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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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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lilyinfebruary

只看楼主

大妈在美国离婚的一些心得,说出来,希望能帮有离婚念头的JM

71575

68

2012-08-17 16:23:00

离婚的话,各州有各州的法律规定,至于细节如何,我一定建议JM们找律师咨询,即使钱是花在刀口上,也是值得的。
有家暴?有出轨?在美国出轨不见得为法律所不容,但家暴则是比较严重的情形,一般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家暴受害的一方的。
关于离婚当中财产的分配,有些州是夫妻所有财产的相加然后一分为二,每人拿一半。你必须小心的是你的另一半隐瞒实际财产收入或脱产,所以,一定要把好关,必要时家中的财务报告表都要影印备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17 16:24:55编辑过]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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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lilyinfebruary

只看楼主

2012-08-17 16:25:00

赡养费:收入高的一方必须给收入低的一方。给多久,取决于婚结了多久。我和前夫结婚十三年后分手,所以法院判给六年。给多少,看收入高的一方一年赚多少,还有你本身的收入状况而定。我的例子是$ 3500两年,$2500两年,$1500两年,以上是每个月,每二年间少一些。(请不要拿我个人的数据做文章,这些数据是想告诉你,再要赡养费时,你的律师是不会客气,绝对帮你争取的)怎么结算出这个数据的,是有表格让你一项一项填空来的。
抚养费:收入高的多付,一般是给拿到孩子监护权的一方。给多少?看孩子的需要,也是有表格填的。闺女当年有音乐课、美术课,所以一个月$1000, 直到孩子18岁,过了18, 则直接给孩子。
学费:如果你的孩子,上私立学校,学费的分摊也是按照双方收入。我的例子是:我1/3,他2/3。 还有他必须付1/2大学学费直到孩子毕业。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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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lilyinfebruary

只看楼主

2012-08-17 16:26:00

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收入多的一方必须负责孩子的医疗保险,如果你的财物状况不佳、需要另一方买医疗保险,你可以要求。我知道有些结婚很多年才离婚的例子里,老公必须帮前妻买一辈子的保险的。人寿保险是收入高的一方买给收入低的一方,受益人是收入低的一方。因为担心在孩子还没成年前,收入高的一方有个三长两短,抚养费和赡养费不就断源没了吗?因此,一般会要求买个短期险,到孩子满18 岁。

监护权:一般分physical 和 legal。Physical custody 一般是指孩子主要和谁住?什么时候住?住多久?这些细节在离婚协议书上都会写得清清楚楚的。Legal custody 则是指有权帮孩子做一些与法律有关决定的权利,例如医疗、看病、参加学校活动等等。

在离婚的过程中,法院其实不在乎夫妻双方,很多的决定都是为了确保孩子的权益而出发的。例如,离婚后任何一方如果要搬到外州,或是50里外,必须有法院准许。如果要把孩子带出国,也必须得到孩子父母双方的同意(notary)。因为曾有过的例子是父母一方“abducted” 孩子。因此,即使你很讨厌前夫/前妻,在这方面你们还是得沟通好的。
退休金受益人:指的是social security, pension plan 等等。原则上,在另一方还是未再婚的情形下,这些保险的受益人还是原来夫妻的,所以,如果你后来又结婚了,一定记得改受益人。
找律师:我咨询了三四位,最后找了一位一小时$350 的白男律师,当时花在律师身上的也上万刀,不过现在回头看,还是值得的。律师的费用会三级跳,如果你们双方要上法院到法官面前把事情给了了,所以如果可以避免,绝对不要上法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2/8/17 16:26:25编辑过]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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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lilyinfebru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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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7 16:26:00

大妈劝勉大家的话:离婚不见得是坏事,可是在离婚的程序中,你一定要保持冷静,不可以意气用事,还有一切都是以孩子的福利为前提,不可以拿孩子当杀手锏、谈判的筹码。不要急着搬离家,即使你真的无法面对另一方;若一方有暴力倾向,那就例外。还有,绝对不可以自己先搬离,把孩子留给另一方,要这样,法院会叛你abandon 自己的孩子,你可能会拿不到监护权的。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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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ygoing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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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7 17:01:00

以下是引用waterlilyinfebruary2在8/17/2012 4:26:00 PM的发言:
大妈劝勉大家的话:离婚不见得是坏事,可是在离婚的程序中,你一定要保持冷静,不可以意气用事,还有一切都是以孩子的福利为前提,不可以拿孩子当杀手锏、谈判的筹码。不要急着搬离家,即使你真的无法面对另一方;若一方有暴力倾向,那就例外。还有,绝对不可以自己先搬离,把孩子留给另一方,要这样,法院会叛你abandon 自己的孩子,你可能会拿不到监护权的。

还有这么一说啊,那带着孩子离开呢?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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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lilyinfebru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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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7 17:09:00

以下是引用easygoing001在8/17/2012 5:01:00 PM的发言:

對法院而言,看起來會像是帶孩子離開的那一方慾剝奪孩子與另一個親人相處的機會,其實是很不理想!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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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c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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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7 17:11:00

挺有用的,看着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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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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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em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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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7 17:19:00

以下是引用applecathy在8/17/2012 5:11:00 PM的发言:
挺有用的,看着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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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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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烤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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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7 17:45:00

以下是引用applecathy在8/17/2012 5:11:00 PM的发言:
挺有用的,看着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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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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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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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7 19:15:00

很仔细地念完,并默默地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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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