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summer 发表于 2024-01-01 21:21
什么头发几微米
案子到了今天这一步,你说得完全对,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不然是基本没有希望了。我最不爽的点是,每次这事一出来就有人跳出来咬贝志诚,特别无语。这事实上是一个社会风气问题,如果在街上扶起摔倒的老人的人都会被诬陷碰瓷,今后你能保证自家的老人不单独上街吗?我觉得保护见义勇为的人,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这个社会。对我这种大妈来说,孙维有没有伏法倒是其次,让我看见故意泼脏水的人是绝对忍不住要拍的。
一年明月 发表于 2024-01-02 15:19
更可气的是年迈的朱爸爸经受女儿被毒杀致残之痛之余还被孙等牲畜诬陷走私铊自己害死自己的女儿,这太阴狠毒辣丧心病狂了😡
什么头发几微米
pinponlinzie 发表于 2024-01-02 15:25
是不是个高级黑写的呀,否则也太不可思议了,铊的脑回路果然与众不同
bzzby 发表于 2024-01-02 14:41
这是李佳佳正式出版的书《朱令的四十五年》里的内容,这本书的电子版可以在Amazon上买。以前卖书所得的钱李佳佳已捐给朱令,现在应该会捐给朱令的父母。
ZT:
本文内容已被 [ 未完的歌 ] 在 2024-01-02 12:26:24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这本书把案件归纳的不错,里面的三封信
========================
就这样,两次努力都付诸东流。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朱三三抑制不住愤怒,给物化二班同学和孙维分别写了一封信,也就是后来孙维在声明中描述为「恐吓信」的信件。这封信的开头是一张朱令躺在病床上、由于痛苦睁圆双眼的照片,文字则是毫不掩饰的愤怒。
同学们:
你们还记得朱令吧,看看这副照片,不知有何感受。
朱令很想上学,很希望回到同学们中间。然而,她却不能了。
使她变成这样的是一个和她一样年龄的女大学生,这怎么能使人相信。
破案原是警方的事。然而,案情的蛛丝马迹、两年的时间,加上严谨的逻辑分析,我现在已完全可以确认谁是做案人。
原来我认为,如此之小的做案范围,如此简单的做案动机,破案应是不成问题。而且,对于一个小女孩,由于一种不成熟的忌妒心理而做出的不负责任的行动,本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原谅。
但是,当我进一步了解到,做案人非但至今不准备承认自己的作为,而且准备出国,逃出国法范围时,我愤怒了。我想到了许多,以我两倍于你们的年龄,但却未曾考虑过的问题。
我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是否谁都可以杀人,谁都可以被杀。
我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公平,是否还有法律。
我想到,法律的界限在那里,道德的界限在那里。
我想到,权力,势力,黑社会。
我想到,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仿效。我以为,以我的年龄,做事的方式将不会比她更不高明。
同学们,帮帮朱令,也帮帮那个和朱令一样的同学。人心本善,但不要滥用了善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劝劝她,做无愧于法律、良心的事,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块属于她的生存空间。
朱令的舅舅朱三三
孙维:
或许你还记得朱令,看看这副照片——你的作品,不知有何感受。
破案原是警方的事。然而,蛛丝马迹、两 年的时间,加上严谨的逻辑分析,我现在已完全可以确认谁是做案人。
原来我认为,如此之小的做案范围,如此简单的做案动机,破案应是不成问题。而且,对于一个小女孩,由于一种不成熟的忌妒心理而做出的不负责任的行动,本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原谅。
但是,当我进一步了解到,做案人非但至今不准备承认自己的作为,而且准备出国,逃出国法范围时,我愤怒了。我想到了许多,以我两倍于你的年龄但却未曾考虑过的问题。
我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是否谁都可以杀人,谁都可以被杀。
我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公平,是否还有法律。
我想到,法律的界限在那里,道德的界限在那里。
我想到,权力,势力,黑社会。
我想到,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仿效。
我以为,以我的年龄,做事的方式将不会比你更不高明。
或许你会欣赏你的得意之作,那只能证明你已经无可药救,而且危害社会,如此残忍之人,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我发誓不惜用一切手段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
你欲置朱令于死地,心肠之狠毒,手段之残酷令人发指,我可以救你一命,需你坦白自首。
朱令的舅舅朱三三
==========================================================
朱令家愈来愈心急如焚的原因在于,一九九七年夏天,物化二班即将面临毕业,不少同学将会出国,一旦凶手出了国门,真相大白的希望就会变得更加渺茫。三月二十五日,朱明新吴承之再次致函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张良基,指出朱令的同学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呼吁不能把凶手放出国门,表达恳请尽快安排侦破事宜。三月二十八日,朱新又给物化二班的班干部写了一封信,附上媒体报导,表达了「我决不会让凶手溜出国门,呼吁你们协助」的意思。
四月中旬,夫妇俩决定,写信给时任国家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有着「中国福尔摩斯」之称的乌国庆。在朱令家的大事纪中,摘录了这封信的部分内容,字里行间,读得出焦急痛苦却又克制礼貌的复杂交织。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乌国庆同志:
您好!
……
在发现朱令是被铊盐所毒后的当日,家属立即请求学校向公安部门报案并保护现场。但案件现场未被及时保护,还遭到破坏。
学校方面没有积极及时提供铊盐源的存放及接触人员的状况,采取被动等待调查的态度,及学校保卫部失职,是造成医院误诊和丧失破案取证时机的原因之一。家属多次问及学校
领导,何时就朱令受害案件做出一个交代?答复是:破案工作是司法部门的事,学校不好办。
此案的破案工作历经近两年的艰难曲折……侦破工作为什么多次停顿?为什么约一年半了,始终举棋不定?什么人促使他们不敢下决心?据了解,清华大学多处有铊盐,化学系实验室就有,并确实有的学生能够接触到。犯罪人应是可以接触到铊盐,又能接触到朱令和她有竞争关系的人,即是同班、同住女生宿舍、参加清华艺术团活动的人,并在案发后有若干异常表现的人。具有如上特征人的范围已非常小。朱令令第二次遭毒的活动范围十分有限,因第一次病未愈,整天躺在宿舍。时间段亦是范围很小,从九五年二月二十日至三月三日。 ……被朱令认作好朋友的同班,同舍同学——孙维是残害朱令的犯罪嫌疑人。我也了解到孙维是民革中央副主席孙越崎的孙女。这就是为什么近两年了,尽管办案人员十分努力,做了大量工作,而侦破工作多此停顿的症结所在。
今年七月三日朱令的同班同学全部毕业离校,犯罪嫌疑人孙维已办理出国留学,一旦成行,此案恐就再难侦破了。为此,我恳请您亲自过问此案,建议您查看办案卷宗,核实我所叙述的事实。促使清华校方对此案侦破采取积极态度,阻止犯罪嫌疑人孙维出国。如果确属国家统战工作需要,案犯从事件中接受教训,改邪归正。念孙越崎先生的功绩,朱令还活着,我可以接受对案犯从轻发落的处理,放她一马。一百二十年前的清末,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案件得到真相大白,多少人曾为之丢掉了乌纱帽的。现在,又是一个丁丑年,早已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有那么多正气凛然,秉公执法的公安战士,我坚信残害我的无辜女儿的凶手不会漏出恢恢法网!
=====================================
一九九七年五月,物化二班毕业在即,清华进一步催促给朱令办理退学手续,尽管家人强烈反对,仍然在五月十五日得到消息,清华大学化学系接到教务处和学生部通知,要求强行办理朱令退学手续。
万般无奈之下,朱明新给物化二班的同学们又写了一封信,希望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同学:
你好!
我是朱令的妈妈。昨天得知,学校的杜总务长强行勒令办理朱令退学离校的手续。当然,这消息我没告诉她。令令只知道同学们马上就要毕业离校了,很想大家,她说出了所有同
学的名字,很留恋和你们共同生活过的日子,也许从此再见不到你们了。她嘱我一定要对同学们说声再见,祝大家顺利,平安。记得她那乐观,坦荡,真诚的笑容吗?附上朱令入学时的照片做个纪念。
朱令发病后,大夫高度怀疑铊中毒,由于医院和家属没能得到化学系铊盐使用的真实情况,误诊五十二天,现在的朱令已被残害得面目全非了!
「轻信」是朱令的弱点,自上小学起,我就从没听她对我抱怨过同学的是非,而常讲述的是同学的特长和优点。但在案发前,朱令却感慨地对我说:「原来与好朋友接触太多了,也不是件好事!」她已隐约感觉到,原视为好友的孙维有处处绊着她的表现。(我已收集了许多例证,仅举一例:九五年寒假后朱令拖着虚弱的身体来校上课,徐冉同学想和朱令调换实验课的时间,朱令不在场,孙故意不征求朱令的意见一口代她答应了徐冉同学,事实上更换时间对朱令的病体来说不合适。后果是使徐冉同学感到不快。)
蛛丝马迹带我去揭开犯罪头上的面纱。
投毒者得逞须:
一、九五年二月二十日至三月三日间,(朱令在学校的这几天,除每日去团委办公室的电炉上热中药,整天躺在宿舍床上,准备补考。身体虚弱之极,每日早饭只能吃些我带给她的面包和「壮骨粉」冲剂,喝同宿舍其他人打来的水。午饭和晚饭去饭厅买饭菜端回宿舍,半躺着吃。)谁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并能不被朱令察觉,秘密、隐蔽地投毒?
二、谁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具备自然接近的条件?
三、谁清楚地知道第一次投毒,没有导致朱令休学,二次继续投毒?
四、谁懂得铊盐毒性,毒理,知道使用铊盐能害人的人?这四种条件已把罪犯范围缩小同班同舍的女生。
加上:
五、谁可接触铊盐?谁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以前就协助搞毒品研究的教师做科研课题?谁是能接触铊盐的个别同学?
六、谁有做案动机?
七、谁有异常表现?谁在散布流言,混淆视听?
八、一九九五年五月初,医院诊断朱令两次铊中毒的消息传到学校,一一四宿舍发生一起离奇的「盗窃」案,丢失的物品是些不值几个钱的日常用品。谁做的案?到此,犯罪嫌疑人已唯一地指向孙维。
以上问题的详细内容我不在这里叙述,朱令悲惨的故事发生在你们身边,被残害的容貌会在你们的记忆中会留下阴影。残害朱令的人竟是她的同窗女友。心肠之狠毒,手段之残酷,令人发指!去相信这一事实,对我同样也是痛苦的,不可思议的。今后无论你们到哪里,如遇到问题,需要了解详情,可与我联系。
好了,再重复一次朱令对大家的祝福吧:「亲爱的同学,再见了!祝你顺利,平安!」
朱令的妈妈代笔
多年后朱明新曾在童宇峰来看望女儿时,提起当时热切希望能多与同学聊聊却每每被拒绝的无奈,询问他是否看到过这封信。童宇峰回忆,「谁都没看到。」他之后向张利求证,回答是「他说没看到,应该是直接被薛钢交给系里了」
案子到了今天这一步,你说得完全对,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不然是基本没有希望了。我最不爽的点是,每次这事一出来就有人跳出来咬贝志诚,特别无语。这事实上是一个社会风气问题,如果在街上扶起摔倒的老人的人都会被诬陷碰瓷,今后你能保证自家的老人不单独上街吗?我觉得保护见义勇为的人,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这个社会。对我这种大妈来说,孙维有没有伏法倒是其次,让我看见故意泼脏水的人是绝对忍不住要拍的。
一年明月 发表于 2024-01-02 15:19
贝被喷的原因主要是他每次都出来
散播一些没头没脑的消息。。
比如这个帖子的 孙维造谣朱爸走私铊。。。
贝被喷的原因主要是他每次都出来
散播一些没头没脑的消息。。
比如这个帖子的 孙维造谣朱爸走私铊。。。
LiuX 发表于 2024-01-02 15:53
这个不能算没头没脑的消息吧。。。
泛泛来说,我是不认同那种拿“据说”的事实说事,其实自己根本就不清楚这事实最初的来源是什么的。因为不知道最初的来源,你就无法判断事实的可信度 - 特别是网上的“据说”,因为大部分人“据说”的时候,都没有撒谎 - 他们确实是听到了这个说法,才告诉别人“据说。。。”的。但事实的可信度不取决于多少人传,只取决于这个说法最初的来源是什么。
楼主转的帖子里,是书里明确的说了,贝志诚说“调查的结果是孙维造谣朱爸走私铊”。这个算是给出了明确的来源了,就是贝志诚表示他直接得到了调查的结果(如果他也是“据说”,那么一般是不会这么说话的)。
信不信他说的,可以另说。但这个说法我觉得不算没头没脑。
ZT:
本文内容已被 [ 未完的歌 ] 在 2024-01-02 12:26:24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这本书把案件归纳的不错,里面的三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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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两次努力都付诸东流。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朱三三抑制不住愤怒,给物化二班同学和孙维分别写了一封信,也就是后来孙维在声明中描述为「恐吓信」的信件。这封信的开头是一张朱令躺在病床上、由于痛苦睁圆双眼的照片,文字则是毫不掩饰的愤怒。
同学们:
你们还记得朱令吧,看看这副照片,不知有何感受。
朱令很想上学,很希望回到同学们中间。然而,她却不能了。
使她变成这样的是一个和她一样年龄的女大学生,这怎么能使人相信。
破案原是警方的事。然而,案情的蛛丝马迹、两年的时间,加上严谨的逻辑分析,我现在已完全可以确认谁是做案人。
原来我认为,如此之小的做案范围,如此简单的做案动机,破案应是不成问题。而且,对于一个小女孩,由于一种不成熟的忌妒心理而做出的不负责任的行动,本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原谅。
但是,当我进一步了解到,做案人非但至今不准备承认自己的作为,而且准备出国,逃出国法范围时,我愤怒了。我想到了许多,以我两倍于你们的年龄,但却未曾考虑过的问题。
我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是否谁都可以杀人,谁都可以被杀。
我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公平,是否还有法律。
我想到,法律的界限在那里,道德的界限在那里。
我想到,权力,势力,黑社会。
我想到,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仿效。我以为,以我的年龄,做事的方式将不会比她更不高明。
同学们,帮帮朱令,也帮帮那个和朱令一样的同学。人心本善,但不要滥用了善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劝劝她,做无愧于法律、良心的事,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块属于她的生存空间。
朱令的舅舅朱三三
孙维:
或许你还记得朱令,看看这副照片——你的作品,不知有何感受。
破案原是警方的事。然而,蛛丝马迹、两 年的时间,加上严谨的逻辑分析,我现在已完全可以确认谁是做案人。
原来我认为,如此之小的做案范围,如此简单的做案动机,破案应是不成问题。而且,对于一个小女孩,由于一种不成熟的忌妒心理而做出的不负责任的行动,本应给予一定程度的原谅。
但是,当我进一步了解到,做案人非但至今不准备承认自己的作为,而且准备出国,逃出国法范围时,我愤怒了。我想到了许多,以我两倍于你的年龄但却未曾考虑过的问题。
我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是否谁都可以杀人,谁都可以被杀。
我想到,在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公平,是否还有法律。
我想到,法律的界限在那里,道德的界限在那里。
我想到,权力,势力,黑社会。
我想到,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仿效。
我以为,以我的年龄,做事的方式将不会比你更不高明。
或许你会欣赏你的得意之作,那只能证明你已经无可药救,而且危害社会,如此残忍之人,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我发誓不惜用一切手段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
你欲置朱令于死地,心肠之狠毒,手段之残酷令人发指,我可以救你一命,需你坦白自首。
朱令的舅舅朱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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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家愈来愈心急如焚的原因在于,一九九七年夏天,物化二班即将面临毕业,不少同学将会出国,一旦凶手出了国门,真相大白的希望就会变得更加渺茫。三月二十五日,朱明新吴承之再次致函时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的张良基,指出朱令的同学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呼吁不能把凶手放出国门,表达恳请尽快安排侦破事宜。三月二十八日,朱新又给物化二班的班干部写了一封信,附上媒体报导,表达了「我决不会让凶手溜出国门,呼吁你们协助」的意思。
四月中旬,夫妇俩决定,写信给时任国家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有着「中国福尔摩斯」之称的乌国庆。在朱令家的大事纪中,摘录了这封信的部分内容,字里行间,读得出焦急痛苦却又克制礼貌的复杂交织。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乌国庆同志:
您好!
……
在发现朱令是被铊盐所毒后的当日,家属立即请求学校向公安部门报案并保护现场。但案件现场未被及时保护,还遭到破坏。
学校方面没有积极及时提供铊盐源的存放及接触人员的状况,采取被动等待调查的态度,及学校保卫部失职,是造成医院误诊和丧失破案取证时机的原因之一。家属多次问及学校
领导,何时就朱令受害案件做出一个交代?答复是:破案工作是司法部门的事,学校不好办。
此案的破案工作历经近两年的艰难曲折……侦破工作为什么多次停顿?为什么约一年半了,始终举棋不定?什么人促使他们不敢下决心?据了解,清华大学多处有铊盐,化学系实验室就有,并确实有的学生能够接触到。犯罪人应是可以接触到铊盐,又能接触到朱令和她有竞争关系的人,即是同班、同住女生宿舍、参加清华艺术团活动的人,并在案发后有若干异常表现的人。具有如上特征人的范围已非常小。朱令令第二次遭毒的活动范围十分有限,因第一次病未愈,整天躺在宿舍。时间段亦是范围很小,从九五年二月二十日至三月三日。 ……被朱令认作好朋友的同班,同舍同学——孙维是残害朱令的犯罪嫌疑人。我也了解到孙维是民革中央副主席孙越崎的孙女。这就是为什么近两年了,尽管办案人员十分努力,做了大量工作,而侦破工作多此停顿的症结所在。
今年七月三日朱令的同班同学全部毕业离校,犯罪嫌疑人孙维已办理出国留学,一旦成行,此案恐就再难侦破了。为此,我恳请您亲自过问此案,建议您查看办案卷宗,核实我所叙述的事实。促使清华校方对此案侦破采取积极态度,阻止犯罪嫌疑人孙维出国。如果确属国家统战工作需要,案犯从事件中接受教训,改邪归正。念孙越崎先生的功绩,朱令还活着,我可以接受对案犯从轻发落的处理,放她一马。一百二十年前的清末,杨乃武和小白菜的案件得到真相大白,多少人曾为之丢掉了乌纱帽的。现在,又是一个丁丑年,早已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有那么多正气凛然,秉公执法的公安战士,我坚信残害我的无辜女儿的凶手不会漏出恢恢法网!
=====================================
一九九七年五月,物化二班毕业在即,清华进一步催促给朱令办理退学手续,尽管家人强烈反对,仍然在五月十五日得到消息,清华大学化学系接到教务处和学生部通知,要求强行办理朱令退学手续。
万般无奈之下,朱明新给物化二班的同学们又写了一封信,希望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同学:
你好!
我是朱令的妈妈。昨天得知,学校的杜总务长强行勒令办理朱令退学离校的手续。当然,这消息我没告诉她。令令只知道同学们马上就要毕业离校了,很想大家,她说出了所有同
学的名字,很留恋和你们共同生活过的日子,也许从此再见不到你们了。她嘱我一定要对同学们说声再见,祝大家顺利,平安。记得她那乐观,坦荡,真诚的笑容吗?附上朱令入学时的照片做个纪念。
朱令发病后,大夫高度怀疑铊中毒,由于医院和家属没能得到化学系铊盐使用的真实情况,误诊五十二天,现在的朱令已被残害得面目全非了!
「轻信」是朱令的弱点,自上小学起,我就从没听她对我抱怨过同学的是非,而常讲述的是同学的特长和优点。但在案发前,朱令却感慨地对我说:「原来与好朋友接触太多了,也不是件好事!」她已隐约感觉到,原视为好友的孙维有处处绊着她的表现。(我已收集了许多例证,仅举一例:九五年寒假后朱令拖着虚弱的身体来校上课,徐冉同学想和朱令调换实验课的时间,朱令不在场,孙故意不征求朱令的意见一口代她答应了徐冉同学,事实上更换时间对朱令的病体来说不合适。后果是使徐冉同学感到不快。)
蛛丝马迹带我去揭开犯罪头上的面纱。
投毒者得逞须:
一、九五年二月二十日至三月三日间,(朱令在学校的这几天,除每日去团委办公室的电炉上热中药,整天躺在宿舍床上,准备补考。身体虚弱之极,每日早饭只能吃些我带给她的面包和「壮骨粉」冲剂,喝同宿舍其他人打来的水。午饭和晚饭去饭厅买饭菜端回宿舍,半躺着吃。)谁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并能不被朱令察觉,秘密、隐蔽地投毒?
二、谁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具备自然接近的条件?
三、谁清楚地知道第一次投毒,没有导致朱令休学,二次继续投毒?
四、谁懂得铊盐毒性,毒理,知道使用铊盐能害人的人?这四种条件已把罪犯范围缩小同班同舍的女生。
加上:
五、谁可接触铊盐?谁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以前就协助搞毒品研究的教师做科研课题?谁是能接触铊盐的个别同学?
六、谁有做案动机?
七、谁有异常表现?谁在散布流言,混淆视听?
八、一九九五年五月初,医院诊断朱令两次铊中毒的消息传到学校,一一四宿舍发生一起离奇的「盗窃」案,丢失的物品是些不值几个钱的日常用品。谁做的案?到此,犯罪嫌疑人已唯一地指向孙维。
以上问题的详细内容我不在这里叙述,朱令悲惨的故事发生在你们身边,被残害的容貌会在你们的记忆中会留下阴影。残害朱令的人竟是她的同窗女友。心肠之狠毒,手段之残酷,令人发指!去相信这一事实,对我同样也是痛苦的,不可思议的。今后无论你们到哪里,如遇到问题,需要了解详情,可与我联系。
好了,再重复一次朱令对大家的祝福吧:「亲爱的同学,再见了!祝你顺利,平安!」
朱令的妈妈代笔
多年后朱明新曾在童宇峰来看望女儿时,提起当时热切希望能多与同学聊聊却每每被拒绝的无奈,询问他是否看到过这封信。童宇峰回忆,「谁都没看到。」他之后向张利求证,回答是「他说没看到,应该是直接被薛钢交给系里了」
人在它乡 发表于 2024-01-02 15:51
我说了又得给说吹毛求疵了。。
朱家写文章不错。。
但一会儿恐吓一会儿温情的。。
同学们怕了他们也是挺正常。。
(不至于一班人没一个好人,但好人也怕给自己惹事)
感觉他们一家好像都有点漂天上
就不是很接地气
还有写那一堆顶啥用啊。。
早早不知道去把证据保护了。。
在这写啊写啊,然后这个不明白,那个不明白为啥同学们都这样捏。。
没有挖苦的意思。
纯粹马后炮吸取的经验教训。
就这毛病几十年也没改,写写写,就知道写。。文斗内行,武斗武力值基本为零。。
确实他们情况也比较尴尬,但他们直接干清华,干协和,干孙维,干同学,干公安。谁敢支持他们,搞一堆舆论战又能达到啥目的。大家都觉得对啊惨啊,也没啥帮助啊。意外地获得了不少赔偿。。也算有用吧。。
现在也是,一个没头没尾的“清清楚楚”,一句话曝光了孙的行踪。。又搞一波舆论。。也不知道是想翻案啊,宣泄情绪啊,想利用网友恶心一把孙维,还是想干嘛。。
书里说了朱令父母文革时期参与“整人”。。估计那会儿留下的毛病。。哪能一招鲜吃遍天。。
我说了又得给说吹毛求疵了。。
朱家写文章不错。。
但一会儿恐吓一会儿温情的。。
同学们怕了他们也是挺正常。。
(不至于一班人没一个好人,但好人也怕给自己惹事)
感觉他们一家好像都有点漂天上
就不是很接地气
还有写那一堆顶啥用啊。。
早早不知道去把证据保护了。。
在这写啊写啊,然后这个不明白,那个不明白为啥同学们都这样捏。。
没有挖苦的意思。
纯粹马后炮吸取的经验教训。
就这毛病几十年也没改,写写写,就知道写。。文斗内行,武斗武力值基本为零。。
确实他们情况也比较尴尬,但他们直接干清华,干协和,干孙维,干同学,干公安。谁敢支持他们,搞一堆舆论战又能达到啥目的。大家都觉得对啊惨啊,也没啥帮助啊。意外地获得了不少赔偿。。也算有用吧。。
现在也是,一个没头没尾的“清清楚楚”,一句话曝光了孙的行踪。。又搞一波舆论。。也不知道是想翻案啊,宣泄情绪啊,想利用网友恶心一把孙维,还是想干嘛。。
LiuX 发表于 2024-01-02 16:06
你这确实是有点吹毛求疵了。。。
原因很简单,这四封信,其实第1,2,4这三封,基本上都是感情的抒发,你不能当做是在逻辑严谨的分析事件,所以没啥大问题。
第三封,是写给“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乌国庆同志”的,希望对方能基于事实与案情具体的发展,暂时做一些对嫌疑人的控制。这封信写的就严谨的多,不是靠感情,而是列举了事实(不是证明谁是凶手的事实),而是表明谁可能有重大嫌疑的事实,以及如果(官方)不作为,可能会造成的恶果。总体来说这封信算逻辑比较严谨的。不管收信人是否同意他的观点,至少这信本身的事实与逻辑没有啥问题。
所以就这几封信而已,其实比这儿很多同学的“讨论”,内容要合理的多。
你这确实是有点吹毛求疵了。。。
原因很简单,这四封信,其实第1,2,4这三封,基本上都是感情的抒发,你不能当做是在逻辑严谨的分析事件,所以没啥大问题。
第三封,是写给“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乌国庆同志”的,希望对方能基于事实与案情具体的发展,暂时做一些对嫌疑人的控制。这封信写的就严谨的多,不是靠感情,而是列举了事实(不是证明谁是凶手的事实),而是表明谁可能有重大嫌疑的事实,以及如果(官方)不作为,可能会造成的恶果。总体来说这封信算逻辑比较严谨的。不管收信人是否同意他的观点,至少这信本身的事实与逻辑没有啥问题。
所以就这几封信而已,其实比这儿很多同学的“讨论”,内容要合理的多。
Vorlon 发表于 2024-01-02 16:13
他们家这文章写的就好像跟没经过第三方看过似的。。
哪个当事方看着文章脑袋都大了。。
他写完估计觉得自己写得真棒,
没想过看文章的人在所处的位置上咋想。。
我尽量不要有偏见去看这些文章,我会觉得他们情绪非常不稳定,先入为主,而且对组织有抵触情绪。。刺头,棘手。。
每一篇都是想炮轰收件人或收件人单位,上司,相关方,然后又找收件人帮他申冤。。这。。
朱令爷不也是个大官。。咋写的什么东西我的妈。。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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