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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kbaby
翻译中至关重要的汉语表达(严谨而有效地学习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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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31 01:22:00
口译对译文的精确程度要求相对较低,所以它是 interpretation 而不是真正的 translation。一般来讲,真正的“翻译”在笔译中体现得比较明显。我现在一想到翻译就头疼,也再不敢接任何“活儿”,怕被人笑话。看来这项艰巨而优美的工作只适合那些有耐心、肯钻研的朋友,很多人以为自己能翻译,其实不能。
看几个简单的例子:
1、假设英文电影里出现这样一个情节:母亲给儿子买了一双新球鞋,儿子立刻穿上出去玩,母亲在后面大声叮嘱—— "Keep them clean!" 这个时候,如果给出的中文字幕是“保持它们干净”,相信无论是谁都会感到极端别扭,因为我们中国人不会这样说话,我们习惯说“别弄脏了!”
2、听英文广播的时候,如果播音员在一段节目之后说: "Stay tuned." 你的第一反应决不会是“留在这个频道”,而应该是“不要走开”/ “马上回来”。
这说明,所谓的翻译本身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双语能力同样到位的人,能够做到自己在有一个表达冲动的时候,准确决定应该分别用英语和汉语中的哪个句子来表达,当他把这两句话联系到一起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做翻译了。所以,如果你有机会去做电台主持,当你想用英语说“不要走开,马上回来”的时候,就不会去自己造一个 "Don't..."之类的句子,而会想到那句 "Stay tuned." 好的汉语翻译能够帮助我们建立正确的双语对等概念,同时有利于增强记忆效果。
但是,翻译的要求还远不止于此……
3、电视里在讲述一个名人的生平,如果开头就说: "He lived 75 years."之类的句子,你会怎么翻译?“他活了75年。”——这个句子百分之百正确,也是一句通顺的汉语,但让人觉得用在这样的场合还不够火候。这时,翻译的过程实际上已经完成,不过译文还并不令人满意,因为我们想翻译出正确的中文,更想翻译出“好”的中文。基于这个想法,我们需要对原句的动词和名词开刀——lived,years,似乎已经没什么可挖了,但我记得曾经听到一位译者不假思索地翻译成——“他一生走过了75个春秋。”走过对应lived,春秋对应years,然后自己根据习惯加了“一生”两个字,这才是“好”的中文。并没有什么高深的学问,就这么简单的一句翻译,当时听了顿时肃然起敬。口译达到笔译的水平,确实让人佩服。并不是说他这样翻译就表明他水平多高,而是这种思维和表达的习惯是很多人所不具备的。这句汉语谁都知道,但为什么我们在听到这个英语句子的时候,第一反应却往往不能把它从记忆库里抽出来呢?所以,翻译难就难在建立联系的过程。我们看,这句汉语译文已经远远超过了英语原文本身。
4、She kept her hands clasped on mine a moment longer than was necessary.
这句话怎么翻?前半部分很简单,She kept her hands clasped on mine——“她紧握着我的手”,后半部分怎么办?什么是 a moment longer than was necessary?直译?“比必要的时间长一点”,显然不得体。这个时候,我们就得分析一下语境和语意的微妙关系。在正常的情况下,两个人握手应该持续一到两秒钟,但如果见面了很兴奋或者很激动,可能就会比平时更用力,握手的时间也相应稍微延长几秒钟,这就是a moment longer than was necessary 的一种表现。基于这个汉语分析,我们可以考虑把整个句子进行拆分,翻译成“她紧握着我的手,没有马上松开。”以后,当我们想表达一个“……没有马上……”,就应该会想到这个a moment longer than was necessary,然后再看它到底是否适合某个特定的语境。
5、An American girl fell in love with her Chinese classmate, but the young man didn’t share her feelings.
只要具备初中英语水平,就能轻松读懂这个句子。然而,读懂和真正掌握却是两码事。一个不重视汉语表达的人,会在说完 “一个美国女孩爱上了她的中国同学”之后,停顿一下,然后说 “但是那个年轻人却和她的感觉不一样。” 这种不负责的翻译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汉语不知所云,英语也记不下来,读过就过了,没有任何作用。无论是谁,只要稍加思考就能发现,这里的 the young man 肯定指的是前半句中的 her Chinese classmate,而 didn't share her feelings 显然是要说明:女孩有心,男孩无意。所以很快可以翻译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句子——“一个美国女孩爱上了她的中国同学,可惜她只是一厢情愿”(只是相对合理,并不一定是最贴切的)。share 这个词功能很强,用法也很灵活。比如,“我和你一样喜欢音乐”可以翻译成 " I share your interest in music." 等等。最后回到这句话,由于有了这个对应的参考翻译,以后我们在想表达“一厢情愿”而又一时没词可用的时候,不妨考虑用这个share,当然前面需要加一个否定词。
看几个简单的例子:
1、假设英文电影里出现这样一个情节:母亲给儿子买了一双新球鞋,儿子立刻穿上出去玩,母亲在后面大声叮嘱—— "Keep them clean!" 这个时候,如果给出的中文字幕是“保持它们干净”,相信无论是谁都会感到极端别扭,因为我们中国人不会这样说话,我们习惯说“别弄脏了!”
2、听英文广播的时候,如果播音员在一段节目之后说: "Stay tuned." 你的第一反应决不会是“留在这个频道”,而应该是“不要走开”/ “马上回来”。
这说明,所谓的翻译本身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双语能力同样到位的人,能够做到自己在有一个表达冲动的时候,准确决定应该分别用英语和汉语中的哪个句子来表达,当他把这两句话联系到一起的时候,实际上就是在做翻译了。所以,如果你有机会去做电台主持,当你想用英语说“不要走开,马上回来”的时候,就不会去自己造一个 "Don't..."之类的句子,而会想到那句 "Stay tuned." 好的汉语翻译能够帮助我们建立正确的双语对等概念,同时有利于增强记忆效果。
但是,翻译的要求还远不止于此……
3、电视里在讲述一个名人的生平,如果开头就说: "He lived 75 years."之类的句子,你会怎么翻译?“他活了75年。”——这个句子百分之百正确,也是一句通顺的汉语,但让人觉得用在这样的场合还不够火候。这时,翻译的过程实际上已经完成,不过译文还并不令人满意,因为我们想翻译出正确的中文,更想翻译出“好”的中文。基于这个想法,我们需要对原句的动词和名词开刀——lived,years,似乎已经没什么可挖了,但我记得曾经听到一位译者不假思索地翻译成——“他一生走过了75个春秋。”走过对应lived,春秋对应years,然后自己根据习惯加了“一生”两个字,这才是“好”的中文。并没有什么高深的学问,就这么简单的一句翻译,当时听了顿时肃然起敬。口译达到笔译的水平,确实让人佩服。并不是说他这样翻译就表明他水平多高,而是这种思维和表达的习惯是很多人所不具备的。这句汉语谁都知道,但为什么我们在听到这个英语句子的时候,第一反应却往往不能把它从记忆库里抽出来呢?所以,翻译难就难在建立联系的过程。我们看,这句汉语译文已经远远超过了英语原文本身。
4、She kept her hands clasped on mine a moment longer than was necessary.
这句话怎么翻?前半部分很简单,She kept her hands clasped on mine——“她紧握着我的手”,后半部分怎么办?什么是 a moment longer than was necessary?直译?“比必要的时间长一点”,显然不得体。这个时候,我们就得分析一下语境和语意的微妙关系。在正常的情况下,两个人握手应该持续一到两秒钟,但如果见面了很兴奋或者很激动,可能就会比平时更用力,握手的时间也相应稍微延长几秒钟,这就是a moment longer than was necessary 的一种表现。基于这个汉语分析,我们可以考虑把整个句子进行拆分,翻译成“她紧握着我的手,没有马上松开。”以后,当我们想表达一个“……没有马上……”,就应该会想到这个a moment longer than was necessary,然后再看它到底是否适合某个特定的语境。
5、An American girl fell in love with her Chinese classmate, but the young man didn’t share her feelings.
只要具备初中英语水平,就能轻松读懂这个句子。然而,读懂和真正掌握却是两码事。一个不重视汉语表达的人,会在说完 “一个美国女孩爱上了她的中国同学”之后,停顿一下,然后说 “但是那个年轻人却和她的感觉不一样。” 这种不负责的翻译最终导致的结果是,汉语不知所云,英语也记不下来,读过就过了,没有任何作用。无论是谁,只要稍加思考就能发现,这里的 the young man 肯定指的是前半句中的 her Chinese classmate,而 didn't share her feelings 显然是要说明:女孩有心,男孩无意。所以很快可以翻译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句子——“一个美国女孩爱上了她的中国同学,可惜她只是一厢情愿”(只是相对合理,并不一定是最贴切的)。share 这个词功能很强,用法也很灵活。比如,“我和你一样喜欢音乐”可以翻译成 " I share your interest in music." 等等。最后回到这句话,由于有了这个对应的参考翻译,以后我们在想表达“一厢情愿”而又一时没词可用的时候,不妨考虑用这个share,当然前面需要加一个否定词。
翻译中至关重要的汉语表达(二)
翻译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简洁。
先举一个例子——也许你还记得以前电话还没普及的年代,人们往往靠发电报来联系。因为电报是按字数来收费的,所以为了省钱,通常需要挖空心思用最精炼的汉字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比如这样一封电报:
“母病危,速归。” (标点符号可以省略)
现在,如果要你用英语来写这封电报,按字母数来计费,你会怎么翻译?
为了尽量精简,我们肯定会选用 Mum 而不是mother;
病危,不是sick,也不是ill,因为它们都无法表达“危”的概念,即“快要死了”。所以可以用一个 dying,省略前面的助动词;
归,很简单,用back,放弃return等词;
最难的,“速”,怎么表达?soon?quickly?都可以,但并不是最贴切的,其实一个 now 可以传神地表达出这种紧迫感。
所以,整句话可以翻成:
Mum dying, back now.
英译汉同样需要注意表达的简洁。
1. Let there be no evil in your thought.
祈使句怎么翻译?我们都不愿去用“让……”这样的句型。这个句子很特殊,让我们联想到《论语》中的话:思无邪。只用三个字,就表达出了英语需要一个完整的句子才能说清楚的意思,并且感觉更好。反过来,如果想翻译 “思无邪”这种高度精炼的句子,可以选择使用相应的句型,虽然失去了汉语的韵味,但起码句意没有太大的出入。
2. Dedicated to the young in whose spirit the search for truth marches on.
这是Oliver Stone的经典影片JFK 结尾处,导演对所有观众的寄语。由于有定语从句的套用,所以结构比较复杂,翻译的难度很大。但是,这句话读上几遍,意思还是不难理解的。我看的那个版本的DVD,中文字幕直接翻译成一句:
“谨以此片献给追寻真理的年轻人。” 我个人认为这个简单的句子非常到位地表达了原文的意义,也符合我们中国人的习惯,将复杂的从句揉到了一个“追寻真理”之中,没有过多的废话,非常适合用来谢幕,译者的水平很高。
3. Some birds aren't meant to be caged. Their feathers are just too bright. And when they fly away, the part of you that knows it was a sin to lock them up does rejoice.
这是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肖申克的救赎》)中广为人知的一句旁白。最后的一个分句:the part of you that knows it was a sin to lock them up does rejoice. 有一定的翻译难度,既要符合台词的特点,又要让观众清楚地明白Red的观点,译者需要考虑的问题不少。它的主语是 the part,谓语是 does rejoice,用does来表强调。所以,不看中间的定语从句,主干是 the part does rejoice. 意思已经比较明显了。DVD上给出的字幕是:“有些鸟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艳了。当它们飞走的时候,你会庆幸自己没有锁住它们。”也许这并不是最好的翻译,大家可以翻译出更多漂亮的句子,但单从最后一个分句的汉语表达来看,我认为译者准确地理解了原文,并且没有严格按照原文的单词来翻译,而是从汉语中到了一个能够充分表达这种感觉的句子放在最后,符合旁白的感觉,这个“庆幸”值得借鉴。
以上这些句子都比较书面化,我们把相对贴切的汉语记下来,对照欣赏,以后在用英语写作的时候,自然不愁没有灵感。
翻译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简洁。
先举一个例子——也许你还记得以前电话还没普及的年代,人们往往靠发电报来联系。因为电报是按字数来收费的,所以为了省钱,通常需要挖空心思用最精炼的汉字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比如这样一封电报:
“母病危,速归。” (标点符号可以省略)
现在,如果要你用英语来写这封电报,按字母数来计费,你会怎么翻译?
为了尽量精简,我们肯定会选用 Mum 而不是mother;
病危,不是sick,也不是ill,因为它们都无法表达“危”的概念,即“快要死了”。所以可以用一个 dying,省略前面的助动词;
归,很简单,用back,放弃return等词;
最难的,“速”,怎么表达?soon?quickly?都可以,但并不是最贴切的,其实一个 now 可以传神地表达出这种紧迫感。
所以,整句话可以翻成:
Mum dying, back now.
英译汉同样需要注意表达的简洁。
1. Let there be no evil in your thought.
祈使句怎么翻译?我们都不愿去用“让……”这样的句型。这个句子很特殊,让我们联想到《论语》中的话:思无邪。只用三个字,就表达出了英语需要一个完整的句子才能说清楚的意思,并且感觉更好。反过来,如果想翻译 “思无邪”这种高度精炼的句子,可以选择使用相应的句型,虽然失去了汉语的韵味,但起码句意没有太大的出入。
2. Dedicated to the young in whose spirit the search for truth marches on.
这是Oliver Stone的经典影片JFK 结尾处,导演对所有观众的寄语。由于有定语从句的套用,所以结构比较复杂,翻译的难度很大。但是,这句话读上几遍,意思还是不难理解的。我看的那个版本的DVD,中文字幕直接翻译成一句:
“谨以此片献给追寻真理的年轻人。” 我个人认为这个简单的句子非常到位地表达了原文的意义,也符合我们中国人的习惯,将复杂的从句揉到了一个“追寻真理”之中,没有过多的废话,非常适合用来谢幕,译者的水平很高。
3. Some birds aren't meant to be caged. Their feathers are just too bright. And when they fly away, the part of you that knows it was a sin to lock them up does rejoice.
这是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肖申克的救赎》)中广为人知的一句旁白。最后的一个分句:the part of you that knows it was a sin to lock them up does rejoice. 有一定的翻译难度,既要符合台词的特点,又要让观众清楚地明白Red的观点,译者需要考虑的问题不少。它的主语是 the part,谓语是 does rejoice,用does来表强调。所以,不看中间的定语从句,主干是 the part does rejoice. 意思已经比较明显了。DVD上给出的字幕是:“有些鸟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艳了。当它们飞走的时候,你会庆幸自己没有锁住它们。”也许这并不是最好的翻译,大家可以翻译出更多漂亮的句子,但单从最后一个分句的汉语表达来看,我认为译者准确地理解了原文,并且没有严格按照原文的单词来翻译,而是从汉语中到了一个能够充分表达这种感觉的句子放在最后,符合旁白的感觉,这个“庆幸”值得借鉴。
以上这些句子都比较书面化,我们把相对贴切的汉语记下来,对照欣赏,以后在用英语写作的时候,自然不愁没有灵感。
翻译中至关重要的汉语表达(三)
翻译过程往往不止产生一种译文,有时甚至出现多种译文都可取的情况,这是翻译的多样性和语言的灵活性决定的。我在博客上和一些朋友讨论过汉译英中存在的这种情况,当然结果是没有定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http://blog.sina.com.cn/u/4b5652ad010006wa
我们还是来看几个英译汉的简单例子:
1、---“Do you know th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Ask me another.”
这个“Ask me another.”怎么翻?直译成“问我一个别的。”显然意思正确,但中国人说话不常出现这样的句子。试想,当别人问了你一个问题,你不知道答案,即使你嘴上说“再问一个吧!”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想要别人再问另外一个问题,言下之意是
“我答不上来。”这个句子显然比较符合说话的习惯,但却失掉了原文中微弱的幽默感,所以到底应该怎么翻译,大家可以自己决定。不过最终有一个工作要做,就是反向记忆,即几种翻译都归结到同一句英语上,以后外国人问一个你答不上来或者不愿意回答的问题,可以直接说:"Ask me another."
2、---“What do you think of the man?”
---“You've stolen my question!”
如果直译的话,就是——
“你怎么看这个人?”
“你偷了我的问题!”
这个回答固然可以接受,但总觉得汉语中少有这种表达,这个“偷”字直译得不妥。我们习惯说:“你抢了我的话!”改一个字,稍微好了一些。不过,也可以进一步深入——所谓“You've stolen my question!”实际上是说:我也想知道你对这个人的看法,结果没想到你先问了我。于是可以翻译得更口语化一些:“我正要问你呢!”
3、The book couldn't be more timely.
这是我在翻译一本介绍品牌战略的原著时遇到的句子,是别人写给这本书的评价,意在称赞作者的书出版得正是时候,给广大需要指点的读者带来了福音。
直译为:这本书(的出版)真是太及时了。
加工一下译为:这本书(的出版)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
我当时考虑到说话人的语气,所以加了一个“简直”,然后用了一个比喻,没有严格按照原文来翻,后来一位朋友觉得,还可以再调整一下,译为:
这本书(的出版)无异于一场及时雨 。
我觉得这个“无异于”用得比较好,就采用了这个句子。如果大家觉得别的译法更准确,请不吝赐教。
4、The supreme vice is shallowness.
这是王尔德的一句名言,很多作家也说过这样的话。由于他是生活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人,所以如果把这句话直译成“...是...”的话,未免不太符合,毕竟那个时候的中国也没有普及白话文;况且,考虑到王尔德仅次于莎士比亚的文笔,译者是不敢轻举妄动的。我看到过的最好的翻译是:大恶莫过于浮浅。一个“大恶”,一个“浮浅”,让我们读出了古文的感觉,而最绝的是把 is 翻译成 “莫过于”,堪称经典,足见译者功力之深。
5、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这是苹果公司创始人、IT业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Steve Jobs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致辞中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整个演讲的核心。他把对年轻人的期望全部包含到了这两个简单的句子中,鼓励学生们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直译:保持饥饿,保持愚蠢。——虽然看起来有点可笑,但意思比较吻合。
网上流行的一种翻译: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个人觉得,尽管从形式和用词上比较玩味,但并不能准确地表达出原文的意思,因为这个 foolish 并非“若愚”所能表达。我的一位朋友将它翻译成: 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似乎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其它问题又无法避免,他自己也觉得是不得已而译之。
这些翻译都是用来参考的,我们应该多多思考,不要轻易放过任何一句话。
翻译过程往往不止产生一种译文,有时甚至出现多种译文都可取的情况,这是翻译的多样性和语言的灵活性决定的。我在博客上和一些朋友讨论过汉译英中存在的这种情况,当然结果是没有定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
http://blog.sina.com.cn/u/4b5652ad010006wa
我们还是来看几个英译汉的简单例子:
1、---“Do you know th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Ask me another.”
这个“Ask me another.”怎么翻?直译成“问我一个别的。”显然意思正确,但中国人说话不常出现这样的句子。试想,当别人问了你一个问题,你不知道答案,即使你嘴上说“再问一个吧!”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想要别人再问另外一个问题,言下之意是
“我答不上来。”这个句子显然比较符合说话的习惯,但却失掉了原文中微弱的幽默感,所以到底应该怎么翻译,大家可以自己决定。不过最终有一个工作要做,就是反向记忆,即几种翻译都归结到同一句英语上,以后外国人问一个你答不上来或者不愿意回答的问题,可以直接说:"Ask me another."
2、---“What do you think of the man?”
---“You've stolen my question!”
如果直译的话,就是——
“你怎么看这个人?”
“你偷了我的问题!”
这个回答固然可以接受,但总觉得汉语中少有这种表达,这个“偷”字直译得不妥。我们习惯说:“你抢了我的话!”改一个字,稍微好了一些。不过,也可以进一步深入——所谓“You've stolen my question!”实际上是说:我也想知道你对这个人的看法,结果没想到你先问了我。于是可以翻译得更口语化一些:“我正要问你呢!”
3、The book couldn't be more timely.
这是我在翻译一本介绍品牌战略的原著时遇到的句子,是别人写给这本书的评价,意在称赞作者的书出版得正是时候,给广大需要指点的读者带来了福音。
直译为:这本书(的出版)真是太及时了。
加工一下译为:这本书(的出版)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
我当时考虑到说话人的语气,所以加了一个“简直”,然后用了一个比喻,没有严格按照原文来翻,后来一位朋友觉得,还可以再调整一下,译为:
这本书(的出版)无异于一场及时雨 。
我觉得这个“无异于”用得比较好,就采用了这个句子。如果大家觉得别的译法更准确,请不吝赐教。
4、The supreme vice is shallowness.
这是王尔德的一句名言,很多作家也说过这样的话。由于他是生活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人,所以如果把这句话直译成“...是...”的话,未免不太符合,毕竟那个时候的中国也没有普及白话文;况且,考虑到王尔德仅次于莎士比亚的文笔,译者是不敢轻举妄动的。我看到过的最好的翻译是:大恶莫过于浮浅。一个“大恶”,一个“浮浅”,让我们读出了古文的感觉,而最绝的是把 is 翻译成 “莫过于”,堪称经典,足见译者功力之深。
5、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这是苹果公司创始人、IT业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Steve Jobs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致辞中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整个演讲的核心。他把对年轻人的期望全部包含到了这两个简单的句子中,鼓励学生们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直译:保持饥饿,保持愚蠢。——虽然看起来有点可笑,但意思比较吻合。
网上流行的一种翻译:求知若饥,虚心若愚 。——个人觉得,尽管从形式和用词上比较玩味,但并不能准确地表达出原文的意思,因为这个 foolish 并非“若愚”所能表达。我的一位朋友将它翻译成: 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似乎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其它问题又无法避免,他自己也觉得是不得已而译之。
这些翻译都是用来参考的,我们应该多多思考,不要轻易放过任何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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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至关重要的汉语表达(四)
汉译英太难,经常被别人弄得一问三不知。记得有人问:“缘分用英语怎么说?”
这个问题我也请教过别人,所以给出了一个基本上可以接受的句子:
“Fated to encounter.”但很多人都说这个词无法真正翻译成英语,是中国特有的。
接着,他问了三个让我哑口无言的问题:
“三倍怎么用一个英语单词表达?”
“吃火锅觉得嘴麻,这个‘麻’怎么说?”
“手机死机(不同于电脑死机)怎么用英语说?”
我全都不会,这很正常,但麻烦的是,不知道又无处查证,汉英字典不能指望,google上也不好查,即使查到了也不知是否准确。后来慢慢知道,用一个单词表达“三倍”可以是 threefold,其它的表达方式不清楚;“麻”一直到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用一两个单词表达;“手机死机”,据一个英国人说可以是 freeze up,是不是标准的说法也不得而知。所以,英语水平不够的话,有些东西即使知道了也不能确定其可信性。
相对而言,英译汉就有很多方法可以查证,也有很多好书可以参考。有些著作,可以挑着看,或者当工具书来求证,比如:
1、许渊冲——《翻译的技巧》
他自称xyz,作品很多,这本书是市面上比较容易买到的,虽然大部分是讲文学翻译,但他给出了比较详细的思考过程。
2、钱歌川——《翻译的技巧》
很多人推荐这本书,但我买不到。他的有些翻译理念外国人也不能接受,但地位还是相当高的。网上可以查到这本书里的内容,也有作者的分析过程。
3、许孟雄——《英语难题解答400则》
很老的书,几块钱,现在不好买了。它虽然不是专门讲翻译的,但对于一些细节的理解和剖析却十分精彩,特别是对介词和冠词的讲解,是一般学者望尘莫及的。
4、陆谷孙——《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
精装版的很贵,几百块钱,简装的便宜一些。虽然是字典,但可以当作文献来阅读,解释和文化背景非常全面,尤其适合翻译查证。
5、苏福忠——《译事余墨》
基本上大的书店都可以买到。这本书里举的例子非常精妙。
比如(原文记得不一定准确):
* Is the Pope Polish?
不能翻译成“教皇是波兰人吗?” 而应该根据文化背景——波兰裔的教皇在位的时期,
正逢电视在全球普及,所以他频频露面,大部分也就认识了这一任教皇,都知道他是
波兰人。所以,这句话是个反问句,表示大家都知道,翻译成“这还用说吗?”
* I don’t think I need your protection.
给出的翻译是“你大可不必为我操心”。考虑到特定的语境,这个“大可不必”加得好。
* Rome was not built in a day, which was a step-by step process involving many individuals.
一般人的第一反应是Rome was not built in a day 应该翻译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考虑到后面还有内容,所以作者给推荐了一种部分保留直译的答案:“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而是一个逐步完成的过程,少了一砖一瓦都不行。” 结合step-by-step和many individuals,再看这个“一砖一瓦”,这个比喻十分巧妙。
汉译英太难,经常被别人弄得一问三不知。记得有人问:“缘分用英语怎么说?”
这个问题我也请教过别人,所以给出了一个基本上可以接受的句子:
“Fated to encounter.”但很多人都说这个词无法真正翻译成英语,是中国特有的。
接着,他问了三个让我哑口无言的问题:
“三倍怎么用一个英语单词表达?”
“吃火锅觉得嘴麻,这个‘麻’怎么说?”
“手机死机(不同于电脑死机)怎么用英语说?”
我全都不会,这很正常,但麻烦的是,不知道又无处查证,汉英字典不能指望,google上也不好查,即使查到了也不知是否准确。后来慢慢知道,用一个单词表达“三倍”可以是 threefold,其它的表达方式不清楚;“麻”一直到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用一两个单词表达;“手机死机”,据一个英国人说可以是 freeze up,是不是标准的说法也不得而知。所以,英语水平不够的话,有些东西即使知道了也不能确定其可信性。
相对而言,英译汉就有很多方法可以查证,也有很多好书可以参考。有些著作,可以挑着看,或者当工具书来求证,比如:
1、许渊冲——《翻译的技巧》
他自称xyz,作品很多,这本书是市面上比较容易买到的,虽然大部分是讲文学翻译,但他给出了比较详细的思考过程。
2、钱歌川——《翻译的技巧》
很多人推荐这本书,但我买不到。他的有些翻译理念外国人也不能接受,但地位还是相当高的。网上可以查到这本书里的内容,也有作者的分析过程。
3、许孟雄——《英语难题解答400则》
很老的书,几块钱,现在不好买了。它虽然不是专门讲翻译的,但对于一些细节的理解和剖析却十分精彩,特别是对介词和冠词的讲解,是一般学者望尘莫及的。
4、陆谷孙——《英汉大词典》(上海译文)
精装版的很贵,几百块钱,简装的便宜一些。虽然是字典,但可以当作文献来阅读,解释和文化背景非常全面,尤其适合翻译查证。
5、苏福忠——《译事余墨》
基本上大的书店都可以买到。这本书里举的例子非常精妙。
比如(原文记得不一定准确):
* Is the Pope Polish?
不能翻译成“教皇是波兰人吗?” 而应该根据文化背景——波兰裔的教皇在位的时期,
正逢电视在全球普及,所以他频频露面,大部分也就认识了这一任教皇,都知道他是
波兰人。所以,这句话是个反问句,表示大家都知道,翻译成“这还用说吗?”
* I don’t think I need your protection.
给出的翻译是“你大可不必为我操心”。考虑到特定的语境,这个“大可不必”加得好。
* Rome was not built in a day, which was a step-by step process involving many individuals.
一般人的第一反应是Rome was not built in a day 应该翻译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考虑到后面还有内容,所以作者给推荐了一种部分保留直译的答案:“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而是一个逐步完成的过程,少了一砖一瓦都不行。” 结合step-by-step和many individuals,再看这个“一砖一瓦”,这个比喻十分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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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至关重要的汉语表达(五)
记得以前,在没有充分读懂原文的情况下,就想着怎么去翻译,结果一塌糊涂。其实,翻译的输出语虽然是汉语,但真正困难的是对原文的准确理解。我个人认为,最难的是一些看起来相对简单的句子,往往无从比较。另一类句子,看起来很复杂,但实际上只是结构比较讲究,完全读通之后,翻译反而顺利一些。所以,理解原文是翻译的重中之重,而对于长句,其实有一个所谓的“窍门”,非常小但很管用(下面的内容以前写过,再贴出来)。
1、首先强调一个极其重要的小元素——标点。
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也是很多其它有关标点符号用法的文章中提到过的。
请给这个句子加上标点:
Woman 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男士可能会这样加: Woman,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女士可能会这样加: Woman!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这就是标点的魔力。然而,标点并不只是用来讲搞笑的,它也是长句的核心。一个人的英语功底是否深厚,从他对标点的使用就可以判断出来。
标点符号(特别是逗号)在句中的主要作用是:断句衔接和引导插入语。
看两个简单句的区别:
* I think China is a great country.
* China, I think, is a great country.
显然,如果在作文中运用第一个句子,会和很多人雷同,并且表达观点过于主观。而第二个句子,没有更改任何单词,只是在词序上做了轻微调整,运用了插入语,不但保持了主句结构的完整:China is a great country. 叙述的口吻也比较客观。在写作中,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每句话都用 I, We...这样的代词开头,那纯粹是 baby english的表现。
再看几个例子:
1)很抱歉,今天的会议取消了。
Today's meeting, I'm sorry to say, has been canceled.
2)信不信由你,他要出国了。
He will, believe it or not, go abroad.
2、插入语的最大特征是:
前后用逗号与主句隔开,不影响主句的结构,形式不受限制。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了解了插入语的基本用法和功能,现在来做一次实战。下面是一道老托福考试真题。一个普通考生可能需要30秒以上的时间解出这道题,而且还有可能出错。但我希望大家能用5秒钟就做对这道题:
Tennis star Chris Evert, who retired from the game after eighteen years, perhaps _____ more than anyone to make women’s professional tennis a widely respected career.
A. who did;
B. has done;
C. and doing;
D. to do.
常规解法:从头到尾读完整个句子,通过分析和翻译对句意进行理解,然后选择答案。
结构解法:敏锐地发现句中的两个逗号,联想到刚才讲过的原则:
前后用逗号与主句隔开,不影响主句的结构,形式不受限制。
一秒钟——锁定插入语为:who retired from the game after eighteen years
无论它用什么时态和语态,均不影响句子主干,用语空格不出现在插入语中,所以将它屏蔽掉,不予考虑。
句子主干:Tennis star Chris Evert perhaps _____ more than anyone to make women’s professional tennis a widely respected career.
两秒钟——确定主语为: Chris Evert,浏览全句,发现没有找到谓语动词。
两秒钟——在ABCD四个选项中进行选择,发现只有答案 B 可以充当谓语,其它的均为非谓语形式,确定答案为 B 。
3、克服预判误差,提高对整句的控制。
看一个典型的开场白句型。
“首先,让我给大家解释一下今天下午要讨论什么话题。”
普通英语学习者一般会这样翻译:
First of all, let me explain to you what we are going to discuss this afternoon.
但我们来看一下辜鸿铭的演讲开场(《中国人的精神》第一句)。同样的意思,他这样表达:
Let me first of all explain to you what I propose, with your permission, this afternoon to discuss.
如果这句话出现在阅读中,难度并不大,但如果出现在听力中,我们就会遇到几个预判错误:
1)first of all 出现在 Let me 的后面,它把 explain 隔开了,所以很多人在听到 Let me 之后等待 explain 的出现会落空;
2)少数人预料不到 what I propose 这三个单词出现的问题,一般人问题不大;
3)大部分预料不到插入语 with your permission 的出现,因为它既不一定必须出现在这个位置,同时在听力中是“听”不到逗号的,只能通过轻微的断句处理才能察觉。这样,就会导致整个句子的内容在大脑中的印记被完全打乱,无法继续后面的吸收;
4)以为顺序是 ...to discuss this afternoon,因为我们习惯把时间放在最后,但实际上说话人把时间提前,导致很多人根本没想到这个早该出现的 discuss 竟然出现在整句话的最后,从而彻底崩溃。
在实际听力练习中,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但对句子成分预判的错误会对水平不同的学习者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
再来看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例子:
“我承认,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并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看一下毛姆怎么表达这样的内容:
I confess that when first I made acquaintance with Charles Strickland I never for a moment discerned that there was in him anything out of the ordinary.
句中 Charles Strickland 是《月亮和六便士》中的画家。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几个障碍:
1)没想到作者会用 made acquaintance with,因为我们习惯用 met for the first time 之类的词;
2)本来以为 I never 后面就应该跟谓语了,却发现突然冒出一个 for a moment 插进来,并且没有用标点符号隔开;
3)想不到作者会用 discerned 这个词来表达“发现”(“察觉”),因为记忆库中比较熟悉的是 found 这样的词;
4)没想到作者会用 there be 句型,即使想到了也觉得有点不符合自己的行文风格;
5)能接受 anything out of the ordinary,却万万没想到作者会在前面插一个“in him”,彻底打乱方针:)
有多少预判错误,就暗示我们要注意多少个表达上的区别。这些错误或者说误差,正是我们在阅读时对句子没感觉的原因,也是我们读不懂长句的原因,也是我们即使读懂了也很难记下来的原因,更是我们无法将它们吸收之后转化自己的语句从而应用到写作中的原因。
4、长难句的剖析与突破
还是举《中国人的精神》中的两句话。辜鸿铭谈到古代纳妾的问题,先看一个比较简单的句子:
I know of many cases where having no children the husband after middle age wanted to take a concubine, but because the wife refused to give her consent, desisted.
(提示:concubine:妾 desist:中止,放弃)
你能马上找到句子的主干并迅速理解句意吗?
1)I know of many cases where...这是整句的主句,但它后面才是主要内容的阐述,所以我们暂时不考虑它,只看后面的部分;
2)显然,having no children 是一个状语,我们直接看后面的主语 the husband,而 after middle age 是修饰成分,所以 wanted to...是谓语部分;
3)逗号后面的 but 是个明显的转折连词,又有一个 because 引导原因从句,又省掉不看,直接找到最后一个单词 desisted,它就是后半句话的谓语;
4)句子关键部分的主干:The husband wanted to take a concubine, but desisted. (丈夫想纳妾,但放弃了。)
5)几个修饰成分:
having no children(没有孩子)
after middle age (过了中年)
becuase the wife refused to give her consent (因为妻子不同意)
6)把整个句子合起来理解,大意是:
“我知道很多这样的情况:丈夫已过中年还没有子嗣于是想纳妾,但由于妻子不允,所以只好作罢。”
(这是我自己的初译,没有仔细考虑,看过的几个中文版翻译得都不太好,所以如果大家有更好的翻译,请不吝赐教!)
下面看一个比较复杂的句子,还是继续刚才的话题:
I know even of a case where the husband, because he did not want to exact this mark of selflessness from his wife who was sick and in bad health, refused, when urged by the wife, to take a concubine, but the wife, without his knowledge and consent, not only bought a concubine, but actually forced him to take the concubine into the house.
1)仍然先把 I know even of a case where...放一下,最后处理;
2)锁定从句中的主语 the husband,跳过整个插入语 because......(注意:要迅速发现它前后的逗号,一定要对这个标志十分敏感),找到谓语 refused;
3)后面的 when ruged by the wife 又是一个插入语,只记信息,不参与句子主干的理解,所以完整的谓语部分是 refused to take a concubine;
4)转折连词 but 引导的分句中, the wife 是明显的主语,后面的 without his knowledge and consent 是一个插入语,相当于一个状语,只理解,不考虑;
5)not only.....but (also) 是一个大家很熟悉的句型,但隐藏在这个复杂长句中,希望它不要多事,关键在于这个 but 不能理解为“但是”,整个句子还是“不但/而且”组合,主要的谓语是 bought 和 forced;
6)整个句子主要部分的主干是:
The husband refused to take a concubine, but the wife not only bought a concubine, but (also) forced him to take the concubine into the house.
7)再加上各个插入和修饰的成分,整句应该不难理解。我觉得可以粗略地翻译成:
“我还知道有这样的一种丈夫,因为不想让体弱多病的妻子做出这种无私的牺牲,所以当妻子催促他纳妾的时候,他反而拒绝了,可妻子却在他既不知情也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不但出钱给他纳妾,而且还强迫他与妾同房。”
对于长句来说,一旦解决了句子结构,就基本上可以开始着手中文的措辞了。辜鸿铭是中国历史上外语水平最高的人,关于他的生平我们就没有必要详述了,但毋庸置疑的是,英语是他的母语,所以他的英语句子是非常值得借鉴的。林语堂先生就毫不掩饰对他的景仰,甚至不愿将自己的作品和辜的书摆在一起,而单独为他开一个专柜来珍藏。在他看来,辜老不仅是造诣高,在对话题和用词的选择上更是品位超凡。林先生特别注重对知识的品位,用他在 The Importance Of Living(《生活的艺术》)中的一句话来说就是:
“The aim of education or culture is merely the development of good taste in knowledge and good form in conduct.
”
记得以前,在没有充分读懂原文的情况下,就想着怎么去翻译,结果一塌糊涂。其实,翻译的输出语虽然是汉语,但真正困难的是对原文的准确理解。我个人认为,最难的是一些看起来相对简单的句子,往往无从比较。另一类句子,看起来很复杂,但实际上只是结构比较讲究,完全读通之后,翻译反而顺利一些。所以,理解原文是翻译的重中之重,而对于长句,其实有一个所谓的“窍门”,非常小但很管用(下面的内容以前写过,再贴出来)。
1、首先强调一个极其重要的小元素——标点。
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也是很多其它有关标点符号用法的文章中提到过的。
请给这个句子加上标点:
Woman 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男士可能会这样加: Woman,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女士可能会这样加: Woman!Without her, man is nothing.
这就是标点的魔力。然而,标点并不只是用来讲搞笑的,它也是长句的核心。一个人的英语功底是否深厚,从他对标点的使用就可以判断出来。
标点符号(特别是逗号)在句中的主要作用是:断句衔接和引导插入语。
看两个简单句的区别:
* I think China is a great country.
* China, I think, is a great country.
显然,如果在作文中运用第一个句子,会和很多人雷同,并且表达观点过于主观。而第二个句子,没有更改任何单词,只是在词序上做了轻微调整,运用了插入语,不但保持了主句结构的完整:China is a great country. 叙述的口吻也比较客观。在写作中,我们应该尽量避免每句话都用 I, We...这样的代词开头,那纯粹是 baby english的表现。
再看几个例子:
1)很抱歉,今天的会议取消了。
Today's meeting, I'm sorry to say, has been canceled.
2)信不信由你,他要出国了。
He will, believe it or not, go abroad.
2、插入语的最大特征是:
前后用逗号与主句隔开,不影响主句的结构,形式不受限制。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了解了插入语的基本用法和功能,现在来做一次实战。下面是一道老托福考试真题。一个普通考生可能需要30秒以上的时间解出这道题,而且还有可能出错。但我希望大家能用5秒钟就做对这道题:
Tennis star Chris Evert, who retired from the game after eighteen years, perhaps _____ more than anyone to make women’s professional tennis a widely respected career.
A. who did;
B. has done;
C. and doing;
D. to do.
常规解法:从头到尾读完整个句子,通过分析和翻译对句意进行理解,然后选择答案。
结构解法:敏锐地发现句中的两个逗号,联想到刚才讲过的原则:
前后用逗号与主句隔开,不影响主句的结构,形式不受限制。
一秒钟——锁定插入语为:who retired from the game after eighteen years
无论它用什么时态和语态,均不影响句子主干,用语空格不出现在插入语中,所以将它屏蔽掉,不予考虑。
句子主干:Tennis star Chris Evert perhaps _____ more than anyone to make women’s professional tennis a widely respected career.
两秒钟——确定主语为: Chris Evert,浏览全句,发现没有找到谓语动词。
两秒钟——在ABCD四个选项中进行选择,发现只有答案 B 可以充当谓语,其它的均为非谓语形式,确定答案为 B 。
3、克服预判误差,提高对整句的控制。
看一个典型的开场白句型。
“首先,让我给大家解释一下今天下午要讨论什么话题。”
普通英语学习者一般会这样翻译:
First of all, let me explain to you what we are going to discuss this afternoon.
但我们来看一下辜鸿铭的演讲开场(《中国人的精神》第一句)。同样的意思,他这样表达:
Let me first of all explain to you what I propose, with your permission, this afternoon to discuss.
如果这句话出现在阅读中,难度并不大,但如果出现在听力中,我们就会遇到几个预判错误:
1)first of all 出现在 Let me 的后面,它把 explain 隔开了,所以很多人在听到 Let me 之后等待 explain 的出现会落空;
2)少数人预料不到 what I propose 这三个单词出现的问题,一般人问题不大;
3)大部分预料不到插入语 with your permission 的出现,因为它既不一定必须出现在这个位置,同时在听力中是“听”不到逗号的,只能通过轻微的断句处理才能察觉。这样,就会导致整个句子的内容在大脑中的印记被完全打乱,无法继续后面的吸收;
4)以为顺序是 ...to discuss this afternoon,因为我们习惯把时间放在最后,但实际上说话人把时间提前,导致很多人根本没想到这个早该出现的 discuss 竟然出现在整句话的最后,从而彻底崩溃。
在实际听力练习中,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但对句子成分预判的错误会对水平不同的学习者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
再来看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例子:
“我承认,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并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看一下毛姆怎么表达这样的内容:
I confess that when first I made acquaintance with Charles Strickland I never for a moment discerned that there was in him anything out of the ordinary.
句中 Charles Strickland 是《月亮和六便士》中的画家。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几个障碍:
1)没想到作者会用 made acquaintance with,因为我们习惯用 met for the first time 之类的词;
2)本来以为 I never 后面就应该跟谓语了,却发现突然冒出一个 for a moment 插进来,并且没有用标点符号隔开;
3)想不到作者会用 discerned 这个词来表达“发现”(“察觉”),因为记忆库中比较熟悉的是 found 这样的词;
4)没想到作者会用 there be 句型,即使想到了也觉得有点不符合自己的行文风格;
5)能接受 anything out of the ordinary,却万万没想到作者会在前面插一个“in him”,彻底打乱方针:)
有多少预判错误,就暗示我们要注意多少个表达上的区别。这些错误或者说误差,正是我们在阅读时对句子没感觉的原因,也是我们读不懂长句的原因,也是我们即使读懂了也很难记下来的原因,更是我们无法将它们吸收之后转化自己的语句从而应用到写作中的原因。
4、长难句的剖析与突破
还是举《中国人的精神》中的两句话。辜鸿铭谈到古代纳妾的问题,先看一个比较简单的句子:
I know of many cases where having no children the husband after middle age wanted to take a concubine, but because the wife refused to give her consent, desisted.
(提示:concubine:妾 desist:中止,放弃)
你能马上找到句子的主干并迅速理解句意吗?
1)I know of many cases where...这是整句的主句,但它后面才是主要内容的阐述,所以我们暂时不考虑它,只看后面的部分;
2)显然,having no children 是一个状语,我们直接看后面的主语 the husband,而 after middle age 是修饰成分,所以 wanted to...是谓语部分;
3)逗号后面的 but 是个明显的转折连词,又有一个 because 引导原因从句,又省掉不看,直接找到最后一个单词 desisted,它就是后半句话的谓语;
4)句子关键部分的主干:The husband wanted to take a concubine, but desisted. (丈夫想纳妾,但放弃了。)
5)几个修饰成分:
having no children(没有孩子)
after middle age (过了中年)
becuase the wife refused to give her consent (因为妻子不同意)
6)把整个句子合起来理解,大意是:
“我知道很多这样的情况:丈夫已过中年还没有子嗣于是想纳妾,但由于妻子不允,所以只好作罢。”
(这是我自己的初译,没有仔细考虑,看过的几个中文版翻译得都不太好,所以如果大家有更好的翻译,请不吝赐教!)
下面看一个比较复杂的句子,还是继续刚才的话题:
I know even of a case where the husband, because he did not want to exact this mark of selflessness from his wife who was sick and in bad health, refused, when urged by the wife, to take a concubine, but the wife, without his knowledge and consent, not only bought a concubine, but actually forced him to take the concubine into the house.
1)仍然先把 I know even of a case where...放一下,最后处理;
2)锁定从句中的主语 the husband,跳过整个插入语 because......(注意:要迅速发现它前后的逗号,一定要对这个标志十分敏感),找到谓语 refused;
3)后面的 when ruged by the wife 又是一个插入语,只记信息,不参与句子主干的理解,所以完整的谓语部分是 refused to take a concubine;
4)转折连词 but 引导的分句中, the wife 是明显的主语,后面的 without his knowledge and consent 是一个插入语,相当于一个状语,只理解,不考虑;
5)not only.....but (also) 是一个大家很熟悉的句型,但隐藏在这个复杂长句中,希望它不要多事,关键在于这个 but 不能理解为“但是”,整个句子还是“不但/而且”组合,主要的谓语是 bought 和 forced;
6)整个句子主要部分的主干是:
The husband refused to take a concubine, but the wife not only bought a concubine, but (also) forced him to take the concubine into the house.
7)再加上各个插入和修饰的成分,整句应该不难理解。我觉得可以粗略地翻译成:
“我还知道有这样的一种丈夫,因为不想让体弱多病的妻子做出这种无私的牺牲,所以当妻子催促他纳妾的时候,他反而拒绝了,可妻子却在他既不知情也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不但出钱给他纳妾,而且还强迫他与妾同房。”
对于长句来说,一旦解决了句子结构,就基本上可以开始着手中文的措辞了。辜鸿铭是中国历史上外语水平最高的人,关于他的生平我们就没有必要详述了,但毋庸置疑的是,英语是他的母语,所以他的英语句子是非常值得借鉴的。林语堂先生就毫不掩饰对他的景仰,甚至不愿将自己的作品和辜的书摆在一起,而单独为他开一个专柜来珍藏。在他看来,辜老不仅是造诣高,在对话题和用词的选择上更是品位超凡。林先生特别注重对知识的品位,用他在 The Importance Of Living(《生活的艺术》)中的一句话来说就是:
“The aim of education or culture is merely the development of good taste in knowledge and good form in conduct.
”
翻译中至关重要的汉语表达(六)
==《月亮和六便士》语句浅析==
先简单地了解一下这部作品的主旨(纯个人观点):一个循规蹈矩、衣食无忧的中年男人,突然抛妻弃子、离家出走,在基本的生存问题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用一种最极端的方式开始了他几乎从未接触过的绘画生涯。他死后,其作品成了传世之作,作者带着读者一起进行追忆和反思。在我看来,毛姆至少想通过小说表达自己对这种行为的认同和钦佩,而不是客观地记述,更不是反对和嘲讽。他在暗示和鼓励读者放弃一切可以放弃和不能放弃的东西,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有了这个感情基调,我们再来欣赏其中一些漂亮句子的构成和用词,看看是否能学到东西。(注意:该作品的各种中文版本风格基本一致,但翻译水平却并不一定能准确传达原著精神,所以如果有兴趣的话,读者应该参考中文版,自己进行再翻译。)
1. It may be that you do not like his art, but at all events you can hardly refuse it the tribute of your interest.
先说一句题外话。这句话中的do not没有合写成don't,是一种写作规范。同样,在我们平时的标准化考试中(比如托福、雅思),写作的时候最好不要缩写,而应该尽量把单词写全,比如 It's clear that it won't work. 这句话没有错误,但最好写成 It is clear that it will not work.相对规范一些。当然这主要是针对比较正式的文体,而如果是引用或者以口语形式来写,那就无所谓了。
从这句话的行文可以看出,作者倾向于用某种句型来代替人作主语的口语化风格;用at all events 表达“无论如何”而不是用某个单个的词。后半句话的理解有一个小难点,即“refuse it the tribute of your interest”,需要注意的这个 it 实际上指的是前半句中提到的 his art,它是refuse的宾语。同时,后面的 the tribute of your interest 也是refuse的宾语,即可以看成一个简单的 refuse sb. sth 或 refuse sth. sth.的形式。字面解释为“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但却(无论如何)无法拒绝(它)献出自己的兴趣。”但这显然不是通顺的中文,可以简单地翻译为“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都不可能对它不感兴趣。”这个翻译虽然基本通顺,但却十分绕口,而且没有注意原句中的一个词 tribute,它的使用表示作者不是在简单地描述一个东西能引起人的普通兴趣,而是把它升华到艺术层面,表达对艺术家及其作品的仰视。所以,想要把这个词翻得很传神是十分困难的,我也想不到更贴切的译法,而且要求既准确又简洁……希望得到高人指点。
2. He disturbs and arrests.
这是紧接上文的一句话,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是,他(即这位艺术家)让你无法平静,并紧扣你的心弦。一个 disturb 就形容出让人“坐卧不安”的那种无形的影响力,而用 arrest 来描绘“牢牢吸引”的感觉则更是精彩绝伦。真正优秀的作家,其功力并非表现在用词的复杂和深奥,而恰恰相反,是用简单的词表达出深刻到位的思想。
3. What chance is there that any book will make its way among that multitude? And the successful books are but the successes of a season. Heaven knows what pains the author has been at, what bitter experiences he has endured and what heartache suffered, to give some chance reader a few hours relaxation or to while away the tedium of a journey.
这段话并不难理解,主要表达作者对从事文学创作的感慨。他将自己的唏嘘和无奈寄托在几个单词的搭配中,这可以给我们在写作时选择用词带来一些启发:介词at 和名词pain,动词endure和名词experience,动词suffer和名词heartache。
另外,一个简单的 chance reader,就表达出“偶然读到这本书的读者”,即——作者可能付出了毕生的心血来完成一部作品,但天知道某个读者会不会在闲得无聊的时候才随手拿起他的书来翻翻呢。这是文学工作者最不想面对的事实,但它就是事实。
最后,来看看这个 while away,它可以表达“消磨”,从小接受应试教育长大的学生,有几个还注意过 while 可以当动词用呢?
4. She has a tongue of scandal.
很明显,可以翻译成“她是个津津乐道于(别人)丑闻的人”,也是这方面的“长舌妇”。英国的作家很喜欢用名词来对一个事物进行定性,而不是直接使用形容词,这里毛姆通过写一个人的tongue 来描绘其性格,可以说也符合这种风格。另外,一些小词的精妙使用也能表现出他作为英国作家的细腻,比如他用 " rosy face" 来形容一个人“脸色红润”,这个rosy 给人感觉栩栩如生,也许高水平的人觉得很平常,但我作为一个初次接触到这种用法的读者,却觉得如获至宝。
5. ... ...I saw its ordered happiness, but a fever in my blood asked for a wilder course. There seemed to me something alarming in such easy delight. In my heart was a desire to live more dangerously.
这是作者在看到安居乐业的空虚表象之后发表的感想,比较玩味的是 "ordered happiness" 和" wilder course"的使用。再一次,我们看到了简单定语和名词进行搭配的用法,他想要表达什么呢?通读完全句之后,我们可以试着进行理解:
ordered happiness:循规蹈矩的生活所具备的幸福
a wilder course:较为放任的生活道路
但是,要想和原文一样只用简单的两个词表达确切的意思,却几乎找不到头绪。还是请大家给出自己认为最好的翻译。
6. I was more interested than distressed at the news.
这句话的原文记得不是太确切了,但前面的六个单词应该没错,后面的at the news是我自己加的,为了给出一个语境。上面的五个句子,我们感受到的是英文表达的巧妙和汉语翻译的难度,似乎遇到了无法解决的局面。但这一句话,我们可以运用汉语的一个特点——灵活断句,来解决这个句子的翻译(这是我看过的一个版本的译文,觉得比较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
“听到这消息,我不悲不伤,反而觉得好奇。”
两个逗号和一个“反而”,就游刃有余地解决了more...than...的翻译。
7. They are of the earth, and yet apart from it.
由于没有上下文,所以只能先看给出的翻译:
“它们属于大自然,又脱离了大自然。”
从原文和译文的对比,我们可以进一步加深对介词的理解和汉语措词的把握。这大概可以让一部分读者想起以前学过的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的用法和翻译。
8. The world is quickly bored by the recital of misfortune.
这句话的理解是很容易的,翻译也不难,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要译得太正式,也不要拘泥于字面。尽管是文学作品,但也不一定要“文绉绉”的,那只会让人读起来不舒服。我们可以把它理解翻译为:
“要是总把不幸的遭遇挂在嘴上,世人很快就会听腻。”
这句汉语看似普通,但它的处理还是比较讲究的——把world翻译成“世人”而不是“世界”;把bored翻译成“听腻”而不是“无聊”或“厌烦”;把最后的misfortune放到前面来说,调整了汉语表达的语序。这些都是译者功力的体现。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词,那就是 recital,我们从刚开始学英语就知道recite是“背诵”的意思,如果这里也照搬的话,那简直是灾难。而让人欣慰的是,我们的同胞中有人能把它稍加几个字翻译成“挂在嘴上”,看似随意地处理却让读者心里觉得一阵舒坦。
==《月亮和六便士》语句浅析==
先简单地了解一下这部作品的主旨(纯个人观点):一个循规蹈矩、衣食无忧的中年男人,突然抛妻弃子、离家出走,在基本的生存问题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用一种最极端的方式开始了他几乎从未接触过的绘画生涯。他死后,其作品成了传世之作,作者带着读者一起进行追忆和反思。在我看来,毛姆至少想通过小说表达自己对这种行为的认同和钦佩,而不是客观地记述,更不是反对和嘲讽。他在暗示和鼓励读者放弃一切可以放弃和不能放弃的东西,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
有了这个感情基调,我们再来欣赏其中一些漂亮句子的构成和用词,看看是否能学到东西。(注意:该作品的各种中文版本风格基本一致,但翻译水平却并不一定能准确传达原著精神,所以如果有兴趣的话,读者应该参考中文版,自己进行再翻译。)
1. It may be that you do not like his art, but at all events you can hardly refuse it the tribute of your interest.
先说一句题外话。这句话中的do not没有合写成don't,是一种写作规范。同样,在我们平时的标准化考试中(比如托福、雅思),写作的时候最好不要缩写,而应该尽量把单词写全,比如 It's clear that it won't work. 这句话没有错误,但最好写成 It is clear that it will not work.相对规范一些。当然这主要是针对比较正式的文体,而如果是引用或者以口语形式来写,那就无所谓了。
从这句话的行文可以看出,作者倾向于用某种句型来代替人作主语的口语化风格;用at all events 表达“无论如何”而不是用某个单个的词。后半句话的理解有一个小难点,即“refuse it the tribute of your interest”,需要注意的这个 it 实际上指的是前半句中提到的 his art,它是refuse的宾语。同时,后面的 the tribute of your interest 也是refuse的宾语,即可以看成一个简单的 refuse sb. sth 或 refuse sth. sth.的形式。字面解释为“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但却(无论如何)无法拒绝(它)献出自己的兴趣。”但这显然不是通顺的中文,可以简单地翻译为“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都不可能对它不感兴趣。”这个翻译虽然基本通顺,但却十分绕口,而且没有注意原句中的一个词 tribute,它的使用表示作者不是在简单地描述一个东西能引起人的普通兴趣,而是把它升华到艺术层面,表达对艺术家及其作品的仰视。所以,想要把这个词翻得很传神是十分困难的,我也想不到更贴切的译法,而且要求既准确又简洁……希望得到高人指点。
2. He disturbs and arrests.
这是紧接上文的一句话,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是,他(即这位艺术家)让你无法平静,并紧扣你的心弦。一个 disturb 就形容出让人“坐卧不安”的那种无形的影响力,而用 arrest 来描绘“牢牢吸引”的感觉则更是精彩绝伦。真正优秀的作家,其功力并非表现在用词的复杂和深奥,而恰恰相反,是用简单的词表达出深刻到位的思想。
3. What chance is there that any book will make its way among that multitude? And the successful books are but the successes of a season. Heaven knows what pains the author has been at, what bitter experiences he has endured and what heartache suffered, to give some chance reader a few hours relaxation or to while away the tedium of a journey.
这段话并不难理解,主要表达作者对从事文学创作的感慨。他将自己的唏嘘和无奈寄托在几个单词的搭配中,这可以给我们在写作时选择用词带来一些启发:介词at 和名词pain,动词endure和名词experience,动词suffer和名词heartache。
另外,一个简单的 chance reader,就表达出“偶然读到这本书的读者”,即——作者可能付出了毕生的心血来完成一部作品,但天知道某个读者会不会在闲得无聊的时候才随手拿起他的书来翻翻呢。这是文学工作者最不想面对的事实,但它就是事实。
最后,来看看这个 while away,它可以表达“消磨”,从小接受应试教育长大的学生,有几个还注意过 while 可以当动词用呢?
4. She has a tongue of scandal.
很明显,可以翻译成“她是个津津乐道于(别人)丑闻的人”,也是这方面的“长舌妇”。英国的作家很喜欢用名词来对一个事物进行定性,而不是直接使用形容词,这里毛姆通过写一个人的tongue 来描绘其性格,可以说也符合这种风格。另外,一些小词的精妙使用也能表现出他作为英国作家的细腻,比如他用 " rosy face" 来形容一个人“脸色红润”,这个rosy 给人感觉栩栩如生,也许高水平的人觉得很平常,但我作为一个初次接触到这种用法的读者,却觉得如获至宝。
5. ... ...I saw its ordered happiness, but a fever in my blood asked for a wilder course. There seemed to me something alarming in such easy delight. In my heart was a desire to live more dangerously.
这是作者在看到安居乐业的空虚表象之后发表的感想,比较玩味的是 "ordered happiness" 和" wilder course"的使用。再一次,我们看到了简单定语和名词进行搭配的用法,他想要表达什么呢?通读完全句之后,我们可以试着进行理解:
ordered happiness:循规蹈矩的生活所具备的幸福
a wilder course:较为放任的生活道路
但是,要想和原文一样只用简单的两个词表达确切的意思,却几乎找不到头绪。还是请大家给出自己认为最好的翻译。
6. I was more interested than distressed at the news.
这句话的原文记得不是太确切了,但前面的六个单词应该没错,后面的at the news是我自己加的,为了给出一个语境。上面的五个句子,我们感受到的是英文表达的巧妙和汉语翻译的难度,似乎遇到了无法解决的局面。但这一句话,我们可以运用汉语的一个特点——灵活断句,来解决这个句子的翻译(这是我看过的一个版本的译文,觉得比较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
“听到这消息,我不悲不伤,反而觉得好奇。”
两个逗号和一个“反而”,就游刃有余地解决了more...than...的翻译。
7. They are of the earth, and yet apart from it.
由于没有上下文,所以只能先看给出的翻译:
“它们属于大自然,又脱离了大自然。”
从原文和译文的对比,我们可以进一步加深对介词的理解和汉语措词的把握。这大概可以让一部分读者想起以前学过的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的用法和翻译。
8. The world is quickly bored by the recital of misfortune.
这句话的理解是很容易的,翻译也不难,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要译得太正式,也不要拘泥于字面。尽管是文学作品,但也不一定要“文绉绉”的,那只会让人读起来不舒服。我们可以把它理解翻译为:
“要是总把不幸的遭遇挂在嘴上,世人很快就会听腻。”
这句汉语看似普通,但它的处理还是比较讲究的——把world翻译成“世人”而不是“世界”;把bored翻译成“听腻”而不是“无聊”或“厌烦”;把最后的misfortune放到前面来说,调整了汉语表达的语序。这些都是译者功力的体现。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词,那就是 recital,我们从刚开始学英语就知道recite是“背诵”的意思,如果这里也照搬的话,那简直是灾难。而让人欣慰的是,我们的同胞中有人能把它稍加几个字翻译成“挂在嘴上”,看似随意地处理却让读者心里觉得一阵舒坦。
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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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就是沙漠里,好不容易挖沙子,灌满一壶水,开心不已,捧着往前走,结果一转身看到一片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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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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