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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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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ohkiss

只看他

2020-07-16 16:48:39

这字看起来也就初中毕业吧


malayouhuo 发表于 2020-07-16 16:42

我之前也想吐槽这字。不是写的好不好看的问题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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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youhuo

只看他

2020-07-16 16:51:43

转:惹人心疼的肖战,吞下了委屈,放大了格局


一月初,我入坑《陈情令》,追踪了肖战的花絮和采访。发过动态表达对他的担忧:

肖战没有后台,又被捧得太高,小心登高跌重啊,看着感觉隐隐心疼。

当时有人说:肖战怎么没有后台?他背后的影视公司,他参加的电视节目,还有那些提拔他的娱乐圈前辈,都是后台。

事实证明,他是真的没有后台。那些不过是工作中结识的合作伙伴,不过是合作过程中欣赏他的前辈。是贵人,但不能称为后台。

贵人是什么?是被你的品格或才华打动,愿意提携你一程的人;

后台是什么?是保护伞,是出事之前,未雨绸缪;出事之后,保你平安;平时给你舞台与荣光。

肖战有贵人(每个人都有贵人),但是真的没有什么后台。


这封道歉信看得人泪流满面。

这个阳光温润的男孩子,独自一人承受了前所未有的网络暴力,是整场网络暴力中唯一的实名制。他受尽苦难,却还要对别人说:对不起!

一个如此优秀谦和的男孩子,一个爱惜自己羽毛、用心走好每一步的男孩子,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无辜的,他却要对别人说:对不起!

他待人真诚善良,舍己从人,对待工作兢兢业业,他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想要的东西。他受到前辈的欣赏和粉丝的追捧,这样的人理应被温柔以待,但是世界给他的是什么?


这封道歉信又让人很感动。

他的姿态越谦卑,越说明他人格的纯粹,背景的弱小,以及格局的宏大——揽下责任,懂得示弱的人最强大。

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惹人心疼的乖孩子。没有强硬的手段,没有诡谲的心机,如果他是我们的亲哥哥或亲弟弟,那真的会狠狠疼爱他。

在整个227事件中,我们看尽了人性的罪恶,也看尽了人性的美好。粉丝(理性路粉和真粉丝)说到底,都是一群与肖战无关的陌生人,却愿意为正义挺身而出,为这个陌生人的前途操碎了心。

《光点》销量过亿见证了人间的真情。我认为《光点》的出现不仅不是华语乐坛的悲哀,反而是件有趣的事——人性之美才是最极致的艺术之美,何况这首歌的艺术性也不见得差。

有意思的是,肖战还是第一个劝粉丝以学业为重、理性消费的明星。你何时见过别人搞这种操作?谁开店做生意还让消费者少消费呢?

肖战及其粉丝做了很多公益,多次得到官方的表扬。人在做,天在看,一切的一切,我们都看得见。

上天是公正的,也是仁慈的。它是所有人的后台,所有的善良与正义都会被看见,任何的罪恶都不会被姑息。


很多自媒体文章下面,有粉丝不约而同地留言:战战,现实生活中没有蓝忘机,我们做你的蓝忘机。

他很不幸,被网络暴力了那么久;他又何其幸运,有那么多忠粉追随!

谁能一辈子做小孩呢?往昔的风光无限终究过去了。未来的他,也许不会再有去年那般鼎盛的名声,但他的人生路会更稳当、更踏实。

这样也好。虽然成长的过程很痛苦,但破茧成蝶后,会有更好的未来。

说到底,他是个素人征战娱乐圈,太优秀太出众,却又没有足够强大的背景。他把职场社畜的美好品质带入了那个圈,引起了世人的惊叹。

这是个具有全民偶像气质的人。以他的年龄,基本上是无法做偶像的;可他偏偏成了偶像。吴老师说:他不是被包装成偶像的,他是被民众选择的。是粉丝选择了他,民众选择了他。

所以这个偶像很特别,他的出现是现象级,无法被复制。像一个天使怀着美玉降落人间。

历劫之后,你还有如此灿烂的笑脸吗?


5220004


xbr 发表于 2020-07-16 10:45

同意每一个字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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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m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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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19:00:38

说到同人创作,我搜了一下美国的fanfiction发现了这条,不过是十几年前,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变化。

Since characters can be copyrighted, with the caveats noted, a fan fiction author infringes the owner's first exclusive right in reproduction every time she reproduces a character in fan fiction. Along the same lines, when that fan fiction author then uploads his story onto the Internet and allows the public to access it, she has violated the owner's third exclusive right in distribution. Finally, a fan fiction writer is also guilty of violating the second exclusive right in derivative works.

(McCardle, 2003). 


McCardle, M. (2003). Fan fiction, fandom and fanfare: What’s all the fuss?. Journa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aw, 9(2), pp.1–37. [url]http://www.bu.edu/law/journals-archive/scitech/volume92/mccardle.pdf?q=fanfiction[/url]



freedcamp 发表于 2020-07-16 16:22

这是一篇学术文章,并不是法律,我其实赞同这个作者的看法,当owner认为自己被fanfiction侵权的时候,他可以使用first and second exclusive right来保护自己。注意的这里说的主体是owner本人,就是正主,不是他的粉丝。实际上好莱坞的男女明星们被写同人的数不胜数,他们还会在节目上跟主持人和观众讨论情节,没听说谁会去诉讼同人作者。


国内明星同人创作早就存在,随便搜一下同人榜,什么牛鹿,霆峰,朱白,云次方都榜上有名。陈情令大火后,博肖文断层式井喷。我个人不认为肖战本人会在意什么同人文,他出演的陈情令本来就是耽美,他是艺术生出身,曾经推荐此房是我造这个电影,说明他对文艺作品的宽容度很高。而且他这样爆红的艺人连睡觉都时间都没有,怎么会去关注什么同人文。


可惜他的粉丝不宽容,没有界限感,越俎代庖,在公众平台上拉扯大旗,马上变成热点,而且使用了最让人厌恶的举报方式,企图用人多势众压倒对方。退一万步讲,即使肖战真的觉得被那篇黄文冒犯,他也不会用这样大张旗鼓的方式,他有的是其他办法可以迅速安全悄无声息的解决。


一个成熟的社会是多元化的,有主流有小众,主流并没有权力让小众消失。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讨厌白菜的人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能禁止其他人吃白菜,更不能把白菜全部铲除。国内更复杂的一点是审查制度,和分级制度的缺乏,这些都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冲突和对立。后来的发展就变成魔幻主义了,只能说未知全貌不予置评。也许等刑事案件最终结果公布,才可以获知更多信息和发展线。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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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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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19:08:31

这是一篇学术文章,并不是法律,我其实赞同这个作者的看法,当owner认为自己被fanfiction侵权的时候,他可以使用first and second exclusive right来保护自己。注意的这里说的主体是owner本人,就是正主,不是他的粉丝。实际上好莱坞的男女明星们被写同人的数不胜数,他们还会在节目上跟主持人和观众讨论情节,没听说谁会去诉讼同人作者。


国内明星同人创作早就存在,随便搜一下同人榜,什么牛鹿,霆峰,朱白,云次方都榜上有名。陈情令大火后,博肖文断层式井喷。我个人不认为肖战本人会在意什么同人文,他出演的陈情令本来就是耽美,他是艺术生出身,曾经推荐此房是我造这个电影,说明他对文艺作品的宽容度很高。而且他这样爆红的艺人连睡觉都时间都没有,怎么会去关注什么同人文。


可惜他的粉丝不宽容,没有界限感,越俎代庖,在公众平台上拉扯大旗,马上变成热点,而且使用了最让人厌恶的举报方式,企图用人多势众压倒对方。退一万步讲,即使肖战真的觉得被那篇黄文冒犯,他也不会用这样大张旗鼓的方式,他有的是其他办法可以迅速安全悄无声息的解决。


一个成熟的社会是多元化的,有主流有小众,主流并没有权力让小众消失。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讨厌白菜的人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能禁止其他人吃白菜,更不能把白菜全部铲除。国内更复杂的一点是审查制度,和分级制度的缺乏,这些都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冲突和对立。后来的发展就变成魔幻主义了,只能说未知全貌不予置评。也许等刑事案件最终结果公布,才可以获知更多信息和发展线。


liumajia 发表于 2020-07-16 19:00

继续手动点头

粉丝手太长 越俎代庖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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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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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19:24:47

这是一篇学术文章,并不是法律,我其实赞同这个作者的看法,当owner认为自己被fanfiction侵权的时候,他可以使用first and second exclusive right来保护自己。注意的这里说的主体是owner本人,就是正主,不是他的粉丝。实际上好莱坞的男女明星们被写同人的数不胜数,他们还会在节目上跟主持人和观众讨论情节,没听说谁会去诉讼同人作者。


国内明星同人创作早就存在,随便搜一下同人榜,什么牛鹿,霆峰,朱白,云次方都榜上有名。陈情令大火后,博肖文断层式井喷。我个人不认为肖战本人会在意什么同人文,他出演的陈情令本来就是耽美,他是艺术生出身,曾经推荐此房是我造这个电影,说明他对文艺作品的宽容度很高。而且他这样爆红的艺人连睡觉都时间都没有,怎么会去关注什么同人文。


可惜他的粉丝不宽容,没有界限感,越俎代庖,在公众平台上拉扯大旗,马上变成热点,而且使用了最让人厌恶的举报方式,企图用人多势众压倒对方。退一万步讲,即使肖战真的觉得被那篇黄文冒犯,他也不会用这样大张旗鼓的方式,他有的是其他办法可以迅速安全悄无声息的解决。


一个成熟的社会是多元化的,有主流有小众,主流并没有权力让小众消失。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讨厌白菜的人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能禁止其他人吃白菜,更不能把白菜全部铲除。国内更复杂的一点是审查制度,和分级制度的缺乏,这些都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冲突和对立。后来的发展就变成魔幻主义了,只能说未知全貌不予置评。也许等刑事案件最终结果公布,才可以获知更多信息和发展线。


liumajia 发表于 2020-07-16 19:00

我觉得不能因为别人不在意同人就要求所有人不在意,有点道德绑架。如果肖战觉得某篇文侵犯了他的权益,要提告,我觉得完全没问题。但我同意粉丝替他做决定越俎代庖了。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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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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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19:42:32

说到同人创作,我搜了一下美国的fanfiction发现了这条,不过是十几年前,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变化。

Since characters can be copyrighted, with the caveats noted, a fan fiction author infringes the owner''s first exclusive right in reproduction every time she reproduces a character in fan fiction. Along the same lines, when that fan fiction author then uploads his story onto the Internet and allows the public to access it, she has violated the owner''s third exclusive right in distribution. Finally, a fan fiction writer is also guilty of violating the second exclusive right in derivative works.

(McCardle, 2003). 


McCardle, M. (2003). Fan fiction, fandom and fanfare: What’s all the fuss?. Journa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aw, 9(2), pp.1–37. http://www.bu.edu/law/journals-archive/scitech/volume92/mccardle.pdf?q=fanfiction



freedcamp 发表于 2020-07-16 16:22

还没看出处的全文,但我理解这里同人文指的是文学作品的同人,不是真人同人,比如哈利波特的同人,和魔道祖师的同人。所以文中的“ower"指的是“owner of the copyright" ,指的是文学作品的作者,比如JK Rowling, 和墨香铜臭,并非指的是真人。


如果想出版文学作品的同人作品,应该要得到作者授权吧。之前江南用金庸小说人物创作了“此间的少年” 就被金庸告了,陪了不少钱。如果同人不做盈利不知道法律上如何界定。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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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19:58:55

这是一篇学术文章,并不是法律,我其实赞同这个作者的看法,当owner认为自己被fanfiction侵权的时候,他可以使用first and second exclusive right来保护自己。注意的这里说的主体是owner本人,就是正主,不是他的粉丝。实际上好莱坞的男女明星们被写同人的数不胜数,他们还会在节目上跟主持人和观众讨论情节,没听说谁会去诉讼同人作者。


国内明星同人创作早就存在,随便搜一下同人榜,什么牛鹿,霆峰,朱白,云次方都榜上有名。陈情令大火后,博肖文断层式井喷。我个人不认为肖战本人会在意什么同人文,他出演的陈情令本来就是耽美,他是艺术生出身,曾经推荐此房是我造这个电影,说明他对文艺作品的宽容度很高。而且他这样爆红的艺人连睡觉都时间都没有,怎么会去关注什么同人文。


可惜他的粉丝不宽容,没有界限感,越俎代庖,在公众平台上拉扯大旗,马上变成热点,而且使用了最让人厌恶的举报方式,企图用人多势众压倒对方。退一万步讲,即使肖战真的觉得被那篇黄文冒犯,他也不会用这样大张旗鼓的方式,他有的是其他办法可以迅速安全悄无声息的解决。


一个成熟的社会是多元化的,有主流有小众,主流并没有权力让小众消失。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讨厌白菜的人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能禁止其他人吃白菜,更不能把白菜全部铲除。国内更复杂的一点是审查制度,和分级制度的缺乏,这些都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冲突和对立。后来的发展就变成魔幻主义了,只能说未知全貌不予置评。也许等刑事案件最终结果公布,才可以获知更多信息和发展线。


liumajia 发表于 2020-07-16 19:00



完全同意,手动点赞👍

我个人坚决不能接受下坠一文给肖战的人设,但是粉丝不应该“越俎代庖”,

肖战自己对此文是什么看法我不知道,如果他走法律程序告作者侵权,我个人表示支持。感觉他应该是不会太在意,他本身低调谨慎,又有太多工作要做,多半没有时间或者不想花费时间去理这个,打官司总归会劳心伤神。

具体到对这个下坠文举报一事,现在有种说法是巴南小🐰是对家埋线设局,希望这个事情真相能够查明。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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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lpil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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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20:04:04

还没看出处的全文,但我理解这里同人文指的是文学作品的同人,不是真人同人,比如哈利波特的同人,和魔道祖师的同人。所以文中的“ower"指的是“owner of the copyright" ,指的是文学作品的作者,比如JK Rowling, 和墨香铜臭,并非指的是真人。


如果想出版文学作品的同人作品,应该要得到作者授权吧。之前江南用金庸小说人物创作了“此间的少年” 就被金庸告了,陪了不少钱。如果同人不做盈利不知道法律上如何界定。


葭月 发表于 2020-07-16 19:42

举手,这个问题,我恰好知道一点。


对于现在的原创作者而言,作品能衍生成同人是一大卖点。给网文做IP孵化跟人推销时,基本上都会这么吹一把:该作品人物塑造得鲜明有特色,有激发同人二次创作的潜能。原因很简单,之前在另一个贴里,隔壁的诸葛楼主和我都提到过,同人是免费流量,非常巨大的流量。


不排除有大牛作者压根不稀罕这些,只想保持作品的纯正性的。不过,如今的网文作者,很多倒是非常欢迎与同人作者互动,甚至直接把同人图文贴在自己的连载中。当然,作者如果自己出个声明,不欢迎同人改编,也不会有那么多同人作者非要厚着脸皮往上贴的。毕竟网文网漫都出得雨后春笋一样,同人作者又没钱拿,图个开心而已,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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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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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20:17:51

举手,这个问题,我恰好知道一点。


对于现在的原创作者而言,作品能衍生成同人是一大卖点。给网文做IP孵化跟人推销时,基本上都会这么吹一把:该作品人物塑造得鲜明有特色,有激发同人二次创作的潜能。原因很简单,之前在另一个贴里,隔壁的诸葛楼主和我都提到过,同人是免费流量,非常巨大的流量。


不排除有大牛作者压根不稀罕这些,只想保持作品的纯正性的。不过,如今的网文作者,很多倒是非常欢迎与同人作者互动,甚至直接把同人图文贴在自己的连载中。当然,作者如果自己出个声明,不欢迎同人改编,也不会有那么多同人作者非要厚着脸皮往上贴的。毕竟网文网漫都出得雨后春笋一样,同人作者又没钱拿,图个开心而已,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不是。


coalpilerd 发表于 2020-07-16 20:04

嗯,是的,原作激发衍生创作,衍生创作又宣传了原作,原本两者可以是良性互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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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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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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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20:23:10

这是一篇学术文章,并不是法律,我其实赞同这个作者的看法,当owner认为自己被fanfiction侵权的时候,他可以使用first and second exclusive right来保护自己。注意的这里说的主体是owner本人,就是正主,不是他的粉丝。实际上好莱坞的男女明星们被写同人的数不胜数,他们还会在节目上跟主持人和观众讨论情节,没听说谁会去诉讼同人作者。


国内明星同人创作早就存在,随便搜一下同人榜,什么牛鹿,霆峰,朱白,云次方都榜上有名。陈情令大火后,博肖文断层式井喷。我个人不认为肖战本人会在意什么同人文,他出演的陈情令本来就是耽美,他是艺术生出身,曾经推荐此房是我造这个电影,说明他对文艺作品的宽容度很高。而且他这样爆红的艺人连睡觉都时间都没有,怎么会去关注什么同人文。


可惜他的粉丝不宽容,没有界限感,越俎代庖,在公众平台上拉扯大旗,马上变成热点,而且使用了最让人厌恶的举报方式,企图用人多势众压倒对方。退一万步讲,即使肖战真的觉得被那篇黄文冒犯,他也不会用这样大张旗鼓的方式,他有的是其他办法可以迅速安全悄无声息的解决。


一个成熟的社会是多元化的,有主流有小众,主流并没有权力让小众消失。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讨厌白菜的人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能禁止其他人吃白菜,更不能把白菜全部铲除。国内更复杂的一点是审查制度,和分级制度的缺乏,这些都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冲突和对立。后来的发展就变成魔幻主义了,只能说未知全貌不予置评。也许等刑事案件最终结果公布,才可以获知更多信息和发展线。


liumajia 发表于 2020-07-16 19:00

非常同意。如果当时粉丝只是把这篇文章交给工作室处理,后面一切也许不会发生,只有肖战自己能决定是否要告这篇文。肖战为Lofter做过代言,也是B站的用户,我也觉得他也许并不在意这篇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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