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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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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9 12:40:00

TIANYA那个贴最近更新的几页很不容易打开,哪位帮忙看看,我有没有漏掉哪一篇更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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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4 23:31:00

作者:xttlch  回复日期:2007-6-24 19:49:00
  7个被毒杀少女和1个17岁被告
  
   2000年5月,北京元正律师事务所年轻的律师郑斌,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无罪申诉。在他开始为新一轮裁决奔走的时候,他的当事人——刚刚19岁的祖晓雪已经被羁押17个月了。
  
   凶案发生在校园
  
   19个月前,原天津静海中学高三学生祖晓雪卷入了一场骇人听闻的校园惨剧。不久,她就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在她的刑事判决书上,对其犯罪事实作了记载:“被告人祖晓雪,与女生林娟娟、付萍等7人均系本市某中高三9班的同学,并同住该校女生宿舍113室。被告人祖晓雪与其中的林娟娟关系较好。1997年9月,林娟娟与同班男生甄某谈恋爱,1998年9月二人解除恋爱关系。林娟娟因无法解脱,而产生悲观厌世自杀之念。
  
  
  
   “1998年12月22日,被告人祖晓雪受林娟娟委托,在本市某门市部购买了0.5公斤一瓶的有机磷农药甲拌磷(俗称3911)。被告人祖晓雪回学校后将买回农药之事告知林娟娟。当晚10许,林娟娟拿着被告人祖晓雪为其购买的农药及太空杯,将祖约到宿舍外楼道内,林娟娟向祖晓雪讲明自己要喝农药自杀,因怕死后‘孤独’,欲欺骗同宿舍其他6人与其喝农药一同死亡。林娟娟还唯恐其他人服农药后喊叫,求被告人祖晓雪在其他女生服下农药后照管好大家,被告人祖晓雪应允。后2人回到宿舍内,林娟娟谎称拿来防治结核病的药水,让同宿舍的付萍等人先后服下该农药,后林娟娟也服下此农药。被告人祖晓雪见付萍等人服农药后非常痛苦,故为被害人递水喝、拿水果吃。次日上午6时许,被他人发现报警,林娟娟等7人均已中毒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于1998年12月24日将被告人祖晓雪查获归案。”
  
   从一审到二审,再到申诉,郑斌律师一直都在为祖晓雪作无罪辩护。郑斌说,法院所采信的证据是班主任、林娟娟男友、门市部售货员3人的证言、林娟娟的遗书、现场勘查笔录及一些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证明,关于这些证据本身我们没有疑义,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认定这些证据。本案现有证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犯罪之前的,如买药,为什么要去买,怎么买的,放哪了,怎么跟林娟娟交待的等等;一部分是犯罪之后的,如尸检报告、鉴定结论、相邻宿舍同学的举证、抢救经过等等。前一部分证据是证明犯罪要发生,后一部分是证明犯罪结果,控方缺少的恰恰是犯罪过程的证据,即证明被告人祖晓雪是否实施、如何实施了危害行为、犯罪行为、帮助犯罪的行为。因此,本案证据不够充分、确凿,不足以认定祖晓雪构成犯罪。
  
   1999年5月26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法庭上,除了诉讼参与人外,旁听席上空无一人。但控辩双方就公诉机关指控祖晓雪犯有故意杀人罪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凿进行辩论的激烈程度,并未因此而稍减。
  
   自打女儿出事以后一直神思恍惚的祖晓雪的父母,在听了庭审之后,心里踏实了许多。
  
   1999年7月28日,法院宣判,基本接受并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认定祖晓雪实施了帮助杀人的行为,对祖晓雪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当天,尽管旁听的只有祖晓雪的父母和其他受害人家属十几个人,但中院出动了所有警力维持秩序。宣判完毕,一些矿泉水瓶子就伴着吼声掷向祖晓雪和她的父母。此时,祖晓雪的父母脑子里一片空白,他们甚至没来得及看一眼女儿的表情,就被法警急急护出法庭。
  
   究竟是疑案还是铁板钉钉
  
   祖晓雪不服判决,上诉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9月6日,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二审裁定认定的案情与一审相同,所采信的证据也与一审无异”,在两审当中,郑斌一直都强调口供的效力问题。郑斌认为,从判决和裁定所引据的证据看,所有事后所采集到的证据必须有祖晓雪的供述才能形成证据链或将证据予以否定。但祖晓雪的供述不稳定,虽然其本人的主观因素不能排除,但客观因素亦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
  
   据祖晓雪本人讲,公安部门在侦查时,曾连续十几、二十几个小时不让其睡觉,所以他们说什么自己全不知道,只是想最后签完字就可以睡觉了,因此口供中到底说了些什么自己根本不知道。郑斌说,这一点在讯问笔录中也能得到证实。郑斌明确指出,案发时祖晓雪刚刚17岁,这种审问方式违反了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严禁使用威胁、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获取证据。严禁刑讯逼供”;“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根据调查条件的需要,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但这一切规定,负责本案侦查工作的公安部门均未做到。因此,这样得到的口供不足以作为定案依据。”
  
   对于祖晓雪一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汪建成发表个人意见,他认为,有重大犯罪嫌疑并不等于就是罪犯。
  
  
   “应当承认,刑事案件的复杂性、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刑事诉讼的特定时空局限性,决定了刑事诉讼不可能完全回复刑事案件的本来面目,但这并不意味着刑事诉讼证明可以任意进行。“汪建成认为,祖晓雪一案的处理,“显然没有达到我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作者:xttlch  回复日期:2007-6-24 19:49:00
  汪建成向记者分析道,第一,一审判决依据的7个证据中,至少有3个证据同祖晓雪故意杀人案之间不具有关联性。第一份证据,即:“祖晓雪的班主任证明祖晓雪与林娟娟及6名被害人系同班同学,并同住该校宿舍113室的事实。”第二份证据,即:“曾与林娟娟谈恋爱的男友证明,曾与林娟娟谈恋爱,后解除恋爱关系的事实。”这两份所谓证据,虽然都是客观事实,而且在侦查过程中也可以作为一定的线索展开侦查工作,但从认定案件事实的角度讲,这两份证据同故意杀人案之间不具有任何关联性,因为祖晓雪同被害人同住一宿舍并不能说明她就要杀被害人,林娟娟失恋同祖晓雪故意杀人之间更没有任何因果联系。第四份证据,即“某门市部售货员证明祖晓雪购买农药之事实,与祖晓雪供述相符”。这一证据虽然同林娟娟故意杀人之间有关联性,但却与祖晓雪故意杀人之间没有关联性,因为祖晓雪在买农药时并不知道林娟娟要用该农药来自杀并毒死同宿舍其他同学。
  
   第二,本案有许多重要的证明对象,例如,祖晓雪和林娟娟的共同犯意到底是如何形成的?祖晓雪是如何帮助林娟娟哄骗同宿舍女孩喝农药的等等,没有证据或没有足够证据予以证明。而这些重要的证明对象没有得到充分确实的证明,怎么能够认定祖晓雪就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呢?事实上,在排除了几个同案件没有关联性的所谓证据之外,案件的证据相当奇缺,根本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汪教授认为,可以认定祖晓雪一案是一桩疑案。对于这样的疑案应当如何处理呢?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三项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记者曾经就郑斌和汪建成所言,特别是祖晓雪的翻供向简建设法官求证。简法官则认为:“判决和裁定这个案子完全符合刑事诉讼的要求,重证据,重调查,不轻信口供。历来司法实践中,只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定案,但没有口供,证据充分确凿却完全可以定案。事实上,我们根本没有听信祖晓雪任何口供。因为没有任何与其口供相符合的证据,现有的证据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而连贯的证据链。换句话说,不论是她现在翻供,还是认定了一种说法,抑或是一言不发,对现在的判决结果都毫无影响。“简法官语气中流露出骄傲,“用我们的行话来说,这个案子办得‘很干净’,铁板钉钉,应该说得力于公安人员的及时勘查。””
  
   “我不相信对祖晓雪有过刑讯逼供。”简建设进一步解释说,“办理如此重案,必然起用经验丰富、政策性强的老同志,特别是审问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假如有刑讯逼供,从口供上也是能看出来的。说连续审讯十几、二十小时,这是可能的。法律没有限制连续审讯的时间。应该清楚,讯问的过程本身就是斗争与反斗争,是一场智力的较量,绝不能心慈手软。可惜的是祖晓雪最终也没有说实话。”
  
   未成年人的“不作为”
  
   但所持理由与一审判决有很大变化。二审裁定认为祖晓雪明知农药的危险性,当他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祖晓雪明知危害结果要发生,却放任其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间接故意,实施了不作为的犯罪。”郑斌说。
  
  
   郑斌认为,指控祖晓雪不作为犯罪不能成立。他说:“所谓不作为形式的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来作为却没有作为。特定的义务基于以下三种情况产生:其一,法律明文规定;其二,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其三,行为人已经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前两种情况对祖晓雪来说根本不存在,而第三种情况,要求与祖晓雪购买农药的行为联系起来。祖晓雪在购买农药时,林娟娟告诉她是为了给怀孕的女友堕胎用,祖并不知林娟娟要用来杀人。”郑斌打了个比方,“就像有人用委托他人购买的菜刀来杀人,而受委托购买菜刀的人对于委托人购买菜刀的杀人目的并不知情。在委托人实施杀人行为时,购买菜刀的人恰恰在场,若此人袖手旁观,即构成了故意杀人的同谋一样。这不是荒唐至极吗?况且案发时祖晓雪尚未成年,法律如何能够赋予她制止犯罪的义务?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此案审判员简建设则对记者解释说:“二审没有对一审判决作任何改变,只是进一步明确了祖晓雪的帮助杀人是采取的一种不作为的形式。所谓不作为的犯罪,除了我们通常认为的,警察如果见了坏人不抓是不作为犯罪以外,也可以自然形成,譬如,一个人把孩子托付给邻居照看,这个邻居答应了,就负有保护孩子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倘若这个孩子走到水塘边了,邻居也看到了,却没有阻止孩子,眼看着孩子掉进水里淹死了,这就是一种不作为的犯罪行为。普通人的作为义务随着人们的行为随时都可能产生,法律无法作出详尽规定。祖晓雪的不作为犯罪就是基于致人死亡的剧毒农药为其所购、案发时她在现场的前提。凶案发生在一所市属重点中学,每年几乎都能全部升入大学,这样的高材生怎么可能连喝农药会死人的事都不懂?祖晓雪供述林娟娟哄她说是给人堕胎用又怎么能令人信服?”
  
   17岁的噩梦
  
  
   这是高中学生军训时全班女生的一张合影,也是8个女孩惟一的一张合影。祖晓雪的母亲一一指点着8个孩子,告诉记者:“8个人里只有祖晓雪是城市孩子,其余都来自农村。孩子住在学校,功课非常紧张,有时一个月才回一次家。我不放心,差不多每个礼拜都要去学校看看。每次去都带些吃的,用的,带去的吃的宿舍里每个孩子都有份。那年孩子的表姐从新疆捎来的香梨,我拿到学校去,孩子们吃得可高兴了,这个说:阿姨,真甜;那个说,谢谢大姨。我敢说,那7个孩子的父母没有谁能像我这样熟悉她们,疼爱她们,他们能说得上其他孩子的名字吗?祖晓雪是独生子,自幼生活在封闭的大院里,一直视宿舍同学为亲姐妹。她常和我们说,她和宿舍的同学可亲了,除了父母,跟她们最好了。谁能告诉我,我的孩子为什么要杀害她们?”
  
   祖晓雪的杀人动机,其实也是盘旋在记者心中的一个谜团。记者曾就此问题电话采访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协助起诉工作的张勇,张勇说:“我们也觉得明知的情况下,一个17岁的女孩与7具死尸同睡一夜不可思议。但是这一点对定罪量刑没有影响。这可能与个人生理性问题有关。这个案子典型地反映了青少年犯罪所特有的不固定的、突发的心理因素。”高院的简建设法官认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并不注重犯罪动机的研究,本案又没有可信的口供可供研究。这个案件持续时间长,说明绝非临时起意,表现了罪犯的高智商。简法官认为:“祖晓雪的案件说明她很会表演,但我们的法官没有被外表所迷惑。”
  
   审理祖晓雪一案,简法官感慨颇多。“与一般刑事案件相比,祖晓雪一案的犯罪行为可说危害性极大。一般的犯罪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管理等方法来预防,但是像朋友之间、亲人之间利用道德伦理关系作案,手段极其隐蔽,人们也往往无从防备,从而导致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我们要创造和平、友好、安宁的社会环境,这一类型的犯罪却导致了人们对社会缺乏信任,人人自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何谈改革开放、精神文明建设!这起校园凶案中,6个少女再有半年就将升入高等学府,现在却无辜地死去,对她们的家长、对社会是何其惨痛!审判祖晓雪一案,就是天津高法向社会明示,打击这类犯罪绝不手软。当然我们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本案后果的严重性,不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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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6 20:53:00

作者:华山蝶  回复日期:2007-6-27 3:53:00
  
   作者: 泰康人 回复日期:2007-4-26 17:37:00
  
    东北的农村,流行着一种说法,那就是,黄鼠狼能“迷人”。
        
     我小时候,不知道什么是“迷人”,我的最初印象,迷人,是美丽的意思。但是,把这样的解释用在黄鼠狼身上,肯定是说不通的。后来,我知道,这里的“迷人”,指的是,迷惑人,蛊惑人。
        有很多人把黄鼠狼叫做“黄大仙”,或者“黄皮子”。叫法不同,但是评价是一样的,黄鼠狼偷鸡,还会“迷人”。
        我的朋友,和我说起过她爸爸被“迷”的经过。我听了,觉得很不可思异。
        我这个朋友,家庭条件一般,住的房子,在2000年的时候,还是一室一厅,这样,她一直和她父母睡一个房间,因为没有多余的房间可以让她拥有自己的卧室。一天晚上,她爸爸突然在睡梦中说起话来,还一边说一边笑。说梦话是很正常的,但是一直吵闹就不正常了。她和妈妈都被她爸爸吵醒了,两个人盯着爸爸,不知所措。
        “孙*!孙*!快起来!快起来!”
        (孙*是她爸爸的名字,不方便写出来)
        她妈妈使劲摇晃着她爸爸的身子,但是她爸爸还是在那自言自语,然后,他开始一边哭,一边笑!
        真是“哭笑不得”的另一种表现方式。
        后来,她爸爸在折腾了20多分钟之后,终于清醒了。我朋友这时都吓哭了,她爸爸还很莫名其妙的问:
        “你哭什么?”
        事后,她爸爸什么都不记得。如果这种情况,属于我们常说的梦魇,那我们应该记得梦里的内容。可是孙爸爸什么记忆都没有,他说自己睡得很好啊,为什么他们要把他弄醒呢?女儿还在莫名其妙的哭!
        孙妈妈说,这一定是被“黄大仙”迷住了。
        我听她家的老人说过,黄鼠狼迷人,一定要藏在附近的草垛或者墙角里,它把人迷了之后,它做什么,那人就会跟着做什么。
        我觉得很神奇,难道这种动物能操控人的意识吗?我们能有什么科学道理解释这种说法呢?在东北,很多人都听说过,黄鼠狼,狐狸,都是能迷人的。我也在小时候听说过这种传说现在,很少听人提起了。
        我突然想到,我这个朋友(她读的是中专),我读高中时我们见过几次,后来我升入大学,现在我已经5年没见过她了。我今天突然想起了她,也想起了我们小时候天真无暇的友谊,以及那时一起挖人家墙角抠石头子儿、早上4点去南湖捞小鱼儿的美好时光。这让我回忆起了很多事,也想起来黄大仙的传说。
        大学时,我的室友,吉林市人,和我说起她亲戚家的事,也和黄鼠狼有关系。说是一个远房姑姑(或者婶婶之类),发烧后一直不醒,在床上躺了半个月了,后来她家里来了个男孩,有阴阳眼,说看见一只大仙趴在她胸口,就去把那东西“捉”了下来。但是在大家看来,他只是做出了“捉”的动作,却没看见他手里抓东西,他像捉住一团空气那样,把大仙“捉”走了。几个小时后,那位姑姑醒了。
        我没遇到过,所以我觉得这样的事很神奇。我不知道怎么去解释,也许是巧合?
        而那些传说,关于黄鼠狼的传说,又是怎么产生的呢?是因为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偏见,还是别的原因,我就不清楚了。
        也许二者兼备。
        人的意识,在不被催眠的情况下,应该可以为自己所控制。但是,骗子行骗,传销洗脑,这也是一种“迷”法,人迷人,而不是黄鼠狼迷人。就说传销吧,被控制的人,不少了;被骗子骗钱的人,也不在少数吧?
       
      迷的本源,是人的贪。
        
     黄仙迷人的本源,是什么?
    
  ----------------------------------------------------------
  我来帮你回答,黄仙迷人的本源就是它吃的一种植物,这种植物有迷幻作用,类似与罂粟花,黄鼠和狐狸都喜欢吃这种植物,再加上黄鼠和狐狸有个喜好,就是乘人类熟睡时添人的唾液,这就使人也接触到那种迷幻植物,于是被添的人开始产生幻觉,旁边的人又能在附近找到黄鼠和狐狸之类的动物,不明就理的人就会以为是狐仙做怪来迷惑人类,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自古的小说中都会出现狐仙和狐狸精的故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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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6 20:55:00

作者:badcamel  回复日期:2007-6-22 16:57:00
  生死绑架案 1
  
  天津的大胡同商品批发市场位于红桥区三岔口一带,由百年沧桑的估衣街慢慢繁衍发展而来,在十多年前,也算是华北地区重要的小商品集散地。全国众多轻工业制品在这里展售、批发,形成了全市最大的综合性商贸区。大量的南方江浙、福建等地的商人,在这里实现了自己创业梦想。也正是那一起绑架儿童案,我结识了浙江商人戚福。
  
  那天接到了一个焦急的报警电话,报案人声称自己8岁的闺女被绑架,赶到红桥区大胡同附近某小区报案人家,进得屋子,普通的三居室内居然有两个屋子摆满了货,一个个的箱子盛满了皮具、箱包、衣服,一个憔悴的矮胖中年男子呆呆的坐在方厅的单人床上。经过盘问了解到,这名叫戚福的男子是来自浙江的商人,来津经商已经十多年了,在大胡同有三家店铺,经营箱包、皮具、服饰等日用品,摊位不大经营得当,每月收入也是可观的。离异的他把闺女接到了天津,目前在某小学上学,就在三天前,他的女儿被绑架了,目前已经交付了50万元的赎金,可是孩子还没有下落,迫不得已报了警。
  
  听到他的叙述当时我就和他急了,质问他为什么不立刻报警,而拖沓了整整三天,还擅自作主与绑匪联系,并自行交纳了赎金,这样既不利于警方查找线索,失去与绑匪接触的机会,也让绑匪拿到赎金后,为避免行踪暴露,仍将儿童杀害。这个男子听到后更是焦虑,他说也是绑匪威胁若报警就立刻撕票。我当即告诉他,如果钱未到绑匪手里,人质还有生存的希望,他们的目的并没有达到,警方依然有拯救的机会,或许在后面的联络中查出歹徒线索。一旦绑匪得到了钱,人质则完全失去利用价值,全凭绑匪的个人善恶来遵守协议。有不在少数的绑匪因为与受害者相识,为逃避打击,而才采取偏激的手段。几年前塘沽的一起绑架案,就是因为家属支付赎金而导致人质被害。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人质和家属都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激怒绑匪。不要听信绑匪报案即撕票的恐吓,也不要私下同对方接触,并给付赎金。应该及时秘密的和警方取得联系,获得警方的支持,警方则尽最大的努力保持行动的谨慎,避免绑匪得知警方的介入。再利用一切资源手段追踪绑匪的线索,与电信、交通、金融等机构迅速取得配合及支持。而家属可以同对方聊聊天,说些家常,了解对方性格,做事的规律,找到对方心理上的弱点,为警方解救行动提供时间。当然,在避免激怒歹徒的情况下,也适当满足对方的部分要求来拖延时间,以免狗急跳墙而出现不利局面,因为性命攸关,被绑架者家属往往愿意破财免灾。如警方一律反对,一旦导致人质伤亡,受害者家属势必对警方产生情绪性的激烈反应;有时从营救策略的角度多方的考虑,一切都是见机行事,不能一概而论。而绑票案是警方处理起来最棘手的,因投鼠忌器而对行动有顾虑,需要谨慎再谨慎。
  
  事已至此,就详细的了解下案发的情况。三天前,该女童放学却未归家,父亲也是忙于生意而疏忽看管,直到晚上7点多,才有所察觉,于是急忙发动亲戚朋友外出寻找,几个小时未果。在晚上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说女儿在他手里,要缴纳100万元现金才能赎回。该男子虽然经商多年,但也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经反复哀求,才允许先付一半,后面要短期内尽快筹得,同时警告不得报警,若发现便立刻撕票。男子无奈只得东拼西凑,低价卖出库存,凑得50万元,到绑匪指定的金钟河大街附近,等候了两小时后又突然改变了地点,此后的五小时里交易地连续变了七次,转遍了津城几个区,最后折返至海河边某僻静处,将钱袋子扔进了一辆摘下牌照的夏利车里,该车随即逃离现场无影无踪,绑匪也就此沉寂无消息,孩子依然生死未卜。迫不得已当天就报了警。因错失良机,已无法通过侦查和谈判,掌握女孩的实际情况,无法
得知她是否存活,所处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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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6 20:55:00

作者:badcamel  回复日期:2007-6-22 17:06:00
  生死绑架案 2
  
  因为没有报警,而错失许多可以追查到的线索,追查几次交易电话,分别显示是北辰区、西青区、大港区、以及市内勤俭道街边的公用电话,夏利车来源因天黑,时间紧迫,并有黑色车膜,并未看清接头人相貌。目前来看,可供分析的信息寥寥无几,令人沮丧。案发第四天了,小女孩依然没有音讯,形势变得异常严峻了,时间拖得越久,孩子存活的机率越渺茫,刻不容缓,马上调动警力,进行大量的排查走访工作,从学校到家的沿途挨个询问,临街的店铺,住户都没有留意到这样的一个小女孩出现。又调用了交易当晚海河周边几个繁华路口监控录像,也没能确认夏利车。同时也调研了4个公用电话的周边情况,发现绑匪早有预谋,电话亭位置隐蔽,并不容易被人察觉,电话手柄及按键也提取不到清晰的指纹。其中绑匪这打这4个电话的地点分布来看,似乎没有什么规律,特意在城市的不同角落拨打,但有3个是郊区,只有一个是市内,于是又特意调出了市区内密云路的公用电话的前后20条拨出电话记录对比查找,但还没发现可疑的情况。与此同时还进行着对该男子身边的人进行调查,是否是熟人作案,或是往来生意伙伴结怨发泄不满,但进展依然缓慢,无法形成突破。但我们分析得出结论,该犯罪团伙应该没有逃离本市,人质也应该在本市范围内隐藏。
  
  一般来说赎金的支付有直接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转账则要求受害人家属将钱打入某个假冒身份证注册的账号或银行卡。这对绑匪来说有被识破的风险,警方可以与金融单位配合,采取守株待兔方式,等候歹徒自投罗网,在提取现金时制造故障拖延时间,同时录下取款人的相貌。这次交易绑匪采取风险很大的直接索要现金方式,押宝在家属受恐吓而不敢报警,现在看这一招算是成功。就目前形势来看,绑匪已经得到了巨额现金,面临着三种选择,一种可能性是拿到部分赎金后放人,这没有达到罪犯的预期,不太可能。第二种是对如何处置人质犹豫不决,可以选择为了榨取更多钱财而继续勒索,但稍有受惊,很可能撕票。最糟糕的第三种选择,是不管能否拿到赎金,都要撕票。
  
  从转述的绑匪的语气及口吻综合分析来看,第二种可能是存在的,我们知道目前这50万只是绑匪预期的一半,那么还有一线希望。他们第一次得逞后,对他们来说也是容易产生懈怠,麻痹了他们紧张神经,放松了警惕,在静观事态发展后而见机行事,贪婪促使他们会继续索取余款。这对我们警方极为有利的。而最不愿看到的是,一有风吹草动,绑匪便立刻杀害女孩而携到手的钱潜逃。女孩的性命已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
  
  警方早已在戚福家楼上的小独单秘密驻扎下来,电话安装了监听系统,妥当安排好一切。我看着孩子父亲的憔悴面孔,向他表示一定要信任和配合警方行动,不要再背着公安机关单独同绑架份子接触和答应对方条件。而此时已经是第五天的中午时分,各个行动小组分头行动,从踩点、运送、窝藏、勒索、获取赎金等多个绑架环节着手调查。这时一个邻居大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在上星期她买菜回家,看到小女孩放学回家,一个陌生的男子正在和那小女孩在路上搭讪,于是大妈就跟上前去,那个陌生男子看到有人接近,便扭头快速走开,邻居便牵着小女孩送她回家,同时看到了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玩具,女孩说是那叔叔送的。这个线索引起我们的重视,马上搜查女孩的小屋,在枕头下找到了那个玩具。难道说那次是起未遂的绑架么?
  
  这玩具是个穿蓝色裙子的娃娃,但上面无法提取到清晰的指纹,于是能否追查到这个玩具的来源成为关键。因为案件发生在大胡同地区,我们可以联想犯罪份子就近在这个商贸区里购得。于是迅速调动了几十名警员,拉开大网,在这片庞大的商贸区里寻找那个普通的洋娃娃玩具。几个大卖场,挨个摊位一个不漏的查找了一圈。在这北方规模最为庞大的商业建筑群,在种类如此繁多的小商品中寻找这样的娃娃如同大海捞针,经过细致的盘查,终于找到了5家玩具摊铺贩卖这样的玩具娃娃。但都是粉色裙子的,再次询问摊主,得知先前销售的这批娃娃确实是粉色裙子的,只有一家商铺最近上的一批新货才有蓝色裙子的。而且是准备批发给外地,并没有直接在本市销售流通,货还在库里存放。这时一个伙计插了一句,原来上货时候有个箱子破损,掉出一只蓝色裙子的娃娃,他随手捡起扔到柜台上,正巧被一个外地的小伙子买走了。
  
  因为是男子买娃娃,所以稍微有些印象,好像是穿着一身某某物业的工作制服。专案组立刻带领那名伙计到该物业公司,调出所有员工的档案,一一翻开照片进行辨认,最后指认出了一名男子,但该男子已于近日离职,下落不明。同时也了解到该男子近期与几名老乡来往密切,并见过其中一人开红色夏利车。该男子的疑点立刻上升。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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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6 20:56:00


作者:badcamel  回复日期:2007-6-22 17:07:00
  生死绑架案 3
  
  果不其然,在晚8点左右,戚福家的电话铃声急促的响起,做好准备工作后,按指示他接起电话,监听到那个陌生人的声音,让他务必将余款50万元准备好,独自一人立刻到宜兴阜某地交易,否则别再想看到女儿。老戚按照刑警的授意拖延时间,与绑匪周旋起来,争取套出更多有价值的线索,并讨价还价到30万元,绑匪明显变得急躁起来,他清楚时间拖久了会增大暴露机会,能追查到打电话的方位,于是气急败坏的喊起来:你新买的背投电视还会没钱!快准备好!随即电话挂断。这次电话来源查出是西沽公园附近。距离前次勤俭道拨打的勒索电话相隔不远,看来罪犯有些懈怠偷懒了,应该是距藏身地不太远,大致在红桥界内。
  
  绑匪还露出一个破绽,他怎么会知道老戚新买了电视呢?绑匪在暗中监视他的举动么,会不会暴露警方的行动呢?老戚向我们保证,和警方合作的事绝对没有告诉其他任何人。而我们也采取了细致谨慎的行动,都是与老戚秘密联系,绝没有机会让其他人看到异常,怎么还是让歹徒知道了屋内的情况呢。老戚仔细回忆说,新近购买的这个电视是给女儿放英语节目的,因为断货而等了几个星期才送到,这事同样也是谁也不知道,也没让外人进过家里,但是他把电视机的包装箱随手卖给了楼下一个收废品的了。又一个关键人物浮出水面!
  
  事不宜迟,老戚带着钱袋上了一辆警方安排的出租车,刑警装扮成司机,路上向他叮嘱着注意事项,后面又秘密的跟上两辆民用牌照的警车,若即若离的跟随驶去。同时又一小组负责追查那个收废品男子的下落。出租车到了宜兴阜某地后静静等待了几个小时,绑匪则再也没打过电话,没有像上次那样牵着人转圈子。这个反常举动令人坐卧不安,难道绑匪有所察觉么?老戚连声哀叹,埋怨自己忙着生意,疏忽照料孩子。
  
  通过侦查很快找到了收废品的男子,供出了受他人的指使来打探戚福家的情况,绑匪的具体情况他也不熟悉。但根据口供,能锁定其大致暂住地新红桥某处,与先前分析的藏身范围基本吻合。解救行动定在清晨6点,两辆车悄悄地包围新红桥附近某院落,安排好警力后,撞开门闯入院内,发现里面没有任何人的踪影,扑了一空。似乎屋内人走得匆忙,桌上发现了零食包装,桌子下有一小学课本,垃圾桶里发现空蜂蜜罐子和几十个烟头。看来犯罪份子有所警觉,已经转移了地点。留下几个人调查取证即将离去时,我再次巡视一圈,期望能发现这么线索,忽然发现小屋的墙壁上有几只蚂蚁在忙碌着,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几只蚂蚁在墙壁上转圈子,互相用触角打量着,似乎在交流着什么信息。继而两只又顺着墙缝爬走。正面看去墙壁没有任何痕迹,为什么会有蚂蚁出现呢,我示意其他人继续忙碌,然后用手触摸了下蚂蚁停留的地方,感觉有些粘,于是静候着蚂蚁随后的举动,不消片刻,墙角缝隙涌出了浩浩荡荡的蚂蚁队伍,向着那面墙爬去,随即分散在墙上,惊奇地一幕出现了,密密麻麻的蚂蚁在墙上组成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字,依稀能辨别出那稚嫩的字迹是“北运河舟”。我会心的笑了,看来这个8岁的机智女孩终于给我们留下了不易察觉的暗示。
  
  这种细小身长不过几毫米的蚂蚁,头上有一对触角,这对触角不但是感觉器官,而且还是十分灵敏的嗅觉器官,能感受各种气味的刺激,可达到几米甚至几十米的范围内,尤其是对甜食、乳制品更为喜欢。它的触角上有好多微小的小孔,小孔里有非常灵敏的嗅觉细胞。蚂蚁依靠嗅觉寻找食物,识别同类或异类,用这两个触角相互一碰,信息也就传递过去。不知小女孩是如何留下墙上的蜂蜜字迹,外观上根本无法察觉,只有几小时后,由受甜味吸引,觅食而至的蚂蚁排布,方可显现出来。好一个聪明勇敢的小女孩!她要传达给我们什么信息?难道是要转移到北运河的船上了么?
  
  再对院落搜查时,又一个意外的发现令局势异常紧张起来,用金属探测器勘查院子地面时,在一个破旧的水缸附近发出了报警声,挪开水缸后,挖开地面不到一尺深,发现了塑料兜包裹的两个异地的汽车牌照,马上向上面汇报,过了十几分钟反馈回来消息是,这两个牌照所属的汽车已经备案失踪,两名女性驾驶员也下落不明,被山西警方列为失踪人口!看来一起普通的绑架案已经牵扯出一个抢劫汽车杀害司机的恶性案件了。
  
  等候了一夜的父亲无功而返,绑匪再也没有联系他。一宿未合眼的父亲精神接近崩溃,脸色蜡黄地呆坐在警车里,抚摸着母女俩的照片久久不语,我不知该如何安慰他,问他孩子妈妈得知这个消息了么?他摇摇头,没说什么。沉默片刻,父亲猛地抬起头,郑重地说:无论他们要多少赎金,就是我倾家荡产,卖了器官也要凑齐钱的,如果是和我有仇,我愿意用我命来抵偿。只求你们一定要救下我闺女,我决不能失去她。看着父亲连日奔波,布满血丝的眼睛,不免对这生意场上分寸计较的浙江商人流露出的真实情义所震动。天下的父母到哪里都是一样的。
  
  我们心里十分焦虑了,如果惊动了犯罪份子,对余款失去耐心的话,再不能及时解救这个女孩,那么他们采取极端的可能性骤然增大。立刻联系北辰区警方请求给与支援,驱车赶往北运河。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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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他

2007-06-26 20:56:00

作者:badcamel  回复日期:2007-6-22 17:18:00
  生死绑架案 4
  
  赶往天穆村北运河沿岸,北辰方面紧急调用了一艘大马力渔船和一艘小型快艇配合搜寻工作,上了快艇,沿着北运河水面开去,仔细搜索着河道上零星停放的渔船,半小时过去了,依然没有什么可疑船只,这时忽然发现河边一条僻静的小路上停着辆红色的夏利车。慢慢驶近,发现草丛中隐隐露出一条搁浅的蒙着黑帆布的破旧渔船。眼前一亮,立刻靠岸,同时联系附近搜寻的小队向这个目标靠拢,跳上岸,几个人向小船跑去,树丛后面有个抽烟的人看到一群人飞奔过来,扔下烟头扭头就跑,马上被同事追赶上当场擒获。到了破船边,看到地上散落的餐盒、啤酒瓶,撩开帆布,向船舱里望去,黑乎乎的舱内似乎有个身影在蠕动着,透过光线仔细一看,正是一个捆绑着的小女孩!抱出女孩,取出嘴里的抹布,摘下头套,女孩被强烈的光线刺激而睁不开眼睛,双手胡乱挣扎着,嘴里惊恐的叫着:叔叔别杀我!叔叔别杀我!我忙抱起孩子安慰她说:没事了,没事了,叔叔是你爸爸派来救你的。女孩听到爸爸两字镇定住情绪了,随后哭出来:我知道我爸爸一定会找到我的。众人忙碌着把解救出的女孩送上车,接着乘胜追击,就地审讯那男子,这个不满20岁的嫌疑犯没做抵抗便迅速招供了:几名绑匪感觉形势不妙不敢接钱,正在商议是否灭口,及下一步的潜逃计划,同时吐露了另三名同伙的下落。马上赶往附近的洗浴中心,去擒拿剩下的案犯。
  
  此时,父亲得到消息也立刻赶到了,焦急的父亲连日的精神高度紧张,刹那间松懈下来有些晕眩,同事搀扶着他去见警车里的女儿,女儿从老远看到父亲的身影,跳下车来,欢叫着扑了过去,父亲泪水横流,踉跄着一把抱住女儿,跪在地上失声痛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女儿懂事的安慰着父亲,擦着父亲的泪花,还埋怨着自己。望着父女相聚的场景,在旁的人都为之动容。
  
  在洗浴中心的抓捕行动异常的顺利,三个人被赤条条的堵在包房里,面对突然而至的十几名警察,甚至都没有做任何反抗,晕乎乎地就被带上了手铐,简单的审讯了下,那名物业下岗的男子正是策划实施整个行动的主犯。主犯铁青着脸恢复了傲慢,嚣张地说:弄两钱花,抓我不用搞这么大排场吧。我贴近他脸直盯着他,他表情不自然起来,我一字一句的说:回去再把那两个埋着的车牌号说清楚了吧。那小子听到这里,如邪气的皮球,颓然倒地。我心里清楚:这样虚张声势的人见多了,面对极刑,是无论如何也装不出轻松的。
  
  因为车牌牵扯出的山西境内劫车杀人案与天津的绑架案并案处理,几日后,赶到的山西刑警带走两名主犯,返回山西辨认埋尸地点。两名不知深埋何处的无辜女性,也因这起绑架案的破获,终于沉冤昭雪。
  凶徒末路,他们即将走完自己生命旅程,正如他们被捕时一样,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去,带不走不属于他的荣华富贵。
  
  一个月后,戚福表示私下在一个酒馆里宴请我,推辞不过,便答应了他。穿着便装赴约,两个男子坐在酒馆里,几杯酒下肚,我笑着问他:闺女自那事后,一直称呼你爸爸么?戚福闻听一愣,脱口而出:你都知道些什么?
  
  我悠然的告诉他:自报案后第三天,便联系到浙江你原籍的公安机关,反映你并没有结婚,也不是你所说的已经离异,孩子的妈妈弃你父女而去。当时我也有所怀疑,孩子到底是谁的,是不是你亲生的。后来我也肤浅的了解些情况,通过对你的观察,我没有揭穿你,我还是想听你亲口说出你完整的故事。说完这些,我笑眯眯的看着他。
  

  
  
作者:badcamel  回复日期:2007-6-22 17:23:00
  生死绑架案 5
  
  戚福凝视着我半天不语,终于说出了孩子来历。这个被绑架的女孩,并不是他亲生的,而是他的前女友和别人所生!
  
  事情是这样的,在原籍,他与孩子的妈妈自小相识,同一所小学到同一所高中,算是青梅竹马。两个青春萌动的少年有了青涩的好感。他从小就幻想,有朝一日一定要娶她为妻。慢慢长大了,两人感情越来越深,放学回来的路上,总是僻静处拉起手一起走,在一起的时光永远是那么的快乐。但他没有考上大学,而女友则上了另一个城市的重点大学,虽然他嘴上为她祝福,但心里酸酸的,产生了强烈的落差。女友并没有介意,一如既往的和他保持联系,鼓励他继续复读,来年努力再考上。但就在他积极备考时,家里的老父生了重病,而妹妹又要交学费,沉重的负担压在他一人身上。他知道远方的城市里还有个女孩在殷切的希望他能考到同所大学,继续那段自童年延续过来的感情。但现实的残酷让他无法继续完成学业,在探望女孩的家长时,女孩的父母态度也悄悄的起了变化,有些冷嘲热讽。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论学历、相貌、出身,都觉得自己已经配不上她了,于是便辍学出来打工以补贴家用,故意不再联系她,把那段十几年的感情埋藏在心里。女孩失去了他的音讯,十分焦急,便逃课回到家乡来找他,得知他去了外地打工,又追到他居住地。那个雨夜里,他看到心爱的女孩突然出现,浑身淋透了,不知是该惊喜还是回绝,便淡淡又坚定的告诉她,一切都结束了。望着女孩伤心离去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雨雾中,心已如刀绞。他绝没有想到,一时的懦弱,将葬送两个人的一生幸福。她回到了学校,从此再无音讯。
  
  后来的某一年,同学聚会,他们又再次重逢了。她依然那么的漂亮,文雅。此时的他却在为生计劳苦拼争。那个女孩大学毕业后,同时也找到了一个亲密的爱人。在聚会上,他沉默的看着同学们言谈欢笑,放佛置身于度外,当他接过女孩的婚礼请帖时,望着她似有千言万语的眼神,手已颤抖,心里一片茫然,但脸上还挂着笑容,道声祝福。婚礼那天他没有参加,而是独自去了郊外,喝下一瓶白酒,半夜被工友找到搀了回来。
  
  再后来,他看到那个女孩已经怀有7个月的身孕,幸福的手挽着高大英俊的老公在商店里挑选衣服,他立刻躲到了角落里,怕被她发现,失魂落魄的悄悄离去,自此再也不去想关于她的一切。心里不是滋味,如果没有那么多的变故,此时那个肚里的孩子应该是我的啊。
  
  这样过了几年,某一天他突然接到了那女子的电话,伤感的问道:如果有一天她不在了,是否能照料她的孩子,他以为是两口子打架,在闹别扭,便安慰了几句。没想到这是他们最后的一次通话。
  
  几天后,便从同学那得知,那个爱恋了多年的女孩因吸毒死亡了,他发疯似的找到那女孩的家打探消息,原来她的丈夫事业有成时却染上了毒瘾,家底全部挥霍一空,并无休止的打骂母女俩人,女子绝望与无奈下,也染上了毒瘾,以求迷幻麻痹自己,以摆脱这非人的日子,最后一次大剂量的注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丈夫也因贩毒被判处死缓,收监在押。看到这些,戚福无法原谅自己,如果当初他能再坚强些,勇敢去面对,也决不会放手,导致这样的结局。整整一个月借酒浇愁,醒来便喝酒,再睡去,眼前始终浮现着那女孩的纯真笑脸,回想着共同的经历,那些开心的话语,这刻骨铭心的初恋就此灰飞烟灭。而那个无辜的5岁小女儿则不被家人所容纳,成为拖累。姥姥、奶奶双方互相推诿,不愿收留。当他第一眼看到那小女孩的无助的表情,立刻想起了那雨夜诀别她那的悲伤的脸,母女是那么的相似,依稀看到了当年她的面孔。他知道这次他决不会放弃了。随后,他便决定将那小女孩接走,发誓要独自抚养她,通过关系,顺利地办下了手续,离开了令他伤心的家乡,他把小女孩带到了天津,视她为己出,两人相依为命,又请来了亲戚帮忙照料,至此未婚。
  
  戚福坐在破旧的凳子上,在昏暗的酒馆里给我讲述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仿佛发生在别人身上,不起波澜。他带着醉意嗫嚅着说:我这闺女从小就有病,别看这几个摊位赚了不少钱,但也相当多的钱花在了她身上,我只希望我这闺女能健康的长大,平平安安的成人,我就无憾了,那笔钱是我多年的积蓄,当时想就是砸锅卖铁,辖老命出去我也要把这闺女赎出来。这孩子小时那环境里长大,受过惊吓,向来直呼我阿叔,不求别的,只想听她亲口叫我一声爹。当救出来时听到她第一次喊我爸爸,我真的…….
  
  他又拿出了随身带的母女俩人照片,叹口气说:或许是我的名字起得不好吧,戚福本意能生福气,想不到这辈子这么起起伏伏。
  
  这个其貌不扬、有情有义的男子,曾经屈服于命运的捉弄,逃避懦弱令他失去了毕生所爱。而今,终于勇敢的站起来,迎接这次命运不公的挑战,坚强的信念,终于换来了女儿那句天真的问候,他在这场浩劫中历练成为一名成熟的父亲。
  
  几个月后,了解了事情始末的孩子生父从狱中给他打来电话,电话中已是泣不成声,连连说自己对不起那母女俩。戚福忧伤的告诉他:我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当初我相信你能给她带来快乐,比我更懂得珍惜她,照顾她。她把一生的幸福托付给你,你又怎么做出选择?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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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azjy

只看他

2007-06-27 12:17:00

哎,这个故事真是太让人唏嘘了。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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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jiang

只看他

2007-06-29 16:40:00

Good post. Wait for more....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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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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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azjy

只看他

2007-07-02 03:43:00

迷离的错觉记忆 1
    
    人类的大脑是最为奇妙而又神秘的器官,它是中枢神经系统的最高级部分,分为左右两个半球,大约由一百五十亿个神经元组成的繁复的神经网络,每个神经细胞的周围,又有几千个神经突触伸展出去,和相邻的神经细胞的突触相交联。可以想象,一个不到3斤重的普通人脑,却有着如此庞大复杂的结构。它每天能记录并处理生活中大约八千多万条信息,它的容量可以存储下几十个中型图书馆的所有藏书,而这些也不过是开发了大脑的7%而已。
    
    比方来说,当你调取昨日的记忆信息,你会记得在驾车通过某个路口时,突然看到一个大约18岁,个头在一米七左右,具有丰满的身材,棕色的头发,黄色的发卡,穿着蓝色裙子的漂亮女孩,此时正在骑车横穿马路,出现在你视野里。而这一瞬间,你的大脑将要在一毫秒内极快的处理这些信息:你的车速是多少,女孩的车速是多少,她的运动轨迹如何,她是否有强行通过的企图,按照此速度和轨迹不变,是否能与你车相撞,碰撞的强度及后果如何,她若受伤后是否先送她去医院还是送她回家,会不会有机会因此爱上她。大脑对这些数据计算处理完毕,根据反馈信息,下一步你将做出判断,该采取紧急刹车还是加快速度提前冲过。所以说,即使是世界上为最强大的超级计算机,它在数据处理能力上与普通人脑相比也会黯然失色。智慧的大脑创造了灿烂的人类文明,也造就了不朽的人类奇迹。
    
    大脑是如何记忆的,两袢匀皇歉雒眨竽约锹嫉男畔⒄媸涤行矗磕撬圃嗍兜恼媲谢匾涫欠窳钅憷Щ蟛唤猓空馊梦蚁肫鹆嗽⑸囊黄鹌嫣匕讣?br>    
    领导交给我一份案件卷宗,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嫌疑人已经被抓获关押,近期内走入司法程序,对他提起刑事诉讼。此案相关证据充分,证人证词完善,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但嫌疑人拒不认罪,尽管现在可以零口供定罪,但领导还是希望我能参与疑犯的审讯,对此案有所促进。
    
    案情并不复杂,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两个月前某天深夜,嫌疑人刘虎途径河西区黑牛城道,遇到一名下夜班的年轻女子,萌生抢劫念头,便拦截此女子抢夺皮包。后因该女子反抗,而刺杀三刀,造成受害人失血性休克死亡。在案发半小时后,几名联防队员在乐园附近发现一名身上沾染血迹的可疑男子,对其盘查,他却转身逃走,被当场擒获,确认其身份为刘虎,随后几名联防队员了解到附近刚刚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于是将这可疑男子刘虎带回审查。后经现场遗留的痕迹及目击者的描述,确定了嫌疑人正是劳教释放人员刘虎。
    
    现场遗留的证据及证人证词全部指向嫌疑人刘虎:女子双臂上、断裂的皮包带子上都提取到了刘虎的指纹。更为重要的是,先后有5名目击者目睹了案发经过,有一对开车途经现场的母女二人,通过警方提供的照片最先辨认出疑凶,确认无误。一名停车场看夜的老大爷,也声称看到刘虎持刀行凶的场景。还有一名附近的居民,在阳台上看到了刘虎杀人后逃离现场的经过。最后一名证人,是在近距离内亲眼目睹了案发经过,详细地描绘了案犯的外貌特征,并一眼从警方提供的嫌疑人照片中,筛选出左眉骨处有刀疤的刘虎来。这五名目击者的证词,不容辩驳,将刘虎牢牢的钉在审判台上,无法脱逃。

[此贴子已经被疏影暗香于2007-7-2 16:40: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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