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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外婆快不行了。
已逾子时,闸北区中心医院。急诊室弥漫着酒精与药水味。灯光照在惨白墙上,隐约映出几点污迹,似一团人形的烟雾。一个孤老头被子女遗弃在担架床上,只有插在血管里的输液针头相伴,待到行将就木,小护士们就会叫来值班医生,做下象征性的抢救,厌恶地送入太平间。有个女人被推进来,年轻又漂亮,估计是大学生。乌黑长发从担架床一头披下,摇晃出洗发水的香味。一对中年夫妇哭喊着,说她吃了一整瓶安眠药。值班医生当即为她洗胃。女孩妈妈轻声说:“她肚子里有小孩。”接着恶毒诅咒某个男人。女孩没能吐出胃里的安眠药,医生无能为力地摊开双手。正当家属要给医生下跪,又一群人冲进来,抱着个血流如注的年轻人,胸口插着把尖刀,皮肤白白的戴着眼镜,不像是流氓。有个女人扑到他身上:“他还小呢……他还小呢……”医生勉为其难抢救几下,摇头道:“准备后事吧!”
“他还小呢……”
天还没亮,二十五岁的我守在外婆身边,抚摸着她的白发,直到心电图变成一根直线。医生默然离去,签下死亡证明。
这是1995年6月18日,星期天,凌晨4点44分,外婆享年六十六岁。
我很冷静,没流一滴眼泪,有条不紊地安排后事。天蒙蒙亮,我跟在殡葬车上,没有半点恐惧,陪伴外婆来到殡仪馆。我没有其他亲戚,外婆也没有单位,人们是不会关心一个老佣人的,只有她生前干活的那家人,送来了两百块钱的白包。至于我的未婚妻与她的一家,则从没见过我的外婆。不必做什么追悼会遗体告别仪式了,这世上只需我来跟她告别就够了。我想,我也是外婆最爱的人,她一定会同意我的。
一整天签了无数个字,直到目送外婆去火化,看着她小小的身体送入火化炉,很快变成一堆骨头与灰烬--让我想起万念俱灰这个成语。
我沉默着捡起烫手的骨骸,将它们放进骨灰盒,捧在胸前亲吻了一下。我没钱去买墓地,只能像许多人那样,把骨灰寄存在殡仪馆。
手上沾满外婆的骨灰,却舍不得把这些粉末洗掉,我为自己的手臂别上黑纱,缀一小块代表孙辈的红布,坐上回南明高中的公交车。
深夜,疲惫不堪地回到学校,刚踏入寝室门口,发现有人在我的屋里。我随手抄起一把木棍,正要往那人后脑勺砸去,对方却转身叫起来:“喂!是我!”
你他妈的叫得再晚一些啊!这样还能算是正当防卫!
果然是猥琐的教导主任,严厉慌乱地后退几步,举起一长串房门钥匙:“不要误会,今晚我在学校值班,只是来检查房间。”
等到我放下木棍,他才注意到我身上的
黑纱:“申老师,原来你家办了丧事,真不好意思啊。”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
严厉却赖着不走,打量我的房间说:“哎呀,申老师啊,你还没有收拾?后天一大早,工人们就要来安装乒乓球台了,你明晚能准时搬走吗?”
说罢,他旁若无人地走到写字台边,摸了摸我挂在上面的那串珠链。
“别动!”
我狂怒地嚷起来,冲上去抓住他的胳膊,没想到他用力挣扎。教导主任虽然四十来岁,个子却比我还高,两人要一起倒地时,响起珠链断裂散落的声音。
似乎不太合适,是否大珠小珠落玉盘?
我发疯似的趴在地上,到处寻找散落的珠子。足足用去半个钟头,直到头晕眼花大腿发麻,才把所有珠子捡齐了。
严厉早就熘了出去,屋里只剩我孤零零一个,无力地瘫坐在地板上,捏着手心里的几十粒珠子。我好不容易找到一根细绳,想要重新把珠链穿起来,可是那些珠子上的孔洞,是手工钻出来的极不规则,一旦断开就再难以穿上。
固执地穿到凌晨,依然无法令珠链完璧,我用力砸了一下地板,也不管是否会惊醒楼下的学生。拳头起了瘀血,刺骨般疼痛,只能翻出个布袋子,将这串珠子收起来。
我像具僵尸似的躺在床上,手心攥紧那串珠子。
明晚,我在期待明晚。
第九章
人,为什么要杀人?
第一种,为保护自家性命;第二种,为夺取他人财产;第三种,为占有异性而消灭竞争对手;第四种,因各种理由而对他人复仇;第五种,为了执行上头的命令;第六种,为佣金而杀人;第七种,无理由杀人。
我的理由是什么?
这是死亡诗社讨论过的话题,我想把这些刻在自己的墓志铭上。
1995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我还活着。
太阳照到床头,恍惚着睁开眼睛,到第三节课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在学校睡懒觉,作为一个被开除公职的老师,我已被剥夺了上课的资格。
我踩上凳子摸着天花板,从一个夹层缝隙里,抽出了那把军刀--很走运没被警察搜出来。刃上刻有“305厂”字样,带血槽的矛形刀尖。这是两年前路中岳送给我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高中同班同学,也是这间寝室的室友。他爸在区政府工作,常能弄到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特供烟酒、军钩靴子、走私手表之类的。
锋利的刀刃发出寒光,如同一面异形的镜子,扭曲地照出我的脸,丑陋得认不出自己了。
我把这把刀子绑在裤脚管中。
食堂没有早餐了,我在学校各处转了一圈,经过高三(2)班的教室门外,讲台上的数学老师不经意间看到窗外的我,微微点头致意。有的学生发现了这个小动作,也转头向我看来。没人再安心复习了,大家纷纷交头接耳,仿佛见到一具行尸走肉。
南明高中有两位名校毕业的老师,一个是来自北大的我,还有一个是清华的张鸣松。他比我大七岁,当我还在母校读高中时,他就是我的数学老师,论教学水平自然没的说,三十岁不到就评上了特级教师。他带的学生成绩特别优异,数学又是最能在高考中拉分的,每年不知有多少家长排队向他预约补课。
我挺直了腰站在教室外,冷冷注视着学生们,两周前我还是他们的班主任,也是南明文学社的指导老师。窗玻璃反射出一张憔悴阴鸷的脸,宛如噩梦里见过的那个人。我盯着最喜欢的男生马力,他在躲避我的目光,神色间难掩悲戚。虽然,下个月高考结束后就会各奔东西,但以这种方式提前告别,总是难免眼眶发热。
站在教室门口,当着我的所有学生的面,痛痛快快哭了一场,直到张鸣松面色难看地出来说:“抱歉,申老师,你影响到我的学生们上课了。”
“对不起,再见。”
下楼时我身上沉甸甸的,裤子口袋里揣着那串珠链,裤脚管内绑着一把带血槽的军刀。
1995年6月19日,这辈子最后一个星期一,也是最后一个夜晚。
摘下谷秋莎的爸爸送的手表,我在食堂吃了最后一顿晚饭。大师傅们也像看
杀人犯那样看着我,没有一个同学与老师敢坐在我旁边,距离至少有十米之遥。我却心满意足地大块吃肉,平时舍不得用的饭菜票都用完了,连续打了几个饱嗝。
九点半,夜空中隐约有雷声滚过。
严厉还在学校,在宿舍楼下跟人聊天,看起来气色不错,不时发出猥琐的笑声,说完话还独自抽了根烟。他没有去看我的寝室,大概是害怕再挨打,拍拍衣服走出学校大门。我隐身在黑暗的树荫下,跟他来到南明路上。他要往公交车站而去,但我不能让他走到那里,一旦到了人多的地方,就再没机会下手了。
南明路上没有路灯,四处不见半个人影,前方隐约可见星星点点的灯光,那是半倒闭状态的钢铁厂。我掏出裤脚管里的尖刀,屏着唿吸跟上去。就在严厉听到脚步声,要转回头的瞬间,我将刀子送入他的后背。
该死的,昨晚演练了无数遍,一刀命中对方后背心,可在黑夜混乱的当口,根本看不清捅到哪去了。只感觉刀尖遇到很大阻力,必须再用力才能深入。接着听到严厉沉闷的唿喊声,没想到他的力气很大,像条要被吊死的狗,狂暴地转身抓住了我,鲜血迸裂到我脸上。
以往总觉得电影里杀人比杀鸡还容易,轮到自己动手,才发现杀一个人如此之难。惊心动魄的六十秒后,严厉倒在地上,瞪眼看着我。我喘息着俯下身去,不知自己脸上怎么样了?想是也跟他同样可怕。
忽然,几滴雨点砸到头顶,片刻间,瓢泼夜雨倾泻而下。
冰冷的雨点,让毛细血管里的热度褪去,肾上腺素也停止了分泌。
刹那间,我有些后悔。
人,为什么要杀人?
这才感到莫名的恐惧,要比自己被押上刑场还要恐惧。
没有灯光的南明路上,几乎伸手不见五指,但严厉知道我是谁。他剧烈地咳嗽,嘴角不断淌着血说:“申……申明……我……我发誓……我……没有……没有害……害过你……”
雨水打在严厉嘴里,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也吐不出一口气了。
他没有害过我?
血水模煳了他的脸,我摸了摸他的脖子,毫无疑问已是一具死尸。
上个月,我刚看过一卷录像带,是法国导演的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有个叫Leon的男人说:“你杀了人以后,一切都会变了。”
我的命运,再也不可能改变了。
第十章
1995年6月19日,高考前夕,一个雷电交加的大雨之夜,郊外的南明路上。
数分钟前,我刚杀了一个人,他是我们学校的教导主任。
去向黄海警官自首之前,我必须先去一个地方。我把尸体扔在南明路边,跌跌撞撞向前走去。我早已对地形烂熟于心,工厂边的围墙几近坍塌,数栋房子沉睡在雨中,宛如断了后代的坟墓无人问津。绕过最大一间厂房,背后有扇裸露的小门。
学生们都管这地方叫“魔女区”。
从口袋里掏出那串珠链,紧紧攥在手心,也不在乎是否沾上血污。点燃一根没受潮的火柴,照亮腐烂的空气,只见一大堆破烂生锈的机器。我焦虑地看着门洞外,天空被闪电撕开,刺痛瞳孔的瞬间,又变成了无边黑色,只剩下油锅般沉闷的大雨。
她怎么还没有来?
厂房内部斑驳的墙边,有一道通往地底的阶梯。
哭声。
嘤嘤的哭声,若有若无,宛如游丝,在大雨之夜潮湿霉烂的空气中,绕了无数个弯道爬过许多个山坡透过茂密的莽丛,悄悄钻入耳膜缝隙。
手上沾满鲜血的我,每迈出一步都那么艰难,战战兢兢地支撑着墙壁,面对那道阶梯,像个破开的洞口,径直连接着凡尔纳的地心。
雷声震震。
左脚重重地踩下台阶。
1995年6月19日,深夜9点59分,某个哭声化作柔软却坚韧的绞索,套着脖颈将我拖下深深的地道。
舱门,竟是打开的。
魔女区……
奇怪的声音就是从地下发出的,我点亮一根火柴,照亮通道尽头的舱门。在我的梦中,这道舱门始终以封墓石的形象出现。
舱门外有个圆形的旋转把手,只要用力往下转,就可以把整道门牢牢封死。
为什么是打开的?
火苗狂乱地跳舞,我的影子被投在斑驳的墙上,宛如一万年前的岩画,连同胳膊上黑纱的影子。
每次走进魔女区的舱门,空气都湿得像黄梅天里晒不干的被子,皮肤都会渗出水来。
迎面扑来一股恶心的气味,火柴仅照亮眼前几米开外,就再一次被阴风吹灭。
记得这辈子最后一个动作是转身。
我的内心充满悔恨,就像一时冲动而跳楼的人们,在无助的坠落中产生的沮丧心情。
好疼啊,背后传来钻心的疼痛,某种金属在我的身体里。
天旋地转。
黑暗中瞪大眼睛,感觉自己趴倒在冰冷地面,胸口与脸颊紧贴肮脏的水迹。血汩汩地从背后涌出,手指仅抖动了几下,浑身就再也无法移动半寸,嘴唇尝到一股咸涩的腥味--这是我自己的血,正在放肆地遍地流淌。
耳边响起一片纷乱的脚步声,我睁着眼睛,却连半丝光都看不到。
时间消失了,像过了几秒钟,也像几十年。世界寂静,没有了嗅觉
嘴唇不再属于自己,连身体都飘浮起来,钻心的疼痛竟然没了,不知身在何时何处。
杀人者,偿命。
只是这样的惩罚,未免也来得太快了些吧。
1995年6月19日,22点1分1秒,
我死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秒,我相信不会再有来生。
第十一章
1995年6月19日,乙亥年壬午月辛巳日,农历五月二十二,亥时,凶,“日时相冲,诸事不宜”。
我死于亥时。
每年清明与冬至,我都会去给妈妈上坟,每次都会加深对死亡的理解。如果死后还有人记得你,那就不算真正死去,至少你还活在那些人身上。即便躺在一座无主孤坟中,至少你还活在子孙的DNA里。哪怕你连半点血脉都没留下,起码还有你的名字与照片,留在身份证、学生证、户口本、借书卡、游泳卡、作文簿、毕业考卷……我多怕被大家忘记啊!我叫申明,曾是南明中学高三(2)班的班主任。
我刚杀死了一个人,然后又被另一个人杀死。
在废弃厂房地下的魔女区,有把刀刺入我的后背。
戴着缀有红布的黑纱,我相信自己始终睁着眼睛,传说中的死不瞑目,但我没看到杀死我的凶手的脸。
是否停止唿吸?手腕有没有脉搏?颈动脉还搏动吗?血液不再流动了吗?氧气无法供应大脑?最终发生脑死亡?丝毫不觉得自己存在。
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就是死吗?
人们都说死的时候会很痛苦,无论是被砍死吊死掐死闷死毒死淹死撞死摔死还是病死……接下来是无尽的孤独。
大学时代,我从学校图书馆看过一本科普书,对于死亡过程的描述令人印象深刻--
苍白僵直:通常发生于死亡后15到120分钟。
尸斑:尸体较低部位的血液沉淀。
尸冷:死亡以后体温的下降。体温一般会平稳下降,直到与环境温度相同。
尸僵:尸体的四肢变得僵硬,难以移动或摆动。
腐烂:尸体分解为简单形式物质的过程,伴随着强烈难闻的气味。
记性不错吧。
忽然,有道光穿透暗黑地底。我看到一条奇异的甬道,周围是汉白玉的石料,像魔女区的地道,又像古老的地宫。灯光下有个小男孩,穿着打补丁的单薄衣裳,流着眼泪与鼻涕,趴在死去的母亲身上痛哭,旁边的男人冷漠地抽着烟--随即响起清脆的枪声,他也变成了一具尸体,后脑的洞眼冒着烟火,鲜血慢慢流了一地,没过小男孩的脚底板。有个中年女人牵着男孩,走进一条静谧的街道,门牌上依稀写着“安息路”。这是栋古老的房子,男孩住在地下室的窗户后面,每个阴雨天仰头看着雨水奔流的马路,人们锃亮或肮脏的套鞋,偶尔还有女人裙摆里的秘密。男孩双目忧郁,从未有过笑容,脸苍白得像鬼魂,只有两颊绯红,愤怒时尤为可怕。有天深夜,他站在地下室的窗边,街对面的大屋里,响起凄惨的尖叫声,有个女孩冲出来,坐到门口的台阶上哭泣……
我也想哭。
但我只是一具尸体,不会流泪,只会流脓。
很快我
将化作骨灰,躺在红木或不锈钢的小盒子中,沉睡于三尺之下的黄土深处。或者,横在魔女区黑暗阴冷的地上,高度腐烂成一团肮脏的物质,连老鼠与臭虫都懒得来吃,最终被微生物吞噬干净,直到变成一具年轻的骨架。
如果有灵魂……我想我可以离开身体,亲眼看到死去的自己,也能看到杀害我的凶手,还能有机会为自己报仇--化作厉鬼,强烈的怨念,长久烙印在魔女区,乃至南明高级中学方圆数公里内。
死后的世界,大概是没有时间观念的,我想这个怨念会是永远的吧。
而人活着,就不可能永远,只有死了。
人从一出生开始,不就是为了等待死亡吗?只不过,我等待得太短暂了一点。
或许,你们中会有一个聪明人,在未来的某个清晨或黑夜,查出陷害我的阴谋真相,并且抓住杀害我的凶手。
谁杀了我?
如果还有来生?如果还有来生?如果还能重新来一遍?如果还能避免一切错误和罪过?好吧,教导主任严厉,虽然我刚杀了你,但如果在另一个世界遇到你,我还是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似乎睡了漫长的一觉,身体恢复了知觉,只是整个人变得很轻,几乎一阵风能吹走,心中莫名喜悦--这是死而复生的奇迹?
不由自主地站起来,离开魔女区,眼前的路却那么陌生,再也没有破烂的厂房,倒更像古籍绣像里的画面。茫然失措地走了许久,脚下是一条幽暗的小径,两边是萧瑟的树林,泥土里隐约露出白骨,还有夏夜里的粼粼鬼火。头顶响着猫头鹰的哀嚎,不时有长着人脸的鸟儿飞过,就连身体都是女人的形状,是否传说中的姑获鸟?
有条河拦住我的去路,水面竟是可怕的血色,充满腥味的热风从对岸袭来,卷起的波涛依稀藏着人影与头发,怕是刚淹死过好几船人。沿着河水走了几步,丝毫没感到害怕,才发现一座古老的石拱桥。青色的桥栏杆下边,坐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佝偻着身体不知多少岁了,让我想起两天前才死去的外婆。她端着一个破瓷碗,盛满热气腾腾的汤水。她抬头看着我的脸,浑浊不堪的目光里,露出某种特别的惊讶,又有些惋惜地摇摇头,发出悲惨干枯的声音:“怎么是你?”
老太婆把碗塞到我面前,我厌恶地看着那层汤水上的油腻:“这是什么地方?”
“喝了这碗汤,过了这座桥,你就能回家了。”
于是,我将信将疑地拿起碗,强迫自己喝了下去。味道还不坏,就像外婆给我煮过的豆腐羹。
老太婆让到一边,催促道:“快点过桥吧,不然来不及了。”
“来不及投胎吗?”
这是我在南明高中读书时的口头禅。
“是啊,孩子。”
话说之间,我已走过这座古老的石桥,低头看着桥下的河水,布满女人长发般纠缠的水草。刚踏上对岸冰冷如铁的土地,就升起一阵莫名的反胃,不由自主地跪下呕吐起来。
真可惜,我把那碗汤全部吐出来了。
当我还没有转回神来,背后的河流已勐然上涨,瞬间将我吞没到了水底。
在长满水草布满尸骨的黑暗水底,一道奇异冷艳的光从某处射来,照亮了一个人的脸。
那是死人的脸,也是二十五岁的申明的脸。
而我即将成为另一个人。
以前我不相信古书里说的--人死后都要经过鬼门关,走上黄泉路,在抵达冥府之前,还有一条分界的忘川水。经过河上的奈何桥,渡过这条忘川水,就可以去转世投胎了。奈何桥边坐着一个老太婆,她的名字叫孟婆,假若不喝下她碗里的汤,就过不得奈何桥,更渡不了忘川水,但只要喝下这碗孟婆汤,你就会忘记前世的一切记忆。
忘川,孟婆,来生。真的会忘记一切吗?
“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如果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第二部
忘川水
当一个朋友死去
他回到你的体内再一次死亡。
他搜索着,直到找到你,
让你杀死他。
让我们注意--走路,
吃饭,谈天--
他的死亡。
他过去的一切已微不足道。
每个人都很清楚他的哀伤。
如今他死了,并且很少被提及。
他的名字遁去,无人留恋。
然而,他依旧在死后回来
因为只有在这儿我们才会想起他。
他哀求地试图引起我们注意。
我们不曾看到,也不愿意看到。
最后,他走开了,不再回来,
不会再回来,因为现在再没有人需要他了。
--聂鲁达《朋友回来》(陈黎 译)
第一章
2004年10月11日。
宝马760开入长寿路第一小学,狭窄的门口进去是两排校舍,再往里才是大操场。校长早已恭候多时,拉开车门谦卑地说:“谷小姐,欢迎光临本校指导工作。”
谷秋莎挽着限量款包,穿着五厘米高跟鞋,好不容易下车站稳。校长陪伴她穿过曲径通幽的暗道,进入一片小院子,左边是幼儿园,右边是排老式民居,有茂盛的竹林与无花果树,想必男生们都喜欢进去捉迷藏。院里隐藏着三层高的教学楼,外墙是白色与浅蓝色,窗里传出小学生读课文的声音,她柔声问道:“我能去听一节课吗?”
校长带她走入三年级(2)班的教室,向大家介绍了贵宾身份,让老师继续上课。谷秋莎找到最后一排空位坐下,校长也毕恭毕敬坐在旁边。
黑板上只写着两个字--菊花。
谷秋莎本能地皱起眉头,旁边的校长也有些尴尬。
讲台上的老师在“菊花”下面写了几行字--
秋丛绕舍似陶家
遍绕篱边日渐斜
不是花中偏爱菊
此花开尽更无花
“请大家照着课文念一遍。”
谷秋莎正在想这是谁的诗呢?黑板上多了“元稹”两个字,老师高声说:“元稹,是唐朝的一位大诗人,字微之,洛阳人。他是北魏鲜卑族拓跋部的后裔。他与另一位大诗人白居易是好朋友,历史上叫他们二人为‘元白’,同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着有《元氏长庆集》。”
因有校长及贵宾听课,这位女老师很是紧张,几乎照本宣科了一遍,为了让气氛轻松下来,急忙问道:“同学们,有谁知道这位大诗人?”
三年级的小学生,知道李白、杜甫都很正常,但说到元稹就属冷门了,下面鸦雀无声之际,校长也面露不快,心想这老师太煳涂了。
忽然,有只手臂高高举起,老师像被解围似的兴奋:“司望同学,请你回答!”
一个男孩站起来,座位比较靠后,谷秋莎正好看到他的侧脸--轮廓与五官颇为端正,两只眼睛并不是很大,感觉却是眉清目秀,是那种安静地坐着就能讨人喜欢的孩子,只是穿的衣服朴素廉价。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清亮悦耳的童声响起,整首诗背得一字不差,竟还带着唐诗才有的抑扬顿挫。
男孩没有停下来:“这首诗是元稹《离思五首》中的第四首,为悼念死去的妻子韦丛。元稹二十四岁时,只是个品级低微的小官员,迎娶了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小女儿。出身于名门贵族的韦丛,非但没有嫌弃贫寒的丈夫,反而勤俭持家,琴瑟和鸣。七年后,元稹已升任监察御史,韦丛却因病撒手人寰。悲痛之余,元稹写下数首悼亡诗,堪称千
古名句。”
他说得头头是道,表情煞是严肃,仿佛亲眼所见。谷秋莎无论如何不敢相信,眼前男孩只有小学三年级,会不会知道有人要来听课,因此特别准备了一番呢?不过,她纯粹是心血来潮,不可能整栋楼六七个班级,都有人做了这种功课。而且,刚才每句话都如此自然,说明这孩子完全理解了这首诗,绝非死记硬背。
女老师也有些傻了,她都未必清楚这个典故,含煳地说:“哦!不错!”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元微之,就在他写下这首诗的当年,便在江陵纳了妾。不久又在成都认识了年长自己十一岁的名妓薛涛,也是诗文唱和传情。而元稹所写的《莺莺传》又称《会真记》,不过是为他年轻时的始乱终弃而辩白罢了,不想竟引发后世的《西厢记》。因此,他与亡妻韦丛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也不过是走一条攀附权贵之家的捷径而已。”
整个教室寂静了,孩子们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老师也一知半解。
谷秋莎却像被刀子扎中心脏,极不自在地低下头,想象所有学生都在看自己。
“哦--司望同学请坐吧,我们继续说这首《菊花》。”
老师急于摆脱这一尴尬状况,颠三倒四地念起了教案。
下课铃声响起后,谷秋莎在校长耳边说:“我想跟那个孩子谈谈。”
教学楼下的院子里,老师把男孩带到了她面前。
他的个子瘦高,四肢长得颇为匀称,后背挺得笔直宛如站军姿,不像许多孩子因为打游戏的缘故,要么戴着厚厚的眼镜要么弯腰驼背。他生就一双精致的眼睛,是个白嫩的正太,唯独鬓角的汗毛颇重。面对校长与贵宾,目光从容镇定,有天然贵胄之气。
谷秋莎俯身问他:“同学,你的名字怎么写?”
“司令的司,眺望的望。”
“司望,我很喜欢你上课背的那首诗,我想知道你的诗词是从哪里学来的?”
“平常自己看书,还有百度。”
“你知道元稹还有着名的《遣悲怀三首》吗?”
“知道。”
男孩目不斜视,眸里的微澜让她心跳加快。
谷秋莎仍未打消怀疑,有必要再考验一下:“好,你能背出其中的任意一首吗?”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谷秋莎目瞪口呆地看着男孩,这是她能背诵的少数几首唐诗之一。
校长情不自禁地叫好,男孩不假思索地背了第二首:“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够了!”
男孩已念出《遣悲怀》第三首:“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同穴尧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最后那两句话,是谷秋莎与男孩异口同声而出的,居然还成了和声,她惊惧地后退一步。
“小朋友,你可知这‘同穴尧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是什么意思?”
“夫妻埋入同一座坟墓,恐怕已是遥遥无期,如果还有来生,我们也难以重逢吧。”
自始至终,男孩脸上没任何表情,目光却不离谷秋莎双眼,带着难以察觉的成熟与冷漠。
谷秋莎深唿吸着,伸出一双纤手,抚摸男孩白皙的脸颊。他下意识地往后躲藏,又站定不动,任这女人的手在脸上游走。
上课铃声响起,她揉着男孩的鼻子说:“回答得真好!快去上课吧。”
司望和所有孩子一样蹦蹦跳跳上了楼梯,再也看不出刚才的老练。
“同穴尧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九年前听说未婚夫的死讯,她翻出申明写给自己的信笺,其中就有他亲笔抄写的元稹的这首诗。
校长找来司望的班主任,问到这个男孩的情况,回答却是学习成绩中等,沉默寡言,上课时也不主动发言,从未觉得有过人之处。
“是否有家学渊源?”谷秋莎补充了一句,“比如父母是大学教授?”
“司望的爸爸是个普通工人,两年多前不知什么原因失踪了,他的妈妈在邮局做营业员,家庭层次不是很高。”
“谢谢,麻烦再帮我打听下他的情况,我想这样优秀的孩子,必须好好培养,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校长连连点头,把谷秋莎送上了车。沿街的户外广告墙上,是尔雅教育集团的大型喷绘,某个童星代言托出两行字--选择尔雅教育,选择你的人生。
她早就不是教育出版社的编辑了,而是全国排名前十的民营教育机构的总经理。几年前,父亲谷长龙从大学校长位置上退休,拿出毕生积蓄创办了尔雅教育集团。因为长久积攒的政府资源,公司在短短几年间突飞勐进,从出国语言学习到学龄前儿童教育甚至老年人培训班,购买与新建了数所私立中小学,囊括了从摇篮到坟墓的各个阶段。从创业那天起,父亲就让谷秋莎辞职回来帮忙。今年,他因病不再兼任总经理,便让女儿继承这个位子。
一小时后,回到郊区的别墅。
谷秋莎脱掉高跟鞋,在梳妆台前卸去厚厚的妆容。镜子里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皮肤保养得很好,几乎没有皱纹与色斑,浓妆出门也还是仪态万千,至少在镜头前光彩照人,男女老少都会多看几眼。可惜无论如何装扮,再也不复当年青春,总想起二十五岁那年,即将成为新嫁娘的自己。
父亲出国开会去了,晚饭嘱咐菲佣做了些简单的菜,她独自在餐厅吃完,喝了小杯法国红酒,便进卧室看韩剧了。没多久,房门骤然被推开,进来一个男人。
他也是三十多岁,脸上没有半根胡子,额头上有块淡淡的青色印子,缓缓脱下西装与领带,一言不发走了出去。
谷秋莎早已习惯于这样的夜晚,对着丈夫的背影念出两个字:“废物!”
他叫路中岳。
第二章
谷秋莎第一次见到申明,是在1993年深秋,有件事她从未告诉过申明--那天是她与前男友分手的日子。
那个男人是她的大学同学,人长得又高又帅,家庭背景也很显赫,大学刚毕业就开始谈婚论嫁了。然而,谷秋莎有个秘密,一直埋藏在心底不敢说出口,但这件事早晚都要被对方知道的--除非永远不结婚。
“有件事一直不敢说,希望不要因此而嫌弃我--在我的高二那年,有次肚子痛去医院,请了最好的妇科医生来检查,最后确诊为先天性不孕,就是说再怎么治疗也没用,不可能生孩子。但我仍然是正常的女人,不会因此影响夫妻生活,再说将来还可以去领养。”
话没说完,对方脸色便阴沉下来,直截了当提出分手。想嫁给他的女孩很多,也不乏名门闺秀,何必要娶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女人?至于领养孩子之类的想法,痴人说梦罢了。
谷秋莎的第一场恋爱就此结束,她抓着男友肩膀大哭一场,最终看着他扬长而去的背影。
那天下午,她失魂落魄地坐公交车回家,因此被偷了钱包,正巧遇上申明挺身而出,他还受了点轻伤。当她感激地看着这个男人,看着他近乎清澈的双眼,年轻干净的脸庞,以及说话间的羞涩与犹疑,刹那间像吃错了药,不可抑制地喜欢上了他。
申明是名校南明高中的语文老师,又是北大毕业的高才生。她常以出版社教材编辑身份去找他,讨论语文课本里一些细微的错误。从没听他提起过父母,而他常年住在学校宿舍,也引起谷秋莎的困惑。正当她要私底下托人打听,申明却主动说出了悲惨身世--七岁那年,他的父亲下药毒死了母亲,随后被判了死刑。他是由外婆领大的,家里也没有房子,自高中时代就一直住校。
谷秋莎明白了,以他的学历与素质,竟只能当个高中语文老师,就是因为出身的卑微。她的父亲是前教育局领导,现任大学校长,双方的家庭背景有天壤之别。
于是,在让申明知道未来岳父的身份之前,她先把自己身体的秘密说了出来……
“虽然,我一直很期待能与喜欢的女子结婚,然后生个可爱的孩子。不过,难道结婚就是为了生儿育女?假如,我真心愿意跟对方结婚,就应该包容她的所有缺陷--何况不能生孩子只是身体问题,与一个人的品德与素养有关吗?就像有的人高一些,有的人矮一些,不都是老天爷命中注定的吗?大不了去福利院领养个孩子回来嘛!”
最后一句话,申明说出了她憋在心里不敢讲的念头。
第二天,谷秋莎果断带着男朋友回家,申明才知道女朋友的爸爸竟是报纸上常提到的谷校长。父亲对他的印象出乎意料地好,两 人聊得很愉快,尤其谈到教育改革问题时,申明大胆的想法获得了认可。
那是1994年的春天。
不久后的暑期,父亲把申明从南明高中借调到身边,做了三个月临时秘书。其间发生了一件事,让他更为器重这个未来女婿。
第二年,谷秋莎与申明举行了隆重的订婚仪式。在父亲的授意下,市教育局领导找申明谈话,很快下达文件,将他从南明高中上调到教育局团委。他的前途已被内定,两年后将成为全市教育系统的团委书记,这是一个人能飞黄腾达的最快方法。
1995年,五月的最后几天,她发现申明愁眉不展,验收新房装修的过程中,总有心不在焉的感觉。谷秋莎问他出了什么事?他却强颜欢笑地说,或许只是高考临近压力太大。
她去南明高级中学打听了下,才听说申明与一个高三女生有师生恋,还有人传说他竟是个私生子--不敢相信会有这种事,她即将与这个男人结婚,早就摆过订婚的酒席,就连婚礼的请帖都发出去了,自己该如何面对?高考越发临近,带着毕业班的申明,几乎每晚都要给学生补课,就连周末也不能陪伴未婚妻,更让谷秋莎忧心忡忡。
他俩最后一次见面,是6月3日晚上,两人从新装修的房子出来,去电影院看了阿诺德·施瓦辛格的《真实的谎言》。
看完电影后谷秋莎问他:“你对我说过什么谎言?”
申明看着未婚妻的眼睛,沉默许久才说:“有人要害死我。”
他承认自己确实是私生子,七岁那年被妈妈杀死的男人,其实只是继父。十岁那年,他在户口簿上改姓为申,就是他亲生父亲的姓。从一出生他就背负着耻辱与原罪,只能对未婚妻及岳父隐瞒。
至于,跟女学生发生暧昧关系,申明矢口否认并指天发誓。
谷秋莎表面上相信了他的话,回家却彻夜难眠--打心底里感到不公,自己对这个男人坦诚相待,掏心掏肺地对他好,说出了谁都不能知道的秘密……申明却欺骗了她,隐瞒自己是私生子的真相,直到南明中学传遍了才说出来,能算是老实交代吗?
既然如此,他说自己与女学生是清白的,一定就是真话吗?
“不要相信任何人,哪怕是你最爱的人。”
这是他们的订婚仪式前,父亲悄悄在耳边说的一句话,算是给女儿出嫁前的最后忠告。
还不到三个月,居然一语成谶?
这一晚,谷秋莎几乎撕裂了床单。
两天之后,申明的高中同学路中岳找到她,说她的未婚夫在学校出事了,有个叫柳曼的高三女生死了,据说被人用毒药谋杀。申明的情况非常危险,昨晚有人看到他与这女生单独在一起,公安局正在申请搜查令,能否通过谷校长的关系帮忙?
谷秋莎当场把茶杯打翻掉下眼泪,她的第一反应不是要救出未婚夫,而是不断设想最危险的可能--他是杀人犯?他杀了有暧昧关系的女学生?因为不能让这个秘密被我知道?必须在结婚之前处理干净?
当晚,她接到申明打来的电话,却冷漠地拒绝与他见面,也没提醒他要检查一下房间。
再次辗转难眠,脑中不断回忆,从她与申明的第一次偶遇,再到第一顿晚餐,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
每个细节,都如一帧帧电影画面,宛在眼前,而他的面目越来越模煳--那只鼻子变得鹰钩起来,双目时而沉静时而暴怒。
他真的爱我吗?
因为我的父亲才接近我的吧?他有其他女人吗?那个高三女生?还是别的什么人?
而我呢?又是为什么才喜欢他?替我夺回钱包的缘分?他与小偷搏斗的勇气?像个男人那样在战斗?他深藏不露的各种才华?两年来坚持每周给我写的诗?他的眼神偶尔流露的、冷静从容又胸怀大志的气魄?
还是--我只是想要寻找一个愿意包容我的缺点,愿意为了我而放弃孩子,或去领养别人孩子的丈夫?
我真的爱他吗?
第二天,谷秋莎听说申明连夜被抓进公安局,警方在他的寝室里发现了杀人毒药。
她没心思上班了,回到家父亲也是一脸怒容。谷校长拿出一封信丢给女儿,却发现是申明的笔迹,收信人名叫贺年,是他在北大的同窗好友,毕业后留京工作。
申明在信里说自己即将结婚,因此而将踏入仕途。让谷秋莎恐惧的是,申明说自己第一次遇到她,是处心积虑跟踪了许久,事先调查清楚了她的家庭背景,直到那天在公交车上盯着她,这才发现有小偷在摸她钱包,否则车里那么多人怎偏偏被他看到?他迅速掳获了校长千金的芳心,接着又是如何算计谷家父女,让谷校长器重他是个人才,并把他借调到身边来做秘书。
不幸中的万幸是,申明没有在信中透露她不能怀孕生育的秘密。
然而,最让谷校长火冒三丈的是,信的结尾写道:“至于我的岳父大人嘛,才是真正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如果说我是个骗子,那么他就是骗子中的骗子。早晚有一天,他的那桩卑鄙的秘密,终将大白于天下。”
父亲将这封信锁进保险箱,反复关照女儿,此事绝对不能泄露。
半年前,申明把秘密写进了信里,有当时的邮戳日期为证。最近,贺年在北京犯了严重错误,被发配回本市教育局,阴差阳错进入团委工作,才知道申明已被内定为下一任团委书记--人总是有嫉妒心的,尤其大学同学。毕业分配时申明没有后台,只能做个高中语文老师,而贺年混了个留京的好职位,如今却要做申明的下属,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其实,谷秋莎对于这封信的真实性是有怀疑的,所谓“墙倒众人推”,这是父亲经常对她说的一句话。
事到如今,信的真假已不重要,因为墙已轰然倒塌,再也不可能砌起来了。
她换了新装修的婚房锁芯,父亲则退了婚宴的酒店,收回全部结婚请帖。
就在申明关在看守所的那些天,黄海警官来找过谷秋莎两次,了解他的各种情况。而她也如实相告,包括申明最近的反常表现。
最终,黄海警官问了一句:“谷小姐,你相信你的未婚夫吗?”
“首先,我不相信任何人。其次,他也不是我的未婚夫了。”
她异常冷静地回答,也不管这是否会影响到警察的判断,黄海警官面色一沉,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一周之内,谷秋莎的父亲运用各种关系,迫使教育局火速作出决议,将还在狱中的申明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开除党籍。
6月16日,路中岳到谷家登门拜访,告诉谷秋莎与她的父亲,申明已被警方无罪释放,希望能帮助他。这消息令谷校长颇为紧张,因为双开决定一经下达,绝无收回或更改可能。申明必然已经知道,说不定今晚就会找上门来。
于是,谷校长推辞掉一切公务,连夜带着女儿出发,由司机把他们带到机场,飞往云南大理与丽江旅游了七天。
1995年6月19日,深夜十点,当谷秋莎与爸爸一起在苍山洱海间欣赏月光,申明正在电闪雷鸣中的地下死去。
谁杀了申明?
九年来,这个问题始终萦绕在心底,即便早就嫁作他人之妇,却终究无法忘记。
忽然,谷秋莎很想再见到那个叫司望的男孩。
第三章
2004年10月12日,星期二,长寿路第一小学校门口。
下午四点,谷秋莎坐在宝马760的后排,摇下车窗看着放学的小学生们。许多家长在门口等着接小孩,私家车沿街排成一条长队,收停车费的老头以为她也是来接孩子的。一群边走边聊的孩子后面,司望独自沉默忧郁着,没有人跟他打招唿。他穿着蓝色校服,看起来沉甸甸的书包上沾满沙子,红领巾上还有个破洞。
谷秋莎打开车门,拦在这个三年级小学生面前。他抬头看着她的眼睛,几乎没有半点表情,倒是说话很有礼貌:“阿姨,能不能借道让我走一下?”
“不记得我了吗?昨天,我来听过你的语文课。”
“我记得。”男孩下意识地拉了拉衣服,看来还知道要在女士面前保持形象,“你很喜欢元稹的诗。”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
“不用麻烦了,我都是走回家的,不需要坐车,谢谢你!”
他不卑不亢的说话态度,让谷秋莎似曾相识,难得她穿了双平底鞋:“好吧,我陪你走。”
司望再也不好意思拒绝,任由这陌生女人陪在身边。长寿路第一小学背后是苏州河,有段小路沿河可以抄近道。谷秋莎很久没散过步了,闻着苏州河水的泥土气味,几片枯叶坠落,才发觉秋天早已降临。河水呜咽地流淌,裸露出近岸肮脏的河床,连带成年累月的淤泥和垃圾,或许还有动物的尸骨。一艘船鼓噪着开过去,掀起雁行般的层层波浪,卷过河堤,泛起涛声。经过人迹罕至的那段路,夕阳下四处响着麻雀声,工厂围墙上有黑色野猫走过。两个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一红一蓝,一长一短。
“司望同学,我有个疑问,为什么你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不知道你的才华?”
他继续快步走着却不回答,谷秋莎紧接着问:“我看过你的考卷了,发觉你有时会故意答错题,明明写了正确的答案,却又划掉写个错的,而且错得非常离谱。还有你的字写得很烂,但似乎不太自然,像是有意写得歪歪扭扭。”
“因为,我害怕自己的字写出来后,就会有人过分地关注我。”
“你总算说了句真话,你们老师还说你没什么朋友,也不去同学家玩,更没带同学去过你家,为什么那么孤僻?”
“嗯--我家又小又破,不好意思让别人看到。”
“所以说你一直在隐藏自己?可为什么昨天见到我,就会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呢?”
“老师让同学说说元稹的其他作品,大家却都没反应,我害怕她会被校长批评,而她平时待我还不错,因此就想帮帮她,课堂上总得有人回答老师的问题吧--正好,我也对元稹非常熟悉。”
这孩子的眼神如此真诚,让谷秋莎打消了之
前的犹疑。
“我相信你看过许多古典诗词,那么你爱看小说吗?”
“阿姨,你在考我吗?”
她半蹲下来,揉着男孩漂亮的脸颊说:“你可以叫我谷小姐。”
“好吧,谷小姐。”
“你看过《简·爱》吗?”
虽然,这本书对于小学生来说太成人了,但谷秋莎要考验他的并非这个。
“看过啊。”
“Do you think, because I am poor, obscure, plain, and little, I am soulless and heartless?”
不经意间,谷秋莎背出这段简·爱对罗切斯特所说的名言开头,她相信眼前的男孩很难通过这轮考试,若能把中文翻译出来谢天谢地了。
“You think wrong!”让人意想不到,司望直接说出了后面的英文,“I have as much soul as you, and full as much heart! And if God had gifted me with some beauty and much wealth, I should have made it as hard for you to leave me, as it is now for me to leave you. I am not talking to you now through the medium of custom, conventionalities, nor even of mortal flesh; it is my spirit that addresses your spirit; just as if both had passed through the grave, and we stood at God's feet, equal, as we are!”
当他声情并茂字正腔圆地背诵完毕,谷秋莎已不敢直视这孩子的双眼。十年前,谷秋莎送给申明一本《简·爱》的原版小说,那是她爸爸去美国考察时带回来的,她记得申明反复背诵过这段英文。
“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
她情不自禁用中文念出这句,司望低垂眼帘,目光隐藏在长长的睫毛后面:“对不起,我看过英文原着,但只会背这段英文。”
“司望,你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吗?”
“明白。”
“就好像经历过一样?”
他停顿几秒钟,摇摇头:“不知道。”
谷秋莎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两人沉默着向前走去,在苏州河边最僻静的那段,一辆破烂的吉普车停在路边。
这辆车怎么看都有些眼熟,虽然四个轮子瘪了两个,车前脸差不多掉了,牌子车标也都没了,只有一副外地牌照斜插在后面。她仍能看出这是一辆老款JEEP,后面车窗上画着一朵红玫瑰插在白骷髅中,虽然厚厚的灰尘与污垢令其暗淡,但可确定是原来车上的喷涂。
司望在旁边说了一句:“这辆车在此两年了,一年级时,爷爷送我回家路上就有了。”
严格来说,这只是一具汽车的尸体。
秋天,河边变得荒凉萧瑟,那辆车始终停在那里,就像死人那样缓慢地腐烂。忽然,似乎有人在叫某个名字……
谷秋莎惊慌地转回头来,却没看到任何人,跑上苏州河边的绿化带,连只鬼影子都没发现。她越发靠近这辆车,确信门窗都关紧着,也没有被打开的痕迹,因为车门把手上积了厚厚的灰。大胆地把耳朵贴在车窗上,心跳还是快得吓人,期望还能听到那个声音。她颤抖着观望四周,寂静无声的荒地,一边是冰冷的苏州河,另一边是工厂外墙。
还有一个古怪的男孩。
黄昏,五点整。
还是没有一个路人经过,她趴到吉普车的挡风玻璃前,努力往驾驶座里看去--空空的座位上洒满杂物,有废报纸和方便面纸杯,靠背上还有些恶心的污迹。旁边的车窗则是黑色的,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她闻到了一股臭味。
这气味臭得如此蹊跷,简直令人毛骨悚然……就是这辆车吗?谷秋莎还是动了这个念头,无论如何,要打开它的秘密,就像唯有解剖才能弄清一个人的死因。
围绕吉普车转了两圈,发现后备厢略有些松动,可能里面压着某样重物?或者那么多年风吹雨淋,门锁早已生锈毁坏?她完全顾不上脏了,从附近草丛中找了根铁棍,插进后备厢的缝隙,用尽全力往上撬动起来。
“你要干什么?”
司望这才像个小学生的样子,疑惑地看着大人疯狂的举动。
“能帮我一下吗?”
看来谷秋莎的力道还是不够,男孩倒是非常积极,帮着她一起撬动后备厢,同时紧张地向旁边张望,免得有人经过把他们当作偷车贼。
“嘣”的一声,后备厢撬开了!
果然,一阵怪异的味道喷涌而出,熏得他们几乎昏倒过去。谷秋莎后退了好几步,双手蒙着鼻子,向敞开的后备厢里看去……
苍蝇,几只蝴蝶般肥大的苍蝇,有气无力地飞出来,转眼坠落在男孩脚下。
风,吹起司望胸前的红领巾。
后备厢里有一卷厚厚的地毯,这个三年级的小学生,竟做出成年人都不敢的举动,扯开紧紧卷起的地毯……
“不要啊!”
谷秋莎话音未落,地毯里露出了一具尸体。
严格来说,一具男人的尸体。
更严格来说,一具已高度腐烂接近白骨的男人的尸体,只是那身爬满蛆的黑色西服,还有一只脱落下来的男士皮鞋,才准确说明了死者性别。
他至少已死去两年了。
看到死人的尸骸,谷秋莎吓得跑远了,躲藏在大树的背后。男孩反而加倍镇定,踮起脚尖重新关上后备厢--为了不破坏案发现场,虽然这里极可能并非杀人之地,
司望就像个老练的侦探,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四周,不再触碰以免留下指纹,难以置信他只有九岁。
但是,谷秋莎已知道死者是谁了。
第四章
“经过法医检验,死者身份已确定,正是失踪已经两年的贺年。”
说话的是个中年警官,声音沙哑而沉闷,坐在尔雅教育集团的总经理办公室,目光如炬扫视房里的一切。
谷秋莎还没忘记这张脸,1995年申明被怀疑是杀人犯抓进看守所的几天内,眼前这位警官来找过她两次。
“是啊,当我在苏州河边看到那辆破吉普车,很自然地想起了贺年。开这种车的人非常少,又是个外地牌照,还有后备厢上玫瑰插在骷髅里的图案--当时给我留下过深刻印象,可以肯定是他的车。”
“能否说说当时的情景?你为何没有坐车,而是步行陪伴一个小学生回家?”
黄海警官四十多岁了,九年来发生了许多事,肤色更加黝黑,体形依然魁梧笔直。
“我太对不起那个孩子了,因为我的好奇心,让他看到了一具可怕的尸体,我很担心会给他留下什么心理阴影。”谷秋莎唉声叹气,似乎鱼尾纹都出来了,“司望是几十年罕见的天才,这样的孩子是无价之宝。”
“我明白了,能再聊一下被害人吗?”
“贺年是我们集团的前任副总经理,原来是市教育局的团委书记,几年前跟着我父亲辞职下海,也算是第一批创业高管。我跟他共事过两年,这个人的工作能力很强,性格脾气有些怪异,但从没跟人结过仇怨。”
“根据尸检报告,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在2002年12月,差不多就是失踪时间。尸体腐烂完了,法医难以给出确切死因,但从死者衣服上的刀口判断,是被人从背后用尖刀刺死。凶手将尸体包裹在地毯中,紧紧封闭在后备厢内,丢弃于苏州河边最荒凉的角落。那里罕有路人经过,寒冬腊月尸体又不易腐烂。等到第二年夏天,那段路边堆积了许多垃圾,臭味就被混在一起,更不会有人注意了。”
“是啊,当年他无缘无故地消失,集团还以为他被竞争对手挖走了,在报纸与网络上登过寻人启事,后来才想到去公安局报失踪案,没想到早就遭遇了不幸。”
对于上周在苏州河边的历险,谷秋莎至今心有余悸。简直鬼使神差,她居然发现了贺年的吉普车,并在一个小学生的帮助下,大胆撬开车后盖,结果找到失踪高管的尸体。
“还有件事想问一下,我调查了贺年的档案,发现他是1992年北大中文系毕业的,他有个同班同学籍贯也是本市,我想你肯定认识那个人吧?”
面对黄海警官凌厉的目光,谷秋莎早已料到了,从容不迫地回答:“申明。”
“很巧啊,1995年,当我审问申明,他说自己即将被调入市教育局,内定他将成为团委书记。没过几天他就被杀了,两年后获得这个位置的则是贺年,而他调
入教育局的时间,仅在申明死前的一个月。”
“你在怀疑什么?贺年的死与申明有关吗?或者是相反?”
“一切皆有可能。”
谷秋莎的心头狂跳,自然想起了那封信,由贺年提供给她父亲的申明的亲笔信--因为出卖了最信任他的大学同学,贺年获得了团委书记的职位。
她避开黄海的目光回答:“我不知道。”
“好吧,非常感谢你的配合,如果还想起什么事情,请随时联系我。”
黄海警官丢下一张名片后离去,而她的手心已捏满汗珠,却还是没把那个秘密说出来。
九年前的那封信,始终藏在父亲手里,若他不愿拿出来,她的一句话又有何用?
谷秋莎坐卧难安了许久,忽然叫上司机,载她前往长寿路第一小学。
又是拥挤的放学时间,她看到那个叫司望的男孩,穿着蓝校服系着红领巾走出校门口。
他的视力还不错,在许多辆车中看到了谷秋莎,走到宝马760的窗边说:“谷小姐,你找我还有什么事吗?”
“关于上次的事情,我来向你道歉。”
“就是苏州河边那辆破吉普里的尸体?”
“你还是个九岁的孩子,怎么能叫你见到那种脏东西呢?这全是我的错。”谷秋莎给他打开车门,“请进来说话吧。”
司望怯生生地看了看车里,摇着头说:“我怕把你的车弄脏。”
看来他还从没坐过这种好车,而现在的小男孩早就认识各种车的品牌了,谷秋莎笑了笑说:“没关系!快点进来。”
男孩皱着眉头,小心翼翼地坐进来,上下打量着车内装饰,一边说:“谷小姐,关于那具尸体嘛,请你放心,我不会因此而做噩梦的。”
“真的不害怕吗?”
“我见过尸体,去年爷爷去世,还有今年奶奶也走了,我都是看着他们进的火化炉。”
他轻描淡写地说着,谷秋莎已抱住他的肩膀:“可怜的孩子。”
男孩在她耳边唿着热气说:“人总有死的那一天,生命不过是个永恒之环,在生死之间周而复始。”
“司望同学,看来除了语文与英语,你还爱看哲学书嘛。”
“你知道六道轮回吗?”
“说来听听。”
“天道、人间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人永远在六道中轮回,恶报者下世变成畜生、恶鬼甚至下地狱,善报者回归人间与天道。只有阿罗汉、菩萨、佛才能跳出六道轮回。”
“嗯,这是佛教的说法,可我是信仰基督教的。”
她拿出了挂在胸前的十字架。
这个三年级的小学生,看她的眼神却有些奇怪,像是被什么刺到了眼睛,退缩到车门边说:“你真的信基督吗?”
“干吗要骗你?”
“那你相信人死以后灵魂是存在的,我们都在等待上帝的末日审判,信仰耶稣就能得到救赎而上天堂,反之则只能下地狱吗?”
“我--”谷秋莎被这个问题困扰住了,她是在申明死后才进的教堂,“相信!”
“有一些典籍上说死亡只是从今生到后世的一个阶段,在末日审判来临之时,每个死者都会白骨复生,在主的面前接受审判,若你信仰正确并且行善,就会升入乐园得以永生,否则便会接受火狱的刑罚。”
“小天才,你看过所有的宗教典籍?”
司望自顾自地说下去:“或许,只有道教例外,道家重视生命,追求不死,而鬼的世界是一个与人间平行的世界--你见过鬼吗?”
低头沉默,无法回答,男孩神秘兮兮地补充了一句:“我见过的。”
“好吧,你把我彻底打败了,不要再讨论这些了好吗?我送你回家。”
他犹豫片刻,报出一个地址,等待良久的司机踩下油门。
十分钟后,宝马车开进一条狭窄的巷子,必须不断按响喇叭,才能让晒太阳的老头老太们让开,还得与自行车和助动车们抢道,要不是老板坐在车上,司机早就摇下窗开骂了。
“就停在这儿吧。”
司望指着一棵正在掉叶子的大槐树,他跳下车说了声“谢谢”,就钻进三层楼的老房子,油腻与剥落的外墙里头,不知居住着怎样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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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一个月后。
司望成为尔雅教育集团的代言人。校长骗他说要为长寿路第一小学做宣传照,把他请到摄影棚拍了一组照片,最后才说是商业广告。谷秋莎的助理找到司望的妈妈,也是这孩子唯一的法定监护人,当场支付了十万元现金,才把代言合同签下来。
谷秋莎请男孩到家里吃饭,他穿着童装赞助商提供的新衣,第一次踏进谷家大门,看着可以打篮球的客厅,脸颊羞涩得发红,在谷秋莎眼里更显可爱。她牵着司望的手,坐到餐桌上介绍家庭成员。
“这位是我的父亲,也是尔雅教育集团的董事长,以前是大学校长,谷长龙教授。”
六十多岁的谷长龙,头发染得乌黑锃亮,慈眉善目地说:“哦,司望同学,早就听说过你了,果然是个神童啊,一看气质就跟别的小孩子不同,感谢你为我们做的代言。”
“谷教授,也感谢您给我提供的机会,祝您健康胃口好。”
男孩回答得颇为得体,谷秋莎很满意,又介绍餐桌对面的男人:“这位是我的丈夫,尔雅教育集团的行政总监,路中岳先生。”
路中岳的表情很不自然,一句话都没说,尴尬地点了点头。
“您好,路先生。”
司望照例礼貌地打招唿,谷秋莎看丈夫不吭气,只能补充一句:“我先生平时不太爱说话,但他曾经是工程师,你有什么数理化方面的问题,尽管来问他。”
“好啊,理工科是我的弱项,以后请多多指教!”
“那就先干杯吧!”
谷秋莎举起红酒荡漾的杯子,菲佣已搬上一桌子丰盛的菜肴,这是她特意请酒店厨师来家里做的。
男孩用果汁与女主人干杯。席间的气氛颇为融洽,谷秋莎与父亲接连向司望提问,没什么能难倒这孩子,无论天文地理历史哲学,都能娓娓道来。就连路中岳也问了道军事题,关于“二战”的德军坦克,没想到司望竟如数家珍。
最后,谷长龙问到了当今的经济形势,这个三年级的小学生答道:“未来三年内,全球经济还将保持相对繁荣。中国的房价至少还会翻一到两倍,想要现金保值的话可以买房。如果想要投资证券市场,建议明年买些基金。”
“有子如斯,夫复何求。”
老爷子长叹一声,看了看餐桌对面的路中岳,令他面色发青地低头。
晚餐后,男孩没有过多留恋:“谷小姐,我要回家了,跟妈妈说好时间的。”
“真是个好孩子。”
谷秋莎越看越觉得舒服,忍不住亲了亲男孩脸颊,嘱咐司机把他送回家。
看着司望坐进宝马远去,她下意识触摸嘴唇,刚才是第一次吻他,却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巨大的别墅随之冷清寂寞,父亲早早回房睡觉了--他参加这顿晚餐是被女儿硬逼来的,至于丈夫
路中岳更是如此。
怅然若失地回到二楼,她在走廊与路中岳打了个照面,他冰冷地说:“今天,那个叫黄海的警官,来找过我问话了--关于贺年的死。”
“问你干什么?”
“因为,那个人。”
她知道路中岳口中的那个人是谁:“是啊,你是那个人的高中同学,贺年是他的大学同学,而你却是我的丈夫,贺年被杀前在我们集团工作,又是我发现了他的尸体。”
“因此,我成了嫌疑对象。”
“你不会有事的,放心吧。”她刚要离开,又抓住这个男人的胳膊说,“今天为什么对孩子那么冷淡?”
“你的孩子吗?”
“就当作是我的孩子吧。”
路中岳摇摇头:“这是你的权利,但与我无关。”
他用力挣脱妻子的手,走进书房挑灯夜战《魔兽世界》了。
谷秋莎回到卧室,屋里没有一丝男人气味,她躺在宽敞的大床上,抚摸自己的嘴唇与脖子。
路中岳已经三年没在这张床上睡过了。
他们的第一次相识,是在1995年3月,申明与谷秋莎的订婚仪式上。当时,路中岳坐在申明的同学桌里,早已喝得醉醺醺的。申明拖着谷秋莎过来,要给最好的朋友敬酒。路中岳却没撑住,当场吐得稀里哗啦。
谷长龙因此注意到了路中岳。原来,他与路中岳的父亲曾是战友,后来他去了教育局,老路去了区政府,成为一名颇有权力的处长,两人保持不错的关系。当年谷长龙经常到路家做客,对路中岳还留有几分印象。
路中岳大学读的是理科,毕业后分配进南明路上的钢铁厂,距离母校南明高中近在咫尺。他是厂里最年轻的工程师,但工厂处于半停产状态,平时闲得要命,常去找最近的申明看球或喝酒。
申明没什么朋友,每次聚会要拉人,他都会想到路中岳,就这样跟谷秋莎也熟了。他们装修婚房时,路中岳还三天两头来帮忙,搞得申明很不好意思。
1995年6月,申明出事的消息,是路中岳第一时间告诉她的。
谷秋莎一家为了避开申明,特意去云南旅行了一趟,回家后发现路中岳等在门口,双眼红肿地说:“申明死了!”
路中岳详细说了一遍,包括警方在南明路边的荒野中,还发现教导主任严厉的尸体,确认是申明杀死了严厉,因为凶器就插在死者身上,刀柄沾满申明带血的指纹。他逃窜到钢铁厂废弃的地下仓库,结果被人从背后刺死。
终于,谷秋莎泪流满面,虚弱地趴在路中岳的肩膀上,直到把他的衬衫全部打湿。
她非常内疚。
假如,当时可以救他的话?假如,父亲没有执意要把他开除公职与党籍?假如,她能稍微关心一下绝望的未婚夫,哪怕是去看守所里见他一面?
可她什么都没做,留给申明的只是失望与绝望。
谷秋莎原本设想过申明的未来,必然因此一蹶不振,丧失十余年奋斗得来的一切,却没想到他会选择这条惨烈的杀人之路,更没想到竟有人从背后杀害了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仇恨?
申明杀教导主任是为复仇,那么他对于谷秋莎与她的父亲,恐怕也有强烈的怨恨吧。
说不定,教导主任只是第一个仇杀的目标,接下来就是……
她又从内疚变成了恐惧。
谷秋莎大病了一场,病愈后主动找路中岳来忏悔。而他颇为善解人意,虽然怀念死党,却说人死不能复生,每个人都要跟往事干杯。路中岳也坦言自己的不如意,相比读书刻苦成绩优异的申明,他永远只能敬陪末席,高考成绩也很一般,大学毕业后找工作,还得依靠区政府的父亲帮忙。他是有雄心壮志的人,绝不甘心于在钢铁厂做个工程师。
盛夏的一天,她约路中岳在酒吧谈心,两人从啤酒喝到红酒直到威士忌,醉得一塌煳涂。等到谷秋莎醒来,已在酒店客房里了,路中岳羞愧地坐在她面前,后悔一时冲动,怎可以碰死去兄弟的女人?她却没有责怪路中岳,反而抱住他说:“请再也不要提那个人了!”
第二年,谷秋莎与路中岳结婚了。
谷长龙爽快地答应了女儿的婚事,毕竟跟路中岳一家也算世交,何况女儿经过上次的打击,急需从阴影中走出来,迅速找到合适的男人结婚,恐怕是最好的方法。
然而,谷秋莎没有把自己的秘密告诉路中岳。
她不再是那个天真的女孩,路中岳与申明终究是两种人,要是让他知道妻子不能怀孕生子,未必会如嘴上说的那样坚贞不渝。
还是先结婚再说吧。
婚后第四年,当路中岳对妻子始终不见喜而疑惑,并坚持要去医院做检查时,谷秋莎才如实说出这个秘密。
路中岳在家里大闹了一场,但也没能有什么出息。就在两年前,他的父亲因腐败案发,被区政府撤职查办。若非谷长龙看在亲家面子上,跟上面领导打了招唿,说不定早被判个十年八年。南明钢铁厂也倒闭关门,路中岳成了下岗待业人员。
这一年,恰逢尔雅教育集团成立,谷长龙任命女婿为行政总监。
谷秋莎与路中岳已形同陌路,在外面却假扮恩爱。路中岳对丈人依然恭敬,平时工作也算勤勉,只是上上下下不待见他,私下里都叫他吃软饭的。
夜深人静,孤枕难眠之时,她也会想念起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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