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简其明笑起来。
“简律师,你笑得很阴险。”
“嗯,呵呵呵。”简其明继续奸笑。
“回答问题好不好,沈碧云怎么会突然想到结这个婚?她是不是想……当武则天?”
“别瞎想,沈碧云对性没什么兴趣,她自己也承认她早过了对此感兴趣的年龄,她跟苏志文一直都是分床睡的。”
“你连这都知道,说明你曾经到过她的卧室。”他又脱口而出。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其实,她结这个婚一开始有很大成分是为了跟女儿们赌气。”简其明笑着说,“有一年生日,她的女儿们正好都有事,竟然没有一个回来给她庆祝,于是她一怒之下,就宣布要结婚。”
“她们怎么会都没来?至少方琪应该会去庆祝的吧,她那么在乎沈碧云。还有方柔枝,她明显一直在讨好她的继母。”简东平说。
“方琪那段时间跟一个男人私奔了。”
“私奔?”这么说,她也曾经想逃离这个家。
“那男人是妙邻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一个推销员,长得挺英俊,我也见过,方琪很想嫁给他,但是沈碧云反对这桩婚事,说那个男人是骗子。一天早晨,方琪给沈碧云留了张字条就走了。结果,那个男人骗了方琪的存款去投资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月后,我接到方琪的求助电话,她一个人躲在出租屋里,没钱付房租,我帮她付清了房租,又把她的情况告诉了沈碧云,最后是沈碧云亲自去接她回来的,一句都没责备她。”
虽然一句都没说,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一心想逃离那个家的方琪,最后灰溜溜地回来了,而且自己挑中的那个男人的品行还不幸被母亲言中,其内心的挫败感一定无以复加吧。
“那么方柔枝呢?”简东平不忍心多想方琪的心境,于是问道。
“她那时候在住院,胆囊炎。”
“她怎么会带着女儿住在沈碧云这里,她们手腕关系怎么样?”简东平直觉方柔枝虽然看上去病怏怏的,但实际上是个很懂得察言观色和挑拨离间的女人。
“她本来跟沈碧云是没什么关系的,但是后来她生病下岗,老公又出了事,孩子又要上学,一连串的事情让她走投无路,最后她就来投奔沈碧云了。”
“她老公出什么事了?”
“跟人打架斗殴,把人刺死后逃走了,5年了,至今没任何消息。”
“方柔枝就方晓曦一个女儿?怎么跟她的姓?”
“老公出事后改的姓。”简其明瞄了他一眼,“你问得可真仔细啊。”
“那么,方柔枝跟沈碧云的关系怎么样?”
“她得靠沈碧云生活,她的医药费和方晓曦的学费都是沈碧云在付,她当然事事讨好沈碧云。”
虽然如此,但对真正是否有感情就难说了。
“我听说沈碧云很宠方晓曦那个女孩。”
“晓曦有绘画天分,她画的画曾经在市里得过一等奖,这让沈碧云很欣慰,她想把这女孩培养成画家,所以对她难免有些纵容。艺术家嘛,总不能给她太多框框。”简其明说。
“她又为什么没去庆祝生日?”
“说是忘了,跟同学一起出去玩了。”
“那么曾雨杉呢?”
“去参加一个公益活动了,她一直就很热衷于这些,经常要沈碧云捐款,所以她们两人经常吵架,上次你也看到了,她没去给碧云庆祝生日,很可能是故意的,哈哈,她总是跟碧云对着干。”
“是啊,吵归吵,但我还是觉得比起方琪来,沈碧云更喜欢曾雨杉。”简东平说。
“有些事是无法忘记的,这也怨不得沈碧云,至少她给了方琪很好的生活。”简其明道。
那样的生活算好吗?简东平想到方琪的处境,禁不住为其难过。
“所以,就因为所有的女儿都没给沈碧云过生日,于是她就准备另外找个关心自己的人,准备结婚了?”简东平问道。
“是的。她向女儿们宣布她要给她们找个出众的继父。”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纯粹是为了赌气,或者说是恶作剧。结果就找了个苏志文。”
“她是在哪儿碰到苏志文的?”
“在一个叫‘上海的香艳记忆’的发布会上,当时苏志文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里,他们就碰上了,两人跳了舞。从那以后,就有了来往,没多久就结婚了。”
“苏志文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是一家交谊舞学校的老师。”
“以前呢?”
“他对自己以前的事讳莫如深,但是我还是查到,他曾经在第15中学当过语文老师。他是师范大学毕业的,但他在那所中学只呆了三年,就辞职了,辞职后就再没人知道他的行踪,据他自己跟沈碧云说,他是什么都干过。”
“苏志文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以前结过婚吗?”
“他没结过婚。从外表上看,他英俊潇洒,温文尔雅,说话像个谦谦君子,我跟他谈过一次,印象不坏,他看过很多书,并不是个脑袋空空的舞男,他甚至知道艾米莉迪克森。他对我说,沈碧云她需要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可以跟她交谈的人,一个愿意倾听她说话,并且听得懂的人。”简其明的脸上现出深思的表情,“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说服了我,他跟沈碧云结婚,并不是因为沈碧云的财产,而是因为他口味独特。”
“不管是不是苏志文口味独特,跟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男人结婚,怎么说都要冒很大的风险,沈碧云那么精明的女人,怎么会那么鲁莽?”
“我当时也劝过沈碧云,她说,她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年纪,她有资格做一些出格的事。”
这句话说得真洒脱,简东平心里赞了一句。
“沈碧云对苏志文看得紧吗?”他问道。
“她从不管他。”
“他们结婚后,苏志文就不上班了吧,那他平时的开销从哪儿来?沈碧云给他零花钱吗?给多少?”
简其明皱了皱眉头:“沈碧云每个月给他大概3000至5000块左右。”
“沈碧云对苏志文怎么样?她……爱他吗?”简东平说,他意外自己会问出这么一句感性的话来,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
“她当然……很爱他。”简其明笑嘻嘻地盯着她看,“她对苏志文很好,几乎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关怀,无论苏志文跟这个家的谁发生争执,她都会站在苏志文这边,当然,这也让她的女儿们对苏志文非常不满。他很快就成了这个家的众矢之的,就像以前的曾小琛一样。只不过,苏志文没曾小琛那么尖锐罢了。他脾气很好,别人对他冷嘲热讽,他大部分时候都假装没听见,或者打哈哈,其实他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说到这儿,简其明好像想到了什么,忽然不怀好意地哈哈大学起来。
简东平立刻猜出了父亲奸笑的原因。“是啊,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又是在女人堆里生活。他是不是向谁献殷勤了?还是哪个女人对他抛媚眼了?”简东平认为绝对不可能是方琪,方琪应该不会那么大胆,而且她很爱母亲,剩下的就只有方柔枝、曾雨杉和方晓曦了。
简其明神秘地朝他一笑:“这个不好说啊。我不能说没根据的话。”
“凭我们是父子,你就不能跟我说点没根据的猜想?”
“抱歉,你我现在立场不同,我没什么可跟你说的。”简其明将烟头掐灭在烟缸里。
“再说点吧。”他恳求道,“苏志文跟谁的关系最僵?又跟谁最好?”
“无可奉告。”简其明摊摊手,耸耸肩。
“喂,你我可是父子。”简东平说。
“平时是的,不过我觉得你今天像是凌戈附身。我还是躲得远点吧。”简其明呵呵笑道。
这时候萍姐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进来。
“还没吃完?你最近吃饭的速度越来越慢!”萍姐看了看简东平几乎没动的粥碗,不快地皱起眉头说道。
“那是因为不好吃,萍姐,你最近的手艺好像退步了,是不是该去上上烹饪班了?”这是萍姐进入简家这么多年来,简东平首次对她做的菜提出质疑,而且口气还挺尖刻,她被说得措手不及,回头看看简其明,好像在问他,你儿子出什么毛病了?
“他失恋了。”简其明简短地解释道。
萍姐把嘴弯成一个“O”型,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
“简律师,说话是要有证据,我几时跟凌戈谈过恋爱?!”简东平立刻跳起来反驳,但可惜,那两人好像根本没听到他的辩驳,而且自此之后,他们就把他当隐形人,自顾自闲聊起来,再也没理他。
简东平在心里叹了口气,小戈,小戈,你真是让我吃不到羊肉惹着一身羊骚。
他忽然又想到,不知道她今天酒醒之后会不会把昨天两人绝交的事忘了?他很想打个电话给她,但是想想又算了,既然分了,还那么啰嗦干吗。
与其跟凌戈联系,还不如找时间把方琪约出来好好谈谈。他相信方琪一定可以告诉他很多关于这个淑女之家的内幕。
这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响了,是短消息,他心头一喜,会不会是小戈?但他低头一看,却发现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短消息的内容是:“我看到了你登的寻人启事,我认识那个女人。”
尼娜是个打扮入时的瘦小女孩,六月天气,穿着超短裙和皮靴,小小的脸上画着浓艳的妆,虽然打扮得挺成熟,但简东平觉得,她不过是个套着大人衣服的小姑娘,他怀疑她是否满了18岁。
“嘿!”她大摇大摆地走到他面前,朝他昂了昂下巴,算是打招呼。
“你好,尼娜是吧,请坐。”简东平客气地说。通过电话后,他们约好在茶室见面。
她表情冷漠地在他对面坐下,从亮闪闪的红色小皮包里掏出一包摩尔香烟,从里面抽出一支来放进嘴里点上了。简东平微微皱了皱眉,他讨厌烟味,更讨厌吸烟的女人。
“我们从哪儿说起?”她的语调又冷又冲。
“你说你认识寻人启事上的那个女人?她是谁?”简东平直截了当地问道。
“她?不就是周丽丽喽?”尼娜像鸭子一样嘎地叫出声来。
“周丽丽?”又多了一个新名字,简东平想,“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望春路知道吧?”尼娜又昂了昂下巴,这是她的习惯动作。
“我知道,在D区的靠北边,跟C区交界的地方。”简东平对那里隐约有点印象。
“对,就那儿。”她漠然地点了点头,“望春路上有家‘金升夜总会’,我跟丽丽一起在那里唱歌。她唱老歌,我唱流行歌曲。”
金升夜总会?简东平的脑子好像被什么刺了一下。
“金升夜总会的金升,是不是这么写?”简东平掏出掌中电脑,用电子笔快速在上面写了“金升”两个字,递给尼娜看。
“嗯,嗯,就这么写。哇,你这玩意儿好炫哪!”尼娜拿着简东平的最新款掌中电脑,左看右看,发出一声赞叹,脸上终于露出符合她年龄的表情。
“她在你们那边唱歌的时候就叫周丽丽?”他任她把玩那个掌中电脑。
“我只知道她在我们那里是叫周丽丽,专门唱邓丽君的老歌,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尼娜艳羡地盯着那台掌中电脑看,但最后还是把它还给了简东平。
“她唱得怎么样?”
“还不错。老男人老女人喜欢她。”尼娜笑了笑,有些瞧不起的意思。
“像你们这样的除了在夜总会演出,还上别的地方演出吗?”
“有人来叫就去喽。”
“那么像周谨,噢不对,丽丽这样的,会不会去参加别的演出?”
“那是经常有的事。常有些人叫她去参加什么新年会、联欢会,她旗袍一穿唱邓丽君的老歌,迷死那些老男人了。”
“有没有比较高级的场合让她去?比如什么时装发布会。”
“有。我记得她参加过一个什么老上海的记忆什么的发布会,人家是专门做旗袍的,叫她去唱歌,其实,我跟她一起去的,她唱四首,我唱两首,操!她得了2000,我就得了300!什么屁公司!”尼娜愤愤不平地啐了一口。
“是不是妙邻公司的‘上海的香艳记忆’?”
“不记得了,谁有空记这种名字。我唱歌,他给钱,咱们两清了。你说呢?”
“那是去年的事了吧。”简东平想起来,苏志文就是在那次的发布会上认识沈碧云的。
“去年4月份。那时候丽丽才来金升没多久。”
“那丽丽一般的出场费是多少?我是指在别的地方演出。”
“大概演一次300块左右。有时候多点。”尼娜尚未发育完全的小身子往椅子上一靠,一边抽烟,一边斜睨着简东平,问道,“帅哥,问你个问题,你干吗要找她?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的好朋友。”简东平诚恳地说。
“好朋友?有多好?”尼娜忽闪着她的假睫毛,仔细打量简东平。
“很好的好朋友。”简东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打听这个,于是问道,“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你应该也是她的朋友吧。”
“随你怎么说。”尼娜的眼神变得闪烁不定,她猛力吸烟,随后用蛮横的口气问道,“你跟她好到什么程度?”
这问题可真是直接又鲁莽,很像小戈的风格,简东平想。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他问道。
她不说话。
他看着她的脸,忽然意识到,也许周谨离开时,留下了什么尾巴,比如把什么东西落在别人这儿了,或者别人的什么东西落在了她那儿,再比如,借了钱没还……究竟是哪种呢?
“我跟她是很好的朋友,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好吧,是你问我的,”她仿佛就在等他这么问,她用不耐烦的口气说,“她前前后后共欠了我八百多块钱,本来说好五一长假一过就一起还的,可谁知道她连屁都不放一个就走了,连上班都没来,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都是关机。你是她的朋友……你说该怎么办呢?”尼娜翘起二郎腿,抖着身子,用要他好看的眼神注视着他。
果然是欠债没还。唱歌的收入应该不低啊。周谨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呢?不管怎么样,看来今天不付清这笔欠款,她是不肯好好说话了。
“多少?我替她还。”简东平爽快地从裤兜里掏出钱包。
尼娜马上露出笑容。
“850,噢,不对,还有上次的晚饭,一共是……875。”她说着,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钱包。
“看来你们歌厅的收入也不怎么样啊,周谨一个月大概在你们那儿挣多少?”他一边说,一边从钱包里数了九张百元大钞给她,心里忽然想到,如果凌戈知道自己那么大方地在替周谨还债不知道会怎么着急心疼呢,好吧,今天我学学你,小戈,我也记回帐。
“是不多,”他听到尼娜在回他的话,现在她的口气缓和多了,“好的时候两三千,差的时候一千多。如果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就这些。”尼娜低头看着他数钱。
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简东平立刻明白了这句话中隐含的意思。
“那么丽丽她有没有做些别的事?”看她收好钱,他若无其事地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绿色小账本,又拿出了支笔,这时候他觉得自己傻得要命,就像个傻账房,还记账呢,他这辈子可曾做过这样的傻事?
“她一开始也跟客人出去,不过前几个月,好像转性了,一唱完就走了。”尼娜向他递了个老于世故的眼神。
“她有男朋友吗?”
“不晓得。她没说起过,不过她花钱很凶,又没见她买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她吸粉,所以我们猜她养了个小白脸。”尼娜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花钱贴小男人,最傻了。喂,你在干什么?”
“我在记账。”简东平说,“记好了,以后好向丽丽要债啊。”
“你们两个倒真像,丽丽也有个本子,我看她尽记了些莫名其妙的数字。”尼娜耸耸肩。
“是吗?”简东平心中一动,“她都记些什么?”
“我看她一边看书,一边她会记些东西在本子上,谁知道她在记什么?她有时候神经兮兮的,跟我们不是很合得来。不过人倒还算爽气的。”尼娜评判道,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对了。”尼娜把烟掐灭在烟缸里,从小红皮包里掏出一个钱包,“我先找你零钱。”
“不必了,到时候我向她要。”他笑容可掬地说。
“你够朋友的!”尼娜笑出来,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把钱包又放了回去,她从里面拿了粉红色的小化妆包丢给他。
“这个也是她的,你顺便拿给她吧。”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简东平看见那个小化妆包,不禁露出微笑。尼娜专注地盯了他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喂,帅哥,你到底跟她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她的那个……”
拜托,我不是周谨的小白脸!简东平听出她后半句的意思,忍不住抬头冷冷地瞄了她一眼,说道:“尼娜,我是杂志社的编辑,你说的丽丽一直在给我们杂志写稿子。就是《信》周刊,你知道吗?”
“你说丽丽一直在给你们写文章?”尼娜很吃惊,“怪不得,她老是拿着你们的那个报纸左看右看的。”
“对,她写了有一阵了。我们是朋友。我现在一直在找她,因为自从五一节后,她就没音讯了,稿子也没交。”简东平不知道他说这些对方是否能听懂,因为尼娜看他的眼神明显很迷惑,于是他决定问个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她是什么时候来你们夜总会的?”
“去年年初。元旦过后她来的。”尼娜回答得很快。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她过去的事?”简东平拉开化妆包,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尼娜应该早就看过化妆包里的东西了,所以她显然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没怎么说过,只是说她曾经在外地的小舞厅唱过歌。”尼娜笑了笑,“其实看她的样子,我就知道她以前在别的地方干过这一行,她很有经验。”
化妆包里的东西有点脏,简东平伸展了一下手指,努力克服自己的洁癖,一一拨弄着从化妆包倒出来的各类小玩意儿,两支口红、一盒眼影、一盒腮红、一副假的眼睫毛、一个粉饼,一根化了一半的棒棒糖、一支圆珠笔,半包餐巾纸、一些香瓜子壳,最后是,一把钥匙,所以的东西多污迹斑斑,叫简东平下不去手,周谨可真是邋遢的人。“这是哪儿的钥匙?”他问她。
“当然是房门钥匙喽。她平时总在化妆包里放一把房门钥匙。”
“钥匙可真脏啊。”他叹了一句。
“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嘛,你看这化妆包,肯定从来没洗过。”尼娜讪笑。
钥匙上面油乎乎的,简东平皱了皱眉,取了张餐巾纸将其包上放了回去。
“她家在哪儿知道吗?”他问道。
“不知道,我从来没去过。”尼娜说着又给自己点了支烟,她抽烟的姿态颇为好看。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尽量使自己的语调不像个警察。
“大概是5月6日晚上。”她打了个哈欠。
“几点?”
“就是演出结束吧。我们一般每天晚上10点收工,接着就各忙各的了。那天我们几个唱完了准备去吃夜宵,丽丽忽然说她也要一起去,她平时都一唱完就走人的,不晓得那天是哪根筋搭牢了,嘿!”尼娜一边说,一边把他面前的小账本拿过去翻了起来,她这动作令简东平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她看上去怎么样?”他问道,他很想把小账本拿回来,但又不想打断她的思路
“好像很兴奋,一直咋咋呼呼的,说自己要去旅游了,还说要回家,说她妈妈来电话了,还说什么她马上要有件喜事,我们问她是不是要结婚了?她就在那边痴笑。其它的不记得了,反正那天她很兴奋,有点兴奋过头,我们都怀疑她跟那个小白脸有什么特别的进展,要不就是小白脸向她求婚了。”尼娜一边说着话,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翻着小账本,忽然格格笑起来,“哇,这是你记的吗?黛安芬打折,50元,你买给谁的?简编辑,你可真够抠的。……羊毛毛线80元。”她念起账本上的话来,“袜子花了80元,明天不吃饭了……嘿嘿,简编辑,你可真省啊,看来你跟丽丽的关系真的很好,不然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肯一下子付出那么多钱……”
尼娜的话里明显带着嘲讽,简东平一把夺过了小账本。
“对不起,这是别人的。”他尽量保持微笑,但心里却窝火得很。死女人,手真贱!谁允许你动凌戈的东西?你配吗?
他昨晚已经把小账本从头到尾翻过一遍了,所以里面的内容他早就知道得清清楚楚,虽然如此,里面的那些语句由这个陌生女人念出来,还是叫他心里五味杂陈,他没想到,为了买那些毛线,凌戈竟然第二天不吃饭,真是个傻丫头,当初跟她算钱又不要,“送朋友的礼物哪能算钱?”她很认真地坚持着。
他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她。
“不是你的?一定是个女人的吧。只有女人才会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也许是他伪装得太好了,所以尼娜压根儿没注意到他的不快,她自顾自抽烟,同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这表明她也许不能呆很久。
“对,是我的一个朋友。”简东平淡淡地说着,把小账本塞进口袋,他觉得让别人念账本里的内容,就等于是在当众羞辱凌戈,他觉得对不起她,但是他也明白现在不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于是他一转头快速把自己的不快引开了。
“丽丽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人或某件事?”
“哼!你想问什么?”尼娜好像觉得这问题挺可笑的。
“比如,她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男人或女人?”
“不知道,没注意。”尼娜一脸茫然。
“她有没有提到过沈碧云,妙邻,或者苏志文这样的名字?”简东平进一步启发道。
尼娜想了一会儿,说:“那个什么沈碧云的,好像听她提过。”
“沈碧云跟她的老公苏志文相差22岁,这事周刊曾经登过。”
尼娜的眼睛一亮:“啊!原来是那两人哪,这我知道。她的确提起过,她那时候拿了份报纸在那里看啊看的,我就凑了上去,我当时还说那男人这么英俊却找了老女人,肯定是为了那女人的钱,要是那女人是个穷光蛋,看那男人要不要她。”
“当时丽丽是什么反应?”
“她说肯定是这女人太不要脸,死缠着那男的的,否则好好的男人又怎么会跟个老女人好呢?她好像很同情那个男的。她看见帅一点的男人就容易犯花痴。”
“她还说了些什么?”
“她说那照片拍得很好,把两人的神韵都拍出来了。她说让她拍拍不出这样的。”尼娜又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说,“帅哥,你还有什么问题就快问,我一会儿约了人。” “最后一个问题,她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吗或者特点吗?”简东平问道,虽然这问题不像是朋友应该问的,但是相信拿了900元的尼娜应该不会介意这个。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答道:“她喜欢数数。她都能告诉我,我一天抽过几口烟,怪女人!”,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她有这个特点的?”简东平盯着她问道。
“就是那个香艳记忆的晚会嘛,她说她看到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瞄了5眼,那个女人瞄了那个男人8眼,哈哈,真好笑,她还给他们数纽扣和女人脖子里的珍珠颗数,真是有空噢!那两个人好像后来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没注意,丽丽说那个男人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背上写了很多字,让那个女人猜,她说其中五个是,我假装君子,那个女的好像笑了几次,丽丽还给她数笑的次数?她脑子肯定有毛病,怎么会有空去记这些。哎呀,哎呀,我不记得了,你不要问我了……我哪有这闲工夫老是去注意丽丽干什么,告诉你,反正她就是个怪女人!看她的样子,以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是出来混的,你别看我年纪不大,我见的人多了,我身边这种人也多的事,她以前干过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哪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你觉得以前她干过什么?”
“唱歌能赚什么钱?我不说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厌烦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苍蝇。
简东平也站了起来,他又从钱包里掏出100元给她
“你想到什么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花时间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他微笑地说。
“啊哈,你真是个好人……我收回刚刚的话。”看到钱,她立刻绽开笑颜,并立刻接过钞票,把它塞进了小包,她说,“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么,我给你打电话。放心吧,我尼娜说话向来算数的,我答应了你,就一定能办到。”她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时职业化地给了他一个飞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转身离去。
简东平看见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辆桑塔纳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有个满头红发的男人在车边等着她。周谨过的难道也是这种生活?只不过,跟她有关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现在的金升夜总会,主营的是歌舞表演,没有再出现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表面上这一两年好像已经改邪归正,不过听今天尼娜的叙述,似乎任何夜总会都免不了会扯上点风月的,改头换面的金升也不例外。周谨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唱歌,或者说工作。
但现在简东平感兴趣的不是她在夜总会的工作,他相信夜总会对周谨这种习惯漂泊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暂时的停歇处,用假名唱歌、隐瞒自己的住处、平时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应该不会在夜总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他感兴趣的是那把钥匙。
照尼娜的说法,那应该是周谨家的房门钥匙。
他上次跟凌戈一起环绕周刊大楼,沿周谨所说的路线走了一遍。根据他当时的记忆,周谨第一次跟他见面说的是,“我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
所以,那天他跟凌戈两人花了近两个小时来做这个实验。他暗自庆幸,穿过两条横马路,又转了4个拐角的4个地方,有公共汽车站的只有两处,而且公交线路很少。甲车站上,只有一部公交车,54路,乙车站上有两部,64路和112路。他们看了公交车牌,作了一个总结,符合周谨所说条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学院路和望春路。现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点。
简东平想起,当初周谨告诉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那么,她会不会是把两个地址混为一谈了。也就是说,把她工作的地名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这也算是一种不彻底的伪装吧,用她的话说是“一半对一半”,半真半假。
周谨曾经说,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金升路254号,(除了晚上在夜总会唱歌,她应该还有不少业余时间,除了约会逛街外,她应该还有部分时间是呆在家里的。如果她工作的时间加上她在家的时间,那应该符合她所说的“大部分时间”这个概念。那么她会不会把两个地址拼在一起呢?
“我大部分时间呆在那儿”再想想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两个地方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她的意思是不是说,她大部分时间是呆在金升夜总会和254号的家里呢?如果她是这个意思,那么是否意味着,她的住处就在金升夜总会所在的这条路上呢?金升夜总会在望春路82号,所以也许她的住处不是在金升路254号,而是,金升夜总会所在的望春路254号。简东平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测,他决定试着找一找。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他接通电话,吃了一惊,是凌戈。
“你在哪儿?”凌戈问他,情绪好像有点低落。
“我在望春路。你在哪儿,有事吗?”他很舒服地品味着她的伤感语调,所以说起话来难免微微带些得意。向我举白旗了吗?肉圆?
“我的小账本你带了吗?”她问道。
“带了,”他说,“我都看过了。”
“还给我好吗?我年底要结账,如果少了半年,算什么啊。”她恳求道,语调悲悲戚戚的,让他多少有点不忍。但是她提出的这个要求却让他高兴不起来了。
“你就为这个给我打电话?”他冷冷地问道。
“你还给我吧,你留着有什么用啊。”
“它已经是我的了,我不想随便给别人。”
“你干吗要绑架我的账本!它对你有什么用!”她嚷道。
“它对我至关重要,简直就是我的宝贝。”他冷冷的回复,每当他很恼火的时候,就会使用书面用语,“还有别的事可以效劳吗?我现在忙得无暇分身。”
“苏志文的复印件小郑给我弄到了,我拿来给你,你把账本还我。怎么样?”她冷冷地回了一句。
死丫头,还懂得威胁我!他更生气了。也罢,不就是个破账本吗?
“好吧,既然你坚持,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他道。
“还有,我要把你的手表和戒指还给你,我不要那些,太贵重了,你自己留着吧。”
“那要不要换一件?”他心情恶劣地随口问道。
没想到她问道:
“能换吗?”
他心里一动。
“你想要什么。”他口气缓和了一些。
“我想要,嗯……你的睡袋。可以吗?就是上次,你在我家住的时候,用的那个,我看挺管用的,又很暖和的,你说不太贵的,我记得我问过你的,我想,如果以后发生了……火灾什么的,”她的声音轻了下来,“也许能派上用场。”
睡袋!真没想到是睡袋!真会挑东西啊!有一次凌戈发高烧,简东平曾经带着他的睡袋在她床边陪过她一夜。简东平都快笑出声来了。还想跟我绝交呢!这傻丫头!且让我再试探你一下。
“凌戈,睡袋我有两个,一个新的,一个旧的。旧的我用过了,你要哪一个?”他忍住笑问道。
“我怎么好意思问你要新的呢。你给我旧的吧。”她显得沮丧极了。
就好像突然走进了一片阳光。霎那间,简东平心情大靓。
“凌戈,你我毕竟是朋友,这点小小的要求算什么?我办完事就给你送来,它就在我后车箱里,你现在在哪儿?在家里?”他笑着问道。
“不,不用了,我来拿吧。望春路是吧,离我这儿不远的。我到了给你打电话吧。”她说完,好像怕他反对似的,立刻挂了电话。
这么迫不及待想要我的睡袋?还想跟我绝交呢!简东平笑着叹了口气,为她的没骨气惋惜,同时又心情愉快地决定好好戏弄她一番。他准备提提去年的那件事,当时大饱眼福的她脸上那尴尬的表情他还记忆犹新呢。
望春路竟然没有254号。
简东平沿着望春路一路寻找254号,却发现因为施工的原因,望春路从240号起就断了号。
如果不是望春路254号,那么这个254又代表什么呢?难道是25号4楼。或者是2号54室?似乎前一种猜测可能性更大。但可惜,他走了一遍,发现,25号是一家杂货店,2号是家便利店,仔细察看了一番,两家店都是平房,楼上没有可出租的房子。
难道是猜错了?
对了,钥匙!如果这把钥匙真的是周谨住处的房门钥匙的话,那么上面的油污应该能说明一些问题。他把那把钥匙掏出来,忍着厌恶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有股臭烘烘的阴沟的味道,再看看上面的油污。他判断,那把钥匙很可能曾经掉在一条小沟渠或者一个小水潭中,而这条小沟渠有可能是在某家饭店门前或门后,因为经年累月接受饭店倒出来的污水,所以变得又臭又油又污浊。那么,这把钥匙是怎么会掉在那里的呢?应该是把钥匙掏出来的时候不慎掉下来的。那么又怎么会在饭店附近掏钥匙呢?很有可能,她的住处就在饭店附近。
他决定去找找这条路上的饭店。
望春路并不长,门牌号到240号就结束了。在这条还算繁华的小路上,共有两家大饭店和12家小饮食店。大饭店门口都打理得挺干净,没有小阴沟或水潭,显然,大饭店并没有在店门口乱倒垃圾的习惯,但是小饭店就不一样了,几乎家家门口都是一片污浊的水迹。简东平走了一圈,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住了,吸引他的不是这家店的门牌号,而是这家店的店名,“菜饭二五四专卖”。
二五四,单从数字上来说,好像是对上了。简东平走了上去。现在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所以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
“小姐!”他招呼一个十七、八岁的女服务员。
“啥事?”女服务员正在切青菜,茫然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请问你们这店名,‘菜饭二五四’是什么意思?”他笑容可掬地问她。
“外面不是写着吗?!”女服务员有点不耐烦。
他走到店门外一看,果然店门口贴着一张黄颜色的广告,上面是这么写的:
“二元 菜饭一碗。
四元 菜饭一碗,土豆汤一碗
五元 菜饭一碗 小排黄豆汤一碗”
的确是契合了254这三个数字,但是为什么不是245呢,这样不是更符合广告上的排列顺序?
“请问,为什么不是‘菜饭二四五’?写倒了吧。”简东平问道。
“你这人真啰嗦,”小服务员皱起了眉头。
“这位小姐人长得那么漂亮,心肠肯定也很好吧。”他拍起了对方的马屁,
“没啥可说的啦。”被称赞漂亮后,女服务员的脸色马上好了很多。
“是不是你们老板有什么秘密在里面,不让你们说?”
“有啥秘密啊?你这客人……”女服务员脸上的表情显示,她认为他提出的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回答。
“那是为什么?肯定有原因。”简东平不怕被人认为自己无聊,尤其是一个卖菜饭的女服务员。
“一点没啥稀奇,菜饭二五四这名字是楼上的一个小姐起的,她说这么念顺口,我们老板就听她的了。反正倒过来倒过去都一样呗。”小服务员露出厌烦的笑容。
“楼上的小姐,是不是姓周?”简东平问道。
“你怎么知道?她叫周丽丽,那边夜总会唱歌的。”小服务员说。
终于找到了,金升路254号原来是这里。周谨。逮住你了!
“她在吗?”
“不在。出门去了。你认识她?”服务员满怀狐疑地上下打量他。
“她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我想去她的房间,往哪儿走?”简东平觉得没必要跟女服务员多解释太多,现在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周谨的闺房了。
服务员倒也不在意,她漠然地看着他指指身后不远处的一道门:“从后面的楼梯上去就是。”
“对了,你们老板在吗?”
“他等会儿就来。”小服务员答道,忽然又问道,“你真是周丽丽的朋友?”
“是啊。”
“怪啊,她说没人知道她住这里啊。”
“我是唯一知道她住址的朋友。我们是好朋友。”简东平微微一笑。掀开一层油腻腻的白色布帘,简东平沿着阴暗的走道拾级而上,楼梯又窄又陡,一扇小门近在眼前。他不敢肯定那把钥匙是否真的能打开这扇门,但他决定试一试。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掏出钥匙,谁知事情出奇的顺利,油乎乎的钥匙一插进锁孔,门锁就克嗒一声开了。
他打开门,周谨的住处豁然呈现在他面前。
房间大约10平方左右,稍稍有些凌乱,地上扔着几根塑料绳和几张废纸片,床上有两条已经干成棍的毛巾,椅背上有件红色旗袍,书桌上横七竖八地堆着一叠报纸,一杯水被喝了一半,干枯的玫瑰花沉在杯底。房间里的家具非常简单,只有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一张旧书桌,一个梳洗台和一个陈旧的大衣柜。
简东平拉开大衣柜,里面几乎空空如也,只挂了一件灰色超短裙,仔细一看上面被烧了一个大洞,显然这件衣服是被丢弃的。再拉开书桌的三个抽屉,两个小抽屉是空的,中间的大抽屉里放了一个大文件袋,简东平打开文件袋,发现那里面装着厚厚一叠彩色照片。他像发牌一样,快速将所有照片浏览了一遍,发现所有些照片里都没有周谨本人的影像,如此说来,这很可能是周谨拍的照片。
照片里的内容形形色色,既有各种年龄男人女人的半身照,也有旅店的招牌照,也有人们在小吃店喝酒吃菜的场景,本来简东平认为所有这些都只是没有任何主题的风物照,但他很快发现,在每张照片的背后都写有一行注释的小字,有的只是两三个字,有的却有好几行,比如,一个年轻女孩背靠着一根石柱在专心致志地吃一块点心,后面的注解为“丹丹在望风”,一个男人在小酒馆喝酒,后面的注释是“老鳖吃酒”,还有一张小街的风景照,后面的注释是“下雨,小街地面很湿,今天离开,拍照留念。寻访三天的结果是失望。”简东平觉得这些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主题的照片,对应上那些注释就好像活了起来,变成了一面镜子,印照出周谨这几年的人生,他决定把照片拿回家好好研究一番。
看完照片,再来看看书桌上的那堆报纸,都是本市较知名的另一份报纸纸《明天晚报》。由于现在的娱乐性报纸大多都跟《信》周刊一样,广告加彩页,每期都是厚厚的一叠,所以看上去虽然是一大摞,其实才四份而已,而且,简东平仔细检查了一下报纸日期,发现时间是相连在一起的,都是4月份的。不知道为什么周谨刻意把这四份报纸放在书桌上。这时候 ,他发现报纸里夹着一把小剪刀,难道她是想做剪报?
她对《明天日报》中的哪一部分感兴趣呢?他立刻坐在那里一页页翻起来了。他对周谨并不十分了解,完全不清楚她会从报纸上剪下哪部分内容。不过,刚刚剪刀是夹在哪一页的?他一边回忆,一边找到了刚刚剪刀掉出来的那页,原来那是小说连载版。令他颇为吃惊的是,那里正在连载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连载序列已经排到了第34,难道她是想把沈碧云的自传作成剪报?他刚想对此下定论,马上就犹豫了。因为他发现,在《淑女之家》的下方,竟然刊登的是周谨自己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而且连载的序列正好排到4,那么正好是4期,看来得找找《明天日报》的假洋鬼子Tony了。
他打了个电话给Tony。
“Hello,哥们。”Tony接电话很快,而且说话永远半中半英。
“你认识你们小说连载版的编辑吗?”
“当然认识,她就坐我斜对面,May I help you?”
“我想要那篇《我的荒谬旅程》的稿子,有办法吗?”
“Why?”
“我觉得很有意思,想看全文。最好介绍我跟那个编辑认识,我还有些问题想问她。”
“没问题,她人不错,Her name is Nancy,你只要说她声音像18岁,就可以无往不利了。”
“那事实上她是几岁?”
“38。不过她自认为仍然是个little girl。没事,我跟她打个招呼。电话别挂。”Tony的声音消失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又嗲又尖的女高音出现在电话那头。
“HI,是《信》周刊的James吗?”James是简东平的英文名,平时很少有人这么喊他。周刊的人都直呼他的中文名字东平。说来奇怪,跟他最亲近的女人倒是一天到晚直呼其名,而素未谋面倒是叫他叫得那么亲热。
“我是James,Nancy,你好。”
“听Tony说,你想跟我谈谈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怎么回事?”
“我今天也是无意中看到了这篇连载,很巧这个作者跟我这里一个专栏作者的名字相同,Nancy,我很想知道她们是不是同一个人。你的那个周谨是不是个年轻女孩?”简东平彬彬有礼地问道。
“哦,是的,年纪很轻,不过气质一般,不像是城市的人,看上去还有几分风尘感,当然长相不重要,最要紧她的文字很有灵气,其实我也只见过她一次。”
“她是否对数字特别敏感?”
“Right!说到这个,”Nancy吃吃笑起来,“她真是个怪人。第一次见面,我看她盯着我的茶杯看,我还以为我的茶杯里有什么脏东西呢,想不到,她竟然数起我茶杯里的茶叶来,她说一共是29片,她走了以后,我特地数了数,果然是29片。”
“那是她了。”简东平笑道,“出了茶叶,她还跟提起过什么?”
“比如呢?”
“比如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个她提过,不过是后来在网上聊天的时候问我的。她问我,这本书外面出版了没有?”
“当时有没有出版?”简东平问道。
“出版了,是去年年底出版的。我跟她这么说了,她好像准备去买一本。”
“那你是怎么联系上她的?”
“有朋友在网上看到她的小说,向我推荐,说写得不错,她那篇小说在网络上连载好像也很受欢迎,我看了以后也觉得不错,就发留言给她,她很快就回复我了。”
“那是什么时候?”
“就是今年3月初。”
“被《明天日报》看中,对她来说可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给你的应该是成稿吧?”
“是成稿,在网上连载的时候,她就已经写完了。不过她说要修改最后一部分,但近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联络上她。你那边可以联系上她吗?”
“我也找不到她,还想问你呢。”
“哦,现在的人真是不负责任。”Nancy抱怨道。
“可否发一份成稿给我?”
“可以啊。”Nancy爽快地说。
“谢谢你,Nancy,请发到我的邮箱,Tony知道我的邮箱地址,认识你很高兴。”简东平客气地说,“对了,我刚刚忘说了,Nancy,你的声音好像我15岁的表妹。”
“James,谢谢你的奉承,”Nancy格格笑道,“不过,你目的性太强,听上去一点都不真诚。”Nancy不是个傻瓜。
“Nancy,我只想说你的声音很好听,真的。”简东平尽量表达自己的真诚。
“好了,James,我会发到你邮箱的。如果想感激我,就送我一束红玫瑰吧。”
“没问题。”简东平立刻答应。
菜饭店的老板是个五大三粗,睡眼惺忪的中年男子。他一边用牙签剔牙,一边懒洋洋地打量着坐在他对面的简东平。
“你是丽丽的朋友?”他歪斜着嘴,瓮声瓮气地问道。
“对。”
“哪种的朋友?”
“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否则她不会把她的房门钥匙交给我。”简东平注视着菜饭店老板平静地说道,“因为我很久没见到她了,所以今天特别来她这儿看看。结果她不在。”
“她出门去了。”老板吸了吸鼻子,“叭“地一声朝地上吐了一大口痰。
简东平有洁癖,看到这情景禁不住皱起了眉头。自小他看见马路上随地吐痰的人就深恶痛绝,他一直希望国家能制定相关法律将所有随地吐痰的人抓去劳动改造。可惜国家好像从来不关心这类问题。
“她父母有急事找她,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她吗?”简东平板着脸,口气生硬地问道,在他看来,随地吐痰的老板就是一个有呼吸的阴沟洞。
老板清了清喉咙。
“操!她租我的房子,我只管收钱,我还管她上哪儿?再说她们这些女人,还不都是五湖四海到处跑?谁知道她去哪儿了?”
“可是你跟她关系好像蛮不错,不然她怎么会给你的……嗯……饭店取名字?菜饭二五四,是不是?”简东平说到这儿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丽丽自己告诉我的。”
“切!叫她取店名就是跟她好?”老板干笑了两声,接着又换了一种推心置腹的口吻,“当然喽,我也是男人嘛,有时候女人跟你发个嗲,头脑难免会发个昏,她当时说,这样好听,又说她喜欢,我就听她的了,反正也没啥两样。”
周谨的确很会发嗲,简东平对此印象深刻。
“那么,她是怎么找到你这儿的?我看你这儿连出租房子的广告都没贴。”简东平口气稍缓,他尽量不去注意地上的痰迹和桌上的油污。
“是熟人介绍的。在她之前,我这儿住过一个四川妞儿,也是在附近夜总会上班的,后来回家乡了。丽丽就是她介绍来的。”老板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红双喜眼,“住在我这儿的,一般都不想让人知道她们住在这里。”
“为什么?”简东平对此颇感困惑。
“原因么,一是因为我这里便宜,才300元一个月,她们那些小姐都爱吹牛自己认识有钱人,所以不想让人知道住在我这儿这个破地方。另一个原因么,是因为她们有些人跟夜总会里的小白脸谈恋爱,就怕他们搭上别人,借我这楼上,正好可以看见夜总会的大门和二楼包房的走廊。”菜饭店老板嘿嘿地笑道,简东平估计,房子没出租前,他经常会趴在那里偷窥夜总会里的男欢女爱。
“那丽丽租你的房子是什么原因?”简东平问道。
“她说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住。”老板好像觉得这句话挺滑稽。
菜饭店楼上的小屋算是安静的住所吗?难说。
“也许她也喜欢偷看别人。”简东平露出一丝暧昧的微笑,试探地问道。
“她么,喜欢拍照,坐在窗口,喀嚓喀嚓,我见过好多次。”老板说。
“她都拍些什么?”
“不知道,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一次,她拍了张男人走出夜总会的照片给我看,她对我说,老板,你一直说你会看人,你看这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是个什么样的男人?”简东平问道。
难道是苏志文?他立刻从包里取出掌上电脑,快速从图片储存栏中找到了苏志文和沈碧云的合影,这是他前一天从周刊的图片资料库里调出来的。
“照片是隔了一段距离拍的,不过那男人的脸倒还清楚,斯文相,一表人才的,不过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嘿嘿,我看的人多了,这种男人对女人有办法,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老板有滋有味地说着,“丽丽的为了拍清楚那男人的脸,朝大街上大叫了一声,那个男人别过头来,她就喀嚓来了一下。”
“你看是不是这个人?”简东平把掌中电脑推到老板面前。
“哼,就这人。”菜饭店老板嘲讽地一笑。
“你只过他一次,怎么这么确定?”
“谁说我只过他一次?这人的脸我印象深得很,有阵子他经常在这一带晃,不过近一年没看见过他。”老板歪头想了想,“对,有一年了,我好久没看见他了。”
“丽丽给他拍照是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3、4月份,反正她刚来没多久,她是一月份来的,就那段时间,具体记不清了。”
“你最后一次看见丽丽是什么时候?”简东平进一步问道。
菜饭店老板想了想。
“大概是今年的5月7日,长假最后一天,下午的一两点钟。”
“你看见她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嘿,她向我借了套旧西装,脸上粘了连撇胡子,妈的,像个妖怪!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老板把嘴拉成一个长条,一副又厌恶又恐惧的表情。
原来那套宽大的西装是菜饭店老板借给她的。
“她有没有告诉你她要去哪儿?她为什么要这么打扮?”简东平问道。
“她说她跟人约好了,他们在玩一个好玩的游戏。”老板把烟灰点在地上,“我也问她干吗要穿成那副怪样,她说,她不想让人认出她来。妈的,我想,认识她的人还不是一下就认出她了?”
这说明她是去见一个她不认识的人,至少对方从来没看见过她。她去见谁呢?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游戏?”
“不知道。她没说,老弟,干这行的女人不会对别人说太多的,她们对最好的朋友也顶多只说三分话。不过,她跟你倒是关系不错,会把房门钥匙给你,她跟我说,没人知道她住这儿。”
“我也是第一次来她这儿,在这条路上找了半天,因为她只说她住在一家饮食店楼上,没说具体地址。。”
“你看吧。我见多了。”老板笑了笑。
“她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她说要去外地,没说什么时候回来。”老板抽着烟,漠然地说,“我本来以为一个星期就能回来,谁晓得一去就是一个月,谁知道她去哪儿了。要不是她的房租一直付到这个月底,我早就不管她了,你别看我这破房子,想租的人还不少呢。昨天还有人来问。”
“我看她衣服都不在了,她是不是都带走了?”
“对,走的时候提了两个箱子。”
可是,简东平看见她的时候,她两手空空。箱子去哪儿了?
“除了租你这儿,她还有没有别的住处?”
“不知道。”
“她说她要去外地,那么有没有提到乘坐什么交通工具去?比如火车、飞机或者长途汽车?什么班次?”
“她说晚上要赶火车,没具体说去哪里,说要去南边,但我估计是广州。”
“为什么是广州?”简东平有些诧异。
“因为她走的前两天,老是跟在我屁股后头问我广州的事,什么旅馆啊、饭店啊、出租车怎么打啊,妈的,什么都问。这也难怪,我以前在广州做过生意,我跟她提起过。”菜饭店老板把左脚搁在右腿上,优哉游哉地抽着烟。
“那么,丽丽有没有电脑?”简东平换了一个问题。
“电脑?她哪来的电脑,她要上电脑,就到隔壁小马路上去,哪里有两个网吧。我有一次看见她在那家‘小蜜蜂’里打电脑。”
“她一般都在早上打电脑吧。网吧这么早开门?”简东平记得周谨都是在早上跟他联系的。
“我们这里的网吧都是开通宵的,只是早上打电脑的人比较少。你去‘小蜜蜂’问一下,那边的老板好像跟她也很熟,他还去金升给她捧过场。”菜饭老板一边说,一边用夹着香烟的手往门外一指,“就在蜜糖巷。你走出去,左拐就到了。”
简东平听出菜饭店老板已经有下逐客令的意思,于是站起了身,其实他也想早点离开这家油腻污秽的小饮食店。
“我把周谨房间剩下的东西先搬走了,这样你也可以把房间租给别人,我给你留个电话,如果她回来了,或者跟你联系了,就叫她给我打电话。好吗?”简东平向菜饭店老板递上一张名片。
“简-东-平,《信》周刊,编辑部副主任。”菜饭店咬着香烟,念着名片上的字,随后挥了挥那张名片说,“行,我知道了,到时候通知你。
按照菜饭店老板的说法,周谨很可能是提了两个大箱子,上了一列开往广州的火车。
但是,她真的走了吗?如果赶上了火车,她至少应该回一个电话给他吧,她曾经答应要交稿的,而且她曾经是那么迫切想看到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第一次刊出她的文章时,她还特地打电话来致谢。
“我看到了,好棒啊!谢谢你,简编辑!……哇,好棒啊。我终于也……”简东平还清楚地记得她在电话里的声音,那是一种小孩子获得棒棒糖时的兴奋感觉。她真的好高兴,拼命地感谢他,第二天他还收到了她的礼物,一个热气腾腾的台湾烧肉棕,后来小肉圆凌戈来,吧嗒吧嗒舔着粽叶还直夸好吃。周谨给他写稿之初,就承诺她不会拖稿,实际上,在她失踪前,她是从来没拖过稿,她甚至还曾经多给他几篇文章备选。这样的周谨真的会不打一声招呼就走吗?难说。简东平发现自己一点都不了解周谨。
但是,如果她没赶上那列火车呢?
她还跟她的箱子在一起吗?如果在一起,她们会在哪里呢?
如果她跟她的箱子分开了,那么箱子又去了哪里?
简东平想了想,最有可能的两个地方是火车站的寄存处和火车站附近的某家小旅馆。当然也不排除她把箱子放在某位朋友那里,但像她这样防备心重的人,她会如此信赖别人吗?除非这个朋友跟她有很不一般的交情。
她把箱子先放在火车站附近,然后穿着男装,去辛程路赶赴一个跟陌生人的约会。回想一下,她5月7日那天是怎么说的?“我本来乘车在同一个站头换乘57路就行了,但到了之后才发现57路车站已经搬走了。”简东平记不完全,好像是这么说的,至少在同一站头乘57路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
所以简东平决定接下来去两个地方,一个是蜜糖巷的小蜜蜂网吧,另一个是上次跟周谨相遇的便利店。他想看看原先的57路车站上是否有开往火车站的公共汽车。首先应该去小蜜蜂网吧。
网吧老板向他提供了三条颇有价值的线索,一周谨也曾经提起过自己想去广州,说自己从来没去过那里,二,网吧长假休息了5天,直到6日才正常营业,周谨在5月7日上午曾经去网吧上过网,她在网上查找广州的旅馆信息和交通信息,三,周谨提起自己曾经在前段时间在一户有钱人家当过一个星期的临时保姆,但没有提起过是哪户人家。
“你到了吗?”他问道。
“嗯,我在望春路2号那家便利店门口,你在哪里?”凌戈的心情好像仍旧不好,他理解她,首先举白旗,该有多丢脸啊。好吧,哥哥来安慰你了,小肉圆。
“你站在那里别动,我马上到。”他把自己的声调控制在平稳档。
他挂了电话,向网吧老板告辞,匆匆向几十步之遥的便利店赶去。他很想快点见到她,但一旦远远看见她了,他立刻又把步伐调整到“闲庭信步”的速度。
凌戈站在店门口等他,今天她没扎辫子,一头乌黑的浓密长发披在肩上,看上去还蛮有风情的。怎么回事?心情恶劣到连辫子也懒得扎了?他想想就要笑。
凌戈穿着一件颇为土气的红格子布外套,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看见他走过来,原先一脸忧伤的她似乎重整了一下自己的士气。
“凌戈。你来啦。”他走到她面前,首先跟她打招呼。
“东西我带来了。”她平淡地说,从包里取出一叠复印件交给他,然后干巴巴地问道,“我的账本呢?”
“在车里。”他说着便快步走到她前面,她马上跟了上来。
他们一起走到马路对面,他的车就停在那里的一小块空地上。他拉开车门,从里面的包里掏出小账本递给她。
她伸手去接的时候,他本想顺势握住她的手,但忍住了。他不想做没有意义的事。
“睡袋在后车厢,体积很大,我帮你送回去吧。”他说。
“不用了,我自己拿。”她低声说。
他注视了她一会儿,静静地说:“凌戈,我送你回去只是因为我体谅你是个女性,并不代表我对你有特别优待,如果你是我的女同事,我也会这么做。我记得我们已经绝交了,我记得的。我记性很好。”
凌戈抬头看看他,作了一个无所谓的表情。
“那好吧。”她说. 在车上,两人起初都一言不发。后来还是简东平打破了沉默。
“你给我的是苏志文那案子的资料?”他明知故问。
“是的。我自己也复印了一份。”她不看他,一副坚决要跟他划清界限的表情。
“我可能明天或后天要出门。”他静静地说。
“是吗?”她立刻别过头来看着他,“这次又要去哪里?”
“我要去一次周谨的故乡。”他道。
她注视着他的侧面憋了一会儿没说话。简东平隐隐觉得她有意跟他同往,但她没说。
“我习惯独来独往。”他决定把话说在前头。
“噢。”她低声道,随后把头转了回去。今天没扎辫子,长发飘飘,神情有些黯然的小肉圆看上去倒还颇有几分女人味。
“凌戈,我们谈谈吧。”他道。
她不答话。
“你真的想跟我绝交吗?”他问道。
“对啊,我昨晚已经说过了。”她用一种很欢快的语调说话。
“我昨天晚上回去差点出车祸。”
她吃了一惊,马上回头看着他,“简东平,你没事吧?对不起,我应该在你没开车的时候说这事。不过,我以为你很潇洒的呢,你不会骗我吧?你真的差点出车祸?”她的目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好像在寻找受伤的位置。
她关切的语调让他感到舒心。他的脑子里忽然产生一个新的想法,但他现在还需要点时间来考虑,至少需要15分钟,所以他决定到她家后再跟她详谈。
“凌戈,我找到周谨的住处了,”他转换了话题。
“真的?”她瞪圆了眼睛,“你怎么找到的?”
他把自己通过钥匙找到周谨住处的经过说了一遍。
“你真聪明。”她笑着赞叹道,他别过头去看了她一眼,蓦然发现她的额头的发根处有一个血印,怎么回事?她受伤了?昨天晚上她不是好好的?他心里掠过一丝不安。
“凌戈?你今天怎么没把头发扎起来?”
“我懒呀。我这样好看吗?”她若无其事地问道。
“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他问道。
“哦,我不小心撞在柜子上了,大概后来酒劲发了吧。”她不好意思地笑道。
“谁让你喝那么多!”听她这么回答,他才安下心来。
几分钟后,凌戈的家到了,她迫不及待地下车,奔到他的后车箱前。简东平慢悠悠地走到她身边,打开后车箱,从里面拎出了他的睡袋包。
“走吧。”他说,“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你给我就行了,我又不是拎不动。”听上去,她不想让他去她家。
“我有话要跟你说。”他不由分说地向她家走去,
她跟在他身后,脸沉了下来,没好气地说:“简东平,我们已经绝交了,我不要你上我家,不要!你没这个权利!”
咦?她不想让他进门,为什么?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想去看看。
“你家藏了什么?野男人?”他反问。
“你不再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在我家看到你!”她理屈词穷地追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嚷道。
不对劲!她越是这样,简东平就越想去她家了。
他本来以为她会一路嚷到她家门口,却不料一进走道,她就没了声音,并且动作飞快地躲到了楼梯背后。
“你怎么啦?”他满怀狐疑地看着她。
这时候,他听到有一男一女正从楼上走下来,好像还在大声说话。
“那是谁?”他悄声问她。
“就,就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和我那个女朋友,他们住4楼,我女朋友妈妈的房子。”
原来凌戈还跟这对狗男女住在同一幢楼里,真是难为她了。
“那你躲什么?”她的软弱让他有些恼火。
“见面好尴尬啊。他们会跟我打招呼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她可怜巴巴地说。
难道你准备永远躲着他们吗?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伸手拽着她的胳膊硬是把她从楼梯下面拉了出来。
“你干什么?!”她生气地悄声抗议。
他把睡袋拎包扔在脚边,然后双手搭在她肩上,将她像耶稣受难一样固定在她家门口的那堵白墙上。
“下来了吗?”他悄声问她。
“还没有……啊,下来了,下来了,我们赶快进去吧。”她着急地催促道。
“别动!”他低声喝了一句,加大了放在她肩膀上的力量。“小戈,别跟我分手,求求你了,我不能没有你。”他相信自己的音量已经足以引起楼上下来那两位的注意。凌戈吃惊且恶心地看着他,情不自禁地往后让了让,这时候,她的眼神飘向了他背后。
“嗨,凌戈。”那个女孩首先打了招呼,简东平一手搭在凌戈的肩上,转过身去,就看见一个衣着比凌戈时髦,五官不及凌戈漂亮的女孩正用一种三分好奇,七分嘲弄的目光注视着他,在她的身后,站着一个戴眼镜的清秀男子。
“嗯,好久不见了。”凌戈勉强笑了笑。
“这位是……”男子说话了。这就是当初抛弃小戈的四眼鸡了,他到底有什么资本可以抛弃小戈?按理说应该小戈先说分手才对,分手的台词可以这样说,你有斜视眼吗?为什么我说话的时候你一直看旁边?对不起,我不能跟一个有残疾的男人交往。拜拜!……
“他是我的……”凌戈刚想搭腔,就被他打断了。
“未婚夫。”他说,接着把头转过去看着她,一边用手撩动她的头发,赞叹道,“好了,小戈,别生气了,我都已经道歉了,你说不去欧洲,那我们去日本怎么样?去吃正宗的萨西米,再买你喜欢的资生堂回来,其实你的皮肤,不用任何化妆品也一样嫩得像面团,你们说呢?”他笑嘻嘻地回头问那对男女。
“呵呵,凌戈,你男朋友真爱你啊,恭喜你了。”那个女孩言不由衷地说。
他用再自然不过的语调问凌戈:“对了,我的手表和戒指呢?”
凌戈低头从包里拿出他的手表和戒指交给他,他快速给自己戴上,“早上忘了戴了,”随后笑嘻嘻地对她说:“宝贝,你今天真美,眼睛像巧克力,鼻子像雪糕、嘴唇像番茄,看得我好馋,我们快进屋吧,……”凌戈露出想吐的表情,是好肉麻啊,他想不到自己也会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想想都快笑破肚皮了。
“噢,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女孩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看出凌戈像要跟对方告别,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
“别理他们!看着我!”他低声命令道。
“这……不太好吧?”她悄声道。
“这代表你没把他们当人看。以后跟他们见面,只能用单音节跟他们说话。比如嗯,啊,哦,诶,……看着我!”他低声道。
“我看着你哪……”她紧张地一会儿看他,一会儿瞄他身后,“他们走了。”
于是他放开了她。
“我帮你出气了吧。”他道。
她用明亮的眼睛瞄了他一眼,没说话。
“那么,我可以吃番茄吗?”他含笑问道。
“什么……番茄。”她吃了一惊,脸立刻红了。
“要不啃猪蹄也行啊。”他觉得真好笑啊,其实他更想吃番茄。
“谁是猪蹄!去你的!”她挣脱了他,背过身去掏出了钥匙,开门进去。
她已经忘记阻止他进入她的家了,所以他跟着她走了进去。
一进屋,他就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吃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整个卧室一片狼藉,电视机变成了一堆黑炭,墙上到处都是被熏黑烧焦的痕迹,床和家具上到处是乌黑的焦屑,两床被子被扔在地,已经烧掉了一半。怪不得她要睡袋呢!
“这里遭到恐怖袭击了吗?”他愕然地问她。
“昨天晚上,电视机,忽然爆炸了……”她轻声说。
电视机爆炸?这种事好像只有电视新闻里才能看到。
“什么时候?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你昨天晚上是怎么睡的?”他不耐烦地问道,忽然又想起了她额头上的伤,立刻走上去撩开了她的头发,他看见好几块明显的伤痕。 “这是昨天晚上弄的吗?”他问道。“嗯。”她点了点头。
他看着她,顿了一顿问道:“真的是电视机爆炸?”
“我干吗要骗你啊。”她沮丧地说。
在确定她没在开玩笑后,他问道:
“请问你家的电视机高寿啊?”
“不知道。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她好像没听出他话里的讥讽,哽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晚上突然就会爆炸,我动都没动它。”
“活该!”他骂道,“过分的节约就是浪费,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什么烂电视!”他想到她不扎辫子就是为了掩饰伤口,不让他知道,就心里冒火,她对他可真是见外啊。看来是真的想分手,他的心往下一沉。他本来想扔下睡袋转身就走的,但正当他准备这么做的时候,他看见她哭了。
“一个电视机要几千块呢!”她抽泣着争辩道,“而且我爸爸说,过去生产的东西质量很好的。以前什么问题都没有的。一直好好的,我为什么要买新电视机?!”
“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他问道。
“我不想事事依靠别人。”她一边抹眼泪一边说,“我只要你的睡袋就好了。过几天等我把这里收拾干净,再去买新被子。到时候,我再还你,如果……如果你还要的话。”
她的最后那半句话让他的心软了下来。不过又微微有些失望,原来她是真的想用睡袋,这次可真是自作多情了。
他看了她一会儿,终于走了上去。想到她昨天晚上独自面对这场灾难时的孤立无援和惊慌,他不免有些心疼。
“……好了好了,谁叫你提出跟我绝交,这是老天爷在惩罚你呢。”他将她搂在怀里,轻拍她的背安慰道,“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弄的?”
“飞出来两块砸到我了。”
“幸亏火还不算大,没烧到隔壁吧?”
她摇摇头。
“出那么大的响动怎么没惊动邻居?”
“他们应该听到了响声。但那时候已经很晚了,很多人都睡了,而且我又很快就用被子把火灭了,所以,大概他们也猜不出发生了什么事。”
是猜不出来。毕竟电视机爆炸的几率很小。
“存折没事吧?”他相信这句话问到了她的心坎上。
“存折,我拼死也会抢下来的。”提到存折,她马上就停住了哭泣,用无比坚定的语气回答他,看起来她要跟她的存折共存亡。
“想保护你的钱,只要记下账号,到时候去银行挂失就行了。”他笑了出来。
“我都记下了。”她用手抹去眼角的眼泪,委委屈屈地说,“它是突然炸的,我根本没动它,一点都没碰它,这不能怪我。”
现在,他觉得她有点把他当老爸了。她小时候一定也经常这么向她父亲申辩。
“爸,我一点都没动,我什么都没干,我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
好吧,既然你这么尊重我,我就帮你考虑一下该怎么给你解决实际问题吧。
“凌戈,你这属于突发事件。你应该告诉你所在的居委会和你的单位,这样他们就会给你提供一些实际的帮助,比如,送你些慰问金,资助你新的被褥和家具,也许还会为你安排免费的临时住处。”
“不,我不想让单位里的人知道。我现在被停职了,如果告诉他们,他们肯定会更加看不起我,他们一定觉得我什么都干不好,还会冤枉我,是我把电视机搞炸的。”凌戈倔强地昂起了下巴。
“你不要慰问金啦?说不定还不少呢。”
“我不在乎。”
“那你总该通知居委会吧?”
“我不要通知居委会。今天一早,有人来问我,我都装不知道,我说我什么都没听见。我不想让邻居就知道这事。”
简东平看着她脸上坚定的表情,豁然明白了她心里的真正想法。她不想让曾经伤害她的那对男女知道这件事,他们是她的邻居,她不希望这事日后成为他们嘲笑她的资本,她只不过是想维护自己小小的自尊。
“可你总不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继续住下去吧。”他想了想道,“要不,你这几天先搬到我家去住。我堂弟年初去北京工作了,他的房间现在空着,等你把这里收拾好了再回来,你看怎么样?”
“可是,我们……”她好像又要提绝交的事了,他马上打断了她。
“凌戈,我不想跟你绝交,我舍不得你这个朋友,相信你也一样舍不得我,因为我知道你是个重感情的人。”
他说完凌戈的眼睛再次湿润了,他温和地摸了摸她的头发,本来他是有个提议的,本来他还想提提去年他跟她之间的那件糗事,但是现在显然气氛不对,所以他决定以后再说。
“简东平,我发现重感情不是个好习惯。”她抹干眼泪,静静地说。
“但是重感情的人很迷人。”他脱口而出,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心想,世界上哪有人比我对你更好?你生病的时候,是谁开车去给你买粥?是谁带你去看病?是谁带着睡袋陪你过夜?是谁为了帮你赚外快,帮你修改稿子,帮你电脑录入,最后让你不仅看见自己写的破文章变成铅字,还让你能收到100元的稿费?还不是我?
“好了,就这么决定了。我爸那边你不用担心,他很喜欢你,你就放宽心在我家先住一段时间吧,睡袋我就不给你了,有床睡还要睡袋干什么?”他推了推她,道,“快点收拾行李吧。明天找人来给你这儿装修一下,记住,房子装修好,至少要三个月后才能住回来。你看怎么样?”
她沉思了一会儿,抬头看着他,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喜欢吃肉圆啊。”他开玩笑道。
当天下午,简东平帮凌戈把她的简陋家当拿回家后,便用极快的速度为她办齐了四件事,一,他把堂弟简震留在房间里的杂物通通清理到了储藏室,为凌戈腾出了大部分空间放置她随身带来的衣物;二,他带她去百货商店购置了一套新被褥,三,委托萍姐清扫堂弟的房间;四,他找了《信》周刊装修版面的同事路敏,不一会儿她就给他介绍了一支装修队,双方谈好价钱后,他答应第二天带对方去现场勘察。
办完这四件事后,他给父亲打了个电话,报告了凌戈驾临简宅,并可能小住一阵的消息。
“你们要同居啦?今天早上还说分手的,怎么会这么快?同居那还不如干脆结婚呢。”简律师喜出望外。
“不,她住简震的房间。”简东平静静地说。
“James,你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以后你跟我说话,每分钟都要算钱!”简律师立刻兴趣大减,气冲冲地挂了电话。
老爸只要是一不高兴,就会叫他的英文名字。
简东平知道老爸这几年一直盼望他早日结婚,早日生儿育女,不过,他实在不愿意受束缚。看着同事们为了给孩子最好的生活,为了孩子的将来拼命省吃俭用,他就打心眼里可怜他们。打死他,他也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他才不在乎是否有人叫他爸爸。简东平的人生哲学是,人生在世,就该及时行乐对得起自己,因为生命实在太短暂了。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陪陪他,也没什么不好。
第二天上午,带装修队勘察过凌家的现场后,简东平跟装修队大致聊了聊装修的细节,最后,他决定等他远行回来后再择日开工,装修是件复杂繁琐的事,全部交给心软又胆小的凌戈一个人负责,他实在不放心。
“等我回来再开工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他临行前,在家门口跟她告别。
在他家住了一晚后,他发现她的心情已经恢复了很多,又扎起了精神的马尾巴,而且神情也恢复了以往的活泼。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她问道。
“至少要三四天,我们保持联系。我交代的事你别忘了去办。”简东平前一天晚上交给她一个任务,那就是去火车站调查周谨那两个大箱子的去向。
“放心吧,我等会儿就去。” “给你公交卡不要掉了。有的时候可以打打的,那能节约不少时间。”简东平叮嘱道。
“好吧,如果需要打的,我会打的。但是我也不能养成这习惯。”她笑着说。
“装修的事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找路敏,她的电话我昨天已经给你了,就是上次搭我车的那个长头发的女孩,你认识的。”
“我才不要找她。”她气哼哼地说。
“为什么?”她的情绪化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她是你的B伴侣,又不是我的。”她说。
他知道她为什么不喜欢路敏了,轻轻一笑。有的事没必要多解释。
“哪边是南?”他突然问道。
“啊?”她一怔。
“给我左手。”他又命令道。
她犹豫了一下,才给了他自己的左手。
“很好,就是反应慢了点。凌戈,你要记住,你捏筷子的那只手是右手,至于南边……以后再说吧。”他握住她的左手用力捏了捏,随后突然放在嘴边作势要咬,她连忙把手抽了回来。
“你干吗呀!”她道。
“啃猪蹄呀。”他笑着发动了车子,在启动的一瞬间,他对她说,“凌戈,回来我要吃番茄噢,先通知你一声,可别让我失望。”
“休想!吃你家路敏去!”她断然拒绝。
不过,他的车已经开远了。
凌戈发现每次只要她一提到路敏,简东平都会立刻转变话题,这让她心里很不开心,虽然她也知道她没资格过问他的私生活,但是只要一想到美丽时髦的路敏跟他在一起的亲热场面,她还是会觉得心里相当不舒服。凌戈认识简东平不久后,就发现这个算不上英俊的简编辑女朋友相当多,至少她见过的就有四、五个,她们不见得有多漂亮但绝对都很时尚,而且好像个个精明能干,跟他还有种说不出的关系。他甚至还把她们分了类。
“路敏和安安属于B伴侣,方雨和Lisa 属于T伴侣,小红属于W伴侣。”他曾经若无其事地向她解释他跟她们的关系,但是从来没解释那些英文字母究竟代表什么意义。凌戈后来发现,属于B伴侣的两个女孩跟他的关系最为亲密。几乎每周或者顶多间隔两周,只要他人在本市,就会去她们的住所,他大言不惭地称之为“刺激的约会”,凌戈不敢猜他究竟去干什么,但她发现只要去约会后,第二天早晨回来他总是显得相当疲惫,必须得睡到下午一两点才会醒。有一次,凌戈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问起他跟她们的关系,想不到,他竟然很不高兴。“凌戈,这是我的私生活。你好像问得太多了吧。”他冷冷地回复她。这也就是凌戈一开始坚持要跟他做普通朋友的原因,她实在无法接受自己的男朋友跟别的女人有那么神秘的关系。
不过,自从一年前他跟她之间发生了那件尴尬事后,好像他对她的戒备之心有所减弱。有一次竟然还主动向她解释:“我之所以有那么多女朋友,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交女朋友,而是因为做杂志这行的大部分都是女的,我只能交到女性的朋友。你明白吗?”
她不明白。虽然她不得不承认,他对她很好。但是他仍然对他的“刺激约会”乐此不疲,而且向来没有任何负疚感,事后虽然没有吹嘘,但也隐隐得意的味道,好像很享受的样子。今天早晨还订了一束玫瑰花给什么《明天日报》的Nancy。
他到底在干什么?简东平一边开车一边回想着前一天晚上看过的苏志文箱尸案的资料。凌戈这次带来的有证人证词、现场勘察记录和苏志文的个人档案。简东平将所有资料仔细阅读之后,作了一番整理。内容如下:
5月23日早晨,太太去医院后,我按她的吩咐,拿着储藏室的钥匙,走进了地下室。太太让我把储藏室里的旗袍拿出来晒晒太阳。其实我也很想去储藏室看看,因为最近这段时间一直觉得那里周围有股难闻的气味,像死猫死狗的味道,结果我走下楼后就发现了箱子里的苏志文。我一看就知道他已经死了。但是因为味道太难闻,我没仔细看。
苏志文是太太的丈夫,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5月6日吃晚饭的时候。那天因为是太太和他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所以大家都在场,他也在。前段时间,他好像心情不好,整天板着脸,但那天晚上,他看上去心情不错。我几次端菜出去,都听到他在说话,声音很大。他在说什么我不记得了,但是听到他好像在说什么车不车的,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对他说的话向来都只听一半,他是个说话不靠谱的人。那天他喝了不少酒,不停地给太太夹菜,其他人都把他当笑话看。
我后来才知道,在那天的晚餐桌上,太太宣布要送他很多钱,还说结婚满三年后会给他公司的股份,我不知道是不是具体的数字,大部分时候我都在厨房,这些我都是听方琪和方柔枝说的。方柔枝的话我不太敢相信,但是方琪不会说谎。
吃好晚饭,大概是8点半左右,我一直在厨房洗碗和收拾,没听到什么动静,也没去客厅,我只是到太太房间去送了杯热牛奶。太太每天晚上要喝牛奶,她在跟苏志文讲话。我把牛奶放在桌上就回到厨房去了。那天只有一件奇怪的事,就是擀面杖不见了。我没想到会在储藏室里看见它。
苏志文跟太太的关系?还不错。太太是个性很强的人,苏志文很听太太的话。但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觉得他就是为了太太的钱才跟她结婚的。他说话很动听,长得也很好看,但是没有什么骨气。他跟这家里的人大都合不来,要说跟谁的关系比较好,那就是方柔枝了,别的我不知道,我看见方柔枝跟他两人在一起嘀嘀咕咕说过好几次话,有一天下午,我还看见苏志文从方柔枝的房间出来,不过这事我没敢告诉太太。我怕太太说我多事。太太不喜欢听人说苏志文的坏话,别人一说,她就会很生气。
5月7日早晨,我起来的时候发现大门没有关牢,我以为是苏志文走的时候没关紧,因为前一天,我就听说苏志文第二天一早就要去香港,他那天晚上还说要睡在书房里,他自己铺的床铺,那里有个大沙发,他睡在沙发上。行李?我没注意。从5月6日起,我就没去过储藏室,也没看见别人去过。不要叫我猜,猜不出来,我不知道是谁干的。也许是外人干的,但是我没看见外人进来过,因为厨房的门,我一直关得紧紧的,如果外人通过花园进来的话,不会没人看见。这里没后门,但是如果爬墙的话,就不清楚了。
沈碧云:
我最后一次看见志文是在5月6日晚上,我在我们的卧室把储藏室的钥匙给了他,让他自己到那里去拿一幅我继父黄亚柳的画,我让他把这幅画第二天带给我的堂姐。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是的,我在晚餐桌上宣布了那300万的事,我这么做一方面是想让志文高兴一下,另一方面也是想告诉家里的其他人,无论他们怎么打击他,看不起他,都不起作用,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垂青他。而且,我也想告诉家里的这群人,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随意处置我的财产,她们无权过问,因为她们没有为这份财产尽过一份力。
5月6日是我跟志文结婚一周年的日子,那天的晚餐非常丰盛。我跟志文都喝了一些酒,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样,志文情绪很好,一直在说话。他有时候就像个小孩子,不太懂如何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因为那天我在饭桌上宣布了要给钱他投资,以后还会给他股份的事,他表现得有些得意忘形。他说了什么?让我想想,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两件事,一件是他以前曾经在福建附近做玉石生意,他说他曾经淘到一块真正美玉,如果出售的话,他可以得到一大笔钱,但是他喝一顿酒就把它输给了一个不认识的人,他说,那是他曾经见过的最美的玉,非常通透,对着光可以看见对面人的脸,当然他这么说是过了。他说他那时候并不知道这块美玉的真正价值,他以为既然在做这生意,以后一定还有机会能获得更好的,但谁知自从输了那局后,他的运气就一直很糟。
他说的另一件事发生在十几年前。那时候他刚刚辞职,心情不好,年纪也轻,经常做些不可理喻的事。有一次,他去郊区的朋友家玩,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没看见路边的一个牌子,上面可能是写着此路不通这类话,结果他摔了一跤,把头摔破了,当时他很恼火,想发泄一下,于是,他就把这张牌子扔了,还搬走了两边的护栏,听上去那些护栏好像非常容易搬。做完这些后,他就走了。他说他过了几天后又去过那里,他这才知道,那天晚上有辆车在他摔跤的地方出了车祸,车里的两个大人一个婴儿都不幸陨难。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件事,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只是想说着玩,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个不懂事的孩子。而且心地也不坏,我判断他只是在吹牛,他没那么坏。
5月6日晚上,我吃完饭就把志文叫到了房间。后来志文去了储藏室,我就在床上看了会儿书,我的腿有些痛,想找一个热敷袋。但这时候玉芬已经下楼了,她刚刚给我送过牛奶。我不想在屋子里大呼小叫,所以我自己走下楼去了。热敷袋在客厅柜子的抽屉里,我去客厅的时候,只看见方琪在那里看电视。其他人我没看见。
要说那天有什么让我特别不高兴的事就是雨杉突然在饭桌上向我宣布,她已经跟那个男人向兵结婚了。我向来不喜欢这个男人,首先,这个男人比她大十几岁,没有事业,是个拿死工资的上班族,其次,他性格也不讨人喜欢,总是板着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似的。雨杉曾经带他来见过我,我没同意他们的婚事。她这次自作主张跟他结婚,完全是对我的挑衅,我不打算给她任何嫁妆。这是她自己选择的婚姻,她应该自己承担所有的后果,包括没有优越生活条件的后果。雨杉向来不听话,她懂得关心那些跟她毫无关系的穷人,却不懂得关心她身边的人,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我对她很失望。
是的,5月20日,志文被抬走后,我叫方琪去核对了一遍储藏室里的物品,发现少了两幅黄亚柳的真迹。
我认为杀死志文的是一个外来的窃贼,那个人很可能躲在厨房附近的某个隐蔽角落,然后尾随志文进了储藏室。虽然这群丫头都没良心,但我想她们还不至于会干出这么残忍的事,我是她们的母亲和长辈我了解她们。
方琪:
我没太留意苏志文的行踪,只记得5月6日晚上他看上去很兴奋。妈妈说完她的决定后,我们都很吃惊,当然,钱都是妈妈的,我们没权利说什么,但是我承认我不喜欢这样的决定,因为谁都看得出来,苏志文就是看中了妈妈的钱才跟妈妈结婚的,我不明白像我妈妈那么聪慧的女人怎么会作出这么糊涂的决定。坦白说,我觉得妈妈把300万一给他,他就会远走高飞的。那天晚餐桌上,他一直在说他的事,但是我没注意听,因为我在等一个海外朋友的电话。他那种夸夸其谈的说话方式让我恶心。我以前听过这样的口吻,我根本不相信他,我觉得他是个骗子。
我等的电话7点半左右到的,我到书房去接电话,之后一直在那里呆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直到9点左右才结束通话。我打完电话估计晚餐已经结束了,于是我就到厨房里去找点吃的东西。厨房里没人,我自己盛了一碗热的腌笃鲜汤。喝完汤后,我就去客厅看电视,客厅里也没有其他人。后来妈妈下来拿热敷袋,我帮她在壁橱找到了。这时候,我大姐方柔枝从园子里进来,她慌里慌张的,看见我们好像有点吃惊,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是我理解错了。她说她好像看见大门口那边有黑影晃过,所以去看了看,说完这些,她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妈妈又叮嘱了我几句,是关于公司的事,后来她也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去了。我在客厅里看了大约1个小时的电视。
我关电视机的时候,雨杉来了,她好像很不开心,哭过了,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想当天晚上就跟向兵回家,不想在这里过夜了。我不知道她是怎么了,我劝了她一会儿,她才安静下来。我知道妈妈向来很反对她跟向兵的婚事,但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哭。她很多事都不会告诉我。
我没去过储藏室,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我想外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当然我不知道是谁。你们可以去问我大姐,她说她曾经看见过黑影。不过,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姐夫的事,他杀人后就逃走了,一直没音讯,我只是随便说说。我不喜欢说别人的坏话。
小狗玻璃是雨杉的狗,她向来很有爱心,她一直怀疑是大姐做的,因为玻璃曾经在她的房门口尿尿,大姐为这事跟雨杉吵过很多次。但是我觉得大姐应该不会是那么残忍的人,她身体也有病。其它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对苏志文没什么好感,但是他既然是妈的丈夫,我懂得分寸,如果他不犯我,我也不会犯他。但是如果他太过分的话,我也不会忍气吞声。他死了,我无所谓,没什么感觉,只要妈妈不要为此过于伤心就行了。
方柔枝: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会想到问我?我没钱,没工作,在这个家又没地位,我能有什么说话的资格,我能知道什么?
你们别听她们的。苏志文不是坏人,想想看,如果他真是个坏人,阿姨怎么会跟他结婚?阿姨可不是一般的女人,看人做事都厉害得很,男人都不如她,像这种结婚的大事怎么会马马虎虎?我觉得说苏志文是被阿姨骗来的倒更可信。这是我悄悄说的,你们可不能传出去。我才不信阿姨会给小苏钱呢,她顶多每个月给他点零花钱。对,小苏是会说一些甜言蜜语,但是你们以为阿姨就不会说那些话吗,阿姨可是结过几次婚的女人,跟她结婚的男人个个都被她牢牢捏在手心里,别人不说,就说我自己的爸爸吧,当年看到阿姨,连说话都不敢大声,对她言听计从,那时候我要是说一句阿姨的坏话,保准挨顿打。好在阿姨没兴趣跟我这小孩计较,也不在乎我是不是叫她妈,只要我乖乖听话,她对我就不错,至少在零花钱方面,她一向对我很大方,也经常买东西给我。
我最后一次看见小苏是在他们结婚周年那天。吃饭的时候,他兴致挺高,喝了好多米酒,他说了好些他过去的事,一件是关于一块玉的,他说他赌输给别人了,我替他可惜。后来还说了一件恶作剧的事,他移开了马路上的一块警示牌,好像是这样。我不相信那场车祸跟他做的事有直接关系,他好像一直要把自己弄成一个大流氓,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坏。
在这个家里,就数我跟他说话说得多了。大概是因为我们都出生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吧。他告诉我,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跟着他妈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大学刚毕业的时候,他老妈得病死了。后来他就独自生活,吃了不少苦,因为他生活能力比较差,他那个妈也从来没教他,所以很多非常简单的事他都做不好,比如因为不会钉纽扣,他就全穿拉链衫,不愿意系鞋带,他就只穿没鞋带的鞋子。他不会烧饭,所以每顿都在外面吃。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我听了觉得挺难过。我觉得他被他老妈吭坏了。他还说他老妈是被他气死的,因为他后来讨厌读书了,读厌了,他老妈想叫他读研究生,他却谈起了恋爱,整天写情书,还跟一个女生同居了,后来当然也分手了。是的,看他可怜,我有时候替他钉钉扣子,他饿了,就给他弄点吃的。你们不知道,那个章玉芬,小苏根本叫不动他。小苏脾气好,从来不跟阿姨说章玉芬是怎么对他的。
5月6日那天晚上他很高兴,因为阿姨答应给他钱做生意,还说给他股份,但是给股份是有条件的,要他们结婚三年后才会给。阿姨最会玩这种花招了,只有小苏这样单纯的人才会相信。我跟他说过很多次,得看见真金白银才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她们说他跟阿姨结婚是为了钱,开始我也这么想,但后来跟小苏接触多了,就发现不全是那么回事。他说他想过一种安定的生活,跟年龄大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什么都不用操心了。他曾经跟我提起过他跟阿姨的夫妻生活,他说他们没那事,他曾经要求过两次,但被阿姨拒绝了,阿姨说那太恶心。他们是分床睡的,我不知道阿姨为什么要跟小苏结婚。
吃饭的时候,方琪去打电话了,那个向兵也是吃了一半走到园子里去打电话了。他刚走,阿姨就跟雨杉吵了一架。阿姨很讨厌向兵,说实话,我也不喜欢向兵。他从来没叫过人,阿姨出生在书香门第,向来很注重礼仪,他连个人也不会叫,别人问他话,也爱理不理的,谁会喜欢他?只有那个雨杉才会犯傻。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只知道是雨杉主动追求他的,这点让阿姨很瞧不上,雨杉在饭桌上说小苏是吃软饭的,阿姨很生气,两人争了起来,雨杉就气冲冲地奔到园子里去找向兵了。我跟晓曦一直在那里吃饭。后来阿姨跟小苏就一起回楼上的房间去了。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小苏。(哭)
我不知道谁会干这种事,老实说,我觉得不可能有外人。除了我以外,她们都恨透了小苏,说他是来分财产的。可是也不想想,小苏跟阿姨结婚一年,除了每个月有几千块钱,他得到什么了?而且那笔钱还老被卡住,方琪是这里的管家,管钱的,可老说没现金,跟他拖。你们别看方琪平时不声不响,她专会在最要命的地方卡人了,她对小苏就是这样的,我听见好几次小苏问她要钱,她都装没听见。后来当然都给了,但都拖很久。没办法,阿姨相信她,说她人老实,说她管钱合适,她对阿姨倒是实心眼。我不知道小苏是否把这事告诉了阿姨,但我至少没听阿姨为此说过方琪,那应该是没有。小苏能这样不错了。
黑影?我就知道是方琪说的。是啊,我是看见黑影了,所以我去看了看,后来发现什么也没有,大概是眼睛花了。我吃完饭大概是8点半左右,阿姨和小苏先上楼了,晓曦后来也上楼去了,她要画画,这孩子每天晚上要画画到很晚,非常辛苦。阿姨想培养她当画家。我吃得有点多,胃胀,所以到园子里去透透气,我是看见黑影了,但我没看见向兵和雨杉。我估计他们大概早就回房间了。他们的房间在二楼,是原来雨杉的房间。
我从园子里出来去了一次厨房,我胃不好,想喝点牛奶。这时候是9点多一点,我在厨房碰见了章玉芬,她蹲在那里铲地板上的油污,我差点踩到她,我喝完牛奶就回自己的房间了。自从进这个家来,我就从来没进过储藏室。我知道阿姨不喜欢别人进去,我不会做阿姨不喜欢的事。
“嘿,是你啊。你到哪儿了?现在在干吗?”听到他的声音,她微微有些吃惊。
“我正在吃午饭,”听上去他好像是在嚼着神秘,他说,“凌戈,你给我的部分资料我没带在身边,现在我想确认一些内容,你带了吗?告诉我好吗?”
“好啊,你想知道什么?”她找了张石凳坐下,从包里翻出资料来。
“首先,苏志文的死因是什么?”
“你没看吗?他是因为空气中缺氧引起窒息而死,也就是说,他是被闷死在箱子里的。”
“他有被殴打的痕迹吗?”
“有的,后脑勺上给人砸了一下子,是用花瓶砸的,可惜啊,听说还是晚清的古董呢!”凌戈为那个价值4万元的青花瓷花瓶深深惋惜。
“还有别的伤吗?”
“他的十个指甲都出血了。受伤后不久他肯定醒过来了,发现自己被关在箱子里,于是他用指甲拼命扒着铁箱门想跑出来,但是没成功,铁箱里没氧气了。”
“死亡时间呢?”
“你都看什么了?他的死亡时间是5月6日晚上9点至11点之间。还有一点你肯定也没注意,他在箱子里用血写了个一行很模糊的字,‘不是向兵’,怪吧。”
“嗯。”他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其实我都带了,只不过想听听你的声音。”
“你最近怎么油嘴滑舌起来,我可不是你的路敏,或者B伴侣。少跟我来这套。”
“关路敏什么事?”他笑了笑。
凌戈不想跟他讨论这个恼人的问题,再说下去,她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不是说一大堆不着边际的谎话来糊弄她,就是板起脸强调那是他的隐私。好吧,不问了。
“我要跟你说两件事。”她正色道。
“什么?”
“第一,火车站寄存处没有周谨的寄存的货物,没她名字的寄存单。5月7日那天的单子都查过了。”
“那旅馆那边呢?”
“这里的旅馆可多了,我现在才查了4家,等会儿下午再慢慢查。”
“还有一件呢?”他在喝饮料。
“我跟曾雨杉联系过了,今晚住到她们家的别墅去。”凌戈一边说,一边想,不知道简东平听到这消息会不会发火。
不出所料,她还来不及细想,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巨响。
“凌戈!你说什么?!你在搞什么名堂?谁让你去的?”他火冒三丈地朝她吼。
他是难得发火的人,所以看见他发怒,她禁不住有点害怕,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
“我,我自己要去的,我觉得那个储藏室肯定有问题。”她说到这儿,马上又补充了一句,“我跟林伯伯也打过招呼了,他同意了。他说如果我这次立功,他就跟头儿说,让我重新回到刑警队。林伯伯说的。”
“不是一直叫林叔叔吗?为什么忽然改称伯伯了?”他冷冷地问道,
“因,因为林叔叔说,我叫他叔叔,叫你爸爸伯伯,等于把他叫小了,所以他让我以后一律叫伯伯。”凌戈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凌戈,你这么做是不是因为我的B伴侣路敏?”
“才不是呢,我跟你又没什么关系,”凌戈连忙否认,“我只想回刑警队!我不想被人瞧不起。你知道工作对一个要独身的人有多重要吗?等我退休以后……”她刚说到这儿,他的声音就淹没了她。
“凌戈,我跟路敏或者别的任何伴侣都没有两性关系。我的思想没你那么肮脏!”
什么?思想肮脏?!凌戈有些生气了。
“你才肮脏呢!谁知道你跟她们……”她想反驳,但他没让她说下去。
“凌戈,你现在是要去做卧底,这非常危险。我爸知道这事吗?”他声音低沉地问道。
“他好像跟林伯伯打了个赌,今天他们上午一起决定的。我得到了全面的支持。”凌戈想到自己肩负重任,不免又有些欣喜。
电话那头又沉默片刻。
“好吧,我晚点跟你联系。”他说,忽然又高声问她,“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当刑警?你根本不适合干这行。”
“你真的想知道吗?”凌戈犹豫是否该告诉他真正的理由,她不知道他会不会瞧不起自己,但是既然他刚才表明了自己的清白,她也决定和盘托出。
“说啊,到底为什么?”
“因为刑警收入高。”她终于鼓足勇气说。
他没答话。过了好久好久他才勉勉强强地说:“有目标……恩……也是……好的。”接着,他挂了电话。
糟糕,应该说些更有理想的话才对,凌戈很后悔说出了大实话,她现在担心他是否会看不起自己了。果然有时候是不能说实话的。
凌戈正在惴惴不安地想着是否该打个电话去解释一下,简东平又打了过来。
“凌戈,你既然决定要做这件事,我想让你调查一件事。”他开门见山地说。
他好像没有瞧不起她的意思,并且似乎已经坦然接受了这种安排。
“好,你说。”她爽快地答应道。
“跟章玉芬聊天的时候,问问她沈家有没有请过临时保姆。”
“好的。”她说,虽然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让她调查这件事,但他对她的信任,还是让她感到很欣慰,所以她马上又补充道,“你放心,我会继续调查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的,如果有好消息我马上就跟你联系。”
“不是有了好消息才跟我联系,你必须每天跟我联系。”
“好吧。”她道,“不过,如果没什么重要的事,我们能说什么呀。”
简东平沉默了片刻。
“凌戈,我现在很后悔没带你一起出来。”他低声说。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句话,他低沉的语调让她有些不自在,所以她没吭声。
“凌戈。”他又说话了,这次声音亮了一些,“住到那里以后,你要记住三件事,第一,你不能喝酒,尤其是上次你喝个没停的米酒,无论谁劝你喝,你都不能喝,懂吗?如果别人问起,你就说你因为喝酒把电视机砸得爆炸了,所以戒酒了。”
“我知道了。”
“第二,你不能相信任何人,包括那些看上去对你很好的人。你必须尽量把每个人跟你说的话都记下来,然后跟我说。第三,如果有人问起你跟我的关系,不要正面回答,不要说什么我们是普通朋友之类的话,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不住我家,你就说我出远门了,你跟我爸两个人住在一套房子里觉得不方便。”
“嘿,我就是这么跟曾雨杉说的。”凌戈为自己能跟简东平想法一致而高兴。
“很好。你每天晚上10点给我打电话。”
“好的。”她决定解释一下自己当刑警的动机,“你前面问我为什么当刑警,其实我也并不全为了收入高。”
“哦?那是为什么?”
“越是不行就越是应该去做,我爸以前常说,应该在战争中学会战争。”她道,老爸以前是经常说这句话。
“你爸剽窃了毛主席语录,后面那句是毛主席说的。”他冷冷道。
“是吗?”她有些尴尬。
“凌戈,一个人应该做自己适合做的事,我始终是这么认为的。你知道吗?上个月有人挖我去做一份时尚周刊的主编,年薪40万。”
40万!她倒抽了一口冷气。
“结果呢?”她急切地问道。
“我婉言谢绝了。因为主编这位置不适合我,我更喜欢我现在的位置,虽然收入相差很多,但自由自在,我觉得做适合自己的工作才能发挥特长,也会让自己更愉快。”
他这么说好像是在故意贬低她,他根本不了解她的处境。
“但是我得为我的将来存钱。你无法理解就算了!”她有些生气。
“你的将来究竟怎么样还是个谜,这个问题等我回来以后我们再好好讨论。”他笑着叮咛道,“记住,你到沈家后说话一定要小心,她们个个都是人精。”
“你放心吧。我也不傻。”凌戈很有自信地说。
“尤其要当心最小的那个。”他提醒道。
“你是说方晓曦?她还是小孩子呢。”
“别太轻敌。只要她愿意,她能把你吃了。”他说到这儿停顿一下,换了一种玩世不恭的语调说,“与其是让别人吃,我不会自己吃吗?”
“简东平,你别小看我!”
“叫我James!”他在表达他的不满,不知道是不是在为她去当卧底不高兴。他不高兴也没办法,这就是她的选择。
“我不懂英文,少给我来这套,我就叫你简东平!”她回敬道。
凌戈决心用自己的实力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警察。给凌戈打完电话后,简东平继续看他整理的口供资料。刚刚看到哪儿了,方柔枝,接下来是曾雨杉……
我不知道苏志文怎么会死在那里的。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5月6日的晚餐桌上。就因为我妈许诺要给他钱,他得意洋洋,什么都说,我没注意听,我跟向兵在说悄悄话,我们才没工夫听他吹牛。
向兵工作很忙,他在旅游公司负责计调,公司有点风吹草动总有人打电话给他,连顿饭都不让他好好吃,他的胃就是这么弄坏的。是的,饭吃了一半,他出去接电话了。他一走,我妈就当着那个“面首苏”跟我吵起来,她说我没关系,把向兵说得一文不值。她根本不了解他,有什么资格这么说他。何况,就算向兵的事业再不成功,他至少也是有一份自己的工作,他至少也是靠自己的劳动在养活自己,他跟我结婚从来没想过要我家的财产,我跟他事先说过,我说我们两个结婚,我妈有可能会一分钱也不给我,以后也不会留遗产给我,他说没关系。我敬佩这样的人。我们吵了一会儿,我妈叫我去楼上自己的房间清醒清醒,我妈不会骂粗话,也不许我们骂粗话。她自以为这样就是淑女了。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她跟苏志文结婚就是很不淑女的事。简直太有伤风化了,还登报呢。
我后来就奔出去了,去了园子里,我想去找向兵,可他不在那儿,我害怕他听到我妈说他的话,我妈的话虽然不带脏字,但是真的很难听。她说他天生就是个失败者,看他的面相就一个字可以形容“苦”,她还说,我也送你一个字,“哭”,你以后就哭吧!这男人只当你是个绣花枕头。向兵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很怕他会听见,所以马上跟了出去。但是我没找到他。我看见大门开着,所以就追出门去了。后来我走了一圈也没找到他,我很伤心,决定去找妈谈谈。我不知道那是几点钟,我在门外走了很久。
后来我去敲妈的房门,谁知她竟然死活不开。我只好又回到了客厅,那时候大姐刚关了客厅里的电视,我心情不好。后来我又到园子里去了,我看见向兵了,他脸色很难看,从门外进来,我问他出什么事了,他问我可不可以立刻就回去,他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当然,我也想同意他,但是如果他现在走,就太不尊重我妈了,我不想让他们的关系更僵,我劝了他一会儿,就拉着他回自己的房间了。
我们在二楼走廊上碰到了方柔枝在给晓曦送点心,谁料她从楼下上来了,这丫头精怪得很,谁也不知道她脑子里想什么。我一点都不喜欢她和她妈,就会挑拨离间。晓曦也不理我跟向兵,只跟方柔枝说,她去书房找画册了。
我们上床睡觉的时候,我看了看表是10点钟。我就知道这些。其它的我都不知道。
储藏室?我去过一次,那是跟着我妈去过一次,我让她给我幅画捐赠给白血病儿童基金会,我妈同意了,让我自己去挑。那时候我看见里面有幅壁画,其它都忘了。黄亚柳的画都在那里,但我其实一开始是想要我外公的,我外公更有名,我托朋友去打听过价格,现在我外公沈谦一的画拍卖价很高,是黄亚柳的两倍至三倍。可惜,我妈只肯拿黄亚柳的画给我,还说我外公的画都在文革时遗失了,其实我根本不相信,我想我妈把画都放在银行的保险柜呢。我知道我妈曾经给过我姐姐方琪一幅外公的孔雀画,真迹,在她跟男人私奔回来后,但是我问她们两个人,她们都一开始都不承认。后来我才知道,我妈有一次借口说我姐姐把帐算错了,又把画收了回去。我姐姐还帮我妈说话呢,说她不在乎什么画,只要妈高兴就行了,听说事后,我妈给了她两万块钱作为补偿。两万块算什么啊,跟那幅画比起来。也就我姐姐老实,老是被我妈欺负。
我觉得我的小狗玻璃就是方柔枝杀的。如果这个家有谁会杀苏志文的话,那就是她了。我没证据,但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我的直觉向来都很准。方晓曦:
我没看见什么。我吃完饭就回自己房间了,不干什么,就画画呗。后来到楼下书房去找本画册,书房里没人。大概是9点多,我不记得了,我在那里大概呆了十多分钟,我没什么时间观念,,这很重要吗?我上楼的时候,我妈在找我,她最多事了,每天晚上都要弄什么银耳羹给我吃,我不爱吃那甜腻腻的东西。我还看见小阿姨了,不过我没跟她打招呼。我看不惯她那样子,老是到处教育人。就像外婆说的,她对家里人根本就不好。
我对小外公没什么意见。他很和气,说话有时候很幽默。我有一次在画画,他在旁边看了会儿,还说了一堆话,不过听听也不是没道理,他是个有文化的人。我很喜欢听他说话,不过他好像一直不太开心,只有在吃晚饭那天,他笑了很多。有一次,我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说他以前有很多女朋友,但是自从跟外婆结婚后,他就一个也没有了,不过我不太相信。他周二下午经常出去的,那会儿,外婆都在公司里,我老是看见他打的出门,我问他去哪儿,他说他去看朋友,我问他是男是女啊,他说保密。我把这事告诉外婆了,外婆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只是叫我不要告诉家里的其他人。
5月6日上午,我跟朋友出去玩了,吃过中饭才回来,具体时间不清楚,大概是下午两点左右吧。那时候小阿姨已经来了,我回来的时候,她正跟大阿姨(方琪)在客厅说话,她们一见我来,就马上不说了,但是我还是听到了太外公的名字,就是沈谦一。她们不喜欢我跟我妈,说什么话都避开我们。我后来去了书房,那个小阿姨的老公(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了)叫向兵的,在书房看书,看见我进来也不打招呼,理也不理我,就自己在那里看书。我不想跟他呆在一个房间里,觉得他这个人挺可怕的,阴森森的,所以我马上就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我看见他手腕上有个疤,我以前有个同学的妈妈手腕上也有个差这样的疤,她有抑郁症,曾经割脉自杀过。
我没看见书房里有行李。
我回自己房间睡了个午觉,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是5点了,接着就准备吃晚饭。我路过外婆房间的时候,听到外婆在跟简律师说话,我是偶尔听到的,外婆好像说要给小外公钱的事,简律师在劝她。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后来外婆自己在饭桌上说了,只是数目少了一些,我听外婆说的是400万,后来在桌子上变成300万了,大概是简律师劝她的吧。
我去过一次储藏室,是3月的一天,具体日期忘记了。外婆去储藏室,我偷偷跟着她下去了。后来被她发现了,被骂了一顿。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都是箱子,还有花瓶,没仔细看,不过有个竹编的小箱子很有意思,上面还绣了两个小熊。我想去拿它,被外婆制止了。后来?后来我就跟着外婆上楼了。外婆说,以后再让她看见我这么调皮就不给我零花钱了,那个月果然没给,所以我后来再也不敢想那储藏室了。其实那里也没什么有趣的,只有小阿姨才对那里最感兴趣了。我至少看见两次,她在储藏室门口鬼鬼祟祟的。以前有两次,她借口小狗玻璃跑丢了,硬是问外婆要来钥匙到储藏室去找。后来我发现,她去储藏室的时候,把玻璃锁在自己房间里呢。我在客房跟我同学说话的时候,听见狗叫声了,很清楚。客房隔壁就是小阿姨的房间。如果有谁杀了小外公的话,那就是小阿姨。
我觉得小阿姨以前是认识小外公的,他们有一次在花园里,我看见小阿姨猛力推了小外公一把,小外公笑了笑对她说,别这样,雨杉。接着,他就走开了。小阿姨又过去想推他,小外公很灵活地让开了,并且笑着奔进楼里去了。他们不知道我躺在附近的草丛里呢。向兵:
5月6日是我第二次到雨杉家,也是第三次看见苏志文,我对他印象不好。
那天中午,我跟曾雨杉一起吃完饭就回到了她家。雨杉对苏志文不太友好,虽然我也不喜欢这个男人,但我觉得没必要事事针锋相对,对苏志文,我觉得置之不理是我最好的态度。但是无论我怎么劝,每次看见苏志文,雨杉总是会跟他吵架。苏志文脾气还不错,通常都只是笑笑,有时候回一两句嘴,但大部分时候,都是避开她的。那天下午,雨杉在客厅讽刺苏志文,苏志文不理她,她还向他扔报纸,我看不惯雨杉的这种激烈行为,于是就到沈家的书房去了。我在那里碰见了小姑娘方晓曦,她拿了本书就离开了,我们没说话。
我不喜欢方晓曦,我看得出来,她也不喜欢我。
我在那里找到一本关于集邮的书,我自己就有集邮的爱好,每天都爱摆弄摆弄邮票,所以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我一看就看了几个小时,期间曾经接过一两个电话,都是工作上的事。5点过后,雨杉来书房叫我,让我跟她一起出去走走,于是我就陪她到附近的超级市场去逛了逛,我们买了一些她爱吃的零食。7点前,我们回到了沈家。7点多开的晚饭。苏志文那天一直在夸夸其谈,说自己要去香港会朋友,做生意,还说飞来飞往以后会很频繁,问我能不能给他搞到便宜的飞机票,我说我可以帮这个忙。我没怎么注意听他说话。
我后来接到一个电话就离开了饭桌,走到园子里去了。我没看表,不知道时间。那个电话是我同事打来的,他是个导游,因为在外地出了点事,急着请我帮他联系我们的经理,可是我们经理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后来帮他联系到了副经理。我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不喜欢沈家的大场面,跟那么多不太熟悉的人一起吃饭让我感到压抑,所以我打完电话一直躲在房子后面的一片阴影里,我还到门外转了一圈,也没去很远的地方,就是在附近的便利店,小商铺逛了逛,马上就回来了。后来雨杉来找我,我们就一起上了楼。我不知道时间。
我跟雨杉是怎么认识的?这跟我的一段失败经历有关。一年前,我创业失败,把家里的钱和父母的积蓄都输光了,这件事给我打击很大,因为一时想不开我就做了傻事,救过来后,也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走不出那个阴影。我父母很担心我,就帮我找来了心理辅导的义工,雨杉就是那个义工。她个性开朗,心地善良,非常懂得关心别人,后来我们慢慢熟悉起来后就谈起了恋爱。雨杉说她不在乎我有没有钱,这一点我很感激她。是雨杉一定要结婚的,其实我觉得自己跟她的性格并不相配,但是当然,我很喜欢她。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活力。我不会要她的钱,我曾经对她发过誓,她有再多的钱也是她的事,我只想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生活,这样我才活得心安理得,我不是苏志文。
我没去过储藏室,我连什么地方是储藏室都不知道,也没人告诉过我。雨杉从来没跟我说起过,当然我也不问。是的,雨杉的妈妈不喜欢我,这很正常,我向来就不懂得如何讨别人的欢心,这大概就是我做生意失败的原因。我不懂得糊弄人,如果我看不惯谁,我就会表现出来。是的,我不喜欢这个家其他的人。我觉得他们都很虚伪,不懂得真感情,这个家里只有雨杉是个好人。
我跟苏志文单独说过一次话。那次,大概是个星期二吧,我正好调休回家,看见他一个站在马路上发呆,我本来想假装没看见他的,这样也省得打招呼,但我走过的时候,他还是叫住了我。我跟他寒暄了几句,我问他,为什么会在这儿,他说他来找个朋友,但是没找到路,因为朋友给他的地址很模糊。他给我看了张写着地址的条子,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什么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后面不记得了。我大致跟他说了说我的猜想,他很高兴,连声谢我,我们后来就告别了。我发现他好像是路盲。我们是在辛程路上碰到的,正好那里有个公交车站,我下车的时候碰到了他。这是一次巧遇。
我不知道苏志文为什么会被杀死,而且这也不关我的事,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他跟我毫无关系。口供资料看完,接着是苏志文的个人档案资料和现场勘察记录。
苏志文的人生如果光从档案上看的话,是再简单不过了。现年38岁的他1969年出生于一个普通的教师家庭,父亲苏建安是第八中学的数学老师,母亲李萍在同一所中学教语文,1983年,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苏志文被判给了母亲。1984年,苏志文初中毕业考取了本市唯一一所全国重点高中A中学,1988年考取本市重大大学H大学生历史系,1992年大学毕业,在青风中学担任历史老师,同年9月,其母李萍患乳腺癌去世。1996年,苏志文从青风中学辞职,档案资料划归街道保管,之后他的行踪便没有登记。
在苏志文的档案资料后面还有一段附录,看来警方曾对苏志文的历年经历做过调查。
1993年8月结婚。前妻朱林。1995年4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同年10月朱林赴美留学,目前定居美国。
1997年 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两天,罚款2000元。
1998年 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三天 罚款 3000元
2000年1月曾参股一家小舞厅,同年8月因经营不善该舞厅倒闭。之后经邻居反应,开始做股票和期货,但具体操作情况无从查证。
2004年 在“春天”交谊舞厅教授跳舞,每周工作四天,每周四、五、六、日工作时间,晚班每天6点至9点。
现场勘查记录如下:
日期:2007年5月24日
时间:9点15分
负责警官:林仲杰,戴功
负责整理:郑剑
案件简述:昨日上午接到报警至大同路28号,在该宅地下储藏室发现该户男主苏志文尸体。本案已正式立案侦查。
2007今年5月23日上午9点10分,110接到报警后,获准进入大同路28号沈碧云宅邸,林仲杰、戴功、郑剑及法医龚祖明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到达现场时间为9点14分。
陈尸地点为该宅地下储藏室。地下储藏室入口处位于厨房对面,与厨房相距2.5米,中间隔有通往二楼的楼梯。储藏室面积15平方。有两道门可以进入。男尸卧倒在一个长2.4米,宽1.5米,高1.5米的铁箱内。(注:该铁箱实质上是木制箱外围铁皮的结构,箱盖为木盖,四边环绕有铁皮,本用于装黄亚柳全身雕像之用。)
死者侧卧,右半肢体向上。经法医初步鉴定,死者唯一外伤为脑后轻度碎裂伤,可能为某物体袭击所致,铁箱周围有少量花瓶碎裂片,怀疑可能是袭击死者所用凶器。
死者身穿米色XX牌T恤,深色长裤,黑色皮鞋,腕上有雷达表一块,白金结婚戒指一枚。铁箱内有十余张报纸,无其它物品。经查,铁箱内侧有一行用血写的小字,经仔细辨认,字迹内容为“不是向兵”。(注,向兵为沈碧云三女儿曾雨杉的新婚丈夫。)附:血字指纹经鉴定为苏志文本人所有。
铁箱无锁,在铁箱旁发现一根擀面杖。报案人章玉称该擀面杖原本是插在铁箱上,起到锁箱子的作用,今早她发现尸体时,为了看清箱中物体,将擀面杖拿了下来。擀面杖上有章玉芬一人的指纹。
储藏室内共放有14个箱子,其中三个红色樟木箱(内装旗袍等衣物),四个小黑铜箱(内装书画作品),四个红色小木箱(内装私人物品及杂物),两个黑色木箱(内装书画作品),一个绿色空皮箱。另有6个大花瓶(有包装),4个小花瓶和工艺品若干,博古架两个,两幅大壁画分别靠在两边墙上,一幅用白布包裹,一幅无任何遮盖物,另有空调一台。
现场环境较为零乱,四个红色小木箱中,有两个箱口大开,其中一个装有绸缎、画轴、书法作品(黄亚柳作品)及部分旧书,旧书是1995年版的初中三年级各科课本,另一个箱子为空箱。红色樟木箱中有一个箱口大开,四件旗袍被扔在箱子周围。
储藏室内有吊灯两盏节能灯,均40瓦。
“你不用客气,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好了。我已经跟家里的人都交代过了,你就放心住好了,对了,我大姐还给你准备了你爱喝的米酒呢。”曾雨杉一边帮凌戈把她的简单行李拉到屋子里,一边麻利地打开了客房的门。
米酒,看来是不能喝了。这次我是来办正事的,凌戈暗想。
“太谢谢你了,雨杉,我住在这里真的不要紧吗?你有没有跟你妈妈说过?”凌戈进屋之后问道。虽然她之前已经下决心要到沈家来做卧底,但真的到了这个陌生的环境,她还是有点犯怵。她不知道沈碧云对她的到来是什么态度。
“我妈?我当然跟她说过了,你不用担心,她很欢迎你,我妈跟简律师很熟的,她也很喜欢东平。我一跟她说你的事,她就同意了。”曾雨杉若无其事地打开了房门。
这是一间大约12平方的小房间,虽然屋子不大,但就像这个家的其它房间一样,装饰得温馨典雅,充满了女性闺房的味道。
“还可以吧。这里原来是我姐姐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这个房间太小,就搬到隔壁去了。”曾雨杉走进房间,拉开了窗帘,露出园子的全景。
“你们家可真大。”凌戈叹息道。
“其实也没什么好,我们家太复杂了。相比之下,我倒宁愿生在一个普通的小家庭。”曾雨杉的语调冷了下来。
“别这么说,我很羡慕你的,你从小一定有很多伙伴吧,不像我,小时候根本没人跟我玩。我爸老是把我锁在家里。”凌戈想到自己孤独寂寞的童年就不免有些难过,小时候她光顾着盼长大了,根本没体会过什么童年的快乐。
“嗯,是啊,我们家的孩子是挺多的,可是……”曾雨杉没说下去,忽然笑着拍拍她的肩,“凌戈,你其实不是电话公司的人,是警察,对吗?”
这句话把凌戈话吓了一跳。曾雨杉是怎么会知道这事的呢?她怎么会知道的呢?肯定是简伯伯说的,可是简伯伯答应不告诉她们的呀。她感觉自己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因为尴尬和吃惊,她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别生气,我妈调查过你了,她好像在警察局也有熟人,她向对方打听你,本来是想查查你的档案的,看你是什么来路,因为毕竟是往家里带一个人,结果没想到人家一听你的名字就说认识你。”曾雨杉两腿放松地坐到客房的床上,“我妈这才知道原来你是警察。”
“嗯……是的,对不起,因为简……简他不喜欢我对别人说,我是警察。你记得吧……上次是他说的。”凌戈结结巴巴地说,尽管紧张,她觉得自己这个理由编得还算不错。
曾雨杉笑起来。
“他大概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你被停职的事吧,其实我觉得女孩子当刑警真的没什么意思。”曾雨杉说。
连停职的事她都知道,沈碧云调查得可真仔细。
“对不起,我应该事先跟你说明。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想问问你,电视机爆炸这种情况,公益部门有没有什么可以帮我的,可是没想到你那么热情,雨杉,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善良的人了。”凌戈说的是真心话。当初她打电话给曾雨杉的时候,根本没想到卧底的事,她只是很单纯得想问问有什么援助,结果曾雨杉一听她的情况立刻就邀请她到家里来住,还马上给她联系了几个义工,准备过几天帮她去收拾她被炸得不成样子的小屋。一想到自己欺骗了这么热心帮助自己的朋友,她就感到很内疚。
“没关系,反正你也不是负责这个案子的,而且,”曾雨杉温和地看了她一眼,“而且,我说了你可别生气,你们警察局的同事都说你不是个好刑警,他们正准备调你去干文职。”
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在背后说我,凌戈气恼地想,脸立刻沉了下来。
“他们凭什么调我去干文职?我又没犯什么大错!不过是多说了几句话而已,平时当我说的话是耳边风,为什么那次我说的话要记录在案?太不公平了!”她说完气呼呼地把她逮捕女杀人犯的那次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曾雨杉。
听完她的叙述,曾雨杉笑个不停。
“你好可爱啊,凌戈,”她搂了搂凌戈的肩膀,“不过,我看你的确不适合干刑警,还是跟我一起干公益事业吧。”
“其实我也挺愿意帮助别人的,但是就怕没空啊。而且如果一直花时间去免费帮助别人,我哪有时间赚钱啊。”凌戈说完这句马上就后悔了,她为什么老说这种没有境界的大实话呢,尤其是在高尚的曾雨杉面前,她更加觉得汗颜。
“你这人倒还真实在。”曾雨杉笑道。
“没关系,只要有时间,你叫我好了。我愿意帮助别人。”凌戈决定改变曾雨杉对自己的看法,她补充了一句,“只要捐款不是很多的话,我也可以负担的。”
“真的吗?”
“当然。”凌戈重重点头。
“最近我们附近第三小学的一个孩子被查出患了白血病,他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根本无力负担手术费,现在街道正在募集捐款,你愿意献一份爱心吗?”曾雨杉笑吟吟地问道。
哇,来得真快!但是说出的话是无法收回了,而且,凌戈仔细想想,生白血病的孩子也的确够可怜的,虽然她不认识他,但是她还是愿意帮助他。她从小布包里掏出钱包,拿了200元递给曾雨杉。
“好的,不过,我钱不多,捐200,你看行吗?”凌戈问道,
“凌戈,你真爽快!”曾雨杉欢呼地抓过了那两张钱。随后,好像早有准备似的,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捐款清单。“捐多捐少没关系,只要尽一份心就可以了,聚少成多,如果我碰到的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爽快,相信那孩子的手术费很快就能有着落了。”曾雨杉一边说,一边在清单的最后一行,添上了凌戈的名字。
“在这里签下你的名字。”曾雨杉指指200元金额后面的那个空挡说。
凌戈签字的时候,不经意地朝前面看了看,她发现有这个家庭两位成员的名字也在其中,一个是方琪,她跟凌戈一样也捐了200元,还有一个是章玉芬,她捐了50元。凌戈的目光不自觉地继续向上移,她蓦然发现曾雨杉的名字就在捐款清单的第一排。
“签好了吗?”曾雨杉似乎想到了什么,一等凌戈签好,她就立刻把那张清单塞回了口袋。但凌戈还是看清了曾雨杉的捐款数字。
5万元。天哪!她可真大方!
到底了
HOT DE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