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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仲杰每次到来都照例把简家客厅搞得烟雾缭绕,乌烟瘴气。
“一开始沈碧云要给苏志文400万,后来改成了300万,为什么?”他一边抽着简律师提供的古巴雪茄,一边问道。说实在的,他挺喜欢雪茄烟营造的这种谈话气氛的,立场不同,却仍有默契。
“400万你不觉得太多了吗?”简其明道,“我对碧云说,那纯粹是丢在水里,一看苏志文就知道他不是做生意的料,我劝她理智点。”
“可300万仍旧是一大笔钱,杀价应该杀到30万才算成功。”
“她一心想讨好她的小男人,我有什么办法。就这100万,我还是说了老半天才说动她的。”简律师摇头叹息道,“女人疯起来,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你那天是几点回去的?”
“老林,我不是上次说过了吗,,大概是8点左右。”
“在你之前,有人离开过饭桌吗?”
“方琪去书房接电话了,方晓曦离开过一会儿,好像是去上厕所。”简其明仿佛意识到自正站在地雷边,他谨慎地扫了一眼。
“向兵呢?”
“他跟我一起出门的,到园子里去接电话了,有人打电话给他。”
“方晓曦先离开,还是方琪先离开?”林仲杰平静地注视着他。
“先是方琪,然后方晓曦马上就说去上厕所了。”简其明干笑了两声。
“方晓曦去了多久回来的?”
“大概几分钟,老家伙!你到底想知道什么?”简其明吐出一个烟圈。
林仲杰没回答他的话,沉思了几秒钟,随后问道:“你走的时候,谁送的你?”
“没人送我。沈碧云腿脚不方便,我让她别送了,她提出叫苏志文送我,我谢绝了。我不想跟这男人有更多的接触,他让我浑身不舒服。”简其明夸张抖了抖肩膀。
“他有什么地方让你不舒服了?”
“他有种特别的本事,就是你跟他多说几句,就会情不自禁地被他吸引,然后同情他,体谅他,认为他做很多不合情理的事都情有可原,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非常具有欺骗性。”简其明喝了口浓茶,哑着嗓子说,接着又话锋一转,“当然,他的魅力跟他的被杀,屁关系也没有。”
“哦,你怎么知道?”
“他摆平了那里的每个女人。”
“可是,根据她们的口供,她们个个都讨厌他。这如何解释。”简其明的论点很新颖,林仲杰决定洗耳恭听。
“说当然是这么说。可是你想想,方琪虽然讨厌他,却曾经借书给他看,还曾经教他打电脑,曾雨杉虽然见到他就对他冷嘲热讽,可是苏志文感冒的时候,她拿药给他,虽然是丢在地板上,但很显然是特地买来的,发票还在那里;方柔枝本来就对他不错,方晓曦也是,苏志文有时候会给方晓曦零用钱,那孩子是有奶便是娘的,她当然喜欢小外公喽,章玉芬呢,表面上虽然看不起苏志文,但苏志文提出的要求,她从来没回绝过,苏志文不经意的一句话,她都会记在心里,苏志文有一次说非常怀念他妈做的烤年糕,结果当天晚饭的时候,她就给他弄了盘烤年糕。”
“你好像搜集了不少小道消息。”林仲杰为自己的后知后觉感到懊恼。
“林警官,我跟这个家庭已经打了十几年交道了,我了解那里的每个人。”简其明顿了一顿,“表面上看,人人都不喜欢苏志文,但真实情况又是怎么样的?我向来不相信语言,只相信实际行为,我觉得她们根本舍不得杀他,她们爱他。所以,我认为杀他的人,首先是个男人,其次,他是个外人。”
“你还坚持认为是外人干的?”
“那当然。不可能是家里的人,”简其明说着忽然意味深长地看了林仲杰一眼,“其实,那天饭桌上就有两个外人。”
“一个是你,一个是向兵。” “但是苏志文的死亡留言指出‘不是向兵’,那行字是他写的,血字指纹认定是他的,这又如何解释?”林仲杰喝了一大口浓浓的乌龙茶,心里不禁暗暗骂了声,简老家伙家的茶叶也不同凡响啊,当律师就是比当警察滋润。
“很可能是有人拿着苏志文的手写上去的。”
“有这个可能。他有动机,有作案时间,也有袭击死者的力气。”
“袭击死者并不需要多少力气,只需要站在他身后就行了,而且凶手并不是徒手跟死者搏斗的,而是拿了一个花瓶作凶器,这个屋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能用这个花瓶轻而易举用它把死者的脑袋砸开。”林仲杰放下茶杯,严肃地说,“再说。如果那几个字是向兵本人写上去的,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他有很明显的空白点,有一段时间,他失踪了不是吗?”
“那是……”林仲杰点头,他刚想说这个家的人,个个都有空白点,却被简其明打断了,简律师向来喜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高谈阔论,这次也不例外。
“他可能趁打电话的空,通过屋子的边窗看见苏志文正走进储藏室,那里有扇窗子,不知道你是否注意过,从那里爬进来,可以避开客厅和书房,又可以躲在楼梯背面,正好可以看见储藏室的门。他翻窗进入走道,尾随苏志文到储藏室,用花瓶在背后砸坏了他的脑袋,把他推到大箱子,用苏志文的手指写下那四个字,再用擀面杖插上锁孔,偷走了画。”
这么简单吗?
“动机呢?”林仲杰问道。
“动机就是沈碧云跟曾雨杉说的话,我后来也问过沈碧云,她承认自己在向兵离开后说过一些不礼貌的话,向兵也许听到了这些话,于是恼羞成怒,伺机报复。”简律师目光如电地盯着林仲杰面前的一个烟缸,好像正在看见向兵的假面具被烧成了灰烬。
“过程。”林仲杰耐着性子催促道,每次看见简其明这种稳操胜券的表情他就冒火。在过去的多年中,他曾经多次在这张智慧的胖脸上看见这种表情。
“地下室有两道门,苏志文打开第一道门走下楼梯,接着打开第二道门进入储藏室。跟踪者必然是在他进入第二道门的时候,才进入第一道门的。否则他在楼道里就会被苏志文发现,空间实在太狭小了,有风吹草动就会被发现,如果他那么早被发现,他就没机会在储藏室袭击苏志文了。对不对?”
“说下去。”
“等苏志文进入储藏室后,跟踪者尾随进入,这时候,苏志文发现了对方,但并没有意识到对方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他不是那种具有攻击性的男人,所以不会大吼大叫,他可能只是让对方离开,跟踪者一定是想办法引开了苏志文的注意,比如,他指着某个地方,说,看,那是什么!苏志文转过头去,他正好举起了花瓶。”
“如果苏志文果跟其他人的关系没那么僵的话,他应该不会防备她们,相反,他跟向兵关系不熟,相比之下,他应该会更防备是男人的向兵才对。”
“我只是说,苏志文把她们摆平了,并没有说他相信她们。”简其明把烟叼在嘴的一边,好像在咀嚼着烟丝的味道,“我跟苏志文聊过一两次,有一次我问他当年为什么离婚,他坐在那里,像个忧郁王子那样侃侃而谈,他说他母亲当时一心想把他培养成博士后,但他因为一个女生,连研究生都不想考了,后来两人还结了婚,但不久之后,他就发现,他牺牲了一切求得的婚姻不过是一场梦。他没具体说是什么事,但是他说,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见熟悉的人是很可怕的事,尤其如果对方是女人的话更是如此。……他说话还真是爱转弯抹角。”
“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
“我猜他老婆跟别的男人在外面约会时被他撞见了。” 简其明把目光投向别处,“他接下去跟我说,他很怕有人站在他背后,尤其是女人,因为到目前为止,害他的都是女人,这是他的原话。所以,我想说明的是,他对女人虽然很有办法,但并不信任她们,他对女人的防备心理要远远超过男人。所以在储藏室猛一看到向兵的时候,他更多的想到的不是向兵要袭击他,而是,向兵有可能为了找厕所摸错了门。”。
“好吧,他是什么时候偷的擀面杖的?”林仲杰问道,他觉得简其明的分析很牵强,根本站不住脚。
“翻窗进来的时候,溜进厨房偷的。”
“章玉芬那段时间都在厨房,即便不在厨房,她也是进进出出的,如果向兵在那个时候去厨房偷东西的话,很可能会被章玉芬发现。”林仲杰一边抽烟一边稳稳地说道,“更何况,擀面杖晚饭前就不见了。晚饭前,沈碧云还没对向兵发难。照你的说法,这样向兵就没有杀人动机了。”
“那天的晚饭桌上没有面食,不需要擀面杖,章玉芬怎么能肯定擀面杖一定是在晚饭前丢的?”简其明问道。
“就是因为找不到擀面杖,所以才没做成面食。”林仲杰道,“那天章玉芬本来准备包饺子的,但是到了四、五点种,她发现擀面杖不见了,所以除非向兵是在晚饭前就溜到厨房,否则,他没其他机会偷到擀面杖。但是这又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向兵从来没去过储藏室,他怎么知道储藏室里有个大铁箱,又怎么知道擀面杖能插住锁孔?” 这句话看来是把简其明问住了,他凝视着林仲杰,过了一会儿,笑了笑问道:
“好吧,如果不是向兵,你认为是谁?”
林仲杰冷静地注视着简其明说:
“我们已经都彻底调查过了,那天晚上没有外人进入过沈家别墅。所以凶手一定是在这几个人当中。我们没在那个碎花瓶上找到向兵的指纹,当然指纹并不能说明一切,在我这里,向兵并没有完全排除嫌疑,他也是嫌疑人之一,但是他目前是最后一个嫌疑人。”
“就因为死者的那句‘不是向兵’的留言吗?”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他被砸伤脑袋后,曾经醒过来,想拼命逃出去,但没有成功。他是在清醒的状态下写下那几个字的,我的看法是,他在临死前,仔细想过凶手的人选,而他唯一可以排除的就是向兵,他想说,是这个家里的某个女人杀了他,但是他不知道那是谁。”
简其明慢悠悠地吐了一个烟圈,似笑非笑地问:“你的头号嫌疑人是谁?”
“这就是我今天来的原因。”林仲杰目光如炬地盯着老朋友,问道,“我想知道,沈家的家贼是谁?”
简其明微微皱了皱眉头,没有答话。
“是曾雨杉吗?”林仲杰紧接着问道。
“不要信口开河。”
“我们的人去过她就读的大学,她在那里是出名的大方和热衷慈善事业,我们作过一番调查,发现她在大学里捐的款相当惊人,你猜有多少?”
“有多少?”简其明一点都不好奇。
“25万左右。一个大学生而已。经我们调查,大学期间沈碧云给曾雨杉每月的零花钱是1500元,过年的压岁钱也不过2000元,但曾雨杉平时生活阔绰,出手很大方。是出名的大善人。”
“的确很大方。“简其明哈哈笑起来。
“这正常吗?”
“你怀疑曾雨杉曾经偷过家里的东西?”
“你看呢?”
简其明笑着回头看着他,道:“你觉得我会回答你这个问题吗?”
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道。
“你知道是什么让我肯定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吗?”他忍着火气道。
“什么?”
“就是你的态度!你这藏头露尾的态度!你在保护这个家的人。我知道你隐瞒了很多事。你知道真相是吗?”林仲杰盯着简其明的脸,很想一拳揍过去。
简其明叹了口气,伸出肥厚的手掌拍了拍林仲杰的肩膀。
“如果我知道真相,我怎么会让凌戈住进沈家去呢?”
“是啊,死胖子,你为什么会同意,我一直不明白。”林仲杰道。
“因为我也想知道真相。”简其明把烟掐灭在烟缸里,沉思了片刻后,低声道,“也许你说的对,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如果能铲除这个蛀虫,我觉得也许不是坏事。至少对沈碧云来说,少了一个吸血的寄生虫是件好事。”
“但也许凶手本来就是沈碧云自己呢?”
“如果她是凶手,她就不会让凌戈住进她的家。”简其明朝他一笑。
“废话少说,曾雨杉是否偷过东西?”
“雨杉是否偷过东西,我不知道,但是,”简其明顿了顿才说:“有一次沈碧云发现客厅博古架上的一个民国小瓷瓶不见了,就叫方柔枝和章玉芬去抄了她的房间。”
“那搜到了没有?”
“我不知道,这是她们的家庭内务,我不便多问。”简其明露出打听内幕消息的表情,“你应该也问过曾雨杉本人了吧,她怎么说?”
“对不起,我也无可奉告。”林仲杰冷冰冰地回敬道。
简其明格格笑起来:“她一定说所有那些捐款都是她向沈碧云要的。因为吵归吵,母女还是母女,到了关键时刻,沈碧云还是会帮她的。”
事情就是这样。沈碧云一听到警方问起曾雨杉的巨资捐款问题,立刻就表示自己曾先后给过曾雨杉差不多25万左右的资金用于慈善事业,“这孩子很缠人,如果你不答应,她就一直缠着你。”沈碧云说。
但是无论沈碧云如何搪塞掩饰,林仲杰仍然认为曾雨杉就是这个家的家贼,偷过一次就一定有第二次,有些嗜好是一辈子也改不了的,所以她是最有可能进入储藏室偷画的人。从沈碧云透露的捐款数额可以看出沈碧云对曾雨杉的行径一直是知道的,也许平时只是睁只眼闭只眼,没有挑明而已。但毕竟她没明说曾雨杉可以随意将家里的东西拿出去换钱然后捐给慈善机构,曾雨杉偷画,还是得暗中进行。那么,试想如果她在储藏室偷画时正好碰见苏志文会怎么样呢?
曾雨杉否认了她曾经认识苏志文的事实,她说自己非常厌恶这个男人,那么一直在家里被她“欺负”的苏志文这次会不会趁机抓住她的把柄对她进行威胁呢?她会不会一怒之下杀了他呢?问题是擀面杖明显不是临时起意才去偷的,这是预谋。难道曾雨杉早就知道苏志文会去储藏室?还是,她拿擀面杖,只是为了对付任何一个可能撞破她偷窃行径的人?
林仲杰觉得最后那种猜想最有可能。曾雨杉显然是个很好斗的人。擀面杖对她来说,也许只是个防身武器,后来才成了杀人的凶器之一。
“一开始沈碧云要给苏志文400万,后来改成了300万,为什么?”他一边抽着简律师提供的古巴雪茄,一边问道。说实在的,他挺喜欢雪茄烟营造的这种谈话气氛的,立场不同,却仍有默契。
“400万你不觉得太多了吗?”简其明道,“我对碧云说,那纯粹是丢在水里,一看苏志文就知道他不是做生意的料,我劝她理智点。”
“可300万仍旧是一大笔钱,杀价应该杀到30万才算成功。”
“她一心想讨好她的小男人,我有什么办法。就这100万,我还是说了老半天才说动她的。”简律师摇头叹息道,“女人疯起来,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你那天是几点回去的?”
“老林,我不是上次说过了吗,,大概是8点左右。”
“在你之前,有人离开过饭桌吗?”
“方琪去书房接电话了,方晓曦离开过一会儿,好像是去上厕所。”简其明仿佛意识到自正站在地雷边,他谨慎地扫了一眼。
“向兵呢?”
“他跟我一起出门的,到园子里去接电话了,有人打电话给他。”
“方晓曦先离开,还是方琪先离开?”林仲杰平静地注视着他。
“先是方琪,然后方晓曦马上就说去上厕所了。”简其明干笑了两声。
“方晓曦去了多久回来的?”
“大概几分钟,老家伙!你到底想知道什么?”简其明吐出一个烟圈。
林仲杰没回答他的话,沉思了几秒钟,随后问道:“你走的时候,谁送的你?”
“没人送我。沈碧云腿脚不方便,我让她别送了,她提出叫苏志文送我,我谢绝了。我不想跟这男人有更多的接触,他让我浑身不舒服。”简其明夸张抖了抖肩膀。
“他有什么地方让你不舒服了?”
“他有种特别的本事,就是你跟他多说几句,就会情不自禁地被他吸引,然后同情他,体谅他,认为他做很多不合情理的事都情有可原,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非常具有欺骗性。”简其明喝了口浓茶,哑着嗓子说,接着又话锋一转,“当然,他的魅力跟他的被杀,屁关系也没有。”
“哦,你怎么知道?”
“他摆平了那里的每个女人。”
“可是,根据她们的口供,她们个个都讨厌他。这如何解释。”简其明的论点很新颖,林仲杰决定洗耳恭听。
“说当然是这么说。可是你想想,方琪虽然讨厌他,却曾经借书给他看,还曾经教他打电脑,曾雨杉虽然见到他就对他冷嘲热讽,可是苏志文感冒的时候,她拿药给他,虽然是丢在地板上,但很显然是特地买来的,发票还在那里;方柔枝本来就对他不错,方晓曦也是,苏志文有时候会给方晓曦零用钱,那孩子是有奶便是娘的,她当然喜欢小外公喽,章玉芬呢,表面上虽然看不起苏志文,但苏志文提出的要求,她从来没回绝过,苏志文不经意的一句话,她都会记在心里,苏志文有一次说非常怀念他妈做的烤年糕,结果当天晚饭的时候,她就给他弄了盘烤年糕。”
“你好像搜集了不少小道消息。”林仲杰为自己的后知后觉感到懊恼。
“林警官,我跟这个家庭已经打了十几年交道了,我了解那里的每个人。”简其明顿了一顿,“表面上看,人人都不喜欢苏志文,但真实情况又是怎么样的?我向来不相信语言,只相信实际行为,我觉得她们根本舍不得杀他,她们爱他。所以,我认为杀他的人,首先是个男人,其次,他是个外人。”
“你还坚持认为是外人干的?”
“那当然。不可能是家里的人,”简其明说着忽然意味深长地看了林仲杰一眼,“其实,那天饭桌上就有两个外人。”
“一个是你,一个是向兵。” “但是苏志文的死亡留言指出‘不是向兵’,那行字是他写的,血字指纹认定是他的,这又如何解释?”林仲杰喝了一大口浓浓的乌龙茶,心里不禁暗暗骂了声,简老家伙家的茶叶也不同凡响啊,当律师就是比当警察滋润。
“很可能是有人拿着苏志文的手写上去的。”
“有这个可能。他有动机,有作案时间,也有袭击死者的力气。”
“袭击死者并不需要多少力气,只需要站在他身后就行了,而且凶手并不是徒手跟死者搏斗的,而是拿了一个花瓶作凶器,这个屋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能用这个花瓶轻而易举用它把死者的脑袋砸开。”林仲杰放下茶杯,严肃地说,“再说。如果那几个字是向兵本人写上去的,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他有很明显的空白点,有一段时间,他失踪了不是吗?”
“那是……”林仲杰点头,他刚想说这个家的人,个个都有空白点,却被简其明打断了,简律师向来喜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高谈阔论,这次也不例外。
“他可能趁打电话的空,通过屋子的边窗看见苏志文正走进储藏室,那里有扇窗子,不知道你是否注意过,从那里爬进来,可以避开客厅和书房,又可以躲在楼梯背面,正好可以看见储藏室的门。他翻窗进入走道,尾随苏志文到储藏室,用花瓶在背后砸坏了他的脑袋,把他推到大箱子,用苏志文的手指写下那四个字,再用擀面杖插上锁孔,偷走了画。”
这么简单吗?
“动机呢?”林仲杰问道。
“动机就是沈碧云跟曾雨杉说的话,我后来也问过沈碧云,她承认自己在向兵离开后说过一些不礼貌的话,向兵也许听到了这些话,于是恼羞成怒,伺机报复。”简律师目光如电地盯着林仲杰面前的一个烟缸,好像正在看见向兵的假面具被烧成了灰烬。
“过程。”林仲杰耐着性子催促道,每次看见简其明这种稳操胜券的表情他就冒火。在过去的多年中,他曾经多次在这张智慧的胖脸上看见这种表情。
“地下室有两道门,苏志文打开第一道门走下楼梯,接着打开第二道门进入储藏室。跟踪者必然是在他进入第二道门的时候,才进入第一道门的。否则他在楼道里就会被苏志文发现,空间实在太狭小了,有风吹草动就会被发现,如果他那么早被发现,他就没机会在储藏室袭击苏志文了。对不对?”
“说下去。”
“等苏志文进入储藏室后,跟踪者尾随进入,这时候,苏志文发现了对方,但并没有意识到对方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他不是那种具有攻击性的男人,所以不会大吼大叫,他可能只是让对方离开,跟踪者一定是想办法引开了苏志文的注意,比如,他指着某个地方,说,看,那是什么!苏志文转过头去,他正好举起了花瓶。”
“如果苏志文果跟其他人的关系没那么僵的话,他应该不会防备她们,相反,他跟向兵关系不熟,相比之下,他应该会更防备是男人的向兵才对。”
“我只是说,苏志文把她们摆平了,并没有说他相信她们。”简其明把烟叼在嘴的一边,好像在咀嚼着烟丝的味道,“我跟苏志文聊过一两次,有一次我问他当年为什么离婚,他坐在那里,像个忧郁王子那样侃侃而谈,他说他母亲当时一心想把他培养成博士后,但他因为一个女生,连研究生都不想考了,后来两人还结了婚,但不久之后,他就发现,他牺牲了一切求得的婚姻不过是一场梦。他没具体说是什么事,但是他说,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见熟悉的人是很可怕的事,尤其如果对方是女人的话更是如此。……他说话还真是爱转弯抹角。”
“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
“我猜他老婆跟别的男人在外面约会时被他撞见了。” 简其明把目光投向别处,“他接下去跟我说,他很怕有人站在他背后,尤其是女人,因为到目前为止,害他的都是女人,这是他的原话。所以,我想说明的是,他对女人虽然很有办法,但并不信任她们,他对女人的防备心理要远远超过男人。所以在储藏室猛一看到向兵的时候,他更多的想到的不是向兵要袭击他,而是,向兵有可能为了找厕所摸错了门。”。
“好吧,他是什么时候偷的擀面杖的?”林仲杰问道,他觉得简其明的分析很牵强,根本站不住脚。
“翻窗进来的时候,溜进厨房偷的。”
“章玉芬那段时间都在厨房,即便不在厨房,她也是进进出出的,如果向兵在那个时候去厨房偷东西的话,很可能会被章玉芬发现。”林仲杰一边抽烟一边稳稳地说道,“更何况,擀面杖晚饭前就不见了。晚饭前,沈碧云还没对向兵发难。照你的说法,这样向兵就没有杀人动机了。”
“那天的晚饭桌上没有面食,不需要擀面杖,章玉芬怎么能肯定擀面杖一定是在晚饭前丢的?”简其明问道。
“就是因为找不到擀面杖,所以才没做成面食。”林仲杰道,“那天章玉芬本来准备包饺子的,但是到了四、五点种,她发现擀面杖不见了,所以除非向兵是在晚饭前就溜到厨房,否则,他没其他机会偷到擀面杖。但是这又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向兵从来没去过储藏室,他怎么知道储藏室里有个大铁箱,又怎么知道擀面杖能插住锁孔?” 这句话看来是把简其明问住了,他凝视着林仲杰,过了一会儿,笑了笑问道:
“好吧,如果不是向兵,你认为是谁?”
林仲杰冷静地注视着简其明说:
“我们已经都彻底调查过了,那天晚上没有外人进入过沈家别墅。所以凶手一定是在这几个人当中。我们没在那个碎花瓶上找到向兵的指纹,当然指纹并不能说明一切,在我这里,向兵并没有完全排除嫌疑,他也是嫌疑人之一,但是他目前是最后一个嫌疑人。”
“就因为死者的那句‘不是向兵’的留言吗?”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他被砸伤脑袋后,曾经醒过来,想拼命逃出去,但没有成功。他是在清醒的状态下写下那几个字的,我的看法是,他在临死前,仔细想过凶手的人选,而他唯一可以排除的就是向兵,他想说,是这个家里的某个女人杀了他,但是他不知道那是谁。”
简其明慢悠悠地吐了一个烟圈,似笑非笑地问:“你的头号嫌疑人是谁?”
“这就是我今天来的原因。”林仲杰目光如炬地盯着老朋友,问道,“我想知道,沈家的家贼是谁?”
简其明微微皱了皱眉头,没有答话。
“是曾雨杉吗?”林仲杰紧接着问道。
“不要信口开河。”
“我们的人去过她就读的大学,她在那里是出名的大方和热衷慈善事业,我们作过一番调查,发现她在大学里捐的款相当惊人,你猜有多少?”
“有多少?”简其明一点都不好奇。
“25万左右。一个大学生而已。经我们调查,大学期间沈碧云给曾雨杉每月的零花钱是1500元,过年的压岁钱也不过2000元,但曾雨杉平时生活阔绰,出手很大方。是出名的大善人。”
“的确很大方。“简其明哈哈笑起来。
“这正常吗?”
“你怀疑曾雨杉曾经偷过家里的东西?”
“你看呢?”
简其明笑着回头看着他,道:“你觉得我会回答你这个问题吗?”
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道。
“你知道是什么让我肯定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吗?”他忍着火气道。
“什么?”
“就是你的态度!你这藏头露尾的态度!你在保护这个家的人。我知道你隐瞒了很多事。你知道真相是吗?”林仲杰盯着简其明的脸,很想一拳揍过去。
简其明叹了口气,伸出肥厚的手掌拍了拍林仲杰的肩膀。
“如果我知道真相,我怎么会让凌戈住进沈家去呢?”
“是啊,死胖子,你为什么会同意,我一直不明白。”林仲杰道。
“因为我也想知道真相。”简其明把烟掐灭在烟缸里,沉思了片刻后,低声道,“也许你说的对,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如果能铲除这个蛀虫,我觉得也许不是坏事。至少对沈碧云来说,少了一个吸血的寄生虫是件好事。”
“但也许凶手本来就是沈碧云自己呢?”
“如果她是凶手,她就不会让凌戈住进她的家。”简其明朝他一笑。
“废话少说,曾雨杉是否偷过东西?”
“雨杉是否偷过东西,我不知道,但是,”简其明顿了顿才说:“有一次沈碧云发现客厅博古架上的一个民国小瓷瓶不见了,就叫方柔枝和章玉芬去抄了她的房间。”
“那搜到了没有?”
“我不知道,这是她们的家庭内务,我不便多问。”简其明露出打听内幕消息的表情,“你应该也问过曾雨杉本人了吧,她怎么说?”
“对不起,我也无可奉告。”林仲杰冷冰冰地回敬道。
简其明格格笑起来:“她一定说所有那些捐款都是她向沈碧云要的。因为吵归吵,母女还是母女,到了关键时刻,沈碧云还是会帮她的。”
事情就是这样。沈碧云一听到警方问起曾雨杉的巨资捐款问题,立刻就表示自己曾先后给过曾雨杉差不多25万左右的资金用于慈善事业,“这孩子很缠人,如果你不答应,她就一直缠着你。”沈碧云说。
但是无论沈碧云如何搪塞掩饰,林仲杰仍然认为曾雨杉就是这个家的家贼,偷过一次就一定有第二次,有些嗜好是一辈子也改不了的,所以她是最有可能进入储藏室偷画的人。从沈碧云透露的捐款数额可以看出沈碧云对曾雨杉的行径一直是知道的,也许平时只是睁只眼闭只眼,没有挑明而已。但毕竟她没明说曾雨杉可以随意将家里的东西拿出去换钱然后捐给慈善机构,曾雨杉偷画,还是得暗中进行。那么,试想如果她在储藏室偷画时正好碰见苏志文会怎么样呢?
曾雨杉否认了她曾经认识苏志文的事实,她说自己非常厌恶这个男人,那么一直在家里被她“欺负”的苏志文这次会不会趁机抓住她的把柄对她进行威胁呢?她会不会一怒之下杀了他呢?问题是擀面杖明显不是临时起意才去偷的,这是预谋。难道曾雨杉早就知道苏志文会去储藏室?还是,她拿擀面杖,只是为了对付任何一个可能撞破她偷窃行径的人?
林仲杰觉得最后那种猜想最有可能。曾雨杉显然是个很好斗的人。擀面杖对她来说,也许只是个防身武器,后来才成了杀人的凶器之一。
谢谢LZ转帖。这篇写完了吗?
10.小鸭旅社
小鸭旅社的女服务员是个年近四旬,脸型瘦长,表情冷漠的中年妇女,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张藤椅上,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无线电里播放的故事连载,一边低着头机械而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直到简东平的耐克运动鞋出现在满地的瓜子壳边,她才猛然抬过头。
“住店啊?”她像随口吐痰那样随口丢出一句话,快步奔到柜台后面,正襟危坐。现在,她跟简东平之间隔开了一个柜台的距离。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温和地问道:“请问这里是小鸭巷186号吗?”
她皱起眉头,好像觉得受到了戏弄。
“不是!”她生硬地回答。
简东平觉得她其实想说的是,不住店就滚,少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那么,门口那张‘要八乐请进’的牌子是什么意思?”他才不在乎她的情绪,继续温和地问道。
“就是,吃饭、唱歌、泡脚、耍牌……反正住了店就知道了,你到底住不住?”
“原来是这个意思。”简东平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女服务员看,“你瞧瞧,这是不是你们这里?”
周谨拍的照片上有小鸭旅社门口的那块“要八六”广告,简东平经过一个晚上的研究,已经大致弄清楚了所有照片之间的联系,他从中特别挑了两家旅社来证实他的猜想。因为对比Nancy传给他的周谨的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再想想她曾经在网上聊天时谈到的事,似乎这两家旅社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女服务员看了两眼那张照片道:“这是谁拍的,是我们这里。”
“是我的一个哥们,他向我介绍了你们的,嗯,那个要八乐,让我来试试。”简东平看出女服务员有意伸手过来拿照片,他连忙收了起来,他不想让她刚捏过瓜子的手去抓照片。
“你的哥们看来是个有心人哪,住下来自然就知道了。”服务员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变,她的脸就像解冻的猪肉那样变大变软了,简东平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笑。
简东平决定为这种暧昧气氛添把柴火,他将手臂支在柜台上,露出苦恼的表情说道:“不瞒你说,大姐,我出门在外最怕寂寞了,哪怕找个人跟我聊聊天也行啊,只要价钱不是很贵的话……”
“价钱好说,小伙子,你别看我们这儿地方小,我们这店可是开了有10年了,不仅要什么有什么,价钱也一向都很公道。你朋友不是也向你推荐了吗?呵呵,你朋友是识货的。下次来,我给他打折。”女服务员“哗”地一声拿出一本薄薄的黑硬抄本来,“你先登记一下,等到房间后,我再跟你说。”
简东平在登记簿上随便登记了一个假名字。
“要身份证吗?”他问道。
女服务员挥挥手,好像嫌他麻烦。
“上去吧,203房间。一会儿我送热水来。”她指了指柜台对面的那个亮了灯的走道。
简东平拎着自己的睡袋和行李顺着走道上了楼。
房间跟他所住过的大部分小旅社一样,有点脏。
几分钟后,女服务员送来了热水,这会儿她的态度变得更和蔼了。
“有个20岁的,说话干活都行,陪夜还是小时你自个儿跟她说。”她道。
“我朋友说有个叫燕子的,能叫她吗?”简东平问道。
女服务员笑了出来:“你那朋友真识货。我这就给你叫去。燕子是我们这里最漂亮的姑娘。”
拉倒吧,燕子是这里最丑的妓女,以为我不知道?简东平心道。
女服务员笑吟吟地走了出去,过了不到10分钟,燕子就来了。她看上去大约二十八、九岁,嘴唇上涂了鲜红的唇膏,身材有点走形,穿着件黑色短袖T恤和宽松中裤,神情倒是有几分羞涩。
根据周谨的记录,燕子是小鸭旅社老板的亲戚,因为丈夫打工被压断了一条腿,无法工作,所以她不得不靠出卖身体来维持家用。“她不美,但客人都很喜欢她,因为她对他们很体贴,来的时候先为他们锤背,走的时候还为他们整理衣服,她从不把客人当作野兽,她把他们当情人、丈夫或者长辈,她还愿意跟他们促膝谈心。很多人去找燕子,半个小时做爱,两个小时说话。她跟我也很谈得来。”周谨在她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中如是评论她认识的燕子。
“你就是燕子?”他问道。
“嗯。”燕子笑着点了点头。他在床边一坐下,她就麻利地坐到他身边,捏起他的肩膀来。嗨,这几下还真受用,如果不是她,还是小肉圆,我大概也就接受了,不知道小丫头现在在干吗,可惜……
“不用客气,燕子,你就陪我说会儿话吧,我钱照付,你看怎么样?”简东平微笑着站起身,走到最近的椅子前坐下。
“那我给你泡壶茶吧。”她道。
“不用了,我有矿泉水。你坐吧。”简东平指了指床,他相信自己是不会睡那张床的,除非是到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否则,他到哪儿都睡他的睡袋。
燕子听话地坐上了床,她满怀好奇地盯着简东平看。大概她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像我这么斯文又帅气的客人吧,简东平微微有些得意地想。
“燕子,我想跟你聊聊,因为我有个朋友跟我提起了你。”简东平说。
“是哪个?”燕子越发好奇。
“你看看这个人你认识吗?”简东平拿出了周谨的照片。
燕子接过照片,马上兴奋地“啊”地一下叫出了声。
“是丽丽。我认识她。”她回头看着他,“你是丽丽的朋友?”
“她说她在这里的时候,跟你是好朋友。”
“她人很好,一直帮我,我本来希望她多待一阵的,但她是过路的,只在这里呆了一个月。”燕子一边说话,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嗑了起来。
边说话边嗑瓜子,大概是他们这里的风俗,简东平想。
“她怎么帮你,把客人让给你?”简东平笑嘻嘻地问道,他尽量使自己说话的口吻显得很平常,其实他只是想证实周谨是否在小鸭旅社当过低级流莺。
“丽丽跟我们不一样,她是唱歌的,她在附近的歌厅唱邓丽君,每天挣几十块钱,有时候多点,如果有客人特别喜欢她,她才陪陪人家,反正挣的钱比我们多,她有办法。”
“那她怎么帮你?”
“她借钱给我。在我们这里,像她这样的好人不多。人家都不肯借钱给我,因为我老公身体不好,我这里生意有时候也不好。”提起自己的老公,燕子不好意思地瞄了他一眼。
“我听她说起过你老公。”简东平体谅地点了点头,“我就是觉得奇怪,丽丽在这里混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开?”
“她跟我说,她本来是想找个男人的,那个男人是开歌厅的,可惜没找到,所以她只得离开这里接着找了。”燕子一边嗑瓜子一边说,“丽丽是个死心眼,跟我一样。为了个男人拼死拼活的。”
我跟丽丽也是刚认识不久,听说我要路过这里,她托我来看看你。”简东平从包里拿出一包事先准备好的上海点心递给她,“我本来还不敢肯定你就是她说的那个燕子。”
燕子把手里没吃完的瓜子往桌上一丢,喜出望外地接过了点心。
“想不到丽丽还记得我。”她欣喜地打量着这盒核桃酥问道,“甜的吗?”
“有一点。”简东平自己也没吃过,他胡乱答道。
“丽丽真好啊。真是我的好姐妹!哪天我去看她。”燕子笑得合不拢嘴,简东平没想到自己随手买的这盒普通点心竟能给她带来那么大的快乐,不禁微微觉得有点心酸。燕子可能从来没什么朋友,即便有,也很少有人曾经送过她礼物。
“燕子,丽丽有没有跟你说起她的下一站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丽丽没告诉你吗?”
“她只给了我一个数字让我猜。”简东平道。
“哪个数字?”
“187。”简东平露出苦恼的笑,“她老是让我猜数字,我真的猜不出来。燕子,你帮帮我吧,只要你告诉我,我多给你50块钱怎么样?”
丽丽不太美丽的脸上露出活泼可爱的年轻姑娘的表情。
“好吧,看在你那么大方,又帮我带来礼物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她的黑眼珠眨巴眨巴的,“丽丽说,她从18岁那年离家出走后,就到处走,她每到一个地方住下,就标个号。她专门找数字能相连的地方住下。她是这么说的。”
“所以要八乐,就是186,是吗?”
“对啊,187就是下一个旅馆的标记,她说是标记,我也不知道是旅馆的名字呢,还是号码,反正数字能连上就行了。具体地方我不知道,有可能是从我们那里过去的下一个镇吧,呵呵,丽丽的习惯我也觉得很奇怪,她跟我们不一样,她有文化,能写文章会拍照,有文化的人跟我们就不一样。”燕子的眼睛仍然盯着那盒点心,简东平不忍心去看她脸上的表情,所以他把目光移开了。
“丽丽想找的那个男人是谁你知道吗?我问她,她不肯说。”他继续把话题引申下去,在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中,她曾经说,“一路上遇到的女孩中,燕子是我最信任的两个之一。虽然她跟很多男人有关系,但她懂得真正的感情,我觉得我无论跟她说什么,她都能懂。所以我跟她说地最多,最彻底。”
燕子看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考虑这个问题该不该答,最后她还是开了口。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她一开始是向我打听我的客人里有没这个男人,还拿了张照片给我认。”
简东平听到这儿,连忙翻出苏志文的照片递了过去。
“是这个人吗?”
“像是像的,不过,我也说不准。”燕子不确定地说,同时好奇又胆怯地又瞄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问,你怎么也有这男人的照片?但她没有问出口,她的职业让她懂得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她不想惹简东平生气,因为她需要钱。
“那么,你的客人里有他吗?”
“没有。不过后来丽丽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个男人来是来过的,但来了没多久就跟朋友一起走了。”
“丽丽有没有跟你说,她为什么要到处找那个男人?”
“她说,那个男人骗走了她的感情,骗走了她上学的钱,还把她当货物一样抵押给小旅馆当住宿费,她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后来就到处找他,想找他算账。”燕子说到这儿,笑了笑,“男人骗女人的事我看得多了,不过像丽丽这么犟,花那么多时间找仇人的,我还第一次看见,所以我说她是个死心眼嘛。”
小鸭旅社的女服务员是个年近四旬,脸型瘦长,表情冷漠的中年妇女,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张藤椅上,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无线电里播放的故事连载,一边低着头机械而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直到简东平的耐克运动鞋出现在满地的瓜子壳边,她才猛然抬过头。
“住店啊?”她像随口吐痰那样随口丢出一句话,快步奔到柜台后面,正襟危坐。现在,她跟简东平之间隔开了一个柜台的距离。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温和地问道:“请问这里是小鸭巷186号吗?”
她皱起眉头,好像觉得受到了戏弄。
“不是!”她生硬地回答。
简东平觉得她其实想说的是,不住店就滚,少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那么,门口那张‘要八乐请进’的牌子是什么意思?”他才不在乎她的情绪,继续温和地问道。
“就是,吃饭、唱歌、泡脚、耍牌……反正住了店就知道了,你到底住不住?”
“原来是这个意思。”简东平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女服务员看,“你瞧瞧,这是不是你们这里?”
周谨拍的照片上有小鸭旅社门口的那块“要八六”广告,简东平经过一个晚上的研究,已经大致弄清楚了所有照片之间的联系,他从中特别挑了两家旅社来证实他的猜想。因为对比Nancy传给他的周谨的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再想想她曾经在网上聊天时谈到的事,似乎这两家旅社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女服务员看了两眼那张照片道:“这是谁拍的,是我们这里。”
“是我的一个哥们,他向我介绍了你们的,嗯,那个要八乐,让我来试试。”简东平看出女服务员有意伸手过来拿照片,他连忙收了起来,他不想让她刚捏过瓜子的手去抓照片。
“你的哥们看来是个有心人哪,住下来自然就知道了。”服务员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变,她的脸就像解冻的猪肉那样变大变软了,简东平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笑。
简东平决定为这种暧昧气氛添把柴火,他将手臂支在柜台上,露出苦恼的表情说道:“不瞒你说,大姐,我出门在外最怕寂寞了,哪怕找个人跟我聊聊天也行啊,只要价钱不是很贵的话……”
“价钱好说,小伙子,你别看我们这儿地方小,我们这店可是开了有10年了,不仅要什么有什么,价钱也一向都很公道。你朋友不是也向你推荐了吗?呵呵,你朋友是识货的。下次来,我给他打折。”女服务员“哗”地一声拿出一本薄薄的黑硬抄本来,“你先登记一下,等到房间后,我再跟你说。”
简东平在登记簿上随便登记了一个假名字。
“要身份证吗?”他问道。
女服务员挥挥手,好像嫌他麻烦。
“上去吧,203房间。一会儿我送热水来。”她指了指柜台对面的那个亮了灯的走道。
简东平拎着自己的睡袋和行李顺着走道上了楼。
房间跟他所住过的大部分小旅社一样,有点脏。
几分钟后,女服务员送来了热水,这会儿她的态度变得更和蔼了。
“有个20岁的,说话干活都行,陪夜还是小时你自个儿跟她说。”她道。
“我朋友说有个叫燕子的,能叫她吗?”简东平问道。
女服务员笑了出来:“你那朋友真识货。我这就给你叫去。燕子是我们这里最漂亮的姑娘。”
拉倒吧,燕子是这里最丑的妓女,以为我不知道?简东平心道。
女服务员笑吟吟地走了出去,过了不到10分钟,燕子就来了。她看上去大约二十八、九岁,嘴唇上涂了鲜红的唇膏,身材有点走形,穿着件黑色短袖T恤和宽松中裤,神情倒是有几分羞涩。
根据周谨的记录,燕子是小鸭旅社老板的亲戚,因为丈夫打工被压断了一条腿,无法工作,所以她不得不靠出卖身体来维持家用。“她不美,但客人都很喜欢她,因为她对他们很体贴,来的时候先为他们锤背,走的时候还为他们整理衣服,她从不把客人当作野兽,她把他们当情人、丈夫或者长辈,她还愿意跟他们促膝谈心。很多人去找燕子,半个小时做爱,两个小时说话。她跟我也很谈得来。”周谨在她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中如是评论她认识的燕子。
“你就是燕子?”他问道。
“嗯。”燕子笑着点了点头。他在床边一坐下,她就麻利地坐到他身边,捏起他的肩膀来。嗨,这几下还真受用,如果不是她,还是小肉圆,我大概也就接受了,不知道小丫头现在在干吗,可惜……
“不用客气,燕子,你就陪我说会儿话吧,我钱照付,你看怎么样?”简东平微笑着站起身,走到最近的椅子前坐下。
“那我给你泡壶茶吧。”她道。
“不用了,我有矿泉水。你坐吧。”简东平指了指床,他相信自己是不会睡那张床的,除非是到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否则,他到哪儿都睡他的睡袋。
燕子听话地坐上了床,她满怀好奇地盯着简东平看。大概她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像我这么斯文又帅气的客人吧,简东平微微有些得意地想。
“燕子,我想跟你聊聊,因为我有个朋友跟我提起了你。”简东平说。
“是哪个?”燕子越发好奇。
“你看看这个人你认识吗?”简东平拿出了周谨的照片。
燕子接过照片,马上兴奋地“啊”地一下叫出了声。
“是丽丽。我认识她。”她回头看着他,“你是丽丽的朋友?”
“她说她在这里的时候,跟你是好朋友。”
“她人很好,一直帮我,我本来希望她多待一阵的,但她是过路的,只在这里呆了一个月。”燕子一边说话,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嗑了起来。
边说话边嗑瓜子,大概是他们这里的风俗,简东平想。
“她怎么帮你,把客人让给你?”简东平笑嘻嘻地问道,他尽量使自己说话的口吻显得很平常,其实他只是想证实周谨是否在小鸭旅社当过低级流莺。
“丽丽跟我们不一样,她是唱歌的,她在附近的歌厅唱邓丽君,每天挣几十块钱,有时候多点,如果有客人特别喜欢她,她才陪陪人家,反正挣的钱比我们多,她有办法。”
“那她怎么帮你?”
“她借钱给我。在我们这里,像她这样的好人不多。人家都不肯借钱给我,因为我老公身体不好,我这里生意有时候也不好。”提起自己的老公,燕子不好意思地瞄了他一眼。
“我听她说起过你老公。”简东平体谅地点了点头,“我就是觉得奇怪,丽丽在这里混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开?”
“她跟我说,她本来是想找个男人的,那个男人是开歌厅的,可惜没找到,所以她只得离开这里接着找了。”燕子一边嗑瓜子一边说,“丽丽是个死心眼,跟我一样。为了个男人拼死拼活的。”
我跟丽丽也是刚认识不久,听说我要路过这里,她托我来看看你。”简东平从包里拿出一包事先准备好的上海点心递给她,“我本来还不敢肯定你就是她说的那个燕子。”
燕子把手里没吃完的瓜子往桌上一丢,喜出望外地接过了点心。
“想不到丽丽还记得我。”她欣喜地打量着这盒核桃酥问道,“甜的吗?”
“有一点。”简东平自己也没吃过,他胡乱答道。
“丽丽真好啊。真是我的好姐妹!哪天我去看她。”燕子笑得合不拢嘴,简东平没想到自己随手买的这盒普通点心竟能给她带来那么大的快乐,不禁微微觉得有点心酸。燕子可能从来没什么朋友,即便有,也很少有人曾经送过她礼物。
“燕子,丽丽有没有跟你说起她的下一站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丽丽没告诉你吗?”
“她只给了我一个数字让我猜。”简东平道。
“哪个数字?”
“187。”简东平露出苦恼的笑,“她老是让我猜数字,我真的猜不出来。燕子,你帮帮我吧,只要你告诉我,我多给你50块钱怎么样?”
丽丽不太美丽的脸上露出活泼可爱的年轻姑娘的表情。
“好吧,看在你那么大方,又帮我带来礼物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她的黑眼珠眨巴眨巴的,“丽丽说,她从18岁那年离家出走后,就到处走,她每到一个地方住下,就标个号。她专门找数字能相连的地方住下。她是这么说的。”
“所以要八乐,就是186,是吗?”
“对啊,187就是下一个旅馆的标记,她说是标记,我也不知道是旅馆的名字呢,还是号码,反正数字能连上就行了。具体地方我不知道,有可能是从我们那里过去的下一个镇吧,呵呵,丽丽的习惯我也觉得很奇怪,她跟我们不一样,她有文化,能写文章会拍照,有文化的人跟我们就不一样。”燕子的眼睛仍然盯着那盒点心,简东平不忍心去看她脸上的表情,所以他把目光移开了。
“丽丽想找的那个男人是谁你知道吗?我问她,她不肯说。”他继续把话题引申下去,在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中,她曾经说,“一路上遇到的女孩中,燕子是我最信任的两个之一。虽然她跟很多男人有关系,但她懂得真正的感情,我觉得我无论跟她说什么,她都能懂。所以我跟她说地最多,最彻底。”
燕子看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考虑这个问题该不该答,最后她还是开了口。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她一开始是向我打听我的客人里有没这个男人,还拿了张照片给我认。”
简东平听到这儿,连忙翻出苏志文的照片递了过去。
“是这个人吗?”
“像是像的,不过,我也说不准。”燕子不确定地说,同时好奇又胆怯地又瞄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问,你怎么也有这男人的照片?但她没有问出口,她的职业让她懂得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她不想惹简东平生气,因为她需要钱。
“那么,你的客人里有他吗?”
“没有。不过后来丽丽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个男人来是来过的,但来了没多久就跟朋友一起走了。”
“丽丽有没有跟你说,她为什么要到处找那个男人?”
“她说,那个男人骗走了她的感情,骗走了她上学的钱,还把她当货物一样抵押给小旅馆当住宿费,她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后来就到处找他,想找他算账。”燕子说到这儿,笑了笑,“男人骗女人的事我看得多了,不过像丽丽这么犟,花那么多时间找仇人的,我还第一次看见,所以我说她是个死心眼嘛。”
晚上11点,简东平还没等到凌戈的电话,终于忍不住打了过去。他自己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不喜欢别人迟到。
“小姐,不是说好10点通电话的吗?”电话一通,他就不耐烦地说。
“今天晚上她们在教我打麻将,我走不开,因为雨杉晚上回家了,她们三缺一。我们打到10点40分,我刚洗完澡回房间呢。你这么凶干吗?”凌戈好像挺不服气的,他想象她现在可能正一边接电话,一边在梳理她那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模样一定挺可爱的,所以气消了一半。
“你学会了吗?”简东平恢复了平常的口气问道。
“我本来看弄堂的人打过,所以一学就会。”凌戈乐滋滋地说。
“赢钱了吗?”
“我们没来钱。那不成了赌博了吗?我不赌博,我跟她们说了。”
“你别光顾着玩,周谨的箱子调查得怎么样了?”
“我今天没去,下午跟雨杉一起去看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了,真可怜啊,还是挺漂亮的小孩,才10岁就得了这么重的病。看到他,我真不敢生孩子了。”凌戈轻轻叹息道,听简东平没答话,她立刻急急地补充道,“我明天就去火车站。”
“你去火车站找小旅馆的时候,找找跟256这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可以是门牌号、店名的谐音,也可以是广告牌上标明的数字,你试着通过这个方法找找看。”
“256这个数字有什么讲究吗?”她的声音忽然变轻了。
“我找到了周谨住宿的规律,她喜欢按数字排列。” “我以后详细跟你说,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找找看。”简东平不想多解释,问道,“凌戈,你会按摩吗?”
“以前我给我爸爸敲过背?干吗问这个?”她迷惑地问道。
“那就好,我有盼头了。”简东平笑道。
“你休想,我才不会给你敲背呢。”凌戈恶狠狠地说。
“不要紧,我们是朋友嘛,谁给谁按摩还不是一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做好了,我给你按摩,怎么样?全身按摩。”简东平忍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那也行啊。”她傻头傻脑地回答后,发现不对,马上反驳,“简东平,我才不要你按摩。”
“叫我James!”
“不,就叫你简东平。我们要拉开距离。”凌戈倔强地说。
肉圆,思念会让你变胖的,你一定在想我,还嘴硬!
“你跟林叔叔说,让他问沈碧云要两个月前储藏室的物品登记记录。”简东平换了一种谈正经事的口吻说话。
“为什么?”
“口供资料你看了吗?方晓曦不久前曾经到过地下储藏室,当时沈碧云也在场。方晓曦曾经提到过储藏室里有一个竹编的小箱子,上面还绣了小熊。可是警方的现场勘查纪录里没有提到这个箱子。我想知道这个箱子是否曾经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箱子到哪里去了。原来储藏室的物品清单里是否有这个箱子。你只要跟林叔叔说,他会明白意思的。林叔叔也许已经发现问题了,但你跟他提一提就表明,你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知道了。”现在,凌戈好像在作记录,简东平听到翻纸张的声音。
“凌戈,你在记录吗?”
“对,我得把你说的记下来,不然会忘了的。”
“那你千万不能让这个家的其他人看见你记的东西,懂吗?”
“我明白了。你说吧。”
“打听一下小狗玻璃失踪前后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简东平道,“还有除了她的主人外,它跟谁最亲热。”
“嗯,好的。我记下了。”忽然凌戈微微提高了声音,“对了,忘了告诉你,她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警察了,原来沈碧云去调查过了,她还知道我离职的事呢。”
“哈!”简东平笑出来,“她们一定认为你是个糊涂蛋,也好,这样可以让她们放松警惕。你现在住哪个房间?”
“我住客房,很漂亮的小房间,雨杉告诉我这里原来是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房间小就换了。林伯伯还让我到房间后,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没有窃听器呢。”
“结果呢?”
“我按照林伯伯说的,都查过了,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躲在毯子里接我的电话?”他听出她的声音偷偷摸摸的。“嗯,是啊。虽然没找到窃听器,但我还是怕有人偷听。”
“你隔壁是谁?”
“我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隔壁是雨杉的房间,不过今天她回去了,她跟我说,她最近要经常回来陪她妈妈,其实雨杉对她妈妈也挺好的。”凌戈的回答总是感情用事,这让简东平觉得不耐烦,如果她回答“雨杉对她妈妈的好不知是真是假”是不是显得更像个警察?
“隔壁的门开着吗?”简东平严肃地问道。
“我不知道。”凌戈紧张地回答。
这个提议本来简东平不想说的,因为这太危险,但是他实在很好奇想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所以犹豫了半天,他终于还是开口了。
“凌戈,等夜深了,你试着去开开隔壁的门,如果门开着,你就做一个实验。你在曾雨杉的房间里,打电话给你自己的手机,你要事先把你的手机放在包里,拉上包拉链,你听听看,是否能在曾雨杉的房间里听到你房间里的手机铃声。最好白天再做一次这个实验。”
凌戈没有马上搭腔。他说:
“不过这有点危险,如果你害怕就算了,我不希望你刚去就惹什么乱子。”
“没问题,我可以办好的。”她仿佛下了决心。
“客房有厕所吗?”他问。
“没有。”
“如果有人在走廊里发现你,你就说你找厕所摸错门了。明白吗?千万不要慌。撒谎的时候一定要告诉自己没在撒谎,懂吗?”
“简东平,我毕竟是受过训练的警察,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简东平能想象出她说话时的表情,明明是害怕得要命,但还是硬着头皮表现出勇敢。如果她在他身边,他可能会忍不住摸摸她的头 。
“今天有什么收获?”他问道。
“今天?等一等,我都记下来了,”简东平听到一阵翻纸业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又传来凌戈鬼鬼祟祟的声音,“我发现雨杉好有钱。她捐款一下子就捐了5万元。她每月工资才3000多。这是第一条,第二条是,沈老太太,四个多月前曾经从楼梯上摔下来,把腿和手摔骨折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是怎么摔的?”这倒是个新情况。
“一天晚上,大家正睡觉忽然听到老太太在那里叫救命,大家跑出去才看见她摔在楼下,还说着胡话呢。谁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沈老太太说可能是一脚踩空了。”
“今天这事是怎么提起来的?谁提起来的?”简东平的脑际飞过一个念头。
“在吃晚饭的时候,方晓曦提起来的。我们今天吃的黄豆骨头汤,方晓曦说,外婆应该多吃点骨头汤,这样可以让骨头长得更好,小姑娘可会拍马屁了,把沈老太太哄得很开心。接着方晓曦就说起了那次摔跤的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针对某个人,她的意思好像是,家里的某个人把沈老太太推下去的。当然,后来沈老太太就喝止她了。”
“晚饭桌上都有谁?”
“就那几个人,雨杉,方琪,沈老太太、还有方柔枝和方晓曦,向兵不在。他不在,沈老太太就好像跟雨杉谈得挺开心的。”
“还有吗?”
“方琪问起你了。她好像……”凌戈停顿了一下。
“她怎么样?”简东平的脑海中闪现出方琪那张美丽而略带忧伤的脸。
“我觉得她好像很关心你,她老问我你的事,还说小时候远远见过你,你可能都忘了,她还问我是怎么跟你认识的。我说别人介绍的呗,她问我对你怎么看?”
“你怎么说的?”简东平很感兴趣。
“我说他没什么好,既不英俊,也不高大,还特别刁,老爱讽刺人,还喜欢给别人取外号,第一次看我爸的照片一点都不尊重,说他的脸像棺材板,”凌戈毫无心机地说,“你知道她是怎么回答的?”
“怎么回答?”简东平不太高兴地问道,心想小丫头还挺记仇的,我哪知道那是你爸,知道要上警察局的英雄栏,至少该找张像样的照片吧.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很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敏感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她只跟我说了几句话,后来方晓曦就来了,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谁的照片?”
“都是雨杉的艺术照,雨杉穿韩国服真漂亮,我也想拍一套那样的,就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向往。
“不贵,我有朋友是开影楼的,到时候我陪你去拍,价钱肯定便宜。”简东平想小肉圆穿上韩国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真的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食言过?”简东平顿了一顿说,“凌戈,看样子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在试探你,方晓曦以后一定会找机会跟你说话的,她肯定知道很多,到时候你可以跟她提提苏志文的事,搞不好她正等着你问她呢。”
“好的。”
“还有吗?”
“没有了,我才来一天,哪能知道那么多。”凌戈小声嘀咕,“临时保姆的事还没打听到,我还没机会跟章玉芬单独相处呢。哪天我帮她做菜的时候,跟她打听打听。”
“哈哈,沈家人要倒霉了,你尽量多把土豆皮和虾壳扔到汤里,这样她们对你的防备心就会降得更低了。”简东平幸灾乐祸地说。
“喂,我只不过有一次不小心罢了,你没必要老提这事吧。”凌戈有些不乐意了。
“因为记忆深刻嘛。今天还有别的收获吗?”
“我今天吃到鱼翅了。”凌戈马上又开心起来。
“好吃吗?”简东平想,鱼翅有什么好吃的?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好甜。
“挺好吃的,但没想象中那么好吃,是用火腿吊的汤,鲜得很。沈老太太还说我是真正的淑女呢,对了,她们一直叫我说办案的事,其实我真的没办过什么案,而且觉得自己的经历都不怎么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凌戈说。
你的经历越差越好,简东平心道。
“还有吗?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凌戈沉默了两秒钟后,说:
“你办完事就快点回来吧,不要吃生的东西,开车小心……好了,我没别的要说的了,你肯定嫌我啰嗦了,……休息吧,我等会儿去试试那个门。”
简东平觉得有股暖流在身上流过,他握着电话,想象着自己的手轻抚她的脸,感受她皮肤的弹性和体温,他不知道是否该回应她的话,他很羡慕那种随口就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不想食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承诺,他很怕自己说的每句话都会跟感情扯上什么关系,凌戈是个认真的人,他更是万万说不得,他向来最怕女人赖上他,一想到三年前他跟两位前度女友之间的纠葛,他至今都心有余悸,所以想半天后,他终于没有说出那句已经到嘴边的话。他决定改变谈话气氛。
“凌戈,叫我一声James。”他用真诚的语调恳求道,“叫我一声吧。”
“你真烦。”凌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叫了他一声James。
简东平大笑。
“你笑什么,为什么老要我叫你英文名字啊。”
“因为我想听听你的英文发音有多烂。凌戈,以后我死的时候,请你跟我说几句英文吧,我没准会活过来。”
说完这句刻薄话他本以为凌戈会对他破口大骂,但不料她却就此沉默了下来,这让他十分不安。
“凌戈,你怎么啦?”几秒钟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你英文比我好,可就算这样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读的书比我多,你本来就该比我好。我爸说了,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比是最差劲的行为。你看不起我,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她生气了,而且显然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事。
无奈,只能说句真心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凌戈,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会耗费两年时间跟一个我看不起的人作朋友吗?当然不会。我没看不起你,凌戈,”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跟你开玩笑的。我从来没看不起你。”
她不说话。
“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我24小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轻气地说。
“小姐,不是说好10点通电话的吗?”电话一通,他就不耐烦地说。
“今天晚上她们在教我打麻将,我走不开,因为雨杉晚上回家了,她们三缺一。我们打到10点40分,我刚洗完澡回房间呢。你这么凶干吗?”凌戈好像挺不服气的,他想象她现在可能正一边接电话,一边在梳理她那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模样一定挺可爱的,所以气消了一半。
“你学会了吗?”简东平恢复了平常的口气问道。
“我本来看弄堂的人打过,所以一学就会。”凌戈乐滋滋地说。
“赢钱了吗?”
“我们没来钱。那不成了赌博了吗?我不赌博,我跟她们说了。”
“你别光顾着玩,周谨的箱子调查得怎么样了?”
“我今天没去,下午跟雨杉一起去看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了,真可怜啊,还是挺漂亮的小孩,才10岁就得了这么重的病。看到他,我真不敢生孩子了。”凌戈轻轻叹息道,听简东平没答话,她立刻急急地补充道,“我明天就去火车站。”
“你去火车站找小旅馆的时候,找找跟256这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可以是门牌号、店名的谐音,也可以是广告牌上标明的数字,你试着通过这个方法找找看。”
“256这个数字有什么讲究吗?”她的声音忽然变轻了。
“我找到了周谨住宿的规律,她喜欢按数字排列。” “我以后详细跟你说,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找找看。”简东平不想多解释,问道,“凌戈,你会按摩吗?”
“以前我给我爸爸敲过背?干吗问这个?”她迷惑地问道。
“那就好,我有盼头了。”简东平笑道。
“你休想,我才不会给你敲背呢。”凌戈恶狠狠地说。
“不要紧,我们是朋友嘛,谁给谁按摩还不是一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做好了,我给你按摩,怎么样?全身按摩。”简东平忍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那也行啊。”她傻头傻脑地回答后,发现不对,马上反驳,“简东平,我才不要你按摩。”
“叫我James!”
“不,就叫你简东平。我们要拉开距离。”凌戈倔强地说。
肉圆,思念会让你变胖的,你一定在想我,还嘴硬!
“你跟林叔叔说,让他问沈碧云要两个月前储藏室的物品登记记录。”简东平换了一种谈正经事的口吻说话。
“为什么?”
“口供资料你看了吗?方晓曦不久前曾经到过地下储藏室,当时沈碧云也在场。方晓曦曾经提到过储藏室里有一个竹编的小箱子,上面还绣了小熊。可是警方的现场勘查纪录里没有提到这个箱子。我想知道这个箱子是否曾经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箱子到哪里去了。原来储藏室的物品清单里是否有这个箱子。你只要跟林叔叔说,他会明白意思的。林叔叔也许已经发现问题了,但你跟他提一提就表明,你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知道了。”现在,凌戈好像在作记录,简东平听到翻纸张的声音。
“凌戈,你在记录吗?”
“对,我得把你说的记下来,不然会忘了的。”
“那你千万不能让这个家的其他人看见你记的东西,懂吗?”
“我明白了。你说吧。”
“打听一下小狗玻璃失踪前后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简东平道,“还有除了她的主人外,它跟谁最亲热。”
“嗯,好的。我记下了。”忽然凌戈微微提高了声音,“对了,忘了告诉你,她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警察了,原来沈碧云去调查过了,她还知道我离职的事呢。”
“哈!”简东平笑出来,“她们一定认为你是个糊涂蛋,也好,这样可以让她们放松警惕。你现在住哪个房间?”
“我住客房,很漂亮的小房间,雨杉告诉我这里原来是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房间小就换了。林伯伯还让我到房间后,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没有窃听器呢。”
“结果呢?”
“我按照林伯伯说的,都查过了,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躲在毯子里接我的电话?”他听出她的声音偷偷摸摸的。“嗯,是啊。虽然没找到窃听器,但我还是怕有人偷听。”
“你隔壁是谁?”
“我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隔壁是雨杉的房间,不过今天她回去了,她跟我说,她最近要经常回来陪她妈妈,其实雨杉对她妈妈也挺好的。”凌戈的回答总是感情用事,这让简东平觉得不耐烦,如果她回答“雨杉对她妈妈的好不知是真是假”是不是显得更像个警察?
“隔壁的门开着吗?”简东平严肃地问道。
“我不知道。”凌戈紧张地回答。
这个提议本来简东平不想说的,因为这太危险,但是他实在很好奇想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所以犹豫了半天,他终于还是开口了。
“凌戈,等夜深了,你试着去开开隔壁的门,如果门开着,你就做一个实验。你在曾雨杉的房间里,打电话给你自己的手机,你要事先把你的手机放在包里,拉上包拉链,你听听看,是否能在曾雨杉的房间里听到你房间里的手机铃声。最好白天再做一次这个实验。”
凌戈没有马上搭腔。他说:
“不过这有点危险,如果你害怕就算了,我不希望你刚去就惹什么乱子。”
“没问题,我可以办好的。”她仿佛下了决心。
“客房有厕所吗?”他问。
“没有。”
“如果有人在走廊里发现你,你就说你找厕所摸错门了。明白吗?千万不要慌。撒谎的时候一定要告诉自己没在撒谎,懂吗?”
“简东平,我毕竟是受过训练的警察,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简东平能想象出她说话时的表情,明明是害怕得要命,但还是硬着头皮表现出勇敢。如果她在他身边,他可能会忍不住摸摸她的头 。
“今天有什么收获?”他问道。
“今天?等一等,我都记下来了,”简东平听到一阵翻纸业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又传来凌戈鬼鬼祟祟的声音,“我发现雨杉好有钱。她捐款一下子就捐了5万元。她每月工资才3000多。这是第一条,第二条是,沈老太太,四个多月前曾经从楼梯上摔下来,把腿和手摔骨折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是怎么摔的?”这倒是个新情况。
“一天晚上,大家正睡觉忽然听到老太太在那里叫救命,大家跑出去才看见她摔在楼下,还说着胡话呢。谁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沈老太太说可能是一脚踩空了。”
“今天这事是怎么提起来的?谁提起来的?”简东平的脑际飞过一个念头。
“在吃晚饭的时候,方晓曦提起来的。我们今天吃的黄豆骨头汤,方晓曦说,外婆应该多吃点骨头汤,这样可以让骨头长得更好,小姑娘可会拍马屁了,把沈老太太哄得很开心。接着方晓曦就说起了那次摔跤的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针对某个人,她的意思好像是,家里的某个人把沈老太太推下去的。当然,后来沈老太太就喝止她了。”
“晚饭桌上都有谁?”
“就那几个人,雨杉,方琪,沈老太太、还有方柔枝和方晓曦,向兵不在。他不在,沈老太太就好像跟雨杉谈得挺开心的。”
“还有吗?”
“方琪问起你了。她好像……”凌戈停顿了一下。
“她怎么样?”简东平的脑海中闪现出方琪那张美丽而略带忧伤的脸。
“我觉得她好像很关心你,她老问我你的事,还说小时候远远见过你,你可能都忘了,她还问我是怎么跟你认识的。我说别人介绍的呗,她问我对你怎么看?”
“你怎么说的?”简东平很感兴趣。
“我说他没什么好,既不英俊,也不高大,还特别刁,老爱讽刺人,还喜欢给别人取外号,第一次看我爸的照片一点都不尊重,说他的脸像棺材板,”凌戈毫无心机地说,“你知道她是怎么回答的?”
“怎么回答?”简东平不太高兴地问道,心想小丫头还挺记仇的,我哪知道那是你爸,知道要上警察局的英雄栏,至少该找张像样的照片吧.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很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敏感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她只跟我说了几句话,后来方晓曦就来了,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谁的照片?”
“都是雨杉的艺术照,雨杉穿韩国服真漂亮,我也想拍一套那样的,就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向往。
“不贵,我有朋友是开影楼的,到时候我陪你去拍,价钱肯定便宜。”简东平想小肉圆穿上韩国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真的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食言过?”简东平顿了一顿说,“凌戈,看样子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在试探你,方晓曦以后一定会找机会跟你说话的,她肯定知道很多,到时候你可以跟她提提苏志文的事,搞不好她正等着你问她呢。”
“好的。”
“还有吗?”
“没有了,我才来一天,哪能知道那么多。”凌戈小声嘀咕,“临时保姆的事还没打听到,我还没机会跟章玉芬单独相处呢。哪天我帮她做菜的时候,跟她打听打听。”
“哈哈,沈家人要倒霉了,你尽量多把土豆皮和虾壳扔到汤里,这样她们对你的防备心就会降得更低了。”简东平幸灾乐祸地说。
“喂,我只不过有一次不小心罢了,你没必要老提这事吧。”凌戈有些不乐意了。
“因为记忆深刻嘛。今天还有别的收获吗?”
“我今天吃到鱼翅了。”凌戈马上又开心起来。
“好吃吗?”简东平想,鱼翅有什么好吃的?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好甜。
“挺好吃的,但没想象中那么好吃,是用火腿吊的汤,鲜得很。沈老太太还说我是真正的淑女呢,对了,她们一直叫我说办案的事,其实我真的没办过什么案,而且觉得自己的经历都不怎么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凌戈说。
你的经历越差越好,简东平心道。
“还有吗?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凌戈沉默了两秒钟后,说:
“你办完事就快点回来吧,不要吃生的东西,开车小心……好了,我没别的要说的了,你肯定嫌我啰嗦了,……休息吧,我等会儿去试试那个门。”
简东平觉得有股暖流在身上流过,他握着电话,想象着自己的手轻抚她的脸,感受她皮肤的弹性和体温,他不知道是否该回应她的话,他很羡慕那种随口就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不想食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承诺,他很怕自己说的每句话都会跟感情扯上什么关系,凌戈是个认真的人,他更是万万说不得,他向来最怕女人赖上他,一想到三年前他跟两位前度女友之间的纠葛,他至今都心有余悸,所以想半天后,他终于没有说出那句已经到嘴边的话。他决定改变谈话气氛。
“凌戈,叫我一声James。”他用真诚的语调恳求道,“叫我一声吧。”
“你真烦。”凌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叫了他一声James。
简东平大笑。
“你笑什么,为什么老要我叫你英文名字啊。”
“因为我想听听你的英文发音有多烂。凌戈,以后我死的时候,请你跟我说几句英文吧,我没准会活过来。”
说完这句刻薄话他本以为凌戈会对他破口大骂,但不料她却就此沉默了下来,这让他十分不安。
“凌戈,你怎么啦?”几秒钟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你英文比我好,可就算这样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读的书比我多,你本来就该比我好。我爸说了,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比是最差劲的行为。你看不起我,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她生气了,而且显然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事。
无奈,只能说句真心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凌戈,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会耗费两年时间跟一个我看不起的人作朋友吗?当然不会。我没看不起你,凌戈,”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跟你开玩笑的。我从来没看不起你。”
她不说话。
“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我24小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轻气地说。
简东平觉得她的道别声音很像许茹芸的云式唱腔,便拿出Mp4,将歌曲调到了“如果云知道”,他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这首歌,就好像有人在告诉他,再深的感情也会像云一样随风散去。那是悲伤过后的舒服,真的很舒服。打完电话,简东平久久无法入眠,凌戈最后那声轻轻的告别好像激光一样瞬间使他的体内细胞发生了病变,他不知道这些危险因子藏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他只是觉得不舒服,不对劲,他明白继续纠缠在那里寻找病因,只会让自己病得更重,所以决定还是转移注意力,继续看他中午看了一半的那本网络小说吧。
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16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文字与她给《信》周刊中撰写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旅程》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小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如何在穷街小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所不同的是,在这篇文章中还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中学上高中。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大学里唱歌,我喜欢唱歌,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现实很近。近得我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我曾经很想考大学,所以整个高中我都读得很认真,拼死拼活的,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说,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此感到解脱。
那天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小饭店吃了一顿很像样的饭,吃完了,妹妹跟着我妈,我跟着我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我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我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我妈对我妹妹全一样,动不动就扇耳光,也从来没说过一句叫人开心的话,我妈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别人好上的。但我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开始打我妹妹,妹妹经常跑回家来,我们就躲在我屋里聊天、吃瓜子、涂红药水,也算是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就做起了现成的媒人。我爸作了不打人的保证,我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说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他是在那年秋天。那天晚上,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我最好看的花裙子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跟朋友站在一起,立刻就把别人都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说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取,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把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挂念他了。
我曾经做梦梦见他,我们仍然在街角相遇,所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说,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一定也注意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再次遇见他是在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无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干干净净的,像蓝天一样纯洁。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说,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谜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制各种谜语是我的怪僻。
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没费心给他解释,说,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说,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前街往前走,都不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说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天穿得很难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出一段路,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塞进了他的裤兜。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干了什么。他正握着我的手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身体,是那种生气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人的身体。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一直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一下子就昏了头,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走,心想随便你把我带到哪里去吧。
那天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但是,我是一个人走回家的,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我想到他放开我的时候,显得那么内疚,而我却显得那么无所谓,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也有他的道理。
我怀念那种肌肤相亲的感觉,锥心的疼痛竟然是因初吻而起的,谁会想到呢。我遗憾自己没有因他而成为女人,遗憾自己没有纠缠他的理由,遗憾自己实质上跟他毫无关系,我想我肯定是再也见不到他了.他说他送我回家,我点点头。我们再次沿着学前街走,那时天还很亮。我们各走各的,他忽然问我可不可以请他吃饭,他说他忘了带钱,空着肚子逛了一天,都快饿死了。我觉得他坦白得可爱,我想他要是想吃人肉,我就马上割下手臂上的肉喂他。
可是我也没钱,我们就站在马路边等着看有没有路过的同学,可以向他们借钱。他站得远远的,故意装作不认识我,好让我撒谎。
借到钱后,我们在岔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厨师手艺很差,可我们还是吃得很开心。他摸了摸我的头叹息我太小,不然就带我回上海了。我说我都快18岁了,去哪儿都行。他说那好,到时候你可别哭。结果他并没有带我回上海,而是去了旅馆,我没哭,我觉得没什么好哭的。他跟他的朋友借住的是一家三星级旅馆,我跟着他走进大堂时还有些犹豫,可是进了房间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进电梯的时候,他没有拉我,自己先进去了,他在电梯里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看着电梯外的我,他不是在邀请我,而是在等我。
等我一跨入电梯,他就搂住了我的胳膊,得意地哈哈笑了起来。
周谨的经历让那简东平扼腕叹息,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那段令苏志文两度陷入迷惑的谜语全文,“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东平很想立刻飞回到辛程路,去亲自摸索一番,可惜他现在在千里之外,他决定到周谨的家乡去一次,实际上,要想知道谜语的答案也不难,只要找到周谨所在的中学,再找到同庆路就行了。
他决定第二天再继续看《我的荒谬旅程》,看苏志文是怎么骗周谨的。
不知道凌戈有没有去试过那道门。
他正想着,电话铃响了,是凌戈。
“门锁了。”电话通了以后,她简短地说,声音闷闷的,明显还在生他的气。
“你去试过了?”
“嗯,就是刚才,门锁了。”她冷冷地说。
一阵沉默。
“再见。”过了一会儿,她说。
简东平知道,如果他今天不道歉,她肯定整晚都会不高兴。眼看着她就要挂电话,他叫了她一声。“小戈。”
“干吗?”
“对不起。”他道。
“你看不起我,就跟我爸一样,觉得我做什么都做不好。”她哽咽地说,“其实,没认识你之前,我也一样在过日子,我也活得好好的,我也没饿死,也没闯什么大祸。”
她的话让他觉得难过。
“凌戈,”他想象自己正握着她的手腕,试图平复她的情绪,“我跟你爸不一样,你爸说你是因为恨铁不成钢,而我说你,是因为我跟你亲近,如果你真的那么差,我会到处跟别人说你是我女朋友吗?我也是个爱面子的人。你说呢?”
她不说话,好像被说服了。
“凌戈,在我眼里,你是个美丽可爱,充满吸引力的妙龄女郎,只是,英文差了点……”他说到最后一句,笑了出来,“再叫我一声James吧。”他道。
“哼!你先叫我姐姐再说吧。”她气呼呼地挂了电话。
但是简东平知道,她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了。
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16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文字与她给《信》周刊中撰写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旅程》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小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如何在穷街小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所不同的是,在这篇文章中还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中学上高中。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大学里唱歌,我喜欢唱歌,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现实很近。近得我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我曾经很想考大学,所以整个高中我都读得很认真,拼死拼活的,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说,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此感到解脱。
那天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小饭店吃了一顿很像样的饭,吃完了,妹妹跟着我妈,我跟着我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我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我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我妈对我妹妹全一样,动不动就扇耳光,也从来没说过一句叫人开心的话,我妈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别人好上的。但我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开始打我妹妹,妹妹经常跑回家来,我们就躲在我屋里聊天、吃瓜子、涂红药水,也算是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就做起了现成的媒人。我爸作了不打人的保证,我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说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他是在那年秋天。那天晚上,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我最好看的花裙子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跟朋友站在一起,立刻就把别人都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说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取,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把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挂念他了。
我曾经做梦梦见他,我们仍然在街角相遇,所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说,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一定也注意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再次遇见他是在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无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干干净净的,像蓝天一样纯洁。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说,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谜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制各种谜语是我的怪僻。
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没费心给他解释,说,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说,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前街往前走,都不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说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天穿得很难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出一段路,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塞进了他的裤兜。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干了什么。他正握着我的手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身体,是那种生气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人的身体。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一直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一下子就昏了头,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走,心想随便你把我带到哪里去吧。
那天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但是,我是一个人走回家的,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我想到他放开我的时候,显得那么内疚,而我却显得那么无所谓,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也有他的道理。
我怀念那种肌肤相亲的感觉,锥心的疼痛竟然是因初吻而起的,谁会想到呢。我遗憾自己没有因他而成为女人,遗憾自己没有纠缠他的理由,遗憾自己实质上跟他毫无关系,我想我肯定是再也见不到他了.他说他送我回家,我点点头。我们再次沿着学前街走,那时天还很亮。我们各走各的,他忽然问我可不可以请他吃饭,他说他忘了带钱,空着肚子逛了一天,都快饿死了。我觉得他坦白得可爱,我想他要是想吃人肉,我就马上割下手臂上的肉喂他。
可是我也没钱,我们就站在马路边等着看有没有路过的同学,可以向他们借钱。他站得远远的,故意装作不认识我,好让我撒谎。
借到钱后,我们在岔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厨师手艺很差,可我们还是吃得很开心。他摸了摸我的头叹息我太小,不然就带我回上海了。我说我都快18岁了,去哪儿都行。他说那好,到时候你可别哭。结果他并没有带我回上海,而是去了旅馆,我没哭,我觉得没什么好哭的。他跟他的朋友借住的是一家三星级旅馆,我跟着他走进大堂时还有些犹豫,可是进了房间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进电梯的时候,他没有拉我,自己先进去了,他在电梯里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看着电梯外的我,他不是在邀请我,而是在等我。
等我一跨入电梯,他就搂住了我的胳膊,得意地哈哈笑了起来。
周谨的经历让那简东平扼腕叹息,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那段令苏志文两度陷入迷惑的谜语全文,“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东平很想立刻飞回到辛程路,去亲自摸索一番,可惜他现在在千里之外,他决定到周谨的家乡去一次,实际上,要想知道谜语的答案也不难,只要找到周谨所在的中学,再找到同庆路就行了。
他决定第二天再继续看《我的荒谬旅程》,看苏志文是怎么骗周谨的。
不知道凌戈有没有去试过那道门。
他正想着,电话铃响了,是凌戈。
“门锁了。”电话通了以后,她简短地说,声音闷闷的,明显还在生他的气。
“你去试过了?”
“嗯,就是刚才,门锁了。”她冷冷地说。
一阵沉默。
“再见。”过了一会儿,她说。
简东平知道,如果他今天不道歉,她肯定整晚都会不高兴。眼看着她就要挂电话,他叫了她一声。“小戈。”
“干吗?”
“对不起。”他道。
“你看不起我,就跟我爸一样,觉得我做什么都做不好。”她哽咽地说,“其实,没认识你之前,我也一样在过日子,我也活得好好的,我也没饿死,也没闯什么大祸。”
她的话让他觉得难过。
“凌戈,”他想象自己正握着她的手腕,试图平复她的情绪,“我跟你爸不一样,你爸说你是因为恨铁不成钢,而我说你,是因为我跟你亲近,如果你真的那么差,我会到处跟别人说你是我女朋友吗?我也是个爱面子的人。你说呢?”
她不说话,好像被说服了。
“凌戈,在我眼里,你是个美丽可爱,充满吸引力的妙龄女郎,只是,英文差了点……”他说到最后一句,笑了出来,“再叫我一声James吧。”他道。
“哼!你先叫我姐姐再说吧。”她气呼呼地挂了电话。
但是简东平知道,她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7 2:19:56编辑过]
11.我不是贼
林仲杰一共见过曾雨杉三次,每次她给他留下的印象都有所不同。第一次盘问,她显得对苏志文的死漠不关心,时不时冷笑,对她母亲沈碧云的婚姻报以尖酸的挖苦,第二次,她变成了通情达理的沈家三女儿,谦恭有礼,时常微笑,为母亲的身体状况担忧,第三次,她像是一个斗士,而不是一个普通办公室文员,句句话都充满理想和奉献精神,好像只要有需要,她随时愿意为奉献她的所有存款、器官乃至生命。
这一次呢?林仲杰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立刻从她身上捕捉到一种不安的情绪。她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也许她还没决定今天要扮演什么角色。
“曾小姐,你是在力宏猎头公司做办公室文员,是不是?”林仲杰问道。
“是的。”她答得很快。
“除了在力宏猎头公司工作以外,我们知道你还参加了一些公益组织。”
“是的,那是我的兴趣和理想。”她的目光冷冰冰的。
“你是否曾经在A区义工站担任心理辅导义工?”
“是的。”她的不安加深了,皱起了眉头。
“你现在的爱人向兵就是你在A区义工站工作时,义工站指派给你的心理辅导对象是不是?”林仲杰慢悠悠地问道。
“是的,我就是在跟他沟通的过程中,了解他,帮助他的。他遭遇过失败,心理很脆弱,需要帮助,有时候也会很冲动,但是我相信他是不会杀人的……”一对淡褐色眼珠左右滑动着。
她企图把话题引向她的丈夫,林仲杰决定不予理会。
“在去A区义工站工作之前,你还在别的机构做过义工工作吗?”
“没有了。”她斩钉截铁地说。
“你再好好想想。”
“的确没有了,大学里我只是在业余时间帮助学校里一些困难同学募集捐款罢了,这应该无可厚非吧。”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挑衅的光。
“据你的几个大学同学反应,大学时,你曾在网上自己建立了一个义工站,目标是帮助失业和失恋的人重建信心。这个义工站的名字叫‘手拉手’。”
“那又怎么样?这是几年前的事了。”被人楸勒住尾巴,她很不高兴。
“是三年前。”林仲杰纠正道。他很高兴地欣赏着她脸上的微妙变化。“你在沈碧云跟苏志文结婚前,是否认识苏志文?”他问道。
“不认识。”她断然说。
“我们在给你发帖的人当中,找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林仲杰冷峻地盯着曾雨杉的眼睛,“是苏志文的。他三年来没有换过手机号码。你如何解释这件事?”
这个问题令她措手不及。
“当时……是有几个人跟我联系,但是我从来没有……”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回了他的话,还说个别联系。时间是2004年1月8日,”林仲杰看着桌上的资料,他相信曾雨杉早就不记得她自己当时写过些什么了,这些三年前的电脑记录,也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的,她自己想要搜索到恐怕已经不可能了,“在2004年2月1日,苏志文又在你的留言后面回复说你是个可爱的好女孩,跟你聊过之后,他觉得受益匪浅,决定去找一份工作。你要不要看看当时你是怎么回答他这些话的?”
曾雨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手里的那堆纸,眼神呆滞。
“我不记得了。”她轻声说。
“你说,”林仲杰念出声来,“谢谢苏同学,经过接触,你是个可爱温柔又有独特个人魅力的男子,相信你不仅能很快找到工作,也会很快俘虏女同事的心。我就已经被你俘虏了。……这是你的原话。曾雨杉,你不仅认识死者,还跟死者有过一定程度的接触,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林仲杰像扔石头一样,把最后几句话扔了出去。曾雨杉的脸红了,她呆呆地坐在那里,两只手扭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对,我跟他是认识,但网上的话怎么能作数呢?我是说过那些又怎么样?能说明什么?”
她天性好斗,爱争辩,这是从小娇生惯养又总觉得自己被忽视的那种人的典型特征,林仲杰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听她的废话上,所以,她话音刚落,他就说:
“你跟他之间的对话表明你认识他,跟他不止一次见过面,你对他的情况很了解,你还对他很有好感,苏志文看起来也很听你的话,在跟你聊过之后没多久,也就是2004年的4月,他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在春天交谊舞学校担任交谊舞老师。你好像还有跟你的辅导对象谈恋爱的习惯,曾雨杉,你到底跟他是什么关系?!”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蓦然变得严厉起来,把她吓得浑身跳了跳。
她低头沉吟片刻。
“好吧。我是跟他很熟,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又怎么样?!”
林仲杰发现“那又怎么样”这句话是她的口头禅。
“本来是没怎么样,但是苏志文死了,而你隐瞒了你跟他之间的关系,那就大有关系了。”林仲杰严肃地注视着她,“现在请你说一下,你跟苏志文熟到什么程度?”
曾雨杉看了他好一会儿,似乎意识到自己的任性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于是,她改变了策略。她朝他笑了笑,她很擅长微笑,林仲杰想,但笑得很假。
“其实我跟他没什么,真的。”她仰起头,那一脸春意好像准备开始回忆一段美丽的往事,但是她一开口,口气却冷漠得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帮他还了债。他那时候欠了房东三个月的房租,一看见我,就说自己没钱吃饭,穷得叮当响,但是我看他穿的衣服却很体面,老人头的鞋,擦得很亮,衬衫衣服都有牌子,整整齐齐地挂在一个简易的柜子里,他不抽烟,我问他为什么不抽,他反问我,你喜欢我抽烟吗,如果你喜欢,我就抽一支给你看,然后他就点着了一支烟,随后又立刻掐灭了,他说,你不喜欢,我看见你皱眉头了,看,为了你,我一个穷人浪费了一支烟……典型的坏痞子!”曾雨杉笑了笑,但立刻又收住了,“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是啊,我有一阵子跟他挺熟的,但那又怎么样?”
“苏志文工作以后,你们之间有来往吗?”
“有时候通通电话,他工作以后就很忙。”曾雨杉面无表情地说。
“据我们调查,他很喜欢跟有钱的女人打交道。”
“也不是,他很随性。有时候喜欢跟有钱的人泡在一起,有时候又讨厌这样。”
“是你把苏志文介绍给沈碧云的吗?”
“不!当然不是,”她断然否认。
但林仲杰觉得她这种急于否认的反应恰恰说明了相反的答案。
“我们调查过了,凡是进入这个‘上海的香艳记忆’现场的人,都需要邀请函,你你跟苏志文认识,你的姐姐方琪说,你本人不需要那东西,却问她要了一张邀请函,你说有朋友要来。”
曾雨杉的脸变得红一阵白一阵的。
林仲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好吧,我是给了他一张邀请函,他说他从来没参加过像样的酒会,想来见识见识,他求我,让他开开眼界,所以我就……”曾雨杉忽然变得愤怒起来,她提高了嗓门,“但我没想到,他会跟我妈扯在一起,这我绝对没想到,我没想到!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大混蛋!”
“你妈知道你跟他之间的事吗?”
“她不知道,我跟他没什么联系,我早就说过了,我们只是通通电话而已。”她焦躁地说。
“好吧,现在请你再说说,案发当晚,你都做了些什么,就从你跟沈碧云吵架开始说起。”
“这我已经说过了。”
“请你再说一遍。”
林仲杰一共见过曾雨杉三次,每次她给他留下的印象都有所不同。第一次盘问,她显得对苏志文的死漠不关心,时不时冷笑,对她母亲沈碧云的婚姻报以尖酸的挖苦,第二次,她变成了通情达理的沈家三女儿,谦恭有礼,时常微笑,为母亲的身体状况担忧,第三次,她像是一个斗士,而不是一个普通办公室文员,句句话都充满理想和奉献精神,好像只要有需要,她随时愿意为奉献她的所有存款、器官乃至生命。
这一次呢?林仲杰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立刻从她身上捕捉到一种不安的情绪。她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也许她还没决定今天要扮演什么角色。
“曾小姐,你是在力宏猎头公司做办公室文员,是不是?”林仲杰问道。
“是的。”她答得很快。
“除了在力宏猎头公司工作以外,我们知道你还参加了一些公益组织。”
“是的,那是我的兴趣和理想。”她的目光冷冰冰的。
“你是否曾经在A区义工站担任心理辅导义工?”
“是的。”她的不安加深了,皱起了眉头。
“你现在的爱人向兵就是你在A区义工站工作时,义工站指派给你的心理辅导对象是不是?”林仲杰慢悠悠地问道。
“是的,我就是在跟他沟通的过程中,了解他,帮助他的。他遭遇过失败,心理很脆弱,需要帮助,有时候也会很冲动,但是我相信他是不会杀人的……”一对淡褐色眼珠左右滑动着。
她企图把话题引向她的丈夫,林仲杰决定不予理会。
“在去A区义工站工作之前,你还在别的机构做过义工工作吗?”
“没有了。”她斩钉截铁地说。
“你再好好想想。”
“的确没有了,大学里我只是在业余时间帮助学校里一些困难同学募集捐款罢了,这应该无可厚非吧。”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挑衅的光。
“据你的几个大学同学反应,大学时,你曾在网上自己建立了一个义工站,目标是帮助失业和失恋的人重建信心。这个义工站的名字叫‘手拉手’。”
“那又怎么样?这是几年前的事了。”被人楸勒住尾巴,她很不高兴。
“是三年前。”林仲杰纠正道。他很高兴地欣赏着她脸上的微妙变化。“你在沈碧云跟苏志文结婚前,是否认识苏志文?”他问道。
“不认识。”她断然说。
“我们在给你发帖的人当中,找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林仲杰冷峻地盯着曾雨杉的眼睛,“是苏志文的。他三年来没有换过手机号码。你如何解释这件事?”
这个问题令她措手不及。
“当时……是有几个人跟我联系,但是我从来没有……”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回了他的话,还说个别联系。时间是2004年1月8日,”林仲杰看着桌上的资料,他相信曾雨杉早就不记得她自己当时写过些什么了,这些三年前的电脑记录,也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的,她自己想要搜索到恐怕已经不可能了,“在2004年2月1日,苏志文又在你的留言后面回复说你是个可爱的好女孩,跟你聊过之后,他觉得受益匪浅,决定去找一份工作。你要不要看看当时你是怎么回答他这些话的?”
曾雨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手里的那堆纸,眼神呆滞。
“我不记得了。”她轻声说。
“你说,”林仲杰念出声来,“谢谢苏同学,经过接触,你是个可爱温柔又有独特个人魅力的男子,相信你不仅能很快找到工作,也会很快俘虏女同事的心。我就已经被你俘虏了。……这是你的原话。曾雨杉,你不仅认识死者,还跟死者有过一定程度的接触,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林仲杰像扔石头一样,把最后几句话扔了出去。曾雨杉的脸红了,她呆呆地坐在那里,两只手扭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对,我跟他是认识,但网上的话怎么能作数呢?我是说过那些又怎么样?能说明什么?”
她天性好斗,爱争辩,这是从小娇生惯养又总觉得自己被忽视的那种人的典型特征,林仲杰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听她的废话上,所以,她话音刚落,他就说:
“你跟他之间的对话表明你认识他,跟他不止一次见过面,你对他的情况很了解,你还对他很有好感,苏志文看起来也很听你的话,在跟你聊过之后没多久,也就是2004年的4月,他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在春天交谊舞学校担任交谊舞老师。你好像还有跟你的辅导对象谈恋爱的习惯,曾雨杉,你到底跟他是什么关系?!”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蓦然变得严厉起来,把她吓得浑身跳了跳。
她低头沉吟片刻。
“好吧。我是跟他很熟,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又怎么样?!”
林仲杰发现“那又怎么样”这句话是她的口头禅。
“本来是没怎么样,但是苏志文死了,而你隐瞒了你跟他之间的关系,那就大有关系了。”林仲杰严肃地注视着她,“现在请你说一下,你跟苏志文熟到什么程度?”
曾雨杉看了他好一会儿,似乎意识到自己的任性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于是,她改变了策略。她朝他笑了笑,她很擅长微笑,林仲杰想,但笑得很假。
“其实我跟他没什么,真的。”她仰起头,那一脸春意好像准备开始回忆一段美丽的往事,但是她一开口,口气却冷漠得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帮他还了债。他那时候欠了房东三个月的房租,一看见我,就说自己没钱吃饭,穷得叮当响,但是我看他穿的衣服却很体面,老人头的鞋,擦得很亮,衬衫衣服都有牌子,整整齐齐地挂在一个简易的柜子里,他不抽烟,我问他为什么不抽,他反问我,你喜欢我抽烟吗,如果你喜欢,我就抽一支给你看,然后他就点着了一支烟,随后又立刻掐灭了,他说,你不喜欢,我看见你皱眉头了,看,为了你,我一个穷人浪费了一支烟……典型的坏痞子!”曾雨杉笑了笑,但立刻又收住了,“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是啊,我有一阵子跟他挺熟的,但那又怎么样?”
“苏志文工作以后,你们之间有来往吗?”
“有时候通通电话,他工作以后就很忙。”曾雨杉面无表情地说。
“据我们调查,他很喜欢跟有钱的女人打交道。”
“也不是,他很随性。有时候喜欢跟有钱的人泡在一起,有时候又讨厌这样。”
“是你把苏志文介绍给沈碧云的吗?”
“不!当然不是,”她断然否认。
但林仲杰觉得她这种急于否认的反应恰恰说明了相反的答案。
“我们调查过了,凡是进入这个‘上海的香艳记忆’现场的人,都需要邀请函,你你跟苏志文认识,你的姐姐方琪说,你本人不需要那东西,却问她要了一张邀请函,你说有朋友要来。”
曾雨杉的脸变得红一阵白一阵的。
林仲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好吧,我是给了他一张邀请函,他说他从来没参加过像样的酒会,想来见识见识,他求我,让他开开眼界,所以我就……”曾雨杉忽然变得愤怒起来,她提高了嗓门,“但我没想到,他会跟我妈扯在一起,这我绝对没想到,我没想到!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大混蛋!”
“你妈知道你跟他之间的事吗?”
“她不知道,我跟他没什么联系,我早就说过了,我们只是通通电话而已。”她焦躁地说。
“好吧,现在请你再说说,案发当晚,你都做了些什么,就从你跟沈碧云吵架开始说起。”
“这我已经说过了。”
“请你再说一遍。”
“凌戈姐姐,你的头发好漂亮。”方晓曦摸着凌戈的头发赞叹道。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我上次已经说过了,我什么也不知道,也没去过储藏室。向兵走出客厅后,我就跟我妈吵了一架,后来我就到去园子里找向兵了,我没找到,接着我走出大门去找他,也没找到,后来我就回来了。”曾雨杉语速很快,显然她很不耐烦复述这段话。
“我们调查过你们家附近的邻居和小卖店里,他们都一致反应那天除了8点的时候,你们家有客人离开外,后来你们家没人出过大门。8点离开的是简律师。”林仲杰平静地说,他对这种盘问对象一贯的抵赖和隐瞒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他们就像进了锅的虾,多少总要扑腾几下的,但是有几个能坚持下来的?
曾雨杉不是犯罪老手,跟警察打交道也许还是生平头一遭,应该说,她很有战斗力,也很有耐心,但在他眼里,她仍旧是一只注定要死的入锅虾。
他的话让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皱起了眉头。
林仲杰没有给她时间重整旗鼓,紧接着问道:“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去了园子,然后走出了大门。”她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像在试探他究竟知道多少,林仲杰很熟悉这种态度上的转变,在种时候,强硬的态度可以让对方很快屈服。于是他说:“曾雨杉,我再问你一遍,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她看着他,终于生气地叫了出来:
“好吧,我开门朝外看了看,没出去,那又怎么样?!”
“打开大门后你看到了什么?”林仲杰口气稍缓。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本来是想找向兵的,但是没找到。我去找向兵的。我没找到”她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她跟向兵有仇吗?为什么一直把焦点引向他?如果有仇为什么嫁给他?林仲杰是个传统的人,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不喜欢女人背叛丈夫的行为。
“请再说一遍,你离开客厅后的行踪。”他冷冷地说。
她怒气冲冲地盯着他,对她刻意忽视自己回答中的关键词感到愤愤不平。
她用三秒钟平复了自己的情绪,随后她下意识地昂了昂头,用一种修饰性的语调说:“好吧,我再说一遍也无妨,我离开客厅后,直接去了园子,在那里找了一圈没找到向兵,就打开大门朝外看了看,也没看到他,于是我就通过厨房的门回到了客厅。那时候客厅里只有章玉芬在收拾碗筷。”
“你是怎么进的厨房?”林仲杰记得章玉芬说厨房的门关着。
“我有钥匙。”
“接着呢?”
“我上楼去敲妈的房门,她不肯开门。”
“那时候是几点?”
“我没看表。”
“你姐姐方琪是9点打完电话的,如果你没看见她,有可能她还在打电话,所以那时候也许是8点半至9点之间。”
“不知道。我没看表。”她冷冰冰地说。
“接着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呆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呆了多久,大概有半小时,我又去敲我妈的门,她还是不肯开。”曾雨杉露出苦笑,“于是我下了楼,那时候大姐刚关了客厅里的电视。后来我又到园子里去了,我看见向兵了,于是我们就一起上了楼。”
“你是说,你敲了两次沈碧云的房门,她都没开?”
“是的。”她重重点了点头。
“第二次敲沈碧云的门是几点?”
“如果你说那时候是9点不到,那么那时候已经过了9点了。”
林仲杰看着手头的资料说:“可是有人证实说,那天晚上,在9点前,你没有敲过你妈的房门。”
她显然被吓了一跳,随后变了脸色,嚷道:“一定是方晓曦!一定是这个死丫头!她一向就爱跟我过不去,她是个撒谎精!她以为她的房间在我旁边,就可以作伪证了吗?” “除了她,还有一个人也证实了这一点。”
“谁?”
“沈碧云。她说她没在9点前听见你敲门,她很肯定地说,你敲门的时候恰好是9点45分,她不给你开门是因为来了一个电话,简律师打来的,他们约好他到家后要通个电话,电话记录我们已经查过了,确有此事。”
“啊!”她惊叫了一声,但没有争辩,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说,“好吧,我是在那时候敲门的,那又怎么样?”
她再次甩出了这句话,但是口气中的战斗力已经削弱了一半。
“请你再说一遍你那天晚上去园子以后的行踪。”
“天哪!”曾雨杉听到他这句话好像快疯了。不过当她正视林仲杰的时候,她意识到,跟警察撒娇是没用的,她又叹了口气,说:“我去园子,打开大门,没找到向兵,后来回了自己的房间呆了一会儿,我想去找我妈,后来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第二次回自己房间时大概几点?”
“不知道,可能过了9点了吧。”
“根据方琪的证词,她在客厅再遇到你时,应该是10点多,当时你在哭。”
“是的。”她低声说。
“你在这之前有没有下过楼?”
“没有。”
林仲杰看了她一会儿,仿佛在等待她更改答复。但是她只是不安地把目光移开了。
“有人看见你在9点35分左右,偷偷摸摸地上楼,没有穿鞋,手里好像还抱着什么东西。”林仲杰冷峻地说,这是一个小时前,另一组人刚刚从方柔枝嘴里获得的信息。人就是这样,当感到自己受到威胁时,她就会咬出别人来。方柔枝害怕的是黑影的事。
他发现自己丢出去的这块石头正好砸中曾雨杉的脑门。她当然没想到,她偷偷上楼的时候,方柔枝正好从厨房出来。她的脑子乱了,顿时变得惊慌失措,她嘴唇哆嗦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说什么?这,这不可能。我,我没有,不,肯定,不可能……”她失去了定力。
林仲杰无动于衷地看着她。
“我提醒你,曾雨杉,想清楚再说话,警方不是在跟你聊家常。”他说。
她又花了几秒钟平复情绪。
“我不穿鞋上楼,这是我的自由,这是我的家,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表情紧张地强辩道。
“我们调查了本市所有的拍卖行和书画交易场所,昨天得到消息,有人在5月8日上午抛出了两幅黄亚柳的画和一幅沈谦一的画,都是真迹,价值我暂且不说,但经照片辨认,对方肯定抛售的人是你。”林仲杰已经听腻了她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辩解,他不想再跟她绕圈子了。
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忽然闪过一道自信傲慢的光,好像在说,那些是我妈给我的,不可以吗?
林仲杰没让她开口。
“别跟我说,是你妈让你去卖那些画的,我们的人刚刚跟沈碧云聊过,当她听说沈谦一的画也失窃之列后,暴跳如雷,立刻修改了她上一次的证词,她说她从来没有把那三幅画交给你过,也从来就反对你参加公益事业。”
曾雨杉脸上的光倏地黯淡下来,看起来,她深受打击。林仲杰决定把她逼进死角。
“那天下午,你跟方琪在客厅里聊过那幅沈谦一的画,当你听说那幅画就放在储藏室后,你就决心去把它偷出来。所以那天晚上9点35分左右,你是刚刚从储藏室偷完画出来,你为了不想被人发现,你连鞋也没穿,可惜有人在你背后看见了你,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后来沈碧云指派方琪核对储藏室的物品,方琪猜出是你偷了画,所以她故意隐瞒了丢失了沈谦一真迹的事,她说只丢失了两幅画。这一点,方琪自己已经承认了,就在一个小时前,我们的人盘问完你母亲,又盘问了她。”
她绝望地看着他,像木偶一样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林仲杰担心她会立刻倒下来。
过了大约一分钟,她才好像活了过来。
“没错,画是我偷的,但我不是贼,我妈答应我要捐出5幅画支持慈善事业,我都跟别人说好了,那些生病的孩子等着钱用,你不知道那些钱对他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但是说好的事,我妈反悔了,她总是这样,答应的事总是反悔,她是个最没信用的人!我只是拿我应该得的。”她眼神呆滞地望着前方。
“你是怎么进储藏室的?”林仲杰冷漠地问道。
“我看见储藏室的门比平时移出来几厘米,一拉才知道门没锁。”她道。林仲杰想,她肯定一直在研究那道门。
“你在储藏室看见什么了?”
“我只看见地上有碎瓶子,”曾雨杉望着他,忽然热泪盈眶,“但是我没看那个箱子,我很慌,翻了几个箱子,找到画就走了,我想快点离开,如果我知道他在箱子里,我会救他的。我没杀人,我不可能杀他,我爱他。”
说完这些,她双手捂住脸失声痛哭。
“我们调查过你们家附近的邻居和小卖店里,他们都一致反应那天除了8点的时候,你们家有客人离开外,后来你们家没人出过大门。8点离开的是简律师。”林仲杰平静地说,他对这种盘问对象一贯的抵赖和隐瞒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他们就像进了锅的虾,多少总要扑腾几下的,但是有几个能坚持下来的?
曾雨杉不是犯罪老手,跟警察打交道也许还是生平头一遭,应该说,她很有战斗力,也很有耐心,但在他眼里,她仍旧是一只注定要死的入锅虾。
他的话让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皱起了眉头。
林仲杰没有给她时间重整旗鼓,紧接着问道:“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去了园子,然后走出了大门。”她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像在试探他究竟知道多少,林仲杰很熟悉这种态度上的转变,在种时候,强硬的态度可以让对方很快屈服。于是他说:“曾雨杉,我再问你一遍,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她看着他,终于生气地叫了出来:
“好吧,我开门朝外看了看,没出去,那又怎么样?!”
“打开大门后你看到了什么?”林仲杰口气稍缓。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本来是想找向兵的,但是没找到。我去找向兵的。我没找到”她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她跟向兵有仇吗?为什么一直把焦点引向他?如果有仇为什么嫁给他?林仲杰是个传统的人,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不喜欢女人背叛丈夫的行为。
“请再说一遍,你离开客厅后的行踪。”他冷冷地说。
她怒气冲冲地盯着他,对她刻意忽视自己回答中的关键词感到愤愤不平。
她用三秒钟平复了自己的情绪,随后她下意识地昂了昂头,用一种修饰性的语调说:“好吧,我再说一遍也无妨,我离开客厅后,直接去了园子,在那里找了一圈没找到向兵,就打开大门朝外看了看,也没看到他,于是我就通过厨房的门回到了客厅。那时候客厅里只有章玉芬在收拾碗筷。”
“你是怎么进的厨房?”林仲杰记得章玉芬说厨房的门关着。
“我有钥匙。”
“接着呢?”
“我上楼去敲妈的房门,她不肯开门。”
“那时候是几点?”
“我没看表。”
“你姐姐方琪是9点打完电话的,如果你没看见她,有可能她还在打电话,所以那时候也许是8点半至9点之间。”
“不知道。我没看表。”她冷冰冰地说。
“接着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呆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呆了多久,大概有半小时,我又去敲我妈的门,她还是不肯开。”曾雨杉露出苦笑,“于是我下了楼,那时候大姐刚关了客厅里的电视。后来我又到园子里去了,我看见向兵了,于是我们就一起上了楼。”
“你是说,你敲了两次沈碧云的房门,她都没开?”
“是的。”她重重点了点头。
“第二次敲沈碧云的门是几点?”
“如果你说那时候是9点不到,那么那时候已经过了9点了。”
林仲杰看着手头的资料说:“可是有人证实说,那天晚上,在9点前,你没有敲过你妈的房门。”
她显然被吓了一跳,随后变了脸色,嚷道:“一定是方晓曦!一定是这个死丫头!她一向就爱跟我过不去,她是个撒谎精!她以为她的房间在我旁边,就可以作伪证了吗?” “除了她,还有一个人也证实了这一点。”
“谁?”
“沈碧云。她说她没在9点前听见你敲门,她很肯定地说,你敲门的时候恰好是9点45分,她不给你开门是因为来了一个电话,简律师打来的,他们约好他到家后要通个电话,电话记录我们已经查过了,确有此事。”
“啊!”她惊叫了一声,但没有争辩,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说,“好吧,我是在那时候敲门的,那又怎么样?”
她再次甩出了这句话,但是口气中的战斗力已经削弱了一半。
“请你再说一遍你那天晚上去园子以后的行踪。”
“天哪!”曾雨杉听到他这句话好像快疯了。不过当她正视林仲杰的时候,她意识到,跟警察撒娇是没用的,她又叹了口气,说:“我去园子,打开大门,没找到向兵,后来回了自己的房间呆了一会儿,我想去找我妈,后来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第二次回自己房间时大概几点?”
“不知道,可能过了9点了吧。”
“根据方琪的证词,她在客厅再遇到你时,应该是10点多,当时你在哭。”
“是的。”她低声说。
“你在这之前有没有下过楼?”
“没有。”
林仲杰看了她一会儿,仿佛在等待她更改答复。但是她只是不安地把目光移开了。
“有人看见你在9点35分左右,偷偷摸摸地上楼,没有穿鞋,手里好像还抱着什么东西。”林仲杰冷峻地说,这是一个小时前,另一组人刚刚从方柔枝嘴里获得的信息。人就是这样,当感到自己受到威胁时,她就会咬出别人来。方柔枝害怕的是黑影的事。
他发现自己丢出去的这块石头正好砸中曾雨杉的脑门。她当然没想到,她偷偷上楼的时候,方柔枝正好从厨房出来。她的脑子乱了,顿时变得惊慌失措,她嘴唇哆嗦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说什么?这,这不可能。我,我没有,不,肯定,不可能……”她失去了定力。
林仲杰无动于衷地看着她。
“我提醒你,曾雨杉,想清楚再说话,警方不是在跟你聊家常。”他说。
她又花了几秒钟平复情绪。
“我不穿鞋上楼,这是我的自由,这是我的家,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表情紧张地强辩道。
“我们调查了本市所有的拍卖行和书画交易场所,昨天得到消息,有人在5月8日上午抛出了两幅黄亚柳的画和一幅沈谦一的画,都是真迹,价值我暂且不说,但经照片辨认,对方肯定抛售的人是你。”林仲杰已经听腻了她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辩解,他不想再跟她绕圈子了。
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忽然闪过一道自信傲慢的光,好像在说,那些是我妈给我的,不可以吗?
林仲杰没让她开口。
“别跟我说,是你妈让你去卖那些画的,我们的人刚刚跟沈碧云聊过,当她听说沈谦一的画也失窃之列后,暴跳如雷,立刻修改了她上一次的证词,她说她从来没有把那三幅画交给你过,也从来就反对你参加公益事业。”
曾雨杉脸上的光倏地黯淡下来,看起来,她深受打击。林仲杰决定把她逼进死角。
“那天下午,你跟方琪在客厅里聊过那幅沈谦一的画,当你听说那幅画就放在储藏室后,你就决心去把它偷出来。所以那天晚上9点35分左右,你是刚刚从储藏室偷完画出来,你为了不想被人发现,你连鞋也没穿,可惜有人在你背后看见了你,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后来沈碧云指派方琪核对储藏室的物品,方琪猜出是你偷了画,所以她故意隐瞒了丢失了沈谦一真迹的事,她说只丢失了两幅画。这一点,方琪自己已经承认了,就在一个小时前,我们的人盘问完你母亲,又盘问了她。”
她绝望地看着他,像木偶一样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林仲杰担心她会立刻倒下来。
过了大约一分钟,她才好像活了过来。
“没错,画是我偷的,但我不是贼,我妈答应我要捐出5幅画支持慈善事业,我都跟别人说好了,那些生病的孩子等着钱用,你不知道那些钱对他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但是说好的事,我妈反悔了,她总是这样,答应的事总是反悔,她是个最没信用的人!我只是拿我应该得的。”她眼神呆滞地望着前方。
“你是怎么进储藏室的?”林仲杰冷漠地问道。
“我看见储藏室的门比平时移出来几厘米,一拉才知道门没锁。”她道。林仲杰想,她肯定一直在研究那道门。
“你在储藏室看见什么了?”
“我只看见地上有碎瓶子,”曾雨杉望着他,忽然热泪盈眶,“但是我没看那个箱子,我很慌,翻了几个箱子,找到画就走了,我想快点离开,如果我知道他在箱子里,我会救他的。我没杀人,我不可能杀他,我爱他。”
说完这些,她双手捂住脸失声痛哭。
到了火车站,凌戈的脑海里还不断闪现出苏志文在雨中一边流泪一边往前走的情景,不过是挨顿打啊,他至于伤心欲绝吗?都38岁了,还像个小男孩那样趴在老太太腿上哭,还提出了离婚,真是不可思议,凌戈虽然心里很同情他,但还是觉得有点别扭,苏志文也太没男子气了。但是试想,如果有个男人趴在她腿上哭,还是个那么英俊的男人,她大概也会缴械的吧,因为女人就是心软。
有一次,简东平也曾经趴在她腿上,不过不是哭,而是大笑,因为她给他看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你以前原来是这样的,好胖啊,哈哈,肉圆,肉圆。”他一边说一边笑,她当时真想揍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她腿上格格笑,她心软了,她最后只是拉了拉他的头发叫滚起来。所以,虽然沈老太太年纪大了,但她毕竟是女人,看到她的小丈夫伤心成那样,一定是非常心疼的。凌戈总觉得沈老太太对苏志文的态度,始终像妈妈对儿子。
她很想立刻把这件事告诉简东平,但一想到他前一天对自己的戏弄和他两年来对她一贯的讥讽,她心里就觉得非常难受,所以犹豫了半天,她最后还是放弃了。
节省电话费!跟你这大冰箱说话,就是要节省电话费,因为我不想花了钱还受气,我是个现实的女人!凌戈对自己说。
256,火车站到底有没有跟这个数字有关的小旅馆呢?她已经把所有分布在火车站附近小旅馆的名字都记录在她的小本子上了,一共是67家,真够多的,因为有些旅馆搬家了,有些又更名了,所以到现在她才跑一半,还有34家没跑。这34家都分布在火车站的外围。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周谨的行李。其实真的找到周谨的行李凌戈也不见会得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周谨很可能已经出事了。想到这里,她的心就往下一沉。
两个小时后,她在火车站外围的马路上走了好大一圈,没有找到跟那两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她沮丧地用铅笔划掉她刚刚跑过的10家旅馆,看看腕上的手表,快12点了,今天早饭她吃的是章玉芬做的玉米粥和薄煎饼,在饭桌上她没敢多吃,所以早就饿了,她决定去便利店买个肉松面包充饥,一个人的午饭就是好对付。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林仲杰打来的。
“小戈,你在哪里?”林仲杰的声音永远让凌戈听了犯怵,虽然她从小就认识他。林仲杰是凌戈父亲多年的老朋友。
“我,我在火车站,简东平让我帮他拿点东西。”她心里有些愧疚,因为不得不对尊敬的林叔叔撒谎,简东平曾关照她先不要把寻找周谨行李的事告诉林仲杰。
“你这丫头真老实,怎么老被他指挥。”林仲杰叹了口气,问道,“你昨天住在那里有什么收获?” 凌戈把前一天跟简东平说过的情况,省去了麻将和鱼翅,又跟林仲杰说了一遍。她没有把苏志文跟方琪的事说出来,她准备先告诉简东平后再作定论,虽然很生他的气,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习惯听他的话,想想就窝囊。
“凌戈,辛苦你了。”听完她的报告,林仲杰道。
听出林仲杰打算挂电话了,凌戈忽然想起简东平提过的事。
“林叔叔!不,林伯伯!”她叫道。
“嗯?”
“我看了口供资料,我发现,里面有个问题。”她咽了一口唾沫,鼓足勇气说。
“哦,什么问题?”
“方晓曦说,她曾经在储藏室看见过一个竹编小箱子,但是后来现场勘查里没提到这个箱子,我觉得,”凌戈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成熟冷静,她放慢语速说,“应该问沈碧云要几个月前储藏室的清单核对一下。”
“小戈,不错啊,开窍啦!哈哈!”听了她的话,一贯严肃的林仲杰笑出声来。
难得在工作中受到夸奖,凌戈开心得连脸都红了,心里对简东平涌出一大堆感激,是啊,虽然他嘴巴坏,爱讽刺人,但出的主意倒都是好主意,次次都能真的帮到她。
“林叔叔你也想到了?”
“是啊,我已经向沈碧云要了,嗯,小戈,不错,继续努力。对了,别忘了把检查写得深刻点,上次那份实在太短,我是无所谓,但交上去不行啊。”林仲杰笑道。
“林叔叔,你放心吧,这次的检查是简东平帮我修改过的,有一千五百多字呢,写得可好了,谁看了都感动。”凌戈想到简东平曾经深夜替她赶工,写完了那份检查,骤然就原谅了他对她的刺伤。
“看来他对你还不错啊。”林仲杰笑道,“小戈,昨天还有人问我你有没有对象呢,你要跟简东平说说这事,别让那小子自我感觉太好了。”
“我知道了。”凌戈甜丝丝地笑着挂了电话,心里琢磨不知道是谁在打听她的事,会不会是给她吃话梅的小郑?
她走进便利店,买了一个肉松面包,一根热气腾腾的台湾香肠和两串香菇贡丸,以前她不舍得在便利店里买热食吃,觉得太贵,但今天心情好外加肚子饿,干脆吃个痛快。她在便利店狼吞虎咽地吃完了她的午餐,正准备离开,忽然想到便利店的营业员也许会知道这附近的旅馆信息,不妨问问。
“小姐,请问这里有没有256旅馆?”她索性把数字嵌在了旅馆的前面。
营业员正忙着,头也不抬地说:“256旅馆是没有,不过256饭店就在前面。”
凌戈脑门一亮。
“前面?在哪儿啊?”她东张西望,急急地问道。
“外面外面,墙上写着,自己去看。”营业员不耐烦地用下巴往外店门外一指。
凌戈走出便利店,很快在便利店旁边的一堵灰墙上看到一行歪歪扭扭,用红色颜料写的字,“此巷256号,胜利饭店,住宿吃饭,往前走。”这行字前面还加了一个红色的大箭头。可能是为了让住宿者看清楚门牌号,这行字中“256”那个数字写得特别大。凌戈走了一段后发现这个广告至少重复了三遍,后来的那些广告都省去了饭店的名字,直接写成了“此巷256号,住宿吃饭。”256出现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戈不知道那家旅馆是否是她要找的,但她决定试试。
有一次,简东平也曾经趴在她腿上,不过不是哭,而是大笑,因为她给他看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你以前原来是这样的,好胖啊,哈哈,肉圆,肉圆。”他一边说一边笑,她当时真想揍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她腿上格格笑,她心软了,她最后只是拉了拉他的头发叫滚起来。所以,虽然沈老太太年纪大了,但她毕竟是女人,看到她的小丈夫伤心成那样,一定是非常心疼的。凌戈总觉得沈老太太对苏志文的态度,始终像妈妈对儿子。
她很想立刻把这件事告诉简东平,但一想到他前一天对自己的戏弄和他两年来对她一贯的讥讽,她心里就觉得非常难受,所以犹豫了半天,她最后还是放弃了。
节省电话费!跟你这大冰箱说话,就是要节省电话费,因为我不想花了钱还受气,我是个现实的女人!凌戈对自己说。
256,火车站到底有没有跟这个数字有关的小旅馆呢?她已经把所有分布在火车站附近小旅馆的名字都记录在她的小本子上了,一共是67家,真够多的,因为有些旅馆搬家了,有些又更名了,所以到现在她才跑一半,还有34家没跑。这34家都分布在火车站的外围。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周谨的行李。其实真的找到周谨的行李凌戈也不见会得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周谨很可能已经出事了。想到这里,她的心就往下一沉。
两个小时后,她在火车站外围的马路上走了好大一圈,没有找到跟那两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她沮丧地用铅笔划掉她刚刚跑过的10家旅馆,看看腕上的手表,快12点了,今天早饭她吃的是章玉芬做的玉米粥和薄煎饼,在饭桌上她没敢多吃,所以早就饿了,她决定去便利店买个肉松面包充饥,一个人的午饭就是好对付。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林仲杰打来的。
“小戈,你在哪里?”林仲杰的声音永远让凌戈听了犯怵,虽然她从小就认识他。林仲杰是凌戈父亲多年的老朋友。
“我,我在火车站,简东平让我帮他拿点东西。”她心里有些愧疚,因为不得不对尊敬的林叔叔撒谎,简东平曾关照她先不要把寻找周谨行李的事告诉林仲杰。
“你这丫头真老实,怎么老被他指挥。”林仲杰叹了口气,问道,“你昨天住在那里有什么收获?” 凌戈把前一天跟简东平说过的情况,省去了麻将和鱼翅,又跟林仲杰说了一遍。她没有把苏志文跟方琪的事说出来,她准备先告诉简东平后再作定论,虽然很生他的气,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习惯听他的话,想想就窝囊。
“凌戈,辛苦你了。”听完她的报告,林仲杰道。
听出林仲杰打算挂电话了,凌戈忽然想起简东平提过的事。
“林叔叔!不,林伯伯!”她叫道。
“嗯?”
“我看了口供资料,我发现,里面有个问题。”她咽了一口唾沫,鼓足勇气说。
“哦,什么问题?”
“方晓曦说,她曾经在储藏室看见过一个竹编小箱子,但是后来现场勘查里没提到这个箱子,我觉得,”凌戈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成熟冷静,她放慢语速说,“应该问沈碧云要几个月前储藏室的清单核对一下。”
“小戈,不错啊,开窍啦!哈哈!”听了她的话,一贯严肃的林仲杰笑出声来。
难得在工作中受到夸奖,凌戈开心得连脸都红了,心里对简东平涌出一大堆感激,是啊,虽然他嘴巴坏,爱讽刺人,但出的主意倒都是好主意,次次都能真的帮到她。
“林叔叔你也想到了?”
“是啊,我已经向沈碧云要了,嗯,小戈,不错,继续努力。对了,别忘了把检查写得深刻点,上次那份实在太短,我是无所谓,但交上去不行啊。”林仲杰笑道。
“林叔叔,你放心吧,这次的检查是简东平帮我修改过的,有一千五百多字呢,写得可好了,谁看了都感动。”凌戈想到简东平曾经深夜替她赶工,写完了那份检查,骤然就原谅了他对她的刺伤。
“看来他对你还不错啊。”林仲杰笑道,“小戈,昨天还有人问我你有没有对象呢,你要跟简东平说说这事,别让那小子自我感觉太好了。”
“我知道了。”凌戈甜丝丝地笑着挂了电话,心里琢磨不知道是谁在打听她的事,会不会是给她吃话梅的小郑?
她走进便利店,买了一个肉松面包,一根热气腾腾的台湾香肠和两串香菇贡丸,以前她不舍得在便利店里买热食吃,觉得太贵,但今天心情好外加肚子饿,干脆吃个痛快。她在便利店狼吞虎咽地吃完了她的午餐,正准备离开,忽然想到便利店的营业员也许会知道这附近的旅馆信息,不妨问问。
“小姐,请问这里有没有256旅馆?”她索性把数字嵌在了旅馆的前面。
营业员正忙着,头也不抬地说:“256旅馆是没有,不过256饭店就在前面。”
凌戈脑门一亮。
“前面?在哪儿啊?”她东张西望,急急地问道。
“外面外面,墙上写着,自己去看。”营业员不耐烦地用下巴往外店门外一指。
凌戈走出便利店,很快在便利店旁边的一堵灰墙上看到一行歪歪扭扭,用红色颜料写的字,“此巷256号,胜利饭店,住宿吃饭,往前走。”这行字前面还加了一个红色的大箭头。可能是为了让住宿者看清楚门牌号,这行字中“256”那个数字写得特别大。凌戈走了一段后发现这个广告至少重复了三遍,后来的那些广告都省去了饭店的名字,直接写成了“此巷256号,住宿吃饭。”256出现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戈不知道那家旅馆是否是她要找的,但她决定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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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打听我姐姐的什么?”她问。声音清脆,普通话极其标准。
简东平注视着面前的女孩,五官跟周谨长得很像,却不及周谨一半漂亮。气质虽然显得文静一些,但那多半是因为她戴了副眼镜的关系,她是周谨的妹妹周兰,目前在小镇上的中学担任实习老师,简东平通过凌戈提供的档案资料先找到了周谨的家,随后从邻居嘴里得知了周兰所在的学校。
他的到来令她颇为惊讶,但她还是爽快地接受了简东平的邀请。他们约好在茶坊见面。
“我是你姐姐的朋友,你姐姐好像失踪了,我正在找她。”简东平开门见山地说。
“她欠你钱了?”周兰紧张地问道。
“当然不是。”简东平立刻说。
周兰的表情立刻松弛下来。
“我也有一段时间没跟姐姐联系了。”她懒懒地推了推她的眼镜说。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问道,见周兰脸上露出警觉的神色,马上又补充道,“你姐姐从今年3月起一直在给我们报社的旅游版写专栏,她本来答应5月长假后交稿的,但长假过后,她没有交稿,而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任何消息,无论怎么联系都没办法找到她。”
周兰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
“这么说,你就是那个简编辑?!”她兴奋地指着他问道。
“对,应该是我,周琴向你提起过我?”
“她说跟他联系的是个很文雅的年轻编辑,她本来以为杂志社的编辑都是老头,所以看见年轻人特别兴奋”周兰笑着点头,“我姐姐一定也对你表示过好感吧。”
简东平笑而不答,他还真不好回答这问题。
“别误会,我姐姐没别的意思,她只是常把喜欢说成爱。但当她真的爱上谁,她就会说那是喜欢不是爱。这就是她。她跟别人不一样。”周兰语调柔和地说,嘴角微微漾起笑容,简东平发现她们姐妹俩的感情很好,这种好,不仅仅是单纯的血肉亲情,还包含了朋友之间的理解和欣赏,跟尔虞我诈的沈家姐妹相比,周氏姐妹的感情让人觉得温暖。
“你看过她写的文章吗?”简东平问。
“她把你们报社的网址给过我,我看过我姐的文章,电子版的。”
“有什么感想?”
周兰望着面前的奶茶,轻轻叹了口气:“这些事她以前跟我说过一些,这些年她在外面漂泊,经历了很多。”
“我有一次听她说,她是做了一件错事才离家出走的,她放火烧了房子。”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周兰,他看见眼镜片后闪过一道惊异的目光。
“她跟你说过这事?”
“对啊,不过没说理由。”简东平用轻松的语调问道,“她为什么烧房子?”
周兰沉默片刻后才开口。
“既然她连这事也告诉你了,说明她真的把你当朋友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朋友。那我也不瞒你了。”周兰的声音暗哑下来,“因为我母亲到学校里当着大家的面把我姐的事都说开了,我姐姐觉得再也没脸去上学了,所以就偷了家里的钱走了,烧房子是为了想报复父母。”她抬起头,犹豫了一下,说,“不知道她有没有跟你说起过,我们两个跟父母的关系很僵,他们并不是坏人,但也许他们这辈人都是这样的,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她跟我说起过。她说你父亲,很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
周兰笑了出来。
“是啊,他那时候老说,铁就是要不断打才能变成钢。”周兰温和地说,“但是他现在年纪大了,患了严重的肾病,腿肿得很厉害,再也打不动人了。他现在有时候也会想起姐姐,所以我说他不是坏人,只是教育方式不对。”
“你父母是不是还报了警?我委托朋友打听周琴家乡的时候,无意中查到了一条报警记录。”
“那是我妈去报的警,事后我爸把她打了一顿,我妈的个性有时候比我爸还要倔。”周兰苦笑道,“后来我姐寄钱回来过,大概前后共寄了三千块吧,其实她烧掉的那些东西根本要不了那么些钱,我妈收到钱后就不再说什么了。她去年春节还盼着我姐姐回来过年呢,你看年纪大了,就都不一样了。”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什么时候?”简东平适时又把这问题拿了出来。
“是5月6日。”周兰口齿很清晰。
“是她打给你的吗?”
“不,是我打给她的,我爸的身体越来越差,我想让她有空回来看看,其实春节的时候我也跟她提过,但我姐这人很记仇,她一直不肯原谅爸妈,虽然嘴上说,好的,我有空回来,但6年了,她一次也没回来过。不过,这次她好像跟前几次有些不一样了。”
“她准备回来了?”简东平连忙问道。
“她说她已经买好了7号回家的火车票。”周兰说到这儿,露出无奈的笑容,“可这次她又食言了,她根本没回家,幸好我没把这消息告诉爸妈,不然他们一定很失望。”
也许周琴这次并没有撒谎,简东平想,难道所谓的去广州只是一个幌子?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你后来还跟她联系过吗?”
“9号我给她打过电话,但她的手机关机了。后来就再也没联系上她。”周兰说,简东平没从她的语气中听出担心和困扰,也许在周谨,一声不响地失踪已经是她的为人风格了,所以连她的家人都已经习惯了。
“你那天给她打电话,她还说过什么?”
周兰想了想。
“她说她现在很幸福,很开心。”周兰目光柔和地说。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事让她这么开心?”
“她说等回来以后再跟我说。对了,她还问我几时结婚。我说还早呢,要到国庆节,她说她这次回家会把礼金先带回来。”周兰好脾气地微笑着,但简东平还是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一丝失望。
“周琴曾经跟我提说起过一个男人,好像这男人骗了她,你知道这件事吗?”他转换了话题。
“当然知道,”周兰把头一歪,撇了撇嘴说,“我姐姐可被那个男人害苦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事情很简单,那个男人是赌徒兼骗子,我姐姐为了讨好他,从家里偷了5000块钱给他还赌债,结果他拿了钱一分没还就逃走了,让我姐姐被对方抓个正着,我姐姐被那个赌场老板安排到他认识的发廊去当妓女,幸亏我姐姐机灵,趁他们不注意逃出去报了警。回来后,她本来想重新开始生活的,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这种地方的人都很保守,她出事的地方又是在本镇的市中心,所以当时有很多人在背后议论她,因为丢了5000块钱,我妈后来又去学校骂她,对我们这种不富裕的家庭来说,5000块的确不是个小数目,虽然我妈是做得过分了一点,不过后来想想也可以理解。”周兰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我姐觉得在家乡再也待不下去了,后来就走了,她说她想去找那个男的算账。那个男人好像对她说过自己的计划,我姐信以为真,就拿了张地图准备找到他。”周兰忽然想到了什么,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来,递到简东平的面前。“你看,这就是骗我姐姐的那个男人,长得一表人才,我姐姐说,为他死都甘心。”
简东平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男人正是6年前的苏志文,身材瘦长的他穿了件蓝衬衫,斜靠在门栏上,眼神温柔地注视着镜头,脸上挂着慵懒的微笑,。
“这照片是谁拍的?”简东平忍不住问道。
“是我姐姐。他送了台照相机给我姐姐,还教会了她拍照。”周兰端详着照片中的苏志文满怀感慨地说,“我姐姐拍了他很多照片,那时候她每天拿着这些照片哭啊哭的,哭得人好心烦。”
“很奇怪,这男人既然有心骗你姐姐,为什么还让她拍下自己的照片,他难道不怕日后她报警或者找到他?”
周兰茫然地摇了摇头。
“我姐姐说,那个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对她很好,百依百顺的,她没想到他会突然走了。所以她可能也想找到他问个明白。”周兰拿起照片抖了抖,“她给了我这张照片,为的就是让我记得这人的长相,如果哪天他再出现在镇上,让我马上跟她联系。”
“那她有没有找到这个男的?”
“她没说,我后来也不问了,我怕提了这事让她伤心。我姐姐这几年过得很苦,她以前一直想上大学,想到大城市去生活,想嫁个好男人,过上好日子,可是后来……”周兰说到这儿眼圈红了,她没再说下去。
简东平注视着面前的女孩,五官跟周谨长得很像,却不及周谨一半漂亮。气质虽然显得文静一些,但那多半是因为她戴了副眼镜的关系,她是周谨的妹妹周兰,目前在小镇上的中学担任实习老师,简东平通过凌戈提供的档案资料先找到了周谨的家,随后从邻居嘴里得知了周兰所在的学校。
他的到来令她颇为惊讶,但她还是爽快地接受了简东平的邀请。他们约好在茶坊见面。
“我是你姐姐的朋友,你姐姐好像失踪了,我正在找她。”简东平开门见山地说。
“她欠你钱了?”周兰紧张地问道。
“当然不是。”简东平立刻说。
周兰的表情立刻松弛下来。
“我也有一段时间没跟姐姐联系了。”她懒懒地推了推她的眼镜说。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问道,见周兰脸上露出警觉的神色,马上又补充道,“你姐姐从今年3月起一直在给我们报社的旅游版写专栏,她本来答应5月长假后交稿的,但长假过后,她没有交稿,而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任何消息,无论怎么联系都没办法找到她。”
周兰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
“这么说,你就是那个简编辑?!”她兴奋地指着他问道。
“对,应该是我,周琴向你提起过我?”
“她说跟他联系的是个很文雅的年轻编辑,她本来以为杂志社的编辑都是老头,所以看见年轻人特别兴奋”周兰笑着点头,“我姐姐一定也对你表示过好感吧。”
简东平笑而不答,他还真不好回答这问题。
“别误会,我姐姐没别的意思,她只是常把喜欢说成爱。但当她真的爱上谁,她就会说那是喜欢不是爱。这就是她。她跟别人不一样。”周兰语调柔和地说,嘴角微微漾起笑容,简东平发现她们姐妹俩的感情很好,这种好,不仅仅是单纯的血肉亲情,还包含了朋友之间的理解和欣赏,跟尔虞我诈的沈家姐妹相比,周氏姐妹的感情让人觉得温暖。
“你看过她写的文章吗?”简东平问。
“她把你们报社的网址给过我,我看过我姐的文章,电子版的。”
“有什么感想?”
周兰望着面前的奶茶,轻轻叹了口气:“这些事她以前跟我说过一些,这些年她在外面漂泊,经历了很多。”
“我有一次听她说,她是做了一件错事才离家出走的,她放火烧了房子。”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周兰,他看见眼镜片后闪过一道惊异的目光。
“她跟你说过这事?”
“对啊,不过没说理由。”简东平用轻松的语调问道,“她为什么烧房子?”
周兰沉默片刻后才开口。
“既然她连这事也告诉你了,说明她真的把你当朋友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朋友。那我也不瞒你了。”周兰的声音暗哑下来,“因为我母亲到学校里当着大家的面把我姐的事都说开了,我姐姐觉得再也没脸去上学了,所以就偷了家里的钱走了,烧房子是为了想报复父母。”她抬起头,犹豫了一下,说,“不知道她有没有跟你说起过,我们两个跟父母的关系很僵,他们并不是坏人,但也许他们这辈人都是这样的,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她跟我说起过。她说你父亲,很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
周兰笑了出来。
“是啊,他那时候老说,铁就是要不断打才能变成钢。”周兰温和地说,“但是他现在年纪大了,患了严重的肾病,腿肿得很厉害,再也打不动人了。他现在有时候也会想起姐姐,所以我说他不是坏人,只是教育方式不对。”
“你父母是不是还报了警?我委托朋友打听周琴家乡的时候,无意中查到了一条报警记录。”
“那是我妈去报的警,事后我爸把她打了一顿,我妈的个性有时候比我爸还要倔。”周兰苦笑道,“后来我姐寄钱回来过,大概前后共寄了三千块吧,其实她烧掉的那些东西根本要不了那么些钱,我妈收到钱后就不再说什么了。她去年春节还盼着我姐姐回来过年呢,你看年纪大了,就都不一样了。”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什么时候?”简东平适时又把这问题拿了出来。
“是5月6日。”周兰口齿很清晰。
“是她打给你的吗?”
“不,是我打给她的,我爸的身体越来越差,我想让她有空回来看看,其实春节的时候我也跟她提过,但我姐这人很记仇,她一直不肯原谅爸妈,虽然嘴上说,好的,我有空回来,但6年了,她一次也没回来过。不过,这次她好像跟前几次有些不一样了。”
“她准备回来了?”简东平连忙问道。
“她说她已经买好了7号回家的火车票。”周兰说到这儿,露出无奈的笑容,“可这次她又食言了,她根本没回家,幸好我没把这消息告诉爸妈,不然他们一定很失望。”
也许周琴这次并没有撒谎,简东平想,难道所谓的去广州只是一个幌子?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你后来还跟她联系过吗?”
“9号我给她打过电话,但她的手机关机了。后来就再也没联系上她。”周兰说,简东平没从她的语气中听出担心和困扰,也许在周谨,一声不响地失踪已经是她的为人风格了,所以连她的家人都已经习惯了。
“你那天给她打电话,她还说过什么?”
周兰想了想。
“她说她现在很幸福,很开心。”周兰目光柔和地说。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事让她这么开心?”
“她说等回来以后再跟我说。对了,她还问我几时结婚。我说还早呢,要到国庆节,她说她这次回家会把礼金先带回来。”周兰好脾气地微笑着,但简东平还是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一丝失望。
“周琴曾经跟我提说起过一个男人,好像这男人骗了她,你知道这件事吗?”他转换了话题。
“当然知道,”周兰把头一歪,撇了撇嘴说,“我姐姐可被那个男人害苦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事情很简单,那个男人是赌徒兼骗子,我姐姐为了讨好他,从家里偷了5000块钱给他还赌债,结果他拿了钱一分没还就逃走了,让我姐姐被对方抓个正着,我姐姐被那个赌场老板安排到他认识的发廊去当妓女,幸亏我姐姐机灵,趁他们不注意逃出去报了警。回来后,她本来想重新开始生活的,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这种地方的人都很保守,她出事的地方又是在本镇的市中心,所以当时有很多人在背后议论她,因为丢了5000块钱,我妈后来又去学校骂她,对我们这种不富裕的家庭来说,5000块的确不是个小数目,虽然我妈是做得过分了一点,不过后来想想也可以理解。”周兰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我姐觉得在家乡再也待不下去了,后来就走了,她说她想去找那个男的算账。那个男人好像对她说过自己的计划,我姐信以为真,就拿了张地图准备找到他。”周兰忽然想到了什么,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来,递到简东平的面前。“你看,这就是骗我姐姐的那个男人,长得一表人才,我姐姐说,为他死都甘心。”
简东平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男人正是6年前的苏志文,身材瘦长的他穿了件蓝衬衫,斜靠在门栏上,眼神温柔地注视着镜头,脸上挂着慵懒的微笑,。
“这照片是谁拍的?”简东平忍不住问道。
“是我姐姐。他送了台照相机给我姐姐,还教会了她拍照。”周兰端详着照片中的苏志文满怀感慨地说,“我姐姐拍了他很多照片,那时候她每天拿着这些照片哭啊哭的,哭得人好心烦。”
“很奇怪,这男人既然有心骗你姐姐,为什么还让她拍下自己的照片,他难道不怕日后她报警或者找到他?”
周兰茫然地摇了摇头。
“我姐姐说,那个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对她很好,百依百顺的,她没想到他会突然走了。所以她可能也想找到他问个明白。”周兰拿起照片抖了抖,“她给了我这张照片,为的就是让我记得这人的长相,如果哪天他再出现在镇上,让我马上跟她联系。”
“那她有没有找到这个男的?”
“她没说,我后来也不问了,我怕提了这事让她伤心。我姐姐这几年过得很苦,她以前一直想上大学,想到大城市去生活,想嫁个好男人,过上好日子,可是后来……”周兰说到这儿眼圈红了,她没再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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