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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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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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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01:31:00

第七十六夜 千目
高兴的日子在空气中慢慢变凉,黎正告别了我们,而这个城市也似乎慢慢开始恢复了宁静,纪颜说,可能近年来出现的怪事,多少和返魂香活动频繁有关,而现在它已经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我们的生活自然变的正常了。
“我要远行一趟。”纪颜告诉我的时候并不让我觉得惊讶,他能够在这里呆上半年多已经让我很惊讶了。只是,我略有担心,他已经失去了血的能力,是否还能应付那些古怪的事物。他似乎看出来了,爽朗地笑笑。
“不会有事的,我只是希望多出去走走,李多也会和我一起去,这次可能时间会比较长了,你要多保重。”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没有多说,纪颜也走了,而且带走了那个经常笑个不停的疯丫头,不了,她经历了那件事情后,已经长大了。
猛的离开这么多人,似乎有些寂寞了。

我又接到了采访的任务,一个化妆师。但绝对不是个普通的化妆师,这似乎是句废话,要不然我去采访他做什么。
准确地说,这个叫宗木的男人是一位为死者化妆的化妆师。
我和落蕾一同坐车来到了这所殡仪馆,似乎这个外界称奇的化妆师也吸引了落蕾的注意,所以自然一起来了。
我不怕鬼神,但不代表不信鬼神,如同我相信人,但我又最怕人一样。
殡仪馆从外面看上去如同一个倒扣的冰箱,虽然依然是七月,但这里依然清凉如秋,甚至略有些刺骨,难不成还真是阴气重么。进大门的时候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收费的地方闲聊,墙壁上挂着一个大大的蓝色塑料牌,标明了各种价位,我不禁有些感叹,就连死去的人,也免不了受钱的制约。大门两边摆放了很多盆鲜花,但这些花大都有些枯败了。我们的车停在一辆面包车后面,似乎有人先来了,或者是说这里又多了位死者。
穿过狭窄安静的走廊,我们两个走进停尸间,落蕾似乎有些放慢了步伐,因为我们的脚步声在这安静的地方回荡开来,她生怕惊扰了亡者。与我想象的略有诧异,整个房间很空荡,大约四十多平米,,在左边整齐的停放着二十张床,还有三口漆黑发亮的新棺材,房间很干净,但依旧有些阴冷。不过我很快发现,原来里面有个门,似乎旁边就是放尸体的冷藏间,难怪有冷气进来。
“你们找谁?”忽然一个年轻男人过来问我,我回答他是找宗木。年轻人忽然流露出厌恶而惊讶的表情。
“他就在停尸房,他和死人相处的时间多过活人。”年轻人问明了我们的来意后冷笑了下就走了。
我和落蕾走了进去,却发现空无一人,正觉得奇怪。
“这里一般只来两种人,死人,和送死人的活人。”我忽然听到一个低沉却富有磁性的声音,就像是以前老旧的收音机里的广播员,带着一点嘈杂的干扰。
我回头一看,一个细瘦而高的男人背对着窗外的光站在我们身后,我记得刚才没有看见他,可能是从旁边的冷藏间过来的。可是他脚步轻盈如猫,接近我和落蕾却丝毫没有声音。
“我叫宗木,你们是那个报社派来的记者吧?”他慢慢走过来,或者说仿佛一个风筝一样,被风吹过来一般。
这时候,我才仔细地看了看他。
宗木穿着一身青灰色的长袖硬布装,下身是黑色直筒长裤,一双黑色白边千层底。我奇怪虽然这里比较凉快,但还不至于穿的这样密不透风啊,而且他的手上还带着白色的手套。另外他的头如同一个被刀削过的白烨原木,平整的短发,狭而高的额头,两颊高耸,那嘴唇仿佛是不经意的在上面划开的一道口子,闭起来看上去就如同没有一般,最奇怪的是他的眼睛,紧紧闭着,眼窝有些塌陷,如同在阳光下曝晒的西红柿,干瘪而赤红。
他吸了吸鼻子,忽然咧开嘴微笑着解释,我看见他的牙齿微黄,但是饱满整齐,仿佛一截刚掰下来的玉米。
“你可能对我这行还不是太了解,也难怪,我看过的尸体可能比你认识的人还多。”宗木笑着说,话虽然不错,但我听得十分不舒服,勉强笑了笑。
“你们所接触的,或者说大部分人所知道的尸体,都是来自与电视或者某些亲友,这些人都是病逝的,作为我们,最喜欢就是为医院里的尸体做尸妆,因为那些尸体还算完整。”宗木一边说,一边向其中一个棺材走过去,他的步子很奇怪,仿佛走在钢丝上的杂技演员,双手略微张开,身体两边微微摇摆着走过去,步伐很小,却非常稳健。
“可是有部分尸体是残破不全的,或者说是非正常死亡的,他们的亲友送来的时候,一般都是拿红色的塑料布把他们包起来,据说这样可以安抚死者的怨灵。
接尸,是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我说过,这里最高兴的是接在医院去世的遗体,因为这属于很好处理的那类;如果接到的是腐化很厉害的遗体,比如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遗体,往往发出了恶臭、生满了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通常使衣服都渗透着恶臭味。接尸很有讲究的,头的一边需要仰起,让遗体以半卧的方式从车厢里请出来,这样他才舒服,不会为难我们。所以我需要穿着比较封闭的厚重衣服,这样可以避免被有毒的尸水溅到我身上。在这里工作的人有很多适应不了离开了,剩下的,在外人眼里多少有些异类,其实他们不过都是一堆即将腐烂的肉体,只要过得了自己一关,也就没什么了,而且这一行收入还算丰厚,所以还是有人坚持留下来。
其实,我们之所以害怕,是因为看见这些尸体仿佛看见了未来自己的下场罢了。”宗木说话的时候始终微笑着,但脸上却没有过多的其他表情,如同任何事情都与他无关。
“我的工作比较忙碌,有时候八个小时要为上百具尸体化妆,一般二十分钟可以化完一具普通的尸体,但是如果遇见刚才搬进来的那个女孩,恐怕几个小时都不够。”宗木打开了冷藏室,我听见哐当一声,非常响亮,是那种金属碰撞的声音。
“如果你心里还好,可以过来看看,不过那位小姐还是不要了,你的呼吸声很没有规律,看来还是有些害怕吧。”宗木似乎在说落蕾,可是他却没有对着落蕾说。
果然,我看了看落蕾,她双手环抱搓了搓肩膀,望着我尴尬地摇摇头。
“欧阳,还是你去吧。”她未必是害怕,只是觉得有些恶心吧。
我跟着宗木走了进去,脚还没踏入,身体就打了个哆嗦。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闪烁着银色金属光泽的东西,总共三层,布满了很多抽屉,就像中药方里的药柜一样。宗木熟练地拉开了一个抽屉,哐的一声,一具尸体拉了出来。
尸体体型偏瘦,应该是个女性。不过整个都包裹在一个鲜红如血的塑胶袋子里。
宗木拉开拉链,我看了一下,很庆幸,落蕾没有过来。
如果只看半边脸,这是个非常清秀美丽的姑娘,即便是由于失血过多导致面部非常惨白,但依旧掩盖不了她生前的容貌,可是另外半边,就像一个被白蚁蛀空的老旧木头一样,残破不堪,边口处是已经成焦炭状的皮肤,整个脸几乎被烧掉了一半。
“这也能修复?”我捂着嘴巴,忽然想起了一句话,鲁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两边脸,美丽与丑陋,截然不同的对比,让我觉得很难受。
“这算好的了,上次一个出车祸的,整个头骨都变形了,我还得用大头针缝好他的头盖骨和头皮。这样吧,你是否有兴趣看看我如何将她化装好?不过可能要花些时间。”宗木摊开双手说。我看了看手表,时间尚早,于是叫落蕾去采访些其他的工作人员,自己则留在这里看宗木如何工作。
宗木走进了一个小房间,换好了类似与医院做手术的,可是我很奇怪,这个时候他反而将手套摘下来了。
他的手很大,略微和手腕有些不协调,手指细致修长,白皙如葱段,即便是女孩子,也很少有这么漂亮的。
宗木把女孩的尸体抬了出来,当然,我也搭了把手,接着,他先弄来一张类似于皮肤颜色的非常有弹性的塑胶制品,平铺在损坏的半边脸庞上,接着将手掌张开,轻轻的放在死者的脸庞之上。
“你在干什么?”我好奇地问。
“我在感受,为每个尸体化妆,就像制作一件艺术品,损坏的越严重,挑战就越大,而我自然就越兴奋,不过动手前,我必须感受他们的想法。”宗木说着,脸上浮现出孩子获得心爱玩具般的满足感。
真是个怪人,我暗自嘀咕,不过我知道,我最期待的事情还没出现,也是我来这里找他的主要原因。
过了数分钟,宗木的手就像一道白光,忽然拿起了手术刀,在那半块胶布上开始裁剪,我就像在看一个街头制作泥人的艺人 ,本来半边普通的胶布,先是大体浮现被毁灭的五官轮廓,接着是细腻的雕塑和修编,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处在何处,完全被那双手迷住了,仿佛那手依然脱离了宗木,成了一个单独的生命体,独自在完成这个工作,不,与其说是工作,倒不如说是在跳舞一样。
两个小时过后,我几乎不认识这个女孩了,除了接口处淡淡的缝线处,几乎看不出任何异样,看来这种胶布也是特制的。女孩的脸很漂亮,就像充满哥特风格的唯美人偶娃娃的脸,不过却毫无生命力。而且似乎眼睛处有些异样。
“经过火烧,可能皮肤有些萎缩脱水。”宗木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解释道。
“接下来就是需要化妆了,而且我们还有种特殊的药物,可是使死者闭上眼睛和嘴,而且皮肤松弛,看上去非常安详,但这是要经过死者家属的同意的。”宗木的手离开了尸体,而且他走进了洗手的地方,认真的洗刷起来,接着换掉了衣服,再次戴上了手套。
“你做这些不戴手套的?不怕扎伤自己么?”我问他。
“戴上手套,感觉就不灵敏了,我的手和我做出的作品就不完美了。”宗木端起杯茶,他的额头全是汗。
“可是,他们不是都说你是一位盲人么。”我终于还是说了出来。
宗木停下喝水。他凹陷的眼窝忽然转动了一下,两边的颧骨也蠕动开来,他严肃地对着我。
“我比很多眼明的人手更灵巧,这也是为什么我会留在这里的原因,很多他们修补不了的尸体,都要靠我才行。”果然,他的确看不见,却能完成这么精细的工作。实在让人称奇。
“好了,我的工作完成了,你的采访也该结束了,这是我的名片,你是个不错的人,很少有陌生人可以在这里呆上数个小时,还看我工作的,如果有事,你可以来找我,当然,我想永远不要在这里替你工作。”宗木递给我张名片,然后转过身,不再和我说话了。
我拿着名片走了出来,找到落蕾,离开了殡仪馆。
“真是个怪人。”我暗想到。
可是我没有想到,很快,我却又再次和宗木见面了。
因为一个自称是了解宗木的人,忽然找到了我。
“我听说你上午采访了他。”这个年轻男子大概二十来岁,相貌普通,中等身材,穿着一件白色T恤和黑色沙滩短裤,他大咧咧地的在我面前点烟,仿佛和我交情很深一样,我忽然想起来了,这个年轻人就是先前在殡仪馆见过的那个。
“是又如何?”我对这种人有些反感。
“我劝你少接触这个怪物,我和他是殡仪馆的同事,他几乎从来不和任何人打交道,可是我今天却发现他居然和你说了这么多话,而且,我们背后都认为他是个心理变态的人。”年轻男子猛的吸了口烟,烟头马上红了起来,我看了看他的眼睛,居然比燃烧的烟头还要红,看来充血的很厉害。
“这个家伙,居然称呼自己为艺术家,他明明是个瞎子,却可以比其他人修补化妆尸体还要好,你不觉得奇怪么?或者说他根本就是个妖怪,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他的所有资料都是个迷,殡仪管建立的时候他就在了,可是这么多年,别人都说他一点都没有老,几十年他就是这个样子,虽然所有人都讨厌他,但他的手艺实在出色,如果没了他,我们这个小地方早就支撑不下去了,甚至有外地的人,都闻名来找他化妆尸体。而且,我听说,凡是经过他化妆的尸体,都会少掉一些东西。”年轻忽然神秘地说,我却看见他的眼睛越来越红了,几乎看不见瞳孔,可是他自己仿佛根本没感觉到。
“少了什么?”我问他。
“眼球,虽然我没有确切的证据,可是我观察过,一些化妆后的尸体,他们的眼窝都有些异样,弄不好,他真的是个专门吃眼球的妖怪啊。”年轻就像一个说评述的艺人,夸张地说到,可是每说一下,我看见他的太阳穴都剧烈的跳动着,他的脸色很不好。
“事情我告诉你了,能不能给我些费用?”原来这次是他此行的目的。
“我凭什么相信你?”我并不是傻瓜。
“那好办,你好像有他的名片,跟着他回家看看,不过记得千万别被发现了,我上次就差点被发现了,虽然他是个瞎子,但似乎听觉和嗅觉非常灵敏。”年轻人留下联系方式,然后一摇一摆地走了,他一边走一边按着自己的后脑勺。
我拿出宗木的名片,心里起了嘀咕。
下班后,我匆匆赶到名片上的地址附近,呆在那里等宗木来。
那是一条老街,由于要拆迁,大部分居民已经搬走了,留下来除了宗木没有几家了,宗木的待遇应该很不错,为什么不买个像样的房子呢?而且,他的邻居也说宗木经常关着门,也从来没有任何朋友,没有妻子亲人,而且一道夏天,家里总会漂浮出奇怪难闻的味道。而且,go-vern-ment要拆迁的时候,宗木居然一反常态,死也不愿意般,差点闹腾到电视台去了,所以拆迁的工作也搁置下来。
“真是个迷啊。”天色渐渐黯淡,我看着宗木家紧锁的房门,忍不住说到。
“什么迷?”身后响起宗木低沉的声音,我吓了一跳,转过身,他微笑着站在我身后,我觉得奇怪,即使在室外,这么眼热的天气,他依旧穿这长衣长裤,还戴着手套,连脖子也被高领的衬衫保护着。
“我只是随便说说。”我尴尬地回答。
“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不如去吃点东西吧,我有些饿了。”他很友好的对我邀请,正好也是吃饭的时候,我决定和他一起去了。
饭店也是这一带的人开的,专门为附近的居民服务,一个只能容纳三张木桌的小饭厅,后面就是厨房,典型的居民房改成的饭馆。我们随意点了几个菜,开始聊起来。
“哦?有人这样说我么?”我把年轻人的话告诉他,但没告诉是年轻人说的。
“其实,并有什么,我其实来自一个古老的家族,我们世代都是为尸体化妆的,你不用惊讶,任何职业都有其悠久的历史,我们自然不例外,只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有些另类,比如说空姐,大家之所以对她们好奇,是因为少,什么时候当飞机取代火车和客车,成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时候,空姐不和售票员于乘务员一样普通了么?尸体的化妆术源头很早,我们家族最早是为皇室化妆的,由于压力大,自然手艺也高,一些战死沙场的人,也能化妆的栩栩如生,不过,我们的家族也要付出代价,或许长期接触死人而遭致的诅咒一样——所有继承化妆术的人,都会慢慢成为瞎子,无一幸免,这就是等价交换,我们得到常人没有的能力,自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不过还好,在知道即将变瞎的同时,我们拼命锻炼其他感官,所以常年下来,也无所谓了,我的祖父,父亲,都是盲人。”他微笑着说,凹陷的眼窝正对着我,让我有些难过。
“不可以选择放弃么?”我问他。
“不,有些人的命运出生前就注定好了,就像墙壁上的浮雕。保持着自己惯有的姿势和习惯,如果我想改变,崩塌的只有我自己的身体,而且我也逐渐适应了。”他依旧平静着说。
我不再说话,而是开始闲扯些别的东西,两人吃过饭,外面已经完全黑了,宗木喝了些酒,可能由于带着手套不方便,他除去的手套,吃完后将手套塞进了裤子口袋。
“要不要去我家坐坐?”宗木说。
我本想拒绝,可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于是跟随着他,穿过了狭窄的弄堂小巷。
街灯很昏暗,就像风中残烛,时亮时熄。不过前面却来了几个类似混混的年轻人。
为首的一个身材比较高大,剃着光头,打着赤膊,肩膀上纹了一条龙,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一代人真的是看电影看多了,什么都学,没有一点创造力,就知道纹龙纹老虎,纹点其他的也好,比如新七大奇迹的长城啊,那么长,可以在身上绕几个圈了,出门绝对震撼。
“哥几个,兄弟没钱吃饭,掏点出来吧。”这家伙拿出一把锋利的弹簧刀,在手里挥舞,我希望他把自己给割伤了就好。
还没等我说话,宗木忽然慢步走了过去,缓缓地伸出一只手,手里似乎握着些钱。
“拿去。”他将手伸过去。
忽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个混混看了看他的手,刚想拿钱,却像看到鬼或者pol.ice一样(似乎这样的比喻有些不妥)大叫着妖怪啊,怪物之类的落荒而逃。
“这是怎么回事?”我再次不解。
“可能是被我的样子吓到了。”宗木转过头,难怪,在这种灯光下,他的脸的确有些吓人。
“胆子这么小还敢来抢劫。”我摇头苦笑。
终于,我来到了宗木的家,不过时间不早,我最多呆半小时就要回去了,顺便把关于他的稿件整理下。
他的家里非常干净,我说的干净有两个意思,一是没有什么灰尘,二是也没有其他多于的东西,除了必须的卓子椅子,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我奇怪他赚的钱到底拿去做什么了。
客厅不大,大概十平方米左右,里面的房间很暗,其实客厅的光也不强,勉强看得清楚东西,比蜡烛好不了多少。
“我进去换件衣服。”宗木背朝着我说到,我嗯了一声,然后坐在椅子上四处瞧。
所有的东西之用一眼都能看清楚,我顿觉得无聊,于是起身到处看看。
这时候宗木的手机忽然响了,原来殡仪馆来了位特别重要的死者,他们希望宗木赶快来一趟,毕竟尸体在这种天气,虽然有冷藏,可是过了一夜多少会影响化妆,这种事家属自然觉得是越早越好。宗木非常抱歉的对我说他很快会回来,并且希望我能等他一下。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笑着说,说完,再三交代我别走,然后合上门出去了。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15 1:33: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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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01:34:00

我忽然闻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味道,这味道有些熟悉,似乎就是上午在殡仪馆闻到的。
我朝着黑暗的里屋走去,还好墙壁上有灯,里面居然比客厅要大些。不过也只是一张床而已。
我沿着房间的墙,慢慢走进来,忽然觉得墙壁有些古怪。
天气很热,可是有一段墙体却冷的像冰块。我为了确定,去摸了摸客厅的墙,果然,温度不一样。
“这后面难道有东西?”我疑惑了,然后学着电影里,用手在光滑无一物的墙壁上四处敲打。
果然,一声类似与机械转动的声音,墙壁居然打开了,当然,一阵冷气也扑面而来,当然还有那种特殊的味道。
借着不亮的灯光,我勉强朝里面望了望。
那是个非常大的房间,几乎比客厅和里面的卧室加其来还要大。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个个金属柜子,如同图书馆一样,一层一层。
上面没有放书,却是一个个玻璃罐子。
罐子大概和我们普通用的喝水玻璃杯大小,而且似乎上面还有注释用的标签,灯光很暗,我看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标签上写了什么。我随意拿起一个,走到光亮处。
要不是有些准备,我几乎把罐子失手摔碎了。
罐子里装着的是一个眼球。
完整的一对眼球,浸泡在透明的估计是防腐液里。随着我手的动作在透明的液体中缓缓转动,那眼球仿佛有生命般地看着我一样,我无论如何转动视角,都感觉被盯着。
标签上写着一句话。
“1996年,7月14日 女 26岁 杨月 死于溺毙 眼球完好 ”
我将瓶子放回去,打开手机灯,走了进去。
所有的瓶子,里面都是眼球。码放的相当整齐,一层一层的,各种各样,黑色,咖啡色,蓝色,我没想到居然还有外国人的,已经丧失生命力的瞳孔放的很大,在幽暗的室内折射着手机微蓝色的光芒。瓶子的标签注明了眼球主人的名字,死亡时间和方式。简直就像一个收藏馆一样。而且严格的按照时间分放开来。我犹如被剥光了放在大街上一样,浑身都有被刺的感觉,我可以感觉仿佛这个房间里有很多人,他们都大瞪着双眼,都在望着我。
我没有离开,只是沿着柜子找到了最近的一组。
居然有个瓶子是空的,不过也有标签。
“2007年 不明 男 24岁 欧阳轩辕 死因不明 眼球未获得”我再次几乎没抓住瓶子。
我将瓶子放回去,拿起了旁边的一个。
里面是一对红的如同火一般的眼球,非常熟悉,我看了看标签,果然,就是时间就是今天,是那个年轻男子的眼睛,那个男的估计已经不在人世了。
我小心地关上门,拿出那个贴了我标签的瓶子,稍微镇定了一下,心里只想着要立即离开这里。
可是刚走出卧室,却发现宗木站在大门处。他带着古怪的笑容望着我,可是他没有眼睛。
“我说过要给你看些东西,不过你已经看了一部分了吧?”宗木说。
“为什么要选我,而且你不是只拿死者的眼睛么?”我流着冷汗问他。
“是啊,所以如果杀死你了,你的眼睛不就是死者的眼睛了么?”他依旧平静地说,仿佛在同我继续讨论着刚才吃饭的话题一样。
“你为什么要把这么多人的眼睛收藏起来?你难道心理变态么?”我努力使自己的声线稳定,尽量不要露出害怕的感觉。
“没有为什么,因为我不想在过瞎子的生活,我要看到阳光,看到颜色!”宗木反而情绪激动了。
“去他妈的什么祖宗规矩,什么教条,我愚蠢的祖先定下这么荒唐的法条,却要我来遵守,不过当我即将失去希望的时候,我却从临死的父亲那里得知,其实我还是可以重新复明的。
我告诉过你,自从我被选为家族的接班人后眼睛会慢慢萎缩,直到完全失明,不过还是有办法让我的眼睛再次看将光明,这也是我要给你看的另外一些东西。”宗木忽然伸出他的手掌。
他的手心有一道刀痕。但是几乎同时,那道裂痕忽然慢慢张开了,里面居然有一个眼球。眼球很活跃,四下里转动着,就如同摄像机的镜头。
我几乎吃惊地说不出话来。宗木则得意的走过我,打开暗门,拿出一个罐子,那是刚才我看到的年轻人火红的眼睛。
“这个家伙太多事了,我没有选择,我只想默默无闻地做一个普通人,可是他非要揪我出来。他以为跟踪没有被发现,可笑,这个蠢材根本不知道我早就在他脑子里放了点东西了。”宗木打开罐子,拿出其中一个眼球。慢慢脱去上衣。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天气如此炎热他也要穿这长袖了。
他赤裸的上身布满了类似手掌上的刀痕,一道一道,密密麻麻。
那些刀痕都在慢慢睁开,里面居然都是眼球,而且全是活的。宗木从其中一个刀痕处拿出一个似乎已经变质的眼球,并且把刚才的火红眼球慢慢塞了进去,塞入的眼球很快恢复了活力,开始转动,并且望着我。
“就像吸毒上瘾一样,开始的时候我只在手掌植入了眼球,让我重新看到东西,可是我很快发现,植入的越多,我拥有的能力越大,那种感觉实在妙不可言,我对任何事物的敏感都远远超过普通人,可是这些眼睛大都只能在我身体呆一段日子,接着就需要新的眼球来替换。这个术叫千目,可以通过植入死者的眼球来重新看到光明,还可以获得其他的能力,每植入一个陌生人的眼睛,我都会兴奋好一阵子,因为新的体验再次降临了。可是,随后当眼球与我身体产生排斥反应后,我又痛不欲生。
我明白这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父亲告诉我,如果要真正变成正常人,必须找到一对完全适合我的眼球,放进我本来萎缩的眼眶内才可以。而且,死者的眼球里包含了他们各种各样临死的感觉,每植入一颗,我就多感觉一次死亡,再也没有比濒临死亡前的感受更刺激的了。”宗木放肆地笑道,我忽然觉得这家伙根本就是个疯子。
还好,这么多年,我终于等到了你,在殡仪馆第一见面,我就知道你的眼睛很适合我,尤其是你的右眼。”
我这才想起,我的右眼封印着镜妖。
“不过,现在不是时候,我还不能完全适应你的眼球,可是我会耐心地等待,就像伏在草丛中的老虎,等待完美猎取食物的机会。”他笑着拿出剩余的眼球朝我走过来。
他身上所有的“眼睛”都睁开了,我立即感到一阵眩晕,在失去意识的时候,我看见他将拿着刀在我右手手腕处割开一道口子,奇怪的是我没有任何的痛感,然后,他缓缓的将红色眼球按进伤口,伤口开始慢慢自己愈合关上了。
“当这只眼睛完全睁开,我会来取你的眼球。就像种庄稼一样啊,我会来取我的收成的。不过,下次你不会认出我了。”宗木兴奋地大笑着,接着,我眼睛黑了过去。
当我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街边的路灯下。天色已经大亮,我居然睡了一晚,仿佛做了个梦一样,可是当我抬起右手,手腕处的确有到很细的缝隙。
当这个完全睁开,他真的会来拿我的眼睛?我自问道。
后来我去找过宗木的家,那里已经完全空了,什么也没有,包括他众多的恶心的收藏品,我也明白他的钱都拿去做什么了。
至于那个年轻男子,几天后他的尸体也被好到,空荡荡的眼窝,眼球被取走了。据说找他的时候整个尸体就像脱水蔬菜,都干枯了。殡仪馆也说宗木打了个电话告诉领导说不上班了,然后就没再去过,没有了宗木的殡仪馆,很快萧条起来。宗木仿佛一下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般,仿佛根本没有出现过,但是每当我看到右手手腕的那条细细的黑线,我就又会想起他。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落蕾,自然是怕她担心,可是当老总叫我写篇关于盲人化妆师的文章时,我却不知道如何下笔了。
我不知道,宗木何时再出现在我面前,微笑着取走我的眼球。(千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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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01:42:00

第七十七夜 冥河


传说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阿喀琉斯是阿尔戈英雄珀琉斯和海洋女神忒提斯的儿子。传说中的英雄似乎大都是半人半神的混血儿,作为神的母亲,海洋女神在儿子出身的时候就倒提着他的脚踝将身体浸入冥界之水(居然没淹死),使得这位英雄全身刀枪不入,但唯独被握着的脚后跟却没有被浸到,以致于最后在特洛伊战争中被弓箭射中身亡,以后人们经常用阿喀琉斯的脚后跟来形容一些致命的伤害。

说这么多并非是想给大家恶补希腊神话知识,只是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那条河,颇为引人关注,据说这条神奇的河流是世间上死者泪水汇聚而成,而且它就像一个调皮的孩童,经常在人的世界出没,包括以前说的双界湖,或许也是它的杰作,这条河流只能在晚上才能被看见,而且平凡的生者,据说是很难看到这条河的。

冥河,在中国又被唤作黄泉,古代中国的奈何桥或许就是假设在其之上,各个国家的神话传说中都有关于分隔开阴间与人间的一条黑色河流的传说,看来的确所言非虚,而且冥河如同塔罗牌中的第13张死神一样,既代表死亡,也象征重生。

我手中的这封信是上午在收到的,当我正奇怪谁寄来的时候,却看见信封上熟悉的字迹。

居然是纪颜寄的,信中除了说了写寒暄的话,另外就是告诉我他最近遇见的一个怪异的故事。

“当我在向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自己都难以置信,原来在死亡面前,任何人都是如此的卑微渺小。

冥河也是父亲和我立志寻找的河流,虽然这条黑色的不祥之河经常意味着死亡,但依旧挡不住千百年来冒险家的好奇心,而最让大家心动的是,据说英雄阿喀琉斯所言非虚,即便是死去的人,在浸入冥河的水中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可是大部分探险家都无功而返,甚至还有很多人就此失踪。根据父亲遗留下来的资料,据说冥河最后一次有记载的出现记录是在中国西南方的一个小县城附近。

而留下这些珍贵资料的,就是二十年前的一位著名冒险家,也是我父亲的大学好友,两人曾经在上学的时候因为兴趣相投还设立了一个社团,经常组织同学去旅游,后来毕业后还经常联系。

但是在父亲结婚后他收到了这位叫詹起轩的朋友的一封信和一个包裹后就再无音讯了。

信中詹起轩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冥河的踪迹,并且居然寄了些样本回来。父亲非常兴奋,同时也为这位好友担心。果然,那以后詹起轩再也没有回来,而他寄来的样本,在打开包裹后一遇见阳光就消失了,只有一个空瓶子,仿佛被蒸发了一样,但是父亲经常说,在那一瞬间,他的确看见黑色的液体。

寻找冥河一直是父亲的希望,同时也成为了遗愿,我这次出来,也是想顺便完成他的愿望,当然,我也对冥河很感兴趣。由于旅游有些危险,我好不容易才将李多安置在城市里,并打算花一个星期只身前往。

当我来到那个小县城不禁哑然失笑,原来的县城居然荒败到已经和小渔村没有分别了——忘记说了,这附近有条河,当地的居民大都靠捕鱼维持生计。不过很幸运,我们遇见一个故人。

那天我正在挨家挨户的大厅关于詹起轩的消息,我认为要找到冥河,当然要先找到最后发现它的人,不过都多数居民都摇头,即便我是我将詹起轩的照片给他们对认也无用,而且一些中年人脸上还带着难以抑制的恼怒和厌恶,想想也是,都二十多年了,一个匆匆的外来旅游者,人家怎么记得住。照片上的詹起轩一副书生气,很端正地微笑着,只不过左边眼球的眼白上有一颗细小的红斑。

“你们在找我的父亲么?”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忽然走过来,他非常强壮,穿着花格黄衬衣,背着个单肩大大的旅游挎包,一顶巨大的太阳帽几乎把整张脸都遮掩住了,他还带着一副眼镜,交叉双手于胸前,玩世不恭的望着我,我看着他,发现他居然和照片中的詹起轩非常相似。

年轻人叫詹晖,同时他声称自己正式詹起轩的儿子,和他的攀谈中,我惊叹他如此博学的知识以及非常老练成熟的交际能力,他所表现出来的内在与他的年龄实在不符,连我也自叹不如。

“纪颜,我的父亲曾经说过,冥河曾经出现在这个村子过,而且当时死了很多人,所以才让这里破败如此,不过冥河的运动似乎没有规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的出现一定会带来死亡,当然,似乎靠它心情而定,欧洲的鼠疫,死亡二十多万人的全球流感,甚至包括战争,都是它的杰作。”詹晖轻呡着嘴唇,侃侃而谈。

“那不是瘟疫之河么,你这样说有什么证据?”我从不轻易相信别人的论点,当然,如果他有轮据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无论是数个人还是数万人,冥河终究是条死亡之河,它似乎没有任何的约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只会出现在有水的地方,没有水,它也就没有依附的条件了,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总之,我会证明给你看的。”詹晖似乎并不对我的质疑感到意外和生气,他似乎非常大度和耐心地朝我解释,不时地推了推眼镜,我原本以为他还会和我大吵一架。

“可是,传说中冥河不仅代表死亡,也象征着重生么?”我问到。

“是的,的确代表着重生,可惜没有人真正理解,当时的詹起轩——我的父亲也没能理解。”他叹了口气,我知道触发了他的难受之处。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吧。我相信冥河应该离这里不会太远,这附近都是水源地带,湖泊河流交汇很多,我们沿着水域问下去,看看有什么发现么。”詹晖的确比我想的要仔细的多。

我不是一个甘于听从别人的人,但詹晖的确要比我有经验得多,至少在寻找冥河这件事情上。

很快,我们得到了一个消息,在离这里三十多里外的一个沿河的村落里发生些奇怪的事情。不过没有任何公路交通设施,我们只好步行过去。

我和詹晖自然赶了过去,村落不大,至多二十多户人家,他们大都过着仅仅满足温饱的生活,似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这里总是难以得到实质的体现,当然,有的时候,一些上面的领导们也会开着名车到这里体贴问候一下,然后放下几代大米几百元钱,接着就将这些当作政绩汇报上去,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但村子始终穷困,从附近河里捞来的鱼虾,也被低价收走了。

他们虽然过的非常艰苦,却也普通安和,中国的百姓不怕苦,只怕乱,不怕过不下去,只怕活不下去。看来说的也有些道理。

可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却打乱了他们原本和谐的日常生活。村中的居民分成两部分,男人们每隔一段时间出去打鱼,女人则负责家庭生活。照顾老人和孩子。最近出去捕鱼的汉子们回来总是两手空空,原本富庶的河脉里居然一条鱼也捕不到,如若只是个例,到能归咎与运气不好,可是接连一段时间都是如此,即便是村子里最好的渔民也毫无收获,大家开始怀疑水质变化了,这对以水为生的他们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如果消息正确,他们就要搬离这里,搬离已经居住了好几代的老家。

“你觉得冥河出现在那里?”我问詹晖。

“可能,死亡之河不会破坏河流的原本生态环境,但是据说却能给动物带来死亡,而且这种死亡很快,甚至连腐烂的都来不及,原本充满生命力的肉体很可能一下就变成了肥料。”他昂着头说。我听了有些不解。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我问他,詹晖笑了笑。

“你觉得我父亲是会告诉你父亲多呢,还是会留给我的资料多呢?”他说的话不无道理。我们两只好先找到一户居民讨个住处,因为天色已晚,而且三十多里地走下来,都少有点疲惫。

招待我们的是一家普通的村民,似乎在这里还算不错,但家里明显没有什么朝气,男主人看了看我们,脸上虽然还有笑意,却更像是有人从两边挤着他的脸颊出来的一样。

男人的皮肤很光滑,但又黝黑发亮,像一块黑色的绸缎,手上的肌肉很发达,手掌里布满一条条细长的暗红色的老茧,可能是经常拉网导致的。他家后院不远就是河滩,一条三米多长的渔船,虽然老旧发黑,却犹如一位经常锻炼的强健老者,仍然散发着生命力。河边的风带着潮气,吹在脸上有些痒痒的。家里一共四口人,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和他的父母,以及男人的七十岁的老母亲。

这里的人非常好客热情,所以即便是在这种日子,他们也尽其所能来款待我们,腌制的鱼肉很有韧性,晚饭相当丰富蓬莱小面、咸鱼、虾酱、贴饼子还有一些自己种的菜蔬和家中自酿的米酒,但这反而使我们非常内疚,因为很可能吃掉了这户善良的村民仅存的一点吃食了,所以执意要留下钱,中年汉字死活不肯收,还是他的妻子——一位身材臃肿,脸上泛着健康的桃红色的孕妇掩着嘴笑着收下了,汉子埋怨了几句,还是坐下和我们喝酒。

那位老人我们只见了一面,似乎眼疾很厉害,是女人搀扶着出来了,和我们打了招呼,又走进去了,小男孩对我们很好奇,睁着大眼睛盯着,却始终不肯接近我们,只是挑了条鱼,去外面玩耍了。

“打不到活鱼,真是不好意思,本来想让你们尝尝这里的河鲜,那可是我们当地的美味啊。这条河流虽然不大,但是渔产本来一直都很丰富的。”汉子脱去黑色湿透了长衣,裸着上身,灌下一杯米黄色犹如蜂蜜的米酒,他的脸更加红了,但又长叹了一口气。

“这样的情况多久了?”我问道。

“十多天了,水质并没有什么变化,我们还潜下去看了看,奇怪了,水下居然一个活物也没有,别说鱼了,其他东西也看不到,大家都快死心了,都计划着搬出去,可是这里的河段大家都是有定的,我们出去,只会捕鱼,但叫我们往那条河去啊。”中年汉子苦恼地摇头,“我母亲年纪大了,眼睛又瞎了,身体越发老迈,老婆也马上要生了,都要钱,可是你看这鬼地方。”他懊恼的用手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我见他有些迷糊了,心情不好,喝米酒也容易醉的。

我们帮着他老婆扶他进了房间,接着又帮着收拾了一下,这位女人非常熟练的操持着家务,又哄着儿子睡觉,然后又去招呼自己的婆婆躺下,我们都看的累了。

“大嫂要多注意休息啊。”詹晖劝导,女人用手背擦了擦额头的汗,挽起垂下来的头发,只是笑笑,沉默不说话。

一夜无言,我们只好在外屋躺下,谁在竹床上,可是怎么也睡不着,虽然和詹晖没说话,但我知道,大家心里都在想是否这条河中就有冥河的存在。

天气炎热,外屋到显的凉快,到了后半夜,河风将我吹醒了,觉得伸出床的手背似乎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于是睁开眼睛看了下。

一个拘偻着的身影缓步着朝外面走去,每走一步停一下。我忽然觉得好生熟悉,当那人走到屋外,会忽然回了一下头。

几乎枯萎干涸的脸庞,犹如失水的土地,到处是一道道沟壑,两撇薄而干裂的嘴唇微微张着,闭着眼睛,双手扶着屋外的墙沿。

我几乎大叫了起来,因为那分明是那个瞎了眼的婆婆。

但是嘴巴上忽然多了一只大手。我终究没有喊出来。

手的主人是詹晖,他望了望屋外的人,接着用另外一只手弯曲起来只伸出食指放在嘴唇上作了个嘘声的动作。

詹晖的表情很奇怪,似乎非常兴奋,带着很强烈的期待感。

我又看了看那婆婆,已经走出去了,难道是梦游么?

詹晖从床上小心做起来,接着穿上外衣,拉着我走出去,跟在婆婆的外面。

老人在前面走的很稳,我不禁奇怪,她不是瞎眼么,即便是我们在这么黑的夜里,也不见得就不会摔跤了。

“我不让你叫,不是怕吵醒她,而是怕吵醒里面睡觉的人。”詹晖说。

“她这是怎么回事?”我一边慢慢在后面跟着,一边小声问,詹晖没有回答我,只是做了个继续走的动作。

不知道过了多久,还好这是条非常狭窄的石头铺成的向下台阶,否则我真怕跟丢了。

我忽然感觉到风中的湿气更大了。那老人居然来到河边了。詹晖和我伏到一边的石头堆里,仔细看着。

老人在河边停了一下,然后开始向下走去。

河水渐渐淹没了她,从脚踝到脖子,我看不下去了,难不成看则老人被淹死我们却无动于衷?但我刚想过去,却被詹晖阻止了,拉扯的时候,河水已经把老人完全淹没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于心何忍啊?”我大声质问他。詹晖只是笑笑,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往回走。

回到屋子,他带着蹑手蹑脚地走进里面的屋子,来到了那老人的房间。

我仔细看了看,老人好好地躺在床上。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那是老人的魂魄么?”走出屋子,我点上烟,问詹晖。

“可以这么说,或者说是冥河在召唤她。明天或许还会出现那一幕,我们不如在这里多呆几天吧。”詹晖不再说话,而是打了个哈欠,进去睡觉。

由于我们付了足够的钱,中年汉子一家到也不介意,可是每天晚上半夜后,我们都能看到另外一个老人走出屋子,走进那条河,连续五天了。

老人的身体,也日渐虚弱,今天,她甚至爬不起床来,中年汉子的脸色也像即将下雨的乌云,他经常蹲在屋口抽闷烟。

“今天晚上,我们下河吧。”詹晖忽然提出这么一个意见。我有些吃惊。

“你怕了?”他戏谑地说,我自然是不怕,只是觉得那河实在有些古怪,我对冥河知之甚少,但詹晖却似乎始终有事情瞒着我,父亲每每提到这位詹起轩,总是摇头说这人做事目的性太强,而且心机过重,看来儿子如此,倒也和他父亲有些相似了。

“好吧,不过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我问他。

“就今天晚上,跟着那婆婆一起下河。”他的脸神秘的耸动了一下,宛如被砍掉脑袋的青蛙的后腿,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今天是农历十九,是退潮最厉害的日子,河水平稳点,而且要浅的多,大概十米左右,夏季河水温差很大,下水前按摩下你的小腿,别抽筋了,这么晚,恐怕很那找到人救你。”他一边拿出一套泳裤一边说,接着走出了门口,去外面抽烟,因为有孕妇,自然不便把本来就狭窄空气不好的屋子弄得满是浓烟。

而我只好和那对夫妇随便聊着,只是那孩子始终用非常奇怪的眼神望着我,一种仿佛什么都看穿了似的。

村里人没什么特殊娱乐活动,电视也没有,所以睡的很早,我也小睡了下,怕等下精力不够,詹晖说他会叫醒我,我也就放心睡了。

果然,半夜的时候我被人推醒了,詹晖兴奋地拉着我走了出去。月光透过他的镜片折射出很奇怪的光芒,不过我来不及多想,跟着他走出去。

不远处,依稀能看见那个熟悉的影子。和前几天一样,老人又再次走入河里了。我和詹晖马上跟过去,为了以防万一,我们在腰间帮了条坚固的绳索——这也是詹晖包里早就准备好的,甚至,还包括两个微型氧气瓶。

“你怎么跟事先知道我们要下河一样。”我拿着绳子问他。

“有备无患罢了,我经常四处走,一些工具总是放在身边。”他脱了衣服,准备下河。

“难道氧气瓶也算么?”我忍不住嘀咕道。

“不摘下眼睛么?”我问他。

“嗯,我视力很差。”他拿出两盏头灯,那种矿工用的,据说这灯在黑暗的水中照射距离也不错。

河水有些微冷。但并不深,找了半天,我们终于看到那位婆婆居然还在朝水下走去。

她的脚步一如陆地一样平稳,一动不动的朝深处走去。我们继续往下潜水,我自认为水性不错,但詹晖似乎要更好些,始终比我多一个身位。

几乎到了河底,我们看到了。

七个老人,包括正在往下走的那位。

第七个人慢慢地走下去,蹲在一群人中间,开始哭泣。那种声音伴随着水流,渐渐送进我耳朵。就如同婴孩的哭声一样。

詹晖用两根指头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那一群人,示意我好好看着。

七个人长的都一个模样,仿佛一个人站在六面镜子前,接着,她们站了起来,开始缓缓的消失,最后只剩下一个。

老人居然又开始缓慢的朝河面走去,一如既往的缓步,仿佛周遭的河水对她没有任何影响。

我们也跟在她身后。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乎每往上走一步,她都在变化。

变的更加年轻。

老人,中年人,青年人,我和詹晖仿佛在看一幕快速倒带的人生电影,虽然隔着不近,而且灯光微弱,但老人的个头的变化还是很明显的。

在接近河面的时候,她开始变成一个小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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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01:42:00

我忽然感觉到,她还会变化。

老人,不,应该说那个小女孩的头发开始慢慢脱落,一缕缕的发丝朝我这边飘过来了,像黑色的水草,身材越发变得矮小。

离开河面的时候,她已经只能爬着了。

我看见一个婴孩摇晃着爬出了河面,发出嘤嘤啼哭声,消失在河对岸的夜色里。

“这就是冥河既代表死亡,也象征重生的意思?”我探出头,大口的呼了一口气。

詹晖在我前面,背对着我没有说话。

我不耐烦地将手拍在他肩膀上,把他身体翻转过来,这才发现他的眼镜被河水冲掉了。

那不是一副普通的眼镜,或许我早该猜到,有一种眼镜表面看过去和普通的无异,但其实可以遮蔽后面的不同色彩效果。

詹晖的左眼球的眼白部分有一块很明显的红色斑迹。他苍白的脸带着笑容看着我。

“该叫你什么?詹晖?还是詹起轩?”我冷笑着问他,但其实浸泡在河水中的我身体更冷。

“我知道瞒不了你多久,你和你父亲很像,都很细心,只不过太容易相信人了,这是致命的弱点,你放心,我对你没有恶意,如果要害你,机会多得是。”他嘲笑了我一生,仿佛已然看透了我心中的一点恐惧。说完,转过身游向岸边。

我们两个脱去装备,坐在河沿上。四周安静的渗人,凉气从毛孔里侵入血液,在炎热的夏季里,这种寒冷本不该有。

“二十年前,我孤身一人寻找冥河,果然,我发现了很多未知的信息,了解到冥河就如同寄生虫一样寄居在别的河流湖泊里,并且弄到了一份我认为含有冥河的水样本寄给你父亲,可是在不久后,那个靠着冥河的村落爆发了瘟疫,我研究冥河的事情被村民们知道了,他们把我看作灾星,一拥而上,几乎把握打了个半死,而且被扔在了村子外面,让我自生自灭。

等我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口渴,但我的双腿全断了,手上也都是伤,眼睛由于被揍的充血,完全被肿胀的皮肤遮盖住了,所以我几乎是用下巴一下一下挪到河边。

那只是动物的直觉,下意识地朝水源走去,可是当我浸入到河里,才想起这水中还有冥河。

接着,就如同你看见的那样,等我爬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个婴孩,但我却保留了自己的意识,这奇怪的变化让我不可思议

接下来的事情很有意思,我一家一家的走,累了就爬,还只能在夜晚,终于有一户人家收留了我,而我还要装的如同一个婴儿,努力掩饰自己的智慧,慢慢的长大,直到考入大学——你要知道,现在考大学居然比我那个时候难了许多,连我这个原本的高材生也不得不努力去学那些其实根本用不着的迂腐知识,当然,大学四年之后,我再次回到这里寻找冥河。”詹起轩叙述着自己的往事,无论说道那一部分,脸上依旧安静如水。

“其实这对我来说也好,我可以彻底放弃以前的身份,来研究这条冥河,看来我猜测没错,临死的人会如同口渴的人寻找水源一样找到冥河,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都会回到婴孩的时候,只不过我可以保留了自己以前的记忆,而那个老人却没有了,她恐怕不知道已经去哪个临产的孕妇那里去了。”詹起轩缓缓说道。

“这就是投胎?”我不禁问道,“不是说这是死亡之河么?为什么我们下去没事?”

“我说过了,将死之人才能感觉到冥河的存在,而他们一般会出现两个结果,一是彻底变成一个婴孩,二就像我,不过估计我这类情况非常少了,冥河不是带来死亡,而是死亡会来找它罢了。”

“那河里的那些鱼呢?还有其他一些生物?”我问道。

“不知道,或许被冥河带到被的一个地方去了,或许会出现在另外一条河里。我所知道的,只有这么多。”他站了起来,开始收拾东西。

“其实,冥河没有大小,无论是一滴雨水,还是一条大河,都有可能存在于其中,就如同细菌于宇宙的对比。我劝你还是不要以现有的知识去理解它吧。而且,我感觉它已经快要离开这里了。”詹起轩又接着说。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泛黑的水面发呆。

回去后,我们又再次睡下,谁知道天还未亮,已经被那对夫妻的哭声惊醒。

那瞎眼的老人已经去世了。

不知道什么地方又出生了个新生儿。

临走前我看了看那个怀孕的女人,我忽然感觉到似乎有人在注视着那圆鼓鼓的肚子一般,或许已经有个人在痛苦期望死亡,同时又在等待出生,等待着冥河的召唤。

“你们就这样走了么?”那个男孩忽然走过来,依旧睁着大眼睛望着我们两个,我伸手想去摸他脑袋,可是他灵活的闪躲开了。

“走吧,最好,不要再回来,打扰我的生活。”男孩的脸上浮现出很怪异的只有成人才有的厌恶和城府,但只是一闪,马上有堆出可爱无邪的笑容,自己玩耍去了。

“或许,你不是个例。”我对詹起轩说。他愣了愣,看了看那男孩,冷笑了下。

“可能是吧,总之,我还会一直追下去,直到完全揭开冥河的秘密。”他忽然坚定地说道。

“希望吧,不过我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了。”我和他做了短暂的告辞,就回头去接李多了。

或许你见到这封信还会觉得有很多的不解,但我也只是将我所知道了解的告诉你,死亡和降生这对孪生子,恐怕永远都是我们无法解开的迷,我倒是真心希望詹起轩有一天可以真的领悟到冥河的实质。

信结束了,后面是一些他和李多的祝福,我折起信放入了抽屉,可能每个人都怕死,但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有一个刚出世的可爱婴儿,在你背过身忙碌的时候,他忽然却带着怪异的眼光转头望着你,不知道有没有背后感到一阵发凉呢?(冥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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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01:46:00

第七十八夜 捉迷藏

我的幼年时代是在外婆家度过的,酷热难耐,只好去外婆那里避暑,按照现在的说法那儿就是贫民窟,从东往西都是一条条狭长顶多容三人进出的小巷,每条小巷都居住着十几户人家,整个一片地方都是低矮的平房,当然,如若像外婆一样有六个儿女的,就会在楼顶在割出一块更狭窄的空间作为分房,记得最小的舅舅高考的时候就住在上面,潮湿而闷热,一股霉味,即便是深秋,在上面呆上一会儿也汗流浃背。房子大都是自己垒的,虽然破旧,却相当结实,只是大都采光不足,就是白天,里面也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对于这里的人来说,总比住草棚茅棚的好。

每条巷子从头到尾总有一两个联通的地方,如同一张大网,又像一块布满沟壑的耕田。各家各户的孩子们无论大小,都是放养型的,春天玩弹珠,夏天扑画片,秋天耍陀螺,冬天打雪仗,小伙伴们的脑袋只想着怎样变着法子玩,那时候你几乎随处可见疯跑着满头汗水泥土的小鬼,有时候也会撞着做事忙碌的大人,父母偶尔呵斥一句也无暇顾及了。

当然,这种地形最适合也最容易玩的自然是捉迷藏了,而谈起捉迷藏,我就会想起小元。

小元一家不是这一带的原住民,他和他的母亲——一位身体孱弱面黄肌瘦的女人,一同搬家到外婆的隔壁,原来的住户要去外地,就将这房子租给两母子了,小元的母亲是位非常古怪的人,无论春秋冬夏,她都穿着一身碎花衬衣和薄薄的棕色西裤,每天手里拿着一把碎谷子招呼着她养的几只比她更瘦骨如柴的母鸡。她不太爱和邻居们说话,不过她经常都要靠编制一些竹制品卖钱养活自己和儿子,例如一些扫把,米斗,斗笠等等。她的脸上总是挂着难以名状的痛苦,犹如得了暗疾的病人,又像是一直等待责骂的幼童,黄色如小米般的脸庞和青的略有些干裂的嘴唇都让人看的非常不舒服,每次看见儿子回来,眼睛中无法掩饰的厌恶和恐惧却与行动上的体贴关心截然相反。小元母亲的说话声音总是很低,就像是隔着一层头罩,抑或是从地底发出来的一样,在热天中听起来像将要断气的知了的哀鸣。

这女人虽然不喜欢凑热闹,但却经常能听见她和儿子聊天,但大部分都是她在说而听不到她儿子回答,不过偶尔可以听见几句,因为大多时候白天小元在外面疯玩,只有晚上,娘两才在一起聊天。有几次我起来小解,听见里面有动静,就趴在他们家窗台下面偷偷听。

只是谈话的内容颇为奇特,甚至让我费解。

“你放过我吧。”

“你到底还有什么要求?”

“你究竟要跟我跟到什么时候,还不走么?”诸如此类,而小元的回答只有重复的一句。

“不。”

我对这家奇特的母子感到好奇,但那时候的大人们很发对孩子多事,即便是将这些东西告诉外婆或者母亲,也顶多只是一巴掌轻轻地拍在我的屁股上,然后玩笑似的一声训斥,接着又去忙碌自己手上的事情去了。

五六岁的孩子脑袋只有问号,对什么都好奇,于是我对小元留了个心眼。

外婆家呆的地方原本是森林,一百多年前清末一些渔民来到岸上,在这里居住了下来,并把这一代唤作方家场,至于为何这么叫,大家早已经无法解释,只是跟着老一辈的人习惯罢了。

这一带从五岁到八九岁的孩子一抓一大把,所以经常玩耍自然少不了,由于大家家境差不多,都不富裕,穷人家的孩子似乎天性喜欢互相帮助,所以小元没来几天,就和大家混熟悉了。

只不过他略有一些怪异。

小元的脑袋很大,而且五官奇特,几乎是平的没有一点起伏,远远看去如同一个精细描绘了五官的人脸后被吹起来的红色气球气球,大而圆亮的脑壳上点缀着几根湿润润的头发,薄而白皙如同被洗衣粉漂洗多次的布匹的头皮下一根根吸管粗细的紫色血管清晰可见。他的眼睛很小,稀稀拉拉的眉毛几乎让人感觉到那眼睛像塞进一个面团里的两粒豆子。可是他却还喜欢眯起眼睛说话,鼻子不高,宽而短,还略微向里塌下去,厚厚的略微向上翘起的嘴唇总是挂着油珠子——小元的母亲即便自己不吃饭,也要保证儿子天天有肉有鱼,实在太穷了,她就赤裸着双手到附近的池塘逮一些蛤蟆烧给小元吃,哪怕自己的手被蛤蟆皮肤分泌的毒液灼伤。所以我们这帮孩子非常妒忌他。而且他不太爱说话,可每次说话犹如一个大人一般,总是教训同年龄的我们,而大家也对他的话非常信服。小元裸露在外面的皮肤总是肿胀的成半透明色,如撕扯下来的薄薄的猪皮,手上总是湿漉漉的,每次我握着他的手,老感觉滑腻,仿佛握着一块肥皂。

几乎每次玩捉迷藏,他总是能够找到我们,无论我们躲藏到哪里——板车下,竹筐里,小黑屋,还是大树上,每次自以为躲的天衣无缝,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发现了。

而且每次,小元都出现在你的身后,朝着肩膀重重的拍一下,然后冷笑着说:“我看见你了。”

按照规矩本来是被抓到的人去躲,可是小元却似乎不喜欢躲藏,而大家也乐得让他去抓,只是游戏这东西,一旦失去了平衡,被抓住的次数一多就没有意思了,当小元热情的邀请大家再次玩的时候却遭遇了众人的白眼,小伙伴们一哄而散,只留下我一个人,而他则再次眯起眼睛望了望一个个远去的背影没有说话。

“为什么你总是能找到我们?”我和他顺路,自然问了问他。

“你们太笨了,那些地方,我以前躲过无数次了。”他的回答依旧非常不客气,不过我也习惯了。

“那,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抓你的人永远找不到呢?”临到家了,小元正要推开木门进去,我又问他。

这次小元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将推开木门的手抽了回来,他笑嘻嘻地走到我面前,伸出双手,将大拇指轻轻按在我眼睛上。

“弄瞎他的眼睛,像这样,大拇指用力按下去,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他的话像锥子一样,而且手上真的开始用力,我的眼睛很快感到一阵挤压感。

五岁多的我自然哇哇大哭起来,小元似乎也意识到了不妥,立即收回手,走进了屋子,留下我一个人小心的按摩着被揉痛的眼睛。

那天晚上,我很晚才睡着,耳朵边上已然听不到外婆和母亲梦呓似的哄我入睡的歌谣,只是不停的回荡着小元说的那句话。

“弄瞎他的眼睛。”

“真是个怪人。”我翻了个身,忽然感觉到今天夜里热的有些厉害,本来夜风应该非常凉快,而现在却软弱的厉害,忽然下身一紧,有些尿意,我从竹床板上爬了起来,揉着还略有疼痛的眼睛去解手。

前面说过,方家场的巷子很窄,一道入夏,房子就如同一个蒸笼,大家都将床啊,竹席摆放到外面来避暑,外婆家在巷子头,而这里各家各户都没有厕所,大的就去一百多米外的公共厕所,至于孩子,一般都在厨房旁边的水沟边对付一下算了。

我从床上下来,发现月亮出来了,由于东西多,我小心的避开堆放的杂物,忽然发现了那些睡在外面的邻居。

以前我并没有过多注意,可能是那天眼睛有些痛,不自然看了一下。

从我站着的地方一直延伸下去,每家每户的门外都躺着几个人,大家一动不动,就像堆放着的一堆堆的货物,看都看不到边。银色的月光透过破旧的塑料棚子的裂缝照射在他们裸露的肌肉上,反射着奇异的光,我见过这附近的一个加工塑料人像的工厂——一个专门为衣店制作模特用具的地方。那天他们卸货,正好大风,一堆堆码放好的人形模特裸露在空地上,就像现在一样,年幼的我有些诧异,几乎分不清楚那些躺在地上的人是不是真实的。

可是当我小解完,我这才留意到唯独小元家是不再外面睡的,而且似乎从搬来到现在,无论天气多热,他们母子也从未睡在外面过,总是吃完晚饭,就早早的关门进去了。

我刚想过去看个究竟,可是房门忽然嘎吱一声打开了,一个人影从门缝从猫着腰挤出来,接着直立起身体,又将房门带上。

我连忙蹲在一个竹楼旁边,仔细一看,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她的脸侧对着我,流露出无法抑制的兴奋和解脱感,就像刑满释放的囚徒,又如同赌博着正在关注结果的赌徒。她的手里提溜着一个小布口袋——她和小元搬过来的时候也就背着。

这个女人似乎又不放心地看了看里面,接着小心的穿过躺在弄堂里的人,不过那可不是个容易的事,她似乎犹豫了下,当然选择了从我这边走出巷子,接着她越过了我躲藏的地方,消失在夜色里。很幸运,也许她正着急的离开,没有注意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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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01:49:00

不过我正诧异她为何深夜这样小心的离开,那被带上的木门又打开了。

小元从里面走出来,他的眼睛并不像白天看上去的那么细小,反而泛着光,犹如猫的眼睛。

“你走不掉的,我最喜欢的就是捉迷藏了。”小元的声音很低,却犹如一个成年男人的嗓音,如同我的舅舅和外公一般。紧接着,他闪进了屋子。我有些害怕,先前感觉的燥热一扫而空,我双手揉搓了下手臂上浮现出的鸡皮疙瘩,爬上竹床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家人推醒正打算洗漱停当吃早点,却发现小元的妈妈端着一碗盖有荷包蛋的面条递给坐在小板凳上的小元。

小元的表情很得意,他接过了那碗面条。不过我看见那面条分明朝外吐着热气,可是小元却不怕烫的大口大口吃下去,而且几乎没怎么吞咽,一眨眼功夫,面条下肚,大腕空空了。

而小元的母亲似乎对这并不惊讶,只是恨恨地拿过空碗,咬着嘴唇,而小元吃过后就一溜烟跑外面去了,临走前还叮嘱我吃快点,赶紧过去和他玩。

我对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感到非常的不真实,或许,那只是我的一个梦,压根就没出现过,当时的我如此安慰自己。

又过了几天,夏日的温度开始退却,我在外婆家的快乐日子也要到头了,数着指头满打满算也就是明天了,而小元听说我也要离开,也只是哦了一声,然后又邀请大家玩捉迷藏。

孩子们只有在实在没有别的游戏可玩的时候才会同他玩。当然,结果显而易见,一下午都是小元在抓人,而且没漏过一个,而我自然在小伙伴的抱怨声中和小元一同回家去了。

晚饭过后,大家睡的很早,半夜里,风突然变凉,犹如铁刀刺肉,我闭着眼睛摸了半天的毯子却没有得手,结果却摸到了一个圆滚滚的肉球般的东西。

猛的睁眼一看,却发现小元蹲在我床旁边,而我的手正在他的大脑袋上,他瞪着眼睛抽动着鼻翼望着我,当然,我吓得叫了一声,不过很快他用手把我嘴巴捂上。

“跟我来。”他说完背过身,朝外面走去,而我犹如中邪一样,居然真的跟在他后面。

白天里热闹的街道,店面都寂静无声,那个年代还没有酒吧,网吧之类的夜生活,即便是电视,也是少部分人的奢侈品,这个时段外面除了守夜人,连个鬼影都没有,我和小元的脚步声回荡在涂满柏油带着余热的路上。

他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走着,不知道过了多久,走出了方家场,还有粮站和自由商场。

“你到底去哪里啊?”我忍不住问他。

“去找人,她要和我玩捉迷藏。”他没回头,依旧走着。

“找谁啊?”我嘟囔着问,不过这次小元没回答,只是在前面哼哼笑了几声,肥厚的肩膀抖动了两下,把脖子的后的赘肉也堆积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几乎累的闭上了眼睛,却一下撞到了小元身上,原来他停了下来。

“你明知道逃不了的。”小元忽然说话了。我正诧异,接着才发现他没有对我说。

他谈话的对象是一个卷缩在一个早已经关门的小杂货铺旁边的人。

“我会跟着你一辈子的。”小元又说。

这里是一个连接着外面公路和居民区的交接点,旁边一个人也没有。

“我总要试下。”那人忽然站了起来,手里提着一个包袱。

原来是小元的母亲。

“你明天就要走了是吧?”小元忽然转过头,带着微笑望着我,而我木然地点点头。

“在这里,也就你对我最好了。”小元忽然伸出手,如同长辈似的伸出手想摸我的脑袋。

“你又想干什么?”女人忽然尖声叫道,就像是手指甲刮过黑板上的声音。

小元的手在半空中停下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下意识地觉得此刻的小元非常危险,我跑到了那女人身边。

女人用手将我推到身后。

“我讨厌这身体了。”小元双手抓着自己脑袋低声说着。

“你为什么总要和我捉迷藏?我说过你玩不过我的,无论你躲到那里我都可以找到你。”小元伸出双手做环抱状朝我走过来,我明显可以感觉到女人在发抖。

“逃啊,躲起来,然后我再来找你,我说过的,我最喜欢找躲起来的人。”小元一边咧着嘴巴笑着,一边走过来。

“快走,别让他找到我们。”女人伸出手来拉着我在寂静的街道上跑了起来。

回头望去,小元依旧站在原地一动没动,只是对着我们伸着手。

我们先后跑到了好几个地方,可是每次还没等坐稳,小元就从黑暗之中慢慢走出来。

“我又找到你了!快跑啊,快躲起来啊!”女人听完了发疯似的叫喊起来,又拉着我跑。

不知道跑了多久,那女人和我都没气力了,后面几乎是被她拖着走的。两人靠在马路上的铁栏杆上大口喘气。

“跑不动了?”小元从身后的铁栏杆之间的隔缝中伸出脑袋,傻傻地笑着。

“老娘不跑了!”女人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忽然伸出双手按住了小元的脖子,把他拖到地上,可是小元依旧笑着。

“我只是买卖东西,从来没杀过人,平日里对你忍让够了,你是第一个!”

“第一个么?不是吧?”小元的声音已经被掐的走了音,尖细如同快要断水的水龙头。

“弄瞎他的眼睛,他就再也找不到你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起这句话,而且嘴里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那女人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真的伸出手指头按向了小元的眼窝。

一股子鲜血从眼窝里飞射出来,溅了女人一身,可是小元却不知道疼痛似的笑着,也没有任何的反抗,过了会,小元才真的躺在地上不动了,女人也用尽最后的气力拉着我继续往前跑,一边跑还一边骂骂咧咧。

我则回头望了望,小元躺在那里没有在动弹。

终于,我和她都跑不动了,瘫倒在地上,喘息了一阵,女人的声音似乎又恢复过来了。

“我救了你的命啊,细伢子。”她得意地转过头说。

“小元不是你儿子么?”我整理好呼吸,奇怪他们母子怎么会这样。

“他才不是我儿子!”女人皱着眉头,表情如同恶神,双拳紧纂。

“我原以为他只是件货物,不料想居然像狗皮膏药一样脱不了身了。”她继续抱怨道,不过转头看见我不解的样子,又不耐烦地摆摆手。

“我和你说这个干什么,你个小鬼也不懂。”她站起身来,伸了个腰。

“应该看不到他了。天天说捉迷藏,死小鬼,老娘弄瞎你眼睛看你怎么找我。”说完,她忽然眯起眼睛望着我,犹如一个饿鬼望着食物,让我不住后退了两步。

“和阿姨走吧,阿姨带你去好玩的地方。”她朝我伸出手,我拼命摇着头后退,她忿忿地骂了一句,不再理我。

“你去哪里?”我见她转身,忽然很费力地弯着腰。

“不用你管。”她有些奇怪的转动着脖子,“怎么头发老是被钳着的感觉。”

我忽然发现女人的脖子上伸出一只胖胖白白的手,布满着青色的血管,犹如枯叶上的经脉,于是我抬起头望去。

又一个小元沉重的身体压在女人的背上,夸张的裂开嘴巴笑着,一只手攥着女人的头发,一只手按在自己的嘴巴上,对着做了个收声的动作。

不过我觉得又有些不妥,因为小元的脸上没有任何伤痕,可是那女人明明刚才手上在滴血啊。

女人似乎丝毫不知道,而是沿着街道朝前走去,走不了几步,就转动转动脖子。

“走到那里,我都能找到你。”忽然耳朵边上穿过一阵低语似的声音,那声音是小元的。

我没有回家,而是一直坐到天亮,因为脚有点软。

当白天回去的时候,挨了顿臭骂,外婆和母亲吓坏了,不过好在我没出什么事情,自然也就算了。

不多久,听说有警察来到这里,拿着一张通缉令寻找小元的母亲,或者那个女人更加合适。

“那人到底是谁啊?”我问母亲。

“这个女人是一个人口贩子,专门倒卖几岁的娃娃,就像你这样大小,她把骗来的孩子集到一起,拉到乡下去买,可是有次晚上司机没睡好,车子翻到河里,所有的孩子都淹死了,而且泡了好多天才被发现,捞起来的时候一个个头肿的跟包子一样,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十几个娃娃,嘴唇都紫的厉害,眼睛都被额头肿起的头皮压的看不到了,全身皮肤泡的跟萝卜一样透明。那天警察把通缉令和事情经过告诉我们,大家才知道那女人是个这么狠心的人,她自己也有娃,却干这种伤天理的事情,可惜没抓到她。”母亲愤愤不平地解释说。

“小元不是她的娃。”我忽然说。

母亲有些奇怪,但又自顾自的说到:“管她呢,反正警察说她被人告发前好像也骗了个娃,而且经常带在身边,估计也想认个儿子吧。坏事干多了,可能自己生不出来!”母亲再次痛骂道。

说完,母亲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后来再去外婆家,那房子又换了别人了,只是那个女人再也没了下落,后来偶然听到邻居议论起,再别的地方也看到过一个带着大头儿子的瘦弱女人。只是一直抓不到,这两人仿佛在和警察做迷藏一样。

后来,我经常做一个同样的梦,梦中我远远的看见一伙孩子在玩捉迷藏,孩子们一个个笑着躲好,只有一个背对着大家枕着手臂靠在墙壁上数数。我也高兴地朝他们走过去想加入。

靠墙的孩子忽然转过头,他没有眼睛,眼窝处只有一片片血迦,将眼皮和额头拉的紧紧的,形成了几条深如沟壑的抬头纹。

那脸正是小元的脸。

梦中我的正吓得一步步往后退,先前躲藏起来的孩子忽然都从躲好的地方走出来,慢慢朝我走来。

他们都是小元,胖胖大大水肿的脑袋,细小的眼睛,青而发紫的嘴唇,湿漉漉的身体都一个样子,却又仿佛有点不同。

“来玩捉迷藏吧。”他们异口同声地充满稚气喊道。

我从梦中惊醒,一身大汗。似乎明白了那女人为何怎样也甩不掉小元了。(捉迷藏完)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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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l

只看他

2007-09-15 01:50:00

第七十九夜 半根针
  可能是台风的缘故,原本火热的八月也凉爽起来,只是想到即将到来的七月半,忽然觉得这天气又十分应景了。不知道纪颜和李多已经走到哪里了,随手打开邮箱,却发现居然多了封纪颜的来信。
  这家伙相比知道七月半将至,居然发了封问候信,只是看着多少有点别扭。
  “又快到七月半了,前些日子我和李多为了寻找当地的传说故事,要渡过一条河,据说河对面的村落发生过非常奇怪的事情,我急于过去,只是河面没有桥,水却又涨的厉害,所以搭了个老人的船过去,没想到居然有意外的收获,时至鬼节将近,或许这个故事你可能用的着。”我看了看前面的话,忽然来了精神,早上起来的困意一扫而空,继续看了下来。
  “这里荒凉的很,四处望去只有无边无际的石滩和杂草。原本狭窄的河面忽然湍急起来,就像揉散了的面团,水浪都是一块一块地涌动着,我和李多找了许久,却没有看见过河的桥,天色渐渐暗淡起来,刚刚结束的大雨似乎又有回头的意思,河面的鹅卵石被雨水冲刷的光亮异常,正着急,却看到在水天一色的角落里居然停靠着一叶扁舟,不仔细看,仿佛被融进去了一样。
  我走过去,一位带着灰白色草帽,披着件陈旧蓝色工作服外套,下身套着灰色短裤的摆渡人,闷着头在抽着水烟。我走过去,问了声。
  ‘请问开船么?’
  他抬起头,脸犹如一个干瘪放置很久的老面馒头,带着萎黄,又像个缩严重的苹果,眉毛几近脱落了干净,眼睛和脸颊都铺满了深入沟壑的皱纹。嘴巴含着烟嘴,带着漠然的眼神望着我们。卷至手肘处的袖子下面是布满了如蚯蚓粗细的长长的血管,一根根凸立出来——常年接触水的人都会这样,皮肤黄而干燥,上面站着一层层还未完全脱落下来的灰黑色的死皮,终于,在注视了我们几秒后,他的嘴巴离开了水烟筒。
  ‘当然开,不过你们姓什么?’他操着浓重的地方口音问道。
  我奇怪他的问题,不过还是告诉了他,李多也有些不悦,性急的催促着。
  他看上去似乎年纪很大了,却不知道为何还在摆渡,而且这里似乎很少有人来,或许不是我们,他一天也接不到一个客人。
  老人的身体去很健硕,站立起来后面如铁板一样整齐直立,他将水烟筒收拾起来,顺手结果我们的行李,船体不大,却也勉强容的下四人,我和李多对面而坐,老人则站在船头,将船撑离了河岸。
  船缓缓的驶向河心,水流似乎也小了些,河边还有很多耸立的怪石。
  ‘七八月山洪来的凶,这里的水也涨的厉害,所以必须看那些石洞,如果河水过了石头,就是在高的钱,也是不能出船的。’老人的声音很沙哑,却非常清晰,他可能看我盯着石头看,于是解释了下。
  ‘您刚才为什么要问我们的姓?’李多好奇地问老人。老人迟疑了下,忽然朝天高亢的唱了起来,歌声从四周的山壁反射回来,在耳朵边上环绕开。
  ‘过河人哟,莫着急,待我将你姓名问哟,不怕恶浪与险滩哟,船工一身都是胆罗,出船宁带一根针,回家不载陈姓人哟。’老人唱完了,这才低头对我们说。
  ‘我是住在河对面的船工,这一带有规矩,出船定带一根针,回船不载陈姓人。’
  ‘哦?不载陈姓人是因为陈沉谐音吧,可是为什么要带一根针呢?’我好奇地问。
  ‘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告诉你为什么要带一根针。’老者抬起头望望淫靡的天空。
  ‘这一带地势不好,加上非常荒凉,所以也就没去修桥,自然就多了我这样的摆渡人,以前河对面的村子还算热闹,大家要出去赶集看戏采买货物都得靠我们船工双手摇过去,有些人世世代代都是吃河面饭,河边生,河边长,即便死了,也要让家人葬在河岸边上,这是我们的命,虽然辛苦,却也活的下去。
  出船的人水性都好,这是当然的,可是只要是第一次单独出船,老人们总交代,身边带好一根针。我问为什么,他们总是叹气摇头不语。
  我第一次单独出去,也很欢喜,只是对这根针有些看不大起,可是既然长辈说了,自然点头称是,便将针别在裤腰带里,时间长了,自然也就忘却了。
  直到有一天,也是这样的日子,七八月间,暴雨连这几日,大家都出不了船,没了收入,坐在家里发呆,好不容易雨停了半晌,我赶紧推船出河,等着人来。
  果然,那天生意旺的很,中午出去的,到了天擦黑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几躺了,我几乎没歇过,虽然累,却心中高兴,一来有了生计,二来觉得自己的本事帮了人。
  我刚准备回去,却被一个年轻人叫住了。
  他身材高大,不过天色已经灰暗,我看不清他容貌,一身读书人打扮,手上还提着一口皮箱子,脚踩黑皮鞋,我瞧他眼生,更断定他不可能是本地人。
  ‘带我过去吧。’年轻人在身上摸了摸,掏出钱,我瞅了下,已经超过了双倍的船钱,刚想接过来,忽然想起来还未问他。
  年轻人居然姓陈,我有点懊恼,摆摆手说不渡了。
  ‘你要是不渡,这天已然黑了下来,这十里八地的一个人也没有,难不成我还要走回去不成?姓陈又怎了?难不成姓陈的都一辈子不要渡河么?为什么这个年代还有你这样封建迷信的人啊。’他有些生气,大声斥责着我,接着又在身上掏了掏。
  ‘拿去!’他居然又多拿了些,我犹豫了下,那时候人年轻,天不怕地不怕,那里管得了这么多,只是想着总是要回家的,多带一个人有何不可,一手接过钱,就让那人上了船。
  我载着他,朝对岸划去,可是心里多少有点不安,原本熟悉的水路居然有些陌生起来,只恨不得能来一阵大风,将我一下吹到对岸,早些回家了事。
  船到河心,两人攀谈了下,原来这个陈姓年轻人居然还是个读过大学的秀才,而且是来这里采集民风民俗的,并且带了一箱子书来教化这里的孩子,听了他这话,我也忍不住对他敬佩起来。
  可是没想到,离岸还有几里的时候,真的开始下雨了。
  雨势来的非常大,不消片刻,我的船里也灌满水了,风也吹得厉害,只是不把我朝岸边吹,而是往河心吹,我顿时慌了手脚,年纪轻,还从来没遇见过这种事情。
  ‘船家,现在怎么办啊?’年轻人大声喊道,可是口齿不清,含含糊糊的,估计是雨水冲进了嘴巴里。
  ‘你抓牢住船,我想办法!’我叮嘱他,心中却忍不住恐惧起来,虽然撑船时间不长,但知道这样的风雨下,一旦船撞到凸起的石洞,我们必定要落河,别说是这秀才,就是我也不见得能游的出来。
  果然,还没等我说完,船就翻了过来,我和年轻人都落进水里,水流重重地拍在我身上,肉痛的厉害,嘴巴,鼻孔都灌满了水。
  不过还好,我勉强游出了水面,只是不见了那个读书人,旁边都是黑乎乎的河水,雨声混杂着雷声,把我呼喊的声音淹没了。
  ‘许是已经沉到底了吧,唉,这姓还真邪门。’我感叹了下,立即朝对岸游过去。
  忽然,脚底下一沉,仿佛被人拉扯了一般,接着腰上也有被抱住的感觉,我整个人迅速往水下翻过去。
  一个闪电打过来,我看到那个年轻人死死地环抱着我的腰,他的双手拼命抠住我的裤腰带。
  ‘放手!不然我们会一起死的!’我大声叫喊着,可是他仿佛已经没了知觉般,呆呆地抓着我,拼命摇头。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晓得我气力一尽,明天就要等我家人来为我捞尸了,水上的人都知道,就是水性再多好的人,一旦被这种求生欲望极强的人抱住,都没办法生还。这种人如同秤砣一般,就是没有这风雨,带着他都很难游过去。
  我忽然想了起来,想起来临走前带的一根针。
  那时候我没有多想,从裤腰里翻出那根针,朝着年轻人的手背狠狠扎了下去。
  他大叫了一声,带着愤怒和怨毒望着我。
  ‘别怪我!否则大家会一起死的!’我闭着眼睛,将针拔了出来,又再次扎下去。
  腰间的气力果然小了,我马上挣脱了他的手,只是用力过大,拔出的针断掉了,枕头留在了那年轻人的手背上。
  我鼓足了吃奶的劲,等我摸到河岸的石头,挣扎着爬上去,雨水立即小了起来。
  我见没了危险,就晕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家里了,家人说我命大,这种天气,十个有八个难回来,村里人都说那晚上的雨这辈子都没见过,下的那么大那么急。
  他们还说,般我回来的时候,手心里死死地纂着半根针。
  那以后,我大病了一场,闭上眼就看见那年轻人湿漉漉地站在我面前向我索命。而我也终于明白,老人们为什么叮嘱我要带一根针,而又一再不愿意说明原因。
  那半根针我藏了起来,这件事没告诉过别人,只是向我父亲说了说,当年父亲听完大惊,他之所以惊讶不是因为出了这档子事。
  ‘你没有把针完整拿回来?而是断了一截在那人手里?’他失色地问道,我则回答说是。
  ‘这是大忌!除非我们可以找到那人的尸首,否则就,’父亲说了一半,却打住了,接着叹气着摇摇头,即便我追问,他也不再告诉我。
  随后,大家找了几个水性好的沿河搜索,可是却没有找到那人的尸体,这让我着实担惊受怕了好一阵子,不过接连十几年没有事情发生,我也就渐渐淡忘了。
  直到我也结婚生子,直到我的女儿慢慢长大。虽然我的父亲在忧虑中去世,甚至临终时一直握着那半根针。可是我却没有过多介意,或许是从小就不信鬼神的原因吧,而且那以后我也很注意天气,绝对不再强行带人渡河了。
  去年的八月初,我接到女儿的信——这里唯一能够和外界联络的邮局也离村子有几十里远,我隔段时间就会去那里替全村的人取信,她在信里告诉我,会带男朋友来这里。这么多年,女儿只要在外面,她都靠寄信过来,只是最近一段时间信却有些异样。
  那些信仿佛被雾气打过一样,湿漉漉的,我以为是邮递的时候着了水,可是其他的信都没什么。我曾经回过信询问她,女儿只说是不小心沾了水,或者是每次都是刚洗完衣物碗筷才开始写的。
  那点水经过这么长时间还没干么?我狐疑起来。
  不过我并没有过多介意,只是急着回去把这消息告诉孩子他娘。
  我们俩沉浸在快乐之中,自从女儿去外省读大学后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上一次已经是半年多以前了。
  这一代带人渡河的已经越来越少,为了怕他们来的匆忙找不到人渡河,接下来的日子我天天都在河边等待,而且不载被人,只为等他们——毕竟靠女儿寄来的钱就足够维持家用。
  接连等了十几天,一直到七月半那天晚上,那天我本不愿意出去,行船的人忌讳鬼节,尤其是河底冤魂多。于是刚到天擦黑,我便打算撑船回去。刚起身,却看见远处走来两个人。
  一个年轻女的和一位个子高高的男人,两个人的手紧紧的牵在一起。
  那女的自然是我女儿,可是当我看到那男人却吓了一跳。
  我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几十年的那个书生样子的年轻人,除非了衣服发型不同,甚至连手里提着的箱子都是一样的。可是就是脸却依旧觉得模糊,似像又似不像。我暗自咬了咬舌尖,告诉自己天底下哪有如此怪异之事,全当是自己老眼昏花所致。
  未来女婿对我很是尊重,女儿也热情的向我介绍。原来这个男的是女儿大学同学,比女儿高上一届,女儿的工作也是他帮忙介绍的。我自然对这个女婿非常欢喜,看着天色已晚,便不再多聊,让两人上了船。’老船工一边摇着桨,一边说着,船已然接近河心,他却忽然停住了,带着怪异的眼神,眯起眼睛望着我和李多。
  ‘就像你们两个一样,都是相对而坐,很高兴的望着对方,可是当时我觉得有些怪异,但始终没有觉察出来,这事本来对在船上讨了二十多年生计的人来说应该很容易想到,可能是当时过于高兴,却忽视了。’他长叹一口气,将草帽压低了下,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了。
  ‘那天还有个一同撑船的同村人,他的船也载了两个姑娘,是村子里的,说是到河边烧纸钱刚回来,他的船经过我的旁边的时候,忽然望了望,然后奇怪地说了句话。
  ‘好浅啊。’然后就划开了。我没在意,只当时一句玩笑话。
  回到村子里,我婆娘都等急了,早就做好了一桌子菜,都是时令的河鲜,水上人家,大都鱼虾为主,我怕女婿吃不惯,畏腥,还特地做了些猪肉和蔬菜。男人随着女儿一起叫爸爸妈妈,我们听着相当高兴,我也干脆直接把他当女婿看待。
  那天晚上吃的很愉快,虽然在灯光下我一直看着女婿的左手。
  我当时断掉的半根针就遗留在那年轻人的左手里,虽然自己一再骂自己多心,可是眼睛却不自觉的瞟过去。
  即便吃饭,女儿的手依然牵扯着那男人的左手,我看不到什么。
  吃过晚饭,我为女婿腾出了一间房,女儿有些不高兴,我可不管,虽然我们家贫贱,但这女孩子家的清誉还是要的。
  但是,河畔的村子,晚上风中带水气,吹一夜就能伤了骨头,别说我一把年纪,就是年轻人也吹不起,而家里就两间睡房。
  女儿自然跟着他娘。
  我只能跟女婿睡。
  可是当时我望着女婿的眼睛,他似乎很乐意,又仿佛是河边捕鱼人拿着鱼叉死死地盯着活鱼般。
  ‘睡吧!’我咬咬牙,熄了灯,和衣躺下。
  那边房里娘俩多些时日没见,自然少不了悄悄话,不过到了后半夜,自然也平静了,只有细小的鼾声。
  我则混混沉沉睡去,尽做梦,梦见那个掉进河里被我用针扎手的年轻人。
  没过多久,我就感到脸颊上冰凉的,睁开眼睛,发现女婿浑身湿透地站在我面前,盯着我看,他头发一缕一缕地,正朝下滴水。光着上身,穿着一条短裤。
  他的样子和那个掉水的年轻人几乎一摸一样,仿佛刚从我梦中的河底爬出来一样,我猛的一激灵,跳了起来,抓起床边的撑衣棍。
  他似乎有些惊讶,然后看了看自己,接着笑了笑。
  ‘不好意思,爸,吓着您了,我睡不着,所以出去游了下,因为身体弱,从小就被送到游泳队学,这不,反而惯了身臭毛病,一天不游反而浑身不舒坦。’他又低头道歉,然后进去了。
  我这才放下东西,再次躺下来。
  可是又那个人喜欢七月半晚上去游泳?而且只要不和女儿握着手,他的左手要么藏在身后要么紧紧攥着。
  如果不看看他的手,恐怕我是不会安心的。带着这种想法,我又昏睡过去。
  女儿告诉我们,她会和准女婿在这里留一个礼拜。
  ‘爸,一个礼拜我们就要赶回去了,时间不多,等以后我们还会常回家看望二老。’女儿笑了笑说,女大不中留,这点我知道,何况这里穷乡僻壤,总不能让自己女儿走自己的老路吧?可是想起来鼻子却又一阵酸楚,仿佛被人从鼻孔倒进了姜水一般,又苦又辣。
  这个女婿不爱说话,却毕恭毕敬,我则一天到晚把眼睛挂他身上,终于,我想到一个看他左手的机会。
  ‘你喜欢游泳,今天天气不错,河水也暖,要不我们爷俩去游个痛快?还可以比试下么,游不过我,我可不答应我闺女嫁给你。’我开玩笑打趣道,女婿爽快地答应了。
  ‘我一定会赢你。’他半眯起眼睛,笑嘻嘻地说。
  正午河水最不伤人,我带着他来到河边,一个人也没有,这一带是半山环绕,加上杂草多,太阳照不进来,温度要低很多。
  我迅速脱光衣服,然后看着他。
  女婿也慢慢拖掉衣服,我终于看见他的左手,不知道该说失望还是高兴,他的手上什么也没有,光滑的很,白白嫩嫩,一看就是拿纸笔的读书人一般。
  ‘游吧。’他扑的一声跳进河里。我也紧随着下了河,心里石头落了地,自然没什么牵挂,游起来也格外畅快。
  我和他都是话不多的人闷葫芦,可能因为这点女儿才喜欢他,两个人互相聊了下,就默不作声。
  河水有些混浊,扬起的泥沙弄得我什么都看不见,想想二十多年前的那件事,犹如一块疤一样焊在我心里,我尽力朝前游过去,望见女婿正在前面一个身位的地方,可能自己确实老了,便想做鼓气超过他。
  可是当我低头的时候,自己的那股气一下就没了。
  我的身体下面浮起一件东西,一件人形状的东西。
  我起初以为是阳光下自己在河底的影子,可是伴随着卷起的泥沙渐渐退去,那居然是具尸体。
  头发差不多掉落个干净,脸犹如泡发的香菇,带着紫黑色的细小血管密布整张气球般的脸庞,嘴里鼓鼓囔囔的,不知道含了什么东西,四肢也无力的漂浮着,他慢慢浮上来,几乎快要碰到我的脸了。
  虽然样子变化极大,但我从他的衣着一下就认出来了,那是二十多年前没找到的尸首,只是那个皮箱子也看不到了,想是被冲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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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5 01:56:00

我平素胆子极大,但这下也吓的着实不轻,一口气没接上,呛进胸膛里,而且腿又抽筋了。
  而且我看见眼白鼓出的尸体望着我微微笑了下,他左边的袖子漂浮起来,挡住了我的眼睛。
  我的咽喉处开始有了勒紧的感觉,渐渐觉得喘气不过来,眼睛一片黑暗,最后听到的是女婿的呼喊声。
  醒过来的时候,周围围了很多人,我已经躺在自家床上,原来女婿把我抗了回来。
  ‘尸首!那尸首!’肺里似乎还有积水,我又大声喊起来,所以距离的咳嗽,我婆娘轻轻拍着我的背。
  ‘捞起来了。’旁边的村民告诉我。
  ‘二十多年的尸体为什么浮不上来?而且还没烂掉?’我大声问道,不知道是问自己,还是问别人,因为我想知道答案,否则我会疯掉。
  ‘烂没烂不知道,不过浮不上来那是自然的了。’女婿忽然冷冷说道,‘他的肚子里面,全是鹅卵石,刚才他们搬上来的时候咕噜咕噜作响,跟工地的水泥搅拌机一样,肚皮上凹凸不平的,一个人吞了那么多石头,自然是起不来了。’
  ‘难怪,我看见那尸体嘴巴鼓鼓的。’我这才安静下来。
  ‘而且,那尸体没了左手,好像被什么啃掉了一样。’旁边的一个人嗫嗫地说。
  我沉默了下,挥了挥手,示意大家散去,然后不理家人的询问,埋起脑袋睡觉。
  其实我那里睡得着。那个带着半根针的左手究竟在那里,找不到那半根针,我迟早会像我爹一样郁郁而终,死都不安心。
  日子逐渐过去,女儿也告诉我很快他们就要离开了。好在身体没过多久就康复了,只是心病无法医治,村里的人知道几十年的事情的不多,我在村子里有一定威望,于是让大家出点钱把那人尸体好生安葬了。
  女儿牵着女婿的手,面带愁容地看着新坟。
  ‘好可怜,连名字都没有。’
  ‘为什么没有,说不定和我同名。’女婿忽然冒出一句,我用眼睛瞪了他一下,这才收声。
  七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女儿居然哭了起来,可能是非常不舍得,但又没办法。
  ‘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啊。’孩子娘抹着眼泪抓着女儿的另外只手,‘你看手这么凉,以后怀了娃娃一定要注意。’
  ‘嗯,他会照顾好我的。’女儿笑了笑,望着女婿,女婿也点了点头。
  我提出送他们过河,被拒绝了,理由是我身体刚好,不适合,还是多卧床休息。
  ‘爸妈我们走了。’女婿朝我们鞠了个躬,接着忽然松开握着女儿的左手,朝我伸过来。我愣了下,心想可能这是他们的道别方式,也伸出手过去,两人握在一起。
  那时候,我感觉到手心一阵微微的刺痛。
  女儿和女婿消失在门外,我把手转过来,手心里是半根生锈的针头,那时候的我犹如当头棒喝,张了张嘴,想叫女儿回来,但我知道无济于事,孩子娘还以为我舍不得,安慰我说;‘女儿还会回来的,难过什么。’
  ‘回,回不来了。’我哭丧着说,不再理会她,只是冲进内屋,翻出一个小铁盒子,打开来,里面是另外半根针。
  两下里一重叠,正好在一起,一根完整的针,就是二十年前我带出去的那根。
  我无力的把盒子放回去,吃力的撑起眼皮,忽然看到墙角里的皮箱子。
  那个女婿第一天来带来的皮箱子。
  那个和二十年年轻人手里提着的一摸一样的皮箱子。
  只不过,前几天它还好好的,可是现在那箱子在往外冒水,一股股的水流从箱子缝隙出流出来,湿了好大一块地方。
  我爬过去——因为脚已经完全使不上气力了,强忍着打开了箱子,里面并没有我以为的东西,那只失踪的断手。
  里面只有很多信,都被水泡着的信。
  每一封,都是我们曾经收到过的,都是女儿曾经寄过来的。那些信大都字迹泡的十分模糊了。我发疯似的把信和箱子全部扔到屋子外面,老婆怕极了我,她后来说我仿佛如饿鬼一样。
  几天后,我再次去邮局,那里果然有我的一封信。
  可惜不是我女儿写的,那是她单位寄来的。当我打开信,虽然已经有了准备,却还是差点昏过去。
  信上面说,女儿两星期前独自去游河,遇到风浪遭到不测,结果女儿的尸体过很久才被打捞上来了,而且最蹊跷的是,女儿被打捞上来的尸体,手里紧紧的纂着一个断手,一个断掉的男人的左手,在场的人都说那手看起来仿佛被浸泡了很多年一样。而这封信也不知道为何许久才到这里。
  拿着信,在邮局呆坐了好半天,我才撑船回家,甚至不知道如何告诉家里的那位,所以我决定隐瞒起来,只说是女儿出国了,总之瞒多久是多久。
  回来的时候我又遇见了那个伙计,这时候我才明白,他那天说的太浅了,其实是好奇为什么我的船上一个大男人却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吃水深。
  我苦笑了下,那当然,当时船上的只是一只断手罢了。”船夫终于说完了,船也已经到岸。我把船钱给他,他却摇摇手。
  “不用了,你们能听我的故事,我就很高兴了。”他朴实地笑笑。
  “那A村往哪里走您能告诉我们么?”李多笑着问他,船夫点了点走,走下船,对着地图详细的指点我们,接着才上船离开。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河面的身影,我也才想起,他刚才上下船的时候,船身动都没动。
  谁知道呢?或许是他常年在船上稳定性好吧。
  还没到村子,就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不免有些抑郁,可是谁又晓得那村子里还有更奇异的事情呢?只是时间不够,我只能先说到这里了,过几天我再告诉你吧。
  一切安好,也祝你和落蕾身体健康。”
  信的内容结束了,看来纪颜是离开了村子以后为我写的信吧,当然,我更着急几天后他的故事,那个奇特的村子又有些什么呢,不过既然他能告诉我,相比定然是没有什么危险,只要一切安全,作为朋友的我来说自然是无比欢喜了,不过,想想如果我是船工的话,恐怕也会毫不犹豫的拿起针扎下去了?或许每个人都会吧。(半根针完)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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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maoc

只看他

2008-01-29 01:50:00

这个很久没更新了

整体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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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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绮罗香

只看他

2008-03-29 05:23:00

第八十夜 羊吃人

这并非是个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却说明其实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残忍,即便是羊这样温顺的动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狼。
就如同托马斯.莫尔在一本叫作《乌托邦》的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凶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来自于我得到了个久违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备物品,和同事做了简短的告别便离开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向往如同纪颜一样无拘无束四处旅行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短暂的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自然十分高兴,当然,可惜的是落蕾并无法同我随行,作为专栏的负责人,她是无法离开的。不过她依旧叮嘱我,七月十五将近,出门还是小心点为妙。
不过当我犹豫改如何挥霍这本来是最普通却对城市人最为珍贵的时间财富的时候,一个大学时期的同学忽然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农村。他是一个从村子里出来的普通学生,并不如普通爱情小说里那样十分的优秀,也没有认识一个欣赏他才华的富家女,更不会有事没事搂着人家的肩膀大吼你爱不爱我,我一无所有。当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
其实他可以不用回去,而且他也不十分愿意,可是这是一个承诺——全村人凑份子供他上了大学,可能你会说不是有助学贷款么?但是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来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与尊严之间的无奈,一旦接受了钱,无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联系次数多了说贪财,生疏了则说忘义,更何况那些微薄的钱财还只是为了家境最贫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子们准备的,我的同学既没到家徒四壁也没有考的非常优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宁愿接受了乡亲们的捐助,或者说是一笔交易更恰当。最后他答应一定回来好好教育那帮睁着大眼睛拖着鼻涕的孩子们,虽然大学生活多少改变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他依旧做出了回去的决定。
“男人的承诺不能乱给,既然给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当我询问他原因的时候,同学微笑着如此回答。
一晃过了三年,既然他主动邀请我,看来他起码过的不坏了,我向来厌倦了去那些所谓的人为景观的游览,但凡是经过加工的东西,都丧失了灵魂,按照一些人的说法,物非活物,景非活景,如同那制作精良几可乱真的标本,它始终是标本。
他的村子里这里并不十分遥远,这也是我愿意去的原因之一,毕竟一星期的假期有限,我要好好分配统筹优化一下。在经过六个小时的高速列车和两个多小时的颠簸的客车旅途,我带着疲惫在夜色中看到了那个村子。
与其说是村子,倒不如说是一个巨大的绿色草原,我几乎以为自己到了广阔无垠的内蒙,四处搭建的羊圈和片片的草场让我觉得十分诧异,难道这里也可以适应养羊么?
当我困惑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穿着朴素的汉子从不远处走过来,身后的影子拉的很长,如同一根黑色的剑,插进了村子。
直到走到跟前,我才认出他来,绝非因为天色的黯淡,因为实在他的相貌改变过甚了。
大学的时候他非常瘦弱,虽然个字很高,却经常佝偻着身体,犹如一只大虾一样,深陷的眼窝总是带着难以名状的悲伤和苦闷,仿佛一团无法化开的浓墨,而现在他则充满了自信和骄傲,或者说句不好听的,颇有些暴发户的感觉,我忽然很好奇,三年里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欧阳,我在村口等你很久了。”他大跨步走过来,一手接过我的行囊,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拒绝了,一来东西不是很重,二来我向来没有让别人提包的习惯。他也不介意,依旧非常高兴的拉着我往前面走去。
他的手用力很大,几乎掐着我长期打字而导致肌肉几乎萎缩的臂膀生疼。走进去,我只闻到了草场清香和羊的膻味混合的犹如肥皂般的味道。这里的人似乎很少,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他们看上去远比其他村民要富裕的多,我不经意的几下望去,家家都住着如同城市里楼房别墅的住宅,而院落里停靠的不再是自行车或者拖拉机,取而代之的则是摩托和轿车。
我忽然想起这个村子不是个相对贫困的地方么,三年内可以改变这么多?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些可爱的羊。”朋友拉着我,来到一处建筑比其他村民住房要正规而且宏伟的多的地方,我抬头一看,原来居然是当地的村委会,惊诧之余,疑问更多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边随着他走进去,一边问道。
“我先带你去件村长。”他没有回答我,只是高兴的拉我进去。
里面更加宽敞,甚至装修的奢华超过了我所在的报社,大可以与城市机关攀比下了。在楼层的拐角处,我看到了同学介绍的当地村长,一位长着园胖脑袋,却短矮身材的中年男人,光秃的脑门上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嘴角叼着一根香烟,双手背在身后。正在和另外一个人聊天,村长穿着一套西服,却并不十分得体,拖长的衣角和堆叠的裤筒让人觉得他犹如一个滑稽演员。敞开的西服里面并非是得体衬衣和领带,让我啼笑皆非的是,那居然是一件无袖的白小夹袄。那情景不亚于看见一个人在用刀叉吃米饭一般。
和村长交谈的人带着一副金边眼睛,白多黑少的眼球鼓鼓的,狭长的脸和尖尖光滑的没有一根胡须的下巴不停的如同小鸡啄米般的点着,他的腋下夹着一个深黑色的公文包,两人似乎在商量或者说在达成什么协议。
“那就这么说定了,价钱可不能再退让了,吴总我们也是穷村子,大家伙都指望着这些畜生吃饭过日子呢。”村长的话虽然非常带着谦恭,但音调反到是上级训斥下级一样,那个被称呼吴总的也只是嗯嗯啊啊的答应着,见我们来了,他知趣的立即告辞,出去的时候他看了看我,迟疑了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忽然高昂起头,从牙签般细长的鼻梁里哼了一声,擦肩出去了。我正觉得这人不可理喻,同学把我拉到村长面前。
“这是我大学最要好的同学,他就是我经常提到的在城里做记者的那个。”同学高兴的介绍到,我处于礼节的伸出手,村长也伸出手,不过他只是去弹烟灰。
“哦,原来是大记者啊,小梁经常向我提起你,这次你来一定要好好报道下我们村子,作作宣传嘛。”接着,他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同学则领我出去了。
“你们村子靠养羊致富的?”我想起同学在大学的时候虽然学的是计算机,却偏爱去图书馆看生物农作物养殖业的书籍,而且颇有研究。
“是,又不全是,我马上就带你去看看。”他的脸上带着神秘,我也猜不透是什么。
来到楼下,看见一辆轿车开出了村子,看来这是那个什么吴总的车子了。
同学带着我来到一个巨大的羊舍旁边,上面是斜拉式样的三角屋顶,利于散热,地面也很光滑,没有什么裂缝或者坑洼,而且多有平斜,想必是为了羊群排泄粪便聚集之用,羊舍呈倒三角形,两边各有容纳一人半宽的舍道,羊舍围栏有10到15厘米粗细,我摸了下,是混凝土和砖石砌成,砖石是灰砖,远胜与现在城市的红砖,冬暖夏凉,看来羊倒是比我们生活的更舒适。
“羊圈建筑是否合理,对羊生长发育关系很大.长期以来,我们这一带农产养羊均是放养,地圈垫草积肥,有的羊牛同圈,圈舍潮湿,阳光不足,羊经常发病,出现春夏发展,秋肥冬死的情况,所以羊圈的设计合理是非常重要的,羊舍的基本要求是通风干燥,卫生清洁,夏凉冬暖,而且多选在草场的中心,这样放养利便,羊群不容易感染疾病。”他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虽然不懂养殖,但恐怕这些也只是养羊最基本的规则吧,这如何说明你们这里偏偏羊卖的如此之好?”我想起刚才的那个吴总,忽然觉得有几分眼熟。
“你看到的那个人是城里的商人,转么批发肥羊肉,量大的很,不只他,全国很多人都来我们这里,三年里,这个村子的一下成了远近闻名的富裕村,很多人都把耕地变成了草场,祖上世世代代背朝黄土脸靠地的农民都扔掉了锄头养起了羊,周围的人也纷纷效仿,可惜,他们的羊却无法养的和我的一样好。”他不屑的摊开双手——这是他在大学的一个习惯动作,每当十分高兴或者胜利的时候他都爱这样。
“你的羊?”我奇怪地问道。
“是的,我的羊。”他的脸换了副表情,紧紧咬着牙齿,仿佛怀揣着仇恨,似乎我们提及的不是羊,而是他的儿子,或者干脆是身体的一部分。
“我的羊不仅仅肉质鲜美,吃过这里羊肉的人都赞不绝口,而且与其他羊肉相比简直优差立见。甚至繁殖和生长能力都比普通的羊要优秀的多。一般成年羊六十天就可以育肥出栏,而我养的只需要四十天就可以了。”同学继续缓缓说着,可是夜晚的风让我忽然觉得浑身发凉,自从进村子开始,我似乎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而且,眼睛的主人似乎并非是人。
“知道我叫你来的目的么?如同村长说的,我还需要更多的人知道这里,你就是活的广告牌,我调查过,你们报纸的影响不错,只要你多帮我下,在报纸做一篇关于这里养殖业的报道,我和村子绝对不会亏待你,甚至可以让你在这里拥有一片草地和羊群。”他听起来是央求,实际却口气强硬,毋庸推诺。
我心算了下,这样一群羊少说有百八十只,甚至还有一片上好的草地,听上去倒是十分诱人。
“我更想知道你究竟是怎样养羊的?而且你不是要做一名老师么?那些本该围绕着你如同精灵般的孩子呢?那些求知若渴的学生去哪里了?”我大声问道,小梁愣了下,忽然高声笑了起来,笑声在空旷的羊舍和草地里回荡开来。
“问得好,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他们真的和你所说的一样,我和他们,包括我的祖辈父辈,甚至我的子孙都和着羊圈里待宰的羔羊没有区别了。”我对他话十分不解,而梁似乎也看出来了,他一屁股做在羊圈旁边,靠在羊舍的围墙上,我也坐了下来。
“最开始的那年,我的确回来想好好教书,希望他们可以和我一样,读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甚至可以飞出国门,去国外留洋。但是很快,我发现我错了,即便是我这样所谓的跨越龙门的天之骄子,其实在村子的作用还比不过一头种羊。
我的一名学生家里就是养羊的,那时候村子里养羊和养鸡鸭一样,单纯是为了温饱而已,而且这里穷山恶水,草食枯黄,加上养殖技术缺乏科学管理,所以这里的羊一只只都长的瘦弱干柴,毛质低劣,学生被他父亲叫回去放养,没有在读书,我忿忿不平地跑到他家,质问他为什么不让孩子继续学习,结果反到被他臭骂一顿。”他忽然苦笑道,转头问我,“你知道他说什么么?”我自然是摇头。
“你算什么东西?我让我儿子放羊,好歹学一门营生,就算再不济,他也可以去做羊倌,你呢?花了村子这么多钱,读个破大学,还不是混成这样?村子又沾你什么光么?我听完后自然和他理论,他说不过,就把孩子从房间拉了出来,让他自己选择。
那孩子低垂着脑袋,将手别在身后,我几乎将自己前半身所有的抱负都寄托在他的身上,我自己所坚持的原则和牺牲都希望有所回报,而结果是,孩子亲口说了句读书无望,老师您还是放我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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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