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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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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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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0:51:00

以下是引用littlepony2006在2007-12-19 22:27:00的发言:
没有了,其他的可以到lz的blog上去看,我没找到,估计新故事都出书了,好像书名叫《我是法医》。


我找着后面的了,,能接着贴 吗?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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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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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0:56:00

 

《枪火》系列之三 混战 (上)

                        天气并不热,他却不停的擦着汗。我看见他的嘴在不停的动,却一点也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只觉得他左嘴角上方的那颗痣很是显眼:上面长满了黑色的毛,很是让我恶心。

                           他可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本地商会任了一个什么职务,以前就见过他,一次和朋友喝酒他过来串场子:他的酒量可是让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打了一个全球通,意思是陪左手边第一个人喝一杯,第二个人喝两杯...依此类推,要知道一桌连他一共10个人,而且那天是白酒!数学家高斯小时候的故事告诉我他一共喝了45杯,那是4瓶多!坐在他右手边的那位显然被他放倒了,他却摇摇晃晃的赶下一个场子去了。

                         当时我就不喜欢他。但是他的家具厂规模真不小,崭新的二层楼厂房,单层面积就在数千平方!二楼的一角就是职工宿舍,我不禁皱起了眉头,这厂房、仓库、宿舍一块的格局肯定违反消防法规,消防的哥们难道没管他?

                         整改通知早就到了,还没来得及,还没来得及...他嘴角的痣又在令人恶心的抖动着。

                          没事我可不想参观他的工厂,那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前两天他工厂的10多个职工到附近的一个正在施工的家具厂工地闹事,好几十人斗殴,还动用了私制枪支,结果是一死五伤,没死的没伤的(包括轻伤的)一大堆人正在公安局关着呢!

                          群众自发的,群众自发的...,他的痣又抖动了几下。

                           NND,把我当白痴啊?!!!


              《枪火》系列之三 混战 (中)

                        几天前发生的事情绝对是一场混战。这个工厂的10几个工人拿着砍刀、棍棒等凶器,气势汹汹的跑到还没建起来的家具厂工地,准备好好教训一下对方。谁知对方也不是善主:等待他们的是私制枪支。一阵硝烟之后,来打人的人四处逃命,反倒成了被追杀的人。

                         这些鉴定不难做。你看那一位,右半边身子被打进了70多颗铁砂,那是鸟銃打的,手术之后还有30多 颗没取出来,我想他一辈子忘不了这一枪了吧。还有一位,看上去只有一个小小的创口,但是胳膊肘动不了的,那是钢珠枪打的,钢珠钻进他的肘关节了。据说医生 为了取这颗钢珠花了一晚上:肘关节的软骨很滑,钢珠也很滑,看见了就是取不出来。我对臂丛神经阻滞麻醉能持续多长时间不太关心(据说他惨叫了一晚上),对 医生要在X线下暴露一晚上倒是比较担心:为这个人生个畸形的儿子可就太不划算了。还有一位虎口破裂的,那可不是别人打的:他自己拿的枪枪管爆炸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我可记不了那么久:这些人长什么样我早就忘记啦。

                            令 我难以忘怀的是参加斗殴的一对兄弟。我可以想象孺弱的弟弟是如何犹豫着不想参加这次斗殴,而刚烈的大哥又是如何用上阵不如亲兄弟安慰着弟弟,又用从老板那 里拿来的安家费可以在贵州老家盖一栋多么漂亮的房子鼓舞着他。但是一遇到枪声,身边的几个人血淋淋的倒下了,除了逃,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当哥哥跑了一段,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了弟弟的身影,绕道跑回去的时候,弟弟已经静静的躺在路旁的小河里面了。哥哥发了疯一样的从弟弟的嘴里掏出泥巴,发了狂一样捶打着弟弟的胸膛,可弟弟什么反应也没有了。

                          我 可以想象当哥哥拿着手中的钢刀,又一次冲进敌人的时候,他的双眼一定是血红的。敌人正在欢庆胜利,哪想到会有人杀个回马枪?给枪装火药可不是一个一时半会 的事,可来的人真是叫做势如疯虎:他先是一刀砍在了一个家伙的头上,他的刀在这家伙的颅骨上崩缺了一块,解剖的时候我才取出来,这个碎钢片和钢刀的缺口严 丝和缝,那可真叫铁证如山啊。下一刀他砍在了对方的肩膀上:想必他还是砍头的,不过看来这家伙躲得比较快,留下了一条小命。

                           哥哥不知道的是,同乡把他的弟弟送到了医院,弟弟的心跳恢复了。

            《枪火》系列之三 混战 (下)

                    哥哥在警察到来后放下屠刀,锒铛入狱。而弟弟此刻正躺在医院,前途未卜:他的心跳恢复了,但是呼吸一直靠呼吸机维持,对外界也没有任何反应。

                            一周之后,这对兄弟的父母终于从偏远的贵州山区赶来,身上皱巴巴的票子加起来不到50块:37.82元是他们赶来后所有的财产。

                             但是他们面对的却是天文数字的医院帐单。老板在这个时候一分钱也不肯出,他也知道这是个无底洞。于是这对可怜的父母一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面临的第一个选择就是,是不是放弃对儿子的抢救。

                           我分明看见母亲签字放弃抢救的手在颤抖。

                           我分明听见母亲怀念亡儿的哭泣凄婉如歌。

                           是夜,母亲的哭声在医院太平间浑暗的灯光下持续了一夜,直到次日被抬去抢救。

                           是夜,星月无光,似乎苍天也无颜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

                         寻 找弟弟的死因成为了我的主要任务。我生怕在他的板寸下面还埋藏了无言的证据,亲手给他剃了一个光头;为了排除有人掐颈,我检查了他颈部的每一块肌肉。没 有。没有丝毫证据说明他曾受人袭击。相反,我在显微镜下发现他的肺内充满了大量的水生植物,这无可辩驳的说明他在生前落水;而且,他的脑部大脑、小脑、脑 干都出现了坏死的证据,这说明他在呼吸机拔管以前他就脑死亡了。

                            我无可奈何的在他的死因一栏写下溺水!因为,我必须对事实负责!

                          换句话说,没有任何人和他的死亡有直接因果联系,没有人将会为他的死亡负刑事责任,除非,有人站出来指控老板其实是这件事情的主谋。

                            我以为哥哥会毫不犹豫的这麽做,弟弟的死总要有人负责吧?

                            但是,他在年迈的父母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接受了最合理的安排:接受老板对弟弟的抚恤金,承认自己是主谋。

                            我出离愤怒了。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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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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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1:22:00

      08 至毒


      不锈钢的解剖台泛着金属的寒光。看着他蜷曲变形的尸身躺在上面,瘦弱得已经失去了人的形状,身上也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一股凉意从我的心头渗出,慢慢地慢慢地向我的脚底漫去。我绝不是因为害怕他的躯壳。比这恐怖的尸身我见过太多。至毒我恐惧的是,我不知道,不知道命运为什么总是把他和我连在一起,就好像浮士德和靡菲斯托。我无数次庆幸自己已经离开了他,蓦然回首,却发现他依然就在我的身边,如影随形。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个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年轻人。我不知道,命运之神为什么会对他进行这样的嘲弄,我只知道,此刻他虽然终于死了,但是他对家庭的破坏不仅余波未息,甚至极有可能愈演愈烈。难道,命运之神在向我警示着什么?


  第一次我们人生轨迹的相遇是在南仁市全市智力竞赛初中组的比赛上。我所在的学校连续两年获得了第一名,这次更是志在必得——我和我的两个搭档已经停课训练了一个月了。我们有着明确的分工,我负责智力题和数理化题,另一个男生负责文科题,女生则负责外语题,这一个月来我们背了无数道的谜语,做了数不清的题目,枯燥的题目把我们憋得嗷嗷叫,一个个像是嗜血的将军,极度渴望着战场上的厮杀。预赛中我们一路过关斩将,没遇到什么风险。但是我的指导老师早就提醒我注意他了,那个南仁市一中的孩子。我看了他不止一场的比赛,他吸引我的不是他得分最多,而是每次答完题后那种不屑的神情,似乎在说,这种题目,还要我出手吗?我们终有一战。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这么想。果不其然,我们在决赛中相遇了。我们两组的积分将其他几组远远抛开,决赛似乎只为我们展开。最后三道题了。我们积分相等。“方言,打一汉字。”我马上按响了抢答器:“访问的访。”我在心里说。“我还没有说抢答开始,此题作废。”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向背后的拉拉队耸了耸肩膀。几个铁杆粉丝在焦急地为我加油。“草案,打一酒名。”这一次我好不容易按捺住自己,等“抢答开始”的“始”一从老师的嘴里出来,我就按响了抢答器。“茅台。”我说。“加十分!”我知道,只要抢到了题目我就会得分的,我骄傲地想。我眼角的余光看见他比赛中第一次出现了紧张。他眼睛一眨不眨,但是并没有看着老师,而是紧盯着我按在抢答器上面的手。最后一道题,我看见他额头在冒汗了,现在他低我十分。老师拿出了答题板,上面写着“虚与委蛇”几个字。“请读出答题板上的这个成语。”“抢答开始!”我们的手几乎同时按在了抢答器上,但是屏幕上显示的是他们队的名字。“XUYUWEIYI。”他几乎一字一顿地念道,声音里带着得意。“加十分!”他轻而易举地逃过了最后一个字的陷阱。我很是懊恼,我知道,按照比赛规则,两组得分相等,但我犯规了一次,他们得到了第一名。在他们的欢呼声中我站起了身,转身往台下走去。几个指导老师马上包围了我,指责我为什么刚才不用犯规战术。我知道如果最后一题我犯规让题目作废的话,总分我们多十分,冠军将是我们的。但是我从指导老师的包围圈中挤了出去,扔下一句硬邦邦的“我才不屑这么干呢!”就往外面走。他拦住了我,在更衣室的门口。“交个朋友吧!”他说完这句转身就走,在我的手里留下了一张小纸条。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李文军。



  我得承认他个性中的狂放不羁其实很是吸引我,我们很快就开始了交往。我们两家住得不远,实际上相距不到一公里,而双方的家长又似乎很愿意看到两个优秀的孩子在一起,于是往往是他到我家来做作业,因为我家里有着现成的数学老师和物理老师;而我也很喜欢到他家里去玩,因为他开煤矿的父亲总是会出人意料地给我们带来好吃的好玩的,有一次我们甚至偷偷打开了他家的一瓶人头马XO,他父亲居然哈哈一笑,连责备也没有一句,要知道那时候这玩意的价格几乎是一个普通职工一年的工资。高中时代我们就几乎形影不离了:我们考取了同一所省重点中学,并且被分配到同一个班级。我得承认其实我很妒忌他。虽然他很羡慕我的身高,高中三年我以每年十厘米的速度疯长,很快就达到了令父母担忧的一米八六。但跟他相比,我根本就是一根豆芽菜——他虽然只有一米七八,但是却有着国人极罕见的健美身躯,他那米开朗基罗刻刀下大卫一般宽阔的肩膀、健硕的肌肉每每让我妒忌得发狂,甚至他的皮肤也比我好,一次军训就足以让我变成一条黑泥鳅,而他脱掉背心你都看不出肤色有任何差别。有一次他居然当着我的面很得意地说他量过了,他的长和宽以及肚脐上下的身高完美得符合黄金分割,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想狠狠地踢他一脚。但是这似乎完全不影响我们的如影随形,夏日里往往是我一身黑他一身白地出现在世人面前(甚至直到现在我还保持了尚黑的习惯),我们知道这样两个高个优秀的男生走在一起会吸引多少艳羡的目光,而我们似乎十分享受这种目光,一边讨论着同学们谁也不懂的尼采、叔本华、弗洛伊德,一边旁若无人爽朗地大笑,而这种笑声似乎能感染整个校园。在分享着身体发育的小秘密的同时,我们也分享着知识。我每每会很严肃地告诉他,数学书的某一个题根本就是出错了,然后我们一起很严肃地去找数学老师反映情况;或者是我又发现物理课本上的某一个章节里那么多公式其实都是废话,记住一个就足以推导出全部。而他也往往告诉我,《诗经》朴素的风格让他觉得不仅是前无古人,也一定是后无来者;或者是很严肃地说吴承恩的《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形象其实抄袭自印度史诗《摩诘耶那》。这样的交流逐渐让老师觉得很为难了,因为每一次学校的各类竞赛,往往只能从格式或者小数点才能把我们区分出一个高下。时光就在我们的友谊之中飞逝着,三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高考后他去了北京的某个著名高校,而我也如愿以偿考取了医学院校。记得学生时代最后一次相逢是在他的学校,一个元旦。我们手上拿着焰火,在三楼他宿舍门口的走廊上默默地看着焰火燃烧,四目含笑,却一言不发。当时我在想,感谢上天恩赐我这样的一位好友!

  


  大学毕业后我还偶尔能从父母的长途电话中听到一些关于李文军的消息:比我早一年毕业的他并没有按照学校的分配去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报到,而是从父亲那里借了两万块钱跻身商海。他投资的目光很独特,以一间小录像厅起家,很快扩展到台球、保龄球等娱乐设施,甚至据说他已经拥有了七八家餐馆。也曾经在故乡的街道上和他偶遇,他手上挽着美丽的女友,一个和他两小无猜的女孩,目光中多了几分老练和油滑,但却锐利依旧。而我此刻在远离故乡的一家医院做着一个小外科医生。住院医生的生活注定是没有休假可言的,就连周六周日也必须去查房——病患可不会因为周末休息。我被生活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甚至在除夕之夜端着大食堂做出来的半生不熟的年夜饭都只能苦笑一下,连抱怨的心思都没了。我就在这种生活中慢慢地迷失了故乡的消息,也迷失了他的踪迹,直到有一天,我打开电视,看见他正作为一个娱乐节目的嘉宾,眉飞色舞地谈着福建的某一个海岛是如何的美丽,在那里和女友享受一周的二人世界又是多么的惬意,我突然想拨通他的电话,但是刚刚从一台十四个小时的手术上退下来的我,还没来得及拨通电话,就睡着了。醒来以后我似乎也失去了和他联系的欲望,我觉得我们生活的路线已经越走越远,我们好像是两条直线,曾经交叉过,也曾碰撞出美丽的火花,但是我想我们不会再相交第二次了,平面几何告诉我。




  但是人生之路并不是直线,生活也绝不是平面几何,我错了,错得很厉害。再一次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好轮科到急诊外。我得说那几乎不是人干的活,每每一个夜班都会一直被十来个病人围着,旁边的加护病房还躺着一大堆诸如刀砍伤、骨折、烫伤之类的患者等着做进一步的处理。而他出现的时候我正好就处于这样的一个状态之下:我的心里在惦记着一个刚发生车祸的女孩是不是被护士安全地送到病房了,身边还围着十多个腰痛腿痛得睡不着的老人,手里在机械地记录着什么,这时候我唯一能做的运动是挪一下在凳子上早已发麻的身体,或者挥手将已经扑到脸上来的蚊虫赶走。虽然深秋蚊虫最后的疯狂很让人烦躁,但我几乎把这种运动作为单调工作的唯一调剂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穿过几层人群传到我的耳朵。人们自动给他让出了道路,我循着声音看去,他弯着腰,脸色发白,手撑着左腰,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这种痛苦已经让他的声音完全失真,以至于在他抬起脸来之前我根本没有认出他来。但是我们都来不及做任何的寒暄,这时我们的角色分别是医生和病人。他向我介绍说这是老毛病了,并且递出了一张半年前的B超报告:左输尿管上段结石,零点五厘米大小。我稍微叩击了一下他的左肾区,发现他的脸夸张得变了形。于是我没有任何犹豫就给他开了一针杜冷丁和阿托品,这两种药物一起注射往往能让疼痛的结石患者很快安静下来,杜冷丁能止痛,而阿托品能让因为疼痛而痉挛的输尿管停止收缩。这种痉挛无疑会和疼痛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痉挛让疼痛加剧,而疼痛进一步引起痉挛,利用杜冷丁和阿托品合剂打破这种恶性循环成为处理这种情况的首选。果然很快他就好了,和常人无异。大约一个半小时之后已经换班的我才赶到他休息的病床,而这个时候他几乎准备走了,在我的挽留下他和我秉烛夜谈了一宿,这时候我才好好地打量他:深秋的他身着一件皮尔卡丹灰色长风衣,像电影上的发哥一样丰神如玉,但是他的眼神却明显地失去了当年的神采,变得有些灰暗;领带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似乎配不上这件质地上乘的风衣。当晚我并没有多想,我把一切归咎于他的病痛,而且老友重逢的喜悦显然让我兴奋异常,那一夜我们聊了很久。他聊到最近有一笔生意就在我所在的城市,可能会居住相当长一段时间,于是我们很快互留了新的电话和联系方式,但是问到他的女友的时候,他显然不想深谈,只说已经分手了。第二天晚上我迫不及待地把我和他重逢的消息告诉父母。谈话中不可避免地说到了他的女友,这时我才知道发生了不幸:一次他和女友还有女友的弟弟一起出海游泳时女友的弟弟不幸遇难,而女友的父母坚持认为他有责任,完全无法接受他们的婚姻,于是女友只好在泪水中和他分手了。“听说他……”电话那头的父亲有一点欲言又止。“怎么?”我追问。“听说他失恋以后染上了吸毒的坏毛病,你要小心。”对孩子的疼爱最终让父亲说出了实情。父亲的声音很低,但对我来说这个消息却宛如晴天霹雳,那一天他所有的疑点都汇在了一起:他的领带是地摊货,这说明他的经济状况在急剧恶化;他“好”得太快,而药物起作用是需要时间的;他的眼神其实除了灰暗外还有些游移……良久,我才发现自己没有挂断电话,电话的那头只传来嗡嗡的电流声。




  下一次轮值夜班时我又遇到了他。这次诊室出奇的安静。他的脸色有些讪讪的,似乎从我冰冷的目光中发现了些什么。但是我还是不愿意相信他是到我这儿来骗取杜冷丁的,他的手上还是拿着那张B超报告,而我坚持要他去化验小便。我知道肾结石的绞痛往往会由于剧烈痉挛,结石会划破输尿管,造成血尿。他去了,但很久都没有从洗手间出来,于是我闯了进去,赫然发现他手上拿着一枚图钉,手指已经扎破,鲜血正在滴进尿液。他是老手了,我几乎怒不可遏。他脸色剧变,扑通一声就跪在了洗手间的地上。在我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之前,他的头重重地磕在了马赛克上。当他抬起头来,时间似乎在那一瞬间被定格了,眼前的一切使我惊呆了,他的左额角被马赛克划破,一朵血花在他的额头绽开,血的鲜红和他脸的苍白形成了如此鲜明的对比,以至于我的眼睛完全不会转动了,而从他的脸上,我看到的只是对毒品的渴求和哀怨。我的心像撕裂了一样的剧痛。“起来!是个男人你就去戒毒!”在清醒之后我声嘶力竭地狂吼着。“小声点,小声点!”他还在试图哀求。眼看着看热闹的人渐渐过来了,他这才猛地把门一摔,走出了卫生间。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还有那么可怜的一点点自尊,如果这还称得上自尊的话。第二天一大早护士焦急地告诉我,急诊科的麻醉药品柜被盗了。我向公安局报了案,案件一直没有侦破,但是我们换了一个保险柜,一个很结实的保险柜来装麻醉精神类药品。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见到他。时间是治疗内心创伤最好的医生,它将这段惨痛的经历在我的记忆中慢慢抹去,而我也显然也极不愿意去回忆这件让我痛心的往事。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平淡地过着,我像一只把头埋在沙子里面的鸵鸟,幻想着这件事情就会这样结束,我不会再见到他,但是,我还是错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1 21:23: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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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1:25:00

 

       半年后我又轮转到了住院部普外科。那是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至少做好了手术把病人送走的时候你知道他们会重新恢复健康人的生活,而不是像在什么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那样,送走病人的同时心里十分清楚他们会再来,问题只在于什么时候再来以及下一次他们还能不能出院——所以我就在普外留了下来,几乎都不想走了,而普外主任似乎也很喜欢我这个做事情风风火火的小伙子,看着我的眼神老是笑眯眯的。那一天轮到我收治新病人,我们大约每一周会有一次这样的机会。快到下班了还没有一个新病人来住院,护士小姐正打算和我共庆今天的清闲,两个气急败坏的警察拖着一个皮包骨头的家伙来到病房,护士小姐的脸登时有些长了——这显然会耽误她下班后和男友的约会。看到护士整理好的住院病历我才发现患者居然是李文军。走到他的病床我仔细打量着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衣服又脏又破,简直就和叫花子没什么两样,身上的气味难闻极了,同房的患者只要还能走得动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看得出来他的肌肉和活力在迅速地萎缩着,以至于身上的皮肤显得比需要的多出太多,无用的皮肤在全身各处丑陋地折叠着,松弛着;而他的眼神已经没有了一丝灵动,透过他的瞳孔看到的只是空无一物。



我很快搞清了情况。这几位派出所的干警打算把他抓起来遣送原籍强制戒毒,而他竟然乘警察不备突然冲到路边修鞋的小摊抓了一把鞋钉吞了下去,警察只好自叹晦气,先送他来治病。我的手上正拿着那张X光片。二十枚。二十枚尖锐的鞋钉。我几乎不敢想象他是怎么把这些玩意吞下去的,难道他就没有正常人的痛觉吗?而此刻这二十枚鞋钉正分布在从胃到回盲部(长阑尾的地方,这个地方肠子弯曲了九十度,而且有一个很狭窄的关口,异物一般很难通过),这好几米的消化道里面,其中的几枚显然已经扎破了他的消化道,他已经出现腹膜炎的症状了。我从消化道里面取出过项链、戒指甚至蛔虫,但是鞋钉还真的是第一次,而且有这么多,分布范围这么广。(顺便多一句嘴,吞金自尽的传说在中国流传甚广,但是我没有看到过这样自杀成功的案例:黄金的物理化学特性十分稳定,以至于我从患者肚子里面取出来还给家属的时候他们完全看不出来它曾经在肚子里面旅游过一次:吞金的唯一副作用很可能是你的肚子会多一道难看的伤疤。)二十枚钉子如数取出后我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知道绝不是体力上的缘故,因为我曾经在手术台上连续站过十七个小时,而下台的时候看见患者的笑容我简直还可以再打几个侧手翻。但这一次,一个并不复杂的手术,却让我汗透重衣,一屁股坐在了更衣室黑暗的角落,抽着闷烟,一言不发。我已经无法确定他身上人的成分还有多少。在我看来他只是披着人皮而已,他整个身躯、整个灵魂无疑已经被毒品这个恶魔完全占领了,这个念头让我不寒而栗,要不是实习生找到我要我在术后医嘱上签字,我不知道我还会一个人在黑暗中坐多久。剩下的几天我连看都不想多看他一眼。我装作不认识他,漠然地查着房,而我也看不出他有一点点想认我的意思。




  我以为他在出院以前总该老实一点了吧。但是没有,他乘警察不备跑了,在我准备给他拆线的前一天。他的逃跑显然让民警们觉得是一种侮辱,年轻的警察们个个主动请战,发誓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抓回来。其实他这么一个身无分文,同时又被毒品折磨得弱不禁风的人能跑多远呢?第二天警察们就在一个废弃的棚屋区找到了他,而那里正是他们这些瘾君子们经常聚集的地方。于是他被遣返回老家,强制戒毒。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至少在关押期间他是接触不到毒品的。





  半年后他回家了,脸色好了许多,人也老老实实了,这显然给了他父亲莫大的安慰,他甚至还打了一个电话给我,告诉我他儿子的进步。后来听说他结婚了,找了一个乡下朴实的姑娘,而且也住到了农村。后来我知道这是他父亲的安排,目的是为了不让他有机会再和原来的毒友们接触。我觉得这个决定无比英明,虽然乡下的生活要简陋许多,但是无疑能让他作为一个人,而不是一个魔鬼活着。我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心情已经平复下来,我几乎觉得这是一个很完美的结局,完美得超出了我的想象。但是现实再一次击碎了我的梦想。一次我当班的时候他又来了,又是被警察拖来的。从那个显然是参加工作不久的小警察委屈的抱怨中我知道了事情的原委:这次是他的父亲看见他一年多没有吸毒了,就借了一笔钱给他做生意,试图让他东山再起。而他没到几天就把钱全部花在了毒品上面,再一次一文不名了。这一次警察抓捕他时聪明多了,没有给他任何抓鞋钉的机会,但是他也狡猾多了,他卸下了拘留室窗户上的风钩,吞了下去。他能够再一次吞下异物,但我却不愿再一次经受给他做手术的折磨了,于是我找到主任,向他解释了整件事情,求他随便指派哪一位医生接手我的任务。主任默默地听完我的讲述,笑着问我:“白求恩在炮火里做手术的故事你知道的吧?他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他勇敢呗!”我一时没明白主任的意思。主任缓缓地摇了摇头,笑着说:“如果在手术台下,我相信白求恩一定也会和正常人一样去躲避炮弹的。但是他在手术台上,那时候他的角色是一个外科医生,我想白求恩在扮演外科医生这个角色的时候没去留心炮火,甚至有可能根本不知道炮火的存在。”我低下头,若有所思。主任笑着说:“去吧,你是个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我想你会明白我的意思的。”多年以后当我回想起这段话,我认为它改变了我的一生。现在的我早已不再是一名外科医生,但是这段话让我明白了工作和生活之间差别。在做法医的时候,我就是一名不为个人感情所动的法医;而当我完成工作,我又会恢复到正常人的角色,无数的悲欢离合可以让作为法医的我淡定,但永远无法让作为常人的我麻木。于是一切都好像是在重演:同一间手术室,同样的我和他。唯一不同的是麻醉师换了,显然他也知道了这个故事,于是极不耐烦地对文军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在你的肚子上装一个拉链,省得你下回又把什么吞下去?”然后他选择了在这种情况下很不常用的麻醉方式:氯胺酮分离麻醉。这种麻醉方式最简单:麻醉师只要给病人打一针就可以了;但是这种麻醉之所以被叫做分离麻醉是因为它麻醉的只是患者的痛觉,事实上患者会在手术之中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被牵拉、切割着,只不过不痛而已,因此除非是要严密观察患者情况的手术比如说儿科手术,我们一般是不会用这种麻醉方式的,另外这种麻醉方式还有一个副作用,由于它不会造成患者肌肉的松弛,切口要相对大一些。我认为麻醉师是要故意惩戒一下李文军。而麻醉方式的选择是他们的事情,我不好多嘴,于是我选择专心扮演好我外科医生的角色。




  手术很成功。我顺利地取出了长达十二厘米的风钩。完成手术之后,等我恢复到常人的时候,我决定要和他好好谈一次了。我选择了一个晚上来到他的病房。其他的病人都不在,显然大家都对他唯恐避之不及。他的右手铐在床头,房间没有开灯,一轮弯月挂在天上,将寒光透过窗户撒在我和他的身上。我坐在他的床头,背对着他,慢慢开了口。那一晚我讲了很多。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语无伦次,但是我的讲述是饱含深情的。我从我们年少时美好的回忆开始讲起,一直讲到他的蜕变,可以说讲得痛心疾首,我觉得他只要是个人,只要他不是草木,都会被我打动的。但是我没有发现他有任何反应,于是我转过身来,他看着我,眼睛里带着久违了的火热,说:“做手术的时候你给我打的是什么?比任何毒品感觉都好,你能不能再给我打一针?”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一脸的愕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以为我没听清,眉飞色舞地向我说着手术之中他是如何如何的飘飘欲仙,最后又加了一句:“再给我一针吧!”我拂袖而去,在门口,背对着门我说了一句:“你好自为之吧。”就再也没有回头。这是我这辈子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当年的我并不清楚为什么他会觉得氯胺酮会有那么好的感觉,多年以后,当我成为一名法医,我才知道原来氯胺酮就是毒品K粉的化学成分。手术七天后我让实习生给他拆了线,警察马上带走了他。我没有和他再说一句话,但是关于他的消息还是不断地传到我的耳朵。他又被带回老家强制戒毒;从戒毒所出来的第二天他又去吸毒了;讨债的人带走了他父亲所有值钱的东西;他的父母离婚了;他的妻子为了向他证明毒瘾是可以戒掉的不惜以身试毒,结果也染上了毒瘾……我感觉毒品就是一个深渊。一个你永远看不见底的深渊。一个人染上了毒瘾,不仅是他本人,就连他的家庭,和他相关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滑向这个深渊,不断地滑下去,不知道哪里才是尽头。

 



  读法医病理研究生的那段时间让我回到了久违的学生生活。一个暑假,我去拜访了他的父亲。那个曾经在我眼中金碧辉煌的家现在变得破败不堪,门上一张“借钱给李文军的人后果自负”的字条早已被岁月漂白,在微风中瑟瑟发抖。他的父亲出人意料的苍老。头发早已花白,连背也佝偻了起来:在我的记忆中他可是一名豪情真汉子啊。看到我他父亲愣了一下,马上把我请进了家门。这个家真的已经家徒四壁了,墙上依然挂着文军小时候的各种奖状,而当年智力竞赛的那个奖杯,就放在家里最显眼的柜子上。触摸着这些奖状、奖杯,往事一一浮现在我的面前,我的心中如五味杂陈,泪水几乎忍不住夺眶而出。他的父亲告诉我,文军正在住院。上个礼拜文军因为偷东西被人发现,从三楼跳了下来,摔断了腿。此刻到了午饭时间,他正准备去送饭。我无言以对,握了握他父亲的手,硬塞给他二百块钱,飞快地逃离了这个沉重的地方。




  文军出院的那天,我鬼使神差又来到了他的家。他的腿上还打着石膏,脸朝墙躺在床上,吸着烟卷。此刻的他已经完全不像一个人: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眼圈黑得像是用墨汁染过,身上瘦得能数清每一根肋骨,膝关节奇怪地膨大着,成为这个下肢最粗壮的部分,而大腿,能看到的只是包着一层皮的股骨——甚至可以看到股骨的每一个隆起和凹陷。突然,他的父亲发现了异常,一把抢过了他的烟卷,扔在地上,狠狠地用脚踩着,喝问他:“这是哪里来的?你从哪里带回来的?”在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之前,他的父亲抽出了一根皮带,劈头盖脑地向文军身上抽去。皮带抽在他的脸上、身上,我看不出文军有什么反应,他几乎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我甚至看不到他的皮肤上出现皮下出血的痕迹:我怀疑他身上到底还有多少可以循环的血液。文军无动于衷,他父亲却下不了手了,喘着粗气,把皮带扔在一边,坐在地上就哭了起来,我从来不知道一个男人还可以哭得那么伤心,那哭声就好像是一道冲破了大堤的洪水,又好像是在森林里找不到出口的野兽。哭着哭着他突然站了起来,抓起那个智力竞赛的奖杯就要往地上摔去。我一把抢过了奖杯,把他的父亲揽在怀里,任由一个男人的泪水洒在我的肩膀。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文军活着。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我带走了那个奖杯。



  我和文军最后的一次相逢居然是他躺在解剖台上。有人在铁路旁边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而民警的初步检查发现他身上有些痕迹不能用火车的碾压解释,于是就送到了我们这里。我一眼认出他就是文军,虽然此刻他已经身首分离。我甚至认出了他肚脐周围的那个胎记,我记得小时候我开玩笑说它像一只小猪。我依然按照法医工作的要求给他取了指纹,我知道他有前科,确认他的身份并不是问题。看了看他身上的损伤和痕迹后我就来到了现场,我想从现场发现一些什么来解释民警的疑问。事实上民警也倾向于他是自杀,因为他的手边就放着一份写在烟盒上的遗书,虽然上面只有三个字,“我走了”。他甚至为了防止遗书被风卷走压了一块石头在上面,这些都无可辩驳地说明他是自杀,警方觉得有疑问的只是为什么他的身上湿淋淋的,而且颈部和头上都有伤痕。看着现场四周的环境,我明白发生了什么。他先是试图在小河里自溺,但是求生的本能让他游了上来;接着他试图用石头打死自己,他拿着一个石块拼命地向自己的头部打去,但是孱弱的身体还是让他没能成功;然后他想自缢,萎缩的肌肉让他爬不了那么高,因此还是失败了;最后他选择了卧轨,他选择了一个火车弯道的地方,确保司机不会先看到他,这一次,他终于成功了。我和我的同事都没有见过这么复杂的自杀,于是我们起了争论,关于死者在死亡之前精神状态的问题。我的同事认为正常人都有求生的本能,一次自杀不成功后很难再进行第二次,何况他一共自杀了四次;先前他吞服异物的行为更加证实了这一点,他的精神状态有问题,而他精神失常的原因就是:吸毒。但我坚持认为先前他每一次吞服异物都是有目的的,不足以说明他的精神状态异常,而他对自杀弯道的选择、遗书以及遗书的摆放无疑证明了他那怕在临死之前都是十分清醒甚至明智的。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好在这一点并不影响我们对他死亡方式的判断:自杀。但是问题并没有结束:没有人认领他的尸体。这时候我才知道他的父亲已经在半年以前死于脑溢血;而他的妻子,当我找到她的时候,也已经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瘾君子,因为卖淫染上的梅毒让她全身令人恐惧地溃烂着,对外界,她已完全失去了反应。

  


  我站在这黄土的旁边,三天前,我把文军的骨灰带回了故乡,临走之前我决定再来看他一眼。天上下着小雨,飘零的雨丝正如我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漫天飞舞,飘累了,就在我的肩头,他的新坟上停下来,休息一下,转眼又不知道飞到那里去了。我把那个奖杯带来,安放在他的坟头。虽然他活着的时候人不如鬼,但是他最终用死亡逃脱了毒品这个恶魔,一如凤凰涅,在临死前的那一刻,我相信他的灵魂是清白的。此刻在天国的他,已经摆脱毒魔的控制,终获自由的他,应当重新获得这份荣誉。愿文军在天国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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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1:29:00

09 凶手是谁?


     来上班的时候我就知道弟兄们都到下面县里去了,今天的办公室只剩下我一人。我已经设计好了这个惬意的星期五:上班的时间可以泡一杯立顿红茶,一边慢慢品味着,一边听着漫步者流淌出惠特尼浑厚的歌声,而办公室外正是春光明媚,楼下的草地一片嫩绿。下了班,我手机的积分正好够我换一张电影票;哈哈,这个星期五几乎是完美!这样休闲的生活简直让我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春的生机:似乎伸个懒腰都能听见自己骨节快乐而舒展的声音,煦暖的春光更是让我乐不思蜀——我居然在沙发上睡着了。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我吵醒,刚醒过来的我还神志不清:摸了半天的手机才发现居然是办公桌上的电话在响,迷迷糊糊就听见:“我们这有个盗窃杀人的案件,你过来一下,尽快!”大约在接电话十五秒后,我清醒过来了,这时候肾上腺素急剧升高,我像装了弹簧一样,一跃而起,一边通过手机联系车辆,一边准备我的工具箱和必备器械。我不知道别人会把我的工具箱想象得如何的恐怖,但是它实在是很干练的银色(今天我看了CSI第二集,和他们的颜色、大小都一模一样,哈哈),而且,它就是我的武器,每次提着它,感觉就好像古代的武士穿上了盔甲!我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神圣的感觉,记得那是几年前的一个案例:一位商人和他当过坐台小姐的二奶被人杀死在房间里面,月余才被人发现,而刑警们就是凭着现场的血手印和死者最后的通话记录千里追凶。几个月后,案犯终于落网,但是,刑警们的行程累计足够绕地球几圈,耗资数百万,甚至,出差过程中还有两起车祸,刑警两死一伤......我不知道经济学家会怎么算这笔账,拿三个刑警精英去换两个并不那么值得同情的人被杀案件的侦破,到底是否值得;但是,在我心目中,那就是对“人命关天”和“命案必破”的最好诠释!!(向上海的警察兄弟们致敬!)




  这次,按照朋友的说法,是一起盗窃杀人案。我知道他的意思,虽然他的说法并不那么准确,因为在我们国家是没有“盗窃杀人”这么一项罪名的。如果盗窃被人发现而行凶,那么转化成为抢劫罪;如果造成对方死亡,那就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并不是原来的抢劫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但是,无论罪名如何确定,恐怕这都是一起恶性案件!通过手机,我很快了解了大致案情:死者是一个孤老头,平常脾气不太好,亲戚不太愿意和他一起住,因此一个人住在山上,侄儿每个礼拜上来看他一次。这次侄儿一上来就惊呆了,老人家的房间门开着,锅碗瓢盆撒了一地,而老者手持铁棍,倒在房屋中央!报案后刑警们让侄儿安定下来,很快又发现一个情况:老者用毛巾包着放在床头的四千余元现金不见了!我一边听着电话,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嗯,这个案件对我来说应该不难,暴力致死往往损伤严重,我需要的就是尽可能推断出致伤工具,为破案提供线索就可以了,嗯,是这样的!县里的同志已经在殡仪馆的解剖间等我了,也来不及客套什么,披挂上阵!越检查,我就越纳闷,老者身上居然什么伤也没有,这就奇怪了,难道真有什么方法能杀人于无形?表面的检查没发现什么,解剖后倒是发现老者的冠状动脉闭塞得挺严重,但是,我知道冠状动脉闭塞不等于猝死,还有那么多冠心病的患者活得好好的呢!而且,就算是冠心病突发引起的死亡,那么是什么诱发了老者的心脏病,又怎么解释现场呢?



我决定还是要去现场看看,做完解剖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我匆匆扒了两口饭,就跟着经办民警和他侄儿来到了老者的家。老者还真是住得挺偏僻,一个左邻右舍也没有,山风吹在屋后的松林里发出阵阵松涛声,老人家看来也不喜欢宠物,猫啊狗啊鸡啊鸭啊一概没有;房间的陈设也很简单,碗柜倒在地上,瓷碗碎了一地。那是一个三条腿的碗柜,另外一只脚是用绳子绑了一根木棍加固的,现在加固的木棍已经脱离了原来的位置,而外面的一条腿断了,很明显是最近新折断的,断端的外面居然有打击的痕迹,对比一下,正是老者的铁棍打的!这可不对劲了,从打击的角度看老者应该是蹲着打的,难道,贼变成了一只老鼠,躲到了根本不可能躲一个人的碗柜下面?我又让他侄儿找到老者包钱的毛巾,现在它正好好地包着几本破书呢!不对劲,更不对劲了!哪有小偷偷了东西还要拿本书包上的?难道他还怕死了的老者发现不成?我又蹲到了碗柜下面,仔细打量起来(后悔那天没带警用多波段光源,老者房间的白炽灯又太暗),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柜子腿的断端发现了一根毛发!我用放大镜看了一下,哈哈,这可不是人的,它的毛鳞太粗大,毛色也是灰黑色的,这可不符合人类毛发的特征!这时候我的心里有数了,我又叫他侄儿和经办民警一起去找钱,终于,在杂物间找到了!他侄儿拿着钱目瞪口呆,看着他发傻我就跟他讲开了:老者早就怕有小偷所以把钱藏在了别的地方,那天一定是一只小动物(后来他侄儿说山上松鼠挺多)进入了老者的房间,老者追赶小动物的时候打断了碗柜的腿,锅碗瓢盆撒了一地,老者气极攻心就......我决定下次让他侄儿抓一只松鼠和这根毛发比对一下。回到家已经是半夜三点,我没有了出发时的豪迈,但是我的心里却并没有感到失落,毕竟,在这个案件我没有看见任何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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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1:34:00

10 一起不该发生的矛盾




我在网站上看到过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一种认为现在医疗事故由医学会或者卫生局鉴定,这是自己人给自己判案,明显不合理也很难保证公正,法医应该参加医疗事故鉴定。另一种则认为法医和医生隔行如隔山,不应该参加医疗事故鉴定,我不知道谁是谁非,都有道理,但我们这儿法医是参加医疗事故鉴定的。   


去年冬天就有这么一个案件,苍阳市卫生局医政科找到我们,说有一起医疗事故争议要我们帮忙。二话没说我先答应了下来,接着了解了一下基本情况。事情是这样的,死者是一位老年女性,前一段时间遭遇了车祸。车祸当天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老人家多处骨折,神志也不是很清楚,但是经过抢救老人家本来已经稳定了,从重症监护室转到骨外科一周后的一个晚上,老人家叫家人拿来便盆要解手,突然发了病,三十分钟后就离开了人世。这种情况家属肯定是想不通的,特别是儿子,老人家含辛茹苦地把自己拉扯大,还没来得及享福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离开了人世,怎么能不心痛?不过说实在的,可能是做过医生的缘故,我对医院也很理解,当医生的没人想把病人治死,出了这样的结果他们也很烦。走上高速公路不到一小时我就到了,没想到的是院长办公室一片狼藉,看来冲突不小。 我们让双方当事人都坐下来,我们需要了解情况。来的人有死者的儿子和其他近亲属三个人,院方也派三个人来介绍情况,包括主治医生。奇怪的是真的大家坐下来了气氛反而有点沉闷,居然没人肯先说话了,我笑了一下,让家属先说。



家属说的情况和我刚才了解的情况一样,但是我注意到说话期间他接了一个电话,他说道:“爸爸现在很忙,你先在学校等一下,一个小时候后我开车来接你。”在他准备接着往下说的时候我打断了他的说话,对他说:“今天我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公正的说法,这个请你放心。同时死去的人已经死去了,我也请你节哀顺变。另外,在这个时候请你格外注意你活着的家人,照顾好他们,你已经经不起下一个意外了,所以,请你先把小孩的事情安排好,另派一个人去接他,然后我们再开始好吗?”我的话显然让他思考了一下,安排好这件事情后他接着说了下去,我不时地做着一点记录,虽然这些情况我已经了解。下面接着讲的是主治医生,看得出他还很年轻,很紧张,时不时地舔一下嘴唇,腿也在下意识地抖动着,显然他没有考虑到家属能不能听懂,说了很多专业名词,我注意到的是他很敬业,因为星期六、星期天也就是案发前两天他都来查了房。等我了解完我想知道的一切,我知道下面该是我说话的时候了。首先我让医院把封存的病历拿出来,当着双方拆封,看完病历后当面复印了一份给家属。然后我要求家属中派出一个懂医的,医院方面也派一个人,一起参加解剖。我知道,揭开谜底的时候到了。


 解剖结果一点也不出乎我的意料,坦率地说跟我设想的一模一样,因为同样是在苍阳县,前不久我也遇到过一个类似的案件,只不过上回不是医生造成的,也就不是卫生局的管辖范围而已。听了案情我们就怀疑这是一个肺动脉栓塞的案例。原因是这样的:这种病往往出现在长期不能下床活动的患者,比如说骨折的人或者是重病号,长期的不能活动让血流减慢,他们的下肢或者其他的什么静脉会形成血栓,当然老年人血流本来就比较慢就更容易发生了;当由于某种缘故让这个血栓脱落的话,它会沿着血流的方向前进,首先是回到右心,这一段路程越走越宽问题不大,但是一离开心脏进入肺动脉,下面的路就越来越小了,往往会卡在肺动脉左右分枝的附近,这样整个肺就失去了血液循环,人虽然可以吸气,但是氧气无法运出,甚至有可能肺会坏死,你说人会不会死亡?这次和上次唯一的不同是,上次受伤的老者拆了石膏后迷信地找来了巫师,巫师装神弄鬼地弄了一番后对他的伤处挤挤捏捏,正是这几下挤挤捏捏让固定的血栓脱落,最后导致了老者的死亡,这个我们管它叫诱因,巫师多少是有责任的,这次呢,极有可能是患者要解手的活动导致了血栓的脱落,医院一点责任也没有。这时候法医应该注意的第一是要做到证据确凿,因此心脏和肺动脉必须原位切开,发现栓子后照相固定证据,因为如果是心脏已经离开了周围的解剖结构,血栓到底是哪儿来的就有点说不清了;然后还得找到血栓的来源,这个患者骨盆有骨折,因此下肢腓肠肌和髂静脉都要特别注意。血栓在横断切开的腓肠肌找到了。当场看到解剖过程的外科主任和患者家属(一个护士)都心服口服。



 死因已经找到了,但是这件事还没有完。没过多久,死者家属找到了我,这时候他们已经是追悔莫及了,显然这种情况下,肺动脉栓塞属于骨折后石膏外固定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医疗事故是无法构成的了,医生的处理包括打石膏没有任何失误,那么他们现在面临的是两个问题,第一是医院会不会告他们扰乱公共秩序,第二是难道人就白死了?第二个问题是我的本行,当时我就答复了他们:这种情况第一是难以避免,这个病出现在任何医院都是回天乏力,因此家属不要过于自责,说什么换个好医院会不会好一些,再者,我们是这样分析死因的:直接死因是肺动脉栓塞无可置疑,但是这不是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车祸,因为没有车祸就不会骨折,没有骨折当然谈不到骨折的并发症,矛盾的根源还在车祸上,鉴定结论上我已经体现了这一点。第一个问题不是我的本行,但是,我还是做了一件事情:我给医院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患者家属已经对砸了医院追悔莫及,愿意做出赔偿,教育目的已经达到了。我不知道我做的是对还是错?严格地说这不是我的职责范围。但是我常常想:如果大家特别是患者家属多一点医学常识,这个矛盾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1 21:33: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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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1:35:00

11 庸医


严格地说这不是一起医疗纠纷,因为行医的人根本没有医师执照。在我们国家这种情况叫非法行医罪,但是这个案件给了我太多的无奈……

  那天一大早县里的一个法医同行打电话过来,说有个案件要帮忙,平时就挺熟的,我也没多说什么,就答应了。一路风景不错,他所在的县本来就是一个国家级风景区。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没觉得多久就到了,先是了解卷宗,这是一个卫生局转来的案件,一位外来民工的因为经济问题到私人诊所给老婆接生,一生下来孩子就死了,接生婆看见这个情况连脐带都没剪就跑了,幸运的是大人马上转大医院抢救了过来。民工当晚就告到了卫生局,卫生局一查没有行医执照,给民工做了一个询问记录,第二天一早把案件转来了公安局,因为这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卫生局无权管辖。公安接到报案当然是首先做鉴定,看医疗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有没有因果联系,是不是构成犯罪,如果构成,马上抓人;如果不构成,那么这是一个无照营业的问题,仍然归卫生局管辖。(你晕了没?我也晕!但是没办法,执法者都不依法行事怎么办?)我叹了一口气,能做的只是时不我待,马上动手!拖得越晚,这个罪犯就跑得越远!(当晚接生婆就跑了,公安无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通缉或者协查。)



  这真是一个很可爱的男婴,头发指甲都长出来了,说明孩子发育得很好,肺里已经有了空气,说明他临死前还感受过过人世间的气味,胃内也有了空气;十二指肠还没有,说明他还没来得及尝尝做人的味道,生下来不到半小时就离开了人世!我几乎是噙着眼泪做完解剖的。我只能说:天若有情天亦老!我得承认,我对孩子有一种特殊的怜爱。我不怕断肢残臂,因为损伤越多留给我们的证据就越多,但是每次解剖对象是可爱的孩子的时候,我心里都很不舒服。所以有的法律专家认为新生儿死亡的案件应该比成年人判得轻一些(实际中有时候也是这么做的),我特别不服气!既然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新生儿不是人?镇定心神,我还是恢复了我的职业本能。



新生儿死亡案件中,死因千差万别,什么脐带绕颈、羊水吸入都有可能,现在“医生”也跑了,病情也问不到了,这还真是考验我真本事的时候了!很快,我就发现了一系列不正常,首先是头部有一个十厘米左右圆圆的包,妇产科叫“产瘤”,一般这是生小孩子不顺利时上了吸引器啊什么的造成的,刚刚看卫生局的记录明明没有用吸引器啊?怎么回事?或者就是小孩有很多的窒息表现,比如说小孩的睑结膜和口腔粘膜都有很严重的充血、出血,胎粪也出来了(新生儿的粪便是绿色的,做过妈妈的应该知道),就好像我们在一些勒死案件中看到的一样,我马上重新量了脐带,四十九厘米,不长啊,再说也没有颈部的勒痕,一定不是脐带绕颈,那是怎么回事啊?打开头颅我才发现,小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很明显,是颅内出血。



可是,如果鉴定结论就写到颅内出血引起死亡,我是可以交差了,但是这个案件还是解决不了啊?为什么会颅内出血,颅内出血和“医生”的处置不当有没有关系才是解决这个案件的核心所在!我脱下手套,一边仔细地重新阅读卫生局和公安局的卷宗,一边摆弄起我的手提电脑查找资料大约半个小时,案情终于豁然开朗了!原来一切的症结在于错误的用药!“医生”给产妇肌肉注射了催产素!催产素的使用本来在妇产科是个常事,一般有三种给药途径:滴鼻、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但是肌肉注射只能用于产后出血,催产一般是静脉滴注,而且以每分钟八滴的速度缓慢进行,一边根据产妇的宫缩情况调整快慢,而肌肉注射一注射进去就没办法调整了,它只能持续不断地进入产妇的血液循环,不断地刺激子宫收缩,哪怕是已经造成了孩子的产瘤,哪怕是已经让孩子窒息,哪怕是让孩子颅内出血!这等于是让亲生母亲杀死孩子,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也正是这个原因,这位产妇只要一个小时(经产妇会快一些,但是最快也不能少于两个小时)就“生出”了孩子,一个鲜活的却因为野医催产素使用不当而颅内出血死亡的孩子!我的心情特别沉重。



每年,仅仅因为青霉素不做皮试造成的患者死亡的非法行医案件在我手上就会有二三起,更不用提其他复杂一点的案件了。这里面涉及太多的问题,正规医院收费太高;卫生部门和游医打游击;基层卫生条件的匮乏;医学生宁可在家吃闲饭也不愿到基层工作或者开个诊所……我只是一个小法医,我能解决什么?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面对这样的人间惨剧!我可以想象这个“医生”,我甚至不知道她作为一个接生婆肌肉注射过多少次催产素,有多少人侥幸活了过来,又有多少人是她的手下冤魂,一出问题她就跑了,反正她的诊所房子是租来的,桌子板凳也不值钱,换一个地方,她又会开业!每想到这些,我的心情就很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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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1:38:00

15 有惊无险


昨天晚上打开电子邮箱,收到一封题目是《法医,急》的独特求助。首先求助人就够独特的了,他是一位新闻工作者;而求助的内容就更独特了,他们有一个稿子涉及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一个精神病人外出十个月回家后,腹部多了一道疤痕,家人怀疑其肝脏被人窃取。目前,CT有两种不同结果。他们和家属一样,疑惑很多,希望能咨询一下有关的法医学知识。真的很独特。收到过不少新闻工作者的来信,一般要么是要采访我,要么是要采用我的博客内容,而来自新闻工作者的求助还是第一次。而求助的内容就更独特了:窃取肝脏!


如果当事人家属的怀疑是真的,这可不是一件小事,绝不会有人窃取肝脏仅仅是为了自娱自乐,这让人最直接的联想就是供移植使用。从当事人事后仍然存活的事实来看,这不是一个人可以就能完成的任务:首先必须有高明的手术医生,然后必须要有麻醉、护理人员及一大堆相关设备,然后是必须有完善的供销渠道——肝脏可不是每个人都需要,而组织配型成功更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从当事人腹部有手术疤痕,而且做了两次CT看,家属的怀疑并非完全没有证据。我的兴趣一下就来了。我很快了解到事情的大致经过:一位精神失常的男性走失,大约十个月后家人找到了他,却意外地发现他的肚子上多了一道手术疤痕,大约十厘米长,在右上腹部。


带着巨大的疑问家人给他做了一个B超,而B超医生的说法对大家无异于一个晴空霹雳:未见左半肝,建议CT复查。着急的家人带着他一下子做了两次CT,一次说未见左半肝,一次说左半肝显影不良。家人可是懵了:这左半肝到底是在还是不在啊?也管不了三七二十一,先报了案再说。记者发现了这条消息,要是真的是左半肝不见了,这个新闻绝对轰动,值得一个整版,说不定还是头版头条,但是编辑出于新闻工作者负责任的态度,决定核实一下这个消息。巧合的是,他找到了我。更巧的是,我对任何悬疑的案件都感兴趣。了解到这些情况并核实了CT报告后:我向编辑做出了以下回复:一、两份CT报告并无矛盾,未见左半肝和左半肝显影不良没有实质性差别。二、B超和CT未见左半肝尚不足以证实肝脏一定就是被切除了,很多其他的情况也会出现未见左半肝,比如说先天性发育不良,以及肝脏疾病诸如胆结石之类导致的肝脏萎缩。三、要想证实肝脏是不是被切除了,最佳方案是做腹腔镜检查:在肚脐处打一个零点五厘米的小洞就可以直接看到肝脏,而术后只需要一个创可贴就可以了。四、我需要看一下腹部手术切口的照片。


大约三分钟后我看到了照片,看完照片我又向编辑做出了这样的解释:一、手术切口只有五厘米左右,没有十厘米那么长,因为比较一下就知道了,切口的长度只有三根指头那么宽。二、切口的位置离肝脏的位置肋缘下(肚子和肋骨交界的地方)还有五厘米以上的距离,无论是从切口的长度还是位置看,外科医生几乎不可能这样完成一个肝叶切除手术。三、我宁可相信当事人曾经因为肠道疾病被人救治过,哈哈。编辑向我竖了一下大拇指,就去忙他的稿件去了。下面就是这个新闻的题目了:《他的左肝有没有人动过?》。顺手解决了一个小问题,我可不会因为这个“案件”原来并不是一个案件而有半点的失望,因为,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案件需要我的出现才是我最大的期望。

  



对了,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证实我的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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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 21:43:00

16 烈焰


这栋三层楼的房子地面上的积水还没有退尽,水面上漂浮着大量没有燃尽的木片、杂物。我已经感受不到大火肆虐时炙热的温度,相反,我感受到的是从皮鞋鞋底和鞋面之间沁进来的阵阵凉意。我该穿长筒胶鞋来的,我在想。一滴冰凉的液体又滴落在了我裸露的后颈,用手一摸,原来是楼上的天花板还在滴水。我不禁举目四望这个大火刚刚熄灭还不到两小时的火灾现场,一楼的楼梯间肯定就是火灾起始的地方——那里所有的杂物都已经烧得只剩下灰烬了,而一个已经完全变形的电线插座,无疑就是火源了。大火带着浓烟曾经在这里疯狂地肆虐过,它们在白色的墙面上留下了经过的痕迹,火舌掠过的弧线是如此的优美,以至于我宁可相信它是一幅出自名家之手的印象派绘画,而不愿相信那是火魔曾经带着狞笑从那里呼啸而过的印迹。我已经知道了这场火灾的后果:幸好火灾发生的时候只有两户人家在房间里,其中一个房间住的是三位一起在外租房的女大学生,她们无一幸免全部遇难;而另外一家,居然是一位卧病不起的母亲和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她们奇迹般地得以生还了。楼梯的扶手已经全部碳化了,我不敢再把它们作为依靠,但是我仍然可以拾级而上,去探访那发生在两小时之前的令人动容的故事。


我知道,当烈焰和浓烟腾空而起,将城市的夜空映成一片血红的时候,时针应该指向的是凌晨五点。而现在,当我站在三楼的楼梯口,南北走向廊道左边是逃生天母女的住所,右边是不幸遇难的三姐妹的房间,时针仅仅走动了两格。我的脚步停留在这生与死、悲与欢、天堂和地狱的分界,踯躅了片刻,似乎在感悟着什么,又似乎是在考虑应该先去直面人间的悲剧,还是应该先去分享生命的欢乐。片刻之后,我决定服从自己的职业本能,脚步缓缓地迈向了右侧。从已经被消防员卸下的防盗门、满墙漆黑的烟尘、几乎荡然无存的家具以及尸体摆放的位置,我不难推测出发生了什么。一时间,我又迷失了时空,似乎回到了两个小时之前的那场浩劫。三姐妹是被灌进房间的浓烟呛醒的。最先起来的应该是修长的老大吧,她叫醒了同房好友,决定打开房门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她打开的是地狱之门。烈焰在门外已经造成了极高的温度,室内外巨大的温差造成的强烈空气对流穿过拉闸门,如同一次小型的爆炸,将她远远地撞向了门对面的墙上。大火夺去了她呼吸所需要的氧气,临死之前她唯一来得及做的动作是紧紧闭起了双眼(于是除了双眼鱼尾纹处,她的面部已经被全部烧焦)。小巧的老三想必和老大情同手足吧,巨大的冲击波想必也曾把她震倒,但是她坚强地爬了起来,试图去挽救姐妹的生命。


但此时,打开的房门和窗户形成了火苗天然的烟囱,烈焰从整个房间呼啸而过,她倒在了救助同伴的路上,伸出的右手,仍然指向姐妹的方向。老二显然被这情形吓坏了,她尖叫着逃向了阳台,但火舌立刻尾随而至,高温的烘烤下铝合金门窗的玻璃噼里啪啦地碎裂了,她选择了从阳台跳下。但空中的一根伸出的树枝扰乱了她落地的方向,她的后脑重重地砸在了水泥井盖上,我知道,此刻她已经不治。我无法嘲笑她们本能的反应,虽然我知道她们的反应是几近愚蠢的;我也几乎可以不假思索地判断出老大和老三都是生前烧死,并没有罪恶的存在。但是,我仍然想嘲笑那些自作聪明的罪犯:杀人之后焚尸灭迹的手段早在三国时期县令张举的手上就不再是悬案,而时光荏苒,科学水平发展到今天,显微镜下的“热呼吸道综合征”是任你有神鬼之能也无法伪造的。(说穿了其实是这么回事,火焰会把呼吸道平常就有的纤毛燎倒,而高温又会让肺泡内的水肿液汽化。)但愚蠢的犯罪分子却一再重复着昨天的故事,我想说,稍有经验的法医就会让你无所遁形的。


网友评论选登妖妖:遇到这样的情况,正确的方法是怎样逃生呢?看过火警的演习,可是实际生活中还是会手忙脚乱啊,等待下文。

无心万物:封闭的楼道,谁家开门,谁家就是拔火筒。堆积的热量会从突然出现的气流通道灌进房间。对流带来更多的空气,火也会越烧越猛。引燃的物品中,难免会有电表、自行车等塑料、橡胶制品,烟里夹杂了很多有毒物质。“室内外巨大的温度差所造成的强烈空气对流穿过拉闸门,如同一次小型的爆炸,将她远远地撞向了门对面的墙上。”这样一抛,再强壮的人也受不了,何况还有毒烟配合。热浪对气管的伤害,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有所体会。例如,端着热腾腾的米饭,深吸一口气,马上就知道是什么滋味喽。火都成灾的时候,温度很高,能够瞬间窒息到致命。多点常识好啊,加上点冷静,某些意外就能避免。


不会飞的:三姐妹的情况,很明显就是“抢火”,非常危险,不能开门,突然的氧气会使里面的大火冲出来。应该通过门的温度知道外面正发生火灾,然后尽可能堵住门缝等空隙,不让烟进来。然后在有水的情况下,打湿毛巾等类似的东西捂住鼻口,然后寻找救援。这是我看《烈火雄心》系列剧学到的。


走廊的左边,我并看到没有想象中的天堂,四处是烈焰席卷之后的痕迹,就连那扇阻隔了火魔的木门,上半部分也几乎完全碳化,用手轻轻一推,我的手就轻易地洞穿了那道死神不曾穿越的防线。我打开了门锁,但是推开木门却比我想象中艰难得多:木门下面有一床已经完全被淋湿的被褥。木门在吱吱呀呀声中打开,而当我看到房间内倒地的水桶、散乱的被褥、墙角的血手印,感觉着空气中尚未消逝的烟尘,我仿佛被时间的洪流狠狠地击中,它再一次把我送回了那两个小时之前的时空。卧病的妈妈是被家里的狗儿小黄吵醒的,它动物的本能和灵敏的嗅觉给主人赢得了宝贵的几分钟。感觉到空气中似乎散发着烟尘的气味,妈妈赶紧喊醒了熟睡中的丫丫。


丫丫揉着眼睛,显然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她朝着那扇门走去,想去看看门外到底发了什么。丫丫的手已经触到了滚热的门把手,那种炽热突然唤醒了她熟睡的神经,她猛然想起曾经在杂志上看到的一切。“妈妈,妈妈,起火了,门不能打开了!”丫丫着急地喊着。卧病的妈妈试图挣扎起身,但是除了将被褥弄到了地上外,她的努力被证明是徒劳的。丫丫去拨电话,但是电话线已经被烧断了。这时的丫丫勃发出了捍卫家园的动物般的本能,这种本能给了她平常不可能达到的力量。她托起被褥就往门边走,将被褥堵在门口,然后将满满一桶水倒在了褥子上。那桶水几乎和她的体重相当。孩子的呼救声召集了左右邻居,勇敢的小伙子们拿着水桶脸盆就往火场里面冲,但是不到五分钟他们就被烈焰赶了回来。“往下跳吧,伯伯们拿被子接着你!”底下焦急地喊着。“妈妈不走,我不走!”孩子坚定地喊了回去。面色已经苍白的妈妈不知从哪里爆发的力量,给了丫丫一个狠狠的耳光,这个耳光让丫丫一个踉跄,手也被铁桶划破了,但是她是从墙角撑了起来,甚至没有流一滴眼泪,只是恶狠狠地又提了一桶水,浇在门上。她就蹲在门口,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它,似乎这扇门随时都会不翼而飞。


终于,救火车带着警笛呼啸而至,但是一个意外发生了,最近的消防栓没有水。地板的温度在慢慢地升高,孩子几乎站不住了,炽热的地板甚至让孩子幼嫩的脚板无法承受,浓烟也让她和妈妈不停地咳嗽着,但丫丫只是默默地拖来了一块毛巾,垫在脚下,眼睛仍然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木门,手里不时地往门上浇着水。终于,消防员从后窗破窗而入,几个大人架着妈妈和孩子逃离了火场……我在居委会大妈的家里找到了丫丫,我觉得我有必要向她表达我的敬意。此刻的丫丫早已恢复了孩子的本来面目——两个经过灾难洗礼的羊角辫淘气地向上翘着,而大妈一边轻轻吹着气,一边帮她包扎着手上的伤口,丫丫正嘘嘘地呼痛,眼角还挂着晶莹的泪珠。我一把抱过了可爱的孩子,想去亲亲她那粘满了烟尘、泪水、汗水和鲜血的小脸,没想到我的胡子扎着了丫丫幼嫩的小脸,她咯咯地笑着,躲避着我;我一时童心大起,用胡子追逐着她躲避的小脸,而小黄此刻也似乎知道它立了大功似的,围着我们撒欢。“你会是一个有出息的人的。”我在心里说。网友评论选登Cici:其实人的生活经验丰富了也会影响判断的,小孩子遇到的事情少,听到看到的事情印象深刻,联系联想都很直接,没有干扰因素。紫眸:丫丫真棒!!佩服佩服!!!日常知识她懂得不少啊!我就像遇难的三姐妹一样,不懂得火灾时不能开门的……暴汗!!!幸好在这学到了。项苏:看到她们母女情深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我很想她,很想,很想……希望能快点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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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han

只看他

2009-02-11 21:49:00

17 台风


昨夜的大雨已经不是瓢泼所能形容——简直就像老天在拿着水桶不停地往下倒。急风裹挟着雨水撞向地面后并不安身,它又带着豆大的雨滴斜飞向上,天上的地上的雨交织成一片,整个城市成了水的世界。到了早上,风声、雨势已经明显减弱,但一点停止的意思也没有,城市低洼地段的积水不见减少,反而越来越多,门口铁路涵洞下熄火的轿车已经是第三辆了——急着赶路的司机们无可奈何地咒骂着,抽着闷烟。没积水的路段也往往被倒地的大树遮挡着,整个城市的交通几乎陷入了瘫痪。这样的鬼天气,谁都想躲在家里,好在学校、机关都已发出紧急通知,大家停止上班,休息一天。但是我必须出发了,近海的一个小岛出现了意外,急需医务人员、法医、救灾人员赶到现场。此刻的我正坐在船上,向海岛进发。陆地上的风小了不少,可是一到海面,你才知道台风还没有走。


底舱装着几十辆大卡车的海船这时候好像大海的一个小玩具,一时被海浪抛上,一时又重新跌落下来,从不晕船的我坐在摆渡的客车上也觉得恶心欲吐。虽然外面还下着小雨,我决定还是出去走走。以我的经验,大宇车的承重弹簧在这个时候会把颠簸放大数倍,出去反而没那么难受。果不其然,出去就好多了:虽然不抓着东西根本就站不稳,但是那种恶心欲吐的感觉没有了,冰冷的雨滴打在脸上反而让人觉得说不出的清爽,简直希望它多一点,好让晕船的感觉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同车的几个女同胞早就受不了了,大家抢着卫生间,一个个吐得脸色惨白,有几个早就没东西可吐了,吐出来的根本就是胆汁,但是还在弯着腰,连去卫生间的时间都来不及,不停地接着吐。除了给她们递一递矿泉水我什么也帮不了她们。而身边的孩子们显然适应能力强得多,好几个面不改色,在风里雨里跳着蹦着,玩着游戏,冲上甲板的大浪对他们似乎根本不是威胁,而是一个游戏。危险!一个大浪扑来,几乎要打到孩子的身上,我一把拖过孩子,虽然浪花还是把我们浇了一个透湿,但好在人没有被卷走,我看着孩子惊魂未定的小脸,暗自庆幸。我知道,今天中午电视台已经告诉我们,这场台风在全省已经造成一百一十五人死亡,十六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五十三亿元。


船还没有靠岸,我已经远远地看见了那座海上孤岛。想必风和日丽的时候,岛上的那座小山会是另一个海上蓬莱吧,山腰上若有若无的白云定会将它装扮得如同仙境。而此刻的海岛,仿佛正戴着魔幻的面纱,从某个神话故事里走出来——墨色的乌云翻滚着,笼罩着整个山头,时不时地还发出一阵电闪雷鸣,而山腰的云彩也如同从山上的某个妖洞飘出,带着不祥的灰色。真正快走到山脚,才发现险情的全貌。山顶的一个人工水库是全岛的淡水水源,此刻已经出现险情。只见细如蚊蚁的人群在忙碌着,显然是在加固大堤了;水库泄洪的溪水现在几乎就是一条小河,带着泥沙的河水奔腾咆哮着,决不放弃它可以吞噬的任何东西;山腰上,一条长达数公里的裂痕仿佛一道伤疤,把本来清秀的小山变得面目狰狞;滑坡将山下小河旁的两座房屋几乎推到了原来河道的中央,房屋的大半已经被泥土掩埋。而此刻,小岛的海堤上,滔天大浪正不知疲倦地扑向海岛,似乎不把小岛卷到海底决不甘心。


去往出现险情的小屋此刻已经借助不了任何交通工具,只见一路路赶上海岛救灾的人群默不做声地跑步前进,渐渐地,小屋前面的人群已经汇成了一片海。站在小屋的面前,这才发现大自然似乎在蔑视和嘲笑人类对它的改造——砖混结构的小屋在大自然面前似乎还不如一个易碎的蛋壳,一座房屋的一楼和二楼已经分成了两截,而另外的一座,也是伤痕累累,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而一旦坍塌,小屋就会倒到河流的中央。已经没有人相信会有任何人生还了,但是那座被滑坡冲成两截的小屋二楼,已经被泥土掩埋了一半的窗户里面,居然发出了微弱的求救声,不难分辨,那是一个男孩的声音。消防员和武警战士几乎是徒手开挖着,而几个人就站在窗口旁边,一边给男孩传递着维持生命必须的水和食物,一边和他交流着里面的情况。


原来,昨天上山的他发现骤雨已经使山体出现了裂缝,而一夜的狂风让他睡得很不安心,当大地出现震动,他马上躲到了墙角木床的下面。而老天似乎也被他的机智感动,给他留下了一个通向窗口的大洞,维持着他呼吸必须的空气。那男孩此刻最关心的却是他的妈妈,他不断地哀求救灾人员先去救他的妈妈。没有人忍心告诉他,他妈妈的卧房此刻已经被泥沙全部掩埋,救灾人员已经看见他妈妈掩埋在泥土里的一缕青丝。当男孩一从窗户里面爬出,他就发了疯似的用手抠挖着掩埋妈妈的泥土,很快,他的指甲断裂了,指尖也渗出了鲜血。两个消防员把男孩架离了现场。人员也立即被疏散,因为,山顶的水库已经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必须马上开闸泄洪。十五分钟后,洪水席卷了小屋,我只来得及带走他妈妈的几根秀发,留作个人识别用。


天色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远处的灯火隔着夜色显得稀稀落落,为数不多的几盏也好像是在打着瞌睡,无精打采地亮着,乌云依然笼罩在头顶,天上飘着小雨,这让上山的小径越发显得看不清楚。小径远处渐渐响起了脚步声,听脚步声就不难判断来的是一位腿脚并不太方便的老人。果不其然,这是位五十多岁的老太太,一大早起来锻炼呢。她向山顶的凉亭走去,准备和往常一样在凉亭的石凳上压压腿,伸伸腰。突然,一道闪电划过,她看见凉亭里躺着一男一女,脸色异样的惨白,显然已经死去多时,老太太的“哇”的一声尖叫,话音未落,一阵滚滚的惊雷声就把老太太的惊呼掩盖得严严实实,她来不及多想,就跌跌撞撞地向山下跑去......


两小时后,我来到了现场。看着周边的环境、死者的衣着、体表的损伤,我已经不需要解剖了。死亡过程就如同放电影一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是一对热恋的情侣。台风打乱了他们每晚在这里相会的约定,也让“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思念像一根毒藤疯狂地生长、缠绕,于是台风中心刚刚扫过,他们就迫不及待地相约在这夜半无人私语时了。但大自然似乎要开一个恶毒的玩笑。一道惊雷打在了男孩的左肩,将他的皮肤烧焦了碗口大小的一块,雷电以光的速度前进着,轻而易举地熔化了挂在男孩脖子上的银饰,将它狠狠地拧成了一团,然后从鞋底逃进大地,将橡胶的鞋底和牛仔裤重重地击穿。而电流的另外一部分,融化了男孩手腕上的金属表链后进入了和男孩紧紧相握的女孩的手。两颗年轻的心中沸腾的必是爱的热血吧,雷电在这最易导电的血液中穿流,将血液凝固,变得焦黑,我们把这个叫做“雷击纹”(这种纹路会和血管分布方向一致,有点像羽毛的形状,因此叫雷击纹)。我只取下了两块皮肤,留作切片用,我仿佛已经看到显微镜下,电流将每一个细胞拉长变形,排列得如同栅栏一样整整齐齐。我知道,由于害怕他们的爱情受到“天谴”,这对情侣被分开埋葬了。生不能同裘应属天灾,但死不能同穴,算不算人祸呢?我不知道。


我手上拿着一杯咖啡,又一次站在七楼的窗台。杯里咖啡的温度正好,既不至于太热,烫坏了我的手或者舌尖;也不至于太冷,它散发出迷人的芳香,同时温暖着我的手和我的心。台风的气息并没有完全散去,还可以看见在路灯的照射下雨滴在光线中盈盈舞动,但是伸出手去,却几乎已经感受不到它们了。城市已经恢复平静,道路两旁的灯光带着暖色,柔柔地温馨地亮着,似乎台风从来不曾袭击过这个城市。道路两旁的樟树也不再有两天前的惊慌,假如叶面上积累的雨水太多了,它就轻轻地抖动一下,将雨水洒向地面,除此之外,觉察不到任何风的踪迹。我家的灯火,也柔柔地亮着,万家灯火中想必也有它的身影吧;恩雅在音箱里浅吟低唱,空灵的声音似乎不是来源于这茫茫尘世。我陶醉着,迷失着。突然,楼下不远的一个高压包在电线杆上冒出了火苗,蓝色的火苗在黄色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有几分妖异;不一会,火花四溅,四周的灯火迅速而有序地熄灭了。


我的家,也陷入了黑暗;恩雅的声音,也似乎突然被音箱咽回了肚子。它一直在超负荷地运转,还要经历雨水的侵袭,是该休息一下了,我为它辩解着,顺手点燃了绿色的香烛。黑暗中,我的思维像这烛火一样跳跃不停。电的出现,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没有了电,我会陷入黑暗,更不用提欣赏音乐和上网了。但是我也看到过太多电夺人命的故事。且不说鲁莽的丈夫换灯泡时不幸命丧黄泉或者电线也可以用来谋杀,就是这两天的台风当中,就至少有三个人死于电击。一个菜场的雨棚倒塌,将旁边的电线带到打工两姐妹的身上;一位雨中撑船的老翁,不小心把湿淋淋的船篙碰到了河面上的电线。此刻他们的魂魄应该已经在天堂飘荡了吧。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权衡电,或者说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利和弊。我只知道,电来了,当灯火闪亮,我的周围会发出欢呼雀跃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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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