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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过程全部讲完,阿志长长的吁了口气,样子与其是在讲经历,还不如说更像是刚刚从两栋百层高楼中间踩钢丝绳而过。
一直闭眼没出声的史潜忽然病发,剧烈咳嗽中,四肢抽搐,脸色发青。
朝歌急忙走上前。
阿志忽然有点紧张:“不好!他旧病复发了,可……”阿志欲言又止,好像很不舍得这个老冤家过早死去。
此刻朝歌也束手无策了,因为从刚才的讲述中,他知道史潜的这种先天顽疾,只有人体腹腔隔膜才能起效用。
这东西虽然人人都有,却怎可能拿出来应急?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史潜痛苦的咳下去,也许这也正是罪有应得吧!
不知道是不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经过一阵剧咳后,史潜渐渐又恢复过来,不但恢复过来,而且脸色红润,面带笑容。
只不过这笑容有说不出的怪异,就像是人皮后藏着一条毒蛇。
阿志看了看朝歌,转头问史潜:“你旧病复发,如果不及时用药,恐怕命就保不住,我一直很想知道一件事,如果你能告诉我,也许我还能想些办法救你。”
史潜还是那样笑着:“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我为什么在暴露行踪后,还一直留在馆里不走是不是?”
阿志立刻点头。
这也是朝歌曾疑惑过的,但后来知道史潜的祖先曾是术界中人后,便不再感觉奇怪。
从他隐居到广元古镇,一直到留而不走,十成中有八成是为了朝歌;剩下的两成应该就是要挑拨朝歌,顺便除掉这个令人头痛的阿志。
至于史潜为什么没有出去联合其他术人,那一定是因为他胃口太大,想一人独霸宝藏,显然他对自己的手段心计太过自信。
果然不出所料,史潜说出留而不走的原因,正是为了万人渴得的朝歌。
阿志听的有点云里雾里:“原来不但是你,而且是几乎全镇的人都想得到朝歌。可这究竟为什么?”
史潜又露出那种令人极不舒服的怪笑,把其中关于神易、关于宝藏的内因,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阿志虽然仍一知半解,但大致晓得了一个框架,不禁瞟了两眼朝歌,啧啧称奇。
朝歌并没有制止,此时此地,也没制止的必要了。
他正在想一个问题,史潜是在昨天清早进到馆里,他既然是术界中人,想必小楼那一晚的激斗,他一定关注的紧。
那时候他最应该留心小楼方向的朝歌,为什么舍重就轻,返回去把门卫老张击昏呢?
朝歌如此想着也如此问道。
史潜还没出声,阿志却抢先回答了:“他病发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还不是为了要用老张的隔膜来救急!”
史潜点头微笑:“嗯,不错不错,要知道,人体的腹腔隔膜是药力很难达到的地方,有句成语‘病入膏肓,无药可医’,就是指这个地方。所以它的肉质娇嫩的很,只有在活体中刚刚取出的隔膜才最具药力,所以我选中了最容易得手的老张。”
史潜的阴笑本来就够让人不舒服,又配上这一段专业到让人呕吐的解说,直让人骨头发寒。
幸亏门卫老张耳背,否则说不定会有什么反应呢。
朝歌问到了关键处。
“那么既然老张已经被你击昏,为什么还要去解剖那具女尸?从凌乱刀法看来,根本不像是身为外科医生的你所为,更何况,女尸内缺损的是肝脏,而不是你需要的隔膜。”
显然,不动声色的朝歌一直在缜密思考着。
只要有一处疑点未清,他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
正文 第八集 疯魔尸院 第九章 一尸三变(下)
车库内的人,除了朝歌、阿志、史潜三人外,其他人对整个过程的知晓仅限于阿志的讲述,全当故事听了,了解的并不多。
他们对于朝歌提出的疑问,更是不知所以然。
梁库等人还有老张凑在一起,看看朝歌,又看看史潜,既像听评书似的等着下文,又像是在听史潜的临终遗言。
朝歌一直看着史潜,也在等着回答。
低着头的史潜好一会才抬起头,扶扶眼镜又是那样一笑。
“你见过我真正犯病发狂的时候吗?”
然后他看了一眼骷髅人皮似的阿志说:“他看见过,我真正犯病发狂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敢肯定做了什么。
“那具女尸里的隔膜是我早就想吃的,也许习惯成自然,我就拖出了那具女尸,也许这么多年连我自己都没注意到,除了隔膜,我还对尸体的其他部位也有了兴趣。呵呵呵,呵呵……”
在史潜的呵呵笑声中,几乎所有人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本以为命在旦夕的史潜临终前,良心发现因此才坦白忏悔,可看他现在这个样子,不但没有丝毫悔意,相反的还很享受。
在呵呵诡笑中,人魔史潜再次病发,这一次他没再挺过来,带着一张扭曲的脸,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望着史潜因抽搐而卷成一团的尸体,众人都愣了一会没有说话。
朝歌则是稍感遗憾,如果史潜再活片刻,也许可以再问他一些问题。
梁库忽然用手指弹了一下铜震。
“史老魔,最后让你听两声,就当是送你一程了,到了那边好好过日子。放心好了,你的宝贝铜震,我会替你好好保管的!哈哈!”
接着梁库又走到还在发愣的阿志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呵呵,我总算明白什么叫人不可貌相,老实说从一见到你,我就没当你是个好人,现在总算澄清了。对不住了啊!呵呵!”
被梁库这么一搅和,气氛为之一振,众人轻松了许多。
可这一轻松,肚子却又闹腾起来,古傲已经饿的肚皮贴脊梁了。
门卫老张刚才一直在听,都没有说话,临到史潜咽气才终于说了句:“贪污受贿,罪有应得!罪有应得!”
众人这才知道,原来这位可爱的老张,耳朵已经背到这种程度。
不过他似乎听懂了众人在吵饿,弯腰往外走,要去给大伙做点吃的。
梁库逗趣说,不是老张听懂我们吵饿了,而是他老人家自己也饿的快不行了。
这边安顿一妥,朝歌就陪老张去门房,那里情况不知道怎样了,如果缺人时间过长,怕会引起外面经过的人怀疑。
临走前把阿志那支手枪交给梁库,朝歌总觉得这东西还是在自己人手里比较安全。
朝歌和老张两人,一前一后出了车库向门房去。
他们快要到门房时,突然发现门口有几个大汉,在探头探脑往门房里看。
朝歌反应机敏,一闪身躲在一棵大树后面。
老张却没看见,自顾自的低头往前走。
朝歌不禁捏出一把冷汗,看这几个大汉目光闪烁,想必一定是四处寻找自己的术人。
如果放他们进来,老张再按自己的理解,说馆里员警在办案,非引起几个大汉的怀疑不可,那可就糟了,但他想阻止老张时已经来不及。
几个大汉隔着门大声呼喝老张,老张耳背听不到,还是往自己的小屋走,直到发现巨犬挣铁链才看到大门后的几个人,他这才走了过去。
对了半天话,几个大汉都累出一身汗,也没问出个究竟。
问话的大致内容,无非是看到几个外地人没有,尤其是一个微瘦个子挺高却有点冷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当然指的就是朝歌。
老张却不管你怎么问,反正他来回都是一句话:“回去吧,今天馆里不办公!”
几个人终于知道,这老头耳朵不是一般的不好使,简直跟聋了没什么区别。
有的就开始唧唧歪歪,嘴里不干净了,见老张还是没任何反应,看来是真的耳背,又朝门缝使劲往里瞧了瞧,也没见什么异常。而且这么大的园区要想搜那还不是浪费时间,于是就骂骂咧咧的往别处去了。
朝歌收紧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刚想走出来,却忽然听到老张透过门缝喊那几个大汉:“喂,等等,我有点事要跟你们说。”
几个大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邪笑着像是看到了点希望,一起又走回来。
其中一个人堆笑道:“老头……老师傅,什么事啊?是不是看到那伙外地人了?”
此刻朝歌的心又悬了起来,心念飞转,寻思着,一旦门卫老张无意泄漏了己方这几个人,该如何紧急应对。
就在几个大汉的期待与朝歌的担心中,老张透过门缝,对着把头凑过来的几个大汉大声道:“要是家里有人死了,别急着往馆里抬,怕是明天也办不了公。”
几个大汉差点没背过气去,狠狠骂道:“我呸!你这个老不死的老聋子,你们家才死了人呢!”说着抬脚猛踹门。
门卫老张一脸懵懂说:“有话好好说,年轻人,家里死人伤心归伤心,可也别乱踹门呀!这可是公家财产!”
大门里闹的正欢,这边的朝歌却忍不住乐了,他很少这样会心的乐,亮贝一样的牙齿在阳光下格外养眼。
几个大汉,门也踹了、人也骂了,其中一个年岁稍长的人,见跟一个老聋子这样纠缠下去实在没趣,便劝几个哥儿们办正事要紧,几个大汉又骂了几句才告散去。
等几个人走远了,朝歌才走出来。
门卫老张正在抚摩那头巨犬,巨犬则一改凶态,摇头摆尾的往老张身上扑。
老张抚摩它再三,可以看出疼爱之情,好一会才回身去房里煮饭了。
朝歌绕过狗,凑到门前往外窥探,回身的时候他吓了一跳,那狗并没像往常一样,像是要吃人似的望着朝歌,而是冲着朝歌摇头摆尾,嘴里流出好长的口水。
朝歌心里纳闷,就在今天早上,巨犬还要吃人似的对着他,现在怎么忽然如此亲匿?
巨犬还在摇头摆尾,口水长流,鼻子不停闻嗅着朝歌。
难道是自己身上的什么味道让巨犬非常喜好?
朝歌闻了闻自己的衣袖,还可以隐隐闻到些尸体整容间那种尸肉腥臭气味。
他不禁眉头一皱,这狗该不会是喜欢这种气味吧!
忽然他心里一惊,想起一个相同的细节。
巨犬曾经对冒充馆长的阿志也这样过,现在想起来,当时阿志被吓个半死,很明显他隐藏在殡仪馆期间与巨犬很生疏,难道当时阿志身上也残存了这种尸肉气味?
朝歌越想越不对,要知道,之所以自己身上还残存着尸肉气味,那是因为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气味浓重强烈,而且他在地下室停留的时间不短,所以气味才残留在衣裤上,久久不去。
可是昨天那具女尸则是刚刚剖开,一是气味没这么浓烈,二是地下室阿志与史潜只是极短时间的厮斗,然后就迅速离开了。
况且阿志从办公区听老歌金曲到带朝歌去取药布,中间又过了那么长时间,即便带出一点尸肉味,也早该散的干干净净了,巨犬又怎么可能那样亲匿的闻着阿志流口水呢?
那只有一种可能,阿志在与朝歌碰面前不久,一定与剖开的女尸,近距离接触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换一个说法,也就是很有可能,女尸就是阿志亲手剖开的。
再联想一下史潜临死时那种歹毒的阴笑,还有这狗的古怪喜好,朝歌一下子全明白了。
瞬间,他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被一只大手紧紧捏住。
朝歌急了,他再急的时候也都是快步而已,可现在他开步跑了,他要以最快的时间赶回车库,晚了就怕出了天大的不测。
朝歌第一脚踏进车库的时候很安静,所有人都挤在一起,倒在地上睡着了。
他试图弄醒梁库,但怎么推都不醒,再去推了最轻的房东老太,仍是不见反应。
他知道已经发生了不测,正准备动手去碰阿志的时候,忽然听到两声咯咯怪笑,一直装睡的阿志坐了起来,手中拿着那把朝歌临去时交给梁库的手枪。
朝歌不懂所有人怎么了,身体没伤口却昏睡不醒。
阿志阴笑着:“不用担心,他们只是吃了稍稍过量的安眠药。”
“安眠药?”朝歌有点不解。
“没错!就是安眠药!”
阿志得意的说:“你是不是很奇怪,我一时从哪里来了那么多安眠药?”
朝歌正是这样想。
阿志表情忽然一黯。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瘦吗?比二十年前的我,足足瘦了三十公斤,知道是为什么吗?因为自从开始追踪史潜,我就逐渐患了失眠症,每次入睡都要依靠安眠药,由于长期服用产生的抗药性,药量越来越大,但睡眠却越来越少,所以我就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咯咯。”阿志忽然又笑了。
“不过这么多的催眠药素在我体内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让我在这位老太太用的什么梦什么丹下,可以顺利蒙混过关,而且还博得了你们的信任,咯咯。”
朝歌心内猛揪了一下,千算万算,却漏了这么重要一关。
最初在得知阿志是假冒馆长的时候,朝歌就曾闪过疑念,既然是假冒的史馆长,怎么会在房东老太那么厉害的遣梦丹催眠之下,还能说谎呢?
全是因为他一直以来,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地下室的那具女尸上,才造成如此致命的疏忽。
阿志忽然皱起眉说:“不过有一点我想不通,你这么快从门房赶回来,而且看样子已经提防我了,你又是怎么发觉我的?”
朝歌说:“狗!那条闻出你身上尸肉气味的狗!”
阿志一愣,随即有点不太相信的看着朝歌。
“聪明!你的确很聪明!是我见过的所有年轻人中,最细心聪明的一个!不错,那具女尸的确是我剖开的……”
阿志的眼神忽然有点迷茫,有点悲哀。
“可又有谁会相信,一个曾是年轻有为、大名鼎鼎的私人侦探,最后沦落到人不人鬼不鬼的下场呢?”
阿志开始愤恨,朝歌甚至能听到他的咬牙切齿声。
“都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史潜!他毁了我的一切,让我在一次次绝望中彻底崩溃。我一定要找到他!我要杀了他!我要吃了他……咯咯!”
阿志又笑了,他在对着自己笑。
“二十年了,二十年日夜的追踪,让这个世界只剩下他和我。咯咯,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过,或是我们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尤其是在一个人见到死尸的时候,我就会用刀割,一点点的割,咯咯,那片隔膜在哪里?咯咯,那片隔膜在哪里……”
灿烂的太阳虽然正静静照在车库的屋顶上,库内却让人寒到骨子里。
阿志好像完全陷入到一种痴迷状态,时而哭时而笑,阴森恐怖的一张脸,看起来又有点可怜。
朝歌现在本可以施展隐身术,把阿志手中的枪夺下来,但此刻阿志的枪口虽然放下来了,却正压在梁库胸前,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
对于心志失常的人,任何意外都可能发生,更何况朝歌已经有了另外的打算─他要等,等待一个真正可以出手的机会。
“哦对了。”
阿志忽然想起什么,一脸清醒,好像刚才什么也没发生过。
“既然你这么聪明,再帮我好好想想一件事。史潜一直处心积虑的想除掉我,但为什么刚才临死前,却没有当众揭发我呢?要知道,他拖着已经被击昏的老张进到地下室的时候,正撞到我在那里发狂分尸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阿志自言自语,陷入了沉思。
就在刚才朝歌回想到史潜临死前那歹毒的阴笑,再把这所有的前前后后连起来,他就已经明白了史潜用意。
如果按正常表现,作为二十年来无不日日夜夜,都在恨不得把史潜碎尸万段的阿志,在寿衣冥纸仓库发现史潜的那一刻,他就应该毫不犹豫的拔枪开火了。
可他没有那样做,是因为他发现一个反常的地方。
按照以往,当史潜知道他被阿志发现行踪的时候,早已经逃之夭夭了,可这次不但没逃,而且是在受了重伤的情况下留了下来。
再有种种古怪的镇子,还有莫名闯进来的朝歌一行人,这让阿志隐约感觉到其中必有重大原因,所以他决定按兵不动。
当阿志在车库内,终于亲耳听到史潜说出那个重大原因时,所闪过的一丝惊喜贪婪,并没逃过史潜的眼睛。
史潜料定已经一无所有的阿志,一定会打朝歌的主意,已经无药可治即将死去的他,再多揽一个罪名也无所谓,更重要的是,他这样做就可以让阿志在众人面前取得信任。
这样一来,双方斗起来才有趣、才惊险,反正无论哪方受创,他史潜都会在阴曹地府笑的很甜。
朝歌虽然已经明白此中原由,但却绝不能说。
“为什么呢?究竟为什么呢……”
自言自语中阿志慢慢抬起头,忽然笑了。
“该不会是史潜已经知道了我的心意,特意送份大礼给我?知道这些年来我被他害惨了,用你这位万人渴得的神易后人来补偿我?”他说着直直看向朝歌:“哈哈,幸亏我抢了先机,要不然可要辜负老史一片好意!”
“好,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做个交易吧!”朝歌的直接让阿志稍稍一愣。
“哦?说来听听。”
“你放了这些人,我跟你走。”
阿志笑的很可爱:“嘻嘻呵呵,我阿志虽然可能精神有时会短路,但脑子还算好用。你跟我走?”
说着他指着昏睡的几个人说:“没了这几个护身符,我担心没走两步,就成了我跟你走了!这样吧,我出个主意,你把这几颗安眠药吃了,你睡倒,我放人,成不成?”
讨价还价、连篇废话是朝歌最厌恶的,可现在没法子,为了等那个机会,他只能拖。
“不就是想知道宝藏吗?我们好商量。”
阿志笑说:“什么宝藏腹脏的,我可没史潜那样蠢。我只认现钱,镇上多的是想找你的人,只要你在我手中,那还不想换多少就换多少?嘿嘿,对不起了,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肉票,我要把我这些年来的损失全都补偿回来!不!是加倍的补回来!哈哈……”
说着,已经神智有些癫狂的阿志,哭哭笑笑又唠叨起这些年的苦日子。
这时门卫老张提着烧好的饭菜走进来,在阿志身边停下。
阿志哈哈大笑:“不但有饭吃,还又送来一个肉票!”说着就用枪柄砸向正在弯腰盛饭的老张。
可就在枪柄距离老张的头,还剩一片头皮屑那么薄距离的一刹那,三个人发生了闪电般的变化。
如果放慢看,老张丝毫没改变体态位置,只是靠近阿志一侧的右手,就那么稍稍一动,与之配合紧密的,是阿志的嘴角微微一咧。
朝歌则一个箭步射了过来,一把夺过阿志手中的枪,抵在老张的脖子后面。
朝歌一直在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三人的三个动作完成后都不动了,像是摆好了姿势等着拍照。
阿志此刻感觉自己好像轻飘飘的,双腿离了地,他还在纳闷,自己这一砸也没用多大劲呀,怎么会把自己给反震起来呢?
他低头看,结果双腿还真的离地悬着呢,不过就是有点怪,有很多红色液体,像水柱一样顺着两腿间往下流。
阿志顺着腿往上看,一根铁钩子顺着肚脐眼深深的钩了进去,自己就像挂肉一样被提了起来,不过让他更加想不通的是,这铁钩子为什么是握在驼背耳聋的老张手里?
老张怎么会有铁钩?
老张的铁钩怎么钩在阿志的肚子里?
老张是谁?
这些疑问一直到阿志神智渐渐模糊,瞳孔慢慢扩散,生命缓缓终结,他也没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三人的姿势还维持着,只不过阿志的头已经无力的垂下了。
朝歌打破了沉默。
“我一直在等你。”
“我却没想到。”
“你是术界中人?”
“……你打算一直这样说下去?”
朝歌看了看阿志还在汩汩流出的血,就快要淹到自己的脚面了,他握紧手枪往后退了一步:“请慢慢向后退三步。”
老张很听话,已经完全不聋了,慢慢向后退了三步,手中提挂的阿志像是纸做的,老张走起来竟然跟平时没有区别。
“再慢慢放下他,千万别妄动,我朝歌还没向老人开过枪。”
老张还是很听话,慢慢又垂下手,“咕咚”一声,阿志的尸体掉落在地。
朝歌说:“我别在门房的那片草叶是你换的,史潜所藏仓库门阶上的野草籽也是你放的。你一直在坐山观虎斗。”
老张想了好一会说:“我哪里出了错?”
朝歌:“是你最忠心的伙伴出卖了你。”
老张有点不太相信:“你是说……狗?”
朝歌:“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对死人肉感兴趣的狗,如果猜的不错,女尸缺去的那块肝脏就是你装晕在地下室,趁没人注意时取走的。”
老张低下了头,颇自责的叹了口气。
“哎!都是我把黑背惯坏了!我早发现史馆长有偷吃死尸肚里隔膜的怪癖。头天夜里开膛取割,穿好衣服第二天就火化,神不知鬼不觉,从来没被人发现过。
“也是我好奇,觉得这人是万物之灵,人肉也一定是好东西,不知道我的黑背吃了会不会更壮实、更有灵气。有一次在史馆长剖完尸离去后,我就顺便也割了块内脏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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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想到黑背这一吃就上了瘾,反正这事情又方便又隐秘,我就一直这样喂下去了。哎!都是我把它惯坏了!”
看老张的语气神态,真的让人很难想像,他此刻正在说的是一件令人浑身发抖的恐怖尸事。
此刻的朝歌也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两人就那样面对面静立。
过了好一会,老张看了看已经渐渐西斜的太阳影子。
“时间不早了,我们该上路了。”他语气还是那么平淡。
朝歌第一次有点听不懂话。
本来一直很听话的老张竟然向前走了一步,说:“我们该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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