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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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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x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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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08:06

第二十二章 放我走吧 第一百一十六天。 “盖茨比买下那幢房子,是因为黛西就住在海湾对面。” 崔善重新开始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很有耐心地翻过几十页,却想起X:他住在那栋楼顶的某扇窗后,只因为她被禁闭在对面的空中花园? 她还是很想逃出去。每天守株待兔别的什么飞行器,而不再是那黑色的航模直升机。中午,有艘巨大的飞艇路过,标着某个奢侈品广告。她却懒得求救,不过是浪费体力。读书时常能在操场上空听到飞机轰鸣,看到不知哪种机型掠过长空,拖出两道细细的气流,拽着她的视线消失在最远的云层间,去巴厘岛还是巴黎抑或拉斯维加斯?她羡慕过飞机,包括一切在天上飞的东西,从蚊子到麻雀再到风筝甚至国际航班的空姐。 想要飞,哪怕像天鹅那样飞走,下意识地摸了摸胸口的项链坠子。 喝完最后半袋牛奶,她发现自己有了一根白头发。 真崩溃,这根从额头上垂到眼前,发出金色反光的细细发丝,是否正在以十倍的速度老去?她不敢再从水池中照镜子了,害怕看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妈妈的脸。 X的航模又来了,带着早上送回去的录音笔。崔善插上耳机,听到一长串他的声音—— 第一幕:欧洲中世纪某王国。齐格弗里德王子即将成年,要在明天的生日晚会挑选新娘。当晚,王子去天鹅湖打猎。 第二幕:齐格弗里德偶遇一只戴着金冠的天鹅,为它的倩影所迷恋。其实,她曾是公主奥杰塔,被魔王罗特巴特施了咒语。黑夜,她是少女,被悬挂在城堡高塔上的空中监狱囚禁了三年;白昼,她化身为天鹅,以免任何人窥见她的美貌。因为,只有一个男子真正爱她,才可以让她得救。齐格弗里德深爱上天鹅,邀请她来参加舞会,答应娶她为妻。 第三幕:王子的生日晚会,他对各国佳丽毫无兴趣,一心只念奥杰塔公主。魔王罗特巴特带着女儿奥黛尔出现,伪装成奥杰塔的形象,只是变成了黑天鹅。王子未能识破真相,便与奥黛尔缔结婚约。当他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赶往天鹅湖解救奥杰塔。 第四幕:齐格弗里德王子持剑而来,与罗特巴特展开一场恶战,终于杀死恶魔。但为今生不能结合而悲恸,王子与天鹅一同投湖自尽,却意外破除魔法,天鹅还原为少女,两人美满生活在人间。 这就是X要说的故事? 结尾听来像梁山伯与祝英台?却是个恶俗的大团圆。不过,崔善想起王子与天鹅,总有一种人兽恋的感觉。 每个秋夜,萨克斯代表春天来和她约会。她钻进温暖的鹅绒被,像藏在云朵里,看着雨棚外的月亮。那只猫偶尔还会出现在墙头,转世投胎的小白。 她打开录音笔,贴着唇边说—— X,你是谁?每天赐予我食物,送来睡袍、毛毯和白鹅绒被,除了你,又有谁会注意窗外的世界,变态似的天天盯着对面楼顶?你能偷窥到我的一切,是吗?感谢你的天鹅湖,但我不相信这个结局,一定还有其他版本。你以为我是奥杰塔?同样被不知哪个魔王施了咒语,困在高塔顶上逃生而不得,每天只能跟各种鸟类相伴,以及永远看不见面孔的你。如果,你是救我的王子,我会千倍百倍地奉还,请把我放走吧!求你了,我的X·齐格弗里德。 夜空下,崔善滑熘熘地钻出来,撩起疯长的头发,摆动细长的脖颈,黑天鹅般魅惑。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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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x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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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08:27

第二十三章 你爱我吗 第一百一十七天。 冬天提前来了,高空上布满严重雾霾,快要让人喘不过气。太阳像个永远化不开的鸡蛋黄,被扔在天上的垃圾堆里。 正当崔善担心X看不见她了,小直升机送来了一副口罩。 韩国牌子,标签写着“超细纤维过滤PM2.5防护”,淘宝价应在180元左右,表面印着很酷的彩色怪兽,让人怀疑他是个宅男。 她戴上口罩,取出机舱里的便笺纸写道—— “谢谢!请给我买一套女士内衣。” 是否不妥?对男人的性诱惑?犹豫几秒,她还是没把便笺纸撕掉,让航模带回去吧。 下午,崔善收到了内衣礼物。 故意看着对面楼顶,打开包装袋里的内衣,一套CK的文胸与内裤,全系浅粉色,摸起来不像是山寨的。 她喜欢。 变态!你以为我会穿给你看吗? 躲在X看不到的墙角下,脱下羽绒服与睡袍。寒冷雾气的深处,幕天席地光着身子,只剩下口罩遮着面孔。她利索地换上新内衣,再严严实实包裹起来。很长时间没来过生理期了,不知这内衣还能保持干净多久? 对不起,让你失望了,之所以要这套女士内衣,是为了逃出去后不至于走光。 待我长发及腰,越狱可好? 崔善认真洗了红底鞋,若能活着出去,别让人觉得从非洲逃难来的。即便不能逃生,也不想等到人们发现空中花园,横陈一具光脚的女尸。公安局有没有她的失踪记录、寻人启事?电视、微博、微信、天涯、交友网站……遍布她的脸,以及失踪时穿的黑裙子,麻烦P得好看点。错了,没有人会报案她失踪的。人们早已习以为常,不过是茫茫人海中,又有个陈白露一样的女人,不辞而别去寻觅新的枝头罢了。 高空的傍晚,依然充满各种噪音,看着被污染的星空,崔善拿起录音笔,告诉X—— 6月22日,凌晨,我没有杀人。 三天后,林子粹告诉我:她死了。 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程丽君很可能死于自杀。 一个月后,林子粹得到了死去妻子的全部财富,成为上市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却要把我抛弃。 没人知道我们的秘密。他跟我联系的手机,并非平常所使用的,也不是用他自己名字购买的。就连第一次留给我的号码,也不属于林子粹所有。而他给我租的公寓,也是用别人的身份证…… 林子粹信誓旦旦过,要伪装成丧妻后才认识我,同样也是一次偶遇,地点在久光百货。妻子的一周年忌日过后,就可以去领证结婚。而他唯一担心的,是那时我腹中的宝宝已经诞生。 虽说是第二任妻子,我仍然渴望披上婚纱,走过铺满玫瑰的红毯,在地中海的游艇上……不需要任何亲朋好友到场,来祝福的都是素不相识的外国人。 崔善,世界上没有比你更傻的傻瓜了,从一开始你就被他欺骗了。 天蝎男,太可怕了。 但我真的怀孕了,只想见他一面,告诉他这个秘密。 记得念初中那几年,每个礼拜,我都去学校对面的小店,买来花花绿绿的信纸和信封,偷偷给王力宏写信。整页纸写满工整字迹,像个虔诚的信徒,无非是喜欢他的新歌,倾诉遇到的烦心事,求一张签名照之类的。这些信大概都被经纪公司扔进垃圾箱了吧。 终于,我找到了这个男人,大约是7月30日深夜。 林子粹彻底反悔,想把我打发走。他说,发生凶案时,他在外开会一无所知,冒充程丽君去药店的人是我,钥匙和门卡是我从他身上偷走的,凭什么说是两个人合谋?我反问道,我为什么要杀人?真正获利的人是林子粹!而我冒了全部风险!警察只要想到这个动机,他就逃不开干系。他说我疯了——完全活在妄想中,觉得只要杀了程丽君,我们就可以结婚。 就算我有精神病,为什么不阻止我,还要在杀人那天故意飞走?他的理由让我崩溃,竟说这次的杀人计划,是我完全瞒着他干的。我是疯子,只要一提出这种可怕的想法,就会引起他的警觉。所以,我不敢告诉他,只能独自秘密行动,许多案例都是这样的,并非里应外合才会杀妻。我可不懂什么法律,完全被他讲蒙了。林子粹无情地说,他还爱着亡妻,是程丽君让他拥有了现在一切。而我,不过是个更年轻更漂亮让他满足的女人而已。他在葬礼上流的眼泪是真的,我永远无法替代他的妻子。 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他知道了我妈妈曾是他家钟点工的秘密。 最终,他对我妈妈的侮辱,彻底激怒了我。 十多年前,爸爸葬身火海,妈妈完全可以带我回县城生活,开个小店,或去原来单位上班,安安稳稳不用吃任何苦头。她年轻时很漂亮,每次跟她一起上街,都会有男人回头看她。当她变成寡妇,也不缺少人追求过她。逢年过节,我很喜欢一个叔叔送的甜点,后来却被她拒之门外。妈妈选择做一个钟点工,用我的话来说是下等人。因为,她知道女儿喜欢这座城市,不肯离开学校和同学们,像个被扫地出门的小公主。为储蓄给我上大学的钱,妈妈不停更换着东家。常遇到家境殷实的人家,有跟我年纪相仿的女儿,妈妈说,希望我过着跟别人家女儿相同的生活。就是那户人家,家里少了现金,无端怀疑钟点工做贼,报警把她送到派出所。妈妈饿着肚子被关了整晚,我却没有给她送饭,害怕自己会被人瞧不起。可当我考上S大学,妈妈还是那么骄傲,打电话告诉老家的每个亲戚,回去请客吃饭了一圈,连她当年的中学同学都没放过。 还有两个秘密,除了我没有任何人知道——妈妈杀过两个人,当我十八岁与二十三岁。 现在你该明白,我的高中班主任容老师,以及大学毕业后第一个男友死亡的真相了吧?他们都深深伤害过我,如果妈妈现在还活着的话,说不定林子粹也早就死了。 X,你也会被她杀了的。 虽然,我从没感激过妈妈,但我无法容忍林子粹的话,激动中抄起房间里的花瓶,砸碎了他的脑袋。 当时,我以为他死了。 后面的记忆是模煳的,我慌乱地逃出那家酒店,穿着黑色小碎花的裙子,踩着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 当我醒来,已躺在这座空中花园的监狱里了。 对了,你看到过我的下半身在流血吧,真是难以启齿——其实,那是流产。 X,林子粹还活着吗? X,是你把我关进来的吗? X,你爱我吗? 请你明白——但是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 我想看到林子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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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x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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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08:50

第二十四章 她的父亲 第一百一十八天。 似乎很遥远的春天,一个男人站在落地窗前,阳光越过院墙外的夹竹桃,倾泻在他赤裸的身上。崔善用被子遮盖自己,肆意欣赏他背后的肌肉,还有大腿上蓬勃生长的体毛。 为什么梦到这个?她的请求就要兑现了吗? 崔善越来越频繁地做梦,不知是否X爬到她身边的缘故?但每当睁开眼睛,总是一片空虚,即便故意装作睡着,整夜强迫自己醒着,却也等不到他的唿吸声。 他只需要一样东西——崔善所有的秘密。 几十天来,她一直对着录音笔或iPhone说话,简直把它们当作心理医生来倾诉,从自己的童年到少女时代,第一次恋爱与第一次被欺骗……每个女人都有这些秘密,只是男人无从得知,或者过分邪恶地想象。 对不起,X,崔善并不是第一次说谎——她没有说出全部真相。 死亡是什么? 除了七岁那年,小白被爸爸砸死;十二岁那年,爸爸被大火烧死,还有……关于她的爸爸,那个叫崔志明的男人,他不是被大火烧死的。 十四年前,天虽然也是灰蒙蒙的,却没有难以驱散的雾霾,也没有黑夜挎着迪奥包的年轻女郎。 那一年,崔志明扔掉BP机,买了第一台摩托罗拉手机,偶尔会光顾街边的小发廊。自从离开老家,他就没正经上过班,在外面做着各种生意,倒也从未让老婆和女儿吃过苦。偶尔深夜拿回家一大笔钞票,给麻红梅买漂亮的衣服和首饰,给崔善买电子琴与游戏机。 那一年,麻红梅年迈而久病的父母相继在老家离世,她在一家服装店做营业员,总感觉眼皮不停地跳,即将发生什么大事。那时平均房价只有三千元,夫妻俩商量着准备买套小房子,说不定还能把户口迁过来。 那一年,崔善小学刚毕业,已开始微妙的身体变化,每天起床似乎都有些不一样。学校里有男生为她而打架,男老师看她的目光也略有猥琐。麻红梅从没跟她聊过这方面话题,只是默默观察,担心女儿在这座城市早熟,更怕她会受到爸爸的影响。 她的爸爸是个骗子。 那一年,四个放高利贷的家伙跑来讨债,搬走了家里最值钱的几样东西。麻红梅骗女儿说,为了买新家具才把旧东西送人。多年的彩色气泡破灭,崔志明喝着白酒浇愁,向妻子承认打麻将欠了一屁股债。而跟他合伙做生意的两个人,一个已上吊自杀,另一个进了精神病院。 从此以后,她多打了两份工,每周七天早出晚归十二个小时,只想多赚点钱帮丈夫还债。 但崔志明没有找工作,要么在外闲逛,要么拆东墙补西墙还债,直到所有人远远躲开。当麻红梅深夜疲惫回家,发觉女儿独自看电视,丈夫满嘴酒气地抽中华烟,把家里天花板都熏黑了。她仅仅说了崔志明几句,就被抽了个耳光,鲜血顺着嘴角滑落。但她没有流一滴眼泪,在女儿发现前悄悄抹掉。 放高利贷的总是上门,有时还会骚扰女儿。麻红梅用铁棍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治安拘留十五天,还丢了工作。丈夫却没到公安局来接她。当麻红梅独自深夜到家,崔志明正从小发廊回来,带着浑身劣质香水味。他走进女儿房间,看着熟睡中的十二岁少女鲜嫩白皙的大腿。麻红梅将他揪到外面,说要跟这男人离婚,崔志明却抽着烟说:“你可以跟我离婚,但我是小善的爸爸,我必须跟女儿在一起。” “休想。” “对不起,法院不会把孩子判给一个刚被公安局拘留过的妈妈。” 崔志明说得没错,何况这离婚官司必须回老家打,那里的法官恰是他的发小,麻红梅知道自己必输无疑。 “可是,你连自己都养不活,怎么把小善带大呢?” “算我运气好,女儿长得漂亮,发育得又早,再过一两年,就可以带她去东莞,很快我们父女就能发财了。” 看着丈夫黑青的眼圈,突然变得如此陌生并丑陋不堪,麻红梅在心里画了个红色大叉。 不久,她有了新的发现——几个月前,崔志明给妻子上了高额人身保险,一旦麻红梅意外亡故,他就能获得上百万的赔偿。 那个夏天,崔志明说在郊外看中一个废弃厂房,可以盘下来经营废品生意。他带着麻红梅来到荒野,空荡荡吓人的废墟里,堆满各种易燃物品。崔志明正要从背后将她推入井底,早有警觉的麻红梅躲过一劫,两人展开生死搏斗,麻红梅抽出藏在身上的榔头,最终将丈夫砸晕过去。 她已猜到崔志明的计划——放火将妻子烧死,伪装成意外事故,领取保险赔偿。麻红梅同样也放了把大火,无人旷野里烈焰冲天,将要把崔志明烧成灰烬。忽然,她改变了主意,冒着葬身火海的危险,将丈夫救出。并且,留下他的衣服、钱包还有证件。 麻红梅将他囚禁在郊外的小屋,但这地方随时可能拆迁,必须另寻一个安全所在。 于是,她在市中心找到一栋烂尾楼,发现了荒凉的空中花园。 这鬼地方是天生的监狱。 麻红梅用了足足三个月,每天清晨来到烂尾楼,利用堆在十九层的剩余建筑材料——水泥、黄沙、砖块与石灰,亲手砌起坚固的黑墙。当时,周围没有任何高楼,无人可见这项浩大工程,即便在楼下仰望塔顶,也难以感受高空的变化。 终于,麻红梅把崔志明打晕后转移到空中监狱。 每个清晨,她都会上来送吃的,扔一瓶水和一个包子。偶尔会把女儿吃剩下的菜,打包带给饥饿的崔志明。天凉以后,她给丈夫送了席子、毛毯还有大衣。 除了过年那几天——麻红梅带着女儿回到老家,在流花河畔买了块墓地,在墓碑上刻下崔志明的名字,把他的衣服埋入地底。 第二年,崔志明怕妻子要在楼顶上关他一辈子,每天在墙上写“正”字,以免遗忘时间。反正再怎么喊救命也没用,他不再高声咒骂麻红梅,更不会抓得满手鲜血自残,而是每天对着墙壁发呆,简直十年面壁图破壁。 第三年,开春,他向妻子祈求泥土与石榴树苗。麻红梅满足了他的要求,监狱从此变成花园。当石榴冒出新芽,他开始制作捕鸟工具,甚至抓住可恶的老鼠,自己生火烤了吃掉。崔志明开始习惯于这个新家,至少安全而幽静,不会有高利贷来找他了,更不会有酒精、烟草、乱七八糟的女人与麻将牌的噪音。 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崔志明不再提出放他出去,唯一的请求是让他看一眼女儿,但麻红梅无情地拒绝了他,虽然这时崔善刚考入大学。 一个个寒冬与酷暑之后,当墙上的“正”字已成百上千,被雨水冲刷得难以辨认,他再也记不清自己被关了多少年。崔志明只能从雨后倒影里头,看到自己渐渐变白的头发与胡须,从挺拔迷人的中年男子,变成一个佝偻后背的老头。 六年前,崔善有个暑期找不到房子,只能跟妈妈一起住。多年来,她对妈妈从未关心过,比如每天清晨会消失一两个钟头。直到有天妈妈生病住院,连续一个星期,麻红梅对于病情并不担心,但总是看着窗外惶惶不安。 终于,妈妈在病房悄悄对女儿说:“小善,必须告诉你一个秘密,否则,你爸爸就要死了。” 崔善一直以为爸爸死于那场大火,她十二岁那年。 于是,麻红梅将以上所有秘密告诉了她…… “小善,你来选择吧——是你自己把你爸爸放出来,还是报警将我送进监狱?” 最终,她的选择却是:“妈妈,告诉我具体地址,我去烂尾楼上,给爸爸送饭!” 那天下午,是崔善带着食物和水,登上这栋烂尾楼顶,送给饿得奄奄一息的爸爸。 当她趴在高墙之上,俯视那个骷髅般生存的男人,却没有丝毫怜悯,连一声“爸爸”都没叫过。 她还在恨爸爸,因为七岁那年的小白。 崔善只做了几天的临时狱卒,崔志明也没看到女儿的脸。不久,麻红梅提前从医院出来,继续对丈夫的漫长囚禁。 女儿始终保守这个秘密,没有对任何人说过——X也不会例外。 前年冬至,麻红梅在林子粹家做钟点工意外身亡。两周后,崔善才接到噩耗,匆匆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并不是去殡仪馆领取妈妈的骨灰,而是直奔这栋烂尾楼。 然而,崔志明消失了,整个空中花园一无所有,除了冬天干枯的石榴树。 爸爸去哪儿了? 要么是几年前死在了这里?或者早就被妈妈释放,如今躲藏在地球上某个角落? 唯一可以确认的是,现在囚禁自己的这座空中监狱,正是妈妈亲手建造起来的。 她早已忘了这栋楼的具体地址,更不清楚烂尾楼的名字,只知道在市中心,楼下有个市民广场公园,紧挨着贯穿南北的高架桥。 现在,这是她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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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09:29

第二十五章 梦的最后 第一百一十九天。 巴比伦。 当中国第一个王朝尚未建立,这座城市已矗立于肥沃新月地带的末端。犹太人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的“巴比伦之囚”后诅咒道:“沙漠里的野兽和岛上的野兽将住在那里,猫头鹰要住在那里,它将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 尼布甲尼撒二世最着名的遗产,是巴比伦空中花园。他的王后是米底公主安美依迪丝,来自今天伊朗的西北部,那里有层层叠叠的山峦与森林。为了让王后见到故乡山水,尼布甲尼撒二世下令按照米底的景色建造空中花园,被古希腊人列入与埃及金字塔、奥林匹亚宙斯神像、亚历山大灯塔、摩索拉斯陵墓、罗德岛太阳神像、阿尔忒弥斯神庙齐名的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公元前539年,波斯大帝居鲁士征服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消灭过斯巴达三百勇士的薛西斯王,下令摧毁巴比伦城。两百年后,亚历山大大帝决定修复这座古代奇迹。然而,大帝死于一只蚊子叮咬,巴比伦塔继续躺在幼发拉底河畔的废墟下直到今天。 以上是X的声音,昨天通过航模传来的录音笔。 崔善反复倾听这段并不新鲜的故事,仰望天空与四堵高墙,巴比伦塔与空中花园? 这天清晨,当她从雾霾中醒来,在墙角捡到一个女包,印着大大的LV标志,一摸就知道是山寨。 昨晚X又来过了,空气中隐隐有男人的味道。 这算是哪门子礼物?打开包,没有手机,更不会有皮夹子、餐巾纸、防晒霜、唇膏,甚至卫生巾。 但有一本护照。 大红色的封面颇为土气,打头就是PASSPORT,下面印着个国徽,像艘帆船载着几棵椰子树,最底下是一行英文—— REPUBLIC OF SODOMA 崔善反复念了几遍,忽然想起一部电影:索多玛共和国? 从没听说过这个国家,疑惑地翻开护照,发现第一页就是自己的照片。 晕。 那是一年多前她拍的证件照,怎么会出现在这本护照上?再看底下的英文,写着一行陌生的名字—— Surname:ZHANG Given names:XIAO QIAO 按照最常见的中国人的名字,倒翻过来就是“张小巧”?很有赵本山的《乡村爱情》的味道啊。 底下有英文的出生年月,却比她的实际年龄小了一岁。生日从6月22日变成了12月22日——从夏至出生变成了冬至,正好地球公转了二分之一。 英文的出生地则是FUJIAN CHINA。 福建省?崔善这辈子都没去过。 护照再往后翻,除了一些原本印着的文字,全是空白,也没有任何签证与出入境盖章。 张小巧?这是X给她的新名字?可在这个空中监狱,要这本不知道哪个鬼国家的护照又有什么用? 第一次,她对崔善这个名字有了亲切感。一百二十天原始人的生活后,她相信,当人类祖先没有名字地活在荒野中,就跟他们的捕猎对象没什么区别。而人之所以跟动物不同,是因为我们有了名字,所以跟别人不同,才可以被人记住,自己才变得重要——或者说,有了名字,人才变得自私,是这样吗? 崔善还是把护照塞回山寨LV包。 中午,她被楼下的鞭炮声惊醒。还有几支热闹的高升,耳膜刺得直疼。火药味飘到空中花园,小时候每年过春节,都盼望闻到这气味,长大后反而觉得刺鼻厌恶。 有人结婚?新房在对面那栋三十层楼?多少钱买的房子?新娘漂亮吗?当崔善还是个小女孩,羡慕过披着婚纱的新娘子,四个多月前还有憧憬——现在不会再有了。 深夜,最后一粒薄荷糖,在嘴里慢慢溶化,渗透在舌尖的味蕾,伴我同眠。小白又来了,尾巴尖的火红斑点,在夜雾深处闪过猫眼石般的光。崔善梦见了妈妈。 十二岁那年,爸爸失踪后不久,妈妈带着她去过一次教堂,也是崔善这辈子仅有的一次——少女的她曾暗暗发誓,下回再进教堂,就是自己披上婚纱的那天。 没想到妈妈笃信宗教,跟着老家亲戚一起信的。星期天教堂里挤满了人,哥特式的穹顶之下,彩色玻璃透出暧昧神秘的光,宛如离天国如此之近。崔善好奇地东张西望,还以为这是给爸爸来做七的了。妈妈狠命掐她大腿,让她安心听祭坛上的神父讲话。 满头白发的神父,说着浓厚乡下气的普通话,费了半天劲才大致听懂—— 很久很久以前,全世界只说一种语言。男人与女人们,来到巴比伦原野,建造一座高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人们昼夜不停地堆积砖块,直入云霄。要是一块砖头从塔上掉下来,会有人痛哭流涕,因为搬块砖到塔顶要整整一年,那样的悲伤你无法理解。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高塔倒塌,人类语言隔绝,互相分离仇恨,去了世界上各个角落。 后来,那座城就被叫作巴别,意思是变乱。而从未建造成功的高塔,又叫作巴别塔、通天塔、巴比伦塔。 梦的最后,鼻息间飘过某种熟悉的男士香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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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09:53

第二十六章 失去意识 第一百二十天。 崔善在清晨醒来,盖着厚厚的白鹅绒被,恍惚之间闪过个念头,这会不会是天鹅的羽毛做的呢? 高楼顶上的天空是灰色的,干枯的石榴树枝却一片雪白——正在融化的雪。 融雪正在带走一切可以带走的热量,包括血管里最后一点体温。被子几乎被雪浸湿,肌肉与关节快冻僵了,深入骨髓地冰冷。她迅速套上大毛衣和羽绒服,踩上毛绒拖鞋。 如果,今晚还睡在这里的话,一定会被冻死的。 一秒钟后,当她看到墙角还躺着另一个人,确信如果冻死才算是走运。 穿着灰色呢子风衣的男人,三十多岁的高大身材,皮肤在融雪中冻得苍白,头发上结着冰凌,只有口鼻中唿出的热气,证实他不是一具尸体。 崔善认识这张脸。 在第一百二十天——她还没忘记在墙壁刻下这个数字。 “林子粹!” 男人的额头有块新鲜的伤口,地上有凝结的血迹,从墙上摔下来的?还是被扔下来,就跟崔善来到这里的方式一样?该怎么办?就这样看着他,任由他昏睡过去,会慢慢冻死的吧? 她想要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林子粹唇上的霜在融化,崔善抱住他,用体温挽救他冰冷的身体,直到唿吸化成喘息。 才看到墙角躺着一架纸飞机,浸在雪里有些发软,她捡起来拆开,有行熟悉的字—— “他说的任何话,你都不要相信,切记!” 这是X留给她的口信。 上次录音的最后,崔善提出请求要见林子粹一面——X才是有求必应的好男人。 感谢偷窥我的你。 切记,她反复警告自己,回头林子粹已睁开眼睛。 覆盖着长睫毛的男人眼睛,最初的迷惘过后,看清了崔善的脸。不知是喜是悲?他东倒西歪地退入石榴丛,轻揉额头的伤口,摇头问她:“你好吗?” “我很好。” 这样的重逢时刻,又变成了像什么似的。 “小善,是你救了我?”他摸着里里外外的口袋,却没找到手机和钱包,失望地理了理纷乱的头发,“有你的味道。哦,这些天你到哪里去了?让我想想——对,四个月,我一直很担心你。”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你?怎么问这个?” 面对一脸茫然的林子粹,崔善冷静地问:“告诉我,这四个答案,分别代表什么?” “马代表事业,老虎代表自尊,孔雀代表金钱,羊代表了爱情,你所选择的就是你内心最在乎的东西。” “当初,我的回答是羊,而你选择了马,这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吗?” “很抱歉,这不过是骗女孩子的小伎俩罢了,当初刚认识程丽君的时候,我也是用同样的段子问她的。”林子粹冷得直哆嗦,似乎脑子不够用了,“虽然,我继承了程丽君的遗产,拥有了一家上市公司,也有许多女孩子想跟我交往,但从没一个比得上你。小善,在许多个夜晚,我时常会想起你。” 崔善把X的纸飞机塞入口袋:“我只想知道,你怎么没有死?” “对,你下手可真狠啊,用花瓶砸破了我的脑袋,让我昏迷了整整一晚上。第二天是酒店服务员发现了我,送到医院缝了很多针,才抢回了一条命。” “那我还不够狠!离开酒店之前,应该检查你有没有断气,如果还没死透的话,最好再补你一刀!” 他皱了皱眉头继续说:“小善,我没有找公安局报警,我跟医生说是自己不小心摔的。当天下午,我就从医院出来,却发现你失踪了。你的房东还在找你,我跟房东说你已经搬家,我是来替你收拾行李的。” “把我的东西放哪儿了?” “开车拉到荒野,放把火全都烧掉了。” “我所有的衣服,心爱的包包,最后的首饰和香水,都烧了?” “这是为你的安全着想,我担心这些东西里面,可能存在你杀人的证据,万一落到警察手里就麻烦了。” 听起来如此让人信服的理由,崔善却冷冷地说出真相:“如果可能的话,你还想把我也烧了。” “哦……” 在林子粹停顿的半秒钟间,眼神中泄露这才是他的心里话。 “在这个空中监狱,谁都没必要撒谎。” 林子粹哑然失笑:“这是个陷阱,对吗?你还想拿回不该属于你的东西?” “不,这些对我而言,根本都不重要了。我只想要为自己复仇。” “小善,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 “如果我知道怎么逃出去,也不会在这里跟你见面。” “什么意思?”他明白了什么,又看着四面的高墙,“不会吧!你在这里多久了?” “一百二十天。” “啊?” 林子粹低头在心底默算着日子。 “好吧,我再问你个问题——”崔善轻抹眼泪,让自己看起来坚强一些,“你知道我妈妈麻红梅,曾经是你们家的钟点工,两年前的冬至,她从你家三楼窗户摔下来,不巧折断脖子而死——这件事,你的妻子有没有责任?我妈做了那么多年钟点工,从没出过这种事,我不相信她是因为过度疲劳而失足掉下。” “你想听实话吗?” “告诉我——在我死以前,否则做鬼也会纠缠你。” “好吧,我承认,我死去的妻子,程丽君,她虐待过家里的钟点工。” “FUCK!” “你知道程丽君有严重的抑郁症,平时喜怒无常,有时对麻红梅非常好,有时又会大声辱骂。不过,你妈妈脾气相当好,从无半点怨言——因为程丽君给钟点工的薪酬异常丰厚。她觉得麻红梅是个奇怪的女人,充满了好奇心,也是同样缘故,就会格外苛刻。冬至那天,本来没有必要擦窗,程丽君却强迫她爬上三楼窗台。麻红梅说年纪大了,累了想下来休息,却被逼继续工作。程丽君还一边要跟她聊天,也不知聊了些什么。最后,程丽君轻轻推了她一把,钟点工就摔下去了。” “杀人犯!” 崔善的手中做出注射的姿势。 “但是,程丽君不是想故意杀人,她完全没想到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三楼嘛,最多也就是骨折而已,但你妈妈摔得不巧,直接把颈椎摔断了。” “当时你不在现场吧?” “是的。” “你相信你妻子的话?” “不知道,但她有杀人的动机吗?” “我该早点杀了她!” 林子粹看着她的目光,感到一丝害怕,摆摆手说:“够了,你已经做到了。” “听我说——程丽君——她不是被我杀死的!” “什么?” “6月22日,凌晨五点多,我确实潜入了她的卧室,也准备对她实施注射,然后伪装成自杀。但我听到楼下响起动静,就吓得逃了出去,当时你家里还有第三个人。” “我怎么不知道?” “如果,这个人不是你的话,我也想不出会是谁。” “程丽君不是你杀的?”林子粹疑惑地挠挠头,自言自语,“难道……” “还有谁?” “不,不可能!” 崔善盯着他的眼睛,但再也无法确信,他究竟有没有说谎。 两个人无声地僵持片刻,几乎能听到雪融化的声音,她换了一个问题:“你知道《天鹅湖》的结局吗?” “哦?” “天鹅湖——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 林子粹茫然地摇头:“你怎么也?等一等……你是?” “谁是奥杰塔?谁又是奥黛尔?” “我不知道……你疯了!”他抓着自己头发,一把将崔善推开,“你先要告诉我——是谁把我弄进来的?” “X。” “你说谁?” 崔善的视线瞄向头顶:“他是我的新男朋友。” “去你妈的!”他摸了摸额头的伤口,欲言又止,看着高高的墙壁,“好像有个人,从我身后?” 她明白这是X设置的完美圈套。 突然,林子粹扑到她身上,双手掐紧她的脖子,整张脸由苍白涨得通红,热气再次喷涌在脸上,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你怎么还没死?” 瘦弱的崔善无力反抗,任由男人粗大的手,像野兽的爪子,渐渐勒断头颈与气管。她清晰地感到项链被扯断了,天鹅从胸口迸裂而出,展翅飞过雪中的阳光。 与此同时,大脑缺氧,睡觉的困意袭来…… 失去意识之前,她看到寒冬冰封流花河畔,满地白茫茫的积雪,七岁的女孩与爸爸一起奔跑着放风筝,天空像宝石般干净而透明,妈妈在河对岸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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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11:52

A面已完,现在开始B面,各位,喜欢捧个场,否则都快没有动力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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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12:25

第一章 重要线索 魔王:我想问一问奥杰塔,如果你想救这小子,那么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怎么样奥杰塔,愿意把心交给我吗?愿意发誓爱我吗? 王子:不能发誓,奥杰塔,你别管我!不能把心交给魔鬼! 魔王:奥杰塔,怎么样?是不是杀了他? 公主:等一等。 王子:不能答应,奥杰塔。 魔王:快说,你是发誓爱我呢,还是让我把他杀了?说!说!说! 王子:奥杰塔,我宁愿为你而死! 魔王:说吧,奥杰塔。 公主:罗特巴特,我从心里……我从心里…… 王子:住口! 刹那间,柴可夫斯基的交响乐雷鸣般响起,震耳欲聋地响彻世界,王子夺过魔王手中的剑,不顾一切地刺入自己胸口,放射出毁灭所有的金光。化作猫头鹰的魔王父女,在惨叫声中烧成灰烬,高塔上的空中监狱转瞬崩塌。茫茫云海中露出太阳,无数天鹅从湖上掠过,石头武士得以复活,鸟儿从笼中自由,天鹅湖恢复了宁静。当一把宝剑插在心形的花丛之上,齐格弗里德王子与奥杰塔公主醒来,在阳光下的废墟中相拥。 崔善七岁那年,在老宅的电视机里,曾经看过这部古老的日本动画片,只是早就忘了这个结局。 她唯一记住的名字:奥黛尔。 第一百二十天。 凌晨,五点。 黎明还未到来,天空如墨漆黑,星星都被朔风卷走,路边水洼结起冰碴。今晚天气预报说寒潮南下,突然降温到零度以下,很可能迎来今冬第一场雪。 一个身材高瘦的男人,披着过分宽大的皮夹克,无声无息地穿过便道,仰望水杉树影下的三层洋楼。 掏出钥匙打开外院铁门,没人会给凶宅换锁的。鹅卵石发出细微的摩擦声,用另一把钥匙进入底楼,第一脚踏入玄关,尘土在手电光圈中翻腾。 如果,程丽君不是自杀,那么在今年6月22日,同一时间,有人用同一方式,进入了这栋房子。 想象那个杀人的凌晨,如潮汐一层层卷上海滩,冲刷出凶手走过的路,剥落每样家具的尘土,地板上的霉菌,光线里的影子。他走上大理石楼梯,不泄露半点声音,就像某个女人的脚步。 二楼,还是宽敞的客厅,有套顶尖的组合音响,可惜落满灰尘。中间有四张真皮沙发。当手电光线扫动,突然出现一个女人。 她就站在墙边,穿着白色晚礼服,用忧伤的目光看着他。 男人记得这张脸,数月间经常盯着她的照片——不,这是遗像。 程丽君。 此刻,这个女人正作为骨灰躺在墓穴。 转身穿过走廊,轻轻推开卧室门,那个女人似乎还躺在大床上。 他取出用USB充好电的备用灯放在床头柜,大体相当于台灯的亮度。 地上有脚印。 显然不是自己的,这套别墅被空关了很多天,积了层厚厚的灰。眼前的脚印中等大小,属于一个身体健康的男性,从深浅程度来看,估计是一周前留下的。 于是,他小心地检查了整栋别墅,发现书房窗户没关牢,明显存在被入侵过的痕迹。 是谁从二楼爬进来的呢?在杀人案发的几个月后。不可能是林子粹,他有自家钥匙的嘛。 再度回到卧室,细心地搜索一番,从死过人的大床到柜子,现场并未遭到破坏, 最后,目光落在梳妆台的镜子上。 男子脱下外面的皮夹克,露出黑色警服,相对还算年轻的脸,肩上有着高阶的警衔。他的目光总让人抬不起头,除了照镜子。五官与轮廓分明,嘴上刮得很干净,萝莉们喜爱的大叔类型。他没有戴眼镜,目光却仿佛遮着道帘子,令人难以捉摸。 他是叶萧。 6月22日,下午,每天来这里打扫的钟点工,意外发现女主人的尸体而报警。 警方立刻到现场勘察,发现程丽君躺在卧室床上,死亡超过十个小时。床下有用过的针筒,还有两个注射液的药瓶,残留部分药水。死者左手上臂有注射针孔,从部位与角度来看,是她自己注射的。果然,在针筒上提取到了她右手的指纹。 这些都是明显的自杀痕迹。 案发现场的床头柜里,发现了注射器和药剂的发票,是在三个不同的药房购买的,还有一本护士注射教材。钟点工说从未见到过这些东西。 根据这些发票,叶萧警官走访了两家药店,店员依稀记得程丽君的样子,确认是她本人购买,药店监控录像也证明了这一点。 因为两年前父母遭遇空难,她患有严重的抑郁症,有过一次几乎成功的自杀行为。所以,程丽君走上这条路并不令人意外。 当晚值班的小区保安说,凌晨四点多钟,巡逻经过程丽君的别墅门口,听到里面传出奇怪的音乐声。保安说不清那是什么,但反正不是唱歌。警方给他听了各种音乐,最后确定是交响乐——这也符合林子粹交代的情况,他们夫妇都是古典音乐发烧友。 也就是说,在程丽君死亡前一个钟头,她还在用二楼的组合音响听音乐。她是一个人独自欣赏的吗?还是有第二个人在场? 不过,有些人确实在听过古典音乐之后,突然有了自杀念头。这个重要线索,加强了程丽君自杀的推理论据。 但叶萧疑惑的是——为何采用注射呢?虽然,这种方式最干净也痛苦最少,但很多女人都对针头有恐惧感,使用起来也颇为麻烦。何况,她的抽屉里就有两瓶安眠药,直接吞药自杀不是更方便?事实上尸检也查出安眠药成分,但属于安全范围,只能让人快速入睡。 虽说“女人心,海底针”,尤其患有抑郁症的女人,什么疯狂的事都干得出来,叶萧仍然怀疑死者的丈夫林子粹——他是妻子死后最大的受益人,将会继承价值数亿元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过,他有不在犯罪现场证明,程丽君死亡当天他正在台湾。 正常情况下,这个案子会以自杀了结。 叶萧却不死心,他先调查了林子粹的通话记录,可除了工作电话,看起来没什么异常。这种男人很可能有外遇对象,但未找到明显证据。 他又查了程丽君生前的通话记录,发现她在死亡前一晚,给女士美容养身店打过电话,预约第二天去做SPA。因此,叶萧判断她不太可能自杀。 有一点可以肯定,林子粹和妻子的关系并不融洽。 叶萧让林子粹仔细检查家中财物,看看失窃了什么重要物品,比如现金啊首饰之类的,至少得排除劫财的可能性。但他说家里什么都没有丢。 不过,他的话未必可信。 至于购买杀人的注射器与药剂,也未必是程丽君本人——可能只是穿着她的衣服,伪装成她的另一个女人。监控录像显示,这个女人全程戴着口罩与墨镜,没有一个店员看清过她的脸。而程丽君的身材体形属于中等,只要稍微熟悉她,很容易就能模仿。 如果,不是自杀而是他杀的话,可以说是几近完美的谋杀。 叶萧重建了犯罪过程——6月22日,凌晨五点左右,凶手潜入别墅,趁着程丽君服下安眠药熟睡之际,用注射器混合两种不同的药液,肌肉注射进入左上臂,造成她迅速心脏麻痹而死。杀人之后,凶手把程丽君的指纹擦到针筒上,又把购买注射用药和针筒的发票,以及注射教程放入床头柜的抽屉,加上之前去药店假扮冒充,最终伪装成死者自杀。 凶手是个女人。 至少,有一个女人是主犯或从犯。 叶萧刚到案发现场勘察时,在死者床头注意到四个女人的合影——看起来都是三十出头的少妇,程丽君在最不起眼的位置,背景是某个风景名胜区。 很快找到照片上另外三个女人,她们都是程丽君的大学同学,当年是情同姐妹的闺蜜,各自结婚后也都保持密切往来。 这张相框仍在床头柜上,表面有新近擦过的痕迹——手电照亮其中最漂亮的那个。 一个多月前,他刚去林子粹新家拜访过,顺便通知被害人家属,凶案若再无进展,专案组只能暂时搁置了。但是,叶萧坚持不以自杀结案,而是一起尚未破获的谋杀案。 市中心的酒店式公寓,进门就听到古典音乐,耳朵一下子被震惊。林子粹解释说这是《天鹅湖》,卡拉扬指挥的柏林爱乐乐团的版本。他刚要关掉音响,叶萧说声音调低就行了。 身为警官的职业习惯,他总是用锐利的目光扫射四周。茶几上摆着林子粹的两台手机,有台明显是限量定制款,钻石镶嵌着一行字母“LZCS”,叶萧不动声色地默记在心中。 例行公事一番后,没问到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不过,从林子粹的眼神判断,无疑还隐藏了什么。 最后问到了崔善,林子粹说不记得这个人。叶萧略微犹豫之后,却绝口不提两年前的冬至,发生在林家的钟点工意外死亡事件——不想打草惊蛇,不如先压住不说吧。 两个男人聊着聊着,却谈到耳边的《天鹅湖》,林子粹点起一根烟说:“这是亡妻生前最爱的音乐——彼得·伊里奇·柴可夫斯基,她很崇拜这位俄国古典音乐大师。我和程丽君第一次认识,就是去听俄罗斯国家爱乐乐团的《天鹅湖》交响音乐会,正好两个座位紧挨着,我看到她边听边流眼泪,就给了她一块手帕,就这样开始谈恋爱了。” “小时候看过一部很老的动画片,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1981年东映版的《天鹅湖》,上译的配音。” “哦。”叶萧有些尴尬,“林先生,果然我们的年龄相访。” “柴可夫斯基是天才的作曲家,但他的个人生活,却是一幕彻头彻尾的悲剧。他三十七岁时结婚,妻子叫安东尼娜,原是他在莫斯科音乐学院的学生。安东尼娜不断给老师写情书,威胁不娶就自杀。柴可夫斯基都不记得班上有这学生,但他正打算将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改成歌剧,想象自己就是诗中的男主人公。因为叶甫盖尼拒绝了女主人公,从而余生都在痛苦之中,柴可夫斯基便草率地答应了女学生的婚约。” 尚是单身的叶萧由衷叹息道:“婚姻需要慎重。” “柴可夫斯基没过完蜜月就后悔了,跳入莫斯科河自杀,却被寒冷逼出水面,从此患上严重的肺炎。他再没见过妻子,但会准时寄出生活费,却没有离婚,直到他死——后来,安东尼娜被检查出有精神病,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那么柴可夫斯基呢?” “叶警官,你是问大师的死?据说是服毒自杀——至少程丽君深信不疑。而柴可夫斯基自杀的原因,有种说法是社会上对于同性恋的抵制,而大师本人暗中好男风。” “原来如此。”看着林子粹深邃迷人的眼睛,叶萧不禁后退到门口,听着音响里循环往复的旋律,一秒钟都不想待下去了,“再见!有什么消息随时联系。” “等一等。” 林子粹居然拉住警官的衣袖,叶萧警觉地挣脱:“有事吗?” “亡妻程丽君自杀前几天,她在家里反复听《天鹅湖》——她会边听边落下眼泪。” “这个你以前交代过的——那么她临死前听的音乐,也是这个《天鹅湖》吗?” “我估计是。” “柴可夫斯基的自杀结局,严重刺激到了程丽君,想以同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生命?”警官微微闭上眼睛,耳边是轻快的圆舞曲,“你是想提醒我这一点吗?” “我……” 叶萧难得嘴角一撇:“分析得很有道理哦,谢谢!” “现在听到的部分,是王子在生日舞会的最后,选择奥黛尔作为新娘并指天发誓。然后,魔王让他看到奥杰塔的幻影,王子才发现自己被欺骗了。” “谢谢!看来我要多向你请教了。” “警官先生,我送你下楼。” 两个男人在楼下告别,叶萧感觉有双眼睛在盯着他们。 但是,他依然不相信程丽君是死于自杀。 办理过上百起凶杀案,叶萧总结了所有犯罪的杀人理由—— 第一种,为保护自家性命;第二种,为夺取他人财产;第三种,为占有异性而消灭竞争对手;第四种,因各种理由而对他人复仇;第五种,为了执行上头的命令;第六种,为佣金而杀人;第七种,无理由杀人。 如果是情杀,那就是第三种或第四种。 第四种——复仇。 有什么人要找程丽君复仇?叶萧通过细致的调查,发现在案发一年半前,也就是前年冬至,在林子粹与程丽君家发生过一起命案——他们家的钟点工,时年四十七岁的麻红梅,从三楼窗户摔下,头颈折断当场身亡。 当时,警方判断这是一起意外事故,是钟点工自己不小心掉下来的。 死者在本市唯一的亲属,是她的女儿崔善,在海外旅行没及时获得消息,回来时只见到骨灰。据说崔善提出过异议,认为妈妈生前可能遭受女主人虐待,但人都烧了也只能不了了之。程丽君本人从未出面,全程由律师处理此事,最终赔了笔钱了事。 从理论上来说,麻红梅的女儿崔善,同样具有作案动机——为死去的母亲复仇。 然而,叶萧发现这个人失踪了。 警方费了很多时间寻找崔善——二十六年前,她出生在北方内陆的小县城,七岁时搬到本市居住。十二岁那年,父亲在一场火灾中失踪,至今音讯渺茫。后来,她获得这里的户口,毕业于S大学。崔善在广告公司工作过一年,辞职后做过多份工作,从保险公司文员到文化公司行政助理,后来再没上过班。她经常更换租房地址,没有正式收入来源。崔善的信用记录不太好,一年前,好几张信用卡都因欠费被停了。今年春节后,就没人知道她的下落。有人说她去了云南和西藏旅行,还准备要在拉萨开客栈。 一周前,叶萧再次去了崔善工作过的广告公司,那个超级八的女前台,却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个自称是崔善男朋友的人,最近来打听了她的过去。 因为有对方的微信号,警方轻易找到了此人。 那是个年轻男子,他说今年6月21日,自己在丽江与崔善相遇,在小客栈里跟她同住了两个星期,然后她消失了。 如果,他没有说谎的话,崔善就不具备作案时间。 但叶萧发现一个巧合,就是崔善的身份证号码:生日6月22日,也是程丽君被害的那一天。 生日礼物? 回到杀人现场的别墅,已是凌晨五点半,差不多程丽君的死亡时间。叶萧离开死者的卧室,在别墅女主人遗像的注视下,检查客厅的组合音响,四处都结着蜘蛛网。 但在摆满黑胶唱片和CD的墙脚下,发现几双新鲜的脚印,跟在卧室里发现的脚印,明显属于同一个男人。 叶萧注意到有张唱片略微靠外,似乎有被动过的痕迹。小心地抽出这张唱片,用手电辨认,却是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 忽然,他想起林子粹说过的话:程丽君死亡前夕,每天都在听这张唱片。 她的死跟这个有关系? 在唱片封套的白色背面,有着一行手写的黑色钢笔字——奥杰塔 or 奥黛尔。 毫无疑问,程丽君的字迹。叶萧为了这桩案子,查阅了死者生前手迹,包括她做老师时留下的批阅考卷。 不过,他不明白这个“奥杰塔”与“奥黛尔”是什么意思。 一粒雪籽飘到窗玻璃上,融化成几行冰冷的水,距离天亮还早着呢。 更让叶萧困惑的是,在同一张唱片封套底下,不知是谁用蓝色圆珠笔写了一行字——她在塔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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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13:05

第二章 三个女人 他在塔顶。 林子粹撕下一页《了不起的盖茨比》,擦去指甲上的血,十指连心般疼痛——这是他妄图用手指挖出一条地道逃脱的结果。 后脑勺有块新鲜伤痕,半边脸颊全是血,太阳穴的神经不断抽痛。他躺在墙角的干草堆上,裹着崔善留下的白鹅绒被子,仰望十二月冰冷的天空,以及对面居民楼的顶层,发出野兽般的嚎叫。 林子粹已喊了几个钟头的救命,任何声音都被高空噪音稀释,再也叫不动了。 一天一夜,没吃过饭,更没喝过水。而他既不会捕猎,也不知如何钻木取火。何况,这个季节不会有鸟来了,别说其他什么动物或人类。只有那只全身白色并且尾巴尖有点火红的猫前来探视过他。 数小时前,当林子粹醒来,空中花园里只剩他独自一人,积雪彻底融化,寒冷彻骨得让人绝望。 她去哪儿了? 脑袋上的鲜血还没流干,口中呵出虚弱的热气,他狂暴地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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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13:28

“崔善……小善……喂……我操……对不起……亲爱的……我的小善……请你放我出去……崔善……你在哪里……” 差不多把泥土翻了一遍,也不见她的踪迹,只发现一本《了不起的盖茨比》,书页折在倒数第三页。 他不知道崔善是怎么逃出去的。 还是这一切,根本是个圈套?崔善也不过是在演戏,配合那个变态,把他吸引入陷阱而已。 昨天,林子粹的酒店式公寓窗台上,突然多了一张小纸条,写着几个字—— “救命!我在楼顶!巴比伦塔!” 这是崔善的字迹,漂亮却难以模仿,读书时练过钢笔书法。 她正在什么楼顶求救? 巴比伦塔?通天塔?无论如何也不会穿越回去。但林子粹是个聪明人,想到“巴比伦”可能是某栋大厦或酒店的名字,立即掏出手机上网,搜索附近带有这三个字的地名。 十分钟后,林子粹来到南北高架与市民广场公园旁边。隔着幽暗的绿化带,矗立着一栋丑陋的高层建筑——通天塔与古埃及方尖碑的结合体,底下十层宽阔的圆锥体,往上收缩到一半高度,变成了正方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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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x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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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23:13:47

严格来说,这是一具钢筋水泥混凝土组成的尸骸,因为骨头过于坚硬牢固,长久地站立在自己的坟墓上,就像它那墓碑似的造型。这栋千疮百孔的建筑,从未真正完工,从古怪的形状来看,不可能是居民楼,也很难说是写字楼或五星酒店,也许本该成为一个超大规模SHOPPINGMALL,现在更像是给死者在阴间享用的。 它有一个高端洋气上档次、充满《圣经》时代与密码色彩的名字——巴比伦塔。 简直是暴殄天物,附近居民与上班族们,有另一个通俗而亲切的称唿:烂尾楼,这个叫法是最真实也最不违和的。 崔善在楼顶等待救命? 他不敢直接上去,一是无法确定她是否真在上面,二是这种烂尾楼里不知深浅,贸然闯入会很危险。在附近转了很久,林子粹穿着灰呢子的风衣,高挑身材简直衣架子,踩过布满落叶的街道,总能引来少女或妇人们回头。 高架对面是个住宅小区,七栋高层建筑,有栋三十层楼靠近路边,如果站在天台上,或许可以看清烂尾楼的一切。 他买了台望远镜,穿过高架下的天桥,坐电梯直达顶层。只有一套单元,看来是个复式房子。 经过维修通道,林子粹来到天台,冬日雾霾之中,这里是最佳观察点,比烂尾楼顶高出十层楼,隔着六七十米的斜线距离,视线差不多45度角,自西向东穿越高架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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