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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没睡啊?”高竞迷迷糊糊地问了一句。
“我睡不着,你先睡吧。”莫兰别过身子,亲了亲他的脸,柔声说。
“嗯……哦……”他不知嘟哝了一句什么,接着把鼻子埋到她胸前嗅了嗅,忽然笑了出来,“呵呵,你的床真暖和,真想天天睡在这里。”
“等我们结婚了,你就可以天天睡在这里了,不过我们到时候得去买张大床,我的床太小了。”她一边玩着他后脑勺的卷发,一边说。
“买张大床太费钱,就睡你的好了。”他仰起头看着她,脚一蹬,身子就升了上来,“挤挤更暖和。”他朝她身上挤了挤。
在黑暗中,他平时闪亮如电的眼睛此时眯成了一条线,头发乱蓬蓬的盖住了大半个额头,有几绺还耷拉在他的眼睛上。他可真俊,她心里感叹道。
“你不睡啦?说那么多话。”她帮他把头发从眼前撩开,用手指轻轻抚弄着他的脸和肩膀,他的皮肤软软的,散发着热气和轻微的汗味,她把鼻子压在他脸上,又 亲了亲他。她觉得他就像上天赐给她的一个大娃娃,累的时候抱着他觉得又暖和又舒服,醒的时候却总忍不住想捏捏他,亲亲他。
“我睡不着了,醒了。”他眯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把她的手从自己脸上拉下来,放到了大腿内侧,“我这儿有个伤疤。”他说完,就笑起来。
她从他的腿里抽出手来轻轻打了他一下。
“你上次已经跟我说过了。”她小声说。
“外面下雨了,伤口会痛的。”
“哦,那又怎么样?”
“你亲亲我,我就不痛了。”他咧开嘴笑,拉了拉她的头发。
早知道他会这么说。
“不亲了,我要睡觉了。”她别过身子不理他,她知道,只要自己一旦满足了他的要求,他马上就会像头醒狮那样生龙活虎起来,她借着屋内的微光,瞄了一眼墙上的钟,都快凌晨三点了,她已经很累了,现在她就想睡觉。
他在她身后抱住了她,轻声说:
“你不亲我,我睡不着。”
“你好烦人呀,明天早上再亲你,我现在……啊,好累了。”她故意打了哈欠。
他摸摸她的肩头,见她没反应,轻声问道:
“你真的睡了?”他好像很是失望。
“嗯……”她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心想,你昨天半夜才睡,刚刚又做过两次剧烈运动,明天一早你还得6点起床去跑步,你的精力可真充沛,看来我以后得经常装睡才行。
他直起身子,弯下脑袋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见她真的闭上了眼睛,才嘀咕了一句:
“那,那我去上厕所了。”
她没作声。他翻身下了床,好像是怕她会偷看自己,他背过身子,迅速穿好裤子,接着便光着上身披上外衣,蹑手蹑脚地打开了卧室的门,开门的时候,他还谨慎 地朝外望了望。看见他这副偷偷摸摸的滑稽样子,她心里觉得好笑,真想跳下床去骚扰他,但她最后还是忍住了,她知道骚扰的结果现在可不是她想要的,她现在就 想睡觉。
不知过了多久,莫兰已经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就觉得有人在摇晃她的身体。
“莫兰,快醒醒。”是高竞的声音。
讨厌!每次都是这样没完没了地把我吵醒。我以后肯定老得很快,因为老公精力太旺盛,导致我睡眠不足!
“你干吗呀!”她皱着眉头抱怨道,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快醒醒!出事了!”高竞的声音又响又急。
她揉揉眼睛,没好气地问道:“怎么啦?马桶塞住了吗?!这也要找我呀!”
“乔纳不见了!”他瞪大眼睛朝她吼道,这一声差点把她的耳朵震聋。
“你说什么?”她还没反应过来,她只是忽然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经把自己里里外外的衣服都穿好了。
“快起来!乔纳不见了!她的房间门开着,里面没人,你们家的房门也开着!”高竞回身从沙发上拿起她的衣服扔到她身上,急促地命令道,“快起来!我们得赶快去找她。”
乔纳不见了?她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高竞赶紧把一件衣服披到她肩上。
“她会不会在另一个厕所?你有没有去看过?”她迟钝地穿着衣服。
“她不在!我早看过了。”高竞脸色严峻地注视着她,说道,“她的手机在桌上,我查过了,在一点十分,她收到过一条短信,署名是郑恒松,说在楼下等她。但我看了手机号码,那不是郑恒松的手机,号码很相近,只相差一个数字。”
啊!莫兰倒抽了一口冷气。
(今日更新完毕!)
“我睡不着,你先睡吧。”莫兰别过身子,亲了亲他的脸,柔声说。
“嗯……哦……”他不知嘟哝了一句什么,接着把鼻子埋到她胸前嗅了嗅,忽然笑了出来,“呵呵,你的床真暖和,真想天天睡在这里。”
“等我们结婚了,你就可以天天睡在这里了,不过我们到时候得去买张大床,我的床太小了。”她一边玩着他后脑勺的卷发,一边说。
“买张大床太费钱,就睡你的好了。”他仰起头看着她,脚一蹬,身子就升了上来,“挤挤更暖和。”他朝她身上挤了挤。
在黑暗中,他平时闪亮如电的眼睛此时眯成了一条线,头发乱蓬蓬的盖住了大半个额头,有几绺还耷拉在他的眼睛上。他可真俊,她心里感叹道。
“你不睡啦?说那么多话。”她帮他把头发从眼前撩开,用手指轻轻抚弄着他的脸和肩膀,他的皮肤软软的,散发着热气和轻微的汗味,她把鼻子压在他脸上,又 亲了亲他。她觉得他就像上天赐给她的一个大娃娃,累的时候抱着他觉得又暖和又舒服,醒的时候却总忍不住想捏捏他,亲亲他。
“我睡不着了,醒了。”他眯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把她的手从自己脸上拉下来,放到了大腿内侧,“我这儿有个伤疤。”他说完,就笑起来。
她从他的腿里抽出手来轻轻打了他一下。
“你上次已经跟我说过了。”她小声说。
“外面下雨了,伤口会痛的。”
“哦,那又怎么样?”
“你亲亲我,我就不痛了。”他咧开嘴笑,拉了拉她的头发。
早知道他会这么说。
“不亲了,我要睡觉了。”她别过身子不理他,她知道,只要自己一旦满足了他的要求,他马上就会像头醒狮那样生龙活虎起来,她借着屋内的微光,瞄了一眼墙上的钟,都快凌晨三点了,她已经很累了,现在她就想睡觉。
他在她身后抱住了她,轻声说:
“你不亲我,我睡不着。”
“你好烦人呀,明天早上再亲你,我现在……啊,好累了。”她故意打了哈欠。
他摸摸她的肩头,见她没反应,轻声问道:
“你真的睡了?”他好像很是失望。
“嗯……”她闭上眼睛,假装睡觉,心想,你昨天半夜才睡,刚刚又做过两次剧烈运动,明天一早你还得6点起床去跑步,你的精力可真充沛,看来我以后得经常装睡才行。
他直起身子,弯下脑袋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见她真的闭上了眼睛,才嘀咕了一句:
“那,那我去上厕所了。”
她没作声。他翻身下了床,好像是怕她会偷看自己,他背过身子,迅速穿好裤子,接着便光着上身披上外衣,蹑手蹑脚地打开了卧室的门,开门的时候,他还谨慎 地朝外望了望。看见他这副偷偷摸摸的滑稽样子,她心里觉得好笑,真想跳下床去骚扰他,但她最后还是忍住了,她知道骚扰的结果现在可不是她想要的,她现在就 想睡觉。
不知过了多久,莫兰已经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就觉得有人在摇晃她的身体。
“莫兰,快醒醒。”是高竞的声音。
讨厌!每次都是这样没完没了地把我吵醒。我以后肯定老得很快,因为老公精力太旺盛,导致我睡眠不足!
“你干吗呀!”她皱着眉头抱怨道,她觉得自己的眼睛都睁不开了。
“快醒醒!出事了!”高竞的声音又响又急。
她揉揉眼睛,没好气地问道:“怎么啦?马桶塞住了吗?!这也要找我呀!”
“乔纳不见了!”他瞪大眼睛朝她吼道,这一声差点把她的耳朵震聋。
“你说什么?”她还没反应过来,她只是忽然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经把自己里里外外的衣服都穿好了。
“快起来!乔纳不见了!她的房间门开着,里面没人,你们家的房门也开着!”高竞回身从沙发上拿起她的衣服扔到她身上,急促地命令道,“快起来!我们得赶快去找她。”
乔纳不见了?她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高竞赶紧把一件衣服披到她肩上。
“她会不会在另一个厕所?你有没有去看过?”她迟钝地穿着衣服。
“她不在!我早看过了。”高竞脸色严峻地注视着她,说道,“她的手机在桌上,我查过了,在一点十分,她收到过一条短信,署名是郑恒松,说在楼下等她。但我看了手机号码,那不是郑恒松的手机,号码很相近,只相差一个数字。”
啊!莫兰倒抽了一口冷气。
(今日更新完毕!)
司徒雷在半夜三点左右回到了寓所,难耐的骨痛让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现在急需躺下休息,还需要来杯热茶。可他刚进门,女佣就告诉他,前几天被他赶走的女大学生余丽又来了。
“老板,余小姐来了。”女佣抱歉地说,“我说老板不在,她硬要闯进来。”
“她什么时候来的?”
“来了半小时了。”女佣一边说,一边递了杯热茶给他。
他皱了皱眉头,要把她赶走也很容易,但是——他抬头望了一眼卧室的门——也许现在,有个女人作伴对他来说不是件坏事,余丽虽然贪慕虚荣,为人又幼稚可 笑,跟他也谈不上什么感情——他们只是彼此需要而已,但在床上,一个亲密爱人跟一个妓女其实也没什么很大分别。他想,至少她是个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在特 定的时候能给他带来不少身体上的愉悦,他希望她今晚能给他点温暖。如果这样,他愿意暂时接受她。
“老板,要不要……”女佣的意思是要不要把余丽赶走。
“不用了。去给我冲个热水袋,另外把我床上的电热毯打开。”他喝了口热茶,把杯子又递还给了女佣。
他觉得自己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他话音刚落,卧室的门就“砰”地一下开了,穿着丝质睡袍的余丽朝他冲了过来。
“雷哥,你终于回来了。”她一把抱住了他,热切地说,“我这几天一直在想你。”
女佣识趣地走开了。
“呵呵,是吗?”他不太热情地笑了笑。
“当然,我从早到晚都在想你。今天睡到半夜,我实在忍不住就跑来了。外面在下雨,我差点淋成了落汤鸡,不信你问赵姐。”余丽搂住他的脖子,娇滴滴地在他耳边说。
骨头又是一阵痛,他禁不住皱起了眉头。
“你怎么啦,真的这么讨厌我吗?”她好像快哭了。
他可没空安慰她。
“去给我放洗澡水,我马上来。”他低声说。
她的嘴角向上弯起,露出了笑容。
“好的。我就知道你还是喜欢我的。”她欢快地答应着,刚要转身,又回过头搂住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热情的吻。
“老板,余小姐来了。”女佣抱歉地说,“我说老板不在,她硬要闯进来。”
“她什么时候来的?”
“来了半小时了。”女佣一边说,一边递了杯热茶给他。
他皱了皱眉头,要把她赶走也很容易,但是——他抬头望了一眼卧室的门——也许现在,有个女人作伴对他来说不是件坏事,余丽虽然贪慕虚荣,为人又幼稚可 笑,跟他也谈不上什么感情——他们只是彼此需要而已,但在床上,一个亲密爱人跟一个妓女其实也没什么很大分别。他想,至少她是个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在特 定的时候能给他带来不少身体上的愉悦,他希望她今晚能给他点温暖。如果这样,他愿意暂时接受她。
“老板,要不要……”女佣的意思是要不要把余丽赶走。
“不用了。去给我冲个热水袋,另外把我床上的电热毯打开。”他喝了口热茶,把杯子又递还给了女佣。
他觉得自己说话的声音并不大,但他话音刚落,卧室的门就“砰”地一下开了,穿着丝质睡袍的余丽朝他冲了过来。
“雷哥,你终于回来了。”她一把抱住了他,热切地说,“我这几天一直在想你。”
女佣识趣地走开了。
“呵呵,是吗?”他不太热情地笑了笑。
“当然,我从早到晚都在想你。今天睡到半夜,我实在忍不住就跑来了。外面在下雨,我差点淋成了落汤鸡,不信你问赵姐。”余丽搂住他的脖子,娇滴滴地在他耳边说。
骨头又是一阵痛,他禁不住皱起了眉头。
“你怎么啦,真的这么讨厌我吗?”她好像快哭了。
他可没空安慰她。
“去给我放洗澡水,我马上来。”他低声说。
她的嘴角向上弯起,露出了笑容。
“好的。我就知道你还是喜欢我的。”她欢快地答应着,刚要转身,又回过头搂住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热情的吻。
女大学生都爱接吻,这是他得出的结论。她们也许未必只喜欢他的钱,也许有几个是真心喜欢他的,也有人赞扬他长得帅,有人还喜欢摸他后腰的盘龙文身,但他仍然觉得接吻是她们重要的交易方式。她们期待用一个吻来交换prada包,香奈尔时装,CD化妆品和源源不断的零花钱。
可是,他对接吻却有些犯怵。
好多年前,他喜欢过一个长相普通的坐台小姐,那时候他29岁,刚刚发迹不久,那个女孩19岁,他是她的客人。在一间灯光昏暗的KTV包房里,她坐在他身 边解开他西装的纽扣,准备服侍他,但他却拒绝了,因为他觉得她长得太胖,他喜欢身材苗条的女人。这个女孩哭了,对他说,“关了灯,有什么分别?你不过是要 发泄,我不过是赚钱。要好感觉就不要来这里!这里是厕所!你以为是爱情沙龙?”这番话把他惹火了,他一怒之下将女孩按倒在沙发上就把她强奸了,事后,他扔 给她几百块钱,对她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
当时他只是随口一说,但不知为何,后来他果然又去找了她好多次,每次他都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离开时,他还总是警告她,让我发现你找别的男人,我打断你的腿。他不知道她是怎么理解他的这句话的,他当时只是想什么说什么。
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为筹措学费来夜总会打工的女大学生。
那个女孩一直很顺从,不管他怎么对她,她都默默忍受,每次他离开时,她还会从他身后紧紧抱住他恳求他,“吻我一下好吗?你那么折腾我,就不能吻我一下 吗?”他不愿意,因为他不可能亲吻一条脏毯子。对他而言,她根本不算人,他把她当作一条用旧的毯子,他知道她很脏,但他喜欢那气味,他享受这种肮脏带来的 松弛感。跟她在一起,有时候他还觉得自己就像在泥地里打滚的猪,肮脏、快乐,无忧无虑。
她在念大学三年级时,突然莫名地消瘦下来,一天比一天 瘦,脸色也越来越差,他怀疑她为了讨他的欢心,终于开始减肥了,心里在不断嘲笑她,却又不免暗暗欣赏她消瘦之后的风姿,他觉得她变漂亮了。但是有一天,当 他带着一条项链去那家夜总会找她,想给她点奖励时,她却辞职了,他这时才发现自己一直不知道她在哪所学校念书。
他有两个星期,每天都会开车去那家夜总会附近转悠,他那时坚信她还会回来,因为她需要钱念书,但她一直没出现。一个月过去了,他开始变得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最后,他终于拉下脸让他的手下去找她。
“一所一所学校地找!挖地三尺也要把她找出来!”他记得自己发狂地拍着桌子,手下们都吓坏了。
“老大,这娘们是不是骗了你的钱?找到她后怎么处置她?”他们战战兢兢地问他。
他答不上来。
“少啰嗦!先找到她再说!”他只好这么说。“找到她,谁也不许碰他!”他还补充了这么一句。
不久后,手下们替他打听到了她所在的学校名称,他记得他在林荫道上飞奔,不断问路,才终于摸索着找到她所在的宿舍楼。当她打开门,看见他时,惊呆了。他没容她提问,二话不说就把她从宿舍里霸道地拽了出来,一直把她拉到操场。
“为什么要走?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想洗干净背景当圣女了?做梦!妓女就是妓女!你是大学生,那就是大学生妓女!永远都洗不干净!”他恶狠狠地把她推到地上,朝她咆哮,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气愤。
她却显得很平静。
“我去打胎了。那是你的孩子,你不喜欢我,留下这孩子也没意思。幸亏发现得早。”她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还笑了笑。
可是,他对接吻却有些犯怵。
好多年前,他喜欢过一个长相普通的坐台小姐,那时候他29岁,刚刚发迹不久,那个女孩19岁,他是她的客人。在一间灯光昏暗的KTV包房里,她坐在他身 边解开他西装的纽扣,准备服侍他,但他却拒绝了,因为他觉得她长得太胖,他喜欢身材苗条的女人。这个女孩哭了,对他说,“关了灯,有什么分别?你不过是要 发泄,我不过是赚钱。要好感觉就不要来这里!这里是厕所!你以为是爱情沙龙?”这番话把他惹火了,他一怒之下将女孩按倒在沙发上就把她强奸了,事后,他扔 给她几百块钱,对她说,以后我还会来找你。
当时他只是随口一说,但不知为何,后来他果然又去找了她好多次,每次他都把她折磨得死去活来,离开时,他还总是警告她,让我发现你找别的男人,我打断你的腿。他不知道她是怎么理解他的这句话的,他当时只是想什么说什么。
后来他才知道,她是个为筹措学费来夜总会打工的女大学生。
那个女孩一直很顺从,不管他怎么对她,她都默默忍受,每次他离开时,她还会从他身后紧紧抱住他恳求他,“吻我一下好吗?你那么折腾我,就不能吻我一下 吗?”他不愿意,因为他不可能亲吻一条脏毯子。对他而言,她根本不算人,他把她当作一条用旧的毯子,他知道她很脏,但他喜欢那气味,他享受这种肮脏带来的 松弛感。跟她在一起,有时候他还觉得自己就像在泥地里打滚的猪,肮脏、快乐,无忧无虑。
她在念大学三年级时,突然莫名地消瘦下来,一天比一天 瘦,脸色也越来越差,他怀疑她为了讨他的欢心,终于开始减肥了,心里在不断嘲笑她,却又不免暗暗欣赏她消瘦之后的风姿,他觉得她变漂亮了。但是有一天,当 他带着一条项链去那家夜总会找她,想给她点奖励时,她却辞职了,他这时才发现自己一直不知道她在哪所学校念书。
他有两个星期,每天都会开车去那家夜总会附近转悠,他那时坚信她还会回来,因为她需要钱念书,但她一直没出现。一个月过去了,他开始变得坐立不安,心神不宁,最后,他终于拉下脸让他的手下去找她。
“一所一所学校地找!挖地三尺也要把她找出来!”他记得自己发狂地拍着桌子,手下们都吓坏了。
“老大,这娘们是不是骗了你的钱?找到她后怎么处置她?”他们战战兢兢地问他。
他答不上来。
“少啰嗦!先找到她再说!”他只好这么说。“找到她,谁也不许碰他!”他还补充了这么一句。
不久后,手下们替他打听到了她所在的学校名称,他记得他在林荫道上飞奔,不断问路,才终于摸索着找到她所在的宿舍楼。当她打开门,看见他时,惊呆了。他没容她提问,二话不说就把她从宿舍里霸道地拽了出来,一直把她拉到操场。
“为什么要走?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想洗干净背景当圣女了?做梦!妓女就是妓女!你是大学生,那就是大学生妓女!永远都洗不干净!”他恶狠狠地把她推到地上,朝她咆哮,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气愤。
她却显得很平静。
“我去打胎了。那是你的孩子,你不喜欢我,留下这孩子也没意思。幸亏发现得早。”她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还笑了笑。
他愣在那里。孩子?他没听明白。
“你还有什么事吗?没事我回去了。”她抬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又把目光移开了。
他抓住了她的手臂,想说点什么,但这种时候,他不知该说什么。
“你还会去那里上班吗?”隔了会儿,他问她。
听到他这句话,她狠狠地甩开了他。
“我不会再去那儿上班了!我要退学回家嫁人了!这里不是我该呆的地方。都结束了。”她望着别处说。
嫁人?他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他觉得有点闷。
“你要嫁人?”他轻声问她。
“是的。”她点点头。
他发现她脸色不好,而且又瘦了一圈。
“如果是因为学费的问题,我可以……”
她笑了,仍然望着别处。
“谢谢你,你给我的小费一直很多。对我来说,你一直是一个很好的客人。”
客人。不知为何,那天听到这两个字,他心里有点难受。
“如果……”其实他想挽留她,但说不出口,“你有什么要求吗?”最后他问。
她低下头,又抬起头,隔了很久才说:“如果,你有一点点喜欢我,你是否愿意吻我一下?”他没动弹,她看看他,马上又把目光移开了,“算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她正要转身的时候,他一把将她拉过来吻住了她。他不觉得这是一时冲动,反而觉得这是他好久以来一直想做的一件事,就像在等一辆误点的火车,它终于来了, 他不假思索跳上去,他不需要知道它的班次,不在乎它是否舒适,他只知道它会把他带到他想去的地方。她的嘴唇很干燥,但他觉得滋味很好,后来回想起来,那个 吻比他的初吻更让他激动。
“我好吗?”吻完她,他搂住她的腰,轻声问。
这是记忆中,他对她对最温柔的一次。
她望着 他,眼睛里充满了泪水,然后紧紧抱住了他,她的鼻子抵着他的脸,他淹没在她的喘息声里,那天他觉得很幸福,第一次觉得自己很喜欢她,但他羞于承认,他们当 天晚上又到旅馆过了一夜,他给了她从未有过的柔情蜜意。一想到她即将离开自己,一想到那个被杀死的孩子,他就禁不住一遍遍重新审视她,他觉得他很依恋她, 但他什么都没说,她第二天走的时候,他也没挽留她。
他本来以为自己很潇洒,会很快忘了她,但两个月后,他还是耐不住寂寞去了她的家乡。到了那 里他才知道她并没有结婚,回家不久后她就病倒了,她没去检查,也许早就检查过了,只是没告诉任何人她究竟得了什么病,也许她知道有再多的钱也未必能治好, 而且她也没有钱。就在他去找她的前几天,她把身边的钱留给父母,半夜投了河。他到的那天,她刚刚下葬。
他给了她母亲一些钱,在离开的时候,他 看见她嫂子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金光灿灿的项链,坠子是一颗红宝石,那是他最后一夜送给她的礼物,她说,“你相信吗?我死都会戴着它,”但是,死人没有发言 权……他想上去掴这个女人的耳光,但他迈不动步子,出门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他走着走着就掉下了眼泪,那时候,他才明白自己其实很爱她,但是,他再也没 机会跟她说了。
“你还有什么事吗?没事我回去了。”她抬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又把目光移开了。
他抓住了她的手臂,想说点什么,但这种时候,他不知该说什么。
“你还会去那里上班吗?”隔了会儿,他问她。
听到他这句话,她狠狠地甩开了他。
“我不会再去那儿上班了!我要退学回家嫁人了!这里不是我该呆的地方。都结束了。”她望着别处说。
嫁人?他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他觉得有点闷。
“你要嫁人?”他轻声问她。
“是的。”她点点头。
他发现她脸色不好,而且又瘦了一圈。
“如果是因为学费的问题,我可以……”
她笑了,仍然望着别处。
“谢谢你,你给我的小费一直很多。对我来说,你一直是一个很好的客人。”
客人。不知为何,那天听到这两个字,他心里有点难受。
“如果……”其实他想挽留她,但说不出口,“你有什么要求吗?”最后他问。
她低下头,又抬起头,隔了很久才说:“如果,你有一点点喜欢我,你是否愿意吻我一下?”他没动弹,她看看他,马上又把目光移开了,“算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她正要转身的时候,他一把将她拉过来吻住了她。他不觉得这是一时冲动,反而觉得这是他好久以来一直想做的一件事,就像在等一辆误点的火车,它终于来了, 他不假思索跳上去,他不需要知道它的班次,不在乎它是否舒适,他只知道它会把他带到他想去的地方。她的嘴唇很干燥,但他觉得滋味很好,后来回想起来,那个 吻比他的初吻更让他激动。
“我好吗?”吻完她,他搂住她的腰,轻声问。
这是记忆中,他对她对最温柔的一次。
她望着 他,眼睛里充满了泪水,然后紧紧抱住了他,她的鼻子抵着他的脸,他淹没在她的喘息声里,那天他觉得很幸福,第一次觉得自己很喜欢她,但他羞于承认,他们当 天晚上又到旅馆过了一夜,他给了她从未有过的柔情蜜意。一想到她即将离开自己,一想到那个被杀死的孩子,他就禁不住一遍遍重新审视她,他觉得他很依恋她, 但他什么都没说,她第二天走的时候,他也没挽留她。
他本来以为自己很潇洒,会很快忘了她,但两个月后,他还是耐不住寂寞去了她的家乡。到了那 里他才知道她并没有结婚,回家不久后她就病倒了,她没去检查,也许早就检查过了,只是没告诉任何人她究竟得了什么病,也许她知道有再多的钱也未必能治好, 而且她也没有钱。就在他去找她的前几天,她把身边的钱留给父母,半夜投了河。他到的那天,她刚刚下葬。
他给了她母亲一些钱,在离开的时候,他 看见她嫂子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金光灿灿的项链,坠子是一颗红宝石,那是他最后一夜送给她的礼物,她说,“你相信吗?我死都会戴着它,”但是,死人没有发言 权……他想上去掴这个女人的耳光,但他迈不动步子,出门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他走着走着就掉下了眼泪,那时候,他才明白自己其实很爱她,但是,他再也没 机会跟她说了。
“雷哥,你怎么啦?”余丽在问他。
他揉了揉眼睛。
“没什么,我累了。”他轻声道,他的腿边现在有个热水袋,热得烫人的温度对他来说正合适,他觉得好受多了。
“你心情不好?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她好奇地看着他,用小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他勉强睁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伸出手臂把她搂了过来。
“陪我睡一会儿,别说话。”他命令道。
“好。”她乖乖地依偎在他身上,闭上了眼睛。
莫兰呆坐在餐桌前,说不出话来,泪水不断地从腮边滚落下来。
“她是穿戴整齐出的门,但应该没穿袜子,她的袜子丢在地上,她大概是准备马上就回来的,所以没把门关上,只是虚掩着……”高竞的声音在她头顶盘旋,他一直在她身边走来走去,试图向她说明发生了神秘,但这于事无补,她现在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个事实——乔纳不见了!
“莫兰,你别担心,我们正在找她。”高竞说。
她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被那些坏人抓走了?他们会怎么对她?他们会不会杀她?我会不会永远都看不见她了?……
莫兰蓦然转过头看着高竞,问道:
“他们会不会杀她?”
“莫兰,别瞎想,事情应该还不至于到这一步……”高竞好像也没多大把握,他低声说,“等找到她再说吧。”
“高竞,乔纳会武功,她一个人能打倒两三个男人,所以要绑架她,一定是有备而来的,他们肯定开了辆车来,保安那里有监控录像,应该去看看昨天半夜有没有可疑车辆进过小区。”莫兰蹭的一下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已经去找保安了。”高竞马上按住了她的肩膀,他把她拉了重新坐下,安慰道,“莫兰,你别着急,我们的人正在找她,郑恒松也马上会赶过来,无论如何,我们会尽一切力量找到她的……”
她抓住他的衣领,哭着问:“高竞,你说乔纳会不会出事啊?”
高竞搂住她的肩膀,神情焦虑地望着前方,隔了一会儿才说:
“就像你说的,我们正在寻找昨晚进入小区的可疑车辆,但是……”
“但是什么?”
“如果昨晚那个时候没有可疑车辆进入过这个小区,保安系统又没有任何损坏的话,那么,她肯定还在这个小区的某个地方,他们也许租了间房子,也许我们该去翻找花坛……”
高竞没把话说下去。
她盯着他的脸,也没敢问。
他揉了揉眼睛。
“没什么,我累了。”他轻声道,他的腿边现在有个热水袋,热得烫人的温度对他来说正合适,他觉得好受多了。
“你心情不好?是不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她好奇地看着他,用小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他勉强睁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伸出手臂把她搂了过来。
“陪我睡一会儿,别说话。”他命令道。
“好。”她乖乖地依偎在他身上,闭上了眼睛。
莫兰呆坐在餐桌前,说不出话来,泪水不断地从腮边滚落下来。
“她是穿戴整齐出的门,但应该没穿袜子,她的袜子丢在地上,她大概是准备马上就回来的,所以没把门关上,只是虚掩着……”高竞的声音在她头顶盘旋,他一直在她身边走来走去,试图向她说明发生了神秘,但这于事无补,她现在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个事实——乔纳不见了!
“莫兰,你别担心,我们正在找她。”高竞说。
她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被那些坏人抓走了?他们会怎么对她?他们会不会杀她?我会不会永远都看不见她了?……
莫兰蓦然转过头看着高竞,问道:
“他们会不会杀她?”
“莫兰,别瞎想,事情应该还不至于到这一步……”高竞好像也没多大把握,他低声说,“等找到她再说吧。”
“高竞,乔纳会武功,她一个人能打倒两三个男人,所以要绑架她,一定是有备而来的,他们肯定开了辆车来,保安那里有监控录像,应该去看看昨天半夜有没有可疑车辆进过小区。”莫兰蹭的一下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已经去找保安了。”高竞马上按住了她的肩膀,他把她拉了重新坐下,安慰道,“莫兰,你别着急,我们的人正在找她,郑恒松也马上会赶过来,无论如何,我们会尽一切力量找到她的……”
她抓住他的衣领,哭着问:“高竞,你说乔纳会不会出事啊?”
高竞搂住她的肩膀,神情焦虑地望着前方,隔了一会儿才说:
“就像你说的,我们正在寻找昨晚进入小区的可疑车辆,但是……”
“但是什么?”
“如果昨晚那个时候没有可疑车辆进入过这个小区,保安系统又没有任何损坏的话,那么,她肯定还在这个小区的某个地方,他们也许租了间房子,也许我们该去翻找花坛……”
高竞没把话说下去。
她盯着他的脸,也没敢问。
8.图书馆偶遇
雨还在下,司徒雷犹豫了半小时,最后还是决定出一趟门。他要去一次图书馆,赵栋已经替他查到了张建民在图书馆的借阅记录。虽然他的腿痛丝毫都没减轻,虽然这种小事本不该他亲自出马,但是图书馆一直是他喜欢去的地方。
他喜欢那里静悄悄的气氛和浓浓的书香气,走在图书馆空荡荡的长廊上,他常常会忘记自己浅薄的背景——他连初中都没毕业,他觉得跟所有那些在灯下翻阅书籍,戴着眼镜,专注地做着笔记的人一样,他也是其中的一员。
而且,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在图书馆工作的,只不过不是图书管理员,而是图书馆食堂的切配工。她比他大5岁,叫姚小民。他认识她的时候,他17岁,她22岁,剪着端庄的短头发,腰肢纤细,说话总是半低着头,略带羞涩。他在毫无两性经验的情况下,完全凭天生的悟性和厚脸皮,在连续盯梢了她两个星期后,最终让她成为了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那时候,她每天下午有两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她常常偷偷跑到他家去跟他约会,每次来,还总不忘给他带点好吃的来,有时候是鸡蛋糕,有时候是半筋半肥的红烧肉,有时候是咸菜炒肉丝,还有时候是油炸小麻花。他把这些食物小心翼翼地放在一个饭盒里,一口都舍不得吃。等弟弟们放学回来,只要看到饭盒里的食物,就知道一定是大姐姐来过了。有一个星期六,两个弟弟放学得早,她跟他还在床上缠绵,窗外传来云康和云齐的说话声。
“有蛋糕,二哥。大姐姐一定来过了。”6岁的云齐兴奋地说。
“笨蛋!不是来过了,而是来了。”10岁的云康从小就有点老气横秋的。
“二哥,你说,大姐姐在大哥房间干吗呢?”
“笨蛋!肯定是在给大哥缝裤子呢!大姐姐肯定还把针扎到大哥的屁股上了,所以我还刚刚听见大哥哼哼了。”
“那大姐姐自己好像也在叫耶。”
“那当然是因为她自己把针扎到自己了!笨蛋!你说话前要用用脑子,不然以后怎么考大学?”云康教训弟弟。
“二哥,我想吃蛋糕。”
“好。只许吃一半。”
“为什么?”
“笨蛋!另一半给大哥!大姐姐带蛋糕来是给大哥吃的。”
“那你呢?二哥?”云齐好像已经在吃了,嘴巴里啧啧有声。
“我不吃。如果大哥问起来,就说我已经吃过了。”
“为什么?二哥,你不喜欢吃蛋糕?”
云康像大人那样叹了口气。
“大哥干的是体力活,他应该多吃点。我不能帮他干活,省口蛋糕给他,我还能做到的。喂,你怎么不吃了?”
“我也可以省给大哥吃。”云齐犹犹豫豫地说。
“你都咬过了,让大哥怎么吃?吃吧吃吧,你也该多吃点,不然脑子长不好,以后就更笨了。哈哈哈!”云康大笑起来。
弟弟们的这段对话让她流下了眼泪,她那天对他特别热情,穿好衣服后,还紧紧在他房间门口拥抱他,并轻声许诺,她下次来会专程带油炸花生米来给他的弟弟们吃。临走时,她还塞了10块钱在他口袋里,“你现在有难处,就让我帮帮你,别跟我计较。”她警告他不许还给她。那时,她的经济条件比他宽裕得多。她有固定工作,还有个在外地工作的男朋友,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大概是怕两地分居会让她产生异心,那个男人每个月都会把匀出工资的一部分寄给她作为零花。
后来,她就是嫁给了这个男人。
雨还在下,司徒雷犹豫了半小时,最后还是决定出一趟门。他要去一次图书馆,赵栋已经替他查到了张建民在图书馆的借阅记录。虽然他的腿痛丝毫都没减轻,虽然这种小事本不该他亲自出马,但是图书馆一直是他喜欢去的地方。
他喜欢那里静悄悄的气氛和浓浓的书香气,走在图书馆空荡荡的长廊上,他常常会忘记自己浅薄的背景——他连初中都没毕业,他觉得跟所有那些在灯下翻阅书籍,戴着眼镜,专注地做着笔记的人一样,他也是其中的一员。
而且,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就是在图书馆工作的,只不过不是图书管理员,而是图书馆食堂的切配工。她比他大5岁,叫姚小民。他认识她的时候,他17岁,她22岁,剪着端庄的短头发,腰肢纤细,说话总是半低着头,略带羞涩。他在毫无两性经验的情况下,完全凭天生的悟性和厚脸皮,在连续盯梢了她两个星期后,最终让她成为了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那时候,她每天下午有两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她常常偷偷跑到他家去跟他约会,每次来,还总不忘给他带点好吃的来,有时候是鸡蛋糕,有时候是半筋半肥的红烧肉,有时候是咸菜炒肉丝,还有时候是油炸小麻花。他把这些食物小心翼翼地放在一个饭盒里,一口都舍不得吃。等弟弟们放学回来,只要看到饭盒里的食物,就知道一定是大姐姐来过了。有一个星期六,两个弟弟放学得早,她跟他还在床上缠绵,窗外传来云康和云齐的说话声。
“有蛋糕,二哥。大姐姐一定来过了。”6岁的云齐兴奋地说。
“笨蛋!不是来过了,而是来了。”10岁的云康从小就有点老气横秋的。
“二哥,你说,大姐姐在大哥房间干吗呢?”
“笨蛋!肯定是在给大哥缝裤子呢!大姐姐肯定还把针扎到大哥的屁股上了,所以我还刚刚听见大哥哼哼了。”
“那大姐姐自己好像也在叫耶。”
“那当然是因为她自己把针扎到自己了!笨蛋!你说话前要用用脑子,不然以后怎么考大学?”云康教训弟弟。
“二哥,我想吃蛋糕。”
“好。只许吃一半。”
“为什么?”
“笨蛋!另一半给大哥!大姐姐带蛋糕来是给大哥吃的。”
“那你呢?二哥?”云齐好像已经在吃了,嘴巴里啧啧有声。
“我不吃。如果大哥问起来,就说我已经吃过了。”
“为什么?二哥,你不喜欢吃蛋糕?”
云康像大人那样叹了口气。
“大哥干的是体力活,他应该多吃点。我不能帮他干活,省口蛋糕给他,我还能做到的。喂,你怎么不吃了?”
“我也可以省给大哥吃。”云齐犹犹豫豫地说。
“你都咬过了,让大哥怎么吃?吃吧吃吧,你也该多吃点,不然脑子长不好,以后就更笨了。哈哈哈!”云康大笑起来。
弟弟们的这段对话让她流下了眼泪,她那天对他特别热情,穿好衣服后,还紧紧在他房间门口拥抱他,并轻声许诺,她下次来会专程带油炸花生米来给他的弟弟们吃。临走时,她还塞了10块钱在他口袋里,“你现在有难处,就让我帮帮你,别跟我计较。”她警告他不许还给她。那时,她的经济条件比他宽裕得多。她有固定工作,还有个在外地工作的男朋友,一年才回来一两次,大概是怕两地分居会让她产生异心,那个男人每个月都会把匀出工资的一部分寄给她作为零花。
后来,她就是嫁给了这个男人。
后来,她就是嫁给了这个男人。
他一直认为,他那时候是看准她的寂寞和软弱可欺,以及她在食堂工作,可以随时偷带食物的便利条件,才下决心追求她的。其实他是在利用她。但现在回想起来,他觉得自己也未必完全不喜欢她,至少在他最困难的岁月里,是她给了他莫大的帮助。她不仅满足了他身心各方面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还有经济上的支持。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年春节,是她替他买了年货,交了水电费,还替他的两个弟弟置办了新衣服,买了新书包。
她结婚后,两人便自觉断了这层关系。直到两年前,当律师的弟弟云康在接触一起交通事故的案子时,无意中看到了她的名字,这才重新找到了她。
云康告诉他,这些年她过得很艰难。一起车祸导致她丈夫下半身瘫痪,为了获得赔偿,她一直在跟肇事单位打官司,但三年过去了,官司依然没有任何进展,她也至今没获得一分钱的赔偿。
知道这件事后,兄弟俩立刻动身去看她,那时他跟她失去联系已经有二十年了。
他们三人在她住的小区门口见了面。她远远朝他走来,他发现她面容依旧姣好,但身材已经完全走了样,走路的样子也完全不像以前了。他站在三米开外微笑地望着她,然后慢慢走过去,像老朋友那样拥抱了她,放开她时,她怔怔地盯着他看,接着伸出一只肿胀发红的手碰了碰他的头发,叹息道:“小雷,你也老了,不过越来越有男人味儿了。”说完,她想笑的,但嘴一弯,却哭了。
见面之后,他给了她30万作为她丈夫的治疗费,云康则答应免费替她打官司。
“怎么说,我当时也花了他不少钱。”他再遇她时,在一家茶坊里,他一边笑着说话,一边往她手里塞了一个碧玉镯子,她则略带羞涩地掏出一条羊衣来,他知道这是她花了三、四晚上赶织出来的,虽然他并不缺毛衣,但收下这份礼物时,他还是很感动,他从中感受了了一种久违的类似亲情的感情。现在,这件灰色毛衣,成为他最常穿的衣服之一。
在云康的帮助下,后来她的官司终于打赢了,但赔偿金却迟迟没有到位。弟弟云康让他想办法,他命令手下:“老规矩,不给钱,就给他点颜色看看。看他是要手,要腿,还是要钱!”那个肇事单位的经理慑于威胁,最终乖乖给了钱,但在一个月后,他还是让人挑断了这个人的脚筋。
这就是他做事的方式,有恩的报恩,有仇的报仇。
不管结果如何,浪费别人的时间和精力也是一种伤害。
不过……好像当初去威胁那个经理的人就是高原。
高原!
如果是明着逮捕,还能找律师帮忙,托关系把高原弄出来,或者是干脆想办法让他永远闭嘴,但现在,高原被秘密控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无计可施!郑恒松这个死狐狸!
滴铃铃——
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接了电话。
“老板,是我,林强。”林强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
从事暴力任务的人最需要的是冷静,就像干财务的人其实很需要激情一样。
“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他问道。
“老头已经被扔到医院了,现在正在急诊。我们在医院留下了乔纳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那乔纳现在怎么样了?”
“打了镇静剂,锁在屋子里。她一时半会不会醒。”
“很好,先别动她,先关她几天再说。”司徒雷决定先等等郑恒松那边的消息,再作决定。
“那么,老板,我们怎么处置那个姓莫的女人?”林强问道。
他望着车窗上的雨点,问道:“这种情况通常我们是怎么处理的?”
“我们的规矩是如果她反咬一口,一定要报复,否则就太便宜她了。”林强略微停顿了一下,说,“我们已经准备好了那玩意儿。”
那玩意儿指的的是浓硫酸。
司徒雷想了想,说:“好,就这么办。”
“我们的人已经到她家了,不过晚了一步,她刚刚上了她男朋友的车。”
“见机行事吧。”司徒雷想,如果莫兰被毁了容,高竞还会要她吗?爱情真的能经得起这种考验吗?他不信,他希望高竞能让他开开眼界。
(今日更新完毕!)
他一直认为,他那时候是看准她的寂寞和软弱可欺,以及她在食堂工作,可以随时偷带食物的便利条件,才下决心追求她的。其实他是在利用她。但现在回想起来,他觉得自己也未必完全不喜欢她,至少在他最困难的岁月里,是她给了他莫大的帮助。她不仅满足了他身心各方面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还有经济上的支持。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年春节,是她替他买了年货,交了水电费,还替他的两个弟弟置办了新衣服,买了新书包。
她结婚后,两人便自觉断了这层关系。直到两年前,当律师的弟弟云康在接触一起交通事故的案子时,无意中看到了她的名字,这才重新找到了她。
云康告诉他,这些年她过得很艰难。一起车祸导致她丈夫下半身瘫痪,为了获得赔偿,她一直在跟肇事单位打官司,但三年过去了,官司依然没有任何进展,她也至今没获得一分钱的赔偿。
知道这件事后,兄弟俩立刻动身去看她,那时他跟她失去联系已经有二十年了。
他们三人在她住的小区门口见了面。她远远朝他走来,他发现她面容依旧姣好,但身材已经完全走了样,走路的样子也完全不像以前了。他站在三米开外微笑地望着她,然后慢慢走过去,像老朋友那样拥抱了她,放开她时,她怔怔地盯着他看,接着伸出一只肿胀发红的手碰了碰他的头发,叹息道:“小雷,你也老了,不过越来越有男人味儿了。”说完,她想笑的,但嘴一弯,却哭了。
见面之后,他给了她30万作为她丈夫的治疗费,云康则答应免费替她打官司。
“怎么说,我当时也花了他不少钱。”他再遇她时,在一家茶坊里,他一边笑着说话,一边往她手里塞了一个碧玉镯子,她则略带羞涩地掏出一条羊衣来,他知道这是她花了三、四晚上赶织出来的,虽然他并不缺毛衣,但收下这份礼物时,他还是很感动,他从中感受了了一种久违的类似亲情的感情。现在,这件灰色毛衣,成为他最常穿的衣服之一。
在云康的帮助下,后来她的官司终于打赢了,但赔偿金却迟迟没有到位。弟弟云康让他想办法,他命令手下:“老规矩,不给钱,就给他点颜色看看。看他是要手,要腿,还是要钱!”那个肇事单位的经理慑于威胁,最终乖乖给了钱,但在一个月后,他还是让人挑断了这个人的脚筋。
这就是他做事的方式,有恩的报恩,有仇的报仇。
不管结果如何,浪费别人的时间和精力也是一种伤害。
不过……好像当初去威胁那个经理的人就是高原。
高原!
如果是明着逮捕,还能找律师帮忙,托关系把高原弄出来,或者是干脆想办法让他永远闭嘴,但现在,高原被秘密控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无计可施!郑恒松这个死狐狸!
滴铃铃——
手机铃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接了电话。
“老板,是我,林强。”林强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
从事暴力任务的人最需要的是冷静,就像干财务的人其实很需要激情一样。
“那件事办得怎么样了?”他问道。
“老头已经被扔到医院了,现在正在急诊。我们在医院留下了乔纳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那乔纳现在怎么样了?”
“打了镇静剂,锁在屋子里。她一时半会不会醒。”
“很好,先别动她,先关她几天再说。”司徒雷决定先等等郑恒松那边的消息,再作决定。
“那么,老板,我们怎么处置那个姓莫的女人?”林强问道。
他望着车窗上的雨点,问道:“这种情况通常我们是怎么处理的?”
“我们的规矩是如果她反咬一口,一定要报复,否则就太便宜她了。”林强略微停顿了一下,说,“我们已经准备好了那玩意儿。”
那玩意儿指的的是浓硫酸。
司徒雷想了想,说:“好,就这么办。”
“我们的人已经到她家了,不过晚了一步,她刚刚上了她男朋友的车。”
“见机行事吧。”司徒雷想,如果莫兰被毁了容,高竞还会要她吗?爱情真的能经得起这种考验吗?他不信,他希望高竞能让他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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