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本来不是我的初衷, 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刺激了, 本来以为补了差价这事就完了, 结果收到这样的一个PA
mm你好,不好意思又打扰你,我想我明白mm执意不肯给我receipt的真正原因了:)虽然mm撕去了gift receipt的店名部分,我还是一家家电话打过去找到了mm于10月13日在加州店里的这笔交易记录,这个tote的真实价钱是$279 without tax.mm是$299转的,而且还在继续这么转,毫无疑问mm是在低买高卖,中间的所有经过都变得如此可笑.mm太不懂得珍惜我一直以来对你的信任了.不知道mm还要怎样维持自己那95%的rp?I'm always here and waiting for you!
我的东西根本不是在加洲买的, 是在TEXAS买的... 封封PM都是这种语气. MM口口声声说不愿意在跟我纠缠这笔交易所以不肯退, 可是她为了这笔交易跟我纠缠了一个多月了, 基本上每封信都是这口气. 我无语... 我是非常非常非常想取消这笔交易, 实在是...非常无语啊!
看到这里我也无语了,先不说别的这种一家家店打过去查别人的交易也确实挺让人崩溃的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小id
我来弱弱的总结一下吧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rc 只有gr的话 就是民法里效力瑕疵中的无效法律行为 需取消交易 属于自始、当然、确定无效的行为 双方基于此后的一切行为均为无效。。。
如果又存在高买低卖行为 而又是买家后来发现的话 就是民法里的可撤销法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的可变更可撤销法律行为类别。。。。
如果同时存在两种情形 因交易自始无效 后面的高买低卖情形就可以54之了
灌水灌水 歪楼歪楼
随便说说 顶锅盖跑走~~~
嗯,要是真的需要版主介入的话,就只能撤销这次交易了,双方退货,并平摊运费
太不容易了差点就忘了这个id了,学法律真的这么有空吗? 我现在正在选专业,看看要不要像你好好学习。
xue学法律是需要天赋的
我就说你喜欢她的东西吧,还不承认,闹来闹去,还得你让步.
这就是谁抓住谁的软肋,就木有闹头啦.
你们私下解决多好。。。赶紧完了关楼了事
礼物小票是发票吗?我看换班上对于designer物品的要求是要收据的,每次屏蔽的时候写的都是没有收据所以屏蔽。
至于价格的事,卖家证明不了自己是299买来的,可是买家也证明不了卖家是279买来的啊,所以最多也只能说怀疑卖家低买高卖,无法坐实人家就是低买高卖。
我理解礼物小票是发票。因为拿到礼物小票的一方可以凭此去商店退换的。我不是学商业法的,汗
低买高卖的证据前面科南mm说了,根据transaction #就可以电话查处购买价格的。而囤货妞也的确打过电话核实过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9 21:57:34编辑过]
玫瑰MM绝对是个好MM,虽没跟MM交易过,但我一直记得当年汶川地震时,MM做了很多有意义的活动,给很多人都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这件事情其实MM真的不要钻牛角尖了,退一步海阔天空,退了20刀就解决事情,这个事情就画句号了,以后不想跟囤货打交道了,就彼此绕道走好了
事情已经OVER了, 屯货不要20刀了,也不退了.
这个道歉楼还真有效果.不过结果跟LZ当初提的OFFER是不大一样,有点逼人就犯的感觉.
LZ估计知道屯货特别想屯她的钱包吧..........................................................
怎么说呢, 根据这个MM的意思, 她当时除了我没有寄给她的蓝色钱包之外, 所有我发的东西她都不想要的. 当时我买钱包本意是给我姐姐在国内过节送理的, 后来说红色不好, 我就只有三个蓝色的, 我就想那凑几个DSW的毯子然后把钱包留下来送人. 当时那个MM说我寄错的黑色钱包她也要了, 让我把蓝色的钱包补给她, 我说既然你要了黑色的钱包, 那我就补差价给你, 你KEEP黑色的, 我蓝色也不用寄了. 我当时还跟她解释了, 这个钱包发回国的邮费跟毯子的邮费差很多,因为我要一个一个发, 如果她可以理解最好. 然后那个MM说不行, 她一定要蓝色的钱包, 说了很长的一堆, 我看了气的不行一下手就给删了, 说实话我要真有心发这个什么垃圾贴, 我就会KEEP所有的记录下来. 那时候我就应该坚持不要在继续这个什么交易了, 简直是可笑到爆!!!
本来就是喜欢才换的呀, 如果出示收据,不久全解决了,如果没有收据,那么要求店家给补一个吧
我总觉得屯货喜欢那个钱包比LZ喜欢牛角扣要多些,
要不怎么刚开始气势凶凶的要差价,到后来一听到退货,差价也不要了,就忍了.
ANYWAY,千金难买心头好,OVER就OVER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9 21:56:21编辑过]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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