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呵呵,芸芸众生,都为利,来是利,走也是,少矫情。
can not agree any more!
一群世界的异乡人,浪游在“别处”,谈论生活、人类以及美
每个曾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可能都经历过这样的挣扎:要不要回国?
回不回国背后有太多的考量:大的方面包括职业前景、长远规划、生活品质、家庭因素,小的则可以细节到像食物、空气和交通…… 但无论回与不回,都各有坚实理由和连结自身经验的个体故事。
融入一种新文化的第一步,是能够娴熟地使用另一种语言。但我用了几年才逐渐认清:即使我的英文再「娴熟」,也永远不可能比得上我的中文。 也许某些同时使用中英文的人会觉得无所谓——语言不过只是个工具,能表达自己、能与人沟通就够用了,何必这么在意两者的不同。但在我这里,就是不行。
语言转换过程中最微妙的差别,都可能构成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的撕裂感。
美国很好,但它始终无法成为那个能让我完全沉浸、与之水乳交融的国家。是不是真正「融入」了异乡这件事,你没法骗自己的。
我选择回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无法对英语妥协。而这种隔阂的种子,可能从我刚到美国时就埋下了。
还记得,我到美国的第一晚就被拽去party。当时我正处于困倦和时差带来的晕眩中,觉得自己简直在睁着眼睛说梦话,但仍假装兴致勃勃地和面前的美国男生谈笑风生。
结果,聊了没一会儿,他突然说:「哎对了,你去过澳大利亚吗?你口音很像澳大利亚人。」 我一个激灵就醒了,一边忙不迭摆手表明自己没去过,一边困惑:一个美国人评价我的口音像澳大利亚人,这正常吗?这什么意思?这在夸我?还是觉得我很滑稽?
天啊,我竟然因为自己的吐字发音而感到不确定和慌乱,这是我人生中极罕见的事情。
在我所接受的语言教育里,「有口音」是一件不对的事情。而我到美国第一晚就被兜头盖脸泼下一盆冷水——有口音也就罢了,居然还是跟美国八竿子打不着的澳大利亚口音…… 但那只不过是个开始。
英文,是让我失却骄傲的语言
我本科在美国念文化艺术新闻专业,核心课程是写作。
倒数第二个学期,「中级写作」这门课发下来的第一份阅读材料是1979年获普利策特稿奖的作品《凯利太太的妖怪》(Mrs. Kelly’s Monster),写了一场神经外科手术。
那晚我读得格外认真细致,把所有会影响阅读的生词都查了出来——许多都是涉及手术的专业名词,什么动静脉、动脉瘤……我一边磕磕巴巴地读着,一边难过起来,想着等会儿把生词扫干净了,还得再读一遍。而且这些词这么生僻,等到重逢时,由于时隔久远,我肯定还得再查一次字典。
我在母语里阅读的时候怎么从来没有遇到这么艰涩的情况呢?
比如「动脉瘤」这三个汉字,我不需要查字典就已经能猜到是种不得了的病;可在英语里见到它的时候,我压根儿一点思路也没有。
为什么在中文里我几乎感觉不到生词的存在?即使素未谋面的词组,也能朦胧地领会它们大致所指的意思。倘若在中文里遇到了一个生词——或者某种新奇的表述——我总能迅速地记住它,并立刻就运用在自己的写作中。
但英文里的生词总比母语里的冷淡百倍,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和它们勉强熟络起来,稍不联系,它们就又翻脸不认人了。
最难过的是,我被困在生词里的时候,我的那些美国同学们却已经在分析写作技巧了……更别提某些不影响句子主干的形容词和副词,力所不及时都只能先放弃。
在中文里,我品得出修饰语的精妙和况味,而到了英文里,我竟然只求个最低限度的「温饱」——能读懂基本意思。
最后一个学期,迎来了「高级写作」。如果说「中级写作」传授的是「技术」,那「高级写作」传授的则是「艺术」——这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张力和流淌,而我的英文支撑不起这份自由。
教授带全班去一个地质公园进行观察练习。在石灰岩溶洞里,我凝视着那些封存在沉积岩里的细碎的骨头,脑子里涌现出「上古秘文」四个字,耳边似乎有人在轻轻地说:如果悲伤有形状,一定是这些碎骨的模样。
这猝不及防的文思泉涌让我狂喜又让我绝望,因为它们全都是以母语的形态。
于是我下一秒就颓败地想,我并不知道「上古秘文」这个表达在英文里是否存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降临在我耳边的美妙的句子原原本本地翻译出来。
怎么办,我在中文里所累积起来的骄傲,到了美国后一下子变得一文不值。听说读写全线溃败。所有的敏感细腻精确……统统荡然无存。只剩一个字,就是糙。 那种落差太大了,仿佛风华绝代的佳人被人泼了一脸硫酸。
回到舒适区有什么错呢?
香港作家韩丽珠说过:「一种语言就是一个世界,连系着身份、价值观、思考模式、情感经验和意识建构、想像和实践。」语言和语言之间能够被翻译的部分太少了,说不同语言的人关注的问题就不一样,关注问题的视角也不一样,不是想融入就能融入的。
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说,在美国弗格森枪击案发生之后,我们在课上探讨美国的种族融合,美国同学们纷纷踊跃发言,从日常与非裔的交流细节谈到历史上让人触动的里程碑和节点。
我默默地听,也试图去懂,但我的知识储备和文化背景让我无法感受到和他们一样的震动、体察到和他们一样的伤痛。
即使不谈社会民生、不谈政治历史,教授讲课时候随口提到一个美国本土网红,全班哄堂大笑,只有我 get 不到那个笑点。
▲ 这就是那个我 get 不到的美国网红 honey boo boo。
外来者在新环境中感到失语,因为无论大事小事你都跟人聊不起来,日复一日感到自身的钝化和皱缩。
而更残忍的是,在离开了母语文化体一段时间之后,你连对于母语文化的掌控也逐渐丧失了。想在闲聊的时候跟美国朋友侃侃中国的网红?先别提能不能准确表述,现在中国最流行什么你可能都不晓得。 美国很流行一个说法:get out of your comfort zone。前往一个陌生的国度,使用一门陌生的语言,都在此列。
▲ 经典美式鸡汤:生活始于踏出温室的那一刻。
诚然,不断尝试新鲜事物能锻炼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但想呆在舒适区里又有什么错呢? 但凡你觉得某个地方是舒适区,大多是因为你已经在那累积了足够的资本,这笔财富说不定会成就你的一番事业,为什么要轻易地离开它呢? 又或者,并不是想着多么高远的志向,只是受够了在新的文化环境里的自卑和拘束,找回舒适区有什么不好吗?
我选择回到我的世界
在美国的日子里,我越发深刻感觉到自己在英文里是怎样一副兵荒马乱捉襟见肘的可怜相。我不是在怨恨自己英文不好,我痛苦的是,它永远都没有办法像我的中文一样好。我曾经在中文里怎样如鱼得水,在英文里就怎样举步维艰。 你读到这里可能想翻白眼:被吐槽一下口音、看不懂几个生词、写不好几篇文章,就能成为落荒而逃跑回国的理由了?就这么玻璃心啊? 但我相信,即使不以文字为职业,仅仅只是对语言的精准有要求、对周遭世界细腻敏感、或是在意文化环境舒适度的人,都一定明白我在说什么。外语与母语之间的微妙落差,会让你在交流的过程中永远「磕磕绊绊隔了一层纱」。 那层纱很薄,但你知道它始终在那里。你挣不脱,终究无法真正拥抱和融入另一种文化。 如果没有去美国生活,我可能根本不会意识到,我的母语已在不知不觉中关照了我那么多。英文确实丰富了我,但唯有中文才能最真挚地表达我。
于是,我选择回到我的世界。
P.S.也只有用中文,我才写得出这篇文。
萏 发表于 3/29/2017 10:21:25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50585&postid=74483924#74483924][/url]
每个曾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可能都经历过这样的挣扎:要不要回国?
回不回国背后有太多的考量:大的方面包括职业前景、长远规划、生活品质、家庭因素,小的则可以细节到像食物、空气和交通…… 但无论回与不回,都各有坚实理由和连结自身经验的个体故事。
融入一种新文化的第一步,是能够娴熟地使用另一种语言。但我用了几年才逐渐认清:即使我的英文再「娴熟」,也永远不可能比得上我的中文。 也许某些同时使用中英文的人会觉得无所谓——语言不过只是个工具,能表达自己、能与人沟通就够用了,何必这么在意两者的不同。但在我这里,就是不行。
语言转换过程中最微妙的差别,都可能构成我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的撕裂感。
美国很好,但它始终无法成为那个能让我完全沉浸、与之水乳交融的国家。是不是真正「融入」了异乡这件事,你没法骗自己的。
我选择回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我无法对英语妥协。而这种隔阂的种子,可能从我刚到美国时就埋下了。
还记得,我到美国的第一晚就被拽去party。当时我正处于困倦和时差带来的晕眩中,觉得自己简直在睁着眼睛说梦话,但仍假装兴致勃勃地和面前的美国男生谈笑风生。
结果,聊了没一会儿,他突然说:「哎对了,你去过澳大利亚吗?你口音很像澳大利亚人。」 我一个激灵就醒了,一边忙不迭摆手表明自己没去过,一边困惑:一个美国人评价我的口音像澳大利亚人,这正常吗?这什么意思?这在夸我?还是觉得我很滑稽?
天啊,我竟然因为自己的吐字发音而感到不确定和慌乱,这是我人生中极罕见的事情。
在我所接受的语言教育里,「有口音」是一件不对的事情。而我到美国第一晚就被兜头盖脸泼下一盆冷水——有口音也就罢了,居然还是跟美国八竿子打不着的澳大利亚口音…… 但那只不过是个开始。
英文,是让我失却骄傲的语言
我本科在美国念文化艺术新闻专业,核心课程是写作。
倒数第二个学期,「中级写作」这门课发下来的第一份阅读材料是1979年获普利策特稿奖的作品《凯利太太的妖怪》(Mrs. Kelly’s Monster),写了一场神经外科手术。
那晚我读得格外认真细致,把所有会影响阅读的生词都查了出来——许多都是涉及手术的专业名词,什么动静脉、动脉瘤……我一边磕磕巴巴地读着,一边难过起来,想着等会儿把生词扫干净了,还得再读一遍。而且这些词这么生僻,等到重逢时,由于时隔久远,我肯定还得再查一次字典。
我在母语里阅读的时候怎么从来没有遇到这么艰涩的情况呢?
比如「动脉瘤」这三个汉字,我不需要查字典就已经能猜到是种不得了的病;可在英语里见到它的时候,我压根儿一点思路也没有。
为什么在中文里我几乎感觉不到生词的存在?即使素未谋面的词组,也能朦胧地领会它们大致所指的意思。倘若在中文里遇到了一个生词——或者某种新奇的表述——我总能迅速地记住它,并立刻就运用在自己的写作中。
但英文里的生词总比母语里的冷淡百倍,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和它们勉强熟络起来,稍不联系,它们就又翻脸不认人了。
最难过的是,我被困在生词里的时候,我的那些美国同学们却已经在分析写作技巧了……更别提某些不影响句子主干的形容词和副词,力所不及时都只能先放弃。
在中文里,我品得出修饰语的精妙和况味,而到了英文里,我竟然只求个最低限度的「温饱」——能读懂基本意思。
最后一个学期,迎来了「高级写作」。如果说「中级写作」传授的是「技术」,那「高级写作」传授的则是「艺术」——这意味着需要更多的张力和流淌,而我的英文支撑不起这份自由。
教授带全班去一个地质公园进行观察练习。在石灰岩溶洞里,我凝视着那些封存在沉积岩里的细碎的骨头,脑子里涌现出「上古秘文」四个字,耳边似乎有人在轻轻地说:如果悲伤有形状,一定是这些碎骨的模样。
这猝不及防的文思泉涌让我狂喜又让我绝望,因为它们全都是以母语的形态。
于是我下一秒就颓败地想,我并不知道「上古秘文」这个表达在英文里是否存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个降临在我耳边的美妙的句子原原本本地翻译出来。
怎么办,我在中文里所累积起来的骄傲,到了美国后一下子变得一文不值。听说读写全线溃败。所有的敏感细腻精确……统统荡然无存。只剩一个字,就是糙。 那种落差太大了,仿佛风华绝代的佳人被人泼了一脸硫酸。
回到舒适区有什么错呢?
香港作家韩丽珠说过:「一种语言就是一个世界,连系着身份、价值观、思考模式、情感经验和意识建构、想像和实践。」语言和语言之间能够被翻译的部分太少了,说不同语言的人关注的问题就不一样,关注问题的视角也不一样,不是想融入就能融入的。
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说,在美国弗格森枪击案发生之后,我们在课上探讨美国的种族融合,美国同学们纷纷踊跃发言,从日常与非裔的交流细节谈到历史上让人触动的里程碑和节点。
我默默地听,也试图去懂,但我的知识储备和文化背景让我无法感受到和他们一样的震动、体察到和他们一样的伤痛。
即使不谈社会民生、不谈政治历史,教授讲课时候随口提到一个美国本土网红,全班哄堂大笑,只有我 get 不到那个笑点。
▲ 这就是那个我 get 不到的美国网红 honey boo boo。
外来者在新环境中感到失语,因为无论大事小事你都跟人聊不起来,日复一日感到自身的钝化和皱缩。
而更残忍的是,在离开了母语文化体一段时间之后,你连对于母语文化的掌控也逐渐丧失了。想在闲聊的时候跟美国朋友侃侃中国的网红?先别提能不能准确表述,现在中国最流行什么你可能都不晓得。 美国很流行一个说法:get out of your comfort zone。前往一个陌生的国度,使用一门陌生的语言,都在此列。
▲ 经典美式鸡汤:生活始于踏出温室的那一刻。
诚然,不断尝试新鲜事物能锻炼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但想呆在舒适区里又有什么错呢? 但凡你觉得某个地方是舒适区,大多是因为你已经在那累积了足够的资本,这笔财富说不定会成就你的一番事业,为什么要轻易地离开它呢? 又或者,并不是想着多么高远的志向,只是受够了在新的文化环境里的自卑和拘束,找回舒适区有什么不好吗?
我选择回到我的世界
在美国的日子里,我越发深刻感觉到自己在英文里是怎样一副兵荒马乱捉襟见肘的可怜相。我不是在怨恨自己英文不好,我痛苦的是,它永远都没有办法像我的中文一样好。我曾经在中文里怎样如鱼得水,在英文里就怎样举步维艰。 你读到这里可能想翻白眼:被吐槽一下口音、看不懂几个生词、写不好几篇文章,就能成为落荒而逃跑回国的理由了?就这么玻璃心啊? 但我相信,即使不以文字为职业,仅仅只是对语言的精准有要求、对周遭世界细腻敏感、或是在意文化环境舒适度的人,都一定明白我在说什么。外语与母语之间的微妙落差,会让你在交流的过程中永远「磕磕绊绊隔了一层纱」。 那层纱很薄,但你知道它始终在那里。你挣不脱,终究无法真正拥抱和融入另一种文化。 如果没有去美国生活,我可能根本不会意识到,我的母语已在不知不觉中关照了我那么多。英文确实丰富了我,但唯有中文才能最真挚地表达我。
于是,我选择回到我的世界。
P.S.也只有用中文,我才写得出这篇文。
萏 发表于 3/29/2017 10:21:25 PM [url=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150585&postid=74483924#74483924][/url]
现在中美哪里有什么本质上的优劣之分, 完全看个人生活的爱好和方式, 喜欢热闹的, 想家的, 对原生文化依赖强的就回中国, 希望人少的, 环境好点的, 适应力强的就留美国, 而且随时还可以变主意来回跑跑。。。。。。。。
本质还是有差距的。大部分当代留学生在中国都是中上阶层,来美国降低一档或更多。然后就觉得中美一样。田忌赛马。同等水平程度,当然是美国好。否则发达国家帽子早上来了。所谓比较,大部分都是拿中国的长处和美国的短处比。中美各地包括世界各地发展中发达国家走过,中国这个发展中国家的帽子不是乱扣的。很多人国内中产阶级,来到美国没有达到同样国内的水平,就当然觉得美国不怎么样。毕竟现在来美国偷渡的中国人没以前多。而中国人来美国前对发达国家期待是完美国家。现实是发达国家自身问题不少。然后失望就说美国和中国差不多。其实是很没有理性的。
不觉得lz mm矫情。对我们大部分人来说,语言只是日常生活中用来和其他人沟通;而对少数人来说,语言就是高层次的思想表达和感知享受。像我这种情况特殊,基本没有母语可以claim的人来,比如英语和汉语没有很大区别,因为两种对我来说都是外语,根本享受不到高层次的细腻;但是对我lg那种,恨不得从小读遍四书五经、琴棋书画的人来说,区别就很大了。比如有一次他和朋友在湖中划船突然暴雨,他就会很高兴来上一段诗词,同游的人(美国人)就很惊讶,觉得这小命都保不住了,这是哪出,回来见人就八卦。他本身英语基础就很好,基本没有口音,这个对他那代人还是比较罕见的,但是他却对掌握英语的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流利,还讲究文风,这个就比较困难。虽然他现在的英语写作经常被人称赞有style,但他为此付出的辛苦和代价一般人不会理解。有将近10年的时间他专门雇了一个他比较欣赏的editor给他edit, 花钱就不用说,在research之余还花费了大量精力。如果说lz mm专门以写作为生,我觉得还是回国比较好,没必要用自己的弱点和其他人的优势较劲。出国读书也不算浪费,毕竟是一种不同的经历,只会对你的发展有好处。祝你回国好运!
回去吧,自古以来都是适者生存,不喜欢别勉强自己。
ADVERTISEMENT
一点破事。。。
初始化编辑器...
到底了
ADVERTISEMENT
Hot Deals
All DealsShopbop限时促销 高达60%折扣
LVSOMT LED床头柜,30%折扣 - 现代、智能、时尚的床头收纳解决方案
使用便携快速加热的旅行蒸汽熨斗轻松实现衣物无皱效果
黑五每日特惠:Carter's 高达 60% 折扣
Neiman Marcus 清仓促销,折扣高达50%
精选款Crocs促销活动,2双仅售$50
adidas儿童精选产品促销 全场正价及特价商品立享75折
诺德斯特龙折扣儿童特卖 额外 25% 折扣
Gobi 羊绒特卖 50%折扣
Ecco 退伍军人节特卖 高达50%折扣
Saks Fifth Avenue Moose Knuckles外套促销活动 最高可得$500礼品卡
Nordstrom 香水促销 享85折优惠+赠品
智能保护您的iPhone 15 Plus,SmartDevil三片装钢化玻璃屏幕保护膜现优惠价$12.99!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