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芷
【原创】海龟说说自办深圳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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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1 20:34:00
海龟深圳1年多了……以前的华人ID用不了,只好重新注册一个。
深圳目前的政策是:只要是国外的本科硕士,就可以自己通过人才市场办理深圳户口,不需要有工作单位。
下面我来详细说说。我写的会很慢的哦,大家慢慢看。
1.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一张粉红色和白色透明质量较差的证明,由纽约大使馆/芝加哥大使馆/旧金山大使馆开的。
如果你没有办就直接回国了,先办理这个。
人在中国,如何办?以芝加哥大使馆为例。
比如你在美国念的学校属于芝加哥领事馆所管辖,就上芝加哥领事馆的网页,找到“教育”一栏。这个办理过程大概1个多月,从寄出材料去美国开始算起。
(我拷贝网页内容如下)
关于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一年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
根据工作需要,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和审核工作,凡在驻芝加哥总领事馆领区内留学的申请者,均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竭诚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组对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进行监管。
驻芝加哥总领馆领区为以下9个州:科罗拉多州(Colorado,CO)、 伊利诺伊州(Illinois,IL)、 印第安纳州(Indiana,IN)、艾奥瓦州(Iowa,IA)、堪萨斯州(Kansas,KS)、密歇根州(Michigan, MI)、明尼苏达州(Minnesota ,MN)、密苏里州(Missouri,MO)、威斯康星州(Wisconsin,WI)。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程序和要求,请登陆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url=www.chinesehighway.com]www.chinesehighway.com[/url]),点击“回国证明”菜单,查看“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如仍有问题,可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212-367-7432, 212-835-5526
如你在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过程中,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总裁反映,总裁信箱: [email protected];亦可向驻芝加哥总领馆教育组反映,邮址:[email protected]
驻芝加哥总领事馆教育组
2011年1月26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7/22 8:12:55编辑过]
3 《留学资格审定》的办理
第三步就是《留学资格审定》。注意:只有做了第二步《学历认证》,才可以拿着《学历认证》去办理《留学资格审定》。大概是一个厚本本,一周内搞定。就在新城大厦一楼办理的。《学历认证》是新城大厦二楼办理。很方便的哦!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纠错]信息提供日期:2011-04-19事项内容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审定
法律依据 深圳市政府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
条 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公派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出国留学后,已加入外国籍的人员可参照执行。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如系代办者需持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人经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申请材料如有属于除中文或英文外的其他语言版本,需提供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三)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
1、《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收原件);
2、留学前在国内获得的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收复印件并验原件);如无学历、学位证书则提供国内毕业院校出具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原件需加盖原国内院校公章,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及副本(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4、留学期间获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5、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留学期间的护照及签证页和当前有效护照(收复印件并验原件),如当前护照已过期,需提供目前使用的有效国内身份证(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6、赴香港、澳门地区留学人员提供留学期间的港、澳通行证及签证页和当前有效通行证(收复印件并验原件),如当前通行证已过期,需提供目前使用的有效国内身份证(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7、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联办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收复印件并验原件),如回国时未开具此证明,则提供留学期间的成绩单(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8、本人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壹张。
(四)公派访问学者提供:
1、《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收原件);
2、留学前在国内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国外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访问邀请函或者推荐函(须证明从事科研工作一年以上,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4、做访问学者期间的项目成果及已发表的课题论文摘要(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5、出国访问人员提供访问期间的护照及签证页和当前有效护照(收复印件并验原件),如当前护照已过期,需提供目前使用的有效国内身份证(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6、赴香港、澳门地区访问人员提供访问期间的港、澳通行证及签证页和当前有效通行证(收复印件并验原件),如当前通行证已过期,需提供目前使用的有效国内身份证(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7、国内公派任务批件、单位公派协议(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8、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9、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联办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10、本人两寸免冠彩色照片壹张。
申请表格 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受理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一楼)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程 序 (一)申请人进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url=http://www.szhrss.gov.cn]http://www.szhrss.gov.cn[/url]),点击进入留学人员资格认定业务申报系统,未注册人员按提示注册个人信息,已在该系统注册的注册人员在登陆页面输入相应帐号、密码后登录; (二)登入系统后,如之前没有选择业务,则点击“业务申请”,选择“留学人员资格审定”业务。如之前已成功选择业务,则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留学人员资格审定”,再点击右侧页面的“新增申请”后,进入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进行输入,保存后确认无误,在申报事项名称前方框打“√”,点击“上报”按钮,打印相应的表格; (三)申请人将所有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对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无误的、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接收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四)经审批同意的,受理材料7个工作日后由申请人领取《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时 限 7个工作日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法律效力 持《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人员,享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深府〔2000〕70号)规定的相应待遇。
收 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信息索取号: 021100-04-2011-002413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1-04-19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7/22 7:54:35编辑过]
4 办理户口
http://www.szhr.com.cn/hrmg/index.shtml 一般都是这个网页“人事代理”上会更新每年度的户口办理指南。(人才大市场在罗湖宝安北路。很不方便。我每次都是坐地铁在科学馆下,然后打的,27元到。否则很耽误时间。)
2011年的指南链接如下:
http://www.szhr.com.cn/hrmg/ywzn/09yxs.html (我们留学生入户深圳,是9号业务。拷贝如下:)
下面我来给你们锊一遍这段文字。蓝色字体就是需要材料。
9-个人委托办理留学人员接收须知
2011-05-27 依据深圳市接收留学人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留学人员均可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称“我中心”)办理接收引进手续。
一、申请时间
⒈属深圳户籍的:全年均可申请。
⒉属非深户籍的:2011年3月14日——11月30日
二、申请条件及方式
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其它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办理接收手续:
⒈基本条件:①取得《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符合计划生育等相关人口政策规定。
⒉其它条件: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从海外直接来深创业和工作的出国(境)留学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三、申报材料
请根据下列不同情形按要求备齐材料。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都须提供原件核验。所提交材料除特别说明外,有效期均为6个月。
下列表格及协议,可浏览深圳人才网(http://www.szhr.com.cn)-“人事代理”-“业务表格下载”查询或下载:
⑴留学人员信息采集表:未婚的需在表格空白处填写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单位。
⑵申请接收留学归国人员登记表
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教育部核发。
⑷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原件由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核发。
⑸申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
⑹户口簿首页(即户主页)及本人户口登记页复印件:一式两份。户籍已注销者由原籍派出所出具证明。
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户籍已注销者不需提供。
⑻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户籍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须写明是否参加“法轮功”活动和“无犯罪记录”(或“无违法违纪行为”),1974年以前出生的,还需写明是否参加“六?四”运动。户籍已注销者则提交个人声明。
到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盖章就成。
⑼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原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盖章。户籍已注销的已婚人员由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盖章;配偶户籍也已注销或户籍已注销的未婚人员,将表格填写完整后,在该表备注栏声明:“以上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造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由本人签名、填写日期。
已婚的,要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去办理一个《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是一个蓝色的小本本。凭这个蓝色小本本去街道办事处去给《计划生育表格》盖章。
⑽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和有关学历学位的验证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未取得国(境)外学位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提供。
⑾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已婚者提供。如本人或配偶有离婚情况的,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⑿计划生育证明:一式两份。已有子女或女方已怀孕的提供,由深圳市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
⒀其它材料:配偶属转业(退伍)军人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军官转业审批表等。
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填写。属深圳户籍者不需提供。
⒂人才信息登记表、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人事代理协议(个人申办版,一式两份)。
如留学人员的配偶随迁,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⒃配偶的学历、学位证和相应的验证证明复印件:配偶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
注:配偶学历为初中以下(含初中)的不能同时随迁。申请人可办好本人入户手续后到公安部门申请配偶随迁。
⒄配偶的户口簿首页及其户口登记页复印件:如户籍已注销的,提供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和护照;如配偶是农业户口,须先办理农转非以后才能办理随迁。
⒅配偶随迁承诺书:须夫妻双方现场签名。
⒆配偶的现实表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第⑻项材料。
如留学人员的子女随迁,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⒇子女材料:具有国内户籍的子女需提供①户口簿复印件;②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③出生证明复印件。
注:子女在国外出生未在国内入户的,不能同时随迁。申请人可办好本人入户手续后到公安部门申请子女随迁。
四、办理程序
⒈申请委托: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备齐材料交我部业务受理窗口,经审核合格后,开具商调函、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缴费,并按受理回执上的说明等待审批结果。 签订合同什么的很简单。需要人才大市场保管档案,1年交500元。
注:高中毕业即出国留学且原籍无人事档案的,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并按要求建档,不需调档。
⒉网上申报:由我部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相关表格,报市外专局受理处审批。不是你自己在网上申报,是人才大市场来申报,你只用递交材料。
⒊办理调档:凭商调函回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网上查档:http://info.szhr.com:9001/agent/docQuery.html。请督促档案所在单位及时转递档案,否则影响后续事宜。
⒋迁移户口:在深圳人才网(-人才引进办理情况 http://info.szhr.com:9001/agent/agentProgQuery.html)上查询到“审批同意”后,按以下步骤办理:
⑴凭业务受理回执取后台业务号领取批件:《留学人员入户介绍信》、《入户指标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⑵持所领批件及其它资料(见注3)到拟入户地所属的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⑶持准迁证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原因需写明“留学人员归国”,有子女随迁的需写明“子女随迁”)。
注:⑴如原籍户口已注销,则由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户籍科在留学生入户行政介绍信上加盖公章,不需办理准迁证及户口迁移证。
⑵深圳户籍人员,在网上查到审批同意即可,不需办理此项及后续事宜。
⑶其它资料包括:①原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或户籍证明);②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及其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⑷我中心集体户属罗湖分局笋岗派出所,入我中心集体户者应到位于湖贝路的罗湖分局办准迁证。
⒌报到入户
⑴户口拟入本人房产或挂靠父母及配偶户口的:持报到落户材料(材料要求见注)到市外专局(位于深南东路125号新城大厦东座)报到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⑵户口拟入我中心集体户的:到我部取后台业务号办理入户手续。
注:报到落户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请按顺序整理提交):
⑴原籍户籍未注销者:
①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签名;
②准予迁入证明;
③户口迁移证;
④拟入户地所在公安分局提供的资料密封袋(内含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及留学生入户行政介绍信);
⑤计划生育证明:有子女、本人或配偶已怀孕者提供,由拟入户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我中心所属街道是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⑥身份证复印件:按1:1比例复印,二代身份证须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一代身份证可只复印正面;
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填写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并在下方空白处填上身高、血型、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已婚人员还需填写配偶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工作单位,有子女随迁的还需填写子女的血型。
⑵原籍户籍已注销者:提供上述材料中的①④⑤⑦项材料。
五、注意事项
⒈档案按规定应通过机要邮寄,如因实际情况不能办理机要邮寄的,可由专人携带到本中心档案馆。档案须密封好,并加盖调出单位骑缝章。如出现档案封条破损、被拆封或未加盖调出单位骑缝章等情形的,根据有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我中心不予接收;
⒉如留学人员配偶具备国家干部或工人身份的,应通过相应的调干或招调工手续入深;如留学人员配偶为现役军人,按市人社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⒊本须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须知的最新内容以网站公布为准。
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5985107
网址:http://talents.sz.gov.cn/index.ht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诚大厦东座二楼
深圳市人社局业务受理处
咨询电话:12333
网站:http://www.rsj.sz.gov.cn/
地址:市民中心一楼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咨询电话:0755-82122361
深圳人才网:http://www.szhr.com.cn/ -“人事代理”栏目
档案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六楼619室 邮编:51802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7/22 8:05:36编辑过]
我是今年1月下旬寄材料去美国大使馆去办理粉红色薄纸一张《留学回国人员》,2月批了,3月初收到。
收到的第二天就去办理《学历认证》,3月递,4月底收到。
收到的当天去办理《留学人员资格审定》,一周收到。
5月5号去人才市场递交户口办理。
5月13号把档案从内地递到深圳。
7月3号在网上查询到“审批通过”
7月4号去拿一堆《入户卡》等等、等等材料。
7月6号去南山公安分局领取《准迁证》
7月下旬回内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下周回深圳就去照相,领取深圳的身份证。
基本在一年内搞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7/22 8:12:27编辑过]
抱怨几句啊……
新城大厦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非常好。
人才大市场的态度实在太差了!我每次去都要和他们发生争执。尤其是咨询台的小姐,问什么都不清楚。还不如我自己研究政策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7/22 8:15:09编辑过]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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