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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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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说起了她多年前经手的赔偿案, 婆媳争夺死亡赔偿金和财产,案中的孩子长大了原创

31412

183

2024-11-13 10:40:58

我妈2008,09年那会单位里面真实发生的,她是作为善后人员参与了对死者家属的抚恤,非常了解过程,绝对没有编造的情节

08年那会,我妈单位下属公司承建了一段城区内地下管道改造工作,该下属公司好多职工参与了这个改造了,其中有父子两个人。当时因为有井下工作,奖金挺高的。父亲大概五十几岁,儿子还不到30岁,都是有专业证的。下井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井下沼气超标,儿子先下去的,因为当时他自己有比较严重的疏忽,没有带好安全面罩也没做好安全措施,没有携带氧气瓶就下井了,当然这肯定也有项目上的管理疏忽。人下去之后,十多分钟都没有回音,父亲就着急了。父亲岁数大了这次本来没参与井下工作,他是做地面工作的,因为当时儿子下去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回音,父亲非常着急,不顾众人阻拦,一意孤行,独立下井,父子两个人都没有上来,等其他工作人员确认环境安全后再下井,发现的就是父子两人沼气中毒抢救无效,整个过程有工地监控录像。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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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0:46:28

下属公司有给两个人买保险,16年前每个人根据当时的保险额赔付60万。这家还有一个大儿子,当时大儿子,婆婆,小儿媳和她的哥哥四个人一起来处理事故的。我妈是当时的经办人员,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当时婆婆提出了一个条件,小儿子的赔偿金60万,按照普通人的理解,以为是婆婆,媳妇和小孙子每人20万。婆婆愿意拿出自己的20万,还有孙子的20万共同存在孙子名下,指定给孙子做教育基金。儿媳的20万凭儿媳自己的心意给不给孙子,她不要求。


因为小儿子家住的房子公公婆婆在小儿子婚前卖了一套老公房,又额外拿了些钱,再加上小儿子的婚前的积蓄,全款买的新房,公婆出资占80%以上,小儿子自己的积蓄占不到20%。据说户型和学区都很不错,婆婆提议,公证给小孙子一个人。按婆婆当时的说法,出资证明也罢,遗产份额也罢,婆婆愿意都转给孙子。按照遗产处理的话,儿媳只占小儿子出资部分的三分之一,就更少了,儿媳很年轻,一定会再婚,她想保证小孙子的利益,希望儿媳能放弃房产里这很小的部分给孙子。如果,儿媳不再婚,可以一直在这个房子里和小孙子共同生活,如果儿媳再婚,这个房子一定要给孙子留下。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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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writing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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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0:51:04

催更楼主文笔清楚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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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0:56:06

其实这个case的遗产继承问题非常复杂:依据父子二人相差十几二十分钟先后下井失联的顺序,法律部门推定为小儿子先死亡,父亲后死亡。


也就是说小儿子的60万赔偿金和他婚前积蓄在这套婚前全款房里所占的份额,会首先进行分割。房子里的份额先不说了,就拿这60万赔偿金举例:开始以为小儿子去世时,公婆儿媳妇和孙子分别15万。公公去世,来自小儿子那15万也算遗产,除了房子,是75万,公公的父母都不在了,这75万,婆婆,大儿子,孙子(代位继承)一人25万.两个人赔偿金120万中,实际儿媳只有15万,孙子本身40万。大儿子25万,婆婆40万。


然后被纠错了,普法时间:

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是对因侵害生命权所引起的近亲属的各种现实利益损失的赔偿,是基于受害人的死亡而对其近亲属给予的物质赔偿和精神上的抚慰,不是受害人的生前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公公的赔偿金,只属于婆婆和大儿子,小孙子不存在代位继承,也就是说法律上,小孙子一共只有15w+5w(5w是公公拿到的那15w可以算作遗产,婆婆,大儿子,小孙子可以代为继承这部分)


总之,婆婆的提议,其实是把自己往少了算,夸大了儿媳的份额,大儿子也放弃了他应得的公公的赔偿金份额给侄子。


总之,细究起来,婆婆的建议中实际是儿媳占便宜,儿媳一开始找不到反对理由,于是按照婆婆的建议协议达成,各方都签了字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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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g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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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0:59:29

Follow一下,国内父母有继承权,如果还有兄弟姐妹真的是平添麻烦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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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alpil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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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1:01:28

LZ继续。我觉得儿媳就算再婚,她作为房主人也就是孙子的监护人,一直住这房子也没啥问题。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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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1:03:46

等发放的时候,小儿媳闹妖蛾子了,小儿媳拒绝签字领取赔偿金。第一次没有能承领走小儿子的赔偿金。

然后小儿媳到处说,坚称,父子失联去世,儿子是年轻人,父亲老了,应该推断是父亲先去世,然后儿子再去世。(这样调整顺序之后就成了父亲的赔偿金得先给小儿子20万)。

当然这个胡搅蛮缠因为有有关部门依法认证的死亡顺序,没能得逞,但当时工作人员就都意识到小儿媳的企图了。

隔了一段时间后,双方第二次来领走了小儿子的赔偿金。并没有按婆婆的说法签订的协议实施,大儿子依旧放弃了他的所有份额给了婆婆和孙子,总之最后婆婆和小儿媳各拿走60万,婆婆没有争小儿子的婚前房(公婆出钱买的)60万和房子都归了儿媳。

我妈等等当时从上到下的工作人员们,明确提醒了各方当事人,这个分割不符合法定继承和他们签署的协议。

但是因为婆婆和大哥都没反对,我妈单位也没有干涉的权利,于是除了发放记录之外,额外出具了一份文件,证明工作人员尽到了解释义务,明确告知了这与法律分配以及他们已经签字的分配协议都不符,但因为当事人都同意,于是就把赔偿金发放给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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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lin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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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1:06:26

哇好贴 前排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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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1:06:53

也就是说,尽管单位方面当时已经明确提醒告知了死者的母亲,如此分法不符合法定继承也不符合赔偿抚恤金的原则,你可以不同意,但出于类似“你厚道的话就不该争儿子遗产,吸孙辈的血”,“就不能放弃给孤儿寡母吗”,“你们老x家孙子,你们跟他争还是人吗”的道德绑架,婆婆还是放弃了。

所以后面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即使这么不公平分割了,当年处理过程当中,就听见小儿媳四处说:“婆婆拿走了一半赔偿金,找了人了单位向着他们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也就是直接造谣栽赃婆婆和单位,不提公公为了救她老公死了,而是语焉不祥把婆婆拿走的公公的赔偿金,说成好像她老公赔偿金被婆婆拿走一半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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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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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1:09:33

马格蕾特猪猪 发表于 2024-11-13 10:59

maggiccat披着马甲重新打回来,上次被毒打了屡教不改,下面水军看没其他吃瓜群众响应急的上蹦下跳。


又是丈夫刚死欺负寡妇的一天,钱和房子全到自己子孙名下,儿媳还要自己出钱生活学费开销养大未成年的小儿包学费结婚,到时候结婚时房子是小儿一个人的,等小儿娶媳妇时正好踢老妈净身出户,确保把儿媳榨干哈哈哈。到时候婆婆会说去嫁一个男人,为了她幸福哈哈哈哈。


说实话我周围给孩子买房的很多,一般都是默认送给小口子2人的,什么儿子刚死就和儿媳房产拥有权,说是给孙子,其实是认为儿媳是外人,只有孙子是自家人。


这篇文章的目的,我觉得是让大家避雷和maggiccat做亲家。她家2女儿,女儿和丈母娘年纪越大越像,避雷避雷。




Maggiccat 说话颠三倒四逻辑很差。楼主说得非常清楚。非常有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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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