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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36计(十五):浑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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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3 23:09:18
作者:王维洛
15、浑水摸鱼:模糊概念,以假作真
“浑水摸鱼”,为兵法三十六计之第二十计。
原文:“乘其阴乱,利其弱而无主。随,以向晦入宴息。”
模糊焦点
“浑水摸鱼”也作“混水摸鱼”。词源中并未将“浑水摸鱼”收录。中国成语大辞典中,对“浑水摸鱼”的解释是:比喻乘混乱之机,攫取不正当利益。
老舍《四世同堂》:“其余那些人,有的是浑水摸鱼,乘机会弄个资格,他们没有品行,没有学识,在国家太平的时候,永远没有希望得到什么优秀的地位。”
浑水摸鱼,也可从《伊索寓言》得到解释。公元前六世纪希腊《伊索寓言》渔夫的故事中,讲的正是浑水摸鱼的故事:一位渔夫在河里捕鱼时,先拦河张网,然后用绳子拴上石块,面向鱼网击打水底,鱼吓得到处乱游,有些撞进网里。当地有人见渔夫这样做,责怪他把水搅浑了,使人不能喝到清水。渔夫说:“若不是把水搅浑,我就捕不到鱼,捕不到鱼,我就得饿死。”
而在三峡工程论证中,不区别长江洪水的类型、产生的原因、发生的地方,也不具体地分析三峡工程对于哪类洪水起什么作用,只是一味强调三峡工程所谓的防洪效益,这是浑水摸鱼。目的在于误导民众,以为三峡建坝,可以卡住长江洪水,从此高枕无忧。
三峡工程论证中,浑水摸鱼的例子实在太多。因为在三峡工程论证中,三峡工程的目标和效果,没有明确的定义。比如,三峡工程的防洪效益之一是,可以将荆江河段的防洪标准,由防十年一遇的洪水,提高到防百年一遇的洪水。其实,在三峡工程建设之前,荆江河段依靠长江大堤可以防二十年一遇的洪水,大堤结合蓄洪区,可以防四十年一遇的洪水,结合已经建设的葛洲坝工程和隔河岩石工程,防洪能力更大一些。而当时洞庭湖区堤防的防洪能力,只能防十年一遇的洪水。人们先把荆江河段和洞庭湖区的防洪能力合二为一,变成:荆江河段和洞庭湖区的防洪能力,是防十至二十年一遇的洪水。然后再把洞庭湖区去掉,简化为:荆江河段的防洪能力是防十至二十年一遇的洪水。到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时候,荆江河段的防洪能力只能防十年一遇的洪水了。通过减低荆江河段长江大堤的防洪能力,来达到扩大三峡工程防洪效益的目的。
一九九八年长江大洪水,是一九四九年以来的第二大洪水,小于一九五四年洪水,为五十年一遇的洪水,当时长江大堤挡住了洪水,保全了人民的生命财产,这足以说明荆江河段的防洪能力不是只能防十年一遇的洪水。
在三峡工程报告中列举了不少历史上长江发生过的洪水灾害,损失多少,死亡人数多少等等。但没有把这些洪水灾害作科学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议结合三峡工程,论证三峡工程的兴建,对今后可能会发生的各类洪水起哪些作用;同时,建立三峡工程,可以完全防止、或减轻哪类洪水的灾害,以及对哪一类洪水不起作用。
可是报告只罗列长江洪水的罪孽,然后笔锋直下,一下转到三峡工程的防洪目标,三峡工程的防洪效益上去了。似乎过去长江洪水造成的灾难,关键就在于没有建三峡大坝,原因是没有在三峡把长江洪水卡住,要是建了三峡大坝,则长江洪水的灾难就永远成为过去的历史了,就一去不复返了,高峡出平湖,美不胜收。人们也可以高枕无忧,再也不必要有头顶一盆水的恐惧感了。
长江历次洪水
长江历史上有以下几次大洪水——
一八六○年洪水:
六月间,金沙江、乌江、三峡地区,清江和荆江地区下大雨,暴雨中心分别在金沙江下游、清江、三峡地区和荆江一带。长江上游,清江、澧水和沮漳河都发生大洪水,宜昌洪峰流量达九万二千五百立方米/秒,枝城洪峰流量达十一万立方米/秒,受灾地区为屏山、丰都、万县、云阳、巫山、巴东、秭归(以上均在三峡大坝坝址上游)、宜昌、宜都、公安和洞庭湖区。这次大洪水未冲溃荆江河段的左岸堤防,却冲破右岸堤防,冲开了藕池口,大量洪水进入洞庭湖,江湖一片(洞庭湖洪水的一部分来自澧水)。此次洪水自六月中始,持续到七月底。
一八七○年洪水:
该年的洪水是由于嘉陵江流域长时间特大暴雨所形成,同时汉江和洞庭湖水系的湘、资、沅、澧洪水也大。宜昌洪峰流量达十万五千立方米/秒,枝城洪峰流量达十一万立方米/秒。嘉陵江流域,重庆至宜昌,以至汉口的沿江地区遭受特大洪水灾害。三峡大坝坝址上游的合川“大水入城深四丈余”,丰都“全城淹没无存,水高于城数丈”。三峡大坝坝址下游的公安“江堤俱决,……水浸城垣数尺,衙署庙宇民房倒塌殆尽”。宜昌以下的大部分圩堤溃决,长江洪水经松滋、藕池、太平等口入洞庭,湖区汪洋一片。荆江右岸堤溃,左岸的江堤幸存。
一九三一年洪水:
此年长江上游虽发生洪水,但洪水量不是最大。宜昌洪峰流量达六万四千六百立方米/秒,枝城洪峰流量近七万立方米/秒,沙市最高水位达四三点八五米,但荆江大堤却发生多处决口。这年洪水灾害主要是由汉江和澧水、沅水的洪水引起。汉江的丹水池江堤决口,汉口主要市区被淹没,受灾达三个月之久。同年鄱阳湖流域、太湖流域也发生洪水。
一九三五年洪水:
该年长江上游未发生洪水。七月三日至七日在清江、澧水上游和香溪河(三峡坝址以上)、黄柏河(三峡坝址以下宜昌以上)、沮河(宜昌以下)河源地区发生了史上最大的暴雨,暴雨中心和周边地区包括澧水、清江、三峡部分地区,以及汉水中下游地区,其中澧水和汉水的洪水均为历史最大洪水。宜昌洪峰流量达五万六千九百立方米/秒,枝城洪峰流量达七万五千立方米/秒(清江洪峰流量达一万四千一百立方米/秒),荆江大堤几处溃堤。受灾最重的是汉江下游和澧水下游。同年鄱阳湖流域也发生较大洪水。
一九五四年洪水:
洪水的特点是暴雨来得早,暴雨频繁,强度大,时间长,面积广,长江上中下游雨季重叠,干支流洪水相遇,为长江流域百年罕见的全流域性的洪水。六月初和七月初,鄱阳湖流域的赣江发生洪水。六、七月间,洞庭湖流域的湘、资、沅、澧相继多次发生大洪水,其中湘沅两江的洪水接近历史最大洪水。七、八月汉江也发生中偏大的洪水。同期,长江上游也多次发生洪水,虽从洪峰流量来看,不是最大,宜昌洪峰流量达六万六千八百立方米/秒,枝城洪峰流量达七万一千九百立方米/秒,但是三十天的总洪水量大,为八十年一遇。由于下游洪水位高,洪水危害大,动用了分蓄洪工程,才保住了荆江大堤和武汉市区。受灾人数为一千八百八十八万人,受灾农田四千七百五十五万亩。
一九八一年洪水:
长江上游四川盆地的沱江、嘉陵江发生特大洪水,洪水之大,为历史所罕见。寸滩的洪峰流量达八万五千七百立方米/秒,为本世纪最大。宜昌站洪峰流量达七万二千立方米/秒。四川省十四地市的一百一十九个县市区一千五百八十四万人受灾。
一九九一年洪水:
一九九一年夏,淮河流域、长江下游太湖流域发生大洪水,由于正好发生在中国的经济中心——长江三角洲,经济损失特别惨重。
防洪效益?
那么三峡工程对于上面类型的大洪水有什么样的防洪效益呢?
首先,对于一九八一年的洪水是雪上加霜。
一九八一年长江上游的洪水为历史罕见,受灾地区位于三峡大坝坝址上游。三峡工程的建立,对于防止这一类型的洪水无任何作用,反倒使洪水位抬高,泄洪速度减慢,加重上游洪水灾情,雪上加霜。如果像一九八一年型的洪水,在三峡工程运行一百年后发生,则将对上游的重庆市、以及四川省危害更大。由于三峡工程的建立,河床的抬高,边滩的淤积,百年之后的洪水水位要比一九八一年的洪水高出许多,重庆市许多市区将被洪水淹没。
其次,对于一九九一年的洪水,亦是毫无作用。
三峡工程的建立,对一九九一年淮河流域和长江下游太湖流域这一类型的洪水,没有任何防洪意义,即使三峡水库能将干流的水量都蓄起来,也不会减轻淮河流域和长江下游太湖流域的洪水灾害。
第三,对于一九三一年和一九三五年的洪水是力所不及。
一九三一年和一九三五年的洪水是造成死亡人数最多的长江洪水。据统计,仅一九三五年洪水,就造成十四万人死亡。这两年三峡上游的洪水来量均不大,小于一九八一年的洪峰流量。而引起洪水灾害的主要原因,则是支流的特大洪水,如汉江、沅水、澧水的特大洪水。一九三五年的十四万死亡人数中,八万多人死于长江支流汉江的溃堤,三万多人死于长江支流澧水的溃堤。三峡工程只能有限地控制干流的洪水流量,对于死于长江支流洪水的人,是鞭长莫及。
第四,对于一八六○年和一八七○年的洪水是有利有弊。
一八六○年和一八七○年的洪水原因为长江上游的特大暴雨(一八六○年还加清江洪水)。受灾地区分别在三峡大坝的上游和下游。对于这一类型洪水,三峡工程的防洪作用可分为正作用和负作用:对下游,三峡水库可削减一部分洪峰,蓄一部分洪水,起到减轻下游洪水灾害的作用;而对上游,三峡工程阻碍上游泄洪,抬高上游洪水水位,加重上游洪水灾害。这就是大坝工程将下游洪水转移到上游的作用。
第五,对于一九五四年洪水,作用十分有限。
一九五四年的洪水是百年罕见的全流域性特大洪水。当时上游洪水不是最大,而是洞庭水系湘资沅澧四水的洪水特别大,武汉头顶上的汉江洪水也不小。七、八两个月,长江干支流的洪水总量为四千五百八十七亿立方米,超过长江宣泄能力的超额洪水量达一千亿立方米。此类型洪水的时间长,受害面积大。三峡工程的防洪库容有限,主要又用于削减上游将可能出现的洪峰,所以控制干流水量的作用也有限。此次洪水时间长,江堤在江水中浸泡的时间长,所以特别容易决口和溃堤。三峡水库的作用是削减洪峰,而不是长时间的蓄水,洪峰过后,必须放水,而在减少江堤于江水中浸泡时间方面,也没有大的帮助。一九五四年洪水损失的很大一部分,是来自洪水造成的涝灾,三峡水库对减轻涝灾也无大的用处。
最后要指出的是,按常规,长江的洪水期多在六月到九月,三峡工程也是按照这个规律安排水库的运行计划。六月到九月将水库蓄水位控制在低水位(海拔一百四十五米),留出防洪库容;十月到次年五月,将水库蓄水位控制于高水位(海拔一百七十五米)。但是人算不如天算,长江到了十一月份,也会发洪水。一八六○年发了半年的洪水后,到了十一月份又再来一次大洪水,损失十分严重。史书记载,洪水“涨势迅速,迁避不暇,时值冬令,居民皆料不及,损失更大”(绥江县志)。如果未来出现此类洪水,三峡工程将是束手无策,在自然洪水之上,再迭加一个人为蓄高的洪水位,后果是不堪设想。
因此,三峡工程论证,只一味强调三峡工程所谓的防洪效益,其目的在于误导民众,让他们相信,三峡建坝,可以卡住长江洪水,毕千功于一役,从此即可高枕无忧。
生态工程?
浑水摸鱼的第二个案例是:声称三峡工程为生态工程。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三峡办主任汪啸风说,三峡工程本身就是一个生态工程,因为它提供的是清洁的能源。而且,按照与火力发电的对比分析,如果建设同样装机容量的火电机组,每年要多消耗五千万吨煤炭,要向大气排放一亿吨的二氧化碳。汪啸风还说,三峡工程是中国回应《京都议定书》的重大工程措施。
生态学(Ecology)一词,最早由德国的海克尔(E..Haeckel)在一八六六年提出,是一门研究生物与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美国的奥德母(H. . T. . Odum)在一九六二年提出生态工程(ecological.engineering)的概念,“生态工程被视为,运用来自自然的资源,以居主导地位的方式,操控环境系统。”一九七九年生态学家马世骏,在中国引进生态工程概念,一九八四年马世骏给出如下定义:“生态工程是应用生态系统中物种共生与物质回圈再生原理,结构与功能协调原则,结合系统分析的最优化方法,设计促进分层多级利用物质的生产工艺系统。”中国现在多采用马世骏先生的定义。
汪啸风以三峡工程提供清洁能源为由,将三峡工程定义为生态工程,然此生态工程既不符合美国奥德母的定义,也不符合中国马世骏的定义。当年马世骏亲自参加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并且担任生态环境组组长。如果三峡工程真是生态工程的话,那么马世骏将会在可行性论证中,给三峡工程一个“生态工程”的皇冠。但以马世骏为组长的生态环境组,关于三峡工程对于生态环境影响,所给的结论则是:弊大于利。
而一个工程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弊大、还是利大,端看这个工程对于恢复生态环境、自然调节能力的作用。有利于自然调节能力的恢复,就是利大于弊,反之则是弊大于利。三峡工程建设破坏、摧毁生态环境的自然调节能力,使建成之后的生态环境距离原始状态更远,因此结论只能是弊大于利。参加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生态环境组工作的陈国阶所长,就曾经撰文与接受采访,证实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生态环境组的结论是弊大于利。
提供清洁能源?
汪啸风提供的资料中,有一个明显的计算错误。一个与三峡工程有同样装机容量的火力发电厂,如果每年发电要消耗五千万吨标准煤炭,按照中国目前普通的水平,每发一度电消耗三百五十克标准煤炭,每年发电约一千四百三十亿度电;按照中国先进的水准,每发一度电消耗三百二十克标准煤炭,每年发电约一千五百六十亿度电。而三峡工程的计划发电量只是每年八百四十亿度。两者缺乏可比性。
利用大型或者巨大型水库大坝发电,并不能提供清洁的能源。台湾中山大学陈镇东教授的研究表明:“水力发电绝非干净的能源,温室气体排放量甚至比火力发电厂还高,因此,未来不应该以发电为由,继续兴建水库。”原因在于,河流也会排放二氧化碳到空中,当河水蓄积在水库中,深水内缺乏氧气,有机质就会分解出甲烷、以及氧化亚氮等气体。且全世界约百分之四十的河流有水库,因此陈镇东认为,三峡大坝的水库规模,比目前东南亚所有的水库加起来都大,因此排放出的温室气体量将更为惊人,可能引起更严重的温室效应。台湾中山大学陈镇东教授的研究结果,与美国科学家对于巴西水库研究的结果是一致的。
世界河流网路等环保机构提出,利用大型或者巨大型水库大坝发电,提供的不是“清洁能源”,也不能称“利用可再生能源”,此观点普遍为世界所接受。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也只是把发电装机容量在五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列入可再生能源。
最后要指出的是,中国是京都议定书条约控制框架以外的国家,所以不受温室气体排放限制。根据荷兰一研究机关的报告,二○○七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再说京都议定书是一九九五年签订,三峡工程是一九九二年批准兴建。一九九二年批准兴建的三峡工程,怎么能够成为中国回应一九九五年签订的京都议定书的重大工程措施呢?
(待续)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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