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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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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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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急如焚, 绝望中...

2546

29

2004-07-23 02:57:00

以下是引用bbcat在2004-7-23 2:16:20的发言:
你真的要发言么,我倒是有马甲一件,可以给你用

以下是引用phoebe在2004-7-23 1:21:13的发言:
我试着去注册, 还得等三天才能发言. 我急...

以下是引用bbcat在2004-7-22 23:41:37的发言:
mm如果你很急,去mit那个什么overseas班还是工作办问一下吧。
那里看的人多,懂得人也多,可以及时拿到建议



什么马甲?俺也想穿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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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3 03:03:00

学校应该有免费的律师,可以面对面的咨询一下。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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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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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3 14:48:00

以下是引用phoebe在2004-7-23 14:17:21的发言:
这个班上热心人真多。谢谢大家的建议!我自己到处查问了一下,也打了电话给律师。因为b-2的case已经交上去了,而且收到CASE NUMBER 也快到60天了,律师说如果八月初还没有消息的话,就撤案,撤的理由是i changed my mind,然后同时上交h1b的材料,必要的时候办个加急。

大家说得没错,h1b的申请递上去,一般来说拿到receipt notice以后是合法等待,可是这是在当年H1B还有名额的情况下。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2004年的H1B名额已经在二月的时候就用完了,所以现在我申请的是2005的名额,是从10月1号才开始算得。所以就算我拿到receipt notice以后如果是在美国境内等的话也要保证自己在十月一号那一天有合法身份。 昨天在mitbbs.com上看到的那篇文章中写的7月31日之前上交h1b申请的人现在因为这个法的颁布就可以在今年名额没有的情况下在等待期间保持合法身份。可是当时不知道这个法令会出炉,所以律师才会建议我办另一个非移民签证。

CROSS MY FINGERS. 再次感谢大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23 14:28:29编辑过]



谢谢MM给我们普及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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