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little9
老妈说起了她多年前经手的赔偿案, 婆媳争夺死亡赔偿金和财产,案中的孩子长大了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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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3:42:35
你是家里婆媳关系差,你自动代入儿媳?自己养孩子还要婆婆觉得你是出力帮她家养孙子?还要人觉得你家里蹲是贡献了1-2万?
老人死了儿子,为孙子筹谋很正常。寡妇生活艰难再嫁也很正常。不正常的是对自己亲生儿子不好。
你这种屁股坐哪边不问缘由就骂婆婆不兜底的,也要看看农夫救的是不是蛇,东郭遇到的是不是狼。
re这个。
媳妇养的不是自己的儿子吗?怎么说起来还给公婆做贡献一样。这种想法开始就别生好了。
房子主要是公婆出资买的。不想給媳妇(和再婚的丈夫),很正常啊。
媳妇再婚和和公婆有还什么关系?凭什么老两口的钱给她呢?
婆婆为孙子筹划太正常了。不过同意前面层主说的,不应该这么早就放在孙子名下。反而成了媳妇要挟制约的手段。
该谁的谁拿,按法律分。婆婆自己这份可以写在遗嘱里,将来留给孙子。
我去世钱全归配偶,配偶用钱养娃,什么只准用他那部分钱养娃,自己的财产全归娃名下这种骚操作,结婚几十年关系正常的夫妻做不出来,明晃晃的防着。配偶去世后剩下的钱再谈给娃的遗产。美国这里法律就是这样,夫妻是共同体,不信任防这防那早点离婚走人吧。
我同理,我去世没要求配偶照顾我父母,自愿可以但不是必须。同理,婆婆不要干涉内政,谁出钱谁有话语权,你不照顾孙子不出钱也没问题,但不要指手画脚。
你配偶再婚,拿着你的钱(包括你父母给你的钱),全部用在自己和新老公(也许还有和新老公的孩子)的新家身上,但是不养你娃。
你也觉得ok吗?
回复 54楼 的帖子
我配偶不会,如果会,我现在已经离婚了。
如果万一真的发生,也没什么懊恼的,那就看孩子造化,我孩子挺有进取心和能力的,我这点财产可能他们看不上。
马格蕾特猪猪 发表于 2024-11-13 13:50
你觉得自己的孩子,还未成年,不需要保护,应该有进取心有能力自己赚到钱,不依靠妈妈的财产,就算没拿到钱没人养那是活该倒霉,算是自己没造化。
但是,觉得自己的财产一定要留给老公,因为老公没有你的财产就太辛苦了活不下去。
所以,你老公的进取心和能力还不如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没有你的财产都活不了?这么弱吗?所以全部采财产一定要留给老公。。。
自己的孩子(还是未成年)活不下去算他/她没造化,自己老公(哪怕都是前老公,已经和别人再婚)辛苦了可不行。。。
太搞笑了吧。
哈哈无所谓的,早说了我不在乎配偶再婚,不像你们各个贪婪控制成性,自己早死最好配偶陪葬钱财入土,哈哈哈。
真正的爱你们恶妇不懂,就在乎几张钞票💵。
如果媳妇是你这种”配偶才是真爱”,孩子无所谓,受苦算是造化不好,的想法,
老公去世后,婆婆堤防媳妇,尤其是再婚后的情况,而替孙子筹划不是太应该了吗?
这媳妇根本不在乎孙子(哪怕是自己亲生的),只在乎真爱。再婚一个真爱,孙子怎么办呢?
奶奶是对自己孙子感情深,还是媳妇再婚的对象abcd感情深呢?这还用问吗?
凭啥自己一辈子的心血,自己孙子需要的时候用不到,都给了”前儿媳”的真爱了呢?
这件事情,本来很简单,不分家什么事情都没有,但有人偏要搞事情拆家分家复杂化。本就是穷人家,不想着合力搞钱,搞内斗分裂倒是一把好手,就是上法院最终也是2代人判住在一起,互相扶持到老,因为双方都没有多余钱外面买房。最终就是这样,儿子儿媳+母亲或者再婚丈夫住一起,谁也不搬出,法院一般都是这样判,母亲过世后再分家。
说子女和遗孀清算的,遥祝大妈们以后被子女这么对待好吧。
你要搞清楚,婆婆分给孙子的,是法律上属于自己和孩子大伯的钱。本来就不属于儿媳妇。
儿媳妇人心不足蛇吞象,不但惦记着老人的钱,自己亲生儿子的都不放过。
我哪里胡说八道,我就是告诉你,母亲有权同意是不是搬走或者卖仅有的5%产权份额,哪怕比例很小,都是所有者和居住人。另外,就算出钱把5%产权买下来了,母亲也有和再婚丈夫继续居住直到去世的权利,无论再婚与否。因为这个房子是第一任婚姻的婚房长期以来居住的,没有其他房产的话,法官会支持一直住到去世。你们不信我可以,不服气上庭问问。
马格蕾特猪猪 发表于 2024-11-13 19:45
谁告诉你房子你住过就变成你的了?太搞笑了。
谁出钱是谁的好吗?你去法院问问去吧。
怪不得中国新婚姻法明确规定这种父母出钱买房的产权还属于父母。
就是为了防止你这种人吧。
产权,居住权,唯一居住房
这三个概念你可以自行查找一下
婆婆放弃自己对房子的大部分产权,全部给孙子的条件就是,
儿媳妇放弃对房子的小部分产权,以及再婚后的居住权。
所以这个房子,儿媳妇没有产权,只有不再婚时候的居住权。
法律上就是这样的。
什么只要住过就可以一直有居住权,胡说八道呢。
说你是法盲还不自知,先说国内,除了产权外还有样东西叫户口,如果母亲在户口薄上,她即使没有5% 产权还有居住使用权,再婚丈夫如果户口迁入也一样待遇,而且法官都是倾向弱势群体的,不怕凶就怕穷,到时候居无定所社会不稳定,所以是一定会支持长期居住到过世的,再婚丈夫拿不到产权但也会允许居住,这不是我凭空瞎说,国内法院就是这么判的。什么再婚没有自己家居住权都是婆家为了赶走儿媳自说自话而已。
如果是在美国,即使不领证,不少州比如热门的加州华州同居超过一段时间,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和结婚同等待遇还可以分财产。
马格蕾特猪猪 发表于 2024-11-13 20:13
你在不停的混淆概念。
这个儿媳妇现在打官司也许能赢,根本原因是当时婆婆和大伯放弃自己资产的时候,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把婆婆同意资产转移的条件记录下来。
所以现在成了一笔糊涂账。
绝对不是你一直argue 的儿媳妇多么的合法合理。
如果当时婆婆在放弃自己财产的时候,坚持走了法律程序,条件记录在案,打起官司来,儿媳妇现在连居住权都没有。
尤其是她根本没有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的情况下。
我是哪里漏看了吗
婆婆放弃自己对房子的大部分产权,让儿媳妇放弃再婚后的居住权,是双方合意,还是婆婆个人的愿望?
法律上不支持个人愿望,得看当时记录下来的书面合意
另外这个房产目前是在谁名下?当时有变更过产权吗?
婆婆的主张,儿媳妇开始也同意了,
但是后来并没有走严格的法律程序,记录在案。所以儿媳妇钻了这个空子。
就是借钱但是没写欠条没公正,然后现在不承认了呗。
是讲述这个故事的楼主在不停的混淆两部分财产:人身伤亡赔偿金和小儿子的遗产
人身伤亡赔偿金是楼主妈妈单位负责协商分发
而小儿子的遗产,主要就是那个房产,跟楼主妈妈单位是没有关系的,单位是没资格管的
而在楼主的叙述里,她把这两部分混起来了
但如果有那么一份单位存档的书面协议,上面根本不会提到半个字的房产
儿子的补偿金,按法律,公婆,甚至大伯都有一份(因为儿子先死亡,公公继承1/4,然后再死亡,这部分大伯会占一部分)
按法律媳妇只有1/4。
现实是,婆婆和大伯放弃了自己的份额,孙子也没有份,媳妇全拿走了。
这种划分,即使单位有记录可查,按照大部分国内工作单位的操作,也不会有什么很清晰的法律文件和法律程序。
你家人来取,签字,单位就发钱。至于你家里人怎么分,单位不管。
房子,按照法律,婆婆占大多数产权。当时婆婆放弃产权,条件是产权全部归孙子,儿媳妇没再婚后可以住。再婚后不行。
婆婆放弃这些资产的时候,应该还有一个没有明说的条件应该是,媳妇会对未成年的孙子尽基本的抚养义务。至少到成年。
大概觉得这个太理所当然了。所以连明说都没明说。
现在是这些undocumented (unfortunately)的先决条件,儿媳妇一样也没有遵守,但是婆婆和大伯已经实际上财产放弃了以上产权。
而所有资产,也没有在孙子手里,全都有媳妇拿着/住着。
媳妇甚至连孙子(自己儿子)的基本抚养责任都没有尽到。
还有什么可说的。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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