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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女娃被中美夫妻争抢7年,结局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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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1:56:46
从当年的帖子搬运一个:
主要历史事件回顾
★1991—1998.7
·1991年,贺绍强同一名重庆女子假结婚。
·1994年,贺绍强妻子到美国读书。
·1995年,贺绍强以陪读身份赴美。在贺绍强到美国后不久,按照假结婚协议,两人离
婚。
·1995年,贺绍强到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攻读英语教育硕士学位。
·1997年,罗秦与贺绍强经朋友介绍,签订假结婚协议。
·1997年,贺绍强放弃亚大学业,转学孟菲斯大学经济学。
·1998年5月,贺绍强回国同罗秦假结婚,两人在国内生活了大约1个月,罗秦此间意外
怀孕。
·1998年6月,贺绍强先返回美国。
·1998年7月1日,罗秦以陪读身份到美国。
★1998.10—1998.12
·10月11日,贺绍强和刚刚相识的齐晓军单独待了一段时间,贺绍强对齐晓军进行性侵
犯。
·10月18日,齐晓军向校方举报,自己遭贺绍强性侵犯,一根肋骨被打断,并向校方展
示了伤痕。
·10月19日,因案情严重,校方取消了给予贺绍强的全额奖学金。
·11月27日,感恩节,齐晓军丈夫王玉鹏与贺绍强夫妇在孟菲斯一华人超市发生肢体冲
突,妻子罗秦当天被贺绍强送入医院治疗。
·11月30日。贺绍强就妻子罗秦被打正式报案,该案2000年5月因证据不足被撤销。
·12月12日,因证据不足,警方决定对贺绍强对王玉鹏的指控不予立案。该案原本到此
为止,但贺绍强坚持妻子罗秦被打。 王玉鹏被逮捕,并被控有“加重情节的攻击罪”
,交由陪审团裁决。
★1999
·1月28日,罗秦在孟菲斯一家医院接受剖腹产手术,早产生下女儿贺梅。贺梅出生时
体重6磅,母女俩11天后出院回家。
·2-3月间,罗秦在生孩子后一个月就到餐馆打工挣钱。
·2月23日,贺绍强夫妇同“中南基督徒服务中心”签署了为期3个月的临时看护协议。
·4月27日夜,警方针对贺绍强的性侵犯指控,将正在大学宿舍守夜的贺绍强逮捕。
·4月28日,贺绍强获得保释,贺做出了两个关键的决定:要求庭外和解,拒绝由陪审
团来裁决。
·6月4日,贺绍强夫妇同贝克夫妇签署了一份延长看护贺梅时间的协议。这份协议由贝
克夫妇的律师草拟,在孟菲斯少年法院签署协议,将贺梅交给贝克夫妇临时看管。协议
没有规定具体领养时间,但申明,贺绍强夫妇享有随时要回女儿的权利,此后,贺绍强
夫妇每周都前往贝克家探望贺梅。
·9月15日,孟菲斯大学就贺绍强骗取校方证明进行假结婚举行听证会,一致同意马上
取消贺绍强的学籍。从此,贺氏夫妇失去在美国居留的合法身份。
★2000
·3月,走投无路的贺绍强打算回国,于是重返亚大答辩。
·4月3日,贺绍强夫妇首次向孟菲斯少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贝克夫妇交还女儿,引发
贺梅监护权案。
·5月,贺绍强获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英语教学硕士学位。
·5月,罗秦被打案因证据不足被法院撤销。
·6月,法院举行贺梅监护权案听证会,拒绝了贺氏的请求,理由是贺绍强有刑事案件
在身;贺绍强夫妇都没有正式工作,没有抚养贺梅的经济能力。
·12月20日,性侵犯案首次开庭。因检方向贺绍强提出的一年缓刑外加义务劳动的初步
判决贺绍强不服,贺绍强的律师提出上诉。
★2001
·1月28日,贺梅两岁生日。贝克夫妇拒绝贺绍强、罗秦探视女儿。
·3月,贺梅监护权案开庭,贺氏夫妇再次请求法院让贝克夫妇归还贺梅。贺绍强还要
求撤换法官,称其很不公正,有偏袒贝克一家的嫌疑。
·4月16日,性侵犯案第三次开庭。贺的律师因和贺意见分歧等原因要求撤出本案,法
院接着为贺绍强指定了一名公共辩护人。
·6月6日,新任法官霍恩(Harold Horne)开庭审理贺梅监护权案。贺绍强以律师不在场
为由,要求法庭将案件推迟。
★2002
·2月7日,法官决定:贺绍强、罗秦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向法院提交两人的结婚证、DNA
检查报告、心理检查报告。法官指令贺绍强夫妇:不得向其他人、尤其是记者散播虚假
信息;不得去看望贺梅;必须交出贺梅的美国护照,以防潜逃;必须交纳1.5万美元押
金;正式授予贝克夫妇对贺梅拥有合法的抚养权;承担一切法律费用。贺绍强的律师希
格(David Siegel)认为,上述命令一半是不公正的。
·3月,法官指定一名心理病医生,给贺绍强夫妇做精神病检测。
·4月10日,移民局逮捕非法居留的贺氏夫妇,没收他们的护照,录下他们的指纹,之
后让他们等候移民法庭审判。
·6月7日,性侵犯案第五次开审。主审法官Carol Blackette表示,这个案子拖了近4年
,不想再审了。审判随后第五次被推迟,并于6月25日换了新法官。
·6月26日,移民法庭首次开庭,法官依法驱逐贺绍强夫妇,由于中国大使馆出面担保
,贺氏最终得以暂时留在美国,等候其他案件有了结果再审。
·7月31日,罗秦在获悉贝克夫妇搬家的消息后,到法院打听情况,争取探视权。罗秦
同警方发生暴力冲突,最后被警方逮捕。罗秦随后被送往监狱。
·8月1日,律师希格为罗秦女士辩护说:作为母亲想方设法去探望亲生女孩的心情可以
理解,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法官当场宣布:罗秦无罪释放。罗秦当日出狱回到
家中。
·8月,法官指定的给贺绍强夫妇做精神病检测的心理病医生,向法官递交报告称,“
贺氏夫妇精神基本稳定,但他们未来对贺梅的任何探视对贺梅都不利。”
·10月2日,贺绍强夫妇移民身份案件再次开庭。开庭后,移民法官波曼首先明确表示
,有关家庭团聚的案件最重要,其他问题要待该案有结果后再做判决。
·10月9日,经过贺绍强及其律师的艰苦努力,法院终于解除了不准贺绍强见记者的禁
令。但法院仍禁止贺绍强夫妇探视女儿。
·11月12日,性侵犯案第六次开庭审判。由于此前不久贺绍强的律师以私人原因为由要
求退出案件,法官最终裁定将审判推迟到2003年2月18日。
·11月19日,贺梅监护权案开庭。
★2003
·2月18日,性侵犯案第七次开庭审判。贺绍强性侵犯案,2月21日以缺乏目击证人为由
,罪名不成立而宣告结束。给长期困扰家人的刑事案件彻底划上句号。
·2月23日,刚刚被法官宣判无罪的贺绍强表示,他希望孟菲斯大学恢复他的学籍,发
还他被扣留的硕士文凭,并让他继续读完博士。
·9月4日,孟菲斯法庭主审法官举行最后一次听证会,控辩双方经过4个多小时的辩论
后,法官驳回了贺家要求陪审团审理的要求,否决了贺绍强夫妇提出的两项动议,并宣
布9月29日就本案做出最后宣判。
·9月26日,移民法官已给贺绍强夫妇下达了最后通牒。法官在给贺绍强的移民律师的
信中明确表示,无论届时贺梅案件有无最终结果,他都将在12月17日家贺绍强夫妇的移
民身份做出判决。
·9月29日,法官做出裁决:剥夺贺绍强夫妇对贺梅的父母权;贝克一家获得永久收养
贺梅的合法权利。
**贺绍强夫妇或遭驱逐
对贺绍强夫妇来说,将面临移民法官的遣返听证。虽然法官没有明确指出将做何种判决
,但贺绍强夫妇被驱逐的可能性极大。为避免这种情况,贺绍强夫妇很可能自愿离境。
这意味着,如果这次亲原告的法官判原告胜诉,贺绍强夫妇将失去在美国上诉的机会。
为避免因强制遣返留下污点,贺氏夫妇已同移民律师签署协议,一旦法官判决将女儿贺
梅归还给他们,全家将自动离开美国。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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