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ekSarah
和女朋友在婚前性关系观念上的差别, 求助
6229
58
2024-06-03 15:01:54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樓主 溫馨提示,除了禁止婚前性行為之外,不知你現任女友有沒有告訴你一個基督教 對 婚姻養家活兒 對象的 另外一個要求 呢?
你能跟她結婚成婚之前還有一個必須成立的條件就是 =》 你必須放棄你的無神論與她有同一個信仰呢?
如果她沒有告訴過你這個概念,不防找個好時間,雙方都能理性溝通的時候,帶出這個主題與她交流。看看她的個人看法如何?
以上這個概念出自於聖經 哥林多後書6:14 幾個版本 做參考:
中文标准译本 (CSB Simplified)
你们不可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公义和罪恶到底有什么相通呢?光明与黑暗有什么相合呢?
现代标点和合本 (CUVMP Simplified)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以下給你一個 link reference,讓你對 基督徒 在婚姻擇偶方面的要求 有一些更多了解,從而可以更準確地評估你與現任 基督徒女友 在婚姻生活,養兒育女 方面的 compatibility。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的10个问答” by「中國基督徒生命團契」
https://web.cclife.org/View/Article/203473
想来, 似乎可能的solutions 就只有, 1), 憋它个三四七八年; 2), 商量提早结婚; 3), 趁早分手"止损"... 三个选项都需要极大的牺牲和觉悟呐.....
赤脚大仙 发表于 2024-06-03 14:59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我是過來人,青少年時候就信主耶穌,中學還沒有畢業,整本聖經閱讀完一遍。追求者不斷有來,當中有無神論者,有天主教教徒,有基督教徒,有佛教徒, 有基督徒(中間沒有「教」字),等等
站在 基督徒 利益 的bias 立場而言,如果樓主在還未成為基督徒之前 就與現任(基督徒)早結婚的話,建議 在財政或人力資源方面 各有各的擁有權 和 管理權。這樣,她要奉獻多少財物或人力資源,奉獻方面的安排分配,你管不著,「眼不見為淨」。
在教育二人共有責任養育的子女方面:你沒有權教育孩子的人生價值觀,即是所謂的「三觀」。基督徒在教育孩子方面最大的顧慮是 家有不信基督的孩子。
我前夫是基督徒
現任先生 認識他那時,他是有天主教聖經背景的 無神論者。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回樓主:基督徒在個人成長方面 有一樣普遍 pattern 就是 會因「心意更新而變化」,現在的她在許多未發生的生活事情 例如 奉獻,parrenting 等等 都感覺沒問題。
但隨著聖經,以神為首,的帶領下 信徒成長 自然會改變。如聖經 羅馬書 12章12節:「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隨著歲月成長,她在往一方發展改變,你若跟不上她的心意更新而變化的進度與方向,大家的距離會約走約遠。compatibility可能會越來越少。假若她在主裏不成長,不改變,那麼就如聖經 希伯來書5章12-14節所描述的情況:「12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做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 13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 14唯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與不信的人共同生活,她在基督裡的成長無論是進或不進(原地踏步)都兩難。
回复 27楼 赤脚大仙 的帖子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还有就是教会与感情的先后问题... 老实说,我是有点在意的.. 拿婚后性关系来说,若伴侣仅仅是性上比较保守的人,尚有商量之余地,但一旦宗教原因涉入,一点negotiate的room都没有了.. 这种感觉让我有点抓狂,就好像明明感情是俩人的事,此其中还硬生生地插入了个第三者之影响。这方面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想..」
回樓主:這個情況,如果她在主裏繼續成長的話,終會成長到如 聖經形容的這階段 ,以下經文
馬太福音十章37-38節 :
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 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6
耶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丈夫)、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門徒。」
如此看來,的確如樓主所描述的 一個家「硬生生地插入了第三者」,這第三者就是 主耶穌基督 而且是以 祂為首的 基督之家。
认定了对方, 早一点体会百分百灵肉合一的美好不好吗?何苦把美好的青春浪费在苦苦等待之中。
当然, 如果你并不确定对方是你想要的伴侣的话, 那便是本末倒置了
weee21 发表于 2024-06-03 15:11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想起了聖經中的一個概念:摘自哥林多前書 第7章:8-13
「
8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
經文reference link:https://cnbible.com/cuvmpt/1_corinthians/7.htm
婚姻只是一张纸, 你们都没有多少资本, 为什么不给她,这样你就可以有权利做爱了
jwc123 发表于 2024-06-04 08:10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如果樓主的女友不是基督徒的話,我也不會加以下的 後果推論:
有許多基督徒對婚姻並非只是一指婚姻書那麼簡單。對於不少基督徒而言,婚前性行為 不行,離婚也絕非一個選擇。只有死才能解除婚姻關係的約束。如果與有這個價值觀差距的人 經營一段婚姻關係的話 猶如身邊有個「地雷」或「炸彈」,不知何時被這種差距 害得 精神折磨到粉身碎骨噢!
這種思維的來由之一 but not limit to 以下的經文:
聖經馬太福音 19章6節 耶穌基督說:「、、、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婚姻是一個約。」
所以,如果樓主選擇快速成婚的話,請先了解其女友對於 一紙婚姻書 所持的觀點,即使現在的她或會如此看,但只要一日她依然是基督徒,就有機會她某日會因 心意更新而變化,改變觀點 按照她當時如何閱讀理解聖經話語了。
還有 聖經 哥林多前書 7章 25-35節,使徒保羅的書信有這麼說 (童身 是指 陰莖沒有入過陰道 的 處男處女):
「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做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沒有分心的事。
」
回复 32楼 CuminLamb 的帖子
是天主教徒. 她算是天主教徒中的"开明派"吧? 政治立场也比较左, 所以支持堕胎.
我对谈话所能达到solution的可能性感觉非常渺茫, 有的天主教徒为了不破婚前性行为的戒就搞oral sex, bj, 或用手, 在我看来完全自欺欺人, 还不如直接破戒呵. 况且目前这些说到底算是我的问题... 把问题一股脑丢给她也不太好..呔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按我個人對聖經的閱讀理解而言,我能理解 選擇此種親密行為的基督徒 並非 自欺欺人。有不少基督徒的閱讀理解是 婚前信行為是以 陰莖入陰道 此event的發生為界定。
也有些基督徒的閱讀理解為 連擁抱也算是婚前性行為。兩個極之間有許多灰色地帶,好比 自閉症 是一個spectrum。
說到一紙婚姻書的理解,按我個人對聖經的閱讀理解而言,神所撮合的婚姻 不在於 人文社會中政府所發的法律有效用的 婚姻紙。而在於有沒有 陰莖進入陰道 發生自然懷孕要發生的事情。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觀點取向,並不代表 樓主的女友 或 任何讀者也如此觀點取向。
當然,樓主在評估 這位女友的思維 與樓主的思維 在婚姻生活中 的 compactibility 上,還是需要 知道 這位女友對聖經話語的閱讀理解觀點取向如何 是會直接影響她的價值觀,她所持的做人原則 繼而影響她所做的選擇。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回樓主在第二頁裏問我的 兩段婚姻的事情。
我第一任丈夫(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前夫」) 和我 都是青少年時期就立志跟隨主耶穌的基督徒(沒有「宗教」夾在中間的)「基督徒」。我兩組織的家庭是以基督為元首,為帶領者 的 基督之家。 我兩都不會吃神的醋。我兩在擇偶的條件上的要求:配偶必須 愛神過於愛ta自己 必須愛神過於愛配偶的我。
我第二任丈夫 (在此版簡稱 他為 「我先生」),雖然他是無神論者,但由於有閱讀聖經還有天主教的背景。以他對聖經話語的閱讀理解,他在未選擇追我之前已知道 我必定一生一世擺我的神在首位。"Though None Go With Me, Still I Will Follow. I have decided to follow Jesus. No turning back". 他的評估,他盡其為只能在我心裏爭取到第四位。他的看法:我的第二位是食物,第三位是子女,第四位才輪到他。當然,我認為我自己 除了第一位是真的。第二位永遠是 flexible,給當時就我資源能力效率所最能幫助到的 poor and needy 成為我的第二位。
回复 57楼 tastycakes 的帖子
【此樓層內容是以我個人身份參與交流,而非帶入版主角色】
請爬文,樓主與其女友的搭配非凡。
到底了
Hot Deals
All De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