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e
是否封掉kkbakup民意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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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6 10:32:00
不认识这个id,对她的帖子也不太感冒。不过我觉得制裁行为需要有根有据,合乎规矩。不能说有一些人不喜欢她,就可以将她驱逐。如果是这样,所有人都可以给自己不喜欢的id设个投票贴,然后找几个人弄几十个马甲,把她踢走。这是对democracy的abuse和对法律精神的不尊重。我想星版是有明确规定什么行为会被封id的,切查这个id有没有越规,按章办事。另外大家觉得她的帖子太多,那就一天只能开2贴或者1贴好了,又或者对贴的内容有些更仔细的但是enforce-able的规定。这apply to everybody,对所有人都公平。
自由民主都是相对的。 拿这套理论来套这种搞几十, 上百马甲, 拿钱在这里污染版面, 让很多人离开这里的要么没想清楚, 要么别有用心。 如果一个网站靠一个人, 搞几百马甲, 搞虚假刷评就能生存才是奇迹。 一个网站要生存就要有流量, 要来自不同人, 而不是一个人的几百, 上千的马甲。 我要是投资的, 如果看星版这种情况才不把钱扔这里打水漂。。
"自由民主都是相对的."
同意。
“拿这套理论来套这种搞几十, 上百马甲, ”
华人似乎没有版规不许搞马甲,如果有如果有办法执行,大家都不搞,我很赞成。
“拿钱在这里污染版面”
谁拿钱?有证据吗?如果有证据,我非常同意版主在版规里面加一条,不许专业人士发帖。如果没有证据,你大概就是推测的吧。莫须有,大概不是很有力的罪名。而且大量发帖彪悍发文的以前大有人在,为啥以前不出来怀疑搞投票?
“让很多人离开这里的要么没想清楚, 要么别有用心”
参见非星版的其他贴,很多人离开有别的原因。
“如果一个网站靠一个人, 搞几百马甲, 搞虚假刷评就能生存才是奇迹。一个网站要生存就要有流量, 要来自不同人, 而不是一个人的几百, 上千的马甲。”
很赞同。但你要知道这句话是双刃的,能说“她”也能说“你”。以前有某些贴更扎眼,大部分人也就是选择无视。不是所有事所有人都能顺你的心,你也不能顺所有人的心。要容许不同声音,“顺我者生逆我者死”的态度,在civilized的社会里是不可取的。
民主自由是相对的,但应该是公平的,不应该是针对某一部分人的。不是有一句话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确实没有版规不许搞马甲. 但一个ip有几十个马甲, 无论在哪个论坛上都不正常. 而且自己的马甲相互对话. 任何时候, 遵守规定不违反规定和恶意利用规定都是两码事.
This claim is problematic.
首先,我假设这是有真凭实据的,你是真的知道这个id/ip有几十个马甲的。如果每个id有多少马甲对华人所有id都是public information,事情就好办了。可以由版主决定,或者全华人/星版长期出没id用大衣投票决定(如果所有人的id是否马甲是transparent的,大家都可以监督,少数服从多数,也心服口服),the maximum number of马甲以及不允许马甲间自问自答,那一旦被发现就按章办事,又爽快又干净。其实,只要ip,马甲的信息是public information,那种自问自答的现象大概就会自行停止的。
问题是,id和ip的信息不是public information (I guess, probably for good reasons)。这样的话,只有那些有某种途径能得知这个信息的人才能用这个信息。也就是说,一些人能知道另一些人有几十个马甲左右手互搏,但另一些人却不可能知道这一些人是否有几十个马甲左右手互搏。这我觉得就不公平了,而且如果你说你是知道的,你可就implicate了一些你不想implicate的人了。
你如果说你只是猜测,an educated guess,那这就只是莫须有了。不过,虽然说supposedly对华人普罗大众而言ip是不可知的,但我们还是可以do something about this issue。比如说因为这些人带来的影响太坏,我们愿意接受一个,say,20%误杀率。我们可以design一个rule,通过大家肉眼可见的标准,来决定某个id是不是有专业人士的嫌疑。如果大家同意,任何id(不管是粉是黑是路人还是别的什么人)只要违反了这个rule就ban。这不是optimal的方法,到底会有误差,但是好歹公平。
这句看得不是特别懂。你是想说,她虽然没有违反规定,但是你怀疑她abuse了规定,所以对她的treatment应该跟对其他你不怀疑abuse规定的id不一样,是吗?如果是这样,那么首先我想intention是很难定论的吧。比如说吧,她到底捧的是谁,可以有很多说法。表面上是捧很多女星的,但又有很多人要说其实她的动机是要捧另一个女星。都是推测,都没有证据,为什么你的推测就更靠谱了呢。如果恶意利用规定里面的意你无法证明,就只能用其具体行为来反推。这就回去我上面所想说的,你无法给出她确实有几十个马甲左右手互搏的证明。
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捣乱,会对你造成实际伤害,有时候是躲不开的,所以积极投诉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网络上,你只要ignore她,她就伤害不到你了。何必为此而做一些会induce serious moral hazard的举动呢?
真的给封了啊?
去意见版看了一眼,好像真是这样。此例一开,以后两边有的斗了,就看高层有没有精力,偏不偏心了。
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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