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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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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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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说起了她多年前经手的赔偿案, 婆媳争夺死亡赔偿金和财产,案中的孩子长大了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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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0:47:32

cocaok 发表于 2024-11-14 07:33

我们先分析一下道理:

在人情和法治的社会里。法治是第一位,先按照法律办事进行分配,最后按照人情,让人主动给。你的帖子还有女方都是要以人情卖惨来扰乱法治,就是中国的那一招,法理上说不通,靠闹。


如果真要按照责任追究,父母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养孩子是有风险的,比如配偶去世,配偶离婚,孩子不健康等等,不要因为自己突发事故,养孩子风险大了,就觉得第三方有义务去承担这总风险。就像国内买楼一样,买的时候是想转手赚的,赚了是自己的,但是买断离手了,突然跌了,有些人就去静坐了。

你觉得公婆不给补贴,就把娃丢给公婆,让婆婆养娃的理由是什么呢?遗弃罪定的是父母。


现在,我们分析一下人情:

婆婆同时死去了丈夫和儿子,不觉得比媳妇少一点艰难。新妇死去的是丈夫。这个事件的打击,对于双方哪个更大不好说。

在事后处理方面,大哥没有想到按照法律去拿钱,因为法理有道理,人情上说不过去。虽然大哥死去父亲,和兄弟也是个伤心事,还有更伤心的母亲和弟媳及其儿存在。

老人呢,也没有想到拿自己的那份,虽然自己养老的风险升高了,老伴去世了,收入减半,两儿子变成一个儿子呢,但是还有更重要的利益要考虑,就是小孙子。所以,他们放弃了法理上的利益,把一切都给这个小孙子,算是让死者安心。

遗孀呢,死去了老公,和婆婆一样,收入减少了一半。有小孩需要养。但是贵在自己年轻身强力壮。她和自己的孩子争,要把送给孩子的那一份都放在自己名下不能是自己儿子名下。她反对的理由是什么呢?我能假设的就是,她认为公婆那边应该继续无形的扮演老公的职责,继续享受婚姻的好处和安全感。有点弥补生活差值,捐生活差值的心理。当然自己还会再婚姻市场上再找,自己的再找价值能过通过这些补偿差值提高到越高越好。

一句话,遗孀以养孩子辛苦为理由大闹,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是最不为自己孩子考虑的。

一般正常的人,都会理解婆婆的做法,毕竟所有的钱和财产都进了自己孩子的名下。







同意,一切最起码按照法理来办,财产按法律分清楚了。以后的生活,尽可以人情亲情的方式进行。都说亲兄弟明算账,只有账算清楚了,以后的人情才好说。


也不知道版上那么多指责婆婆的人是什么心态,这儿媳根本就不是什么厚道人,单从老公死后争遗产就能看出来,婆婆也是死了老伴还要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心人,用道德绑架婆婆和大伯拿了最大利益这本身就看得出来太计较和自私了。

Hu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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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0:49:20

hellokitty00 发表于 2024-11-14 08:27

你说的是法律分配,纯脆清账算法。我说的是人情。儿子一死,除了现有赔偿金和遗产,将来不会再有任何财产给妻儿了。将来至少十几年,孙子儿媳一个人养。赔偿金和遗产分配只考虑当时的分割,并不涉及将来的抚养补贴,儿媳带个孩子再婚也困难。从人情来说,多给儿媳一些合乎人情。


我也不扯是应该按法律还是按人情分。怎么分,全凭个人心安与否。就像这家大哥大嫂,他们可以参与分钱,但他心里不忍去跟老母和弟媳争这个钱,在法律范围内,做自己觉得应该的事。做人准则不同,处理自然不同。


该讲法律的时候就讲法律,别把人情掺和进来,之后的生活大把讲人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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